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模板16篇)

时间:2023-10-20 01:43:37 作者:纸韵 最新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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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方案

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的政治安全,在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学院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落到实处,从“三个关乎”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院各级党组织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

讲话。

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坚决亮剑,敢于负责、敢于发声、敢于担当,更好地肩负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分析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性意见,及时做出工作安排。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学生和教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及时掌握干部师生思想动态。

2. 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院领导干部对本院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按照好干部标准和要求,加强学院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对不担当的干部及时调整,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有能力、敢担当的人手里,增强学院领导班子的力量。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学生会干部的政治培训和思想引导,不断提升学生干部政治素质。

1.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

    牢牢抓住党委中心组学习主阵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习重要内容,以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动党员学习、教职工学习和学生学习。加强教师引进、聘用、考核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落实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行一票否决制。

2.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各环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贯彻执行《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深化大学生形势政策教育,完善领导干部作形势报告工作机制。

1.  建好学院门户网站和党委网站。

    大力宣传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专人负责学院门户网站建设和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确保责任到人。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管理,把握网络舆情传播情况。

2.  进一步加大新媒体建设力度。

    学院党委要紧跟时代步伐,探索新媒体党建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紧扣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主题和特征,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博文共享、微信群共享等新兴网络媒体,摆脱时间和空间局限,在教职工中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和教育活动。依托学院的新视传媒集团,在电视媒体、微信平台上研发、推送党政建设相关信息,宣传党中央会议精神,弥补纸媒宣传推送的滞后及其他不足。

    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落实职责。在经常分析掌握意识形态领域动态的基础上,通过多种途径和办法,及时掌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进行必要的督促检查。

    学院党委及其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总结大会内容,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写入年度述职报告并接受监督和评议。每学期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在重要敏感时期内要建立党委书记、院长带班值守制度,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党委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与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对中央、上海市教委及学校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要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行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发生导向错误的;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师生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对管辖范围内编写的教材、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和公开发行的出版物、文艺作品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以及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都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方案

副组长:***。

组员:***。

(一)坚持政治方向。坚持教育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把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贯穿到立校办学、育人育才全过程,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

(二)坚持育人为本。把坚定理想信念放在首位,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构建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协同机制,使各个教育环节同向同行,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三)坚持分工合作。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合理分工,强化责任,明确要求,齐抓共管,全员支持参与,构建全校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

1.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

2.定期研判、及时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学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加强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及时总结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和督促党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4.加强对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对学校主题活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的价值引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5.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倡导文明上网,加强对公用微信群和qq群的管理,准确把握整体舆情动态,引导网上舆论。健全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完善校园网络安全防护,提高校园网络信息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6.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度量衡,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注意把握好"时、度、效",遇到突发情况后,迅速分析研判,及时向上级报告的同事,及时表明立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防止问题发酵放大。

7.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纪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市委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1.开展自查自纠。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相关工作形成总结报告。

2.完善制度体系。按照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照自查情况,健全意识形态定期研判、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工作通报、网络信息管控等制度,完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体系。

3.强化宣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开展专题党课,加强学校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强化校园宣传阵地建设,引领校园主流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青少年爱国拥党意识,营造和谐文化氛围。

4.做好舆情疏导。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完善舆论引导和舆情疏导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强化信息管理和报送。

5.加强督查考核。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现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系列理论成果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自觉认同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二、目标任务。

(一)着眼于培育社会主流价值。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培育新风尚、凝聚精气神的基础性工程来抓,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诚信建设、孝老敬老、勤劳节俭教育为重点,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传播文明、滋养心灵。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效应,宣传社会各方面温暖人心的善行义举,使广大党员群众学有标杆、行有规范。

2.抓实文明创建。做好文明创建提升工作,推进过程创建、常态化创建,提升单位文明程度和员工文明素质。进一步夯实省市两级文明单位的创建成果,加强对环境卫生、公益广告、租赁商户等方面的管理,加大对存在问题的整治力度,在党员群众中积极培育科学生活观念,反对封建迷信,革除陈规陋习,强化群众讲科学、讲卫生、讲文明意识。

(二)着眼于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夯实思想基础。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通过展板、微信、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传播和普及工作;重点抓好党支部理论学习,进一步健全理论学习机制,完善和落实个人自学、学习记录等规范要求。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系列读书学习活动,推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向深度和广度拓展,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实践能力。

2.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尊崇党章权威,讲大局、讲纪律、讲规矩,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它纪律严起来。加强信息宣传管理引导,健全信息宣传队伍。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工作领导。

党支部书记是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各分管领导是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支部宣传委员具体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和落实,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负责。

(二)明确工作要点。

1.党支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好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2.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安排,制定年初学习宣传计划,至少每月开展一次。学习宣传主要内容: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学习。

3.办公室做好信息宣传的规范建设工作,建立信息员队伍,做好网络舆情动态管理,有序开展志愿服务、道德讲堂等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部门负责人加强对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遇有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引导员工坚持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以任何方式妄议上级的决策部署。

4.积极配合加强网络管理。增强网上正面宣传,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加强对微信群等建设、管理和运用,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不得在微信群转发、传播各种不良、不实信息,以及各种不当言论。如单位或个人在网站和微信群众中发现各种不良、不实信自息和不当言论,必须第一时间向党支部报告。

5.做好上级部门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积极配合组织开展好的各种宣讲活动。

(三)强化意责任追究。

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精彩

做为校友联络工作是10月110周年校庆活动圆满成功前提和基础。为广泛联络校友,构建校友联络工作网络,特制定本方案。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x。

1、按区域成立校友会。

区域名称负责人完成时间备注。

2、按届别成立同学会(待定)。

1、发布校庆公告,让广大校友知晓校庆信息。

2、州永一中设校庆专页,开通校友录,校友可以直接登录xx添加和修改个人信息,也可以将信息直接发送校庆办邮箱xx。

3、组织一次全校师生寻找校友活动。

4、12月,组织召开老领导、老班主任、老教师和在职教师代表座谈,听取对校友联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组织有关领导在2月参加州永市校友联谊会活动,在5月参加北京、上海、广州、长株潭等校友会活动,联系一批热心校友联络工作的积极分子,进一步扩大校友群体。

6、在掌握校友信息的`基础上,各班、各届确定一个校友联络负责人,负责一个班、一届的校友联络工作,分届别和班别建立校友qq群。

7、建立领导分管、工作人员包干责任制,把校友联络的具体工作分到责任人。

8、校庆办进一步收集整理校友名册,建立知名校友档案,及时掌握校友会的活动信息,安排专人同他们保持联系,建立完善校友信息数据库。

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精彩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掌握我街道贫困人口真实情况和基础数据,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好扶贫攻坚战略部署,全力做好我街道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市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方案》通过对贫困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社区到户,着力提升贫困对象的生产生活条件和自我发展能力,确保我街道贫困人口整体脱贫。

