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设备改造方案下载(精选8篇)

时间:2023-09-12 04:11:59 作者:笔尘 最新设备改造方案下载(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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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设备改造方案下载实用篇一

乙方:

甲方将西航住宅新区(e区)、龙山花园、室外消防系统和泵房整个消防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工程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项目及承包方式

1、工程项目:西航住宅新区(e区)、龙山花园、室外消防、泵房及防排烟工程,具体项目详见工程预算书。

2、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一次性承包。

3税金费用)。

二、工程工期

1、紧随土建、装修工程进度进行管线敷设,待装修施工队伍完全退场后,于 壹 月内安装好消防设备和完成设备的调试开通。

2、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现场代表签定确认后,工期顺延。

(1)因受水、电原因影响安装及调试的;

(2)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引起的延误工期的。

三、甲方职责

1、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会同乙方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验收手续,负责及时签证和有关隐蔽实验记录签字以及其他事宜,解决有关事宜并协助乙方搞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2、负责安排工作间、施工场所,并提供施工所需之水、电、协调施工现场各单位间相互交叉作业所遇到的问题。

3、本工程竣工通知三天内,配合乙方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并协助安排整体验收工作。

四、乙方职责

1、根据甲方确认后的工程设计图纸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2、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改变施工方案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待甲方同意后方可按新的方案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做好现场安全和保卫工作,确保按安全操作规范施工,消防施工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4、调试期间乙方通知甲方派专人到场跟班熟悉操作规程并上报消防监督部分备案。

5、乙方在工程竣工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工程实际工程量验收及相关手续。

五、验收方法及标准

1、工程验收:甲、乙双方以施工图、说明书、消防审核意见书、会审纪要及验收技术规范为依据进行。

2、电气设备及线路和气体管道按国家标准及消防规范进行验收。

2、所有消防设备、材料均应有明确产品品牌、质量要求、管厚,且符合设计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材料进场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提供产品品牌证书、质保资料、内业资料。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之日至主管材料进场后 10 天,甲方预付 25 %工程款;待主设备进场安装完善后再付 25 %工程款;其余待消防验收合格及相关竣工验收手续完善后 30 天付工程决算价 45 %;余 5 %为壹年保修期满后付清(若壹个月内未能付还工程款,按月息1.5%计算利率)。(付款以现金形式支付)

七、工程保修期从验收合格后实际投入使用开始算起,免费维修壹年,保修期内非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失,其修理费由甲方负责。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验收合格决算付清之日失效。

最新设备改造方案下载实用篇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xxx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1、办公楼维修改造;

2、院内新砌围墙、大门、车棚;

3、室外场坪;

4、原围墙、大门、车棚。

5、新建厨房、卫生间、场坪硬化等其它工程。

第二条工程期限。本合同全部工程20xx年1月10日开工至20xx年4月25日竣工。如遇有法律明文规定耽误工期可顺延工期的情况时,依法律规定顺延工期,不属本条规定延期理由而延期的,乙方应向甲方每日支付本合同工程款5%的违约金。

第三条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执行lx20xx—j—084的澧县城管局办公楼及院内杂事改造工程,澧财投【20xx】预审第237号及相关投标和中标资料以及涉及澧县城管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清单计价表等相关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条物资供应。乙方全包维修本合同的标的,即包工包料,所需的维修材料有乙方采购,保质保量,甲方有权监督并对不合格材料有拒绝权利。

第五条本合同工程价款。本合同工程价款人民币元,在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应预留总工程价款3%作为本工程质量的保质金(保证金一年后返还),余额一月内付清。

第六条安全条款。乙方应对维修工地的安全负总责,如果发生工人或第三人伤害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七条监督权。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的质量进行监督,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必须接受,需返工的必须按甲方要求返工。

第八条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如果发现质量不合格的应返修。因延期、质量不合格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质量保修期。乙方对本工程保质期一年,在此期间存在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充分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最后以财政评审决算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最新设备改造方案下载实用篇三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安装630kva变压器

二、工程地点:仙桃市农鑫水产专业合作社深加工基地。

三、合同价款与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款:220万元(含630kva变压器的价款)。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付款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款60%,余款90天后付清。

四、合同期限: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10月30日。

五、质量要求:符合电力局验收标准。

六、甲方责任:

1、甲方责任现场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按合交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保证变压器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施工。

