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公安民警规范执法心得体会(通用13篇)

时间:2023-10-30 17:05:20 作者:书香墨 专业公安民警规范执法心得体会(通用13篇)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学习和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在学习和理解心得体会写作的过程中,参考一些范文是非常有益的。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

公安是国家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权威的重要力量,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规范和公正性对于社会的发展和公众的信任至关重要。作为一名公安民警,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公安规范公正执法的重要性,通过实践和思考,我得出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与大家共享。

二、确立法律意识。

做好规范公正执法的首要条件是确立法律意识。我们作为公安民警,要明确全面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时刻将法律摆在首位。我们要了解法律的精神和价值观,紧跟时代的步伐,深入研究法律知识,提升自己的法律水平和素养。只有做到对法律的严格遵守和正确理解,才能够在执法工作中公正无私地行事。

三、全面提升执法能力。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需要民警具备高水平的专业能力和技术素养。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执法能力,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提高自己的办案水平。这样才能在执法过程中科学合理运用法律,做到公正公正,避免执法中的疏漏和不公。

四、注重执法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要特别注重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首先,要做到公开透明,保持执法过程的公正和公开,让受到执法的当事人及时了解自己的行为违法与否,有权利提出抗辩。其次,要注重程序正义,在执法过程中全面依法行使权力,依照法定程序和程序正义进行办案,不为任何个人或权力私利所左右。最后,要坚守底线,绝不为个人利益妥协规范和公正,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加强警民沟通与互动。

公安是人民警察,执法是为民服务的行为。为了确保公安规范公正执法的落实,我们需要加强与民众的沟通与互动。只有与民众建立起良好的互信关系,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更好地做到公正执法。我们要提倡接受群众监督,真诚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处理,切实改进工作。同时,我们也要不断改进自身形象,增强公安机关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更加信任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总结。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是我们每一位公安民警应当努力追求的目标。通过确立法律意识、全面提升执法能力、注重执法过程中的公平公正以及加强警民沟通与互动,我们可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稳定和法律权威作出积极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始终坚持这些原则,努力做到更规范、更公正的执法,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公安民警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在全面了解总队于5月27日召开的学习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会议内容后,为全面做好世博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卫战,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顺利开展,直属五支队第二大队紧密围绕“保安全、促畅通、树形象”的要求,按照“正人先正己”工作思路,采取强硬措施,针对民警思想松懈、工作散漫的现象,果断出击、明确目标,以规范执勤执法为载体,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高速度推进”的原则,组织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并及时将总队办公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专题学习会议精神传达给每一位民警。通过全方位部署,结合队伍“两个经常性”,全力推进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进程。

根据以往大队工作经验,执法规范化建设往往流于形式,相关活动次数不少,但大都未达到预期效果。直属五支队第二大队提高认识、理性对待问题存在的严重性,积极进行自我反省,以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树立新时期交警形象”专题教育活动为有利契机,把求真务实的态度做为此次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上至大队领导,下至普通民警都必须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有关内容,严格做到全力配合,无条件落实规范执勤执法的各项要求。

一、明确起点,找准定位。一直以来大队的违法、违章处罚和事故处理都实现了零投诉,因此世博会期间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从保持和发扬开始,确保工作稳定、持续发展。通过进一步完善交流沟通机制,向理论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兄弟大队学习,适时传递相关信息,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坚决做到不达目标绝不罢休。大队更是要求每一位民警利用一周的时间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之后将心得体会形成书面文字,在6月7日的每周全体民警例会上进行大讨论。同样以此次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有利时机,全面加强大队民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意识和组织纪律意识。

二、规范标准,严格要求。一是在《条令》学习中强调“实字为本、严字当头”之余,大队还要求民警进一步了解《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加强交通民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的工作意见》。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保障此次执法规范化建设,突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宗旨。二是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大队领导以身作则,中队负责人发挥榜样力量,带动民警共同实现规范执勤执法。通过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创新,切实把《条令》的相关规定作为大队日常工作、生活的行动指南和准则,领导干部要真正起到监督检查作用,坚决杜绝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三是在全大队范围内要求民警牢固树立团结意识、大局意识,不断深化高速交警大队作为一支“准军事化”队伍的优势。进一步强化组织纪律意识,努力增强队伍凝聚力,为当前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利保证。

三、加快速度,持续推进。第二大队在着眼实际、确保实效的同时,努力实现每个民警又好又快将规范执勤执法变成日常习惯。无论是从思想认识上,还是实际工作中,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完善执法服务,提升交警形象。

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大队将持之以恒、再接再厉,以此次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为基础,陆续推进和深化队伍规范化建设。

公安民警规范执法心得体会

汪基亮,男,汉族,198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2007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三河尖派出所民警、刑警大队民警,现任固始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三级警督警衔。

他善于学习,政治立场坚定。

汪基亮同志一直战斗在公安战线的最基层,无论是担任普通民警,还是副大队长,他都能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工作和生活中,他始终坚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政治立场绝对坚定、政治站位绝对可靠、政治品格绝对忠诚。

他多措并举,注重禁毒宣传。

“禁毒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汪基亮同志把全部心思和精力都放在了禁毒工作中。

为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平安固始”建设,他下社区、进学校,顶烈日、冒酷暑,发放资料、广泛宣传,为了唤起全社会对禁毒工作的重视,让广大的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毒品对社会和家庭的严重危害,让更多地人了解和参与到禁毒工作中去,他充分利用6.26国际禁毒日,积极开展“拒绝毒品、珍爱生命”主题宣传活动,下社区、进校园举办禁毒展,让人民群众进一步认清了毒品的危害。

他能打善战,敢于担当作为。

他积极投身于“两打两控”禁毒专项行动,面对毒品犯罪嫌疑人,他嫉恶如仇、能打善战,精研判、打团伙、断毒链,在实战中练就了一身过硬的缉毒本领。

平时工作看得出,关键时刻站得出,诱惑面前挡得住,生死关头顶得住!

