最新相关方管理制度土建范文(22篇)

时间:2023-11-22 15:35:18 作者:文锋 最新相关方管理制度土建范文(22篇)

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行而制定的一套行为准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制定规章制度,以下范文供大家参考,祝你顺利完成。

相关方管理制度

为强化监督管理,明确和落实各自的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强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外来施工、承包和租赁方(以下简称相关方)的安全管理。

3.1、外来施工(作业)方在进入厂区施工前签订安全协议,施工现场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外来施工(作业)队伍进入企业,在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书的同时,签订安全管理承包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责任,以及安全管理、防火管理、设备使用、人员教育与培训、安全检查与监督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且必须符合“合同法”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不能侵犯双方的合法权益。

承包工程项目有新增或削减项目内容时,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外来施工(作业)方应有相应的安全资质、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且建立了各级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具备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企业和发包方应对外来施工(作业)方的上述资质进行审查。

进出我厂的施工单位材料、物品,须接受我公司管理人员管理。

3.2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发包或出租必须符合安全管理的规定企业内部实施的.经营承包和财产租赁活动应考评承包或租赁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条件,不得与不具备安全生产保障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签定承包或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书和承包或租赁合同同时签订,且有效期一致。租赁项目有变更、新增或削减内容时,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出租方和发包方应加强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采取多种措施施加影响。

3.3、相关方提供服务,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并随时接受监管部门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正确使用、穿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消除事故隐患。

3.4、由于相关方安全及防护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人身安全、生物安全)方面的一切损失、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相关方管理制度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工程发包、劳务发包、外用工、技术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外来培训、参观考察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我厂工程发包、劳务发包、外用工、技术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外来培训、参观考察等业务活动的安全管理。

相关方:参与我厂的工程发包、劳务发包、技术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外来培训、参观考察等相关业务,在全厂范围内进行活动或作业的个人或团体。

外用工:是指直接与劳务派遣单位或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通过劳务派遣或者工程项目承包方式到用工单位、发包单位从事生产、检修、工程建设、服务作业的人员。

4.1、相关方安全管理落实“谁接待、谁负责”的归口管理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4.2、接待(牵头接待)单位应根据业务情况,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管理合同或协议,组织审核相关方各类证件、证照、资格、合同、安全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要求)等,负责相关方及其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落实执行。

4.3、相关方业务活动所在单位(小甲方)负责本单位区域内相关方作业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4.4、生产行政部负责相关方的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5.1、工程、劳务发包安全管理。

因技改、设备设施安装调试检修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使用劳务人员时,必须建立《相关方(承包商和供应商)档案》(附件1),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并填写《相关方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风险评价表》(附件2),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或劳务。具体管理要求按照《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5.2、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管理。

5.2.1、技术咨询服务主要指中介机构或各类承包商、供应商等来厂从事的中介评价、检测检验服务、设备设施使用培训等技术、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活动。

5.2.2、技术咨询服务联系或接待单位是技术咨询服务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主体,负责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资格审核,负责相关方在厂区的交通、消防、应急协调,负责相关方在厂区内的活动、作业安全管理。

5.2.3、技术咨询服务发包单位必须配合接待单位做好活动、作业场所的危险源辨识,安排现场安全监管,全程跟踪指导相关方安全作业。

5.2.4、技术咨询服务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合同(协议)要求,对本单位在公司的各类活动、行为全面负责,严格执行公司、厂部相关管理制度,接受相关单位(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隐患整改,确保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实施。

5.3、外用工安全管理。

5.3.1、综合管理科应牵头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与条件进行审核,对不具备合法资质和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不得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5.3.2、设备能源科负责对参与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与条件进行审核。工程正式施工前,对参与施工的有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附件3)。

5.3.3、综合管理科依据合同或协议开具用人通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从事任何作业。

5.3.4、外用工必须遵守标准工艺和施工规范,必须遵守我厂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接受安全监督检查。

5.3.5、用工单位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外用工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未排除的生产经营场所或岗位作业。

5.3.6、外用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5.3.6.3、违章作业或指挥,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3.6.4、《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退回的情形。

5.3.7、外用工享有《安全生产法》第三章四十四条至五十一条中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5.4、物流服务安全管理。

5.4.1、物流服务是指在厂区内从事的主料、原辅料、产成品、钢铁渣、工业垃圾等非公司内部运输单位的运输服务。

5.4.2、生产行政部必须与物流服务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必须明确交通、消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罚。

5.4.3、物流服务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对各类交通、消防及工伤事故按照政府规定和公司、厂部管理制度执行,并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接受处罚。

5.5、外来培训、参观考察安全管理。

5.5.1、外来培训是指公司或厂部接受的中职、高校、科研院所、兄弟单位等业务相关单位在厂区内从事的学习、实习、培训、科研论证、经验交流等学习培训事务。参观考察是指股东、合作者、媒体、政府机关、行业协会、民间团体等组织在厂区内从事的各类访问、考察、调研和检查事务。

5.5.2、综合管理科负责牵头联系公司有关部室,对外来培训和参观考察视情况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合同或安全注意事项、要求,并经生产行政部进行培训后方可进入厂区。

