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四种形态的心得体会大全(15篇)

时间:2023-10-31 13:47:05 作者:HT书生 实用四种形态的心得体会大全(15篇)

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理清头绪,梳理自己的思路,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自己的人生方向。请大家阅读下面的心得体会范文,或许会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示和帮助。

监督执律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监督执法工作日益加强。监督执律四种形态作为一种重要的法治方式,对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经过长期的工作实践,我有幸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对于监督执律四种形态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本文将结合我个人的经验,从四种形态的理解、运用、困难与挑战等角度来探讨这一法治方式。

首先,对于监督执律四种形态的理解至关重要。监督执律四种形态分别指督促、批评、帮助和处罚。督促是指对依法行政不力或者不作为的行政机关或公务员,通过监督检查、约谈等方式督促他们履行职责。批评是指对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批评或者在党纪、政纪机关的纪律处分之外,给予其他纪律处分,如降级、撤职等。帮助是指对违法行为者进行教育、培训、帮扶,引导其改正错误,增强法治意识。处罚是指对违法行为者进行法律惩罚,如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只有深入理解了这四种形态的内涵和作用,才能更好地运用于实践当中。

其次,运用监督执律四种形态需要具备一定的技巧。首先,要客观公正地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确保执法部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其次,要注重与被监督方的沟通与协商,通过开展对话和交流,理解彼此的难处和困惑,促使其改正错误。再次,要注意在处罚的时候要让其及时、快速的接受法律处罚,并且要进行教育引导,让其认识到自己犯错误的严重性,并积极改正。最后,要做好帮助工作,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帮助违法行为者重新回归社会。

然而,监督执律四种形态在实际应用中也存在一些困难与挑战。首先,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对于监察执律四种形态的理解和运用还不够深入,往往无法正确把握四种形态的界限,导致执法结果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其次,一些被监督方往往存在逃避、推诿、抵触的态度,对于监督执律四种形态的运用缺乏积极配合。再次,一些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不够完善,导致监督执律四种形态的运用受到一定的限制。最后,一些执法人员在运用监督执律四种形态时,存在滥用职权、不公正执法的问题,使得这一法治方式的本质和正义受到了质疑。

为了克服以上的困难与挑战,我认为应该加强对监督执律四种形态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其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同时要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监督执律四种形态的具体界限和操作规范;另外,要着力加强对被监督方的教育和引导工作,引导他们认识到积极配合监督执律工作的重要性;最后,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惩处力度,加强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

总而言之,监督执律四种形态是一种有效的法治方式,对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我们需要深刻理解其内涵和作用,灵活运用其技巧,同时要面对困难和挑战,不断完善和发展这一法治方式。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

绿化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绿化是一项重要的城市建设工作,对改善环境、美化城市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绿化的形态多种多样,不同的形态适用于不同的环境和需求。本文将从四种绿化形态角度,分享一些个人的心得体会。

第一种绿化形态是公园绿化。公园是城市与自然的连接纽带,是人们休憩与娱乐的场所。对于公园绿化,我个人认为一个重要的原则是要与自然融为一体。这意味着要保持园内的生态平衡,尽量保留原生态的自然植被。同时,还可以适度引进一些具有观赏价值的植物,增加人们的游览体验。此外,公园的设计应该注重人性化,合理划分功能区域,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例如,设立健身区、儿童游乐区等,让人们可以在公园中享受多样化的活动。

第二种绿化形态是街头绿化。街头绿化是城市道路两侧绿化带的建设。街头绿化在美化城市的同时,还能起到净化空气、降低噪音的作用。对于街头绿化的建设,我认为关键是选择适宜的植物和科学的管理方法。首先,要选择能够适应城市环境的植物品种,耐污染、耐旱、耐盐碱的植物更适合种植。其次,街头绿化的养护也非常重要,保持绿化带的整洁和健康是关键。定期修剪、浇水以及病虫害防治都是必不可少的管理措施。

第三种绿化形态是建筑绿化。建筑绿化是将绿色元素融入到城市建筑中,使建筑与自然环境相融合。建筑绿化可以通过屋顶绿化、墙体绿化、立体绿化等形式实现。建筑绿化不仅可以美化城市景观,还能提供净化空气、降温、保护建筑的作用。在建筑绿化的设计和实施中,我觉得关键是要考虑植物的生长环境。不同种植位置和植物种类的选择都需要充分考虑阳光、水分和土壤等环境因素。此外,还要考虑植物与建筑之间的协调性,使绿化与建筑相互衬托,形成统一的整体效果。

第四种绿化形态是社区绿化。社区绿化是指通过在居民小区内建设绿化带、花坛、小公园等形式,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社区绿化对于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个人认为,社区绿化的建设要注重居民的参与和意识培养。居民可以参与到社区绿化的规划、设计和养护中来,增加他们的参与度和责任感。此外,社区绿化还可以通过举办绿化比赛、绿化示范等形式,提高居民的绿化意识和审美水平。

