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卫生保健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7篇)

时间:2024-01-08 05:35:21 作者:琉璃

有了规章制度,我们可以避免行为的随意性,做到公平公正,建立起良好的工作氛围。3.下面是一些成功执行规章制度的经验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幼儿园卫生保健资料管理制度

幼儿园的孩子正处在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生长发育迅速但尚未发育完善,适应环境的`能力和对疾病的抵抗力不足,因而,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也就成为了幼儿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标一:严格落实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根据《幼儿园指导纲要》和我幼儿园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补充、健全卫生保健各岗位职责以及各项工作的检查落实制度和幼儿的健康检查、预防接种、防病治病等各种规章制度;特别要把好“健康准入”这一关,防止传染病蔓延。

内容如下:

(一)把好班级幼儿“一人一巾一杯”专用,定时清洗与高压消毒关。

(二)幼儿用品每日进行紫外线消毒。

(三)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和社区卫生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四)环境卫生实行:每天抽查、每周普查、每月大检查,并进行考核与评价。

目标二:进行园本培训,提高保育员老师的工作技能

内容如下:

(一)掌握清洁卫生工作基本技能,主要包括:环境卫生;

(二)掌握幼儿生活管理技能;

(三)掌握安全工作及卫生消毒工作技能;

(四)掌握幼儿卫生保健知识。

目标三:家长工作:

根据不同季节向家长宣传和介绍传染病的预防知识,关注幼儿身体健康,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卫生保健室

2015年9月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幼儿园正常活动秩序,保障我园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幼儿园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园按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并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定期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多样化安全教育活动;每班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4、建立健全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专职保卫护校制度;加强幼儿园教育活动的管理,保证园内活动秩序正常;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园内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保教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情况,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幼儿园要定期对园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

7、幼儿园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8、幼儿园对各室安装防盗门窗,并安装视频监控。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条 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 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七条 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九条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 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二条 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三条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十四条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十五条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 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第十九条 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条 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 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 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19xx年12月1日由卫生部、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园的消防用电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用电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用电安全制度:

1、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做到人人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做到人人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的技能。

2、保障幼儿园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综合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灯照明完好。

4、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5、幼儿园内所有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6、严格要求教师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用湿布擦带有电的电器,如:电视机、vcd、电扇、计算机等。

7、在使用电器时,应先插电源插头,后开电器开关,用完后应关掉电器开关后拔电源插头,拔插头时要用手握住插头绝缘体,不要拉住导线使劲拔。

8、不要用湿手触摸照明灯具开关、插头,不要超负荷用电。

9、禁止食堂人员私拉、私接各种电器和各种开关与插座。

10、禁止用水管直接冲洗电饼铛、合面机、蒸车等。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1.托幼机构要设置幼儿专用保健室。

2.保健室要阳光充足,不阴暗潮湿,光线明亮、通风,室内有防暑保暖设施,有流水洗手设施。

3.保健室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规。保健室远离大门口时,要在大门口设置晨间接待室。

4.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保健老师。是专业人员方可从事医疗工作。可配备药品和医疗器械。

5.保健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需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视力灯、消毒灯、体重称、身高计量板、消毒液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有出入登记记录。

6.保健室内设隔离室时,需隔离到位,封闭隔断,保健老师要进隔离室时,需穿隔离衣,出来时脱下摆在隔离室门口封存。

7.保健室内需有专用观察小床和被褥,平时不得随便挪用。每150名幼儿陪1张观察床,并有小桌椅、玩具柜、痰盂等,有条件的配备专用厕所。

8.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保健室。上班时不得在保健室内会客、干私活,中午休息时不得睡在幼儿观察床上。

9.做好保健室的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保管好保健室的财产物品、药品、台帐,下班前检查幼儿园保健室安全管理制度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细则