从警10多年来,汪基亮同志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的耕耘,他和战友们在与毒品犯罪分子短兵相接的斗争中,磨炼着意志,锤炼着党性,坚守着忠诚,铸就了突出的工作业绩,工作十余年来,他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辛苦和汗水,特别是从事禁毒工作以后,他积极学习和掌握禁毒相关业务知识,迅速成长为禁毒战线上的行家里手。

从事禁毒工作5年来,共破获毒品案件160余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210余人,缴获毒品7000余克,毒资55.8万元,特别是破获了老鬼等人贩卖毒品等系列毒品案件,取得了突出的禁毒工作成绩,为我县禁毒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他不畏艰险,竭力消除隐患。

2019年9月份汪基亮同志工作中从一名嫌疑人的手机中获得一条重要线索:我县东关辖区存在个艾滋病吸毒团伙,并且这些艾滋病吸毒人员相互之间都有同性恋的关系。

艾滋病、同性恋、毒品这三个敏感的词合在一起,让人望而却步,工作中一旦处置不当被违法嫌疑人抓伤,感染可能性极大,危险程度可想而知。面对这一危险任务,汪基亮同志主动请请缨,积极与县疾控中心联系与沟通,及时摸清这伙艾滋病吸毒人员的关系及联系方式,并联合东关派出所查清他们的住址和行动轨迹。

经过大量细致工作,在做好充分防护的情况下,汪基亮同志组织民警悄悄地对团伙人员进行了逐一快速有效抓捕,成功打掉了这一艾滋病吸毒犯罪团伙,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人,强制隔离戒毒2人,行政处罚9人,将这一社会毒瘤及时消除在萌芽姿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他嫉恶如仇,坚持重拳打击。

汪基亮始终坚持对涉毒违法犯罪的零容忍,坚持对毒品犯罪“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一查到底”,并重点经营重大毒品案件,更多、更快地破获拎包贩售、容留吸毒等易发、多发涉毒犯罪,坚持快侦快捕快诉;他积极组织开展“4.14专案”和“缉毒执法”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涉毒违法犯罪问题,有效遏制了毒品犯罪,最大限度地削弱了毒品危害,有效掌控全县毒品违法犯罪形势。

一是冲锋在前查主线。2019年4月下旬,汪基亮与业务部门协同作战,精心组织,通过潜心经营,成功抓获贩毒嫌疑人沈某、赵某,当场缴获疑似毒品“冰毒”1.4公斤,缴获毒资55.8万元。

二是抽丝剥茧搜网络。2017年他梳理手中在侦的毒品案件,通过深挖细查,广泛收集证据,依法打击处理了该县某局工作人员衡某等7名容留他人吸毒嫌疑人。

三是细心梳理每一条涉毒线索,扩大战果,对抓获的每一名吸毒人员都进行深挖细查,不漏掉一条有价值的涉毒线索,让打击处理战果最大化,让涉毒人员无处藏身。

2018年打掉以崔某为首的一条从武汉向固始贩毒团伙,缴获毒品300余克,抓获涉毒嫌疑人7人。2019年底,他从该县某某局一名吸毒人员入手,先后4次深入武汉,顺藤摸瓜抓获吸毒人员19人,贩毒嫌疑人9人,并成功切断了一条涉及外省毒品输入的犯罪链。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禁毒铲毒工作,共组织民警铲除毒品原植物26000余株,侦破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刑事案件16起,依法对17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民警执法规范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执法规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基层执法队伍的中坚力量,民警的执法规范显得尤为重要。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我深深体会到,只有在规范的执法过程中,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这里,我想与大家分享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作为一名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执法人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国家法律的尊严。因此,我们应当始终保持自己的形象,严谨言行,严禁随意使用不文明语言,不得将私人情绪带入执法中。同时,在与群众接触时,我们要做到耐心、友好,以高尚的职业道德去引导和教育群众,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其次,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要依法行事,不能滥用职权。法律是公平的底线,它保护的是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民警在处理案件时,要严守法律规定,不能随意滥用职权,不得以权谋私,不得违法乱纪。我们要把正义和公平作为执法的基本原则,以一颗公正的心对待每一个案件,保证每一个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此外,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要真实客观地采集、固定、保护和分析证据。证据是执法的基础和根据,也是判断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我们要学会运用各种科学手段和侦查技术,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对证据的处理过程中,我们要严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好证据的完整性,确保不受任何人的干扰,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性。

此外,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要注意保护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人民群众是我们的服务对象和责任所在,我们要通过规范的执法行为,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在处理纠纷和斗殴案件时,我们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权威和责任,管好每一个细节,确保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同时,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我们要注意施法的技巧和方法,确保行动安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给群众带来伤害。

最后,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执法工作是一个充满挑战和变化的工作,只有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才能适应这个变化多端的社会环境。我们要通过学习法律法规、了解执法政策,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同时,我们还要不断加强团队协作能力,与同事之间加强交流和沟通,共同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总而言之,作为一名民警,执法规范是我们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我们应当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敬重,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执法水平,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通过我的亲身体验,我深信只有坚持规范执法,我们才能建设一个更加美好和谐的社会。让我们每个民警都铭记在心,时刻做到法律的忠实执行者,为人民服务,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

