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评查总结报告(热门21篇)

时间:2023-11-12 08:18:30 作者:文锋 案件评查总结报告(热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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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评查整改自查报告

领导重视并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是依法行政,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关键。根据市政府法制办洪府法字[xx]14号《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积极布署、认真开展。我局先后于7月8日以局洪市政公用字[xx]xx4号《关于开展xx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和9月9日以局洪市政公用字[xx]221号《关于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下发局属各单位,按照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安排,局属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主要领导重视并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并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从而使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按规定的要求开展。

行政执法案卷是检查行政执法办案工作的凭证和依据,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项职责和任务。我局严格按照《南昌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南昌市行政执法案卷立卷标准》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xx年1月1日至xx年6月30日行政执法案卷,组织局属相关执法单位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办理方面的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组织力量,集中精力,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要求,求真务实,较好地完成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

一执法程序方面:相关执法单位执法主体明确,程序规范,均由两人以上共同执法,现场执法人员证件均合法有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二法律法规适用方面:相关执法单位根据案情事实,作出处罚决定条款正确,在案卷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各种表格和文书齐全,时间、地点、当事人、基本内容、联系方式、签字盖章等要素比较祥实,法律文书基本规范。

三案卷归档管理方面:各单位均实行行政处罚案卷一案一卷,使用统一的卷皮,卷内各种文字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排列有序。案卷归档及时,由专人负责归档存档工作。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要求,在局属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随机抽查案卷10宗,其中:城市客运管理处5宗,城市燃气管理处3宗,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2宗,进行一案一表,逐项评查。抽查案卷评查的情况,基本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完备,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理,法律文书规范,符合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要求。

尽管今年行政执法案卷符合质量评查标准、立卷标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行政处罚案卷卷内材料纸张大小规格不一;执法人员在表述上还不很全面、具体,有时记载较为简单等。

我局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虽取得了一点成效,但离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还差之距离,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今后依法行政管理和依法行政的工作中,我局根据省建设厅,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进一步结合局中心工作和内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认识,促进依法行政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文档为doc格式。

案件评查总结报告

7月,最高法院召开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指明了大力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奋斗目标,明确指出:“法官必须具有特殊而鲜明的职业素质和专业特征”。在新形势下,如何对法官的职业素质特别是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评,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无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建立法官业务素质考评及案件质量评查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长期以来,法院对法官的管理一直参照国家公务员沿用行政化模式,一般只是每年年底进行一次例行考核,按照“德、能、勤、绩”的标准评定为“优秀、称职、不称职”等三个等次。但是,由于我们的考核内容往往偏重于定性分析,考核标准趋向概念化、抽象化,对法官的评价往往较为笼统,给人的感觉较为模糊,不能体现法官的真正水平和相互间的素质差异。

由于缺乏一整套系统化、科学化的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平时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法官素质考评体系,在具体操作上,往往是你好我好大家称职,在评先评优时或投票选举,或领导拍板,有的部门甚至搞平衡照顾、轮流“坐庄”,导致考核部门对每个法官的真实水平了解不多、不准,评选出来的优秀因而也缺乏很强的说服力。在现行的`法官考核机制下,法官个体的工作好坏难以体现,能力高低无从区分,一方面使勤于钻研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法官难于脱颖而出,成为真正的业务带头人,久而久之可能会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上进心;另一方面,个别业务能力不强、责任心较差的人由于缺乏应有的鞭策机制,继续抱着混一天算一天的思想,不思进取,应付工作,拖了法官队伍建设的后腿。因此,突破公务员考核的传统模式,建立健全具有法官职业特点的考核体系,是法院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和大势所趋,也是法院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考核是管理体制中的监督和验证系统,没有完善有效的考核,就不可能有科学的管理。特别是在法院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合议庭功能的强化、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的选任、法官助理制度的施行以及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求对法官的管理必须建立起一套能够反映其业绩和综合能力的考核体系,实现“优胜劣汰”,保证法官队伍的高素质。法官考核重在经常,只有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建立起完善的考核机制,干部部门才能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准确地掌握法官的基本情况,为法官的管理和任用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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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自查工作总结报告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的通知》(豫财会[xxxx]23号)的精神和鹤壁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学校高度重视,全面部署,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开展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专项检查活动,通过检查全面提高了学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促进了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现就学校开展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推进检查工作。

自文件下发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规定,提出了学校对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和监督检查,着力推进学校会计基础工作上新水平。为切实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专项检查的领导,学校成立了“新镇中心小学会计工作基础规范化管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为组长,由副校长任副组长,财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由财务人员具体组织实施。为使得工作取得实效,学校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及时了解会计基础工作的自查和整改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同时组织全体会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全体教职工进一步增强了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了解。共同促进学校的会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周密安排,扎实有效地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对照文件要求,我校将自查内容进行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分工和职责。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自查:

1、能依法建账,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会计工作;。

2、原始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等符合会计制度要求;。

5、没有账外设账行为;。

6、能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9、会计人员持有会计证,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符合制度规定的要求;。

从自查情况来看,学校会计基础工作能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等规定设置会计机构、会计岗位,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切实加强内部会计制度建设。但在自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内部会计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2、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的监管力度不够。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纠正,明确相关责任并落实到人。

在整改过程中,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增强内部约束机制,逐步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学校将以此次检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学校会计基础规范管理。

重视提高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应变能力。牢固树立起依法理财的基本理念,全面提升财会队伍素质,建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共同推动我校财政会计事业持续发展。

案件自查工作总结报告

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市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分局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完善执法程序,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办案,在行政执法处罚过程中,坚持两人以上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工作程序,按程序时限办案,确保行政处罚程序合法。20××年1月至20××年7月,我分局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49件,其中20××年36件,20××年13件。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我局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做到持证上岗。

二是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执法办案的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相关负责人签批。

三是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既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较强,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清楚。

四是办理违法建设案件严格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执行,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都经过了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五是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比较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

我局行政处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调查取证、笔录制作、案卷整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局将从强化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理论学习,提高执法能力。二是严格执法程序,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20××年7月30日。

案件自查工作总结报告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专门班子,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标准要求,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进一步提升了财务会计工作规范运作水平,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工作安排全面。

县财政局《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创建活动的通知》下发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局属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会议,就此项工作做了专题安排,要求各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确定专人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同时组织全体领导和会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全体领导和会计人员进一步增强了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了解,并能够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自查整改,切实做好全系统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共同促进全系统的会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财务人员为成员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财务股具体承担此项工作,并监督指导局属各单位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我局下发了切实可行的会计基础规范化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为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奠定了基础。

二、严格标准,工作扎实开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等文件要求,我局及局属各单位认真细致的从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任用、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制度体系、会计电算化实施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

1、各单位都能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组织会计人员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局属各单位都能按规定配备财务人员,核算中心纳管单位设报账联络员一名,核算中心未纳管的单位设会计一名,出纳一名,各单位主要领导为财务负责人。出纳、会计分工清楚,职责明确。财务人员变动移交手续健全。

2、各单位能依法建账,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国家统一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开展会计工作,会计政策运用准确。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按照德阳市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xx年案件评查活动的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评查工作有序推进。

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办案的记录,反映着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执法人员的素质,体现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是办案质量、执法队伍、执法制度、执法水平等多方面存在问题的集中反映。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三项重点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各执法部门也充分认识到案件评查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执法问题、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重大举措,是践行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核心工作;也是提高法制监督力度的有效措施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手段。抓依法行政必须抓案卷评查,抓案卷评查就抓住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公正廉洁执法的。

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20xx年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意见》(德市政法发〔20xx〕2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领导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的成员,由熊兵华同志任副组长。同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评查小组。同时根据政法委今年的要求,对评查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了周密安排。时间安排从2月底开始到6月30日完成本局的自查和复查。评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报告情况;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第三阶段为个案剖析、集中评查;为总结整改。

我们此次的执法案件评查包含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法律援助案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今年评查的重点。在案件类型上,由于去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相对单一,只有律师执业许可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事项。因此我们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只抽查了2件许可案件,而将本年执法案件评查工作重点放在法律援助案件评查上面,分别抽查了2件民事、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卷,力图通过案件评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程序和文书案卷。同时在评查内容上,重点检查去年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评查标准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通过评查发现和查找评查标准和评查制度中的缺陷,以便完善制度和标准。

此次评查我局仍然坚持统一标准,按照去年市局制定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德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五个方面进行评查: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对案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报告。然后由市局评查小组进行集中评查,评查主要通过办案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案件自评情况,评查小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评查标准对案件进行评议,集体讨论形成评查结论,并通过对案件当事人回访,印证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

市局案件评查小组对5件评查案件认真审查的结果为:5件优秀、1件良好。合格率100%,无错案、瑕疵案。

行政许可案件执法主体适当、申请材料齐全、程序合法、归档规范、被许可人满意。存在无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无许可证件送达回证等问题得以改正。存在一些文书上时间打印差错、修改处无手印等小的瑕疵。