5.5.3、综合管理科负责牵头协调其它科室对相关方在厂区内的安全全面负责,对应职能科室必须安排专职专人陪同。

5.5.4、外来培训、参观考察单位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培训、参观考察人员的安全全面负责,并必须信守合同、协议约定事项,必须遵守公司规定,听从接待人员的安排,不得擅自操作各类设备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协议、合同要求的事项。

6.1、工程发包、劳务发包、外用工、技术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外来培训、参观考察等相关方,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必须按照政府规定和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及厂部管理制度对各类人身伤害事故,进行处罚。

6.2、相关方主管单位对其相关方的安全负有归口管理责任,相关方业务活动所在单位对其相关方的安全负有属地管理责任,必须履行规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对相关方的各类事故依据合同、协议、公司及厂部管理制度予以考核。

相关方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承包商、供应商的选择程序,加强承包商、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减少承包商、供应商对公司安全的不利影响,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项目及日常劳务工资的所有承包商、供应商及本公司有关部门雇佣的、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3.1采购部门负责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后勤服务等供应商、承包商的选择和评估。

3.2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设施设备、配件及消耗品的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

3.3各部门初步评估后,由采购部门负责对承包商、供应商的选择和建议,并报公司审批。

4.1承包商、供应商的选定。

4.1.1合格承包商具备与所承担的业务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4.1.2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与所提供商品相应的生产能力和相关资质,提供商品为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经营许可证。

4.1.3公司有关部门聘用的临时工应使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与其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文化素质。

4.2承包商的管理。

4.2.1承包商进入公司生产区前,应由本公司具体负责人员根据其承担的工作性质,向其书面或口头说明进入本公司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所承担工作持续时间两天或两天以上的,应与公司签订书面安全协议。

4.2.2在公司作业区从事相关施工或其他劳务工作的承包商,应遵守本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4.3供应商的管理。

4.3.1供应商送货进入库区内前,应有采购人员向其说明相关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项。

4.3.2供货的机动车车辆进入库区送货时,送货人员禁止携带烟火,不得在库区内吸烟。

4.3.3供应商未按照安全注意事项而发生的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4临时工的管理。

4.4.1临时工进入生产区工作前,应有其雇佣部门对其进行安全培训,较长期(两天及两天以上)雇佣的,培训后应进行书面考核。

4.4.2进入库区的临时工应遵守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5.1承包商对其劳务工作的售后应给及积极配合的态度。

5.2供应商应有义务对其产品进行检查、维修等售后服务。

6.1根据质量、价格、交付、服务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6.2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续用。

相关方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与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在公司范围内从事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时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其目的是贯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规范其行为,避免事故发生。

本制度适用于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与之签订合同的相关方在公司区域内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

2.2采购人员、安技员负责建立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3各有关部门在与相关方开展具体业务(如:再生产区域内进行施工、修理、配套件服务等)时,应按照本制度开展工作。

2.4各有关部门应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2.5各有关部门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4.1因采购、维修、运输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时,各相关人员必须对承包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

4.2审核确认的内容为:。

4.2.1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4.2.3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3确认符合要求后,由发包单位填写《资质及安全资格验证审核表》经项目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批准后建立档案。

4.4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合同中,必须注明安全条款(或单独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和义务。

4.5签订协议后,发包方应向承包方介绍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落实安全措施。

4.6在与承包单位签订协议前,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应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4.7.1是否具有承担安全生产风险的经济能力,是否具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经验。

4.8在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4.9应为承包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经双方验收、签字后存档。

4.10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维修项目,也必须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进行约定。

4.11现场作业中,承包方临时用电工程,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由其编制用电设计方案;经审批、安装后每月应不少于一次进行现场检查和确认,具体参见《电气临时线安全管理制度》(q/pgg19g.018-20xx)的要求。且必须严格执行发包方的动火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4.12外来人员的管理。

外来人员主要指在厂区内临时作业的人员,如外来服务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等。

4.12.1外来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和安全培训。

4.12.2外来人员的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的范围标志。

4.12.3所用的施工工具、材料、设备均不得占道,要保持交通道的畅通整洁。因施工形成的坑、壕、绊脚物等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12.4在作业过程中需动用企业的设备设施,必须经企业设备设施的主管人员审批后方可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6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x12月26日主席令第二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xx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

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相关方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xx]28号)。

相关方管理制度

为了对相关方提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并对其施加影响,以改进其环境行为,减少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贵航特钢有限公司的相关方的管理。

3.1相关方:本厂以外的供方、承包方、服务方等。

3.2供方:原燃料、材料、设备、备品备件的供应商;货物的运输方。

3.3承包方:设备检修方,协力方,废旧材料、设备处理方,基建技改项目的合同乙方。

3.4安措:安全专项技术措施的简称。

3.5施加影响:宣传教育、文件传达、签订协议、现场监控等。

4.1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与检查各单位对相关方的管理控制情况,负责对安措相关方的相关方施加职业健康安全的影响;负责对承担特种作业的相关方资质进行审查.