3、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规定时间竣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缴纳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应按日支付3‰的滞纳金。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主管机关一份。

年 月 日

最新设备改造方案下载实用篇四

乙 方:

一 、工程项目:旧房改造,将原有旧房坡屋面拆除、一层原有地砖拆除重新铺贴地砖、一层卫生间拆除、增加一个楼梯、拆除库房一间,二层按照甲方所提供图纸进行施工。

二、施工地点: 。

三、工程 内容及施工范围,经过双方协商以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3.1、乙方在拆除完毕后,旧料属于甲方所有,旧房拆除后的建筑垃圾由乙方清理。

3.2、甲方只负责材料的采购,乙方负责施工工具,施工中所需要的模板,脚手架。

3.3、门窗采用 材料。

3.4、甲方负责提供水暖电材料,乙方负责安装。二层所有的房间地面贴瓷砖,卫生间墙面贴瓷砖。

3.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 。

3.6、房屋的所有防水都由乙方负责材料施工。

3.7、二层屋顶用小瓦或片瓦,甲方负责 。

3.8、经双方协商每平米造价 元,地面的所有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拆除后所有建筑材料归乙方。

3.9、建筑施工中安全第一 ,一切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 必须按甲方图纸施工。甲方负责水电。

四、付款方式: 。

五、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必须在4个月内完工,否则扣除2%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设备改造方案下载实用篇五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安装内容及合同价款

说明:1、本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施工水电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二次搬运及吊装费、检验、验收、取得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证全部含税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属"交钥匙工程"。

2、本合同总价为固定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

第二条:电梯安装工期

本工程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安装工期 天,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且经甲方/总承包商/工程监理/设计单位/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技术监督局运行合格证。乙方应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安装工程,且须保证严格满足总承包施工进度要求。

乙方承诺会配合总承包工程之工期,并根据总承包工程之进度计划编排本工程之进度计划。如乙方的其它书函文件所提及之工程进度与总承包工程之进度不一致,则一切须以甲方/工程监理批准的总承包工程进度计划为准,一切因履行上述承诺所引致的费用均已包括在本合同金额内。

当电梯到货,且甲方土建具备安装条件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场安装,乙方安装应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定安装项目负责人并报送监理,经监理、甲方批复后方能施工,以便相互配合如期完工。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付款方式:

3.1.1以银行电汇方式付款。

3.1.2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安装费以人民币汇入乙方的下列帐户:

收款人户名:

开 户 行:

帐 号:

3.1.3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提供符合工程所在地税务局要求的真实、合法、有效、足额发票。提供虚假发票或套票的,甲方将拒绝付款直至乙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合法发票为止,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发票总金额10%的违约金。

3.1.4乙方指定专人: (联系电话: )负责办理安装工程款支付的相关手续。

3.2付款阶段:

3.2 .1甲方应在乙方安装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批次设备安装合同价款的【40】%作为安装工程款。

3.2.2 乙方在电梯安装调试完毕并取得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证及相关证件后,甲方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批次设备安装合同价款的【55】%,本批次设备安装合同价款的5%作为电梯安装质保金,质保金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退还(无息)。

第四条: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4.1甲方权利与义务:

4.1.1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并经双方确认的规格配置所要求的电梯布置图,向乙方提供电梯安装的土建井道结构,并相应完成电梯布置图中的各项要求。

4.1.2在整个安装施工期间内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施工支持:

4.1.2.1提供安装施工电源接口、电梯调试电源(电费由乙方承担)。

4.1.2.2提供安装施工用水接口(水费由乙方承担)。

4.1.2.3提供临时施工办公室场地(使用现场水、电、物料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1.2.4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供电梯材料库房位置和卸货的场地(乙方自行负责库房分割以及场地电梯材料的防火、防盗工作)。

4.1.2.5协调电梯与土建结合部位需要由土建完场的收口工作。土建结构误差范围需要电梯厂家在电梯加工前实际测量后提出,甲方协调总包进行整改。因为乙方没有进行仔细测量而出现的误差,乙方进场后自己负责整改。

4.1.2.6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安装费。

4.1.2.7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有权对乙方的安装质量及工期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服从并配合。

4.2乙方权利与义务:

4.2.1在电梯生产前乙方应到甲方施工现场实测建筑尺寸(其中包括基坑、井道、厅门、机房、提升高度等几何尺寸),确认实际施工建筑尺寸是否与电梯安装尺寸相符,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否则甲方视为建筑尺寸符合电梯安装尺寸要求,如安装中出现的与建筑尺寸不符,引起的工期延误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4.2.2乙方在电梯安装工艺中需要明确电梯降噪处理详细节点及按节点处理后降噪数据图表,电梯噪音超标乙方负责整改。

4.2.3预计安装工程开工前,派员前往工地检查土建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4.2.4电梯到货后配合甲方共同接收验货,会同甲方对电梯进行仔细的开箱清点。

4.2.5负责向当地政府部门办理安装工程及验收所需手续,按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对电梯的有关规定进行报验并承担费用,取得验收合格证、准运证等相关证件。

4.2.6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资料:

4.2.6.1提交一套安装接线图。

4.2.6.2提交详细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表、工地布置图。

4.2.6.3提交一份安装调试报告。

4.2.6.4提交一套操作/维修保养手册。

4.2.6.5提交竣工资料四份(一正三副)。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所在地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如有)中的各项细则进行资料的收集、整理(如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同时还要遵照项目所在地城建档案馆的具体要求进行文件资料的整理组卷工作。

4.2.7按照国家《电梯安装验收规范》和本合同项下电梯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保工作,电梯设备安装及检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按照或高于《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__)等国家或地方标准制造、生产、维护,安装后的质量标准也应符合上述标准。

4.2.8乙方负责其施工人员的食、宿费用、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4.2.9在设备安装前及安装期间,乙方负责保管设备及部件,注意成品、半成品保护及防盗,直至安装完毕且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2.10乙方在设备安装过程中或乙方提供设施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因质量、施工安全等问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或人身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4.2.11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服从总包统一管理。

第五条:安装准备工作及施工

5.1乙方施工期间应承担其施工范围内与电梯安装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及由此发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2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甲方要求如期完成电梯安装与调试工作。

5.3安装过程中的施工报批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5.4安装后的土建填充工作,由甲方委托的总包单位负责。

5.5施工验收标准及工程竣工资料标准执行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省市有关电梯规范、规定的、最高标准。

5.6施工期间乙方受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安装工程质量及相关资料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的监督管理。

5.7施工现场二次搬运费及设备吊装费由乙方承担。

5.8乙方应派人到现场跟踪土建预留预埋几何尺寸及土建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5.9乙方不得安装不合格或损坏的电梯,若因乙方提供产品不合格或安装不合格造成的工期延误、交房延误、人身、财产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5.10电梯安装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前的成品保护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移交物业公司的时间不超过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30天,超过30天后保护责任转移至甲方。

5.11向甲方和总包提供施工方案,人员组织及施工进度计划。根据工程需要,乙方应甲方或总包方要求进场配合,确保工程进度。

5.12乙方配合总包单位井道内脚手架搭建和拆除。

5.13乙方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合总、分包单位进行电梯精装、井道土建施工,工程整体调试及验收工作。

5.14自备安装和调试工具、仪器仪表,全面负责电梯的安装和调试。

5.15安全文明施工:

5.15.1遵守甲方和施工现场的劳动、安全纪律。

5.15.2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和安全作业,以及电梯、人身安全,接收甲方和现场监理的监管。

5.15.3承担乙方员工的安全责任。

5.15.4认真做好施工期间的电梯保护工作,每天下班后,将轿箱停靠在井道顶层,做好防水、防盗保护工作。

5.15.5 乙方的施工机械、车辆、材料等现场施工用品损害、人员停工、窝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质量保证

6.1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地方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电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10-20__)、《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__)中的合格标准。

6.2乙方电梯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__)等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安装规范进行安装调试。电梯安装质量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规范及本合同的要求。电梯安装完毕后必须保证外观必须完好无痕、无凹陷,几何尺寸对称,漆面完好。

6.3运行平稳、无震动、噪音,乘梯舒适,具体要求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6.4取得技术监督局的合格证后至移交甲方或物业公司,若出现第6.2条、6.3条所述问题甲方仍视为不合格,乙方必须整改至甲方认可为止。如果违反的,则按违约处理,并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未整改部分的相应整改费用。

6.5电梯其余各项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按合同签订时最高标准执行。

6.6在施工期间及质保期内,电梯发生故障时,经权威机构鉴定,若是乙方责任,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但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