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及受理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收集齐备;代理意见被采纳,案件圆满解决;援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无收取当事人财物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案件办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让受援人懂得了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通过非法上访、闹事等手段,法律援助是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去年存在的无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结案报告内容简单、格式文书有待完善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存在的问题:法律援助案卷中个别执法文书不够规范,“询问笔录”没有统一格式和纸张,案卷归档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总结20xx年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我们发现通过执法案件的评查做到了摸清基本情况、总结执法经验、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评查结果显示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明显加强。办案水平得以提升,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质量不断提高。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可以看出随着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绝大多数案卷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凿充分、执法程序合法。无论是办案程序、证据调查、办案技术、文书制作、案卷归档、制度建设以及案卷质量等综合评比有所提高。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你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汉中法【xx】12号)的要求,我院精心组织安排,利用35天时间对xx审(执)结的所有案件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为了认真开展好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不走过场的原则,使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扎实有效的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院长任继忠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达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建荣为副组长及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明、审监庭庭长袁青锋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布署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确保了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有序推进。

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xx2月10日开始至3月17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月10月至2月28日全院各审判业务庭进行案件质量自查,逐案填写案件评查表;第二阶段从3月1日至3月10日由各业务部门进行交叉评查和院评查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抽查;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案件评查范围为xx审、执结的全部案件。对于执行监督案件、调解(和解、协调)结案和撤诉等引发当事人申诉、上访或领导机关督办的案件列入评查范围。

下列七类案件为重点评查的案件:(一)被上级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二)被上级法院提审、指令再审或本院再审的案件;(三)检察机关抗诉后被再审改判的案件;(四)被确认违法或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五)引发重大涉诉信访的案件;(六)超审限、执限的案件;(七)上级法院、人大、党委领导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复查或督办的案件。

2月10日至3月17全院各审判庭对xx审(执)结的全部案件进行了自查,并逐案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对所评查的案件,均按省院评查标准和评查登记表的要求作了如实填写,对评查中发现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以及今后的整改措施都已书面报告案件评查办公室;3月1日至3月10具体由刑庭与行政审判庭,民一庭与民二庭,龙头法庭与文川法庭,五堵法庭与南乐法庭、博望法庭与桔园法庭对各自自查的案件进行了互查。同时院评查领导小组又抽调10人对各审判业务庭,按照判决案件40%和七类案件100%、调撤案件15%的比例随机抽出405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并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定打分,做到认真、严格、扎实,不走过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疏理归纳,补弱补缺,限时做了整改。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xx全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494件,除部分程序性和简单的调撤审结的案件外,应参评案件为20xx件,实际评查1942件,评查比例为94.5%。在评查的这些案件中,优秀案件708件,良好案件1219件,合格案件15件,分别占案件评查数的36.5%、62.7%和0.8%,无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1042件,占案件评查数的53.65%。案件评查总得分183752分,个案得分94.62分。加分案件7件,占案件评查数的0.36%。

执行案件结案346件,应评查230件,实际评查210件,评查比例为91.3%。在评查的执行案件中,优秀案件59件,占28.1%,良好案件151件,占71.9%。加分案件5件。

通过这次案件评查,发现全院的案件质量较xx已有较大提高。

(一)、好的方面:

1、判决案件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均有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的签名;

3、告知当事人诉讼义务、诉讼风险、送达受理、应诉举证通知手续完备、规范;

4、裁判文书均加盖了“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子;

5、注意了证据的提交人、收件人和收件日期的注释;

6、正、副卷都能分装。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立案阶段

(3)立案时提交的部分证据复印件未注明提交人或与原件核对的情况;

(4)部分起诉状打印件无当事人签名或按印确认。

2、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

(3)个别案件领取款物时领取人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个别缺席审理的案件未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

(6)部分案件委托代理人授权不明,仅注明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内容,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

(7)个别借款案件对原始借条未收回入卷;

(8)个别判决离婚的婚姻案件结婚证未收回入卷,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婚姻案件结婚证退回当事人前未复印留卷。

3、裁判文书问题:

(3)个别裁判文书未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或盖章位置不规范等。

4、案卷装订方面的问题:

(1)案卷装订顺序未按本院案卷装订规定执行,装订顺序散乱;

(3)部分案卷未填写卷底、卷侧内容。

5、其他问题。

(1)自查表填写不规范,引用条款不准确,个别案件扣分分值不对。

(2)案件复查中发现个别人员对能纠正的瑕疵纠正不彻底。

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出现的问题,我院将全面疏理汇总、分析总结,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迅速掀起学习型法院及法官的活动热潮,充分利用有效时间组织法官学习培训,夯实法律及业务知识等理论基础,培养法官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的精神,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和审判工作水平,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公正司法。3月16日到3月18日,我院已召开了为期三天的审判执行质量、效率培训和纪律作风整顿会。

2、尽快制定出本院《审判绩效档案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本院制定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对案件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严格案件质量奖惩制度,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质量的提高。