公安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执法公正是公安工作的核心要求。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规范公正执法的重要性,下面我将从培养警察职业操守、加强执法能力、做到公平正义、注重沟通与服务和保障执法权威五个方面,阐述我对公安规范公正执法的心得体会。

培养警察职业操守是做好公正执法的基础。警察的职业操守是他们的人格修养和职业道德的体现,是他们能否正确行使执法权力的关键。一个具备良好职业操守的警察,具备坚守法律底线的自觉性,忠诚于法律职责,严守执法纪律,崇尚公平正义,对待犯罪嫌疑人始终保持冷静客观的态度,远离腐败和权钱交易等不正之风。只有通过加强对警察职业操守的培养,才能使他们时刻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

提高执法能力是规范公正执法的关键。警察的执法能力直接关系到执法的效果和公正性。他们要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熟悉各类犯罪手段和侦查技巧,掌握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提高自身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只有经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执法人员才能具备高超的专业能力,才能做到在复杂的执法环境中做到公正执法。

公平正义是公安执法的灵魂。在执法实践中,每一个警察都必须把公平正义当作执法的底线。警察要坚持公正从事警务工作,要公平对待每一个案件和涉案人员,不因个人感情、利益关系等原因改变执法方向,不以双重标准衡量执法对象,公正无私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只有做到公平正义,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和支持。

注重沟通与服务是公正执法的基本要求。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要与当事人、群众和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了解他们的合法权益和需要,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要注重与社会大众的互动,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到维护社会安全的行动,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执法人员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确保警方的工作公开透明,便于社会监督和评判。通过良好的沟通与服务,执法行动才能更好地融入社会环境,保障公正执法的顺利进行。

保障执法权威是公正执法的重要保障。警察执法的权威是从法律授权中而来,也是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安全的需要。保障执法权威,首先就是要坚决执行国家法律,始终站在法律制度的高度来看待和处理问题,不得擅自侵害他人权益或滥用权力。其次,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和履职能力,使其在执法过程中具备更强的执行力和公正性。最后,要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执法行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总之,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至关重要。在实践中,我们要坚持培养警察职业操守、提高执法能力、坚守公平正义、注重沟通与服务及保障执法权威这五个方面,不断完善自身,推动公安工作的提高,为社会的安宁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

民警执法规范心得体会

民警执法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民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规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然而,在实践中,一些民警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谨、不公正的情况引起了广泛关注。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我深感自己在执法工作中仍有诸多不足之处,并从中吸取了许多宝贵的教训和心得体会。以下将结合个人实践经历,总结民警执法规范的心得体会。

首先,作为一名民警,我认为充分了解法律法规是依法执法的基础。只有掌握执法职权的边界,了解各项法规的具体内容,才能保证执法过程的合法性。曾经,我在一次执法中陷入了一个纠纷的困境。当时,我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深入,导致我在处理问题时选择了一个不合适的方式,结果遭到了当事人的质疑和投诉。这次经历让我深刻认识到,掌握法律是执法的基本功,我不能凭主观意识对法律随意解读,应该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

其次,严格执法程序是确保执法公正的关键。在执法中,程序的规定是保证执法结果公正合法的重要保障。不按照法定程序行事,往往会给当事人留下不公正、不合理的印象,甚至引发法律纠纷。我曾经在一次行政处罚的执法过程中犯过这样的错误。当时,我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当事人告知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而是违背正常流程,直接做出了处罚决定。结果,当事人不满意我的处理方式,并通过上级申诉了我。这次教训让我认识到,执法程序的严肃性不容忽视,只有通过规范的程序来行使权力,才能使执法过程公正、合法。

此外,文明执法应成为每名民警的自觉追求。在执法过程中,我也曾经面临过一些蛮横执法、粗暴执法等不文明行为。这些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执法形象,更容易引起社会不满甚至出现冲突。因此,作为一名民警,我深深地认识到,文明执法应该成为内化于我的行为准则中。我应该始终保持冷静、理性的态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度处理事务,坚决摒弃任何不文明的行为方式。

最后,维护公正执法需要建立起完善的监督机制。监督机制不仅可以有效制约执法人员的行为,更可以为公众提供一个监督和检举不当执法行为的渠道。我曾经在一个执法队伍中负责推进监督机制建设的工作,通过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民众的投诉和举报,真正做到了让群众放心、满意。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监督机制的建立是民警执法规范化的重要保障,应该将其作为执法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使得监督机制真正发挥作用。

总而言之,作为一名民警,从执法中积累的心得体会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充分了解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程序、文明执法、以及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等等。这些都是保证民警执法规范化的重要因素和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以更严谨的态度、更规范的操作、更公正的判断为社会治安维护作出更大的贡献。

