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劳动合同的问题(优质20篇)

时间:2023-11-13 22:48:38 作者:书香墨 船员劳动合同的问题(优质20篇)

根据劳动合同法,我国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相关规定。熟悉劳动合同的内容和要点,有利于我们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做到知法守法。

船员劳动合同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遵守国家劳动部门、海事部门、交通部门各项法律法规,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确立聘用及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在履行《聘用合同》期间,若此《聘用合同》终止条款出现,但乙方所服务的船舶仍在航行中或停泊在境外港口时,不能结束岗位职责的,则合同期限顺延至乙方在船工作任务交接完毕后终止。

1、在乙方各项船员证书齐全以后,甲方根据乙方的资质和船舶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在船舶上从事工作。

2、甲方按乙方的实际上船天数和船员等级,按月核发给乙方劳动报酬,本合同期内乙方的月工资确定为元。

3、乙方在船工作期间,由甲方为其购买工伤保险。乙方在船工作期间,如因工发生意外伤、亡事件,由甲方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赔偿额度以甲方投保的金额为准,索赔款项一次性付给乙方或乙方的家属、乙方继承人。此外,乙方不得提出其他无理要求,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非因公发生的意外伤、亡事件,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上船期间,根据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由甲方提供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5、乙方应严格遵守船长、轮机长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所在船泊工作上的违纪指挥并有向甲方举报的责任。

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甲方对乙方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罚。

2、工作期间乙方按甲方的调动命令,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船舶,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安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船舶岗位工作。

3、乙方在工作中要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和形象,严谨下列情况发生:制造纠纷、打架滋事、顶撞领导、酗酒(值班前四小时不准喝酒)、破坏公物、出售船上货物等,如有发生甲方有权予以处罚,重则辞退,并由乙方应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乙方在履行《聘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证件的管理规定,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船员资质证件和身份证明。乙方经与甲方签订《聘用合同》后,在合同期间内,不得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或从事有碍于本合同执行的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1、本《聘用合同》期满即自行终止。合同期满前两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作协议》:。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和海事规定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一年内无法从事船舶运输工作的;

(6).乙方业务技能不能胜任船舶岗位工作的;

(7).乙方不服从甲方调派命令和工作安排的的。

3、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作协议》:。

(1).甲方故意不履行本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2).甲方人员以威胁或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务的;

(3).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船舶劳务不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如有以上情况发生甲方应负责重新调配,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

4、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

1、双方如发生劳动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有冲突,双方按照国家政策、相关法规规定执行。

此聘用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船员劳动合同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遵守国家劳动部门、海事部门、交通部门各项法律法规,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确立聘用及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在履行《聘用合同》期间,若此《聘用合同》终止条款出现,但乙方所服务的船舶仍在航行中或停泊在境外港口时,不能结束岗位职责的,则合同期限顺延至乙方在船工作任务交接完毕后终止。

1、在乙方各项船员证书齐全以后,甲方根据乙方的资质和船舶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在船舶上从事 工作。

2、甲方按乙方的实际上船天数和船员等级,按月核发给乙方劳动报酬,本合同期内乙方的月工资确定为 元。

3、乙方在船工作期间,由甲方为其购买工伤保险。乙方在船工作期间,如因工发生意外伤、亡事件,由甲方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赔偿额度以甲方投保的金额为准,索赔款项一次性付给乙方或乙方的家属、乙方继承人。此外,乙方不得提出其他无理要求,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非因公发生的意外伤、亡事件,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上船期间,根据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由甲方提供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5、乙方应严格遵守船长、轮机长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所在船泊工作上的违纪指挥并有向甲方举报的责任。

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甲方对乙方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罚。

2、工作期间乙方按甲方的调动命令,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船舶,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安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船舶岗位工作。

3、乙方在工作中要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和形象,严谨下列情况发生:制造纠纷、打架滋事、顶撞领导、酗酒(值班前四小时不准喝酒)、破坏公物、出售船上货物等,如有发生甲方有权予以处罚,重则辞退,并由乙方应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乙方在履行《聘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证件的管理规定,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船员资质证件和身份证明。乙方经与甲方签订《聘用合同》后,在合同期间内,不得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或从事有碍于本合同执行的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1、本《聘用合同》期满即自行终止。合同期满前两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作协议》:

(1).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2). 乙方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和海事规定的;

(3).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一年内无法从事船舶运输工作的;

(6). 乙方业务技能不能胜任船舶岗位工作的;

(7).乙方不服从甲方调派命令和工作安排的的。

3、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作协议》:

(1). 甲方故意不履行本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2). 甲方人员以威胁或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务的;

(3).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船舶劳务不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如有以上情况发生甲方应负责重新调配,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

4、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

1、双方如发生劳动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有冲突,双方按照国家政策、相关法规规定执行。

此聘用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船员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以下是关于船员劳动合同模板,欢迎阅读!