第七条:设备安装验收

7.1乙方应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对电梯质检有关管理规定,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进行报验,提供完整的相关报验资料,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

7.2电梯安装完毕后15日内由乙方负责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办理验收事宜并领取验收合格证书。

7.3当乙方取得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电梯验收合格证后,向甲方移交前,乙方须配合总包方提供电梯使用。甲方按国家有关标准对电梯验收确认的范围包括:产品外观、门套、轿厢、控制面板、机房设备、主要部件和功能。如乙方原因存在划痕、几何尺寸不对称、污染、凹凸、运行故障等问题视为不合格,乙方必须整改至甲方书面认可,认可之日视为安装工程验收合格之日。

7.4电梯验收所需的相关的检验、验收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7.5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管公司办理电梯移交手续,移交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电器原理图、安装接线图、使用说明书、安装验收合格资料等。移交后接收方负责电梯的使用及成品保护工作。

7.6电梯产品在第七条第2款约定的期间内,如因乙方原因未验收合格领取验收合格证或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办理移交确认,视为乙方违约,为此应按日以延期部分设备安装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保修保养

8.1保修期限

程监理/设计单位/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以取得技术监督局运行证为准)且甲方签发接收证书之日(以较晚日期为准,较晚日期不晚于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3个月)起计24个月,在上述期限内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整个电梯系统正常运行的保修、保养义务。

8.2保修责任

乙方须于保修期内提供不少于2人的维修工作队,在竣工验收时提供该维修队负责人的联系单及维修期间的承诺函,为本工程提供的保修及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工作将包括所有本工程的定期检查、测试、保养、维修以及必须的零件修理和更换。如保修期内本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修理并达到合同约定且乙方应自行解决食宿等问题。乙方应保证本工程在保修期内能够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使用性能。保修工作将包括所有本工程的检查、维修以及必须的零件修理和更换。保修期内乙方须完成电梯年检工作,年检费用及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九条:竣工资料移交及人员培训

9.1电梯未正式向甲方或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移交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所提供并安装的电梯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并向甲方移交通过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以及乙方内检的优质电梯和相关的证书随机文件和电梯安全准运证。

9.2乙方应在本合同全部电梯验收合格后向甲方电梯使用现场派驻专门维保人员,提供24小时现场优质的售后服务和电梯咨询服务,及时处理现场突发事件。

9.3电梯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经甲方书面认可、在3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按国家档案局和国家发改委《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和《 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等有关规定执行,在工程施工过程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并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移交与电梯工程相关的资质证明和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9.4乙方为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培训2~4名操作维护工作人员。

第十条:安装质保金的退还及退还条件

10.1质保金的退还:每批次设备安装合同价款的5%作为电梯安装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按本合同第10.2条要求履行,经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管公司书面确认无质量问题后,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保证金(无息)。

10.2质保金的退付应满足以下条件:

10.2.1乙方在质保期内,严格按照本合同及双方签订的《电梯维修保养协议》约定完成电梯的保养及维护,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全部维修和更换等费用。积极有效的配合物业管理,须得到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的认可。

10.2.2电梯在运行中发生小故障,乙方须在2小时内解决,出现大故障24小时内解决,特殊情况应尽快维修恢复正常使用。

10.2.3完成对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电梯常见知识及电梯管理培训。

10.2.4完成对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电梯相关资料的移交。

10.2.5因乙方原因,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乙方未履行电梯维保义务,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可找其他公司维保,甲方按实际支出的维修费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修理费用且无需再取得乙方同意。如质保金不足以支付修理费用,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装工期延误的,乙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此违约金上限为合同总金额的20%)。逾期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2甲方对乙方的索赔事项,以书面通知为准,如果乙方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14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收。

11.3由于乙方安装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或无法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书,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延误按11.1条论处,质量验收二次以上(含二次)不合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批次安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安装,甲方可按实际支出的费用在乙方安装费中直接扣除该费用且无需再取得乙方同意。

11.4因乙方安装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责,但法律有规定的除外,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责任。

12.2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采取相应措施,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2.3因不可抗力给双方人员、财产造成的伤亡、损失及责任各自承担。

第十三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

14.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4.2自甲乙双方全部履行完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后终止。

第十五条:其它

15.1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捌份合同及其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涂改或手写修改部分应有双方公司盖章确认,否则该部分无效。

15.2合同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本合同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廉洁合作协议书