排查对象:全街道范围内低收入家庭,重点是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下)和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下)。

排查方式:采取入户走访、逐户填写《农村贫困人口排查情况调查表》和《城市贫困人口排查情况调查表》,并汇总审核上报。

排查分工:各社区分别成立领导机构,负责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安排。各排查工作组可根据本社区人口规模及分布成立若干个调查小组,如期完成各社区排查信息数据的填报、录入和街道汇总信息数据的上报工作。各社区及时组织抽调人员编入排查工作组,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并负责本社区贫困家庭基本情况统计数据的初审工作,确保采集各项数据准确无误,调查工作按期完成。

排查统计:各社区排查工作组先入户调查,户表要经调查对象、调查员签字确认,由社区汇总后,填写本社区统计表,报街道进行首次审核,并完成信息录入工作。社区表由社区党组织书记签字、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于2016年7月5日前报街道再次复核。

(一)前期动员阶段。

各社区制定贫困人口排查实施办法,组建工作机构和排查队伍,完成排查工作业务培训。召开居民、党员代表大会,讨论确定本社区低收入贫困家庭并公示,经公示后确定入户调查对象。

(二)入户调查摸底阶段。

各社区排查工作组入户调查,逐户填写户表,汇总社区表,完成入户信息录入以及将户表和社区表纸质版、电子版上报工作。

(三)贫困人口确认阶段。

街道审核分析户表和社区表信息,根据统计调查基础数据,再次对摸排的贫困户进行二次核查,并征求社区班子意见,初步认定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规模和具体人员,由街道汇总,建立台账,一式三份报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方案集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明确总支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十九届。

四中全会。

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教育局机关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胜利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支部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一)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支部书记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处室、班组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办公室在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要切实担负牵头抓总、指导协调的责任。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和教育局机关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责任领导:班子成员)。

(二)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

认真学习十九届。

四中全会。

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扎实抓好以支部为龙头的干部理论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必学内容,每年学习不少于一次。(责任领导:李朝,责任处室:办公室,团委,少先大队)。

(三)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

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学校出现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有关分析研判情况及时报上级党组织。(责任领导:李朝,责任处室:办公室)。

(四)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党总支每年至少两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将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向上级党委。

报告。

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责任领导:李朝责任处室:办公室)。

(五)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切实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处室:办公室)。

(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的教育培训。(责任领导:李朝,责任处室:办公室)。

(七)加强学校思想阵地管理,强化学校的教学管理,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课老师、年级组长、班主任等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不得在课堂出现有政治偏差的言行;在学校内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开设宗教课或向学生传播宗教,不得组织学生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教学和实践活动。(责任领导:开飞,责任处室:办公室、教务处、团委、少先大队)。

(八)加强团队工作,强化青少年学生的意识形态教育。

加强对少年团校、学生社团的组织与管理,牢牢掌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主阵地。完善对重大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的报备、审核机制,加强引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责任领导:开飞、杨辉,责任处室:政教处、团委、少先大队)。

(九)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

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责任领导:李朝,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加强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教育。

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课堂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责任领导:张道云,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一)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科骨干教师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点、参加教研活动、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教职工沟通联系的渠道。加强对党外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二)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干部队伍。

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做斗争的同志,要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要及时作出调整。(责任领导:张道云,责任处室:办公室)。

严格追责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材料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10、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14、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三)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河西区教育系统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

方案。

 

    为统筹、协调、推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工作,学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

    组长:  环湖中学书记 董彦萍。

             环湖中学校长 杜惠荣。

    副组长:环湖中学副校长王岚。

            环湖中学副校长钱洪涛。

    成员: 韩蕊王淑玲门秀薇龚云浩卢庆顺赵筱怡宁普玲李娜。

   。

    建立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集体领导、分工明确、执行有力的工作机制,党组织负主体责任,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加强会商研判。坚持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分析研判制度,掌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和舆情动向,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做好突发淤青的引导管控。

    加强研究报告。党支部每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并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

    加强风险防控。在学校内做好正面引导宣传工作。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

     严格执行市教委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督导。加强学校报刊、广播、橱窗、led屏的管理。对学校报告厅加强管理,防范违反意识形态导向的活动,防范邪教的渗透。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队伍建设。

     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教师进行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觉悟。加强对网络人员、通讯员培训,着力在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上加强。

    (四)加强对教职工队伍的思想理论建设。

     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努力创办理论学习示范校。大力开展教职工敬业行动,努力打造让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队伍。

    (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

    积极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阳光学子”。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形成家庭、社会与学校携手育人的强大合力。

    (六)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的安全维护。

    学校党支部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主导权,书记亲自抓,并对学校“两微一端”进行清理,确保学校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生态。

    (七)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助推文明城区建设。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党员继续到社区报到,服务在社区。继续开展读书活动。

    (八)加强思想领导强化监督保障。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层层细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

   (一)强化领导,摆上重要位置。

   (二)强化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三)强化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治庸问责工作明察暗访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治庸问责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加大治庸问责力度,规范和加强明查暗访工作,根据乡党委、政府《关于扎实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明查暗访是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途径,是查找“庸懒散软”问题、促进整改、实施问责的有效手段和形式。

第三条 明查暗访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

(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原则;

(三)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原则;

(四)查访与处理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 明查暗访的范围和对象为全乡各村各部门,尤其是窗口服务、行政执法、行政审批部门和群众投诉多的部门。

第五条 明查暗访工作在乡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进行。成立若干明查暗访小组,参加人员分别由乡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治庸问责工作特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记者等人员组成。

第六条 明查暗访的主要内容:

(一)作风纪律情况。是否严格遵守上班作息制度和工

作纪律;工作环境是否整洁,工作秩序是否有序;是否存在工作人员随意脱岗、串岗以及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打牌、玩游戏,参与赌博和其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

(二)服务效能情况。是否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窗口受理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有无办事拖拉、违反服务承诺、超时办结等问题;是否存在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办事程序是否顺畅,投诉监督电话是否畅通。

(三)政务公开情况。是否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有政务公开栏;是否存在应公开不公开、公开不及时、公开不规范、流于形式等问题。

(四)依法行政情况。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刁难群众、不给好处不办事、“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存在办事不公、暗箱操作的.问题;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

(五)其他需要明查暗访的情况。

要有记录台账。

第八条 明查暗访结果的处置:

(一)建立通报制度。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研究,及时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需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的,必须按程序进行报批。未经报批,参加暗访人员不得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

