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安全生产安全隐患大全(14篇)

时间:2024-05-13 20:35:04 作者:FS文字使者

生产活动的发展需要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高效的生产计划和调度,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安全生产隐患报告

县安委会:

我局按照2017年第一次安全生产县长督办会议要求,对全县2017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大村高山300m2水池安全责任制落实不明确、xx镇xx水库施工现场工人未带安全帽等安全隐患进行了跟踪整改,现将整改验收情况报告如下:

大村高山300m2水池材料搅拌机器无专人使用,安全责任制落实不明确;xx镇xx水库施工现场无安全管理人员,工人进场未带安全帽,现场施工组织混乱。

上述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已按照检查组的要求于2月13日前全面整改完善,符合现场施工要求,并形成了安全隐患整改验收材料。我局于2017年2月13日组织了相关人员对大村高山300m2水池、xx镇xx水库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验收。经实地检查,上述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已排除,大村高山300m2水池材料搅拌机器已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其他工人不得随意使用机械,并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完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已督促xx镇xx水库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开展施工安全管理,并严格要求工人进场必须戴安全帽,对未带安全帽的工人进行了教育处罚。以上隐患已整改,符合安全施工管理要求。

(一)我局按照“五级五覆盖”、“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全面梳理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层层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职责到每一个施工现场安全员,切实督促企业做好“五落实五到位”工作,真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实处。

(三)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分片分线检查方案,切实抓好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已成水利管理、机关和施工工棚消防等安全大检查工作,全力排查治理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隐患销号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湖北省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分级挂牌督办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监管监察工作。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对所有事故隐患实行销号管理。

(一)事故隐患来源。一是生产经营单位日常检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二是行业监管部门检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三是群众举报、投诉、信访经认定为事实的事故隐患;四是上级交办的隐患。

(二)建立事故隐患清单。行业监管部门应建立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清单台账,并报同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事故隐患清单记录的情况应客观、全面、准确,须明确隐患单位、隐患部位、发现时间、隐患来源(检查人)、计划整改销号时间,确保所有事故隐患全录入,做到“有查必留痕”“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三)制定整改方案。事故隐患所在生产经营单位应对照事故隐患清单,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整改方案须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四)明确整改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凡是检查排查、举报、投诉、信访以及上级交办的事故隐患,均由隐患所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整改,限时消除,确保隐患不演变为事故;行业监管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负责具体指导、督促监督、验收复查、隐患销号。

(五)督促整改落实。对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分类、建档和上报,并按照“三定”(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的原则,立即组织整改,并做好记录。

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程设备、技术人员和其它相关人员进行认定,分级和上报。企业无条件认定、分级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安全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确定重大隐患的等级,论证和编制整改方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重大隐患等级,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各级安委会依照事故隐患等级,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向重大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的政府下达挂牌督办通知书。同级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承办落实情况的指导、协调、核查、综合及上报工作。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按照《湖北省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分级挂牌督办办法》第二条规定执行。

(一)挂牌督办实施。对已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属地政府应当加强领导,明确具体职责,协调解决治理重大事故隐患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具体落实意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接到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通知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包括:治理目标和任务、治理责任机构和人员、治理方法和措施、治理经费和物资保障、治理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应当做到“五到位”,即整改措施到位、资金到位、期限到位、责任人到位、应急预案到位。

(三)重大事故隐患销号。隐患整改完成后,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不具备自行组织评估条件的,应当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评估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向下达挂牌督办通知书的部门提出恢复生产和核销重大事故隐患的书面申请,经批复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重大隐患整改延期。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在规定的治理限期内完成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于限期整改时限届满前10日内,向下达指令的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下达指令的部门自收到延期申请之日起5日内,应对延期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同意的,可顺延相应期限。

(五)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销号等信息,应在同级主流媒体和相关门户网站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直至按要求完成相关隐患和问题整改。对经停产、停业整顿治理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第七条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销号管理中不作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严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十堰市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追责问责制度(试行)》,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

第八条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事故隐患销号管理参照执行。

第九条本制度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安全生产隐患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以及近期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2号)文件精神,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彻底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加强督查督办、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全面摸清我县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继续保持安全生产平稳态势。

二、排查范围和重点行业。

全县各乡镇(场)辖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建设企事业单位(含停产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重点行业: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有色、道路和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水利、电力、校园、农机、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三、排查的主要内容。

(一)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是否作为企业最重要的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落实;各类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国家、省制订的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是否建立隐患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安全生产达标创建活动是否按要求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及职业病防治措施是否落实;企业外包工程及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开展演练,应急逃生通道是否畅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有效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二)政府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学习贯彻近期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市、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把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认真研究部署,贯彻执行《宜丰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宜丰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纵深推进“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集中整治,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台帐,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落实“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行政许可和监管执法检查,严肃事故查处等情况。

(三)行业领域排查的重点。

1.煤矿:排查全县所有煤矿矿井各大生产工艺系统、采掘工作面、硐室和设施设备等,特别盯住瓦斯治理、通风系统等,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坚决严厉打击、认真治理,坚决纠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三违”现象。同时,督促企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长效机制。

2.非煤矿山和尾矿库:非煤矿山炸药库、采空区、露天矿边坡、尾矿库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防中毒窒息、超深越界开采专项整治的情况;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和分台阶开采落实情况;汛期矿山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危险品: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情况,雷雨等极端天气停产撤人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液氨、液氯各环节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大危险源辨识、风险监控情况,特别是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4.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情况,销售旺季、雷雨天气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5.消防:各单位都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肉禽屠宰、食品加工、制药和光电子等厂房封闭企业以及各类可燃物资仓库、存储场所,宾馆、饭店、商店、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员工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等场所消防许可、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器材、消防演练情况。