总之,绿化形态多种多样,每一种形态都有其独特的美丽和价值。无论是公园绿化、街头绿化、建筑绿化还是社区绿化,都需要综合考虑环境因素、植物选择和管理方法等方面。只有在科学的规划和精心的设计下,才能创造出美丽而可持续的绿化环境,让城市变得更加宜居和美丽。

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一、正本清源,注重预防,加强教育“强警示”。“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调全体党员要坚守纪律和规矩“底线”,勇于开展自我批评,加强自我监督,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防患于未然。

一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党员干部要切实强化组织观念,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制度,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用好“团结-批评-团结”的有力武器,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深刻剖析自身问题,对组织的约谈函询,要认真对待、主动配合;对同志的批评提醒,要虚心接受、即知即改,建立起良好的党内同志关系,形成杜绝触碰纪律规矩的有效防线。

二要加强警示教育。围绕学习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建设廉政文化长廊、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和廉zd规知识考试等形式,开展“读廉书树廉志做廉人”、“学思践悟”等专题教育活动,教育警示党员干部遵纪守规,廉洁自律。

三要强化日常监督。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纪律与法律、党内与党外、组织与群众、社会与媒体的监督,促使党员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习惯。

二、手握戒尺,动辄则咎,纪律规矩“挺前面”。“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强调对自律不严、常态化监督不力而触碰纪律和规矩“底线”的党员,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小祸酿成大祸。

一方面,要强化党纪党规意识。坚持正面引导,发挥示范作用,开展经常性地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纪党规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另一方面,要树立抓早抓小理念。“四种形态”体现和诠释了纪严于法、纪先于法的要求,旨在建立更前沿、更严密的“防御阵地”。因此,在工作实践中,要通过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谈话、廉政约谈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小过即问、及时纠正;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要严抓严管、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养成大问题。

三、治病救人,倒逼追责,违规违纪“零容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强调对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出重拳、下猛药,当头棒喝、治病救人。

一要拓展执纪监督的广度。对照《纪律处分条例》中“六大纪律”、“负面清单”所列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深入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重点查处__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

二要突出纪律审查的深度。把严明纪律、执行纪律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着力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行为;加大纪律处分,根据违纪问题的严重程度,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岗位(职务)、给予党政纪处分等方式对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对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要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围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财经纪律执行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对于违纪违规的人和事,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者的监督责任。

四、利剑高悬,加强协作,严肃查处“惩腐败”。“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强调对那些纪律处分已达不到惩戒目的的党员,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及时清除党内毒瘤,保持党的肌体健康。

一方面,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对接,突出时效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对接,在确保把违反纪律主要问题查清的前提下,坚持快查快结,缩短审查周期,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继续依法查处;对于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员,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突出联动性。健全与司法机关联席会议、案件查处相互抄报、司法机关提前介入等配套保障制度,完善与司法机关案件线索受理、案件移送、证据收集等程序,加大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案情通报力度,从依纪处理和依法处理两个层面,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惩处,确保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五、严管厚爱,履职尽责,严格要求“提素质”。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一要坚持秉公执纪。要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责主业,牢固树立执纪为民的权力观,坚持为民用权、秉公用权,继续深化“三转”工作,规范权力运行,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遵守组织原则、纪律要求、办案程序等制度规定,客观公正地处理违纪违规问题。

二要完善内控机制。要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纪委常委分片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单项考核、纪检监察干部准入等内控制度,细化实化约谈、作风巡查等制度,紧盯来信来访、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纪律处分等重要环节,建立完善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要强化干部管理。要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以案谋私、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文档为doc格式。

纪检四种形态解读心得体会

纪检四种形态是指及时发现问题、追究责任是一种重要的工作方式。在纪检工作中,纪委可以采取四种形式进行办案,分别是轻微违规处理、组织调查、诫勉谈话和立案审查。这些形态旨在保护纪律和规矩,维护党的形象与威信,同时使公正与正义得到实现。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对纪检四种形态进行探讨和解读。

第二段:轻微违规处理。

轻微违规处理是指当事人违反了规定并进行了部分整改,情节相对轻微,不需要进行立案处理的情况下,对其作出行政警告或者批评教育等纪律处理的方式。在具体实施中,应该基于对当事人情况做出判断,并要遵循真相、公正和透明的原则。采取这种形式需要重在以教育为主,才能既保持党风廉政的方向,又让这些违纪行为及时得到有效的惩戒。

第三段:组织调查。

组织调查是指在重大问题、重要案件涉及到领导干部权力和职务等方面时,会对其进行组织调查的形式。在具体实践中,这种形式应该以刻画问题、找准关键、查封线索为主要原则。通过这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同时发现问题的根源,让法律更好地为公民服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权利、保护法律、保护公共利益。