编号:xx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xx

经济性质xx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xx

地址xx

联系电话xx

传真xx

乙方(劳动者):

姓名xx

性别xx

出生年月xx

身份证号码xx

居住地址xx

家庭地址xx

联系方式xx

(固话)xx

(移动电话)xx

紧急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xx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xx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xx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在第(一)种和第(二)种形式下,试用期为xx个月,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试用期工资为xx元/月(rmb)。

如在合同期满时,船舶仍在航行中,或停泊在不适合遣返地港口时,本协议可延长到下一适宜安排遣返地港口。

第二条xx录用条件

(一)乙方具有符合有关部门认可的,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专业训练合格证书,船员服务簿,海员证,船民证,健康证明,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没有未了结的刑事或民事案件的证明。

(二)船员任职条件按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第三条xx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船上或甲方指定的xx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船舶担任xx岗位工作。

乙方保证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或理清,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工作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经协商可以调整乙方的(职务或调换船舶)工作,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劳动报酬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xx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时制度按下列第xx项确定: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不定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规定。

甲方对乙方实行休息休假制度按法律法规等规定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五条xx劳动报酬

(一)乙方同意从上船工作之日起至离船之日的实际工作日计算支付工资,工资于每月xx日前发放。

(二)乙方合同期内的标准工资为xx元/月。

(三)乙方在船工作期间伙食费标准:每天为xx元。

(四)乙方工资实行一包装工资制,乙方月工资为xx元(税前工资)。

其中包括标准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费、年休假、社保补贴及通信费等。

(五)乙方应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乙方待命期间、公休期间和工伤休养期间均按标准工资计发。

第六条xx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甲方根据有关法律,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如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四)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如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出现工伤事故,本人应负一定责任,并应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七条xx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若乙方不愿参加社会保险,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书面声明,甲方将单位承担部分以货币形式发放给乙方,以后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参加社会保险后,乙方不得拒绝甲方代为扣缴应由其个人缴纳的费用。

若乙方拒绝代为扣缴,甲方则有权终止其继续投保,由此所发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双方的约定执行。

特别约定:经协商以标准工资作为计算依据。

(四)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等均按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的规定执行。

特别约定:经协商以标准工资作为计算依据。

(五)甲方为乙方在合同期内办理船员人身意外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xx元,由甲方支付,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一旦出险,甲方从保险人得到的赔付款项应足额支付给乙方,按规定若有不足的部分再由甲方补足。

(六)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xx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

(二)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三)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不得对外泄露甲方经营计划、业务数据和有关机要信息。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工作岗位不适岗、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如要公休:

1、必须提前xx月(天)上报甲方,由甲方统一安排后通知船长,由船长通知公休船员;

2、乙方离船公休后必须在三天内携带本人所有证书来甲方报到,证书由甲方统一管理;

3、乙方每次公休时间原则上定为二个月,公休期间每一个月向甲方报到一次(电话或本人)

4、公休期满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上船。

乙方违反以上任何一条规定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xx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乙方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作为旷工处理。

第十条xx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一)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四)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或双方约定的经济补偿金经协商以标准工资作为计算依据。

第十一条xx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xx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会员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载委会员申请仲载。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xx其它事项

(一)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劳动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甲方:上海锦兴船务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无隐瞒存在不适应航海工作的疾病及持有国家主管机关签发的符合相应职务要求的适应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证书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本着自愿的原则以劳务方式接收甲方聘用,服从甲方的指派,服务于甲方所属船舶轮,任职务。

在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乙方应服从调往甲方其他船舶服务,继续完成合同。

二、甲方聘用乙方在船服务期限为月。

三、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按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人民币)为:基本工资和岗位考核工资组成的税前薪酬,其中基本工资元/月,岗位考核工资含岗位工资、生产奖、安全奖。

岗位考核工资在岗期间按月发给。

工资自上船次日起计算。

乙方在船不满一个月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先做后付,下个月十五日前结算工资。

以上工资含个人参加社会综合保险,国家规定节假日加班费、年休假报酬、各项劳务费。

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以上工资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四、乙方伙食费为每天人民币18元,由船上统一管理,乙方不得提出分伙食费的要求。

五、乙方在船工作期间,基于船员工作的特性,乙方自愿接受甲方为之投保的船东责任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35万元。

若乙方发生意外或伤亡事故,甲方按船东责任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次性赔付乙方。

船员劳动合同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安排乙方到甲方所属船舶任职于某岗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的规定,乙方须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并持有合适甲方船舶航线需求的由海事主管机关颁发的有效适任证件文书等有效证件。乙方就职岗位须履行国家法律以及船舶运输行业规定的该岗位职责。

二、合同期限:

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期满,船舶仍在航行或所在港口不便下船,甲方可延长本合同至该航次结束。延长期内乙方基本工资不变。

三、航行区域:

1、在船舶适航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指令,航行于船舶证书营运范围的航区和港口。

2、乙方如需要改变航区,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前书面告知甲方。

3、如甲方的船舶需驶往战争或类似于战争的区域或有战争危险的区域,甲方须与乙方协商,并对乙方的工资和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用酌情增加,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应就该特定区域航行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如乙方不同意航行,甲方负责将乙方转船或安排回港。

四、乙方待遇:

(一)工资及支付。

1、乙方在船期间,甲方按__元/月(人民币)的标准付给乙方工资,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医疗等保险,缴纳有关保险费用。

2、乙方工资领取日为每月某日。

(二)工作时间及节假日。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星期六、星期日为固定加班日,每周56小时。超过56小时的工作为额外加班。

2、乙方除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假期外,还享有在船舶上每连续工作2个月不少于5日的年休假。年休假的具体期限由甲方安排,甲方应当在乙方年休假期间,向其支付不低于其在船工作期间平均工资的报酬。

(三)伤亡保赔。

乙方在船工作期间患病或受伤的,甲方及时给予治疗。甲方为乙方办理雇主责任伤害保险及附加医疗责任保险,甲方为保险受益人;若乙方发生工伤事故并致残或死亡,按《工伤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的标准处理。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正常组织生产,负责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环境和必需的安全、卫生设施,保证乙方正常安全的开展工作。

2、甲方应当为在驶往或者驶经战区、疫区或者运输有毒、有害物质的船舶上工作的乙方,办理专门的人身、健康保险,并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3、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船舶报告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船舶所遇到的困难情况。