6.道路交通:《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学习贯彻情况;“道路客运安全年”和“反三超一疲劳”活动、货车“十大野蛮驾驶行为”整治工作情况;危桥改造、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整治情况;gps动态监控系统管理使用情况、“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

7.水上交通:水上重点水域、重点工程、重点渡口、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和实时监管情况,是否存在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客渡船和运砂船超载、挖沙船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

8.建筑施工: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支模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地上建筑施工和地下管道、地下人防工程建设安全监管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工业园区存在的无证非法开工建设情况。

9.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10.特种设备:涉及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气瓶充装单位安全,设备注册登记、定期检验检测、日常维护保养,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

燃气、冶金有色、水利、电力、农机、校园等其他行业领域,都要突出重点环节、关键部位,全面彻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治理隐患,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四、工作安排。

严格落实《宜丰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生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乡镇(场)和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丰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宜府发[20xx]3号)牵头组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排查时间:20xx年8月20日至9月18日。各乡镇(场)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及时汇总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并于9月20日前报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是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具体表现,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排查任务。

(二)加快进度,全面排查。科学安排时间,认真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三)加大力度,治理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年8月24日。

安全生产隐患通知书

职位:经理。

电话:

洛阳国邦陶瓷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与20xx年11月3日14时对你车间/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你车间部门存在:

1、抛光一线应该配备4kg灭火器10只或者手提式4只。

2、对于你部门干燥窑的地面卫生问题、我们已提出了多次整改、在下次检查的过程中、如果再次发现将严肃处理。等安全隐患、请你车间/部门高度重视、并在3日内整改到位。

整改合格后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进行复查。对一时难以消除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总经办处理。

检查人员:1.谢剑明2.范西舵3.韩江华4.赵冬晓5.王莹莹。

被检查车间/部门现场负责人签字:

洛阳国邦陶瓷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3日。

安全生产隐患通报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工作,根据黄山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黄山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黄安〔20xx〕2号)要求,现就20xx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情况通报如下:

一、上半年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市安委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要求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彻查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隐患整治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顺利开展。年初制定下发了《黄山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方案》(黄安〔20xx〕2号),将活动总体要求、整治范围、主要内容、整治工作步骤等进行明确细化,将任务层层落实、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1月14日,组织召开了各区县、黄山风景区安监局、黄山经济开发区安委办、市直有关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市政府安委会提出的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形成企业排查治理隐患,行业主管部门专项督查,政府综合督查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四专”制度,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要制定专项制度、要建立专项台账、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活动,要按照近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结合实际,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紧盯重点和薄弱环节,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4月28日,又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推进会,传达学习了孔晓宏市长在市政府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隐患整治年活动的具体要求,对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黄山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相关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通报了一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再次强调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体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岗到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各类隐患,提升生产单位的本质安全。

(二)市直部门情况。

上半年全市共23家市直单位制定印发了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其中市商务局还制定印发了《黄山市商务领域和粮食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以规范隐患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市直部门统计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生产经营单位有695家次,共排查隐患1050项,已整改750项,整改率71.4%。

(三)直报企业情况。

上半年根据直报企业隐患排查整治上报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生产经营单位有119家次,共排查隐患298项,已整改253项,整改率84.9%。

(四)区县情况。

上半年全市各区县、风景区和黄山经济开发区安委会均制定印发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徽州区开展了循环经济园“保安全”专项整治和专家检查会诊暨安全管理互查互评活动并启动循环园化工(危化品)企业夏季高温安全预警。休宁县集中力量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专项整治,推进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稳定。黟县广泛开展烟花爆竹、木竹加工、古民居消防、职业卫生、重点时段及重要节假日等专项检查和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家问诊”。祁门县还成立了县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专刊,且针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运输、林茶加工等行业领域开展“专家查隐患”活动,各乡镇均实行安全生产隐患月建月销制度。从各地上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看,各区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生产经营单位有20xx家次,共排查隐患3328项,已整改3182项,整改率95.6%。目前徽州区、休宁县、黟县、祁门县已上报本地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半年工作总结,屯溪区对本地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二、存在问题。

从总体情况看,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隐患台账建立情况。部分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不规范,未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专项档案。

(二)企业隐患自查情况。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情况落实不到位,排查隐患不全面,部分企业未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隐患报表上报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报表上报还存在迟报、漏报、零报现象。

(四)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部分上报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未形成闭环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各自监管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

(二)建立基础台账。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充分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辖区内或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摸底建册,建立基础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期对辖区或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和抽查,督促和指导企业充分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严格监督执法。要督促和引导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生产工艺系统、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认真排查。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以及监控和应急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对重点区域和单位实施明查暗访,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改,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四)按时报送信息。要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市直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和直报企业每月25号前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汇总情况报市政府安委办。各区县安监部门每季度末月25号前将本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汇总情况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市政府安委办。对于上报隐患中当月未及时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及时进行挂牌督办,并将后续整改情况每季度汇总上报市政府安委办,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闭环管理。

附件:20xx年上半年各区县隐患排查汇总情况表。

黄山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年7月18日。

安全生产隐患通知书

各部门、系部:

为加强教职工车辆和外来车辆的统一管理,禁止车辆的无序停放,经学院研究决定,在校园内规划相应的车辆停放区域,同时在各停放点设置车辆停放提示标志。进入校园内的各种车辆,须按照统一指定的停车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请广大教职工遵照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小车停放位置。