(二)及时督促整改。对明查暗访中发现问题严重的村和部门,由乡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督促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于整改问题不到位、走过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肃责任追究。按照有责必问、失责必究的要求,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依据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党纪政纪相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恶劣,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九条 被查访的单位和人员要积极配合明查暗访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明查暗访活动。对干扰、阻挠明查暗访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须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作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乡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北年高考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12.对考生身体状况的检查,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11号)执行。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体检工作组织办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体检工作由县级(含)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考生体检应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应成立体检站,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有关文件以及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招委普[2010]9号)对考生体检做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所有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需进行体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对于隐瞒“既往病史”或入学复查与高考体检有出入而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应当场提出复检申请,或在得到本人体检结论5天内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检,由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复检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后的为准。如考生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应于接到复检结论后15日内通过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逐级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终检申请,由省招生委员会指定的终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体检结束后,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应将体检结果通知考生。

13.高等学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补充意见。补充意见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14.部队院校的面试和身体复检以及公安院校的政审、体能测试和面试工作具体按省有关文件办理。其他有面试等特殊要求的高等学校的面试等工作按有关文件执行。

15.各高等学校及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招生体检、面试的有关规定,不得改变体检、面试标准,未经教育部或省招生委员会批准不得组织面试。

四、考试。

上海高校音乐类专业统考实施办法方案

工商管理类专业在国内高校极受欢迎,近些年来,学校招生人数增多,每年都有大量毕业生,为国家和社会输出了不少人才。然而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就业难现象已成了社会焦点难题,毕业生规模与企业用人需求不符是原因之一,前者远远多于后者。这也导致企业的用人要求提高,竞争愈发激烈。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学生自身,缺乏实践应用能力。所以各高校应当认清形势,结合企业职位需求,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将重心转移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上。

二、明确目标定位,制定整体方案。

人才培养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需要多方同时付出,所以从一开始,就应正确定位,树立明确的目标。如果定位错误,目标不合理,之后的路会越走越偏,甚至会走上错误的方向,对最终人才的输出不利。教育工作者有必要展开实际调查,了解企业所需。我国中小企业以一种迅猛的速度发展着,数量骤增,对人才需求很大,但教育工作者要清楚,企业需要的理论型、学术型人才远远少于实践型、应用型人才。从岗位来看,高层管理人员需求相对较少,一方面企业建立者不会轻易放权,另一方面要求太高,毕业生缺乏能力和经验,难以胜任。它们需要最多的是中层、基层管理人员。所以,学校要了解实际情况,正确定位,明白人才培养到底是在培养哪方面的人才,需要什么样的能力,如此才能制定更详细的目标。当前很多高校在目标定位上都不合理,比如不清楚毕业生去向,是往企业输送人才,还是位科研机构输送。以企业为例,小型企业、中型企业、高端企业、国外企业,哪个是重点?这些都需要去调查分析,对国内外的社会环境进行对比,而且一定要符合本校条件,切不可照搬外来经验。

高校管理层应当树立全局意识,认清当前国内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以及自身缺陷,并能够深人分析原因,加以总结并反思。教育在改革,高校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也要及时更新,经常调整思路,试着从别的角度思考问题。就工商管理专业新型人才培养来说,教育工作者要理清楚各方面关系,多方借鉴,结合自身条件,形成适合本校发展的新思路。学校培养人才,关键在于教学,教的重点在教师,学校应当努力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教师整体的综合素质。学的重点在学生,既要养成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的良好习惯,还要锻炼职业能力,提高职业素养,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中,解决管理中出现的难题。所以,新人才培养模式主要围绕教与学展开,进而以目标为指导,制定整体方案,主要涉及课程设置、教学体系两大块。前者又可分为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后者则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两部分。有了明确的目标,和明确的思路,接下来的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三、编写特色教材,优化课程设置。

工商管理类专业主要包括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国际商务等,这些专业都和市场经济以及大众生活密切相关,既要反映实践,又要应用于实践。而当前社会复杂多变,信息更新速度极快,许多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日新月异,教材作为最直接的课堂教学工具,若不能跟紧时代变化,则难以真实全面地反映实践,也就无法完全应用于实践。所以教材内容应当及时更新,对于应用较多而且合理可行的新理论、新管理模式,要主动推荐和学习。理论基本上是死的,有时理论并没有错误,但并不能指导实践,所以要灵活适当地根据经验加以修改。每个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每所高校的`实力也有很大差异,所以实际上并不存在完全统一的教材,而需要教育工作者自主钻研,编写具有特色的教材。既要顺应市场规律,符合国内外大环境,又要考虑当地经济状况及学校特点。一般可以由资深的专业教师编写,或者与当地其他高校教师商榷讨论后共同编与。

在具体的课程设置上,要凸显出多元化、综合化、应用化、人文化、灵活性、市场导向性等特色。技能型人才重点在于技能的培养,要求相对较低,而应用型人才则是一个新的层次,除了掌握专业技能,还要有创新意识,能够应用技能去解决实际问题。可见,实践创新能力、综合应用能力是设置课程时必须考虑的要素。之所以强调人文化,是因为人文素养在工商管理中也不可或缺,而且当前时代提倡人文主义。同教材一样,课程也不是完全固定,而要适应经济结构的变化,因此课程设置要灵活,能够根据实际所需而调整。

四、完善教学体系,提高教学效率。

理论和实践结合,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必经之路,具体的方法包括假期参加社会实践、实际案例教学、项目教学、邀请企业管理者举办讲座等。在此着重谈谈实践教学体系,这也是当前各高校工商管理类专业非常重视的部分,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第一,基础实践阶段。在学习完理论课程后,需要结合实践加深理解,同时培养学生的兴趣,使其逐渐适应实践环境。很多高校都建设有综合实验室,能够创设情境,模拟真实的市场环境,教师可组织学生扮演各种角色,在交流中能够了解不同行业不同职位的特点。在交流过程中,适当涉及矛盾,令学生自主解决,可锻炼他们独立思考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二,综合实践阶段。工商管理类专业各门课程既独立,其间又存在着联系,所以不管是课程设置,还是教材编写,都要体现出内容的联合,形成比较完整的知识体系。学生也应经常总结对比,将各门课程融会贯通,灵活应用。综合实践则主要是针对多门专业课展开的实习实训活动,毕业实习也属于这一范畴。第三,社会实践阶段。一般的本科院校,在校四年,有大量的机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通常会选择暑假,既能接触和了解社会,又能提前熟悉工作岗位。第四,创新实践阶段。有创新才有发展,很多毕业生水平相当,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获胜呢?创新能力此时就显得无比重要。在校期间可以经常举办相关的校园活动,或者开发科研项目,强化其创新意识。

五、创新办学模式,加强质量保障。

产学研一体化、校企联合等新模式在当前高校备受欢迎,校企联合是一种双赢互惠的方式,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学校负责人才培养和输出,企业负责实训基地、实习岗位等投入。以本科高校为例,前三年的实训活动主要集中于实训基地,第四年则可尝试进人企业实习,在教师和企业人员的双重指导下参加实践。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如果愿意,毕业后可与企业达成协议,直接上岗就业。