公安民警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教育”后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公安执法工作的准绳,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重树人民公安警-察在群众中威望的形象工程。因为,在我们的公安实际工作中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新闻媒体也时有曝光,大致表现在执法不严: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无人问津、执法不公:收受当事人钱物、吃喝拿要办人情案、执法行为不文明,举止粗俗、态度蛮横,审讯犯罪嫌疑人时动手动脚,甚至造成打人致死的恶劣后果。这些都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究其根源还是个别领导干部和民-警以执法者自居、管人者自居,而放松了自己对自己的约束,或守法意识不强、或目光短浅、贪图好处,置法律于不顾,徇私枉法。作为警-察并非仅仅是某个单位、某个派出所的一员,在群众眼里,你是执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权威的法律在行使职权,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是群众的保护神,因而我们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有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近几天来的学习,感觉到自己在思想认识上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对自身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认识。相信通过“三项教育”,公安队伍整体素质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一定会克服自身的不足,在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同时,也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立足本职、不断努力、不断进取,取得业务和思想上的双提高,努力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公安部对有关问题十分重视,针对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问题都有相关指导性文章和制定相应的内部规定;就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行法制教育和有关学习,比如我们学习了《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加强反腐-败斗争,推进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公安部关于坚决制止公安干警刑讯逼供的决定》、《公安部关于排除干扰杜绝说情严格依法办案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十不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条例》等遍目。

通过学习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情况就如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

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我们工作实际不能只重实体法而忽视程序法,比如在执行治安管理处罚中以前我就有这种意识,只要证据充分了往往就不去考虑程序上的立案呈批,在传唤中不用传唤证,这些很容易造成在行政诉讼中败诉。

另一方面,严格执法还要注意粗暴执法,我们公安机关在执法中有一整套严格规定,比如在询问当事人、证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时必须要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人民-警-察队伍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开展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技巧,对于屡教不改、蓄意闹-事、干扰执法的当事人,多用“智缺,少用“武攻”。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公安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二、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据资料报道,20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已经审议和通过各种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文件就有328件,这期间国务院还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规,各地方省级人大制定和批准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仅八届人大五年间,就立法118件。通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执法的公证性,.

三、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

民警规范执法指南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民警,规范执法是我们工作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要求。规范执法不仅关乎我们自身形象,更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信任和支持的程度。因此,掌握民警规范执法指南是我们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此,我将分享我在实践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强调规范执法的重要性。

首先,规范执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石。只有通过规范执法,我们才能让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维护公共秩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宁的社会环境。如果我们的执法不规范,就可能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进一步破坏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严格遵守民警规范执法指南是我们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三段:重点阐述民警规范执法的具体内容及效果。

民警规范执法指南包括了诸多方面的内容,如依法行政、尊法守纪、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等,这些原则的贯彻执行能够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首先,依法行政是民警规范执法的核心。我们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办案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不以个人意愿曲解法律条文。其次,尊法守纪是民警规范执法的基本要求。我们要维护法律的尊严,不随意对待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公正廉洁是民警的职业操守,我们必须不受任何个人或集体的影响,做到公正执法,不为私利所动。文明执法是维护我们的执法形象的重要标志,我们要用温和的态度对待群众,不侮辱和羞辱被执法者。这些规范执法的内容在实践中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增强了人民群众对警察的信任和支持。

第四段:分享个人实践和体会。

在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遵守民警规范执法指南的重要性。当我依法行政时,我能够从纷繁的案件中抓住核心问题,进行有力的法律应对,从而得到了防范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效果。当我尊法守纪时,我与律师和法官之间的工作关系更加和谐,各方协作更加顺畅,案件的办理效率也得到了提高。当我秉持公正廉洁原则时,我发现自己的形象在群众中树立起了良好的口碑,人民群众对警察的信任和支持也在日渐增加。当我文明执法时,我发现与被执法人员之间的沟通更加顺畅,他们对执法过程的不满情绪减少,案件处理的效果也更加理想。

第五段:总结并展望。

民警规范执法指南是我们工作中的重要准则,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并不断强化规范执法意识。通过遵守规范执法指南,我们不仅能够维护社会稳定,还能够树立良好的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严格遵守民警规范执法指南,不断完善自己的执法技能,以更好地履行执法职责,服务于人民群众,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公安民警执法为民心得体会

执法为民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概括地说,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

一、执法为民理念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

(一)执法为民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

从根本上说,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是由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共产党作为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任何其他利益。政法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工具,其自身性质和宗旨必然符合党以及国家政权的性质和宗旨,并始终与之保持一致。所以,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是政法机关和所有政法工作的必然选择。

执法为民理念的提出,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政法工作上的直接反映和体现。.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国家政权机关,政法机关以及政法工作要落实和实现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政法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政法机关践行党的执政为民理念,在一切工作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宗旨、观念,被高度凝炼、总结和概括为“执法为民理念”。执法为民理念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政法工作理论认识的新发展、新概括。它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理念,也旗帜鲜明地表明了我国政法工作的政治思想和政治立场。

(二)执法为民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要求和体现。

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法机关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其权力同样来自人民、属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明确我国的法院、检察院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国的法院、检察院名称前面被冠以“人民”二字,我们的法官、检察官、警察被称为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人民警察,这绝不是文字上的无谓增加和重复,而是要庄重地体现政法机关的人民属性。

(三)执法为民是政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

二、准确全面地理解和把握执法为民理念的深刻内涵。

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突出强调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一切为了人民。

这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其现实和实践意义包括:

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严密防控打击违法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当前,我国仍处在刑事案件高发时期,一些地方抢劫、抢夺、盗窃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频发,社会治安形势严峻。一切为了人民,就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及时高效地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

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及时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当前,就业再就业、收入分配不公、征地、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劳资关系纠纷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热点和焦点,这些矛盾纠纷正在以案件的形式进入政法工作的范围。这些问题大多涉及工人、农民等多方利益,调处这些利益纠纷,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工人、农民等基本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能以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代价,满足少数企业、商人的不正当要求,以及少数地方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需要。