第四段:诫勉谈话。

诫勉谈话是以加强组织纪律监督的方式,对相关领导干部和党员进行谈话,就其违反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规章制度等的问题进行警示或是批评。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帮助和惩戒。在具体实践中,要遵循实事求是、底线思维的原则。这样,我们才能用真正的法律情况来解决问题,更好地实现连续性与稳定的产业发展。

第五段:立案审查。

立案审查是指对涉嫌违反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规章制度等涉及到重大职权的问题相关领导干部,牵涉到党和人民的利益,或涉及“红线”的情况,进行调查和审理的纪律处理行为。这种形态在具体实践中,应该遵循的原则是,严谨认真、公正透明。只有通过这种形态的处理,才能使违纪职权行为得到有效制约与纠正。

结论:

通过分析纪检四种形态,可以发现,这些形态的实质都是在处理违纪行为和保护法律制度,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在实践中,我们应该重视在四种形态中正确选择和判断,依法严格处理违纪行为,增强领导干部和党员的自觉性和责任性,建立更加高效的纪检监察体系,努力营造良好的廉洁风气和法制环境,使得纪检朝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行。

纪检四种形态解读心得体会

纪检四种形态是指批评教育、谈话函询、提醒谕责、诫勉处理四种处理方式。这四种处理方式不仅是纪检工作中常见的处理方式,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出现。通过对这四种处理方式的解读和理解,可以帮助我们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和生活品质。

第二段:批评教育。

批评教育是指对工作或生活中存在的错误和缺点进行指出和批评,目的是使被批评的人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正。批评教育本身并不是负面的,而是一种帮助和激励的态度。批评教育的成功关键在于开展批评的方式和口吻,批评的内容和方式应该具有针对性,避免过于严厉和冷漠。

第三段:谈话函询。

谈话函询是指对工作或生活中存在疑问的人进行询问和解答,目的是增加对方的知识和了解,并为对方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支持。谈话函询的关键在于理解对方的需要和问题,建立真正的沟通,关注对方的情感和感受,并通过明确和积极的方式,引导对方将问题解决或者改正错误。

第四段:提醒谕责。

提醒谕责是指对工作或生活中犯错的人进行提醒和责任追究,目的是通过警示和教育,促使对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缺点,并加以改正。提醒谕责的核心在于适当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必须遵守法律和规定,注重协调和合理性,避免过分苛刻和不当处理。

第五段:诫勉处理。

诫勉处理是指对工作或生活中犯错行为进行纪律性处分,目的是纠正错误行为,促进正确的行为规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诫勉处理是治本之策,它需要在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上进行,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避免因情绪和偏见而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和误判。

结论:通过对纪检四种形态的解读和理解,我们可以获得更清晰的认识和更深入的体验。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我们需要注重创造积极和谐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人际关系,同时也要理解和尊重他人的不同需求和想法,以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监督执律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100字)。

如何监督执律是每一个社会公民都应该思考的问题。在中国,我们有四种形态来实现监督执律,即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在实践中,我深刻感受到这四种形态的重要性和不可或缺性。在本文中,我将分享我对每一种监督执律形态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行政监督(200字)。

行政监督是通过政府机关对执行层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在我参与的社区项目中,我亲眼目睹了行政监督在改善自治环境中的作用。行政监督可以迅速解决一些小问题,比如噪音扰民等。同时,行政监督还能推动一些大型项目的开展,比如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然而,行政监督也存在一些挑战,比如权力过度集中、滥用职权等问题。因此,我们需要更加注重行政监督的监督机制和公正性,以确保其真正发挥作用。

第三段:社会监督(200字)。

社会监督是公民通过参与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来对执行层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在我参与的环保活动中,我深刻感受到社会监督的力量和效果。社会监督可以增强公民的责任感和参与感,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同时,社会监督也可以促使政府更加透明和负责,从而提高行政效能。然而,社会监督也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公民参与度不高、组织之间协调不足等。因此,我们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公民参与的能力和意识。

第四段:司法监督(200字)。

司法监督是通过司法机关对执行层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在我作为法学学生的学习中,我意识到司法监督在保护公民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中的重要性。司法监督可以保障人民的平等、公正和公平的权益。它可以矫正行政和社会监督的偏差,确保行政权力的合理行使。然而,司法监督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司法资源不足、司法公正性不够等。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司法监督力量的建设,提高司法机关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第五段:舆论监督(200字)。

舆论监督是公众通过社交媒体、传统媒体等对执行层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在我关注的一些事件中,我认识到舆论监督的影响力和连锁效应。舆论监督可以快速推动舆论的传播和扩散,促使政府和企业更加重视和解决问题。它还可以激发公民的参与意识,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氛围。然而,舆论监督也有一些问题,比如信息真实性和公正性难以保证、恶意诋毁等。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媒体监督机制的建设,提高媒体的责任感和公信力。