教学楼后停车位内,办公楼旁水泥路停车位内(原建筑工棚处),办公楼前、教学楼平台处禁止停车,校车按原停车位置停放。

二、摩托车停放位置。

教学楼平台下,综合楼平台下,办公楼旁水泥路停车位内(原建筑工棚处),办公楼内禁止停放。

三、校园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及违章行为处罚办法。

在校园内乱停车将做如下处理:

1、摩托车不按规定停放的,保安人员将登记车牌号码,对经教育不改者,将对摩托车上锁,并收开锁费10.00元/次。

2、小车不按规定停放的,保安人员将登记违章车辆车牌号码,对经教育不改者,将对车辆上锁,并收开锁费20.00元/次。

3、本办法自20xx年11月9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隐患通知书

新老校区“一卡通”系统融合工程已经完成,各学院的学生“一卡通”已经制作完成,请各学院派专人到校园网服务中心领取(老图书馆2楼),领卡完毕后各学院如有遗漏的学生请提交一份遗漏名单。

领卡时间如下:

11月21日:外国语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体育学院,建工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民族文化与认知科学学院。

11月22日:法学院,旅航学院,研究生院,美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文学院。

11月23日:理学院,商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数据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备注:新的一卡通系统已经开始运行,一卡通老系统将在12月20日全部关闭,请告知学生在12月20日前将老卡上的金额务必用完,老卡上没有领取的补助也一并领取。

特此通知!

信息与数据中心。

x年11月18日。

安全生产隐患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20xx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精神,针对工贸企业涉及面广、领域宽、数量多、差异大的行业特点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全面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项建设”)为重要抓手,以落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项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结合工贸行业实际,突出重点,总体推进,为全面开展“两项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截至20xx年5月,全国工贸行业共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209家,二、三级达标企业共计33136家,正在评审的一级企业45家、二级和三级企业17930家(见附件)。主要工作情况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摸清工贸行业底数。围绕工贸行业“两项建设”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专题调研,基本摸清了全国工贸企业现状,提出了“两项建设”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主要途径和保障措施。据统计,全国工贸行业共有法人单位320.4万家,从业人员12071.4万人,占全国企业法人单位总数、从业人员总数的60%以上,占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直接监管企业总数的90%以上,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xx万元的规模以上企业28万多家。

(二)建立政策法规体系。印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xx〕18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xx〕1号)等6个规范性文件,起草了《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规定》,编制了《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初步形成了“两项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

(三)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先后制定并公告了工贸企业27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还有6项评定标准正在起草。这些评定标准基本覆盖了工贸行业中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和重点行业,为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供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有关单位对北京市顺义区制定的6150条隐患查报标准进行了梳理汇总,为各地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指导。

(四)建立考评管理体系。制定了《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xx〕84号)和《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管四〔20xx〕87号)。目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了4家一级评审单位、348名一级企业评审员和590名评审专家。各地区确定了843家二、三级评审单位和11613名评审人员,初步建立了专家库和评审队伍。

(五)建立信息化管理体系。建立了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网上申报、评审受理、公告发布、证书管理等基本功能,实现一、二、三级考评的网上申报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已开发完成,并正在试运行。这两个信息系统可以实现企业基本情况和企业隐患信息的同步和共享。

(六)创建试点示范地区和企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了宁波市、广州市、沈阳市、北京市顺义区、山东省诸城市等5个示范城市和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等24家典型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树立样板,并多次召开经验交流会和现场推进会、座谈会,进行“两项建设”的经验交流、问题分析和对策研究,统一思想,全力推进“两项建设”工作。目前,各地区基本确定了本地区“两项建设”的试点样板地区和企业。

(七)营造“两项建设”的良好氛围。20xx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共组织开展了21期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题培训班,培训了近3000名安全监管人员、省级师资和评审人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设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息专刊,在政府网站设置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专栏,宣传“两项建设”的法规标准和各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两项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做法。

一年多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在工作实践中探索总结了大量可学、可用的经验和做法,为全国全面铺开“两项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政府推动。大部分省(区、市)高度重视“两项建设”工作,北京、辽宁、湖南、福建、宁夏等地成立以省(区、市)政府领导同志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黑龙江、陕西等地成立以省政府领导同志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两项建设”工作作为当地政府的重点工作来推进。

(二)制定工作方案,统筹规划部署。各省(区、市)都制定了“两项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指导和推进工作。北京、辽宁、河北、山西、内蒙古、福建、上海、安徽、浙江、山东、江苏等省(区、市)以省级安委会或安委会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吉林省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和黑龙江等省(区、市)以省级安委会或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工作,利用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各类培训班、到样板示范地区学习调研等方式,提高对“两项建设”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辽宁省组织专家制定了《辽宁省冶金机械等工贸企业标准化自评人员培训大纲和考试标准》,已举办培训班60期,培训企业2224家、自评人员5000余人。山东省诸城市对320名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轮训,为3408家企业培训员工16万余人次。

(四)强化考核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吉林、辽宁、山东、湖南等省(区、市)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和企业的目标责任考核,印发了有关的责任考核文件或者明确了具体量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比重和力度,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责任落实。北京市顺义区制定了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对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两项建设”工作实施量化考核。