附件二、电梯维修保养协议

甲方: 乙方:

业务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地址:

签订时间:20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一:

廉洁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签署了《【 】项目电梯设备安装合同》,为加强项目进行期间的廉洁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完成,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合作行为准则。

第一条、甲方责任

1.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1.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1.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接受包括但不限于实物、现金或礼券等经济利益。

1.4甲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乙方单位领导(乙方举报电话附后)。

1.5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1.6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甲方举报电话附后)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第二条、乙方责任

2.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

2.2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赠送甲方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实物、现金或礼券等经济利益。

2.3乙方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单位领导(甲方举报电话附后)。

2.4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项目实施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2.5乙方单位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领导举报(甲方举报电话附后);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诺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第三条、举报方式:

乙方单位或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的,甲方将乙方以上违约情形作为解除本《【 】项目电梯设备安装合同》的依据,同时甲方将永久性地取消乙方与甲方再次合作的资格,构成犯罪的,甲方将向司法机关报案,追究乙方及乙方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予以经济赔偿。

乙方举报电话:

传真:

e-mail:

甲方举报电话:

传真:

e-mail:

(横线以下为双方签字,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业务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联系人及电话:

签订时间:20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二:

电梯维修保养协议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维修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 】项目电梯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乙方在安装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电梯维修保养责任。

一、电梯维修保养范围和内容

3.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保养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4.乙方应随时听取客户的反馈意见,对不正常的运行状况,做认真分析并进行检查维修。

5.每月维护保养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 2 次有计划的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按国家行业标准保养规范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电/扶梯正常运行,检查及保养结果需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书面盖章确认。

5.1.保养加油及调整下列各项:

5.1.1主机清洁、控制柜清洁整理;

5.1.2电梯机件进行润滑;

5.1.3轿顶上所有安全装置;

5.1.5保持导轨适当之润滑, 滚轮或导靴运行正常;

5.1.6检查并润滑厅门、轿门、门绞链、门吊板、门导靴;

5.1.7检查及平衡曳引机钢丝绳张力及清洁;

5.1.8定期检查维护限速器、安全钳及各项安全装置。

6.电梯在运行中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

7.电梯在运行中发生小故障,乙方须在2小时内解决,出现大故障24小时内解决,特殊情况应尽快维修恢复正常使用。

9.乙方配备一名专职的乙方代表,每半年乙方代表至少进行一次客户走访,征求甲方对电梯维保和服务质量的意见。

10.乙方自行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在维保过程中,若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客户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负责。对于未能明显察觉到的故障所引起的设备损失或人身伤亡由政府有关部门鉴定并确定责任。

二、电梯维修保养期

自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的3个月起24个月内保修。

三、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协议约定的质量保修金为买卖合同结算总价的 5%。保修期满办理质保手续后甲方在一个月内退还乙方的质保金(无息)。

四、通知方式

甲方可通过电话方式发出保修通知,也可以采用传真、信函或快件等方式发出保修通知,如乙方收到上述函件未在甲方告知的期限内回复或保修的,视为拒绝维修,构成违约。

乙方的联系方式:在合同或质量保修书中应明确乙方的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地址,以便于甲方发出保修通知,并且应该在变更前的24小时内将新的有效联系方式告知甲方,否则,因无法传达保修通知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保修维修记录

乙方接到甲方的保修通知后,应当在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核查情况,并在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

乙方到达现场履行保修义务,应当同甲方、报修人共同签写《报修维修记录》,填写维修内容、维修方案、维修结果及报修人意见等。乙方应将此《报修维修记录》交由甲方存档备案。

六、维修方案

乙方的维修方案、工艺应当科学、合理,并以根本性维修为目的,甲方认为乙方的维修方案属于仅满足保修期内使用要求的临时措施,不满足电梯合理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的长远要求,甲方有权更换维保单位。乙方维修过的项目如再次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自行或另行委托他人维修,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质量保修金中直接扣除,如质量保修金不足以支付修理费用,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七、索赔期限

乙方因电梯原因造成的质量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内容不完整、不真实的材料合格证书、检验单、使用说明等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甲方向乙方的索赔期自甲方知道质量缺陷之日开始计算两年(易损件除外)。乙方维修过的项目,该维修的质量保修期限自维修完工之日起重新计算,连续维修的,从最后一次维修完工之日起重新计算。