3、充分发挥审管办对案件的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能作用,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审判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坚持按月自查、季度抽查、半统一评查、度大评查的办法形成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院各部门案件质量运行情况,全面提升我院的案件质量水平。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9月5日,蓝山县召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由蓝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新波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永英、县法院院长柏国平、县检察院检察长唐筱勇、县公安局局长黄小兵等县级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各乡镇场分管政法领导,公、检、法、司、森林公安、交警等单位班子成员及股、所、队、室、庭负责人,信访局、消防大队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蓝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永英传达贯彻了省市会议精神,对前段该县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案件评查、执法规范化建设三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总结,进一步分析了三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三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法院院长柏国平、县检察院检察长唐筱勇、县公安局局长黄小兵、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成杰公、县司法局局长张文等作了典型发言。

黄永英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委部署要求,结合蓝山县实际讲了意见,正确分析了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了全县集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明确目标,切实增强做好涉法涉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谁引发、谁负责”和“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把此项工作当成硬任务,下死决心采取硬措施,全力化解。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全力打好积案化解攻坚战。对这次会议交办的'信访积案采取“一起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逐案包案到人。三是进一步源头防范,标本兼治,扎实推进积案化解工作。加强联合接访中心建设,实行执法办案信访风险预警机制,严格执法责任追究,按照执法办案“零差错”、执法过错“零容忍”的要求,坚持从严治警,铁腕追责。

黄永英要求:对蓝山县今后的案件评查工作,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检查;二要认真剖析整改。各部门对前段开展的评查工作要认真组织“回头看”,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依法依规追究到位;三要以评查促积案化解;四要推动评查工作常态化;五要做到“四个结合”,即:案件评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案件评查与纠错追责相结合、案件评查工作与信访维稳工作相结合、案件评查与规范执法相结合。

黄永英强调:要做好执法规范化工作必须做到“五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考评、进一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重大案件的协调督办、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最后,吴新波就会议的贯彻落实强调: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二是工作措施要到位;三是执法质量要到位;四是工作纪律要到位;五是工作检查要到位。

案件自查工作总结报告

根据20xx年10月13日,来安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迎检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广泛宣传,强化管理,以组织开展森林防火责任书期中检查为契机,以实施森林防火工作为突破口,狠抓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进一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消防结合,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加强组织管理,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火灾多发的原因,找准存在的问题,理清整改思路,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强化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森林消防队伍,购置扑火工具,有效保证了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森林防火机构健全。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我县以往森林火灾发生这个实际问题,尽快改变我县森林防火工作的面貌,我局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一是认真贯彻上级精神,多次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分析研究了我县森林发生的原因和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部署森林防火工作。二是为彻底改变我县防火工作的局面,先后制定了《来安县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转发了《安徽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三是为了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度,进一步推进我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我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得到火灾(情)报告,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靠前指挥,扑救队伍不时都有他们的身影。为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并且极大地鼓舞了扑救队伍的'士气,使人民财产的损失减少到了最低程度。

(二)明确工作目标,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

为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地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县政府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和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的要求,与各乡镇主要领导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了森林防火责任目标。在防火紧要关头,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做到信息畅通,调度准确,反馈及时,组织有力。

(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为加强野外用火管理,认真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大了对农事用火的监管力度。在春、冬季森林火险期到来之前,统一组织,开展以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宣传教育为主的宣传活动,大张旗鼓对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在国有林场设置固定宣传墙5个。在主要路口、公路两侧设置宣传牌16面,印发森林防火宣传单份,书写标语660张,为做好清明、春节重要等时段及节日的防范工作,还利用来安县人民政府网站、电视等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大大消除了火灾隐患,控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

我县森林防火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边远山区群众农事活动中烧田埂草习惯还存在,尤其是抛荒农地,林间空地采用烧田草,使得防火工作量大增。二是边远山区交通不便,通讯条件落后,宣传工作还留有死角。三是近年农村大部分青壮年外出打工谋先,留守人员多为年老体弱者,用火随意性很大,造成隐患。也增加了野外用火管理难度。针对以上这些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我们认为要做好我县今后的森林防火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继续完善各种形式的森林防火责任区以及宣传包干责任制,切实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更加深入,努力做到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老幼皆知。二是组织人员,适时深入山场、田间地块,特别要深入偏远山区,教育引导群众改变不良传统陋习,变烧田埂草为劈田埂草,变烧杂草为堆肥,变烧纸钱、燃放鞭炮为压纸钱、撒鲜花,消除火源隐患。三是继续加大森林防火宣传设施的投入,扩大森林防火宣传覆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车、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大造声势,广泛宣传。特别是在森林高火险期、农事用火集中期、重大节假日等时期,在旅游点、风景区等重点地段,加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2、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工作。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强巡山护林,严把火源关。在高火险期,适时发布禁火令,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惩违章用火者。对重点地方严防死守,要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依法严惩,以震慑肇事者,教育一方百姓。