(二)走群众路线。

政法机关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正确处理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强政法机关的专门机构建设,保障政法机关有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应当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从政法工作的规律和需要出发,加强政法队伍的组织、机构建设,落实相应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为政法工作提供良好的执法条件和环境;政法机关也要强化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创新工作体制和机制,提高政法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政法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解决案多人少、警力不足的矛盾,解决一些地方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执行难等问题,都要注重从专群结合中找出路。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形势下,坚持专群结合,集中体现在强基固本,大力加强政法机关的基层基础工作上。当前,全国大力开展的“两所一庭”建设以及全国公安机关广泛开展的“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建设工程都集中体现了这一点。

政法干警要善于走群众路线,学会做群众工作,特别是要学会做群体性事件等特殊状态下的群众工作。广大政法干警应当向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曹发桂等同志学习,学习他们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的作风,学习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学会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也许没有一本现成和统一的教科书,但这是全体政法干警,尤其是年轻政法干警的一门必修课。

(三)尊重和保障人权。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崇高的奋斗目标。

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要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提供完善的司法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生存权、发展权以及选举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基本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利,这些基本权利受到侵犯或产生争议,就可能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或者需要政法机关以其他方式加以处理。对此,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一定要更新观念,树立人权保护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公平公正、及时高效处理有关案件和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

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也要切实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政法机关被法律赋予了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裁决财产归属等重要权力,这些权力能否正当行使,对于公民个人的利益和权利有着重大影响。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的人权保障程度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和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为此,政法机关既要认识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保护多数人权利的需要,又要在实施执法和管理过程中注意保护相对人的权利;既要认识到依法及时打击犯罪是对大多数人权利的保护,也要在刑事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严格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要严格履行惩罚和改造罪犯的职责,又要有效保障罪犯的人权。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控告申诉权,特别是聘请律师的权利等诉讼权利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羁押人员。广大政法干警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在执法活动中切实做到尊重和保护人权,发挥政法机关对社会主义人权保障事业的推进和保障作用。

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是政法机关立足本职,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在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还要重点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求真务实。

求真务实就是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扎实勤奋地工作,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对人民群众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要给予最及时、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实现和满足。反映在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注意防止和杜绝各种形式的乱作为、不作为现象,这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现实问题。乱作为主要是一些政法机关和干警漠视案件的客观事实,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实体规定,滥用执法权力。不作为往往表现为不勤政敬业,工作缺乏热情,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案件久拖不决等现象,这实质上是漠视人民群众的疾苦,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不予理睬。乱作为和不作为都有悖于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全体政法干警要努力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

(二)甘当公仆。

政法干警作为人民公仆,最重要的是在工作中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政法机关行使管理职责的根本目的是为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管理行为只是手段,而服务才是最终目的。对此,绝不能本末倒置。当然,也不能因倡导服务,就放松管理或不敢管理,对于越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普遍利益的领域和事项,越是要严格管理、强化管理。

作为人民的公仆,政法干警应当具有无私奉献和牺牲精神。近些年来,全国政法队伍中涌现出了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胡光明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公仆的光辉形象,成为我们学习的楷模。广大政法干警要自觉以英模们为榜样,以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和高度的奉献、牺牲精神,从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甘当人民公仆,履行好政法工作的神圣职责。

(三)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政法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

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服务热情,多为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加麻烦。在办理有关证照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完整、准确地告知群众相关的程序和手续,避免群众跑第二趟,不浪费群众的时间和成本。文明执法,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的严肃性并不意味着执法者必须态度生硬、举止粗暴。文明执法,还必须注意执法者的警容风纪。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印象和评价,往往来自对执法者本身的印象和评价。执法者举止文明,待人平和,仪容整洁,群众就会产生一种亲近感、信任感,每一位政法干警都应加强自身修养,既重视八小时以内的举止文明,也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自律,真正树立起政法队伍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四)清正廉洁。

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政法干警必须清正廉洁,确保权为民所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执法为民理念是确保政法干警清正廉洁的思想基础。只有坚定地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并在工作、生活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经受住金钱、权力、人情和各种利益的考验和诱惑,确保清正廉洁,使自己永远配得上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和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公安辅警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教育”后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公安执法工作的准绳,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重树人民公安警-察在群众中威望的形象工程。因为,在我们的公安实际工作中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新闻媒体也时有曝光,大致表现在执法不严: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无人问津、执法不公:收受当事人钱物、吃喝拿要办人情案、执法行为不文明,举止粗俗、态度蛮横,审讯犯罪嫌疑人时动手动脚,甚至造成打人致死的恶劣后果。这些都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究其根源还是个别领导干部和民-警以执法者自居、管人者自居,而放松了自己对自己的约束,或守法意识不强、或目光短浅、贪图好处,置法律于不顾,徇私枉法。作为警-察并非仅仅是某个单位、某个派出所的一员,在群众眼里,你是执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权威的法律在行使职权,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是群众的保护神,因而我们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有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近几天来的学习,感觉到自己在思想认识上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对自身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认识。相信通过“三项教育”,公安队伍整体素质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一定会克服自身的不足,在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同时,也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立足本职、不断努力、不断进取,取得业务和思想上的双提高,努力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公安部对有关问题十分重视,针对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问题都有相关指导性文章和制定相应的内部规定;就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行法制教育和有关学习,比如我们学习了《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加强反腐-败斗争,推进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公安部关于坚决制止公安干警刑讯逼供的决定》、《公安部关于排除干扰杜绝说情严格依法办案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十不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条例》等遍目。

通过学习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情况就如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

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我们工作实际不能只重实体法而忽视程序法,比如在执行治安管理处罚中以前我就有这种意识,只要证据充分了往往就不去考虑程序上的立案呈批,在传唤中不用传唤证,这些很容易造成在行政诉讼中败诉。

另一方面,严格执法还要注意粗暴执法,我们公安机关在执法中有一整套严格规定,比如在询问当事人、证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时必须要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人民-警-察队伍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开展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技巧,对于屡教不改、蓄意闹-事、干扰执法的当事人,多用“智缺,少用“武攻”。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公安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二、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据资料报道,20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已经审议和通过各种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文件就有328件,这期间国务院还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规,各地方省级人大制定和批准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仅八届人大五年间,就立法118件。通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执法的公证性,.