(五)抓好典型示范,发挥引领作用。各地区分别确定了“两项建设”试点样板地区,通过抓典型、树标杆,创新工作,不断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北京市顺义区创建了区县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模式,探索解决隐患排查标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无缝衔接问题;结合隐患自查自报系统,确定小微企业以开展现场达标、岗位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思路,要求20xx年完成50%的小微企业达标任务。辽宁省沈阳市实施重心下移、权力下放,授权各区、县(市)协调指导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的相关工作。

(六)制定地方标准,完善标准体系。部分省(市)制定了符合地方实际的评定标准,使有关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山东省制定了日用玻璃制品、食品发酵、皮革皮件加工、塑料制品等10余个门类的考评标准。湖北省制定了葡萄酒、食品食用油加工、纸质包装印刷、空调安装维修、家具制造等地方考评标准。湖南省出台金属粉末生产、室内装修装饰等评定标准。四川省制定了通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制定了甘蔗制糖企业评定标准等。

(七)完善考评体系,加强评审管理。大部分省(区、市)规范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确定了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建立了评审队伍,明确了评审工作程序,并对评审单位进行了管理和监督。浙江省宁波市出台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确定了18家工矿商贸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山东省诸城市创新评审管理,设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基金,免费为企业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验收工作。广东省广州市以专家组考评的方式,免费为中小企业进行评审,并组织专家组对达标企业按10%的比例进行抽查。

(八)积极创造条件,强化保障措施。一是争取资金支持。部分省(市)设立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专项资金。吉林省每年列支300多万元,专门用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黑龙江省设立2500万元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资金,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二是制定激励政策。辽宁省沈阳市出台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沈政发〔20xx〕45号),从企业担保和信贷融资、纳税抵免、工伤保险缴纳优惠、专项资金申请、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等25个方面,实施联动的激励约束政策,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山东省诸城市制定了《鼓励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办法》等文件,出台了有关工作考核、保险费率浮动、现金奖励、评先挂钩等综合性激励政策措施。三是与行业部门联合推动。山西省安全监管局积极与省商务厅协商,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晋安监管四字〔20xx〕14号)。四是通过班组活动促达标。河北省通过班组岗前宣誓、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等活动,评选出一批省、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班组,为企业整体达标起到了良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五是探索小微企业达标途径。内蒙古自治区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六是探索关联企业达标。吉林省以一汽集团、长春轨道客车、通钢集团为突破口,指导3家企业以集团文件形式印发文件,要求关联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准化标建设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看,各地区“两项建设”工作已经起步,取得了初步成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无合力、无抓手、无资金、无人才、无办法”的问题,但目前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地区将“两项建设”当作一项活动、一种运动,缺乏长远的打算和考虑,或者视为企业的自愿行为,或者认为只是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缺乏政府的统一领导,出现上面热下面冷的现象。一些企业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当作简单的对标行为,缺乏持续改进的认识,达标积极性不高,存在观望和应付的思想。

(二)工作进展不平衡,评审管理矛盾突出。一是各地区工作进展不平衡。北京、辽宁、山东、浙江、广东、福建等地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工作进展顺利,海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云南等地工作进展缓慢,达标企业类型和数量差距也较大。二是评审机构和人员队伍力量的不足与企业数量、特别是中小企业数量巨大之间存在矛盾。一些地区未能结合实际、创新工作,而是等政策、要办法,工作积极性不高,推进力度不够,工作进展迟缓。

(三)缺乏有力抓手,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在“两项建设”工作中,法规政策措施不够有力,全国性激励约束机制还没有形成。一些地区感到没有法律支撑,工作中抓手不多,人员和资金缺乏,出现畏难情绪。对于不达标和工作不积极的企业,制约手段不健全。

(四)分级分类基础差,信息系统不完善。一些地区尚未摸清本地区工贸企业的基本情况,无法有效实施分级分类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础欠缺。一些地区虽然出台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但还没有真正建立信息系统。

(五)“两项建设”标准制修订工作相对滞后。“两项建设”工作涉及的行业门类多、企业情况复杂、现场工艺装备差异大,目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隐患排查治理查报标准尚不能完全满足工作的需要。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部署,全国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企业分别要于20xx年和20xx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并于20xx年底前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区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推进“两项建设”取得新的更大的进展。

(一)实施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全面推进“两项建设”工作。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争取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实行政府推动、企业为主,立足创新、分类指导。一是争取“两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地方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并制定出台地方政策措施;二是将“两项建设”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制;三是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对三级及三级以下企业,以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报、自评自改为主,对中小企业“两项建设”工作,制定地方性通用标准、考评办法及隐患查报标准,简化工作程序,注重效果,减轻负担,把重点放在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达标上。

(二)完善标准体系和评审管理,加强评审队伍建设,为“两项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各地区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xx)要求,结合本地区产业特点,探索、制定地方性评定标准。要在北京市顺义区制定的6000多项隐患查报标准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查报标准体系,并积极探索和妥善处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与隐患查报标准的衔接问题。同时,要切实加强对评审机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严格控制评审质量,严禁乱收费,确保正常的评审秩序。要加强评审队伍的建设,建立专家库,培养评审人员,不断提升评审业务水平。

(三)抓示范、树典型,发挥基层的创造力。各地区要从“等、靠、要”的思想中解放出来,一是积极学习借鉴广州、沈阳、宁波、顺义、诸城等先行示范地区和有关典型企业在“两项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抓好本辖区内“两项建设”示范样板地区、典型企业的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推动“两项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各地区要在把握总体原则的前提下,实行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充分发挥基层的首创精神,大胆探索,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推动“两项建设”工作。