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还应建立起健全的质量保障体系。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应用型人才评估。建立行业化和社会化的高校教学质量专业指导和评估委员会,评估的反馈机制必须严格,使评估院校对存在的问题能及时纠正。

另一方面,高校自身要完善保障机制。构建一套全方位、多元化的评价指标,包括专业理论课程、专业技能、实践、思想品德等方面,不再是传统单一的专业理论课程和专业技能指标。评价主体加人学生自己、用人单位以及社会舆论等各方面的评价。

区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实施办法

我区的社区体制改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帮助下,顺利的得到稳步推进完成了社区的区划调整、社区各类组织的选举市区现有60个社区居委会设置了360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的意见》等相关社区建设方面的文件。一年来全区的社区建设工作已显现出了良好势头特别是首届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所发挥的作用已逐步被广大的干群所认肯。现就我区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职数设置与选聘。

1、职数和职位的设置。社区居委会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设置,原则上由5―7人组成,具体人员配置按照400户左右配备1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对于规模较小的平房区社区居委会不少于300户配备1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对于规模较大的社区,按不超过500户配备1名社区工作者。在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职位上,设置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若干名。社区党支部书记与社区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比例达到90%。

2、社区专职工作者的选聘。全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产生一律按照“公开招聘、定岗竞争、择优入围、依法选举”的原则产生。在通过对原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者竞争上岗和面向社会招考录取后,由所在社区依法选举,在选举中当选为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或委员后,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聘用手续,即为社区专职工作者。以后社区专职工作者缺员增补,由街道办事处将缺员情况报区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统一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党支部书记要符合“三个代表”要求,思想解放、务实肯干、廉洁公正、群众拥护,具有组织管理才能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6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任免需报区委组织部过堂。

3、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条件。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服务意识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为本市区常住居民户口,一般应居住在本社区;对社会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知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社区工作者实行任期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期限与社区居委会成员任职届期相同。在聘期内,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书,负责管理社区工作者。

1、实行合理的工资补助制度。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实行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由三部分组成,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奖金。基本工资每人每月400元,岗位工资分三个档次,主任(支部书记)岗位,每人每月130元;副主任(副书记)岗位,每人每月100元;委员岗位,每人每月80元。奖金标准由各街道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结合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实绩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在各街道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兑现办法,如亭湖街道,支部书记好的社区每年工资达1.6万元,差的社区达0.8万元。

社区工作者的工资,根据社区建设事业发展情况和全市的工资水平适时调整。社区工作者受聘期间,按照《盐城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盐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等规定建立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社区工作者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社会保险经费由财政负担。具体负担办法为:由市政府、城区、盐都县按比例分担,每年市政府170万元、盐都45万元,其余由城区解决。

社区工作者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福利。达到退休年龄,即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按照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退休,享受规定的各项待遇。

2、建立考核评议制度。街道建立社区工作者考评小组,由街道干部、社区成员代表组成,负责对社区工作者考评。考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年度考评包括年中测评和年末考评,年中测评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底7月初,以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形式对被考评人的德、能、勤、绩四个要素进行测评。年终考评时间安排在每年12月底至翌年1月上旬,被考评人进行自我年度工作总结,考评小组组织量化考评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测评。根据量化考评占年度考评总分的50%,年中和年末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测评各占25%的权重计算每位被考评人的综合得分,根据被考评人综合得分,确定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考评结果公开,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人员应公示。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考评小组申请复核。

街道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对社区工作者实施奖惩。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扣减岗位工资和奖金并经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给予降职使用或罢免。

3、严格教育培训制度。区、街道根据新形势下社区工作的任务要求,实行社区干部分级培训。每年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定期组织对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进行培训;各街道负责对本街道范围内的社区工作者进行全面培训。每年不少于30课时。主要在政治理论、政策法规、职业道德、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党建以及市场经济知识等方面进行培训,努力把社区干部培养成学习型干部。强化岗位培训,积极推行社区干部持证上岗制度。通过定期组织集中学习、以会代训、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方式,对社区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社区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并通过适当方式组织考试,成绩合格的发给合格证,不合格的待岗学习。培训要结合当前社区建设的需要和社区的自身实际,采取与高校联合开办大专函授班,有计划地组织40岁以下的社区干部进行学历培训,鼓励和支持社区干部参加自学考试和函授学习,提高学历层次。适时组织观摩学习、开展社区结对共建活动、组织便民利民服务活动等方法,培养社区干部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

(三)社区工作者聘用关系的终止和解除。

社区工作者与所在街道办事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关系随即解除。

1、社区专职工作者与所在街道办事处签定的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以及所在社区居委会被撤销,聘用合同自行终止,聘用关系自行解除。

2、社区专职工作者与所在街道办事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3、经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按有关法定程序罢免社区居委会职务的,所在街道办事处可以解除与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聘用关系。

4、社区工作者在履行聘用合同期间一般不得提出辞职,因特殊情况需要辞职的,应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经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决定其辞职的,街道办事处应解除其聘用合同。在个人提出辞职申请的三个月内,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离岗。

社区专职工作者在社区工作近一年来的时间中虽在社区建设和服务居民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在队伍自身的建设和管理中的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不适应当前社区工作的需要。当前的社区工作复杂繁重,管理难度较大。就社会保障和党员队伍管理而言,现有的保障对象和社区党员主要由离退休、部队复员退伍人员和下岗失业三部分组成。离退休大多年老体弱,以安享晚年为目的,对参与社区建设心有余而力不足。部队复员退伍人员和下岗失业者由单位党员转变成社会人员后,一时缺少有效的管理手段把他们凝聚起来,同时由于他们对我国社会体制的转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认识不足,因而对现行政策不很理解,心态不够平衡,有一定怨气;另一方面从客观上讲部队复员退伍和下岗失业党员的就业问题是他们的第一需求,往往忙于生计,无暇参与和关心社区建设。要做好社区建设工作,需要一支有丰富工作经验、较高自身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但目前的情况是:社区工作者大部分未从事过社区建设的一些新的工作,缺少一定的业务知识、工作经验和思路。他们至今仍是沿用的过去计划经济年代指令式工作模型、业务水平偏低、社区工作意识不强。在性别结构上男女比例在1:30左右,严重不平衡。

(二)、工作能力与学历层次不对称,从而与所承担的社区工作重任不相适应。知识结构不尽合理,这将成为深入开展社区工作的瓶颈。有关文化知识的掌握水平有待提高。从我们的调查可以看出,对区域及其辖区人文史和社区建设知识的掌握较差。同时社区工作人员计算机应用的水平很差。这些都与当前创建示范社区活动所要求的不相适应。