4.2生产设备部负责对设备、备品备件供应商及设备检修、维护作业的承包方,对废旧设备、备件处理的相关方,协力检修的相关方施加职业健康安全的影响。

4.3采购部门负责对进行提货、产品运输、钢坯、煤炭原料供应及运输的相关方施加职业健康安全的影响。

4.4办公室负责对生活垃圾运输中的相关方施加安全的影响。

4.5各单位负责对其相关方施加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的影响。

各单位及时识别出本单位的相关方并进行分类,填写《相关方登记表》,如有变动,应及时对相关方进行更新识别,报相关部门备案,安全环保部进行汇总。

5.2相关方资质查验。

5.2.1生产设备部在按公司合格承包方名单推荐设备、备品备件的供应商,设备检修、维护作业的承包方时,应对其资质进行查验,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许可证等;对承担特种设备作业的相关方,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对其资质进行查验;负责对协力检修相关方资质进行查验。

5.2.2安全环保部对安措的承包方资质进行查验;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等相关方,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其资质进行查验。

5.2.3采购部门负责对材料供应及运输的供应商,原料供应及运输的相关方的资质进行查验。

5.2.4基建、技改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承包方的资质进行查验;在基建、技改期间,每年将承担特种设备作业的相关方报安全环保部,对新增加的承担特种设备作业相关方资质进行审查。

5.3相关方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

各单位识别出相关方在其生产、活动、服务过程中对职业健康安全造成影响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具体按《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5.4控制方式及内容。

5.4.1各主管单位与相关方通过合同或协议,对识别出的危险源进行控制。

5.4.2生产设备部对设备、备品备件的供应方,设备检修、维护作业的承包方施加影响。在设备检修及废旧设备、备件处理的过程中,要求相关方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对协力检修的相关方施加影响,要求其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同时严格遵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等有关规定。

5.4.3安全环保部将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明确写进安措合同或协议中,以约束相关方在厂内从事各种生产、活动时所产生的职业健康安全危害,在合同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协议。

5.4.4采购部门对原材料供应及运输的相关方施加影响。在废旧材料的回收处理过程中,要求相关方严格遵守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对运输的相关方施加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影响,将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告知相关方;对原料供应及运输的相关方施加职业健康安全影响,将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告知相关方。

5.4.5基建技改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承包方施加影响,将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写入合同,对施工现场的水、气、建筑垃圾、噪声及周围的环境强化管理。

5.5检查与评价。

5.5.1各单位监督控制与本单位有关的相关方遵守公司规定情况,对于不遵守公司有关规定的相关方,应及时制止、纠正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公司职能部门,同时按按《安全绩效监测与测量管理办法》执行。

5.5.2安全环保部每季度组织检查各单位对相关方的控制管理情况,对不符合项按《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规定》执行。

相关方管理制度

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确保相关方生活、经营活动符合本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适用于在公司生产、生活过程中联系单位以及其他管理活动的部门和人员。

3.1办公室为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由生产部和营销部配合实施;

3.2办公室负责与邻居、政府和员工联系并施加影响;

3.3物资部负责与采购单位、货物运输单位联系并施加影响;

3.4营销部负责与业务单位联系,必要时施加影响;

4.1由办公室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使员工了解公司环境管理要求。在日常生活中注意生活细节,避免制造噪声,以免影响其他人的生活,垃圾要分类装入垃圾桶。

4.2由生产部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强化安全环保意识。

4.3由办公室利用各种机会,向四邻宣传公司环境管理要求。

4.4物资部定期对供方进行评审,优先采用节能环保原材料供应厂家,电器产品应印有3c标志。供方送货车辆要求资质齐全,噪声尾气达标,出现漏油等不正常情况,门卫和库房有权制止进入厂区。

4.5营销部及时与业务单位联系,介绍公司环境管理的情况,增强关系单位的环保意识。

4.6公司需要建筑施工时,必须对建筑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内容应包括施工过程中水气声渣的控制管理要求,建筑垃圾单独处置。

保护环境倡议书

6.1《文件发放登记表》

6.2《供方保证能力调查表》

相关方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外来施工、承包和租聘方以及外来施工和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1、负责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对相关方各类证件和资格进行审查。

2、负责对相关方及其作业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

3、负责督促相关方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并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传达到相关方。

1、负责对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进行鉴定审核。

2、负责监督责任部门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负责监督检查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公司因基建、设备安装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发包单位必须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2、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各一份。

3、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发包方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向承包方介绍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发包方生产技术部门、工程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应负责对对口的承包方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流,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落实安全措施。

5、发包方责任部门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业中达到发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6、承包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开工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7、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

8、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业等项目,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也必须签订由公司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手续,严禁口头安排。

9、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包单位要对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10、承包方在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人员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企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12、承包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违反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一经发现,除对其进行教育外,并按我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追究发包方单位相关责任。

1、施工企业相关安全资质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现场负责人安全职责及授权书。

4、有关承包劳务合同(协议)。

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6、施工、服务人员劳动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

8、施工设备、设施台账。

相关方管理制度

为对相关方(业主、供方、装修施工方、废物处置方、运输方、设备维修方等)施加影响,使他们了解本公司的环境方针,努力去满足本公司的环境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为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可施加影响的相关方。