(四)加快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信息化系统现状,使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研发的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符合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

(五)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各地区要落实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内部的安全培训责任,深入开展“两项建设”的宣贯培训工作,加大对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力度,解决思想认识、工作方式、具体操作等问题。各地区可借鉴辽宁省沈阳市等地充分利用工伤保险机制开展安全培训的做法,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覆盖的培训措施,为“两项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附件:全国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年7月13日。

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根据鹤岗市旅游局印发《开展夏季旅游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方案》要求,切实加强我县旅游行业安全工作的管理,现就本次旅游行业隐患排查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旅游局成立旅游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

组长:黄云国县旅游局局长。

二、工作时间。

2015年6月1日—2015年9月15日。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县各旅游企业,包括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

(二)检查内容。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旅游星级饭店消防器材、安全疏散设施,是否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检查各涉旅企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无火警、故障和屏蔽;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特别检查火、电、气、油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改正,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责任人员,强化死看死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2、检查督促各旅游企业落实“四个能力”。加强对旅游企业消防安全的督促和指导,按照市消防安委会的要求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推动旅游企业建立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各自职责;督促旅游企业制定完善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明确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明确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明确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督促旅游企业开展疏散逃生演练,使员工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按照消防安全工作建设标准,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重点部位等标识化。

3、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进景区、进酒店、进旅行社”宣传活动,认真组织旅游企业开展以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和重点工种人员会报警、会处置初起火灾、会自救、会救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积极加强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常识教育。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协助消防部门督促旅游企业的重点工种、消防从业人员,进行消防职业技能培训。

4、针对夏季旅游安全工作特点,以旅游交通安全、涉水旅游安全和应对极端天气旅游安全防范工作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是旅游交通安全工作。与交管部门协同,对辖区旅游车辆运营单位和旅行社、旅游景区用车情况开展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旅游客运经营行为。对辖区旅行社、旅游景区用车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按照“五不租”的要求,重点检查旅行社规范签订旅游用车合同及团队安全行车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旅游企业涉旅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和培训、演练情况。

二是涉水旅游安全工作。对辖区漂流点、涉水景区、旅行社经营涉水旅游线路、产品等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资质、设备设施、维护和驾驶人员资质、防护措施、应急救护等安全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

三是应对极端天气旅游安全防范工作。与气象部门建立应对极端天气应急机制,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作出预报和风险提示。检查旅游景区、旅行社应对极端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制度、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的完善和落实情况。当前,要特别加强汛期旅游安全设施设备、警示标识、抢险救援、应急疏导等相关工作和预案的工作落实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

县旅游局成立夏季安全防火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夏防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全县旅游行业夏季防火工作会议,对夏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专门召开人员密集场所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集中进行消防法制教育,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组织和发动旅游行业全员参与到夏防工作中来。同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强化媒体宣传力度,普及消防基础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增强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至9月15日前)。

1、自检自查。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对各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景区景点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结合“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活动要求,重点检查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要将夏防工作与全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2、行业复查。县旅游局成立监督检查组,深入开展旅游行业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检查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夏防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组织自检自查情况。检查重点消防安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自检自查情况、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逃生演练情况。(并有培训计划及应急预案。)对夏防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火灾隐患或严重消防安全问题的,严令限期整改落实。

(三)督导验收阶段(9月20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各旅游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将自查结果做好记录登记,及时整改。

(二)县旅游局将联合工商、公安、消防、食品安全、安监等有关部门,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分组进行彻底检查,深入现场,进行检查。主要看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是否落实到位;排查是否彻底、不留死角;隐患是否消除;救援机制是否反应快速敏捷。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将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绥滨县旅游局。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

编制有效的专项施工方案、加强安全检查。基坑开挖前,应根据设计图纸、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工艺、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条件、合同工期等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主要包括:总平面布置、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计划、支护方案、降排水设计、支护结构和基础结构施工及监测要求等。

2、模板。

施工方案应根据设计图纸、混凝土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认真编制。主要包括模板及支撑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以及运输和堆放要求等,并按权限进行审批。模板及支撑的材料和配件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专门规定。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进行安全交底,按规定的表式检查验收。模板及其支架的拆除,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先支的后拆,先拆非承重部分,后拆承重部分。拆除大跨度梁支架时,先从跨中开始向两端对称进行。拆除模壳从结构中心向四周均匀放松向周边对称进行。编制拆除方案,做好周边、洞口、楼梯口防护,进行安全交底,作业人员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上班,严禁从高处向下抛仍物件,设警戒区。拆模时严禁用大锤和撬棍硬砸硬撬;人员不得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操作;在拆除顶板模板时,应注意整块模板掉下;拆除墙体模板时,应按顺序自上而下逐块进行,避免整体塌落;高处拆除模板时,上下应有人传接或用绳索吊下,严禁向下乱掷,防止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

3、脚手架。

编制有效的专项搭设(设计)方案,进行检查验收,使用合格材料,基础、拉接点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剪刀撑、扫地杆搭设到位,按规定搭设人行桥。防护使用密目式安全网、护身杆围挡,四步一隔离到位,加强日常检查维护。脚手架拆除时,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戴好安全防护用品、设隔离区,严禁酒后上班,严禁从高处向下抛仍物件。

4、悬挂式料台编制设计图(方案),严格按图制作、验收。制作前做好交底,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标明允许荷载,料台周边密封围挡,加强安全教育和检查。