(三)、改革创新能力与改革创新意识不相匹配,这将影响社区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目前,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中大部分的创新意识较强,而改革创新能力却较弱,二者存在较大差别。由此看来,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较弱的改革创新能力与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是不相匹配的。这一现象会使广大社区工作者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将会影响社区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四)、适应程度尚不高,不利于社区工作者发挥更大的作用。随着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能的加重,对社区干部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的这支队伍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都有待提高。在社区从事群众工作,难免会碰到一些困难、麻烦,这就需要社区干部具备较强的自我心理调节能力。从目前的情况看他们的'自我心理调节能力有待加强。在我们初步统计分析中看,社区专职工作者能够做到想办法、出主意、作决策的不及半数,而这是工作、研究能力的核心,对社区工作的进一步开拓、发展意义重大。因此,广大社区工作者需要注意提高自己的工作、研究能力。

1、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对社区工作高度重视的舆论环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让全社会了解社区工作、重视社区工作。要将社区工作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列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的一项内容。要通过举办社区知识竞赛、社区知识有奖问答、先进社区工作者报告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以推动社区工作的开展。

2、开展社区工作者培训工程,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围绕培训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轮训一遍的近期培训目标及实施方案;加强社区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建立区级培训领导机构与机制;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培训内容要联系社区工作实际,培训形式要灵活多样,授课时间要适时安排;对于专业性很强的知识可与有关单位联合培训,建立严格的考勤、考核制度,确保培训质量,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岗前培训制度。

3、建立充实、调整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一套体系。在下岗人员中选聘年富力强,文化水平较高,有一定管理经验,热爱社区工作的人员作为充实社区居委会工作者队伍的后备力量。要选派街道、辖区单位的干部到居委挂职,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和社区党务干部队伍。对社区居委会任职年龄、学历作出更高的限制规定。对在社区工作不力较弱或不能胜任社区工作的专职工作者,应从考核管理上实行罢免辞退制,以淘汰责任心不强的专职工作者。

4、严格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定性。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群众性的居民自治组织,其社区专职工作者是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进而受聘的,政府及其部门不应附加任何定性。要改变在过去把他们当成行政部门附属编制的做法,以还社区居民委员会以本来面目。

5、积极开展社区发展的研究工作,指导社区工作实际。可由区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牵头,创办一份《社区工作动态》的内部刊物,介绍有关社区发展的理论,推动社区工作者素质的提高。

工作实施办法范文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门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根据曾都发15号《曾都区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解决教育系统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质量行风”的原则,以提升职业道德素养为抓要,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和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着力解决影响教育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优化教育环境,促进教育公平,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二、加强领导队伍。

为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

组长:黄兴华(校长兼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易红兵(副校长支部委员)。

将超(副校长支部委员)。

杨清国(工会主席支部委员)。

成员:周辉(幼儿园园长)。

张艳枝(办公室主任)。

刘丽(政教主任)。

刘强(教务主任)。

梅伟(总务主任)。

蔡蕻(宣教干事)。

章华(少先队辅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公室,张艳枝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丽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评议内容。

1.规范办学行为,严格落实国家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不违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就近入学,免试招生的政策,做到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分快慢班。做到不收取择校费,严格遵守国家办学规定。

2.教育收费。严格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收费审批权限,做到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格服务性收费和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严格执行教辅资料“一科一辅”要求和学校推荐,学生自愿原则。学前教育按物价局下发标准收取,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做到“不公示不收费”

3.阳光治校。

坚持校务,党务公开和教职工代会制度;招生工作,学生资助规范公开;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健全,制度落实;学校与社会沟通渠道畅通,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号码及时受理群众投诉,落实家长委员制度和教师家访制度;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得到学生及社会的认可。

4.师德师风建设。

学校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教师聘用和考核体系;关爱学生,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做到不以权谋私,廉洁从教;教师做到不进行有偿家教和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授课。

四、评议方法。

学校主要采取群众问卷调查,师生座谈会,民主测评的评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进行座谈等方法。群众问卷调查采取定向调查的形式,定向调查在学生和家长中进行。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召开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学生、职工座谈会二次以上,及时掌握学生对教师工作的满意度。学校行政领导将在教职工大会上做述职报告,并接受民主测评。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日---5月8日)。

1、学习文件,提高认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风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制定实施方案。学校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方法得当。

3、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评议工作。在五月份召开干部教师大会,对搞好学校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部署。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学校网页、标语、简报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义和作用、评议内容和要求,营造良好的行评氛围。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9日----5月31日)。

学校将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自纠,按照“边查边评边改”的原则,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访谈、设立意见箱等,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将收集的`热点问题及意见归纳整理,找准学校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政风行风的内容和要求,边查边改,以查督改。学校在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后,及时写出自查自评书面报告,按时上报县教育局行评办。

(三)整改阶段(6月1日---8月31日)。

学校针对自查自纠情况,结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对政策性的问题,要作出说明。通过落实整改,推动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四)测评总结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学校将积极协助,主动配合上级行评团做好评议工作,尤其是对评议的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研究整改,狠抓落实,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和相应的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对本次行评工作十分重视,坚持把本次评议工作与校风建设结合起来,与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和建设和谐校园结合起来,展示教育新形象,树立行业新风尚。学校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把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精心组织。

学校将采取措施,大力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通过正面宣传,展示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宣传系统开展纠风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同时要处理好评议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的关系,推动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广大干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广大教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教书育人和服务育人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提高教育质量。

(三)求真务实,讲求实效。

学校将抓住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对师德师风、教学管理、安全教育、财务管理等问题认真查摆,找准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目标和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加强督办,明确责任。

学校将尊重评议代表的监督权、评议权和表决权,积极主动地配合评议代表开展工作,认真对等评议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评议代表顺利履行职责。做好每一个阶段的工作小结和整个评议活动的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县教育局行评办。

上海高校音乐类专业统考实施办法方案

上周六上午,上海市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招生统一考试在上海音乐学院进行。据悉,这次统考除了学生的考试过程被全程录像外,专家进哪个考场评分还要现场抽签。

早上7:50左右,上音不大的校园内已经挤满了考生和家长。尽管考场内配备了伴奏教师,但记者注意到,很多学生为了增加在声乐考试中与伴奏的契合度,纷纷自带了伴奏人员。女儿在宜川中学就读的刘女士给女儿请了1名200元的伴奏教师。据悉,伴奏老师价码一般在100元以上,考前钢琴补习需500元/小时,声乐补习300元/小时,乐理补习200元/小时,作曲补习300元/小时。考前1个星期,大多数家庭仅补习费就花掉约元。

据了解,今年本市共有11.5万多名考生网上报名今年的秋季高考。其中,艺术类考生有9500多名,约占考生报名总人数的8.3%。参加此次音乐类统考的考生有430多名。考生人数与去年基本持平。