八、赔偿责任

在保修期内,因电梯质量缺陷造成电梯使用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电梯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九、责任划分

因甲方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保修范围,但乙方有义务进行维修,其费用由甲方支付。

十、本文件的效力

甲方与乙方在签订《【 】项目电梯设备买卖合同》《【 】项目电梯设备安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文件,并作为该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横线以下为双方签字,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业务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联系人及电话:

签订时间:20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最新设备改造方案下载实用篇六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达成如下协议,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报价清单。

四、工程价款及工程结算:乙方的报价是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部分设计图纸进行的报价,合同总价为:。工程结算以施工图工程量为基础,根据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及单价进行结算。

五、工程工期:根据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年×月份进场施工,×年×月×日前完成电站所有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在乙方安装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工期顺延。如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相应责任方按照每月×元人民币为标准赔偿乙方人员误工费。

六、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甲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工程预付款,便于乙方组织生产、生活设施及人员进场。

(2)工程进度款:按月进度实际完成工程量(甲方派出现场人员验收合格)和合同单价支付工程款,并按照比例扣去工程预付款,留足5%的保修金后支付。保留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满一年未发现质量事故甲方一次性结算付清给乙方。

七、双方责任:

1、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资料4套,并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会审及技术交底。

2、甲方提供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及生产、生活场地。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乙方:

1、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规程、规范及甲乙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若出现责任事故其责任及经济损失一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进场后,在半个月内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上报甲方备案。

3、乙方在施工期间,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尊重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驻派人员,并处理好与各施工单位的关系。

4、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施工。

八、质量验收:

1、乙方在机电设备的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图纸和标准要求,如未达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符合标准。

2、设备安装单元质量检查、验收的签证单,作为工程款结算支付的依据。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条件服从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质量检查,凡具备覆盖条件的工序和部位均按质检规定,书面报请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进行中间验收,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在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由乙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必须提供材质合格证,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九、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责任感,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并接受甲方和地方安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加强施工现场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持证上岗。

3、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在检查施工安全过程中,有权对不按操作规程施工的人和事发出《重大隐患通知书》、《整改指令》并限期和立即整改。如果乙方在接到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整改,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按安全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理。以提高乙方及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4、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配备防护用品,对于危险地段,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安全哨和防护设施。

5、乙方必须重视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和消防防火工作,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果施工中发生因乙方原因的人员伤害、机械设备损坏及材料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给予经济补偿。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对第三者的伤害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违约、仲裁:

1、甲、乙各方不得无正当理由(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拒不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对方有权按《民法典》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追究其经济责任,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工程承包总价5%进行处罚。

2、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当不能协商时,可在甲方当地,按法律有关程序执行,其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十一、其他:

1、下列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设计图纸及招投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2)设备安装工程单元质量评定表、记录表。

3)设计变更通知等技术文件。

2、乙方必须对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内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整治好生活设施和周围的环境卫生,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当发生矛盾时,通过组织协调,依靠当地政府解决,防止事态扩大。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持2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委托人):法人代表(委托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最新设备改造方案下载实用篇七

发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项目所在地新疆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职工集资住宅楼供水设备供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新疆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职工集资住宅楼

1.2 工程地点:新疆乌鲁木齐仓房沟路12号

1.3 工程内容与范围:新疆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职工集资住宅楼变频供水设备供货、验收通过。

第二条:承包范围

包料、包环境影响验收和竣工验收合格、包保修、总价确定不变。 (本合同工程内容、工程范围内全部设备、材料、零部件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合同标的物名称、规格(或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第四条 供货质量及施工质量标准

3、乙方应将本合同设备调试使用正常且无故障,并通过整体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

第五条:合同价款组成及付款方式

2、本合同无预付款;合同约定货物全部到达甲方工地并搬卸至指定地点后,乙方通知甲方、监理方、总包方按合同要求现场验收,在规格型号、设备及零部件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相符并 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75 %,即人民币: 316800 元,大写:叁拾壹万陆仟捌佰元整;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20%,即人民币: 84480元,大写:捌万肆仟肆佰捌拾元整;剩余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及扣款问题,甲方支付乙方。

3、甲方每次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税票。

第六条 交货保证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包装破损及其引起的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并及时处理。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物资的增补、替换等情况,由乙方自行处理增补、替换问题并直接运抵现场,同时应当增补所有需要的资料,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货到工地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监理与施工单位,对货物进行初验,如不符合报价清单中所列设备,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并且不能影响甲方的施工进度,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初验合格,经甲方同意后,开始装卸。