5、塔机。

制订、实施塔机整修保养计划,确保设备完好,购置合格塔机。装拆队伍须具有相应资质条件,基础按图施工,进行检查验收,压重采用混凝土预制件;装拆人员持证上岗,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上班;进行安全交底,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检测合格后使用。维修管理制度:按使用次数标色,严格管理,报废螺栓销毁处理。操作管理:司机、指挥持证上岗,进行安全交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每天登记检查、维护。按规定安装使用附墙装置。

6、施工电梯。

装拆人员持证上岗,进行安全交底,严禁酒后上班,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装拆,检测合格后使用。司机持证上岗,进行安全交底,关好楼层防护门,每天登记检查维护、运转情况,确保各安全装置有效,严禁超载,严禁酒后上班。设置总配电房,配备消防器材,做到三级漏电保护,进行检查验收;加强日常检查维护,确保漏电保护器、线路完好。

7、施工用电违章作业。

电工持证上岗,进行安全交底,加强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带电作业,严禁乱搭乱接。安装电气线路通电调试时进行安全交底,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戴好安全防护用品,设看护人员,禁止单人调试,严禁酒后上班。

8、洞口临边防护。

施工完毕及时防护、日常检查维护。应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符合规范规定,整齐牢固,与现场规范化管理相适应。防护设施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有设计、有图纸,并经验收形成工具化、定型化的防护用具,安全可靠、整齐美观,周转使用。

9、悬空高处钢筋绑扎搭设操作架并防护到位;进行安全交底,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上班。

10、混凝土。

划定泵管堆放区,地面堆放,高度不超过1.5米;楼层堆放高度不超过0.8米,用楔木或8#铁丝固定牢固,泵管不允许堆放在脚手架上和楼层周边;电源采取漏电保护,使用前进行检查,配备联络器材,管堵检修时,先行卸压,泵管固定牢固。悬空高处混凝土振捣时:搭设防护操作架,进行安全交底,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上班,振动工具采用漏电保护,外壳接零保护,禁止从高处向下抛扔物体。使用料斗时:专人负责使用、维护,进行安全交底,每天进行检查确保吊索、吊环、焊缝完好。

11、砌墙。

进行安全交底,戴好安全帽,作业架上堆放不超过单排三侧,砖块吊运不超过箱笼沿口;同一垂直面上采取防护隔离措施;禁止从高处向下抛扔物件;作业完毕,碎砖清理干净。

12、粉刷。

进行安全交底,戴好安全帽,口边、临边作业戴好安全带;操作架防护到位,跳板铺设到位;严禁擅自拆卸口边、临边防护设施,作业完毕,防护设施及时恢复到位。

湖北省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广信·万汇城项目部。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为进一步实践和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乡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减少安全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做到“三防”(防漏查、防错判、防瞒报)。

二、隐患排查的内容:一是道路交通隐患的排查。二建设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三是用电线路的安全隐患排查。四是火源隐患排查。五是民爆物品的隐患排查。六是食品卫生安全的隐患排查。七是农机具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八是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

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做到“三个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结合起来,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持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动态监管力度;坚持与科技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四、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并突出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隐患。

五、对查出的隐患应逐一登记建档,分类进行整治管理,整改工作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整改,重点监控,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报告。对因整改不力而导致发生事故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建立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制度,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在节假日确定值班人员,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安排监管人员立即查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七、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机制,做到迅速反应、果断应对、依法处置。要加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八、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每个月召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总结阶段性地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果,及时研究和制定有关防范措施,部署阶段性排查工作的任务和重点整治内容,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九、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保证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对排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效果。及时组织开展阶段性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开展期间,进一步完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安全生产隐患的产生。

十、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记录

____车间(仓库)、部门:

日完成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公司“安全办”。

浙江恒威家具有限公司生产领导小组。

****年**月**日。

____车间(仓库)、部门:

日完成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公司“安全办”。

浙江恒威家具有限公司生产领导小组。

****年**月**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40号)精神,针对工贸企业涉及面广、领域宽、数量多、差异大的行业特点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全面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项建设”)为重要抓手,以落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项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结合工贸行业实际,突出重点,总体推进,为全面开展“两项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截至5月,全国工贸行业共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209家,二、三级达标企业共计33136家,正在评审的一级企业45家、二级和三级企业17930家(见附件)。主要工作情况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摸清工贸行业底数。围绕工贸行业“两项建设”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专题调研,基本摸清了全国工贸企业现状,提出了“两项建设”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主要途径和保障措施。据统计,全国工贸行业共有法人单位320.4万家,从业人员12071.4万人,占全国企业法人单位总数、从业人员总数的60%以上,占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直接监管企业总数的90%以上,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万元的规模以上企业28万多家。

(二)建立政策法规体系。印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等6个规范性文件,起草了《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规定》,编制了《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初步形成了“两项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

(三)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先后制定并公告了工贸企业27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还有6项评定标准正在起草。这些评定标准基本覆盖了工贸行业中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和重点行业,为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供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有关单位对北京市顺义区制定的6150条隐患查报标准进行了梳理汇总,为各地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指导。

(四)建立考评管理体系。制定了《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和《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7号)。目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了4家一级评审单位、348名一级企业评审员和590名评审专家。各地区确定了843家二、三级评审单位和11613名评审人员,初步建立了专家库和评审队伍。

(五)建立信息化管理体系。建立了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网上申报、评审受理、公告发布、证书管理等基本功能,实现一、二、三级考评的网上申报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已开发完成,并正在试运行。这两个信息系统可以实现企业基本情况和企业隐患信息的同步和共享。