三、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人民-警-察的属性所决定的。人民-警-察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外来人员、“两劳”释放人员,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

公安辅警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公正是法律永恒的价值追求,廉洁是执法者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党和人民对公安队伍的永恒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行,公安机关尤其是公安民警队伍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的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整个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发展。如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执法公正廉洁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面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笔者认为要保证公正廉洁执法,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意识是保证公正廉洁执法的关键。

当前,影响公安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当一些公安民警的头脑中要么公正廉洁意识淡漠,要么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公正廉洁观念,要么没有充分认识到公正性、廉洁性对公安执法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因此,切实保障和提高公安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维护执法公正,就必须不断强化和巩固广大公安民警的公正廉洁意识,以正确的公廉洁正意识有效指导执法工作,促进各项公安工作,永葆公安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意识,首先要加强对公正廉洁观念深刻内涵和重大价值的学习、理解,增强对公正廉洁观念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深入学习理解要使各级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公安工作的总要求,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要求的具体体现,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根本要求和强烈盼望,认识到维护公正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营建和谐社会、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大推动作用。要通过对公正廉洁观念的学习、理解,把维护公正廉洁的意识深深铭刻在每一个公安民警的头脑中,体现在执法实践中,把公正廉洁执法思想植根于每位民警,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中,不断增强广大公安民警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努力做到不枉不纵,既不滥用职权、超越职权,也不能消极不作为,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三,要注重加强程序公正的意识,程序是如何完成实体内容的步骤、方法、形式、时间、顺序等的规定,两者缺一不可。在我国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中,长期以来“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根深蒂固,执法过程中忽视程序、违反程序的问题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要做到公正执法,不仅要做到实体内容的处理公正,更重要的在于强化程序意识,通过确保程序公正实现执法公正。

第四,要切实体现人民群众的要求。要关爱弱势群体,要根据群众的意愿办事,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要求。在各项执法活动中,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这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行警务公开和便民利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机关是实事求是和公正的。

二、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必然要求。

自由裁量权是指定在特定情况下依照职权以适当和公正的方式做出行为的权力。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是指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中,根据法律法规赋予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权限,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作出或不作出具体行为的权力。

三、强化和完善执法监督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保障。

近年来,公安工作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届及新闻媒体监督的同时,也不断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设立了不少的机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仍然很难适应日新月异的形式变化和发展,这就需要社会各方的参与,更需要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查找问题,使监督经常化、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监督,必须下大力气强化监督意识,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察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警务公开,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工作。

四、提高广大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重中之重。

公安民警是公安执法的主体,其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执法活动,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只有着重加强民警法律法规、公安业务学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培训一条龙格局,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法规测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日常考核、综合奖评、排名公示、竞争上岗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其法律业务水平和知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公正执法,也才能做到公正执法。

五、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是实现公正执法廉洁的治本之策。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矗进一步保障公安机关公正执法,必须加强相关执法制度建设。贯彻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尽快完善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执法质量检查制、执法监督制、警务保障制、民主公示制、执法奖惩制等直接关系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保证机制和制度,并使之得到有效实施。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一)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2008年11月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积极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思想端正、执法主体合格、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上述要求,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重大战略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努力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常抓不懈的工作局面。

在《指导意见》中具体提出了六项建设内容一是大力加强执法思想建设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不断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认识问题,努力克服特权思想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思想,坚决杜绝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始终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通过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落实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处害群之马,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要通过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法管理,使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把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捍卫法律、忠于职守作为公安民警职业道德的底线,成为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有除暴安良之志,有恪尽职守之德,有规范执法之能,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的模范执法者。

二是大力加强执法主体建设。

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前提和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要切实加强对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全面落实“三个必训”制度、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等制度,全面实施集中教育训练与岗位自学自练有机结合的经常性练兵机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要积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全面推行执法资格考试考核的要求,认真总结“三考”和部分地方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家司法考试的成功做法,抓紧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及相应的奖惩机制,逐步提高执法岗位门槛,做到凡从事执法工作的民警必须取得相应执法岗位的执法资格,确保执法主体合格。要建立专门人才库,充分发挥专门人才在执法办案中的指导作用。要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对不适合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的,坚决调离执法岗位。要加强对辅助人员的管理,尽快出台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其单独从事执法工作。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公安机关直接从事执法工作的所有执法民警都具备所在执法岗位必需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和体能素质。