3.1本公司对外有业务联系的部门(管理部、品质部、市场部、工程部、人力资源部、礼兵部、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了解相关方的情况,以便确定是否建立合作关系。

3.2本公司对外有业务关系的部门负责向相关方宣传、解释本公司的环境方针,提出本公司对相关方的环保要求,指导和监督相关方的环保活动。

4.1供方。

4.1.1管理部在选择供货方时优先选择已通过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或正在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单位,或已得到地方环保部门认可的污染物达标的单位。填写《供方质量、环境保证能力调查记录》,并予以保存。

4.1.2对可施加影响的供货方,管理部要宣传本公司的环境方针,要求供货方提供环保产品。采购危险化学品时,管理部应要求他们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数据表(msds)。

4.1.3对供方可提出下列要求:。

a)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需要时提供检测报告;。

b)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回收;。

c)运输时不得洒落;。

d)汽车油料无滴漏;。

e)车辆尾气排放达标。

4.2承包方。

4.2.1物业服务中心。

a)负责向绿化承包方宣传本公司的环境方针,并在合同中提出明确的环保要求,使其在作业活动中将环境污染降至最低,不发生扰民事件。

b)负责向废物处理、处置承包方宣传本公司的环境方针,索取资质证明并在合同、协议或附加环境要求文件中明确在处理、处置废物的同时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c)负责向社区内提供服务的工作单位和人员提出明确的环保要求,必要时提出环保知识培训要求。

d)负责进入社区车辆的管理,不允许在社区内鸣笛、油料滴漏等,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e)负责对装修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预防公共设施、设备的损坏、噪音扰民、污染或安全事故发生。具体执行《业主入住及装修控制程序》。

4.2.2工程部负责向设备维修承包方宣传本公司的环境方针,并在合同中提出明确的环保要求,使其在作业活动中将环境污染降至最低,不发生扰民事件。

4.3各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对业主施加下列影响。

4.3.1宣传本公司的环境方针、目标、指标。

4.3.2与业主共同识别及协商解决物业服务中心管理范围存在的环境因素,使其得到有效控制和改善。具体执行《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4.4各相关部门将本部门的主要相关方名录传递给品质部,由品质部建立本公司《可施加影响主要相关方清单》。

4.5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1《业主入住及装修控制程序》。

5.2《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6.2《供方质量、环境保证能力调查记录》jw/jl-7.4-004。

相关方管理制度

为了永丰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更为了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生产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厂区内全体人员。

为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和财产安全,创建一个管理有序、安全文明的工作、生活场所,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进入厂区内人员,要遵守永鑫能源的一切规章制度,确保生产范围内的良好治安秩序和正常生产秩序,否则扣200元,交监察部处理,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2、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上下班,普煅在车间北至成达仓库北进出上下班,焙烧在焙烧北至机加车间北,到电厂西马路进出上下班。违者扣100元,交监察部处理。

3、上班期间人员不得随意进出非属地车间,不得随意使用永丰废料堆等处材料,更不得拆用其他车间设备零件,违反者扣罚500元,交监察部处理。

4、乙方人员要无条件接受和执行永丰公司规定和永丰管理人员的.正常指令,违反者扣罚200元,交监察部处理。

5、乙方对现场配电室、控制室等更改线路时和接临时线路时,要通知到永丰公司经理,违反者扣罚500元,交监察部处理。

6、乙方人员不能随意改变设备原貌,更不能随意更改生产工艺,要通知永丰公司管理人员,协商后,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才能执行,违反者扣罚1000元,交监察部处理。

7、现场计量器具和线路仪表,不能随意设置和更改,三方协商后,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才能执行,违者罚款1000元,交监察部处理。

8、承包方所属区域内卫生、草地清理以及马路卫生,(马路两侧草地向内延伸5米为负责区域)区域内消防器材要按时维护保养,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要求执行,甲方不定期检查,如有清理、维护保养不到位者,扣罚500元,交监察部处理。因上级检查没做到位者,承担全部行政和经济处罚。

9、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公司制度执行进出厂,属地区域的进出车辆,属地车间有监管责任,监管不到位或不负责,和外来车辆同责,外来车辆并按照公司规定路线行驶、车辆在厂区内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违者处罚500元,并修复好。

10、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不能随意倾倒,自行解决,违反者扣罚2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1、涉及安全环保事项时,要无条件服从永鑫集团公司调剂,违者扣罚10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2、进入厂区内的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制度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带烟火入厂、不准在罐区内接打手机,违者罚款10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3、厂区内消防水不能随意使用,如有特殊情况时,要按集团公司审批流程审批,违者罚款10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4、永丰公司厂区外围围墙不得靠近,发现有无事靠近者,按违章处理,并扣罚5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5、普煅车间原有记录和资料,需保存好,发现有破坏和随意处理的,扣罚2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6、现场有大型检维修,涉及动火安全时,要通知永丰管理人员,如没有安全措施和告知,将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处罚30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7、烟气在线上传要保证实时、合格上传,并检查到位,有异常及时上报,有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者,扣罚5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8、保证区域内的水、汽、风无跑冒滴漏,发现后及时处理,做不到者,扣罚5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9、永丰公司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性检查,所属车间对检查项要及时整改,做不到者,扣罚100元/项,交监察部处理。