结尾(100字)。

通过参与实践和思考,我深刻认识到监督执律四种形态在建设法治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相辅相成,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只有加强和完善这四种形态,我们才能更好地保障公民的权益,提高社会的公平公正。同时,我们每个人也要从自身出发,积极参与监督执律的过程,共同建设一个更加法治、公正和和谐的社会。

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今年9月24日至26日,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新要求;10月18日,中共中央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件事,再次释放了我们党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制度反腐、坚持治标兼治本的强烈信号,立意高远,意义重大。

一、认识体会。

(一)坚持纪法分开,关系更顺了。“纪”与“法”既相互剥离又有机衔接,两者之间的划定更加清晰、准确,执纪的范畴也更加明白、具体,避免了再出现因纪法混淆、以纪代法、法在纪前而导致尺度把握不准、处理倚轻倚重等问题。

(二)坚持纪在法前,标准更高了。更加注重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通过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党内关系正常化,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充分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和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精神。而要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必须坚持高标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使其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坚持纪严于法,要求更严了。严是爱,松是害。要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少数,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就必须在“严”字上狠下功夫,从严整风肃纪,而且越往后越严,让党员干部在纪律“防线”面前止步,而不会越过法律“红线”。

二、思路举措。

(一)加强宣传引导。在准确把握“三类重点对象”“三个时间节点”的基础上,通过学习会、知识测试、专题辅导等方法,传达学习和宣传“四种形态”的内容及精神实质,要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熟练掌握、大胆履职,扎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促使各级党组织主动发挥主体作用,并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区纪委监察局创新干部教育思路,利用网络的便捷实用性,以工作qq群、碧江廉政微信公众账号和碧江手机报为载体,开启党员干部日常教育新模式,强化廉政教育和网民以及媒体引导。截至目前,已利用qq群、微信平台发送“四种形态”、《准则》《条例》等内容140余条,利用碧江手机报发布相关信息480余期,点击率及转发率累计超过10万人次。

(二)坚持科学运用。针对党员干部违纪犯错的不同情形、性质、态度以及社会影响程度,做到对症下药,既不纵容小节,也不放过大错;既不养痈为患,也不一棍子打死,用好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四把戒尺,把对党员干部的厚爱体现到严管之中。比如,查处区卫生系统窝案时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谌遗茂,坝黄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谭绍文,川硐镇卫生院院长罗致3人移送司法机关;对严重违纪的1人给予重处分并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给予轻处分6人;诫勉谈话5人,既让干部群众看到了铁腕反腐的坚定决心,也感受到了组织上挽救干部的良苦用心,取得了优良的社会效果。

(三)建立长效机制。全面促进党内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干部问题线索的收集与处置工作,完善任前提醒谈话、岗位廉政谈话、述责述廉、警示教育、监督、约谈、问责、通报曝光等制度,还强化组织处理手段,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今年2月,按照《碧江区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实施办法》要求,实行区直部门党组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6位党委(党组)书记在会上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区纪委委员现场测评,让履职不力的党组织书记红了脸、出了汗。

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主体责任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对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区住建局等27个单位的35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集体约谈。今年7月至9月底,又在全区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已立案查处一批、约谈警示一批、组织调整一批、督促整改一批。全区各级党组织约谈干部1413人,其中涉及问题线索的乡科级干部21人、一般干部40人;120名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报告自身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49条,主动上交违纪资金80余万元;批评教育51人、诫勉谈话39人、党政纪处分21人。

三、存在问题。

(一)监督理念仍需增强。个别纪委(纪检组)主责不清、主业不明,要么经常承担一些繁琐的具体事务,甚至“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存在错位现象;要么以“三转”为由,对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闻不问,不承担任何任务,导致监督措施不到位、执纪效果打折扣,存在缺位现象。

(二)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有的党委(党组)对如何落实主体责任仍然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把握不够准确,运用不够主动,从而影响了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全面落实,使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得不到强有力的保障。

(三)协调配合不够紧密。有的单位片面认为从严管党治党就是反腐败,把党风廉政建设看作是纪检监察机关一家的事情,没有正确认识和主动履行各自的职责,相互之间缺乏及时、有机、高效的沟通与联系,协调不畅甚至出现脱节和断档,导致“四种形态”衔接不紧、运用不好,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四、下步打算。

(一)提升学习运用能力。创新学习方式、内容和载体,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而不能断章取义、生搬硬套,确保“四种形态”运用得当,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切实维护党章党纪党规的严肃性。

(二)提升发现问题能力。管党治党重在从严从实,监督执纪贵在抓早抓小。要坚持发现问题不等不靠,突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查处”的惯性思维,纠正以大案论英雄、忽视日常监督执纪的错误倾向,由“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由严惩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推进。

(三)提升综合协调能力。切实整合资源、聚合力量,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把各方面的优势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出来,突出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综合协调作用,实现各部门、各领域、各环节的“无缝对接”,进一步形成整风肃纪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合力。