专家打分的公平、公正性成为此次前来陪考家长们的讨论焦点。那么本次考试是如何操作的呢?据了解,此次共有来自本市各个高校的120多名专家参与评分。每名考生考试时,都确保有5名专家同时打分。打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中间3个分数算出平均分,增加评分的准确性。

市教育考试院给四个科目的专家制定了严格的评判标准。考生的考试过程被全程摄像保存。此外,所有专家在考试前都不知道自己是在哪个考场打分。上午开考前,所有评分组组长要参加现场抽签,当场“揭开谜底”。

上海高校音乐类专业统考实施办法方案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特制定《20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报考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以下简称体育类)专业的考生。

二、报名。

1、报名条件。

(1)符合《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各有关体育院校(专业)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

2、报名办法。

凡报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先于11月25日至30日每天9:00―18:00在网上(网址:)进行2011年秋季高考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的`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月6日至11日,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单位(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考生的毕业学校、街道、乡、工作单位)出具的报考证明、其它需要出具报名资格身份的有效证件、证明,按规定先到有关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文化考试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并缴纳报名考试费(在职职工在单位所在地、往届生在户口所在地,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地、应届“三校”毕业生既可在学籍所在地,也可在户口所在地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取得14位数高考报名号。

网上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再于2011年3月13日9∶00―15∶00持经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后取得的14位数报名号、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体加试全市统考现场确认凭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本人近期1寸报名照片2张(备用)到上海体育学院(清源环路650号)进行体育类统考现场确认个人报名信息、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220元),并领取《2011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体育专项测试项目在2011年3月13日一经确认不得更改。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现场确认咨询电话:51253145。

三、考试。

1、文化考试。

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文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文科适用)、政治或历史或地理;理工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理科适用)、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2、专业考试。

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所有体育专项考试项目均按该专业项目的竞赛规则执行。考生于2011年3月27日上午7∶30前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准时到上海体育学院(清源环路650号)参加专业考试,迟到15分钟取消本次体育项目的考试资格。

(1)考试项目: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二大项。

a、身体素质考试项目:

100米跑、原地推铅球、800米跑。

b、专项技术考试项目: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武术、游泳共10项。

考生可按本人专长、报考院校的招生要求和规定选择体育专项(每人限测一项)。

(2)计分与成绩单发放。

本市2011年体育类专业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具体分值组成为:身体素质考试共三项,每项满分25分,三项身体素质总分值为75分;专项技术考试总分值为25分。具体各项目分值的权重由各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自行确定,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四门总成绩,确定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线。

2011年4月20日前,由市教育考试院委托体育类专业考试实施单位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四、志愿填报。

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体育类专业考试合格线上的考生,持其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单到本人文化考试报名所在区、县高招办(应届高中毕业生到所在中学)填写《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报考相关院校的体育类专业。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非艺术、体育专业。

五、录取。

体育类本科专业在本科提前批中进行录取;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在高职(专科)提前批中进行录取。填报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不得再填报提前批中的其他非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专业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其中体育类本科专业的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市第二批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70%,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的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市普通高职(专科)批文化录取控制线的70%。专业考试合格且文化成绩在相应文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根据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具体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已被体育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

来源: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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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施办法范文

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省委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省委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常态化、全覆盖,确保一届任期内对所有对象至少巡视一次。

第三条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第四条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省委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第五条巡视工作在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的领导下开展,纳入全省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和完善省委负主体责任、省委巡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等支持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职责明确、责任清晰、标准具体、追责有据的巡视工作责任体系。

省委会定期研究巡视工作,研究决定巡视工作整体安排、阶段任务和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省委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省委组织部部长担任,成员一般包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决议、决定;。

(二)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向省委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六)对省委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省委工作部门,设在省纪委。

第九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二)统筹、协调、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省委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省委巡视组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省委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厅级巡视专员、处级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巡视专员为领导职务。

省委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省委巡视组组长是落实巡视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巡视组全面工作,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情况,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巡视工作人员采取组织选调或抽调、公开选拔、单位推荐等方式选配。

省委巡视组组长(副组长)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配备,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省委建立巡视组组长(副组长)库,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从中抽选人员担任巡视组组长、副组长。建立巡视人才库,选配熟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法律等业务或相关领域和部门的优秀专业干部入库。每轮巡视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巡视人才库中抽选人员参加巡视工作,并定期抽调一定数量的新任省管干部和省管后备干部到巡视机构挂职锻炼。

抽调人员在巡视期间向省委巡视组组长负责,由省委巡视组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管理,并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三条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选配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抽调的人员,应当具备本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所列条件。建立巡视工作人员退出机制,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巡视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轮岗交流。

巡视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第十五条省委巡视组实行组务会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决定组内重要事项。

省委巡视组建立联络员制度,一般确定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负责与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地方、单位的日常联系,沟通协调相关事宜,配合组长、副组长做好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省委巡视机构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工作研讨,不断提高巡视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力水平。

巡视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纳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总体计划,统筹安排。

第十七条设区市党委应当建立健全由党委领导负责,纪委和党委组织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巡视工作联络组,做好日常和巡视期间有关巡视工作的联络、协调工作,办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事宜。设区市党委应督促指导所辖县(市、区)党委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认真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巡视工作联络组应做好具体工作。

第三章巡视范围和内容。

第十八条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三)省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省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九条省委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五)省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第二十条省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重点人主要是指党的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担任重要岗位职务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事主要是指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重点问题主要是指利用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以权谋私,以及国有企业“三重一大”等方面的权力腐败问题。

第二十一条省委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一)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召开座谈会;。

(八)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

(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三)省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省委巡视组采取本条第(四)、(十二)项所列方式开展工作,应当由省委巡视组提出申请,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商请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省委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第二十三条省委巡视组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特殊情况下,省委巡视组可以直接向省委书记报告。

第二十四条巡视期间,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省委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线索,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或政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

第五章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条省委确定巡视对象后,省委办公厅提前书面通知被巡视党组织。

第二十六条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前,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省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和单位,采取当面通报和提供书面材料等形式,向省委巡视组介绍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省委管理的其他干部的有关情况。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全面、客观地提供情况,特别重要敏感的问题可以向省委巡视组组长单独通报。

对省属企业、省属高等院校巡视时,省国资委、省委教育工委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向省委巡视组提供有关情况。

对县(市、区)巡视时,上一级市委主要负责人应当向省委巡视组介绍被巡视县(市、区)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市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向省委巡视组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七条省委巡视组根据批准的巡视工作计划、方案,结合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八条省委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后,通过召开巡视工作动员会等方式,向被巡视党组织通报巡视任务,并向社会公布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时间安排、联系方式等信息,为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提供便利条件。

巡视组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视了解工作。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和线索,应当进行深入了解。