(六)创建试点示范地区和企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了宁波市、广州市、沈阳市、北京市顺义区、山东省诸城市等5个示范城市和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等24家典型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树立样板,并多次召开经验交流会和现场推进会、座谈会,进行“两项建设”的经验交流、问题分析和对策研究,统一思想,全力推进“两项建设”工作。目前,各地区基本确定了本地区“两项建设”的试点样板地区和企业。

(七)营造“两项建设”的良好氛围。2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共组织开展了21期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题培训班,培训了近3000名安全监管人员、省级师资和评审人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设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息专刊,在政府网站设置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专栏,宣传“两项建设”的法规标准和各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两项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做法。

一年多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在工作实践中探索总结了大量可学、可用的经验和做法,为全国全面铺开“两项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政府推动。大部分省(区、市)高度重视“两项建设”工作,北京、辽宁、湖南、福建、宁夏等地成立以省(区、市)政府领导同志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黑龙江、陕西等地成立以省政府领导同志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两项建设”工作作为当地政府的重点工作来推进。

(二)制定工作方案,统筹规划部署。各省(区、市)都制定了“两项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指导和推进工作。北京、辽宁、河北、山西、内蒙古、福建、上海、安徽、浙江、山东、江苏等省(区、市)以省级安委会或安委会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吉林省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和黑龙江等省(区、市)以省级安委会或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工作,利用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各类培训班、到样板示范地区学习调研等方式,提高对“两项建设”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辽宁省组织专家制定了《辽宁省冶金机械等工贸企业标准化自评人员培训大纲和考试标准》,已举办培训班60期,培训企业2224家、自评人员5000余人。山东省诸城市对320名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轮训,为3408家企业培训员工16万余人次。

(四)强化考核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吉林、辽宁、山东、湖南等省(区、市)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和企业的目标责任考核,印发了有关的责任考核文件或者明确了具体量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比重和力度,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责任落实。北京市顺义区制定了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对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两项建设”工作实施量化考核。

(五)抓好典型示范,发挥引领作用。各地区分别确定了“两项建设”试点样板地区,通过抓典型、树标杆,创新工作,不断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北京市顺义区创建了区县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模式,探索解决隐患排查标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无缝衔接问题;结合隐患自查自报系统,确定小微企业以开展现场达标、岗位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思路,要求20完成50%的小微企业达标任务。辽宁省沈阳市实施重心下移、权力下放,授权各区、县(市)协调指导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的相关工作。

(六)制定地方标准,完善标准体系。部分省(市)制定了符合地方实际的评定标准,使有关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山东省制定了日用玻璃制品、食品发酵、皮革皮件加工、塑料制品等10余个门类的考评标准。湖北省制定了葡萄酒、食品食用油加工、纸质包装印刷、空调安装维修、家具制造等地方考评标准。湖南省出台金属粉末生产、室内装修装饰等评定标准。四川省制定了通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制定了甘蔗制糖企业评定标准等。

(七)完善考评体系,加强评审管理。大部分省(区、市)规范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确定了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建立了评审队伍,明确了评审工作程序,并对评审单位进行了管理和监督。浙江省宁波市出台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确定了18家工矿商贸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山东省诸城市创新评审管理,设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基金,免费为企业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验收工作。广东省广州市以专家组考评的方式,免费为中小企业进行评审,并组织专家组对达标企业按10%的比例进行抽查。

(八)积极创造条件,强化保障措施。一是争取资金支持。部分省(市)设立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专项资金。吉林省每年列支300多万元,专门用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黑龙江省设立2500万元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资金,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二是制定激励政策。辽宁省沈阳市出台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沈政发〔2011〕45号),从企业担保和信贷融资、纳税抵免、工伤保险缴纳优惠、专项资金申请、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等25个方面,实施联动的激励约束政策,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山东省诸城市制定了《鼓励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办法》等文件,出台了有关工作考核、保险费率浮动、现金奖励、评先挂钩等综合性激励政策措施。三是与行业部门联合推动。山西省安全监管局积极与省商务厅协商,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晋安监管四字〔2012〕14号)。四是通过班组活动促达标。河北省通过班组岗前宣誓、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等活动,评选出一批省、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班组,为企业整体达标起到了良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五是探索小微企业达标途径。内蒙古自治区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六是探索关联企业达标。吉林省以一汽集团、长春轨道客车、通钢集团为突破口,指导3家企业以集团文件形式印发文件,要求关联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准化标建设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看,各地区“两项建设”工作已经起步,取得了初步成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无合力、无抓手、无资金、无人才、无办法”的问题,但目前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地区将“两项建设”当作一项活动、一种运动,缺乏长远的打算和考虑,或者视为企业的自愿行为,或者认为只是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缺乏政府的统一领导,出现上面热下面冷的现象。一些企业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当作简单的对标行为,缺乏持续改进的认识,达标积极性不高,存在观望和应付的思想。

(二)工作进展不平衡,评审管理矛盾突出。一是各地区工作进展不平衡。北京、辽宁、山东、浙江、广东、福建等地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工作进展顺利,海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云南等地工作进展缓慢,达标企业类型和数量差距也较大。二是评审机构和人员队伍力量的不足与企业数量、特别是中小企业数量巨大之间存在矛盾。一些地区未能结合实际、创新工作,而是等政策、要办法,工作积极性不高,推进力度不够,工作进展迟缓。

(三)缺乏有力抓手,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在“两项建设”工作中,法规政策措施不够有力,全国性激励约束机制还没有形成。一些地区感到没有法律支撑,工作中抓手不多,人员和资金缺乏,出现畏难情绪。对于不达标和工作不积极的企业,制约手段不健全。