(四)提升自我净化能力。按照“三转”和“三严三实”的要求,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从注重教育、强化培训、综合锻炼、严格管理入手,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的讲话信息量大,内涵丰富,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表述尤其引人关注,从中可以读出对一些重要问题的持续深入思考。

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和腐败水火不容。对腐败零容忍,既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全党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也是所有清廉国家坚决惩治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基本经验。“四种形态”覆盖所有的违纪情形,强调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不是对严重违纪轻处分,更不是把涉嫌违法问题当做违纪来处理,而是对违纪问题无论情节多么轻微、涉及金额多么小,都要露头就打、动辄则咎、一寸不让。这种“小题大做”、锱铢必较的执纪风格,正在实现从长期以来重违纪金额、情节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向捍卫党纪权威性和不可侵犯性的巨大转变。“主惩小恶、以诫大恶”,体现的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基本要求,彰显新一届党中央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鲜明政治态度,培育全党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之心,引领全社会对腐败零容忍的共同价值追求,为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政治建设”目标进一步夯实了制度基础、社会认同和文化底蕴。

“四种形态”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知易行难,需要落细落小,多积尺寸之功。贯彻中央要求和王岐山同志讲话精神,广东下一步将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全面履行职责,提升执纪能力,强化技术支撑,以解“八个方面的难题”为突破口,积极进取、扎实工作,攻坚克难、探索规律,把纪律挺在最前沿,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一是腐败存量大,但查处力量不足、力度不够的问题。

立足于内部挖潜,创新方式、深化改革,全面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二是解腐败案件越来越复杂,但纪律审查能力还不完全适应的问题。大力推进纪律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走精兵强将之路。三是突破重大疑难案件手段不足,组织协调不到位的问题。发挥好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外协调”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指挥协调中心“内协调”作用,形成强大合力。四是反腐败保持高压态势,但仍然有人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认真总结制定实施“一案双查”流程图的经验,继续加大曝光和问责力度,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五是解既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又要防止助长一些人侥幸心理的问题。统筹用好“两个抓手”,既立足于抓早抓小,又集中力量查处“三类人”。

六是既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又要确保执纪安全的问题。积极探索查清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确保纪律审查安全。七是破既要减少腐败存量,又要遏制腐败增量的问题。始终不渝走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道路,构建“大预防”工作格局。八是破解监督别人,又要接受监督、防止“灯下黑”的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信必核,通过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监督、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自身监督,切实解决好“灯下黑”问题。

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今年9月24日至26日,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新要求;10月18日,中共中央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件事,再次释放了我们党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制度反腐、坚持治标兼治本的强烈信号,立意高远,意义重大。

(一)坚持纪法分开,关系更顺了。“纪”与“法”既相互剥离又有机衔接,两者之间的划定更加清晰、准确,执纪的范畴也更加明白、具体,避免了再出现因纪法混淆、以纪代法、法在纪前而导致尺度把握不准、处理倚轻倚重等问题。

(二)坚持纪在法前,标准更高了。更加注重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通过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党内关系正常化,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充分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和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精神。而要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必须坚持高标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使其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案审查成为极少数,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就必须在“严”字上狠下功夫,从严整风肃纪,而且越往后越严,让党员干部在纪律“防线”面前止步,而不会越过法律“红线”。

(一)加强宣传引导。在准确把握“三类重点对象”“三个时间节点”的基础上,通过学习会、知识测试、专题辅导等方法,传达学习和宣传“四种形态”的内容及精神实质,要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熟练掌握、大胆履职,扎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促使各级党组织主动发挥主体作用,并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区纪委监察局创新干部教育思路,利用网络的便捷实用性,以工作qq群、碧江廉政微信公众账号和碧江手机报为载体,开启党员干部日常教育新模式,强化廉政教育和网民以及媒体引导。截至目前,已利用qq群、微信平台发送“四种形态”、《准则》《条例》等内容140余条,利用碧江手机报发布相关信息480余期,点击率及转发率累计超过10万人次。

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谌遗茂,坝黄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谭绍文,川硐镇卫生院院长罗致3人移送司法机关;对严重违纪的1人给予重处分并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给予轻处分6人;诫勉谈话5人,既让干部群众看到了铁腕反腐的坚定决心,也感受到了组织上挽救干部的良苦用心,取得了优良的社会效果。

(三)建立长效机制。全面促进党内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干部问题线索的收集与处置工作,完善任前提醒谈话、岗位廉政谈话、述责述廉、警示教育、监督、约谈、问责、通报曝光等制度,还强化组织处理手段,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今年2月,按照《碧江区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实施办法》要求,实行区直部门党组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6位党委(党组)书记在会上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区纪委委员现场测评,让履职不力的党组织书记红了脸、出了汗。

织调整一批、督促整改一批。全区各级党组织约谈干部1413人,其中涉及问题线索的乡科级干部21人、一般干部40人;120名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报告自身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49条,主动上交违纪资金80余万元;批评教育51人、诫勉谈话39人、党政纪处分21人。