对设区市常规巡视的集中了解时间一般为2个月左右,对其他对象常规巡视的集中了解时间一般为1个月左右;专项巡视的集中了解时间视情确定。

第二十九条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省委巡视组形成巡视报告,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第三十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一般自收到巡视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听取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省委决定。

第三十一条省委及时听取巡视综合情况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会议材料及时报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三十二条经省委同意后,省委巡视组应当及时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向县(市、区)反馈巡视情况的,上一级市委应派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向县(市、区)委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反馈会议。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省委巡视组将巡视的有关情况通报省委和省政府有关领导及其职能部门。

第三十三条被巡视党组织收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在党委(党组)会议上进行专题研究,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情况报告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后以党委(党组)文件形式上报;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需由本人签字确认后上报。

被巡视党组织对整改落实负主体责任,应当做好巡视前的即知即改、巡视中的立行立改、巡视后的全面整改工作;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十四条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省委作出分类处置的决定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移交:

(一)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

(二)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组织部门;。

(三)其他问题移交相关单位。

上述问题和线索的移交手续由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巡视组会同接收机关(单位)办理,并制作移交清单。

第三十五条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相关单位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十六条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应当把巡视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巡视期间,被巡视对象是拟提拔人选的,省委组织部或有关干部考察组应当听取相关巡视组的意见。

第三十七条省委巡视机构要对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办,建立巡视成果运用台账管理制度。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巡视组采取函询、电话了解、实地查看、巡视回访等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落实巡视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单位),由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或委托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成限期整改;经约谈后仍整改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可以直接听取被巡视党组织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第三十八条加强巡视公开、宣传工作。巡视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形经批准不予公开外,均应当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形式向党内通报,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六章纪律与责任。

第三十九条建立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支持配合巡视工作,提供信息、人员、专业等支持。对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巡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条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巡视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

(二)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

(三)泄露巡视工作秘密的;。

(四)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利用巡视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要求的;。

(七)有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第四十一条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认真整改巡视反馈的问题,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查核处置。

党员有义务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

第四十二条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其他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

第四十三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违规插手、干预和影响巡视工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委巡视组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并报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其办公室:

(二)为特定对象请托说情的;。

(三)要求巡视工作人员私下会见相关人员的;。

(四)违反规定打探巡视信息、通风报信的;。

(五)其他插手、干预和影响巡视工作,妨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开展巡视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视工作人员有本实施办法第四十条所列行为的,可以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其办公室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对反映的问题,由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实施办法由中共浙江省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承担。

第四十六条本实施办法自4月7日起施行。6月28日中共浙江省委印发的《巡视制度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xx县工商局工作规范实施办法

2006年上半年,县工商局监察股在县局党组、纪检组领导和市局监察室、县监察局的指导下,围绕年初制订的工作目标,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在廉政建设和日常行政监察工作方面都较好地完成了任务。现将半年来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狠抓廉洁自律工作。

一是根据市局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提出了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意见。《意见》的制定,对加强全县工商系统廉政建设,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稳步、健康地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

二是认真抓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继续在全系统现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建立年度廉政档案和所长签订《廉政建设承诺书》。

(二)狠抓纠风治乱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禁令”和规定。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着装规定》、《禁酒令》和《禁赌自律书》落实的督查。上半年对违反“禁令”、“规定”的人和事下达《整改意见书》4份。

二是对日常上下班和农村所夜间住所情况进行督查。按照机关和工商所《岗位目标管理及考评细则》,加强了对全系统人员上班在岗和农村所夜间住所的明察暗访。

三是对市场、公路“三乱”继续加强督查,进一步督促各工商所在市场监管、规费收缴和案件查办工作中,自觉地规范行政行为。

四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上半年共受理来信来访两件(次)。都做到了妥善处理。

(三)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活动。

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县局扎实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一是成立了机关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使这项工作做到了局长挂帅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认真做。二是制定了《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从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强化领导等方面都详细地做出了部署。三是开展了效能建设问卷调查活动,印制了100份调查问卷,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行风监督员、个私企业和商户代表发放,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四是布置了《我为效能建设献一策》撰写文章或体会的任务,全系统共撰写文章12篇,体会120篇。五是加强对外宣传工作,活动开展以来,针对本局的具体做法,《××报》、《××人民广播电台》、《安徽工商行政管理》和《省工商简报》等媒体都分别进行了宣传报道,有力地推动了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开展。

二、存在问题。

上半年,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县局领导和市局监察室、县监察局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是:工作创新还不够,有影响、有亮点的`工作还没有。此外,对机关个别人员上下班情况不正常,不能大胆的监管,有怕得罪人的思想。这些问题不容忽视,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要加强对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要认真学习“两个条例”、《行政监察法》和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和监察业务知识。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本部门及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认真履行监察职能。加大督查违纪违规,失职渎职行为力度,尤其对在市场监管执法中存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行为以及监管不力,工作失职不作为行为,认真开展效能监察,进一步促进机关和基层工作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严格执行责任制。坚持在局党组领导和市局监察室、县。

监察局指导下,对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严格实行监督、考核。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山西征兵工作实施办法

国家有关条例号召,有为青年立志从军,热血男儿精忠报国;没有稳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安宁。下文是山西征兵工作实施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新兵征集工作,保证兵员质量,促进国防建设,根据国务院和发布的《征兵工作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的规定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的适龄青年及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全省的征兵工作,由省人民政府征兵机构组织实施。

全省每年的征兵人数、范围、对象、要求和时间,由省人民政府和省军区根据国务院和征兵命令具体规定。女兵的征集,由省人民政府征兵机构确定征集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根据省人民政府、省军区的征兵命令,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第五条适龄公民报名地址:

一、在户藉所在地报名;。

二、城镇经劳动部门批准,在计划内招用的不迁户粮关系的农民轮换制、

合同。

制适龄工人,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前款第二项应征公民在服役期间,其优待由原工作单位负责,不再享受户籍所在地的优待并免交农村三项费用。退伍后仍回原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至期满。

第六条征集新兵的文化程度,按照当年省人民政府、省军区的征兵命令执行。

第七条征兵期间,地方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电位招工、招干应服从征兵工作,不得招收征集对象。

第八条兵员征集应与兵员储备相统一。专业技术兵应按照省军区的规划,对口征集,定向储备。

第九条各级宣传、文化部门和新闻单位,应结合兵役登记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加强国防教育,并使之形成制度。

征兵期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学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应征公民及其家属的工作,鼓励应征公民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依法报名应征。

第十条县、乡人民政府的征兵机构,应当接受群众监督,对确定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合格和准备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应当张榜公布。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征兵期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征兵办公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也应成立征兵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

征兵办公室一般由兵役机关和同级公安、卫生、宣传、民政、劳动、财政、教育、交通等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抽调人员组成。

第十二条征兵办公室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及征兵命令和本办法;。

二、拟订兵役登记和兵员划拨、被装发放、新兵运输等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应征公民政治、身体、文化审查的具体措施,保证新兵质量;。