4、船舶上乙方生活和工作的场所,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规范中有关船员生活环境、作业安全和防护的要求。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防护用品、医疗用品。

(二)乙方。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船员服务薄、本职务船员必备的专业训练合格证书、适任证书,以及有效的船员健康证书等必要证件。

(3)乙方应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接受开航前培训、教育并做好登船准备。

6、乙方在出境航线、航区应严格遵守我国的外事纪律、船舶所到国法律以及港口海关规定。

7、乙方应遵守船舶报告制度,发现或者发生险情、事故、保安事件或影响安全航行的情况或发现有发生各种影响安全航行的危险,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反映船舶情况。

11、乙方应该如实告知身体健康状况,不得隐瞒患病情况。如果聘用前隐瞒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病,体检时未被发现,但在聘用后因此而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应该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未能上岗的,须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2、如果因乙方相关证书不全或更新不及时而造成甲方船舶被罚款、滞留等,则乙方需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

3、乙方在工作中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等管理措施造成责任事故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并可以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须将证书原件交由甲方指定的部门和人员保管,并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船员证书管理规定。若有违反的,将根据情节轻重按规定进行处罚。

七、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海事法院裁判,裁判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规定的终止期限或终止事由出现时结束。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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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聘用劳动合同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利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1、首次聘用的船员,适用 个月( 2+ )期限的聘用合同,其中前 2个月为试用期,后 个月为正式合同期,若甲乙双方未在试用期两个月内提出解约要求的,视为双方默认劳动聘用关系,后面 个月自动生效。有过本公司聘用历史的船员,无试用期,采取 个月期限的聘用合同。

2、本合同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月。

二、工作内容与地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将乙方安排在本公司所经营的船舶担任 工作,乙方应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变更乙方工作岗位,经与乙方协商后,按“易岗易薪”原则调整工资和福利待遇。

2、乙方工作地点为:船舶航行于国内沿海、及内河航线。

三、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与福利

1、甲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船需按甲方制定的岗位工作时间工作。

2、船员在岗工资为 元/月,该工资包括节假日加班费、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保费用。

3、停航、厂修期间,在岗工资为船舶航行营运工资的 %,即 元/月。

4、乙方因社保关系不能办理转移,需自行缴纳社保费。

5、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船舶安全、节能绩效管理考评,考评优秀者按《船员奖惩考核制度》之规定予以奖励。

6、甲方将按标准承担乙方的伙食费用,该费用将发放到船,并按相关管理规定统一使用。

7、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离船必须将所有劳保用品移交给接-班人或暂代保管人。

8、在船工作期间,甲方将为乙方购买2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9、每月15日前后3天,甲方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资。如遇船舶在此期间未能靠泊,则顺延至靠泊。工资按自然月计算,船员到船天数不足一个月的,当月工资并入下月支付。

10、乙方工资计算日期从上船之日起,至离船之日止。所有船员的在船上岗工资计算方法,自到船当天计付半天,离船当天计付半天。

11、在船工作期间,乙方入职上船路费实行限额实报方式:从船员居住地到船舶所在港口,省内地区最多报销人民币100元,省外地区最多报销路费人民币500元。上船的路费在上船后第一次发放工资时一并发放,离船路费在乙方一次上船工作满10个月或合同期满时给予报销,其他情况不予报销。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保护

1、甲方负责配备船上劳保用品,卫生用品以及常用急救药品,保证乙方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合同期内,乙方如患一般疾病,可服用船上所备药品。

2、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乙方如因工致伤、致残或意外死亡,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或其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

3、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搞好安全生产,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

五、劳动纪律

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公示的规章制度应充分熟知、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2、乙方对规章制度有异议的,应按甲方管理要求以书面方式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

六、保密协议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及离职后半年内,应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对甲方声明的有价值的信息或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约

1、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合同,但公司内同等级职务调动或晋升职务的,不需要变更合同。

2、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b、甲方的规章制度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劳动者)权益的;

e、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无理克扣工资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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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若干问题研究

劳动者普遍认为,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便一了百了,关于劳动合同问题。然而,为了全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律还规定了一些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特殊条款。这些权益既有合同法所规定的权利,也有依据我国法律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权利”,我们统称为劳动者的“后合同权利”。

案例:

点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多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因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划分为4种情形。一是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打算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二是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是当初订立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合同到期就解除的;四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第一种情形没有经济补偿,后3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李旭的情况属于第2种情形,即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案例:

刘佳与一家电子信息公司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工作两年时,被另一家电子公司看中。她向公司递交辞职申请书,公司以合同未到期为由不同意。后单位勉强同意,但不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合同范本《关于劳动合同问题》。

点评: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对此,刘佳可要求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公司继续拖延,刘佳还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案例:

***伟被某蓄电池厂聘用为装配工,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两年后,其认为该职业污染大,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同意后为***伟办理了解除劳动关系的.所有手续。***伟找到一份新工作上班不久出现了气短心跳、呼吸困难,找到原单位要求给予检查。单位认为,当初是张建伟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拒绝为其检查。

点评:

对于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法律有特别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如果单位不同意对其进行健康检查,***伟可申请劳动仲裁,确认解除劳动关系无效,并要求单位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如果***伟确属从事原工作时发生职业病,一切后果应由原单位负责。

案例:

曾刚与一家物流公司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合同即将到期时,因假日回家途中发生车祸,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曾刚痊愈再到公司上班时,请求变更工作岗位。公司列出所有工作岗位任他选择,曾刚均不满意,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曾刚找到公司要求适当给予医疗补助费时被拒绝。

点评:

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2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编辑。