(一)监督理念仍需增强。个别纪委(纪检组)主责不清、主业不明,要么经常承担一些繁琐的具体事务,甚至“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存在错位现象;要么以“三转”为由,对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闻不问,不承担任何任务,导致监督措施不到位、执纪效果打折扣,存在缺位现象。

(二)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有的党委(党组)对如何落实主体责任仍然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把握不够准确,运用不够主动,从而影响了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全面落实,使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得不到强有力的保障。

(三)协调配合不够紧密。有的单位片面认为从严管党治党就是反腐败,把党风廉政建设看作是纪检监察机关一家的事情,没有正确认识和主动履行各自的职责,相互之间缺乏及时、有机、高效的沟通与联系,协调不畅甚至出现脱节和断档,导致“四种形态”衔接不紧、运用不好,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一)提升学习运用能力。创新学习方式、内容和载体,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而不能断章取义、生搬硬套,确保“四种形态”运用得当,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切实维护党章党纪党规的严肃性。

(二)提升发现问题能力。管党治党重在从严从实,监督执纪贵在抓早抓小。要坚持发现问题不等不靠,突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查处”的惯性思维,纠正以大案论英雄、忽视日常监督执纪的错误倾向,由“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由严惩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推进。

(三)提升综合协调能力。切实整合资源、聚合力量,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把各方面的优势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出来,突出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综合协调作用,实现各部门、各领域、各环节的“无缝对接”,进一步形成整风肃纪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合力。

(四)提升自我净化能力。按照“三转”和“三严三实”的要求,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从注重教育、强化培训、综合锻炼、严格管理入手,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xx月xx日上午,x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职工践行群众路线,组织学习讨论了中纪委网站开设的“学思践悟”栏目刊发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系列文章《紧紧抓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主体责任缺位根子在党的观念淡漠》、《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这些文章意蕴深刻、观点鲜明,准确掌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明确职责定位,落实主业主责,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对新时期各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落实监督责任起到了指导性的作用,让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通过学习讨论发言,委局主要领导认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当作一项重要任务,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提升自己,坚守责任担当,提高履职能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并以“学”、“思”、“践”、“悟”四字诀作了安排部署。

一是突出“学”。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是首要任务,继续要把学习贯穿活动始终,为了准确把握中央大政方针及贯彻落实,确定每周星期四上午学习中纪委网站开设的“学思践悟”栏目刊发系列文章。学习教育不能流于形式,需要“学思结合”,要联系实际学、沉下身、静下心来想,要在认真研读有关材料的基础上,深刻探讨并认真撰写心得体会,要学有所思,学有所悟。

二是突出“思”。思想是人的灵魂,做任何事都要思考。孔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要真正通过集中学习及个人自学,使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群众观念进一步强化,改进“四风”的行动更加自觉,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三是突出“践”。“践’即实践行动,学习从摇篮到坟墓,但学习不是最终目的,学习是为了指导实践,要将学习教育的成果践行于群众路线;要把学习教育成果付诸于行动;要不断开拓思路,把纪检监察工作与群众实际生活联系起来,把理论知识、思想转变为深入实际,以实际行动为人民服务。践行群众路线,在实践中接受学习教育,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素质。

四是突出“悟”。要结合实际,针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根本问题,深化认识,悟出并领会中央文件精神实质。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学思践悟’系列文章精神,进一步增强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行动自觉,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对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确保学习“学思践悟”系列文章的质量和效果。

形态心得体会

形态,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它影响着我们的外貌、姿态、举止,甚至是我们的心情和思考方式。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我也常常感受到形态对我的影响。通过观察形态变化,我不仅认识到了形态的重要性,也获得了一些关于形态的心得体会。

形态不仅仅是外貌的一种展现,更是个人魅力的一种体现。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形态特点,而这种特点又与个人的性格、内涵息息相关。有人形态曼妙,表现出柔美的性格;有人形态挺拔,展现出坚毅的意志;有人形态圆润,散发出温和的气质。无论是哪种形态,它都不仅仅是我们外表的一种呈现,更是内在个性的一种外化。因此,我深深认识到,形态的美丽不仅仅是外貌的美丽,更是一种融合了性格特点的美丽。

形态对于个人形象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一个人的形态会直接影响他人对他的第一印象。在经历了许多社交活动之后,我意识到外表的整洁、衣着的得体、姿态的舒展都会给人留下良好的印象。一个端庄大方、举止得体的形象,会让人感到亲近和欣赏,增强人际交往的信任感。而一个面无表情、衣着不整的形象,则可能让人觉得不友好或者不值得信任。因此,我明白了要注重自己的形态,要将形象打造得更加完美,才能更好地与他人建立良好的关系。