1、各处室、各班的活动室、宿舍及室外卫生责任区。

2、学校分配的临时或突击性清扫区。

1、每天各处室、各班要清扫三次,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

2、每周四为全校大扫除日,以确保各处室、活动室和卫生区及宿舍洁净无死角。

3、临时突击性清扫任务的完成既要迅速更要高标准。

1、各处室、活动室:地面、墙壁、黑板、门窗、用电设备、桌椅、等室内所有的物品无灰尘,室内布局均要做到整齐、整洁、表面干净,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污迹,无积灰蜘蛛网,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糖迹,无垃圾。

2、宿舍:室内无蜘蛛网,墙壁、门窗、物品柜、桌椅(凳)等处无乱涂乱画痕迹,无积尘、室内无乱牵绳索,无乱挂衣物,乱沾乱贴,地面拖洗干净(含床下),无污水,无纸屑果皮;被褥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日常用品按指定位置摆放有序,及时将垃圾投放到指定位置,否则每一项扣1分。

3、楼梯、走廊:楼梯、走廊地面要打扫干净;墙壁、室外护栏用抹布擦干净、天花板、墙角等无蜘蛛网;及时倒垃圾。

4、水池:地面、池内要及时冲刷,无乱涂乱画。

5、室外卫生责任区:整洁、美观。

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无积土、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废气物、无垃圾。

希望并相信,通过我园师生的积极努力,辛勤劳动换来的洁净幼儿园,将成为我们坪溪河一道亮丽的风景,让幼儿能快乐的成长。

幼儿园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措施:

1、每日晨检,发现有发热、皮疹的儿童,要立即要求家长带儿童去医院就诊;同时做好缺课儿童病因追查。

2、发现患病儿童,立即去医院诊治,患病儿童不接触其他任何学生,痊愈两周后上课。

3、立即对患病学生接触过的桌椅、体育器材等进行消毒;同时做好教室、食堂、厕所等消毒处理。

4、每天早晚校舍通风或消毒半小时。

5、上一堂手足口病健康教育课,熟知防治知识和正确洗手方法。

6、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饭前便后洗手,不接触患病儿童。

7、在与患者接触后,触摸眼、口、鼻前,打喷嚏或咳嗽后,如厕后,戴口罩前及摘口罩后,接触公共设施如扶手、门柄、电梯按钮、公共电话后,从外面回家后,均需要立即洗手。洗手时肥皂液或洗手液在手上保持6秒钟以上。

8、发现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有发热伴皮疹的,应立即暂停工作。

9、在幼儿园门口和班级门口张贴手足口病宣传画和宣传单,黑板报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让家长了解手足口病防治知识。

10、每天用消毒液对幼儿园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11、在流行季节避免儿童或外来人员的往来或交流活动。

坪溪河幼儿园学生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内的健康、安全需要有一个与之相配套的卫生预防措施。

幼儿园的每日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就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措施。

事实证明,幼儿园是群体集聚的场所,一些群体性的传染病的流行,往往是个体传染患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因此,幼儿园每天执行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对于确保入园内的卫生安全,关系重大。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2、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儿童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要将联系情况报告幼儿园信息员,并作进一步的家庭联系。

3、告知儿童因病缺课时要事先向班主任汇报请假,说明病因。

4、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入园的儿童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在园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加强学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各校应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的要求;充分利用《人自然社会》等地方通用教材,通过安全教育周、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周班会、活动课、演练等多种形式和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板报、校园网等载体,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增长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第三条学校安排校外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外出活动提倡就近、徒步的原则。活动中如涉及用车用船的,要严格执行我局有关学生用车用船的规定,必须使用交通部门认可的具有营运资格的客运公司车辆及船只,事先与具有资质的客运企业签订书面包车包船运输协议,合理安排班车、渡船、线路,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学生出行安全。严禁租用其他单位、学校用于接送职工、师生的自备车。

第四条有学生接送车辆的学校必须按规定取得由省公安厅负责制作的“学生接送车”标志牌,并严格执行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接送车的管理意见》的有关要求,无“学生接送车”标志牌的学校自备车辆不得接送学生上下学。要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学校应当对每次接送学生的时间、人数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中小学生,接送学生时要杜绝超载现象。