20、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区域卫生清理,设备隐患不及时处理,区域卫生不及时清理者,扣罚50元/项,交监察部处理。

相关方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项目部所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公司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一般性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标准化工地,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意识。

三、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工地。

四、项目部经理作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编制和实施本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对项目部所属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检查。收集有关安全生产的事例、图片,每月组织项目部工作人员和所属工程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五、项目部甲方代表负责项目部所属建筑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

六、监理单位安排安全监管员,负责对所监理的工程进行安全监管。施工单位应根据所承建的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员。大型工程、复杂工程、特殊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多位安全员,负责所施工楼座的安全生产管理。

七、总包单位安全监管员、安全员应经过相关部门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并应定期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再教育。安全监管员需配备一部数码相机,以便随时记录取证施工单位违章作业的人与事,作为处罚依据。

八、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是国家、市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与技术规程等。

九、建筑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生产管理一票否决制,即如果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生产安全没有保证的情况,项目部、监理部有权命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市相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部经理全面负责项目部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控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参加由监理部组织召开的工程例会及相关专题会议,总结经验教训;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评比工作,奖优罚劣。

十一、甲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每天巡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监督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检查施工单位的班前安全教育情况,安全教育记录。根据当天安全生产管理要务有针对性地进行旁站监管,对施工单位违章操作的人与事进行拍照取证,作为处罚依据。总结当天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有问题及时向项目部经理汇报。

十二、施工单位进场时,安全监管员要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报监、意外责任险投保、专职安全员持证与年检情况;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及记录;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人证相符情况,近一年内体检情况;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与年检情况等。

十三、进行涉及安全问题的分项工程施工之前,安全监管员应审核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安全施工切实可行,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核的施工方案执行。

涉及安全问题的分项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爆破工程、塔吊拆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高空作业等。

十四、进行涉及安全问题工作时,要严密监管施工单位的工作,必要时要求监理单位进行旁站式监管或亲自进行旁站式监管,及时发现不规范的操作,及时制止。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1)凡在公司内承包各种工程项目、技改项目、协作项目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关安全资质证明。

(2)承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双方的安全责任及安全措施,并将合同约定的安全责任及具体安全措施复印件报安全环保部审查备案。

(1)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发包呈出租单位应首先审查承包或租赁单位是否具有相关安全生产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2)承包或租赁合同要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发现承包或租赁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发包或出租单位进行处理。

(1)进入生产区域内的临时作业人员,见习人员必须经公司、车间(分厂)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作业。

(2)进入生产区域内的.临时作业人员、见习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合理佩带劳动保护用品,服从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

(1)进入生产区域内的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由接待单位负责。

(2)进入生产区域内的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安全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电话相关管理制度

1、所有在电视电话会议室召开的会议由行政管理部秘书组负责会务管理,行政办负责设备管理。

2、电视电话会议设备的管理维护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其他工作人员协助网络管理员完成工作。

3、召开非电视电话会议时由行政办秘书组书面通知会议系统管理人员开启会议室设备。

4、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时由行政办机要组通知会议系统管理人员开启设备,行政办秘书组派人做好会议室卫生工作。

5、会议系统管理人员定期(按公司行政办安排)与公司电视电话会议室进行联合调试。

6、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前,会议系统管理人员应预先进行设备检查和网络调试,切实做好会议前各项准备工作。

7、会议系统管理人员在调试和会议期间,应坚守岗位,对会议全程的图像、声音实行连续监看、监听。

8、会议系统管理人员每周一对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测,及时更换坏损设备,排查线路故障并做好会议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9、禁止用手触摸摄像头、等离子屏等设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控制室。

10、开会期间,严禁在会议室使用手机。

11、会议时间有冲突时,电视电话会议优先。

电话相关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电话的使用能发挥最大效力,并节省成本,特拟本办法。

第二条电话的管理由管理部总筹负责。使用则由各单位主管负责督导与控制。

第三条电话使用须知:

(一)辖区内的洽公。

(二)时间以三分钟为限,自我控制。

(三)注意礼节,长话短说,简洁扼要,以免耗时又占线。

(四)使用前应对讨论、商洽事情稍加构思或略作记录。

第四条长途电话使用须知:

(一)各办公场所应备置长途电话记录表,并记录使用人、受话人、起讫时间、联络事项及交涉结果。本表每月转管理部呈总经理核阅。

(二)长途电话限所长以上人员挂拨。

(三)一般人员需挂用长途电话时需先经所长以上人员批准(无所长者由该单位主管核准)。

(四)禁止挂用私人长途电话。

(五)违反长途电话使用电话需知,或控制表未记载,或记载不实者,一律作记过处分。

相关方事故管理制度

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属各单位。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5《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3.6《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3.7《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3.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4事故分类:

4.1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或造成生产波动、减产、停产的事故。

4.2设备事故。指各种生产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及电讯、运输等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减产、停产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4.3质量事故。指产品或中间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机电设备检修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事故。

4.4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道路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船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5火灾事故。指在公司内,因火情失去控制造成对财物或人身损害的现象。若火情未造成财产重大损失,也无人员伤亡,则称火警事故。

4.6爆炸事故。指由于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4.7医疗事故,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不应有的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故。

4.8破坏事故。凡蓄意制造的事故。

4.9伤亡事故。指公司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现象,使负伤人员死亡或立即中断工作一个工作日及以上的事故。

4.10环境污染事故。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原料等各种有害物质泄漏,或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严重超标排放,污染大气、水源、环境的事故。

4.11未遂事故。因操作不当,已构成事故发生的条件,足以酿成灾害,但因发现及时,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

5.1生产(工艺)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

5.2产品质量事故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

5.3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负责;

5.4交通事故由保卫部门或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5.5设备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5.6火灾事故由防火(保卫)部门负责;

5.7医疗事故由医疗卫生部门负责;

5.8伤亡事故和爆炸事故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

5.9破坏事故由保卫部门负责;

5.10环境污染事故由环保部门负责;

5.11未遂事故按其事故分类,分别由有关部门负责;

5.12各职能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每月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技术部门,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

6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6.1设备事故按《化学工业公司设备动力管理制度》([89]化生字第43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6.2火灾事故按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89]公发26号令)执行。

6.3交通事故按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6.4人身伤亡事故按轻伤、重伤和死亡事故分类。

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重伤事故:按原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

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

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1~6442—)和原化学工业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6.5其它各类事故的等级划分和损失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7抢救与救护。

7.1公司发生事故,必须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7.2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领导要直接指挥,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防火、保卫、环保、医疗卫生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

7.3对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及时进行急救处理。

8.事故报告程序。

8.1公司执行安全生产月报和年报制度。每月月初3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将上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分析,连同安全生产月报表,报到上级主管部门,每年年初10个工作日内,将全年安全生产总结和全年安全生产报表向上级公司主管部门报送。零事故的单位也要按时报送材料。上级公司安技部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上报月安全生产书面总结及安全月报;于每年初1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年报表。

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在5小时内用电话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并在24小时内填报“重大事故快速报告单”传真给上级公司及公司主管部门。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8.3发生事故的基层单位,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表送公司的主管公司,报出时间:一般事故三天内,重大事故七天内。

8.4对重大事故,公司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后二十天内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8.5对于重大责任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8.6凡外单位人员在公司劳动、实习、培训时发生伤亡事故,由公司按表外进行统计上报。

8.7凡因工负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日起,若一个月(按30日计)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死亡事故上报。

9.责任划分。

9.1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经理总经理负责和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事故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9.2公司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总工程师和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建议制定规章制度,而领导不颁发不组织实施的,后果由领导负责。

相关方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为提高全员质量、成本意识,并能够积极参与质量事故改善,确保质量事故责任得到落实,促进公司产品品质、工作质量等改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事故的处理。

3、定义。

3.1质量事故:造成重大客户投诉与抱怨、索赔,退货、产品批量报废、材料批量报废、批量返工的事件、生产安全等,均属于质量事故。

3.2赔偿:公司员工因工作失职或不作为造成公司直接在经济上蒙受诸如财产损失、材料损耗、滞运费、客户索赔等费用时,该员工应承担40%比例的赔偿责任(上限1万元,下限10元),严重者将扣除个人本月全部工资,赔偿收回的费用列入公司财务。

3.3处罚:员工违反公司和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造成各类经济损失,依照相关作业流程及制度进行处罚,处罚收回的费用列入公司财务。

4、职责。

4.2销售部:负责客户投诉信息的反馈、处理跟进;。

4.3财务部:负责收缴各类损失的赔偿金额;。

4.4办公室:负责稽核赔偿金额的复核;。

4.7厂长:负责赔偿报告的批准;。

4.8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内部原因的调查,改善措施的制订和执行。

5、内容。

5.1质量事故原因分类。

5.1.1指令错误。

5.1.2下单错误。

5.1.3技术资料错误。

5.1.4采购错误。

5.1.5发货错误。

5.1.6检验错误。

5.1.7生产错误。

5.1.8其他导致质量异常的错误。

5.2赔偿、处罚比例。

5.3各相关部门责任划分与赔偿承担的比例:

5.3.1工作过错由单一部门造成,而其他部门难以监控的,由造成损失的部门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5.3.2工作过错由单一部门造成,其他部门能够监控而没有纠错的,由过错部门承担70%的主要赔偿责任,未实施有效监控和进行纠错的部门承担30%的次要赔偿责任。

5.3.3工作过错由多部门造成,则由多个工作过错部门酌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3.4过错责任难以认定和处罚的,由行政人事部联合生产部调查讨论后报总经理决定处罚。

5.4部门内部责任划分与赔偿承担比例:

5.4.3如管理人员对本部门过错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包庇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除赔偿外,该管理人员承担所有赔偿同等金额作为加重处罚。