5、供水设备应保证通过自来水公司的验收,如果由于乙方供水设备的任何原因造成自来水公司不予供水,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 工程、设备的保修

1、乙方对本合同范围内材料、设备质量和施工质量保修期为两年,自新疆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职工集资住宅楼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提供维修,迟延履行或拒不履行,甲方有权另行选择维修单位替代维修,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直接在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2、保修期内出现使用故障,如果属于设备、零部件、材料等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及时免费更换,不得拖延;如果属于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进行免费彻底返工处理,不得拖延。如故障非乙方原因造成,需调换的设备或零部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更换维修。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交付与本合同相关的设计及变更图纸一套给乙方,同时与甲方进行了现场交底。

2、乙方供货到达现场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政府主管部门的检验报告、产品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进口材料的等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

3、为了确保本合同设备安全运转,正常运行、维护,乙方必须提供所需的全部技术、数据等材料给甲方。

4、乙方根据甲方工期要求制作供货工期进度计规划控制表,保证合同按照约定履行。

5、乙方交付工程时,应当交付与设备相关的备品、备件及与设备运行相关的配套技术软件和知识产权。

6、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给甲方提供的报价清单。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按照银行贷款利息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产品不论何种原因(包括设计、材料缺陷)不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要求无条件换货的,乙方应当无条件执行,因换货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换货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交房迟延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甲方违约金;如甲方要求退货并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立即退付甲方已付款,并将退货产品从接到退货通知后一日内清理出场,否则,造成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30%支付甲方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5%支付甲方违约金;甲方不再需要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立即退付甲方已付款,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甲方违约金。

(3)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将直接在未付款和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当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它

12.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后起生效。

12.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时 间: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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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设备改造方案下载实用篇八

九、违约责任: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外包装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甲乙双方可协商酌情降低产品的价格;如果乙方不同意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4、如因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乙方或任何第三人遭到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不可抗力

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否则不能减轻或免除甲方的履行义务。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 乙方需新增设备时,新增设备的安装及报价的具体内容需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2、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协商。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就甲方 项目部购买乙方 并由乙方负责安装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

1.1 本合同价款包括产品、配件、辅材、包装、运输、设计、安装、调试、配合、保险费、安全责任、验收等完成工作所需一切费用、合理利润及相关税费。

1.2 产品的质量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执行,乙方保证产品符合环保标准及产品说明要求和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有害物质排放的相关标准、规范,同时应符合甲方对该产品的特殊要求。乙方对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负完全责任,保证安装、使用后能够通过验收。

1.3 乙方对产品的保修期限为:年,自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1.4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日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处理,逾期按每次每天 元累计计算违约金。

1.5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若乙方超过7天未到现场维修、更换或一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质量问题或乙方超过10天仍未修复、更换的或一个月内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无法使用累计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由乙方自行拆除产品,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已付的款项由乙方在甲方通知退货后 月内归还给甲方,同时由乙方支付合同总款 %的违约金。未按时退款和支付违约金的,按逾期付款承担责任。

第二条 计量方法

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标准或双方约定的有利于保护产品的方式进行包装,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不回收。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四条 履行及安装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即: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更换指定地点,但甲方应在交货前 日内以自己的名义盖章后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交付期限

6.1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并以乙方到甲方办理完所有审批手续为应付款的起算日。

6.2乙方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经甲方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且未经涂改的结算凭证,即:结帐单申请单、工程验收单、工单、结帐单、工程款结算明细表、内部结算付款凭证等(见附件)。

6.3乙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作为结算凭证的经办人,受托人在结算凭证上的签字行为,视为乙方确认。

6.4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后5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开具经双方认可的结帐申请单,并由乙方委托代理人在结帐申请单结帐联上签字确认,再由该项目施工员根据结帐申请单开具工单、结帐单,开票人员根据上述结算凭证开具内部结算付款凭证。若乙方在结帐申请单开具之日起90日内未完善甲方的审批及财务挂账手续,则视为乙方放弃收取相应工程款项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有关人员故意拖延相关结算单据的签字时间,乙方可及时函告甲方,甲方应予以及时处理。

6.5乙方明确地知道,甲方任何工作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经理、处长、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甲方或甲方相关项目部的名义向乙方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经济法律文书等,必须经甲方分管、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并在5日内到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七条 验收内容