四、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的征兵工作;。

五、组织新兵交接和运输工作,确保新兵按时安全起运;。

六、做好征兵全过程的安全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七、负责接收部队按规定退回的不合格新兵,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三条各级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征兵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和由于政治原因退兵的复核、接收落户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抽查和由于身体原因退兵的复查工作。

教育部门应当教育适龄学生响应国家号召,依法履行兵役义务,并应当协助兵役机关对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和病史调查,准确提供在校期间的有关证明材料。

民政部门应当结合征兵工作做好义务兵家属的优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入伍新兵的中转接待工作。

劳动人事部门应当协助民政部门接收安置退伍军人,督促有关单位接收部队退回的原是在职职工的不合格新兵复工、复职。

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所需经费的预算及使用管理,监督征兵经费专款专用。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新兵运输保障和运输中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兵役登记。

第十四条县级兵役机关应当在每年征兵前按照上级兵役机关兵役登记的要求,组织基层单位对公民进行兵役登记。

基层单位设有人民武装部的,由人民武装部负责;未设人民武装部的,应当指定一个部门负责。

第十五条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进行兵役登记。

退伍军人参加预备役登记,不进行兵役登记。

全日制中等学校(含职业中学、中专、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的在校学生可暂缓登记。

第十六条对登记合格的适龄公民,应当进行身体、政治和文化情况的初步审查,择优选定预征对象。

第十七条兵役登记时,基层单位应当对往年登记的、经核对不符合服兵役条件的应征公民注销。

第四章体格检查。

第十八条征兵开始时,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制定本地体格检查实施计划,并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实施。

第十九条县级卫生部门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计划,指定医院或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采取一组一站或一组两站的办法实施。

体检前,地、县两级征兵办公室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正确掌握标准,防止偏宽偏严和漏诊、误诊。

第二十条潜艇人员的体格复查,由地、市统一组织进行。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和空降兵的体格复查,由县组织进行。

普通兵由县进行抽查。具体抽查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征兵任务进行确定。对抽查不合格率达到百分之三以上的县,应全部进行复查。

体检期间,省和地、市两级征兵办公室应组织体检组,深入到县级体检站进行抽查和指导。

第五章政治审查。

第二十一条政治审查工作实行村、乡、县三级审查负责制和派出所联审制度。政审前,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对县、乡两级政治审查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十二条政治审查干部应当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对本单位、本地区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政治审查。

对中央警卫师条件兵的政治审查,应当执行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挑选中央警卫师兵员政治条件的规定》,由专门人员负责本地区范围内的调查取证。

第六章审定新兵。

第二十三条审定新兵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查批准。

第二十四条对新兵的审查确定,应当召开征兵办公室主任、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组长、基层单位征兵负责人以及接兵部队负责人联席会议,集体审议确定。

第二十五条审查确定新兵,应全面衡量,择优确定,并应当有一定的机动数额。

第二十六条对坦克乘员、水兵和空降兵可在县(市、区)范围内确定;潜艇水兵在地(市)范围内确定。

第七章新兵交接和运输。

第二十七条交接新兵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与接兵部队进行。交接新兵有关事宜应当在新兵起运前一天办理完毕。

第二十八条办理新兵交接手续时,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编造《新兵花名册》一式两份,分别交接兵部队、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

第二十九条省军区应当会同铁路军队代表处和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根据接兵部队提供的新兵人数和乘车、船起止地点,提出新兵运输计划。并按规定时限报北京军区运输部门。

铁道、交通部门应当根据新兵运输计划、及时调配车辆,保证新兵安全到达部队。

第八章接收退兵。

第三十条接收退兵应当按照国防部和北京军区有关退兵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新兵到达部队后,经检疫复查不符合征集条件被部队按规定退回,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负责接收。

第三十二条对入伍前有犯罪行为的新兵,部队按退兵期限退回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接收并提请司法机关处理;超过退兵期限退回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几个问题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与部队发生退兵意见分歧时,由军分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省军区裁定。

第九章兵役征集经费。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统筹解决,列入地方预算“兵役征集费”科目。

基层单位兵役登记和征兵所需经费,由本单位负担。

第三十五条兵役征集经费开支范围和使用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省财政厅另行规定。

第三十六条为武装警察部队征集新兵所需的经费,由有补兵任务的武装警察总队按照本省规定的征兵经费标准拨给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第十章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一、适龄公民自愿参加兵役登记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

三、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的;。

四、征兵中无行政责任事故的;。

五、对部队按规定退回的不合格新兵,能够及时接收的。

第三十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各级人民政府和兵役机关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模范地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征兵命令,表现突出的;。

二、在征兵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谋私利,对保证兵员质量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作风深入,吃苦耐劳,工作突出的;。

四、义务兵家属积极支持子弟履行兵役义务,表现突出的;。

五、勇于同征兵工作中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

第三十九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完成征兵任务的;。

二、征兵中发生严重行政责任事故的;。

三、出现部队退回政治条件不合格新兵的;。

四、对部队按规定退回的不合格新兵,拒不接收的。

一、在征兵中索贿、受贿的;。

二、滥用职权、假公济私或挟嫌报复的;。

三、征兵中玩忽职守,致使征兵工作遭受损失的;。

四、泄露征兵机密,遗失征兵机密文件的。

第四十一条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应征公民拒绝、逃避体格检查和定兵后拒绝、逃避服现役,经教育不改的,应视情节轻重,由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一至三年内取消招工、招生资格或经商、务工资格;。

二、属在职职工的,一至三年内不得调资、晋级或转正,直至辞退、开除;。

三、罚款。

罚款数额不低于当地一户义务兵家属三至五年优待金总额。

罚款全部上缴同级财政。

第四十二条对征兵中抵制、阻止应征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提供假证明材料的直接责任者,应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应当受到处罚的公民拒不执行处罚,妨碍正常兵役工作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办法所称“基层单位”,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学校、村(居)民委员会。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其复印件1寸照片3张去武装部现场报名,证件不合格现场驳回。

征集的青年为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受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对女青年的征集只限当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征集的年龄,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单位职工,21岁的也可征集,根据本人自愿,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3岁;女青年为年满17至19岁。大专为23岁,本科为24岁。征兵办负责人提到了关于对入伍青年仪容的要求——有染发、纹眉、纹身、打鼻孔等青年将不能入伍。该负责人强调,军队是特殊机构,有严格的要求,尤其是在军容风纪上,要保持军人的严肃性。直接成为士官的条件:招收士官的对象,必须是经过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培训合格且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应专业的男性公民。其基本条件是:

(1)政治审查、身体检查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和身体条件;。

(3)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部队特别需要并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27周岁。比原规定缩小了年龄段,原规定是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部队特殊专业需要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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