第五条学校应通过学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乘车意识和责任,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第六条各校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乘“黑车”、“病车”和超载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学生放学时尽可能安排值勤教师在楼梯口、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引发事故。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视学校门口的交通情况建立学生放学路队或佩戴小黄帽制度。

第七条城区中小学校的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应尽量安排在校园内进行,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因体育场地欠缺,只能安排在校园外开展体育活动的中小学校,可以暂时组织学生在附近的安全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

第八条中小学校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城管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九条杜绝将中小学校校园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第十条各校应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加紧落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坚持门卫值班制度,要求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得到门卫或园长的允许后方可入园。

第二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

第三条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盗警、火警等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条定期检查房舍、设备、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开关、电热设备。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用电常识的教育。

第六条教育幼儿要遵守纪律,培养幼儿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幼儿离园时,家长凭接送卡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

第七条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接送卡制度;大门上锁,防止幼儿私自跑出园外或错接幼儿等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对幼儿进行互助友爱的教育,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互相帮助,井然有序。

第九条教育幼儿不做危险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种子,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

第十条工作人员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第十一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部门制度,培养良好的卫生意识。

第十二条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购进原材料要求无毒、无害,采购成品、成型食物应向厂家索取卫生许可证或有关部门证件,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

第十三条库存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不与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

第十四条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遵守“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饭菜煮熟、煮透,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加工用器、容器、餐器应严格遵守消毒、保洁规程,严防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室,工作人员应该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内外环境的卫生。

第十七条内服、外服药品要注明标识并分格存放,同时要放置在幼儿不能随便拿到的位置。

第十八条给幼儿服药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药名、药量,避免误服或过量。

第十九条未经医务人员的许可,任何人不得给幼儿服压药,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条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幼儿出现紧急病情时应迅速送医务室或医院救治。

第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应提高医疗保健知识,同时提高应变能力。

第二十二条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清点人数并注意安全。

第二十三条活动内容要符合幼儿年龄阶段的实际能力,切忌组织幼儿参加有危险的活动,确保活动过程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组织幼儿户外活动时,工作人员应严密监护,不得擅自离开或闲谈,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五条交接班要清点人数,规定接送时间,建立家长接送制度;特殊情况出现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第二十六条加强纪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幼儿园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 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本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2月1日由卫生部、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形健康的重要因素,要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生理特点,合理的`安排他们一天的生活内容。

本院将根据幼儿不同年龄及季节,具体指定处一日生活作息时间表。注意动静结合,并且有充足的课外活动时间。

二、体格锻炼制度。

1、有组织的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每天做一到两次体。

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呦充足的课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

并加强冬季锻炼。

3、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的锻炼儿童。

体格。

三、健康检查制度。

1、

2、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生体格检查。定期体检制度:三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

工作人员每年全年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者需立即停职治疗。戴痊愈后,持县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模:有无发烧;二看:咽部、

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一、环境卫生。

1、室内外环境整洁、安全、无污染,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

小扫、每周一大扫,应做湿性清扫。垃圾污物要及时清除,由专门容器集。

中密闭存放。

2、玩具每周至少清洁一次,图书要每周用紫外线灯消毒一次或阳光下曝晒。

3、要安装防蚊、蝇设备,及时消灭蚊、蝇、鼠、蟑螂等病媒虫动物。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5、幼儿桌椅高度符合要求。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保持儿童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清洗勤晒。

3、保护幼儿视力,室内采光充足。

4、

五、饮食卫生管理。

1、儿童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

2、生吃瓜果要洗净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3、接触儿童的工作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六、预防疾病制度。

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要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预案,如本园传染病发生、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1、控制传染源:

(1)发现病人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及时登记上报。病源携带者亦应及时隔离并治疗。

(2)对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及适当管理,在观察期内不并班、不升班、不收新生、不转托幼园所。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三方面做好传染病的管理。

2、切断传播途径:

(1)配合防疫部门对托幼园所的环境及各种物品进行终末消毒或随时消毒,

(2)针对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强饮食卫生以预防消化道传染。

病、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或进行空气消毒以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等。

3、保护易感儿童。

(1)掌握易感儿童名单,传染病季节加强晨检及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

施,如被动免疫、药物预防。

(2)合理安排儿童生活,提供平衡膳食,加强户外锻炼,提高儿童对疾病的抵抗。

能力。

工作人员个人卫生:保持仪表整洁,清洗头洗澡,勤剪手脚指甲。

七、安全制度。

1、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

2、对工作人员和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3、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防止事故的发生。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责任事故应在。

24小时内报告市保健所,不得漏报。

4、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消毒药品专人管理,保健人员给儿童服药时要认真查对,

不准吃错药。

1、托幼园所应按常规及时准确做好保健资料的记录和统计,定期分析,按时上报。

2、表、簿、卡、册健全,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为了应付检查而涂改、不写。

3、资料应妥善保存,以备日后查阅。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保障幼儿园财产和全体师生的安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故,依据《海滨县幼儿园章程》第十条、第二十条、第五十条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所有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负责同志,若不能立即处理的,相关部门应限期整改。

2.幼儿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班级保教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当幼儿受到伤害时,立即通知保健室及时处理,积极救助,同时告知未成年人(受害者和加害人双方)的监护人。

3.发生幼儿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幼儿园应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重伤12小时以内上报,重大伤亡事故6小时以内上报,特大伤亡事故3小时以内上报。

4.一般事故的处理结果由保健老师和相关责任人向园长汇报,如有重大伤亡事故,处理结果幼儿园应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巡查制度是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最有效办法,为了确保幼儿园的绝对安全,具体制度如下:

1.幼儿园实行坚持每天至少一次的校门、校园、教学楼、仓库、多功能厅及校园周边巡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坚持早晚校门值守,小朋友进园和离园有值班老师在大厅门口值班,大厅值班教师坚持按时到岗。

3.安全监督员做好全天候校内巡查工作,特别加强对幼儿园重点部位的巡查查看。白天巡查的主要任务检查校园、教学楼、各活动室的公共设施、消防设备、活动器材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后勤处,后勤处第一时间排除隐患。

4.每天放学后安全监督员要巡查后方可离园,要注意查巡教学楼内外电线有无异常,各教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

5.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会报警。

6.值班巡查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7.巡查人员要认真填写幼儿园安全工作日志常规记录表。8.对在值班巡查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幼儿园将追究责任。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1. 各班教师与配班保育员必须按时照顾本班幼儿水下及起床。睡觉时间:12:00,起床时间:14:30。

2. 幼儿午睡必须排队进出,不准互相推搡。

3. 保育员应及时进入午睡室,维护好幼儿纪律,不能做与午睡管理无关的事情。

4. 午睡时要注意开窗通风(冬天提前开窗通风),管理人员要保持午睡室的干净.通风.无臭气.霉味。

5. 午睡管理人员必须保持午睡室安静,任何人不得因任何事在午睡室喧哗,更不能扎堆闲聊。

6. 保育员要根据季节特点照顾幼儿午睡,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教会幼儿正确的穿脱衣服的方法及顺序。脱衣服应先脱裤子,用被子盖住腿后再脱衣服;穿衣服应坐在被子里面先穿衣服,再穿裤子。有效防止幼儿感冒。

7. 午睡室要勤于打扫,幼儿被褥勤换洗并定期晾晒消毒,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午睡值班人员定期检查。

8. 保育员要对本班幼儿午睡情况作好记录,注意发现并消除睡眠室的安全隐患。

9. 造成睡眠室安全事故者,由园领导研究决定处理方案。后果严重着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幼儿所、幼儿园保健制度》和省、市、区有关卫生保健制度。

2、制定合理的一日生活常规。注意饮食卫生,两餐间隔不少于3小时;每日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