(四)分级分类基础差,信息系统不完善。一些地区尚未摸清本地区工贸企业的基本情况,无法有效实施分级分类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础欠缺。一些地区虽然出台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但还没有真正建立信息系统。

(五)“两项建设”标准制修订工作相对滞后。“两项建设”工作涉及的行业门类多、企业情况复杂、现场工艺装备差异大,目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隐患排查治理查报标准尚不能完全满足工作的需要。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部署,全国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企业分别要于和20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并于底前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区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推进“两项建设”取得新的更大的进展。

(一)实施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全面推进“两项建设”工作。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争取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实行政府推动、企业为主,立足创新、分类指导。一是争取“两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地方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并制定出台地方政策措施;二是将“两项建设”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制;三是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对三级及三级以下企业,以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报、自评自改为主,对中小企业“两项建设”工作,制定地方性通用标准、考评办法及隐患查报标准,简化工作程序,注重效果,减轻负担,把重点放在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达标上。

(二)完善标准体系和评审管理,加强评审队伍建设,为“两项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各地区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要求,结合本地区产业特点,探索、制定地方性评定标准。要在北京市顺义区制定的6000多项隐患查报标准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查报标准体系,并积极探索和妥善处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与隐患查报标准的衔接问题。同时,要切实加强对评审机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严格控制评审质量,严禁乱收费,确保正常的评审秩序。要加强评审队伍的建设,建立专家库,培养评审人员,不断提升评审业务水平。

(三)抓示范、树典型,发挥基层的创造力。各地区要从“等、靠、要”的思想中解放出来,一是积极学习借鉴广州、沈阳、宁波、顺义、诸城等先行示范地区和有关典型企业在“两项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抓好本辖区内“两项建设”示范样板地区、典型企业的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推动“两项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各地区要在把握总体原则的前提下,实行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充分发挥基层的首创精神,大胆探索,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推动“两项建设”工作。

(四)加快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信息化系统现状,使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研发的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符合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

(五)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各地区要落实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内部的安全培训责任,深入开展“两项建设”的宣贯培训工作,加大对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力度,解决思想认识、工作方式、具体操作等问题。各地区可借鉴辽宁省沈阳市等地充分利用工伤保险机制开展安全培训的做法,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覆盖的培训措施,为“两项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附件:全国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年7月13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表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工作,根据黄山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黄山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黄安〔〕2号)要求,现就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情况通报如下:

一、上半年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市安委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要求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彻查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隐患整治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顺利开展。年初制定下发了《黄山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方案》(黄安〔2016〕2号),将活动总体要求、整治范围、主要内容、整治工作步骤等进行明确细化,将任务层层落实、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1月14日,组织召开了各区县、黄山风景区安监局、黄山经济开发区安委办、市直有关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市政府安委会提出的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形成企业排查治理隐患,行业主管部门专项督查,政府综合督查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四专”制度,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要制定专项制度、要建立专项台账、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活动,要按照近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结合实际,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紧盯重点和薄弱环节,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4月28日,又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推进会,传达学习了孔晓宏市长在市政府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隐患整治年活动的具体要求,对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黄山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相关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通报了一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再次强调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体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岗到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各类隐患,提升生产单位的本质安全。

(二)市直部门情况。

上半年全市共23家市直单位制定印发了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其中市商务局还制定印发了《黄山市商务领域和粮食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以规范隐患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市直部门统计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生产经营单位有695家次,共排查隐患1050项,已整改750项,整改率71.4%。

(三)直报企业情况。

上半年根据直报企业隐患排查整治上报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生产经营单位有119家次,共排查隐患298项,已整改253项,整改率84.9%。

(四)区县情况。

上半年全市各区县、风景区和黄山经济开发区安委会均制定印发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徽州区开展了循环经济园“保安全”专项整治和专家检查会诊暨安全管理互查互评活动并启动循环园化工(危化品)企业夏季高温安全预警。休宁县集中力量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专项整治,推进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稳定。黟县广泛开展烟花爆竹、木竹加工、古民居消防、职业卫生、重点时段及重要节假日等专项检查和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家问诊”。祁门县还成立了县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专刊,且针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运输、林茶加工等行业领域开展“专家查隐患”活动,各乡镇均实行安全生产隐患月建月销制度。从各地上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看,各区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家次,共排查隐患3328项,已整改3182项,整改率95.6%。目前徽州区、休宁县、黟县、祁门县已上报本地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半年工作总结,屯溪区对本地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二、存在问题。

从总体情况看,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隐患台账建立情况。部分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不规范,未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专项档案。

(二)企业隐患自查情况。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情况落实不到位,排查隐患不全面,部分企业未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隐患报表上报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报表上报还存在迟报、漏报、零报现象。

(四)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部分上报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未形成闭环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各自监管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

(二)建立基础台账。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充分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辖区内或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摸底建册,建立基础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期对辖区或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和抽查,督促和指导企业充分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严格监督执法。要督促和引导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生产工艺系统、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认真排查。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以及监控和应急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对重点区域和单位实施明查暗访,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改,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四)按时报送信息。要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市直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和直报企业每月25号前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汇总情况报市政府安委办。各区县安监部门每季度末月25号前将本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汇总情况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市政府安委办。对于上报隐患中当月未及时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及时进行挂牌督办,并将后续整改情况每季度汇总上报市政府安委办,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闭环管理。

黄山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年7月18日。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