5.4.5凡主观故意造成公司损失的,不论金额多少,由本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由公司追究其法律责任。

6.1质量事故反馈。

6.1.1对于客户提出索赔、退换货等质量事故,由销售部或办公室人员按相关客户投诉处理流程进行登记,经销售部经理确认后反馈到生产部;由于延误发货则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费用的50%。

6.1.2对于各工序或各车间的制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责任部门开相关异常单,通知质检员。

6.2质量事故责任认定。

6.2.1质检员、生产部等按相关作业流程要求对质量事故进行原因分析时,应同时找出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员。

6.2.2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上报生产部,由生产部召集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6.3赔偿或处罚提报。

6.3.1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损失的,由追查部门对质量事故责任认定后,用表格的'形式(用质量事故报告/普通报告格式)给相关部门确认,必要时召集财务部、行政人事部、稽核部等相关人员,查明直接损失金额。

6.3.2品质部、物流部等根据责任认定和损失金额,参照本制度5.2条5.3条5.4条的要求,将须赔偿部分金额分摊到各相关责任人,并予以在相关质量事故处理报告上记录。

6.3.3已经要求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若影响到公司声誉的,可并处行政处罚。

6.4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审批:总经理(总经理授权个案除外)。

6.5处理结果通告。

6.5.1品管部或物流部等质量事故调查判定发起部门将经批准的质量事故处理报告自留一份存档,另交一份给行政人事部。

6.5.2必要时行政人事部将处理结果进行公告。

6.5.3品管部或物流部等质量事故调查判定发起部门收款交财务部或在工资中扣款处理。

6.5.4责任人对处罚、赔偿或责任认定不服的,可先向发起部提出申诉,其次向行政人事部申诉。

6.6资料归档行政人事部将处罚公告归入责任人的人事挡案资料,作为以后绩效考核、评估依据。

7、管理办法。

7.1处罚规定未按以上规定操作的部门或人员处罚责任人10元/次。7.2奖励及时发现问题或潜在质量问题(职责范围内除外),并通过相关联络单反馈给品管部、生产部门,从而避免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生产部、质检员提报。办公室将给与20员至50不等的奖金,间接效益200元奖励20员一次,大于200以上奖励50员至100一次)。

7.3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试行,试行过程中各部门积极提建议,以便下一次修订时完善,解释权归口行政人事部。

土建管理制度

一、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刻苦钻研业务技术,树立'为上帝服务'的公仆意识,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二、工程维修项目,要精打细算,修旧利废,对市场行情反复调研,多快好省地编制维修预算。

三、维修中精心作业,不粗制滥造,节约原材料,节省工时,保证维修的质量和按期完成,不准擅用公司材料干私活。

四、爱护工具和机械设备,正确使用各种机具,平时注意机具的保养和维修,故意损坏机具和丢失要折价赔偿。

五、严格按照《维修服务工作规程》作业,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六、树立强烈的.企业意识,文明施工,顾客至上,作业时尽力不影响他人;公共场所作业必须设置标示牌,必要时加围栏或护绳;自觉做好施工场地收尾工作,达到下工活底清,以保持小区优美整洁的环境。

七、对日常报修的维修工作要做到及时,迅速完成各项修理加工任务,遇有故障必须彻底处理,不得马虎、敷衍,不得损坏原有的功能和格调。

八、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安全制度,把'安全第一'放在作业首位。

九、不准私接任务,不干私活,认真填写《维修派工单》。

电话相关管理制度

1、电脑是重要的办公设备,列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电脑采购须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严禁将电脑用于个人私事或玩游戏,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3、电脑内存各种信息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外泄,违者将严肃处理。

4、电脑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5、电脑应由专人负责操作、使用和管理,如有必要操作人员可设置电脑密码。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操作、使用,否则,按违规论处,造成设备损坏的应负赔偿责任。

6、办公电话是公司为加强对外联系,提高工作效率而使用的专用工具,严禁个人使用公司电话办私事;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7、办公电话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公司文员)接听,一般情况下,铃声响后不超过三声接听。

8、接听电话提倡文明礼貌用语,使用普通话。

9、公司员工实行话费补贴据实报销制,依据不同岗位,补贴标准不同,一月集中报销一次。在工作期间必须确保联系畅通;否则,取消补贴。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本公司员工及外来单位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本公司和外来单位的财产安全,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于进入本公司生产区的外来单位及所有外来人员。

3.1各类外来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3.2外来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必须由总经办及外来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3.3我公司与外来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生产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3.4外来人员进入车间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3.5外来单位人员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需经总经办同意。

3.6外来人员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3.7外来单位在厂区生产,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本公司的交通安全管理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3.8外来单位所用的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3.9外来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3.10外来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提出申请,再由外来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3.11外来单位人员进行危险性的.作业时,须报总经办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3.12厂区内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生产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3.13外来工程生产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3.14外来单位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保证生产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生产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3.15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3.16外来人员在装卸作业时,须作到文明装卸,严格遵照“操作规程”作业。

3.17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3.18因外来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来单位负责。

3.19本公司对外来单位及生产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3.20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外来单位及人员到我厂作业的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作业制度化管理。