三是大力加强执法制度建设。

只有把公安执法工作全部纳入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要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空白点,特别是要针对当前执法活动中最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如交警纠正交通违法、治安巡逻盘查、武器警械使用、群体性事件处置等,抓紧制定明确的操作程序和执法标准,完善防止随意执法的各种管理制度,明确各执法岗位的职责要求,为执法工作提供法律上、制度上、规范上的保障和支持。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要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确定执法制度建设工作重点,区分轻重缓急,逐步加以解决。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制度建设,使执法依据充分有效,各个执法领域、执法岗位、执法环节的程序性、实体性制度健全、可操作性强,每一个执法行为和执法动作都纳入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中,执法职责界定明确,切实从源头上遏制执法的随意性。

四是大力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

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执法形象和执法效果。要针对当前执法行为方式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制定公安机关执法大纲,围绕各警种执法的基本环节和流程,研究制定具有要点性、原则性、指导性的执法基本要求和标准,便于民警了解和掌握,指导民警正确执法、规范执法和高效执法,努力提高执法的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执法责任体系建设的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梳理、细化法律赋予本级公安机关的执法职责,并分解落实到每个执法单位和每个执法岗位。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和执法民警个人等不同层级的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执法办案的呈报、审核、审批、执行等各个岗位、环节的责任,切实解决职权不清、责任不明、出现过错难以查究的问题。要狠抓法律制度的贯彻执行,在新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制度实施一段时间后,组织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加强经常性的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有效预防不严格执行法律、不按照制度规范操作、随意执法甚至滥用执法权等问题。要以开展创建“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活动为载体,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作为执法示范单位的必备条件,迅速掀起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热潮。要继续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培养、创建工作,下大力气培养、创建不同层次的执法示范单位,使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身边有看得见、学得到的榜样。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执法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并将这些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不断推动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五是大力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及时、有效的执法监督,是保证公安机关和民警规范执法的重要途径。针对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把执法质量的高低纳入对执法单位及其领导和民警个人工作绩效的考评,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标准、范围,实行平时考评、阶段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全面建立领导和民警执法档案,实现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动态化、经常化,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主要指标,与领导和民警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职务升降紧密挂钩。要完善案件法律审核把关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警种执法工作实际,明确法律审核把关的主体、确定把关的案件范围和执法环节,建立完善把关机制。要建立不同意见备案制度,将法律审核、案件审议中的不同意见记录在案,作为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的依据。要完善个案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抓紧建立个案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启动机制,健全个案监督程序。要充分发挥警务督察部门的现场监督作用和法制部门的内部执法监督作用,确保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控告、新闻媒体曝光、上级机关交办、司法机关确认以及其他机关移交的,依法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个案,要及时进行立案调查、作出认定,并依法处理,坚决纠正执法过错,坚决追究审批人、审核人和承办人的责任,促使领导和民警自觉依法办事。要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和执法文书,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依法保障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要通过多种方式,为公众查阅公安机关公开的执法信息提供便利条件。要积极推行执法告知、治安案件公开调解、劳教案件公开聆询、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公开认定、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公开制度,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保证执法公平、公正。要通过不断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使监督制约措施科学、有效,错误的执法行为得到依法、及时纠正,执法过错责任得到严格追究,执法奖惩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六是大力加强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

执法工作信息化是实现执法规范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各地公安机关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将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列入规划,加大人力和财力投入。要充分借助公安部开发的“执法与监督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这一有效手段,积极推行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要在公安网上建立执法网页,设置法规查询、执法问答、执法情况反馈等功能,搭建网上执法工作平台,加强网上执法指导和服务,提高执法效率,节约执法成本。

(二)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2009年3月公安部制定了《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为确保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公安部成立“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协调、情况掌握、综合分析等工作。公安部有关业务局负责本警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安排》中提出了16项工作重点,一是深入开展典型引路和警示教育;二是加大执法培训力度;三是举办执法规范化建设讲座;四是完善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五是制定、完善执法制度;六是制定、修改立案和裁量标准;七是制定公安机关执法大纲;八是科学管理执法活动,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九是整改执法突出问题;十是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培养、创建工作;十一是完善案件法律审核把关制度;十二是完善个案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十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十四是完善警务公开制度;十五是逐步实现网上执法与监督;十六是积极开展网上执法服务。

(三)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结合我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2009年8月公安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方案》中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通过三年不懈的努力,全区公安机关在更大范围内、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主体合格、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各级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理性、平和、规范执法,人民群众满意。

《方案》中提出了6项工作任务,一是端正执法思想;二是规范执法主体;三是完善执法制度;四是规范执法行为;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六是加快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

(四)根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南通现场会和20xx年全区公安局长会议精神,自治区公安厅决定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执法规范化“五项”活动。

“五项”活动的内容,一是整治执法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执法不公正、不廉洁问题,服务态度冷漠问题。二是规范执法制度,是指对地方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包括规范性文件)及本地区公安机关出台的各类执法规范8性文件(执法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加强执法培训,重点是抓好对公安部新出台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培训工作;全面开展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资格认证网上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对全区法制监督员进行年度培训。四是保障执法安全,指一线执法民警配备单警装备及执法仪、警务通等执法监控设备。询问、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审讯室等办案场所安装安全防范装置和报警、监控设备,有效保障执法安全。五是创建执法示范典型,是根据公安部及自治区公安厅创建执法示范单位的指导意见、办法,培养、创建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的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和示范标兵。(全区创建示范单位1个盟市级、10个旗县级、20个所队级、50个执法标兵)“五项”活动的步骤方法是从20xx年4月至10月,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区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五项”活动。整个活动大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级公安机关以及各警种部门要结合实际,利用一个月时间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依据方案开展具体活动,大致四个月时间,切实抓出成效。第三阶段大致用一个月时间,进行总结验收。