3、继续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做好森林消防队伍的训练工作和野外实战演练,提高扑火能力。

4、加强督查,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适时组织开展检查督促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火灾多发区,深入山场、地块督促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案卷评查工作总结报告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要求,在局属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随机抽查案卷10宗,其中:城市客运管理处5宗,城市燃气管理处3宗,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2宗,进行一案一表,逐项评查。抽查案卷评查的情况,基本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完备,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理,法律文书规范,符合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要求。

尽管今年行政执法案卷符合质量评查标准、立卷标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行政处罚案卷卷内材料纸张大小规格不一;执法人员在表述上还不很全面、具体,有时记载较为简单等。

我局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虽取得了一点成效,但离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还差之距离,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今后依法行政管理和依法行政的工作中,我局根据省建设厅,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进一步结合局中心工作和内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认识,促进依法行政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案件评查总结报告

xx年,我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0件,比上年增长40%。已审结8件,审结率达80。

(二)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立案和执行情况。

(三)调研工作情况。

在调研工作方面,今年庭长带头,全体干警人人参与。很抓了调研工作,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责任到人奖惩分明,大大调动了全庭干警参加调研的积极性。一年来,全庭干警共撰写发表调研文章为调研2篇、信息2.5篇,宣传4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积极投身先进性教育活动。

次。除此之外,还要求干警在八小时之外抓紧时间进行业务学习,撰写调研文章。通过学习使全庭干警在政治业务素质上有个较大的提高。增强了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加大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一年来,我们通过快办案、办好案,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为我县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探索了以行政审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新途径。在办案中,对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护短,不搞“官官相护”。如今年二月份我院受理的`丰家彬诉县公安局行政事实行为一案,该案系县水上公安分局接到江西省鄱阳湖渔政管理局鄱阳渔政分局移送处理的丰家彬违法销售禁用渔网一案,该案本不属公安受案范围,水上分局却越权办案。原告丰家彬起诉后,我们在审理中发现这一情况不护短,明确指出了水上分局的违法之处,水上分局当即改正错误并将违规收缴的当事人的财物返还给当事人,取得当事人的谅解,撤回起诉。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办案的记录,反映着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执法人员的素质,体现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是办案质量、执法队伍、执法制度、执法水平等多方面存在问题的集中反映。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三项重点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各执法部门也充分认识到案件评查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执法问题、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重大举措,是践行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核心工作;也是提高法制监督力度的有效措施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手段。抓依法行政必须抓案卷评查,抓案卷评查就抓住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公正廉洁执法的。

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20xx年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意见》(德市政法发〔20xx〕2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领导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的成员,由熊兵华同志任副组长。同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评查小组。同时根据政法委今年的要求,对评查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了周密安排。时间安排从2月底开始到6月30日完成本局的自查和复查。评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报告情况;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第三阶段为个案剖析、集中评查;为总结整改。

我们此次的执法案件评查包含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法律援助案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今年评查的重点。在案件类型上,由于去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相对单一,只有律师执业许可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事项。因此我们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只抽查了2件许可案件,而将本年执法案件评查工作重点放在法律援助案件评查上面,分别抽查了2件民事、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卷,力图通过案件评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程序和文书案卷。同时在评查内容上,重点检查去年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评查标准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通过评查发现和查找评查标准和评查制度中的缺陷,以便完善制度和标准。

此次评查我局仍然坚持统一标准,按照去年市局制定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德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五个方面进行评查: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对案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报告。然后由市局评查小组进行集中评查,评查主要通过办案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案件自评情况,评查小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评查标准对案件进行评议,集体讨论形成评查结论,并通过对案件当事人回访,印证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

市局案件评查小组对5件评查案件认真审查的结果为:5件优秀、1件良好。合格率100%,无错案、瑕疵案。

行政许可案件执法主体适当、申请材料齐全、程序合法、归档规范、被许可人满意。存在无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无许可证件送达回证等问题得以改正。存在一些文书上时间打印差错、修改处无手印等小的瑕疵。

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及受理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收集齐备;代理意见被采纳,案件圆满解决;援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无收取当事人财物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案件办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让受援人懂得了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通过非法、闹事等手段,法律援助是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去年存在的无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结案报告内容简单、格式文书有待完善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存在的问题:法律援助案卷中个别执法文书不够规范,询问笔录没有统一格式和纸张,案卷归档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市粮食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案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按照《河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粮食系统评查案卷工作的通知》(豫粮办[201x]79号文件)等文件精神和市局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x年8月1日至201x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