3、每学期全面体检一次,每2个月测量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测视力一次,对弱视幼儿每2个月测查一次;每学期验血色素一次;每2个月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建立幼儿健康档案登记、统计制度。

4、坚持晨检、午检制度,发现疾病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5、新生入园和新工作人员到岗均要先做体检,以后半年验血复查一次,发现肝炎和其它传染病立即离园隔离和治疗。

6、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7、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每周制定食谱,定期计算营养摄取量,每月召开膳食委员会。

8、每天保证供应充足的温度适中的开水,每天起床后、课间、运动后提醒幼儿饮水,培养幼儿自觉饮水的习惯。

9、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提醒幼儿每天大便一次。

10、建立体弱幼儿档案,定期对体弱儿进行检查和分析,提出保健措施。

11、夏季注意为幼儿抹汗、换衣、洗澡、洗头、洗脚;冬季注意为幼儿防寒。

12、教师必须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正确的坐、立、行、走姿势,为幼儿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防汛工作指示精神,确保校园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增强每个教职工防汛责任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定以下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

本制度适用于本园范围内的所有教职员工。

3.1园长是校园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防汛工作的领导、部署,督促、检查各部门防汛工作,协调防汛人员,保障防汛工作物资的资金投入。

3.2安全员负责校园的防汛安全,加强防汛安全教育,确保师生教学安全。

3.3安全员主要负责搞好校舍、办公设施、电器设备等防汛安全,组织检查防汛器材,保障防汛物资供应。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负责校园及学生集体活动的防汛安全,在园长领导下组织防汛安全检查。

3.4校园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教学工作防汛安全,参与校园防汛安全检查工作,指导教师搞好教学防汛安全。

3.5班主任主要负责本班教室及学生防汛安全,经常开展防汛教育,让学生掌握必要的防洪、防汛知识,保障全班安全。

4.1制定了重大汛情紧急预案,成立防洪抢险队,配备必要的防汛设施和物资,落实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安全度汛。

4.2校园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园长负责制,负责本园防汛领导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带、值班制度,坚守24小时在岗,及时处理各类雨、汛、灾情信息,确保上、下联络畅通,坚决防止脱岗、空岗现象发生。

4.3主汛期间,全体教职工不得远离岗位,特别是校园校长及分管防汛主要领导不得请休假,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坚守工作岗位。校园安排教师监护,保证学生安全。

4.4在汛期间发大水、下大雨时,应由家长护送到校,不能到校的可不予以到校,并做好防雷电教育。若在校时遇暴雨等恶劣情况时,学生必须由家长接送,否则不予回家,留校寄读。

4.5各班要做汛期期间的防溺水教育工作,坚决制止在校学生下河洗澡、戏水,定时在河道加强巡查工作,和学生家长携手教育,坚决杜绝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4.6若发生重大洪涝灾害时,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所有成员立即赶赴第一线,按照防、抢、撤预案科学果断指挥,组织师生撤离险区,力保学生及教师的人身安全,使损失降低到最少。除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外,1小时内必须向教育局报告,不得延误。

4.7在每年的四月份就要做好防汛抢险物料的储备工作,准备好足够的抢险必备的手电、编织袋、沙石、铣、镐等物料,同时要安排好防汛测控人员。

4.8安排好师生在紧急情况下的撤离工作,特别要抓好报警信号撤离线路,避险位置,信息传递。校领导实行包年级,包班级的办法,确保撤离时不慌不乱,不出差错,确保师生安全。

5.1接到水害报告后,防汛应急小组立即赶赴水害现场指导应急抢险,协调各部门实施抗洪抢险的行动,减少和避免水害损失。

5.2抢险坚持科学态度实施抢险,当洪水危机校园物资、机具设备、或校园师生安全时,必须实施抢险,及时将遇险师生疏导到安全区域。实施抢险应先设置抢险安全保护设施,抢险人员安全保护,保证抢险人员的安全。