二、前一阶段我局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

(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巴彦淖尔市公安局20xx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开展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为确保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市局成立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贾英祥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旗县区公安局长、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充实加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的力量。

(三)20xx年3月1日起,市局机关各单位办理行政案件全部进行网上流转,刑事案件实行“双轨制”。截止至3月30日,全市网上流转行政案件2963起(市局47起;旗县区公安局2881起其中临河893起、五原365起、磴口102起、乌前旗839起、乌中旗373起、乌后旗73起、杭后233起、河灌分局3起)。网上流转刑事案件1872起(市局26起;旗县区公安局1846起其中临河761起、五原254起、磴口43起、乌前旗462起、乌中旗94起、乌后旗42起、杭后190起、河灌分局0起)。

法制处对市局各办案单位网上流转案件进行审核、测评,测评结果将在下周予以通报。

(四)20xx年3月25日,对市局各办案单位20xx年第一季度的刑事、行政案件进行测评。第一季度市局共办理刑事案件20件,刑拘30人,逮捕26人,取保45人,移送起诉8人;行政案件15件,拘留10人,罚款13人,合并处罚23人,停业整顿9家。截止到3月25日,市局办案单位共交回行政案卷29本(其中治安支队21本、刑警支队2本、禁毒支队0本、经侦支队0本、网监支队5本、出入境管理处0本、河灌分局1本);刑事案件4本(其中治安支队0本、刑警支队0本、禁毒支队0本、经侦支队4本、网监支队0本、出入境管理处0本)。法制处现已完成行政案卷13本、刑事案件3本的测评。

(五)3月29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首期《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培训已经开始,培训由法制处、训练支队共同授课,首期参训人员109人。第二期培训班将与4月6日开课,预计参训人员110人左右。培训结束后法制处、训练支队还将采取巡回授课的方式,对全市民警进行全员轮训。

三、下一阶段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公安厅《关于全区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五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全市公安局办案机关、基层所队要深入调研分析,认真找出本地区、本警种、本所队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找出问题成因和解决办法。

1、根据“三台合一”报警系统数据,从中按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当事人,对110接处警等方面进行回访,对110接处警的各种警情进一步规范处置行为(由指挥中心负责)。

2、加强规范执法主体工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民警,坚决清除出公安队伍,确保公安机关执法主体合格。要大力加强对各类辅助人员的管理,严禁不具备人民警察主体资格人员直接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由政治部负责)。

3、抓好窗口单位的执法形象,规范窗口警种的语言行为,统一执法语言、规范执法动作,有效解决形象不佳、语言生硬、态度蛮横等问题,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重点是基层派出所户籍窗口,交警部门路上执勤、事故现场勘察等。

(二)规范执法制度。全面清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执法主体的本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包括规范性文件)及本地区公安机关及警种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制定涉案财物管理制度。

(三)加强执法培训。一是继续按公安部要求对所有执法民警进行《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轮训。20xx年4月6日市局对全市公安机关的第二轮培训开始,法制处拟定于4月20日对市局机关全员民警进行培训。要通过案例教学、实战教学、信息化手段等多种形式,力求将《细则》内容融会贯通,落实到实际执法办案工作当中。二是组织民警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分警种地在公安厅已开通使用的“执法资格考试认证系统”网站开展网上培训和网上学习,修满学分的即进行网上模拟考试。三是按《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法制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好法制监督员年度验证及培训工作,验证培训时间不少于二日。

(四)保障执法安全。依托和运用录音录相、视频监控等设备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正常调查取证、固定证据活动的进行,同时印证执法过程,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保障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五)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创建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和标兵。4月1日出台《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创建执法示范单位实施方案》及评选标准。确定1个县级、5个所队、10个岗位标兵,具体部署落实到基层单位,并以警种主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具体指导的形式抓好落实,争取在全区的评选活动中我市执法办案单位能榜上有名。市局将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树立民警身边看得见、学得会、过得硬的规范执法的榜样,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动、示范和辐射作用,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营造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存在问题。

(一)各执法办案单位对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够重视。有些单位、警种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只停留在一般号召上,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主动研究、部署本单位、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找准问题,制定措施的少,民警中存在等、靠思想,没有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与本职工作挂起钩来,缺少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能力。

(二)警务平台系统功能不完善,个别法律条文系统内找不到;平台运行缺少技术支持,个别案件需要删除文书或者措施时必须得从后台删除,否则案件不能流转完毕;网上形成证据材料过少,绝大部分是手工制作好材料后录入平台。

公安民警执法为民心得体会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实体、网络、话务三个平台于一体,自今年1月运行以来,已接待群众2903批次,其中涉诉涉访1292批次。杜家毫走进服务大厅、律师值班室、信访接待室,详细了解服务中心日常工作情况。他说,要把人民满不满意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积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法治的阳光普照广大人民群众。

杜家毫还通过视频连线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致以感谢和慰问,充分肯定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建设法治湖南、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普法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杜家毫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环,要认真贯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为全面建成小康、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全面法律服务和坚强法律保障。要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湖南实际,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敢于突破,努力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高司法行政管理水平。要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硬件基础,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班子队伍,牢牢守住监管安全工作底线。要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加强律师队伍管理,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法治湖南建设营造浓厚氛围。要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共同推进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与业务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司法行政工作,设身处地帮助广大干部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杜家毫在省国安厅调研时强调,全省国家安全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战略部署,绷紧国家安全这根弦,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定政治立场,履行神圣职责,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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