1、进入我车间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正确使用、穿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消除事故隐患。

2、由于施工单位安全及防护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人身安全、生物安全)方面的一切损失、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施工单位车辆、人员进出应听从我车间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管理。

4、施工单位人员严禁未经许可进出我车间生产、实验区域。

5、进出我厂的施工单位材料、物品,须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6、施工单位用电、用水必须告知我车间设备管理人员,由我车间安排供给;拆除水、汽管道及供电线路时,必须告知设备管理人员安排相关人员监管。若自作主张拆除及安装使用造成浪费及安全事故、人员伤亡的,由施工方负责。

7、暂住我车间施工工棚的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我相关管理定,不许留宿不相关人员,违者必须按规定接受处罚。

8、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务必积极配合我车间管理人员,协调好各种事项,安全、有序、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施工项目。

9、具体安全方面规定及条款,由我车间与相关单位协商订立专项合同。

电话相关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的固定电话主要是作为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挂私人电话。

第二条员工挂电话、用语要礼貌,同时应尽量简洁、明确,以节省通话时间。

第三条不允许员工在公司挂私人长途电话,各部、室因工作需要挂长途电话的,应事先经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挂拔。

第四条各办公司应备置电话记录表,并记录使用人、受话人、起止联络事项等。

第五条员工未经同意挂拔国内长途电话或以公事为由骗挂国内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50元;私挂香港或澳门的,每次罚款100元;私挂国际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500元。屡教不改的,视情节给予扣发奖金。

第六条利用固定电话上网的部门,绝不允许以工作为由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宜,如上网聊天、打游戏等。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七条电话的管理由综合部总筹负责,使用则由各部、办主任负责督导与控制。

土建管理制度

坚持落实各项安全保证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在施工中做到时时、处处有章可循,用安全生产保证制度来预防事故的发生。

在上岗前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国家、天津市和业主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对参加教育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只有考试合格者,才能持证上岗。对于特殊作业人员,参加天津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实习、学习人员不能进入现场。

在施工中通过板报、安全警示牌、安全手册等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形式,通过班前交底、班中检查、班后讲评等各种安全控制手段,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遵章守制的自觉性,消除人为的不安全因素。

结合工程特点,施工技术部门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易检查的安全技术规程、操作细则,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预防事故发生。

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评安全。通过定期、不定期、抽查三种安全检查方式和定期、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研讨会,检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除事故隐患。项目经理部每个月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定出对策,限期解决。作业负责人和安质人员经常深入工地,及时纠正违章作业,消灭不安全因素。

通过对安全生产进行讲评,对评比出的施工生产安全工作优胜的部门、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对施工生产中存在不安全因素、隐患的部门、班组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并做通报批评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在施工过程中,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按照安全事故处理办法逐级上报。对一般安全事故由项目副经理负责组织施工技术、安质等有关人员进行评审,提出处置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安质人员进行跟踪验证并记录。对大、重大安全事故,项目经理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工程师,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置方案,对安全事故责任有关人员按照公司有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罚。同时对安全事故总结教训制定措施。

设置安全生产记录牌和安全警示标志牌,以增强各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感和责任心。

相关方管理制度

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场从事生产活动的劳务人员及项目、工程承包单位。

1、负责招用和项目工程发包部门应对劳务人员、承包和施工单位在市场内的生产、生活活动进行安全管理。

2、承包、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全体人员在市场内的生产、生活安全情况负总责。

3、安全办负责对外来劳务和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控制过程。

(1)城内用工的管理。

用工部门根据生产需要招工时,在签订用工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劳动保护方面的责任,并对录用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新录用的劳动者,招工部门必须组织进行劳动技能教育培训、场纪场规教育及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接受安全管理及检查、监督、考核。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人员要进行安全资格审查;未经有关劳动部门认可的,不准与其签订相关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工程项目发包的管理。

工程项目的发包部门在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在合同里明确双方在劳动保护方面的责任,并对承包施工单位进行必须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指导。

发包部门在与承包、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必须组织承包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和施工人员接受入厂前的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并与市场签订《安全协议书》,否则不准入场施工。

承包、施工单位,只有在获得有效安全资格认可的前提下,方可参加相关项目的投标。

承包施工的法人代表,要对自己单位及其人员在市场内的`施工安全负责,要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中日常的安全管理及与其它施工单位或市场相关部门的安全协调工作,并服从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承包施工单位及其全体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无条件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场规、场纪、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为保证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正常秩序,单项工程一般不准多单位承包,总承包单位若将工程二次发包时,要对二次承包单位的安全负责。二次承包单位同样要进行安全资格审查与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否则不准开工,违者严肃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承包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与其它施工单位在同一处交叉作业时,必须事先报告发包部门和安全办,并由发包部门组织协调,与相关单位签订同时作业安全、环保协议书,制定安全保证措施,负责安全保证措施的贯彻落实,并在作业现场指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施工,否则不准施工。

承包施工单位因违反国家或市场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等而受到经济处罚,其罚款金额将由市场财务部门从承包工程经费中扣除。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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