劳动合同法律问题研究

历史的原因造就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福利分房制度、随着市场经济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传统的住房分配制度已经与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基本内涵不相适宜。所以,住房分配制度正发生着重大的变化。福利分房被取消,住房分配制度逐步走向货币化,商品房的按揭逐渐为人们所熟悉并成为房产市场中的热点所在。但这一切均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完成的,由于立法的欠缺及滞后性;导致这一优良的制度在实践中出现诸多的问题,在有些地区出现了许多法律纠纷。本文拟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对这些问题作出分析;以求对其的发展有所研益。

按揭一词来源于英文mortgage.在英国的法律体系。

中,mortgage一词是由mort和gage组成,mort源于拉语mortu.,其基本的含义是“永久,永远”,而gage的含义为“质押,担保”.中国大陆所称的“按揭”据称是从我国香港地区传入大陆的,它是英文“mortgage”广东话的谐音。另外有学者认为;在中国古代。“按”,有抵押的意思,从字面上分析,按与抑都有“压住不动”的意思,即将一定的物从其他物种分离出来并为特定的债权作担保。“揭”的来源则是mortgage的后半部分“gage”的音译,故将mortgage译为按揭。无论何种见解,“按揭”为一泊来词当无疑义。虽然按揭是从香港移植而来,但其与中国大陆地区独特的背景相融合,形成了具有特定含义的的法律术语、我国大陆地区的所指的按揭,指购房人将于房地产销售商之间的居地产买卖合同的标的抵押于银行,银行将一定数额的款项贷给购房人并以购房人的名义将款项交与居地产商的法律行为。在我国大陆地区,按揭一般均须银行的介入,并且通过银行的介入促成房地产销售者与购房者的交易;因此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中国大陆地区的按揭与英美法和香港地区的按揭有诸多不一致的地方,大陆地区的按揭的法律特征有:一、主体包括三方即:购房者、房地产销售商及按揭银行。二、按揭法律关系的内容有三点,即购房者与房地产销售商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购房者与按揭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和购房者与按揭银行之间的担保法律关系。三、按揭法律关系的标的物与担保合同的`标的物具有同一性,这是按揭的最大法律特征。四、按揭权人实现按揭权可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标的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一种是在合同中约定回购条款,由房地产销售商向银行回购标的物,并以回购款优先偿还银行贷款本也在我国的香港地区,按揭法律关系中并不包含银行和房地产销售商,按揭主要限于购房者与主良行之间而与;地产销售商无任何关系。大陆地区之所以将房地产销售商成为按揭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我国的经济现状和购房者个人情况等国h相符合的。

楼花一词,也是源于香港地区、1954年香港立信置业公。率先推出了房屋“分层售卖,分期付款”.由于房屋在施工(便被分期分批的预售给购房者,如落英片片坠落,故称卖楼花。楼花接揭法律关系的内容是购房者与房地产销售商签订楼花买卖合同即房屋预售合同,购房者、居地产销售商和银子三方共同签订楼花按揭合同,购房者支付部分购房款后,将其打合同取得的对于房屋的期待权抵押给银行取得银行贷款的担伯如果购房人来能依约履行还本付息和及时支付有关费用的义8银行可以以此期待权及以后取得的房屋优先受偿。

楼花按揭的法律特征为:一、楼花按揭的标的是楼花,分尚未动工兴建或者正在建设的楼居。在楼花按揭法律关系产生之际,楼居实际上并不存在、二、购房人在房屋建成以后办到过户手续或产权登记,以所有权作为抵押担保银行债权的实现、三、在楼花按揭法律关系的成立之际,作为银行债权担伯并非是现买的物而只是一种权利,这种权利即是期待和可n在将来一定的时期取得或实现的财产利益。四、楼花按揭中尔抵押权的实现较一般的抵押权亦不尽一致的地方。一般的抵扣权人在债权到期而未获清偿时候,可以将抵押物变卖或者折分优先受偿。而对于楼花按揭而言;按揭权人在按揭期间可以个位按揭人享有房屋预售合同中买方的权利,如果按揭人不履行房屋预售合同,按揭权人可以代为履行。此外,按揭权人未保证按揭权的实现,有权以买方的名义参与与房屋预售合同有关的诉讼。

三、房屋按揭的若干实务问题。

由于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无对按揭法律问题的专门规定,所以在实践中出现了诸多的问题,本文试对以下问题作出分析和探讨。

(一)、按揭中抵押权的实行。

按揭法律关系成立以后,借款人可能由于种种原如财产状况恶化、陷于破产的境地或者出国等等而无法或不愿清偿债务,此时银行可以对房屋实行抵押权,以保证其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我国担保法第53条第1款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来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在我国实行抵押权的方法主要有:折价及拍卖、变卖抵押物。在这三种方式中,以公开拍卖为实行抵押权的最佳方式。因为拍卖可以通过多人的竟买使抵押物的价值得到充分的体现,而且拍卖大多是由拍卖机构进行,所以可以避免诸多问题产生。如采用变卖或者折价方式,可能会导致抵押物的实际价值与变卖价值或者协商价值不一致的现象的出现,并容易导致纠纷。

当按揭人不能按期清偿所欠银行的借款时,银行可否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抵押物即房屋进行拍卖?根据担保法第53条的规定,银行可以与借款人就抵押物的变价方式进行协商,协商的内容包括折价和拍卖。因此,如果双方就房屋的变价方式达成一致即都同意拍卖则不会发生任何问题。