不仅仅是对于他人的影响,形态还对个人的自信心和心理状况有着重要的影响。形态的美丽会让人自信满满,心情愉悦,而形态的不尽如人意则会让人心生自卑,心情低落。我自己就有过这样的体验,当我在镜子前看到自己整洁得体的形态时,我会心生自豪和满足;而当我发现自己颓废不堪的形体时,我会感到失落和不安。因此,我体会到形态的美丽是塑造自信心和快乐心情的重要因素。只有保持良好的形态,才能为自己注入更多的力量,面对困难和挑战时更加坚定地前进。

形态不仅与个人形象有关,也与个人的健康和生活质量息息相关。一个保持良好形态的人,通常也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状况。形态的魅力能够潜移默化地改变一个人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通过保持适当的体重和均衡饮食,我发现自己的身体更加健康,精力充沛。当我保持良好的姿势和正确的身体曲线时,我发现自己的肌肉更加紧实,体力更加充沛。这让我深刻体会到形态与健康之间的密切关系,也让我更加重视形态对健康的影响。

通过长时间的体验和思考,我得出了一个结论:形态不仅仅是外貌的展示,更是个人魅力的一种体现;形态的美丽不仅仅是外表的美丽,更是性格和个人内涵的美丽;形态对于个人形象、自信心和心理状况有着重要的影响;形态与个人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密切相关。因此,在以后的生活中,我将继续注重改善自己的形态,通过保持良好的形象,提升自己的自信心和幸福感,以及促进自己的健康和生活素质的提升。

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督干部,通过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到党中央的“从严治党”方针,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对今后如何监督执纪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执纪监督问责的“四种形态”提出,为我们指引出了新的工作方向。

一要做到思想上有所提升。“四种形态”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实践“四种形态”的监督执纪,把纪检监察的职责回归到《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要求上来。当前,要围绕《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要引导干部既要坚持理想信念和宗旨这条“防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踏实做人,干净做事,使忠诚、干净、担当贯穿于纪检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之中。

二要做到在执纪方式有所转变。纪律审查工作是纪检监督主责、主业,而“四种形态”则为我们纪检监察的日常工作提供了规范的“模版”,使之常态化。我们要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在明确重点、规范流程、转变方式、提升效果上下功夫。其中,对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绝大多数履行方式,把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通过加强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防微杜渐。对派驻单位的干部廉政谈话成为必要的工作手段之一,对新聘用人员、轮岗新任职人员、重点热点岗位人员、苗头性问题人员,要全部做到及时提醒谈话,对提醒谈话后我行我素的,向局党委报告进行岗位调整或撤换。

三要做到两个责任全面落到实处。在党风廉洁建设中,务必要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我们要把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要求,贯穿于工作的方方面面。既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更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清单”,通过完善各项制度、干部选拔任用、资金使用、干部作风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强化监督工作,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用纪律锁紧制度的笼子。通过认真学习和把握《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的基本要义,履职尽责,把好关口,不忘初心,不负重任,扎实做好党的纪检监督工作。

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一、正本清源,注重预防,加强教育“强警示”。“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调全体党员要坚守纪律和规矩“底线”,勇于开展自我批评,加强自我监督,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防患于未然。

一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党员干部要切实强化组织观念,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制度,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用好“团结-批评-团结”的有力武器,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深刻剖析自身问题,对组织的约谈函询,要认真对待、主动配合;对同志的批评提醒,要虚心接受、即知即改,建立起良好的党内同志关系,形成杜绝触碰纪律规矩的有效防线。

二要加强警示教育。围绕学习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建设廉政文化长廊、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和廉zd规知识考试等形式,开展“读廉书树廉志做廉人”、“学思践悟”等专题教育活动,教育警示党员干部遵纪守规,廉洁自律。

三要强化日常监督。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纪律与法律、党内与党外、组织与群众、社会与媒体的监督,促使党员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习惯。

二、手握戒尺,动辄则咎,纪律规矩“挺前面”。“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强调对自律不严、常态化监督不力而触碰纪律和规矩“底线”的党员,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小祸酿成大祸。

一方面,要强化党纪党规意识。坚持正面引导,发挥示范作用,开展经常性地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纪党规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另一方面,要树立抓早抓小理念。“四种形态”体现和诠释了纪严于法、纪先于法的要求,旨在建立更前沿、更严密的“防御阵地”。因此,在工作实践中,要通过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谈话、廉政约谈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小过即问、及时纠正;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要严抓严管、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养成大问题。

三、治病救人,倒逼追责,违规违纪“零容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强调对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出重拳、下猛药,当头棒喝、治病救人。

一要拓展执纪监督的广度。对照《纪律处分条例》中“六大纪律”、“负面清单”所列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深入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重点查处xx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

二要突出纪律审查的深度。把严明纪律、执行纪律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着力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行为;加大纪律处分,根据违纪问题的严重程度,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岗位(职务)、给予党政纪处分等方式对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对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要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围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财经纪律执行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对于违纪违规的人和事,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者的监督责任。