7.1 需隐蔽的安装内容,乙方在隐蔽前必须提前甲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整改至合格,由此延误的工期不顺延;若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 小时内未进行验收的,乙方可以隐蔽,但甲方有权要求重新验收,如重新验收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如重新验收合格,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应对隐蔽的安装内容制作隐蔽资料。

7.2 安装完成后,双方按国家规定的方法及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要求验收,验收合格(以甲方、监理验收合格为准),交付给甲方;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整改至合格后交付,因此逾期的,按相关约定承担责任。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8.1 甲方发现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有问题后,甲方有权随时提出异议。

8.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回复并负责处理;逾期,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不能交付工程或完成安装的,按甲方已付款项的%承担违约金。 9.2 乙方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进行退货、更换;如甲方要求更换的,从本合同约定交付工程之日起至更换后产品符合约定之日起按本条9. 3款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要求退货的,由乙方自行将产品拆除(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除按甲方通知的时间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外,还应按甲方已付款项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退还货款的,还应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9.3 乙方逾期交付工程或完成安装的,按每逾期一天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含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9.4 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原因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5 乙方保证所交产品为全新产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甲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上述情况,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退货、更换,并按本条9. 9款承担违约责任。若已经安装或使用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返工、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9.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经济损失。

9.9 工程移交使用后,如甲方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者所用材料、设备不符合约定要求或者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则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返工、更换、重作,并按每发现一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 元,累计计算: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返工、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9.10 工程移交后,甲方发现有未完成的安装工作的,由乙方负责完成或者由乙方退还该部分货款。

9.11 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等相关费用(含购房业主/住户索赔费用、甲方名誉损失等费用),甲方可不经裁决直接按约定条款执行,并可在货款和质保金中扣除,不足抵扣的,由乙方在甲方发出通知后 日内支付给甲方,逾期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补充损失等相关费用有异议的,可依法解决。但因甲方行使本条款约定而减少支付给乙方的货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等相关费用,由乙方书面提出具体事实及要求后,由双方协商解决,未协商一致的,依法解决。

9.12 乙方完成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或者未能通过消防部门和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合格或者材料、设备不符合约定的,应负责返工、维修、更换,如返工、维修、更换后完工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的完工时间的,按9. 3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9.13甲方逾期付款的,按到期未付额的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9.14 若乙方违约,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以及追溯债务所产生的业务费、交通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

9.15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按本合同价款的支付给对方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廉政合作

10.1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10.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有任何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

10.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10.4乙方工作人员有义务就甲方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举报;如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同意在结算本合同价款的基础上减少 %后减轻甲方应付款项,并由乙方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由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安全责任

施工及维修保修过程中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甲方对施工及维修保修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条款

13.1 完工前3日内,乙方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使用和完整竣工资料、隐蔽工程资料等给甲方,否则,视乙方未交付工程。

13.2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5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本合同所约定的损失包括因产品原因引起的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13.3、乙方收款时,应当出据合法有效并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

13.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有损甲方或者建设单位品牌的行为,若仍发生被相关媒体作有损甲方或建设单位品牌的报道,每出现一次,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失10万元;出现二次,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失20万元,以此类推。

13.5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如需乙方配合完成其他相关工作或者需由乙方提供、出具相关资料、文件以及盖章的(含预售和其他许可证、备案证等所需的应由乙方出具、提供的资料、文件等)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完成,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和赔偿。并从甲方要求完成之时起至乙方实际完成之日止按每天 元累计计算违约金。

13.6 本工程交付前乙方必须撤除所有的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及工作人员,做到完工场清,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占施工场地。否则,视乙方未完成工程。

13.7 因甲方设计变更和其他责任造成停工、窝工的,由乙方自行调剂,乙方不收取停窝工费。

13.8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设立的广告宣传画面及相关设施,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所需的人工、材料费用)。

13.9 担保人同意用其所有的位于(以下统称担保财产)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由担保人用担保财产承担责任,并由担保人与乙方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财产由担保人依法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13.10 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甲方、乙方完全理解并知道其真实意思。

13.11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12 本合同附加协议与主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13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地点、电话联系,各种通知以电话联系的,自电话接通之时为送达,以信函联系的,自信函发出后三日为送达。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时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约定按附件中所列的结算单据办理结算,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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