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如何处理?本人以为,法律仅仅赋予抵押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并没有赋予其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拍卖的权利。此时,抵押权人即银行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只能按照诉讼程序对抵押权人的诉讼进行审理、如果抵押权人未经协商直接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并告之当事人按照诉讼程序办理。&nbs。

p;法院判决采用拍卖方式时,由法院主持或者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金也会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分配,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一般会得到保障。但是,双方协商一致拍卖时,如何保证拍卖所得什金公平分配给当事人?特别是在拍卖价金与所欠款项不尽一致的情况下,如何分配拍卖所得价款?首先,抵押物拍卖价金的分配应当由拍卖人进行,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在抵押物拍卖委托合同中告诉拍卖机构拍卖的目的,并且委托拍卖人对抵押物的拍卖价金按照抵押合同即债权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如果拍卖所得价金在清偿完银行的债权后仍有剩余,应当返还给抵押人。如果拍卖人违反委托合同的约定,将剩余价金擅自处置,或者未将拍卖价金交予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良责任。在抵押权人获得抵押物拍卖价金而使抵押人的剩余金额不能获得时;拍卖人应当企担向抵押人支付给金额的责任;在国拍卖人将拍卖价金交给抵押人而使抵押权人不能获得清偿时,拍卖人应当承担替代清偿的责任。拍卖人在承担上述责任后;可以对抵押人取得原抵押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或者对抵押权人取得余额偿还请求权。其次,在同一抵押物上存在多抵押权时,数个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作为抵押物拍卖合同的共同委托人,并应当订立拍卖价金分配协议,抵押物拍卖后;由拍卖人按照分配协议进行分配,如不能达成分配协议,则数个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中的任何一人都可诉至法院,要求由法院决定分配的比例或者顺序。

在拍卖中如果抵押物未能卖出如何处理?如果当事人确定了拍卖的最低线而未能卖出,委托人可以对该最低线作调整,适当降低价格。但降价必须有一定的限制,有学者认为,在第一次拍卖未能成功时,经共同委托人协商,可以降低拍卖最低保留价,保留价可以控制在原来最低保留价格的3/4范围内,并进行再次的拍卖,如第二次的拍卖时,仍人没有人出价高于最低保留价时;则可以将价格降低到原来最低保留县的1/2,仍然不能出手时,则应停止拍卖,如抵押权人愿意以抵押物折价的可以由双方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清偿,如抵押权人不愿意以抵押物折价的,则应当将抵押物归还抵押人,同时抵押物上的构成部分,不论是在抵押权设立之前附于抵押物的还是在抵押权设立后附于抵押物的,皆为抵押权效力所及的范围。对于装修价值远小于房屋价值的,适用此原则尚无大碍,但如果装修价值超过房屋价值适用此准则则显得欠妥当。按照一般理解,附合物应为抵押物的所有人取得所有权、因附合物与原抵押物附合密不可分,因止匕附合物也应为抵押权的效力所及;由于抵押物所有权的扩张,必然导致抵押权的扩张、因此笔者主张区分对待,对于复合物价值不大的,原则上可以为抵押权的效力所及,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故意以此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或者他人依法的对于附合物行使权利的,则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该附合物。对于附合物价值明显过大如达到;屋价值的1/2以上或者超过房屋的价值时,抵押权的效力当然不能及于此。

(三)、房屋按揭法律纠纷的处理。

当按揭法律关系成立以后,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导致诉讼,法院应如何处理?因为按揭法律关系中包含房屋买卖和借款合同两个法律关系,并有三方当事人,较普通的买卖合同和借款合同都有较大不同、笔者认为,由于大陆地区按揭的独特性即房屋买卖与银行借款密不可分,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依赖,在有纠纷时应当合并审理。具体分析如下:

1、买卖合同产生纠纷时,如房产商未能依约履行义务导致诉讼,并且购房者停止向银行还款,应当将银行列为第三人。因为案件的处理结果对于银行的利益关系重大,银行不能等案件处理完之后再主张权利。当然,虽然购房者与房产商发生纠纷,但并未影响其按时按期支付银行款项,银行自不必申请列为第三人。

2、在借贷合同发生纠纷时;能否将房产商列为第三人?如果银行未能依约提供贷款,购房者人即借款人提起诉讼,房地产商自然可以申请列为第三人,抑或以共同诉讼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以维护其合法利益。如果购;者未能及时还款导致银行起诉购房人及借款人的,能否将房地产上列为第三人?此时应当区分对待,如果因为购房人自身的原因如负担加重或收入锐减而导致不能支付款项,银行起诉借款人的,因为此时与房产商无联系,可以不将其列为第三人。但如果三方当事人在贷款合同中已经约定房产商在购房人不能按期支什房款时承担房屋回购或保证义务的,可以追加房产商为第三人、如果导致诉讼原因与房产商有直接的联系,如因为房产商严重违约行为及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者房产商无法按时交付楼房的,而导致借款人不能支付款项被银行起诉的,此时应当将房产商列为第三人。但如果购房人停止支付款项的原因与房产商关系不大,如认为地理位置不佳停止付款导致诉讼的,一般不宜将i产商列为第三三人。。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标的物卖给竞价最高的人、从运作方式上看,拍章主要有两种情形:一为普通式拍卖,由拍卖是由低渐高叫价,竞买人竟相出价,最后将抵押物拍给出价最高的人。二是荷兰式拍卖,由拍卖是最先叫出最高价格,如有人购买则抵押物归应买人取得。如没有人应买则渐次降低,直到出现有买受人。

戴国辉:{吾国近世抵押权论》,载郑玉波主编:《民法物权论文选辑》(下)。527-528页。

刘军等编译:《银行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6月版,第5-6页。

许和进:《论住房按揭》,载《当代法学》19第2期。

符启林:《房地产法》,法律出版社19q7年版,第152期。

许明月:《抵押权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叨74版,第236页。

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我与单位签了5年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