四、利剑高悬,加强协作,严肃查处“惩腐败”。“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强调对那些纪律处分已达不到惩戒目的的党员,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及时清除党内毒瘤,保持党的肌体健康。

一方面,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对接,突出时效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对接,在确保把违反纪律主要问题查清的前提下,坚持快查快结,缩短审查周期,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继续依法查处;对于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员,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突出联动性。健全与司法机关联席会议、案件查处相互抄报、司法机关提前介入等配套保障制度,完善与司法机关案件线索受理、案件移送、证据收集等程序,加大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案情通报力度,从依纪处理和依法处理两个层面,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惩处,确保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五、严管厚爱,履职尽责,严格要求“提素质”。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一要坚持秉公执纪。要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责主业,牢固树立执纪为民的权力观,坚持为民用权、秉公用权,继续深化“三转”工作,规范权力运行,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遵守组织原则、纪律要求、办案程序等制度规定,客观公正地处理违纪违规问题。

二要完善内控机制。要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纪委常委分片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单项考核、纪检监察干部准入等内控制度,细化实化约谈、作风巡查等制度,紧盯来信来访、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纪律处分等重要环节,建立完善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要强化干部管理。要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以案谋私、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种形态”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深化落实、实践运用。

首先,要围绕“一条主线”去理解。纪委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依据党章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种形态”,将每名党员、每个党组织都包含其中、无一例外,既管住了重点又管到了全面。从“全面”出发,用政治生活规范和纪律约束管住大多数,从“从严”着眼,对违纪、违法的给予处分、处理,构建出了行之有效的从严治党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四种形态、六大纪律”落到教育提醒、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去,发现苗头马上去管,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增强履责主动性,增加工作提前量,做到既“严管”又“厚爱”,真正纯洁党的肌体。

其次,要立足“两个层面”去把握。正确把握“四种形态”,就要立足于治标和治本两个层面,做到标本兼治。在治本方面,要通过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在政治上的关心爱护,进而自觉地抵制和反对腐败;通过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寸土不让,积小胜为大胜,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阻断腐败的来源。在治标方面,要严查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问题一查到底,通报剖析、警示他人,以唤醒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党纪意识,强化知止和不敢的氛围。

再次,要按照“三不机制”去落实。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目标任务是“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长远目标是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四种形态”的有效落实,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形成的必然要求。“不敢腐”,需要对“极少数、少数”,加大惩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不能腐”,需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把“大多数”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想腐”,需要用常态化的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宗旨意识,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常党内关系,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把违纪倾向消除在萌芽。我们要通过“四种形态”努力构建“三不机制”,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最后,要综合“四种形态”去运用。“四种形态”内容具体、指向清晰,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规律,给出了由轻到重的因应之策,呈现点面结合、纲举目张的合围之势。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聚焦聚焦再聚焦,以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坚持把“四种形态”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要进一步加强对查办案件的分析研究,把握“四种形态”各自的状况和趋势,超前思考、主动谋划,更好地指导和推进纪律审查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管理,按照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梳理、规范管理。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堵住初始,使“咬耳朵”、“扯袖子”常态化、机制化,经常红红脸、出出汗,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坚决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于顶风违纪、依然故我的,要坚决查处,并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就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论述,对于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向中央看齐、绝对忠诚于党,深入推进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坚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同志指出:“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当前,世情、国情、党情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们党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就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敢于监督、严格执纪、从严问责,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牢牢抓在手上,努力实现党风根本好转。

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加重视纪律建设,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讲政治是突出的特点和优势”“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前,有的领导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严重丧失,有的腐败问题与政治问题相互交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就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以坚强的政治定力诠释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

坚持整顿党风重在解决问题。整顿党风、严肃党纪,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加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从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具体时间节点切入,从公款吃喝、配车用车、办公用房、礼品礼券等具体事情入手,着力解决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习近平同志指出:“解决‘四风’问题,要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不能‘走神’,不能‘散光’”。当前,“四风”问题在面上有所收敛,但并没有绝迹,有些问题改头换面、花样翻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就要聚焦问题、抓早抓小,从一个个看似小事的具体问题入手,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把一个个问题解决到位,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坚持从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从严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党中央提出坚持标本兼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习近平同志指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任何人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当前,腐败问题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就要增强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对腐败分子敢于亮剑,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坚持领导带头纠正不正之风。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作示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经验。习近平同志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做起,领导干部首先要从中央领导做起”。当前,有的领导干部自身不正、毛病缠身,与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还有很大差距,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肩负维护党纪职责的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真正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又要坚持原则、严格履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种不正之风敢抓敢管,积极构建纠正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

坚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是一项管根本、管长远的基础性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加注重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全面从严治党奠定了坚实基础。习近平同志指出:“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就要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加强思想建设的战略任务、作为坚定理想信念的有效途径,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升党性修养,打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始终不忘当初为什么出发,始终保持对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的清醒认知和执着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