201x年8月1日至201x年6月30日期间,我局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理结束的案件共有1件。具体为“**市**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拒报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案”。

二、案件介绍。

条第二项的规定,拟对其作出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处罚。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局于201x年10月22日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没有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放弃申辩的情况下,经我局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对**市**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依法给予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处罚。我局于201x年11月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粮罚决字[201x]第01号),并在当日向当事人送达。并于201x年11月5日将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情况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公函予以了通报。

三、案卷自查自评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粮食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指导规范》和《河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其相关制度,对我局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全面自查。

(一)案件事实认定方面: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当事人发生违规行为(拒报统计月报表及有关情况)后,我局业务经办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多次以电话等方式催促改正,但未得实效。对此,卷中有书证作证。

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

本案当事人的行为正是违反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其处罚则适用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三)案件办理程序方面:本案办理程序合法严谨。从卷宗来看,在掌握了当事人的违规事实后,从立案审批,到制发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到局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结论,到送达《处罚决定书》,到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公函通报处罚结果。整个执法程序合法严谨。在案件调查、文书送达等环节,均由两人以上共同亮证执行,现场执法人员证件均合法有效。

(四)处置适当方面:本案对当事人处置适当。当事人连续4个月拒报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且经多次催报无果,已构成“特别严重违法”;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具体到本案,之所以对当事人作出“取消”而非“暂停”其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处罚,是鉴于其已形成相当大的亏空、根本无力扭转的事实;且经营上有涉嫌诈骗的情况,不能引人同情。如果允许其继续保有经营资格,继续从事粮食收购,可能使事态更加恶化。

(五)卷宗管理方面:案卷管理规范。实行一案一卷,并制有封面,卷内各种文字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排列有序。案卷归档及时,由专人负责归档存档工作。

(六)其他方面:本案从立案到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结案以及报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等各个环节的各种表格和文书齐全,时间、地点、当事人、基本内容、联系方式、签字盖章等要素比较详实,法律文书基本规范。

四、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局行政处罚案卷符合质量评查标准,但由于工作人员专业知识不够、办案经验不足,致使案卷中也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如行政处罚案卷卷内材料纸张大小规格不一;文书中对有关问题表述还不很全面、不够具体、不够准确;有时记载较为简单;调查笔录及现场检查笔录中最后空白处没有注明“以下为空白”;复印件没有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等。

五、下步努力方向。

通过此次案卷评查,找出了我局在行政处罚案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暴露了我们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在今后的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试行)》等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执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特此报告。

**县粮食局。

二0一x年七月二十六日。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严格按照活动的要求,通过部机关的的集中学习和自学,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业务知识等三方面进行了认真剖析,找出了一些问题,明确了整改方向,现将查摆整改报告如下: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思想学习方面:在工作中思想解放程度不够,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因循守旧,大胆探索的方式方法比较少,缺乏敢闯敢冒的精神和勇气。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不够系统、全面。

3、业务知识方面:()对业务技能钻研不够,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在拍摄制作上熟练度有待提高。组织工作都需要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自身文字写作水平不高,需要多看、多学、多写,提高这方面的能力,更好的适应组织工作。

二、整改措施及整改目标。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将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认真反思,加以改进,时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每一件事,提高自己综合素质。具体做到以下三点:

1、坚持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今后我将要自觉的把学习当做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广泛涉猎各方面的知识,全面提升自身素质。结合工作的需要深入学习系统的业务知识和其他知识,增强学习理论的主动性,不断提高运用所学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时刻保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

2、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提升业务技能。今后在工作中,我要不断提高掌握新知识、新技能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打牢基础,热爱本职工作,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特别是了解和掌握拍摄和制作党员电教片;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要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虚心好学,向同志们学习,深入钻研,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思多想,多向周围的同事请教,要力争干好、争当第一,创造一流。要勇于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开展工作,处理问题,把工作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转变思想作风。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作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工作作风和学风,今后我不仅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还要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不断用科学发展观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在工作中转变固有思想观念,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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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通过开展“司法管理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作用,大力加强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更大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对照“司法管理年活动”,我对以前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下面我把自查的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仁作一个汇报: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争先创优”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认真。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2、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过去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做得不错,但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未有很好地为领导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

3、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本庭和院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已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2、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为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易发频发的热点案卷开展评查工作,从中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切实纠正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健全执法制度,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评查范围。

评查以来的案件,包括:

(一)上级交办督办、信访、投诉案件。

(二)执业执法中可能发生违纪违法的案件。累计评查业务案件125件,其中律师案件25件(泗州所、泽之源所分别为10件,张亚所5件)、公证案件25件、法律援助案件25件、社区矫正案件15件、基层法律服务案件15件和基层人民调解案件20件。