当时签的是空白合同,直接让我们签字,最后有一页附表,都是空白,不知道他们要加什么内容。当时领导说,你们没时间签就找人替你们签了,因为我工作性质常年在外。

2.粗略浏览过合同,关于辞职一项这么说:个人提出辞职申请,六个月没有答复的,可以自行离开。我读过《劳动合同法》,上面说提前30天。

3.单位有扣押我们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习惯。

4.现单位有我近两个月的工资未发。

劳动合同问题

劳动者普遍认为,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便一了百了。然而,为了全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律还规定了一些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特殊条款。这些权益既有合同法所规定的权利,也有依据我国法律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权利”,我们统称为劳动者的“后合同权利”。

案例 :

点评 :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多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因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划分为4种情形。一是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打算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二是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是当初订立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合同到期就解除的.;四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第一种情形没有经济补偿,后3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李旭的情况属于第2种情形,即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案例 :

刘佳与一家电子信息公司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工作两年时,被另一家电子公司看中。她向公司递交辞职申请书,公司以合同未到期为由不同意。后单位勉强同意,但不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点评 :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对此,刘佳可要求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公司继续拖延,刘佳还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案例 :

***伟被某蓄电池厂聘用为装配工,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两年后,其认为该职业污染大,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同意后为***伟办理了解除劳动关系的所有手续。***伟找到一份新工作上班不久出现了气短心跳、呼吸困难,找到原单位要求给予检查。单位认为,当初是张建伟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拒绝为其检查。

点评 :

对于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法律有特别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如果单位不同意对其进行健康检查,***伟可申请劳动仲裁,确认解除劳动关系无效,并要求单位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如果***伟确属从事原工作时发生职业病,一切后果应由原单位负责。

案例 :

曾刚与一家物流公司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合同即将到期时,因假日回家途中发生车祸,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曾刚痊愈再到公司上班时,请求变更工作岗位。公司列出所有工作岗位任他选择,曾刚均不满意,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曾刚找到公司要求适当给予医疗补助费时被拒绝。

点评 :

终止劳动合同的问题

中国企业劳动维权网法律顾问邢新民:。

由于《劳动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向保护劳动者一方倾斜的,对用人单位是有一定限制的。因此,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条件,从保护用人单位劳动权益来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至关重要的。但是,绝大多数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从而使用人单位对一些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又无法继续使用的职工束手无策,从而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有的甚至支付高额费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本期案例讨论如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这个问题,对用人单位非常及时和必要。就个人观点看,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天津市和平区劳动争议仲裁员董林:。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助理徐惠来:。

劳动合同问题

6月29日下午4时,全国人大棠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劳动合同法新闻发布会,新华网进行现场直播。以下是直播内容摘要: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记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如果违反规定,不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这一点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那么劳动者作为相对的弱势群体,如果他应该拿到的这些钱拿不到的话,有哪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李援]: 你刚刚提的问题是受到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这部劳动合同法中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来签订的。因为在贯彻劳动法十几年的过程当中,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就是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合同短期化已经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的权益,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情况非常严重,甚至有的一年要签很多次。很多劳动者就提心吊胆,缺乏安全感和稳定感。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关系就很难做到***、稳定。我们国家和国外相比,劳动合同的短期现象是非常严重的。国外一些主要的国家,大多数的劳动合同都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我们国家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占的比例相当低。原因有用人单位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通过签短期合同逃避一些自己应该尽到的责任。比如劳动合同终止,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终止时,他就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这种短期化的现象是非常严重的。这一次解决这个问题是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相联系的。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尽量订立期限比较长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解决我们现在存在的一些问题。

要解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一个重要的思想观念应该有所转变,这个观念包括用人单位,也包括劳动者,认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一个终身制的“铁饭碗”,只要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可能造成劳动者依赖于用人单位,不好好干活。这个观念实际上影响了我们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次劳动合同法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作了修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换句话说,只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存在,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可以解除的。同时现在也出现了一种情况,也说明企业是需要比较长期的用工的,这种情况就是合同的短期化,但是劳动关系的长期化是存在的。一年一签、一年一签,这个工人用了10年,可以签10次合同,这就说明他可以签一个长期的合同来替代这些短期的合同。

劳动合同,求助劳动合同问题咨询

我是应届大学毕业生,一个月前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上写着合同期为1年(2007.8.1--2008.7.31),还写了试用期为2007.8.1--2008.7.31)。违约金3000。现在我想跳槽,想知道1.这份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法上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2.那我现在算不算还在试用期内呢?3.我需不需要支付违约金?4.需不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谢谢了!!

劳动合同主体的问题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是指谁有权订立劳动合同。具体地说.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两个概念在一般意义上似乎比较明白,但在劳动立法上则有其特定的含义,需要作特殊的理解。

在我国,劳动者是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的自然人。常常也被称为职工、工人和雇员。劳动法律关系所涉及的劳动者,是指依据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作为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下列条件: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等基本情况,并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求助劳动合同问题

我现在工作的老板开有两个厂,一个是在广州番禺紫坭的门业厂,一是在容桂的家具厂。我是广州门业厂的员工,但是老板要把广州的问业厂搬到容桂的家具厂合并。而且以后门业没事做时,要义务帮忙家具,我想问这样合理吗?问题一、问业的员工没事做时,义务帮忙家具合理吗?问题二、如果门业的员工不想义务帮忙家具。而厂方却以这为理由逼迫员工辞职,而且不给应得工资以外的任何补偿(误工费,因为员工辞职要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厂方,那像我说的那样情况,厂方是不是应该给员工相应的补偿)?问题三、门业员工应该怎样,得到最大的合理的自身利益?求解!求帮忙!代三十多位贫苦农工谢谢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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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劳动合同书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经甲方向乙方释明本单位的概况、制度等,乙方诚实承诺其身体健康,无隐瞒存在不适应航海工作的疾病及持有国家主管机关签发的符合相应职务要求的适应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证书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本着自愿的原则以劳务方式接收甲方聘用,服从甲方的指派,服务于甲方所属船舶轮,任职务。在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乙方应服从调往甲方其他船舶服务,继续完成合同。