5.3抢救抢险中,抢险人员遇到意外时,全力以赴实施抢救。危机生命安全时,拨打当地120急救。

5.4排洪洪涝冲跨围墙或通过低洼地侵入校园内部时,应急小组应及时组织进行围挡导流,避免洪涝浸水损失。

5.5汛后应急指挥小组应立即组织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排洪、清理淤积物,力争最短时间内,恢复校园正常教学次序。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形健康的重要因素,要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生理特点,合理的安排他们一天的生活内容。

本院将根据幼儿不同年龄及季节,具体指定处一日生活作息时间表。注意动静结合,并且有充足的课外活动时间。

二、体格锻炼制度。

1、有组织的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每天做一到两次体。

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呦充足的课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

并加强冬季锻炼。

3、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的锻炼儿童。

体格。

三、健康检查制度。

1、

2、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生体格检查。定期体检制度:三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

工作人员每年全年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者需立即停职治疗。戴痊愈后,持县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模:有无发烧;二看:咽部、

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一、环境卫生。

1、室内外环境整洁、安全、无污染,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

小扫、每周一大扫,应做湿性清扫。垃圾污物要及时清除,由专门容器集。

中密闭存放。

2、玩具每周至少清洁一次,图书要每周用紫外线灯消毒一次或阳光下曝晒。

3、要安装防蚊、蝇设备,及时消灭蚊、蝇、鼠、蟑螂等病媒虫动物。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5、幼儿桌椅高度符合要求。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保持儿童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清洗勤晒。

3、保护幼儿视力,室内采光充足。

4、

五、饮食卫生管理。

1、儿童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

2、生吃瓜果要洗净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3、接触儿童的工作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六、预防疾病制度。

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要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预案,如本园传染病发生、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1、控制传染源:

(1)发现病人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及时登记上报。病源携带者亦应及时隔离并治疗。

(2)对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及适当管理,在观察期内不并班、不升班、不收新生、不转托幼园所。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三方面做好传染病的管理。

2、切断传播途径:

(1)配合防疫部门对托幼园所的环境及各种物品进行终末消毒或随时消毒,

(2)针对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强饮食卫生以预防消化道传染。

病、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或进行空气消毒以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等。

3、保护易感儿童。

(1)掌握易感儿童名单,传染病季节加强晨检及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

施,如被动免疫、药物预防。

(2)合理安排儿童生活,提供平衡膳食,加强户外锻炼,提高儿童对疾病的抵抗。

能力。

工作人员个人卫生:保持仪表整洁,清洗头洗澡,勤剪手脚指甲。

七、安全制度。

1、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

2、对工作人员和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3、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防止事故的发生。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责任事故应在。

24小时内报告市保健所,不得漏报。

4、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消毒药品专人管理,保健人员给儿童服药时要认真查对,

不准吃错药。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1、做好幼儿园水箱、阀门、水龙头等的日常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供水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2、定期检查消防栓,确保其能提供足够压力的消防用水。

3、定期对生活用水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

4、教职工要以身作则,节约用水,注重对幼儿进行节水教育。

5、幼儿饮用水的温度不超过75℃,饮水时要有一位老师监督,注意安全。

1、做好设备、网络、线路等的日常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供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2、加强教职工用电安全管理,增强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存在危险因素的设备、管线周围部位应做好防护措施,并做明显的警告标识。

3、加强会议室、功能室、走廊等公共部位的用电管理,杜绝长明灯现象,及时关闭电源开关。

4、加强用电安全和节能宣传,强化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节能意识。

5、安全使用电器。教职工应掌握本部门相应电器的操作规范,严禁违规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6、离开课室、办公室时,要对各种电器电源进行检查是否关闭及断电,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空调使用时,夏季空调的最低温度不超过25℃,并做好室内保温措施,禁止始终开敞门窗。

8、司机负责幼儿园日常用电的增容、改接等的申请工作(向后勤主任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杜绝私拉乱接现象。

9、司机定期对幼儿园空调、电风扇、消毒灯的吊挂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

10、司机定期清洗空调的过滤网,定期清洁紫外线光管,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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