三、方法步骤。

本次案件评查活动从9月上旬开始,10月底完成,分梳理排查、自评自查、复查抽查、总结通报四个阶段进行。

(一)梳理排查阶段(9月上旬)。各科室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易发生问题的案件逐一排查、登记汇总,并填写汇总登记表。

(二)自评自查阶段(9月中旬)。各科室通过审阅案件材料、调查走访等方式,掌握案情和当事人诉求,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收集是否齐全、程序应用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实体处理是否恰当、法律文书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并填写案件评查表。

(三)复查抽查阶段(9月下旬-10月上旬)。迎接县局、市局复查、重点案件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落实整改。

(四)总结通报阶段(10月底)。对案件评查活动的组织领导、评查数量、评查结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责任查究和落实整改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综合报告,10月15日前上报市局政策法规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魏兵任组长,班子成员汤红尉、蒋永年、韦可林、唐兴华等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董锴、耿道刚、张家胜、贾春萍、张桂银、陈刚等为成员。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作为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办案质量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的一个重要手段。精心组织评查流程,明确评查要求,创新评查方式,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走过场。

(二)确保质量效果。评查要坚持严格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将案件评查与纠正错误、弥补瑕疵、问责追究结合起来,做到三个到位,即执法问题整改到位、对因办案不公、徇私枉法造成错案的责任查究到位、对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法律解释明确、困难帮扶、、矛盾化解到位。

(三)抓好结果运用。每起案件的评查结果都要记入执法人员执法档案,作为司法行政干警进行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要深入分析,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引以为戒。对办理特别成功的典型案例,要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创先争优的工作热情。对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案件评查活动为契机,积极推动制度建设,完善司法行政部门执法管理体系,促进案件评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边防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2002年7月,最高法院召开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指明了大力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奋斗目标,明确指出:“法官必须具有特殊而鲜明的职业素质和专业特征”。在新形势下,如何对法官的职业素质特别是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评,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无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建立法官业务素质考评及案件质量评查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长期以来,法院对法官的管理一直参照国家公务员沿用行政化模式,一般只是每年年底进行一次例行考核,按照“德、能、勤、绩”的标准评定为“优秀、称职、不称职”等三个等次。但是,由于我们的考核内容往往偏重于定性分析,考核标准趋向概念化、抽象化,对法官的评价往往较为笼统,给人的感觉较为模糊,不能体现法官的真正水平和相互间的素质差异。

由于缺乏一整套系统化、科学化的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平时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法官素质考评体系,在具体操作上,往往是你好我好大家称职,在评先评优时或投票选举,或领导拍板,有的部门甚至搞平衡照顾、轮流“坐庄”,导致考核部门对每个法官的真实水平了解不多、不准,评选出来的优秀因而也缺乏很强的说服力。在现行的`法官考核机制下,法官个体的工作好坏难以体现,能力高低无从区分,一方面使勤于钻研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法官难于脱颖而出,成为真正的业务带头人,久而久之可能会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上进心;另一方面,个别业务能力不强、责任心较差的人由于缺乏应有的鞭策机制,继续抱着混一天算一天的思想,不思进取,应付工作,拖了法官队伍建设的后腿。因此,突破公务员考核的传统模式,建立健全具有法官职业特点的考核体系,是法院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和大势所趋,也是法院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考核是管理体制中的监督和验证系统,没有完善有效的考核,就不可能有科学的管理。特别是在法院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合议庭功能的强化、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的选任、法官助理制度的施行以及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求对法官的管理必须建立起一套能够反映其业绩和综合能力的考核体系,实现“优胜劣汰”,保证法官队伍的高素质。法官考核重在经常,只有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建立起完善的考核机制,干部部门才能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准确地掌握法官的基本情况,为法官的管理和任用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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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俗话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作为一名从事工商工作多年的党员干部,在“三查三评”活动开展之际,应积极投入,抓住契机,深刻反省自己的工作作风、工作效能和廉洁自律,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今后的工作、学习与生活调整好新的奋斗目标。经过认真自查、学习,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使自己的思想得到了一次新的升华。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工作作风方面。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决群众实际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思想上进步、政治上过硬、工作上规范,时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稳定意识,更加自觉地把本职工作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放到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中谋划,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工商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明确思路、强化措施,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核心,切实提高市场监督能力。但在工作上扎实程度还不够,有时还是有些惰性,存在着得过且过的思想,工作上虽有热情,但激情不足,谈不上“一团火”。