二、甲方聘用乙方在船服务期限为月。

三、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按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人民币)为:基本工资和岗位考核工资组成的税前薪酬,其中基本工资元/月,岗位考核工资含岗位工资、生产奖、安全奖。岗位考核工资在岗期间按月发给。工资自上船次日起计算。乙方在船不满一个月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先做后付,下个月十五日前结算工资。以上工资含个人参加社会综合保险,国家规定节假日加班费、年休假报酬、各项劳务费。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以上工资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四、乙方伙食费为每天人民币18元,由船上统一管理,乙方不得提出分伙食费的要求。

五、乙方在船工作期间,基于船员工作的特性,乙方自愿接受甲方为之投保的船东责任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35万元。若乙方发生意外或伤亡事故,甲方按船东责任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次性赔付乙方。乙方不得提出船东责任险规定以外的要求。

六、合同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故意毁坏、私自带走或私自送人、出卖。移交物品发现短缺、故意毁坏,乙方将负责赔偿。

七、乙方履行合同从所属住地上船和合同期满回住地的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由甲方承担,(若乙方在适用期被甲方解聘或者合同期内由于乙方原因未履行合同,乙方上、下船的差旅费自理)。交通费标准为:旅途6小时以内交通工具为汽车或火车(坐票),6小时以上交通工具一般为火车(硬卧票)。

八、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主管机关、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及时完成甲方的相关指令;应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无条件地服从船长和船舶部门长的指挥,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团结同仁,相互配合,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航行规定,把保证船舶的安全、防止水域污染和正常营运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九、乙方在船期间不准偷盗公司和客户的油品或其它船用备件,一经发现,免除当月全额工资奖金外,即解除合同辞退工作。严禁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严禁寻衅骂人、打架滋事;不准酗酒,更不允许值班前四小时和当班时间饮酒;乙方未经船长和甲方公司人事部门的同意不得私自或者强行离船。若发生上述情况,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并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甲方在船舶配置日常药品,乙方在船期间,若身体不适,可免费使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需报公司,再上报上海市劳动主管部门,工伤认定后,按上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规定进行理赔,公司不承担其它费用。由于自身原因患病,治疗休假等费用,一律自理。

十一、乙方在合同期满时若不再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离任时,应按甲方的规定做好移交工作,并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乙方离任时的工资结算原则上甲方派员上船结算。

十二、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或者无故解聘乙方。

十三、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并导致下列情况的发生:

1·缺乏工作责任心,严重影响船舶安全和正常运营;。

4·值班时发生溢油事件。

5·经海事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技术部门认定为主观因素造成的损失。

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岗位考核工资外,并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和造成损失大小,追究其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有权解聘乙方,解聘后返回路费由乙方自负。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在协商不成时,双方申请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乙方上船交接时生效。甲、乙上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船员劳动合同书

法人代表: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遵守国家劳动部门、海事部门、交通部门各项法律法规,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确立聘用及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同期限: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在履行《聘用合同》期间,若此《聘用合同》终止条款出现,但乙方所服务的船舶仍在航行中或停泊在境外港口时,不能结束岗位职责的,则合同期限顺延至乙方在船工作任务交接完毕后终止。

二.甲方的义务和权力:

1、在乙方各项船员证书齐全以后,甲方根据乙方的资质和船舶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在船舶上从事工作。

2、甲方按乙方的实际上船天数和船员等级,按月核发给乙方劳动报酬,本合同期内乙方的月工资确定为元。

3、乙方在船工作期间,由甲方为其购买工伤保险。乙方在船工作期间,如因工发生意外伤、亡事件,由甲方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赔偿额度以甲方投保的金额为准,索赔款项一次性付给乙方或乙方的家属、乙方继承人。此外,乙方不得提出其他无理要求,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非因公发生的意外伤、亡事件,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上船期间,根据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由甲方提供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5、乙方应严格遵守船长、轮机长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所在船泊工作上的违纪指挥并有向甲方举报的责任。

三.乙方的义务和权力:

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甲方对乙方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罚。

2、工作期间乙方按甲方的调动命令,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船舶,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安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船舶岗位工作。

3、乙方在工作中要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和形象,严谨下列情况发生:制造纠纷、打架滋事、顶撞领导、酗酒(值班前四小时不准喝酒)、破坏公物、出售船上货物等,如有发生甲方有权予以处罚,重则辞退,并由乙方应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乙方在履行《聘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证件的管理规定,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船员资质证件和身份证明。乙方经与甲方签订《聘用合同》后,在合同期间内,不得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或从事有碍于本合同执行的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四.合同续签、终止和解除:

1、本《聘用合同》期满即自行终止。合同期满前两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作协议》:。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和海事规定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一年内无法从事船舶运输工作的;。

(6)乙方业务技能不能胜任船舶岗位工作的;。

(7)乙方不服从甲方调派命令和工作安排的的。

3、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作协议》:。

(1)甲方故意不履行本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2)甲方人员以威胁或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务的;。

(3)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船舶劳务不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如有以上情况发生甲方应负责重新调配,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

4、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

五.劳动争议处理:

1、双方如发生劳动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有冲突,双方按照国家政策、相关法规规定执行。

此聘用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求助劳动合同问题

案例分析:某女职工张某,与公司签订3月1日至2月28日劳动合同,职位为法务经理,张某工作至202月28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办理了退工手续。2008年3月7日,张某医院体检发现怀孕。双方于2008年3月28日签订补充协议,续订了劳动合同,期限至三期消失之日止。张某于2008年4月4日在公司的再三要求下开始上班。9月9日哺乳期到期前,公司向张某发出“合同到期意见征询函”张某在上面填写“不予续签”并签字。

现员工仲裁,要求公司:1、补发2008年3月1日至4月3日的工资及25%的补偿金;2、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船员劳动合同书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安排乙方到甲方所属船舶任职于某岗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的规定,乙方须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并持有合适甲方船舶航线需求的由海事主管机关颁发的有效适任证件文书等有效证件。

乙方就职岗位须履行国家法律以及船舶运输行业规定的该岗位职责。

二、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聘用期满,船舶仍在航行或所在港口不便下船,甲方可延长本合同至该航次结束。

延长期内乙方基本工资不变。

三、航行区域:

1、在船舶适航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指令,航行于船舶证书营运范围的航区和港口。

2、乙方如需要改变航区,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前书面告知甲方。

3、如甲方的船舶需驶往战争或类似于战争的区域或有战争危险的区域,甲方须与乙方协商,并对乙方的工资和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用酌情增加,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应就该特定区域航行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如乙方不同意航行,甲方负责将乙方转船或安排回港。

四、乙方待遇:

(一)工资及支付。

1、乙方在船期间,甲方按__元/月(人民币)的标准付给乙方工资,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医疗等保险,缴纳有关保险费用。

2、乙方工资领取日为每月某日。

(二)工作时间及节假日。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星期六、星期日为固定加班日,每周56小时。

超过56小时的工作为额外加班。

2、乙方除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假期外,还享有在船舶上每连续工作2个月不少于5日的年休假。

年休假的具体期限由甲方安排,甲方应当在乙方年休假期间,向其支付不低于其在船工作期间平均工资的报酬。

(三)伤亡保赔乙方在船工作期间患病或受伤的,甲方及时给予治疗。

甲方为乙方办理雇主责任伤害保险及附加医疗责任保险,甲方为保险受益人;若乙方发生工伤事故并致残或死亡,按《工伤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的标准处理。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正常组织生产,负责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环境和必需的安全、卫生设施,保证乙方正常安全的开展工作。

2、甲方应当为在驶往或者驶经战区、疫区或者运输有毒、有害物质的船舶上工作的乙方,办理专门的人身、健康保险,并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3、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船舶报告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船舶所遇到的困难情况。

4、船舶上乙方生活和工作的场所,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规范中有关船员生活环境、作业安全和防护的要求。

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防护用品、医疗用品。

(二)乙方。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船员服务薄、本职务船员必备的专业训练合格证书、适任证书,以及有效的船员健康证书等必要证件。

2、(1)在劳动合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履行岗位职务职责;并按甲方的安排接受安全管理及相关学习培训。

经培训考核两次不合格的或被海事管理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乙方应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接受开航前培训、教育并做好登船准备。

3、乙方在出境航线、航区应严格遵守我国的外事纪律、船舶所到国法律以及港口海关规定。

4、乙方应遵守船舶报告制度,发现或者发生险情、事故、保安事件或影响安全航行的情况或发现有发生各种影响安全航行的危险,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反映船舶情况。

5、乙方应该如实告知身体健康状况,不得隐瞒患病情况。

如果聘用前隐瞒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病,体检时未被发现,但在聘用后因此而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应该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未能上岗的,须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2、如果因乙方相关证书不全或更新不及时而造成甲方船舶被罚款、滞留等,则乙方需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

3、乙方在工作中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等管理措施造成责任事故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并可以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须将证书原件交由甲方指定的部门和人员保管,并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船员证书管理规定。

若有违反的,将根据情节轻重按规定进行处罚。

七、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海事法院裁判,裁判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规定的终止期限或终止事由出现时结束。

甲方:

乙方:

求助劳动合同问题

众人都知道劳动合同签署后,用人单位保存一份,劳动者保留一份,但我现在的公司于半年前和我签定了劳动合同,直到现时一直没有把我的劳动合同交还给我,当我再向相关部门追问关于合同的事,他们都是避而不答或者是以各种理由推辞不交还。我现在开始觉得给公司骗了,因为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人事经理说是会交还给我的,可以一直没对现。现在我想问三个问题,希望有人能帮到我:

1、单位这样做是不合法的,我应如何素回劳动合同?

3、在劳动合同双方约的的其它事项里,有好几行空格,但因当时单位说可以把合同交还于我,所以我并没在上面写上,以下为空四个字,但按现时的情况,我怕单位会在我签名后私自在空白栏上写上什么东东!我应怎办呀!:(:(:(我真的好怕呀!越想越怕呀!

求助劳动合同问题

-不让拍照,估计签完也不会发给我们。(上次就是这样,签完一直没给,这次是公司名变更)。

-而且甲方没有盖章,直接让我们先签,在合同上看不到任何公司名字相关信息;

-公司应该不会给我们一份签好的合同;

-最后一页的附则,没有任何附件,薪酬附件等。

-不让拍照,估计签完也不会发给我们。(上次就是这样,签完一直没给,这次是公司名变更)。

-而且甲方没有盖章,直接让我们先签,在合同上看不到任何公司名字相关信息;

-公司应该不会给我们一份签好的合同;

-最后一页的附则,没有任何附件,薪酬附件等。

[帮忙看看这份劳动合同?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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