(二)、工作效能方面。一是政治理论水平不高。认为工作的职责就是干实事,抓具体工作多,抓理论学习少,工学关系处理不得当。工作重、事情多时,往往把理论学习看成是软任务、虚工作,可学可不学。遇到问题,有时认识模糊,顾虑较多,反映到工作中,缺乏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和勇气,不能大胆开拓进取。二是创新意识不够。安于现状,得过且过,习惯于按部就班,照抄照转,墨守陈规,缺乏锐意创新,开拓进取精神。三是工作效率不高。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改造和提高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三)、廉洁自律方面。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我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时刻遵守《廉政准则》等规定,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学习和教育,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查廉洁自律,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查找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对照,逐一查摆。一是坚持学习制度,加强理论修养。坚持做好经常性的个人自学,学习中注重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不断加强总结,以加强世界观的改造,促进工作的健康发展。二是坚持公正执法,反对工商执法腐败。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廉洁从政,始终践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了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尽管没有发现廉洁从政方面有大的问题,但却起到了净化思想,纯洁心灵,进一步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服务理念观和推动工作的作用。通过自查,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增强了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三是勤政踏实,敬业工作。坚决纠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冷、横、硬、推”等不正之风。

二、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

1、理论学习不够。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认真思考的习惯,缺乏“钻研”的刻苦精神,缺乏“深学苦读”的恒心韧劲。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解还不够深透,没有真正认识到政治理论学习是武装头脑、坚定信念、净化灵魂、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的武器。

2、党性锻炼不足。由于缺乏对政治理论的系统学习,缺乏对历史和优良传统的深入了解,导致大局意识不够到位,协调工作不够灵活,“高效运行、规范服务、廉洁办事”的意识淡薄。

3、思想观念滞后。思想观念滞后,知识积累单一,是阻碍开拓创新意识的绊脚石,因而在行动上只是按程序,按规定,按部就班去做,缺乏灵活机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理念未得到贯彻始终,缺乏工作能动和开拓创新意识。

三、改进措施。

1、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修养。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和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2、改进学习的方式方法。注重向各级领导和身边同志学习,把他们的经验和长处用到自身的工作当中来;注重学习各类新知识,丰富市场监管工作手段,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

3、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转变作风,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机关作风,深入基层群众,了解基层群众的疾苦,多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实事。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主观主义。

4、加强廉政建设。自觉加强廉洁从政的知识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提高业务素质,以适应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要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依法从政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创新性和有效性,把纪检监察工作从事后查处转为事前查找、事中监督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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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将评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开展好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本着实是求是,公平公正,不走过场的原则,使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扎实有效的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院长任继忠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达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建荣为副组长及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明、审监庭庭长袁青锋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布署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确保了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有序推进。

二、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第二阶段从3月1日至3月10日由各业务部门进行交叉评查和院评查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抽查;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案件评查范围为20xx年审、执结的全部案件。对于执行监督案件、调解(和解、协调)结案和撤诉等引发当事人申诉、上访或领导机关督办的案件列入评查范围。

下列七类案件为重点评查的案件:

(一)被上级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

(二)被上级法院提审、指令再审或本院再审的案件;

(三)检察机关抗诉后被再审改判的案件;

(四)被确认违法或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

(五)引发重大涉诉信访的案件;

(六)超审限、执限的案件;

(七)上级法院、人大、党委领导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复查或督办的案件。

3月1日至3月10具体由刑庭与行政审判庭,民一庭与民二庭,龙头法庭与文川法庭,五堵法庭与南乐法庭、博望法庭与桔园法庭对各自自查的案件进行了互查。同时院评查领导小组又抽调10人对各审判业务庭,按照判决案件40%和七类案件100%、调撤案件15%的比例随机抽出405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并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定打分,做到认真、严格、扎实,不走过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疏理归纳,补弱补缺,限时做了整改。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四、案件质量分析汇总。

20xx年全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494件,除部分程序性和简单的调撤审结的案件外,应参评案件为2055件,实际评查1942件,评查比例为94.5%。在评查的这些案件中,优秀案件708件,良好案件1219件,合格案件15件,分别占案件评查数的36.5%、62.7%和0.8%,无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1042件,占案件评查数的53.65%。案件评查总得分183752分,个案得分94.62分。加分案件7件,占案件评查数的0.36%。

执行案件结案346件,应评查230件,实际评查210件,评查比例为91.3%。在评查的执行案件中,优秀案件59件,占28.1%,良好案件151件,占71.9%。加分案件5件。

五、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通过这次案件评查,发现全院的案件质量较20xx年已有较大提高。

一、好的方面:

1、判决案件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均有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的签名;

2、判决离婚的案件都交待了判决生效前不能与他人另行结婚的.注意事项,并收集了结。

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3、告知当事人诉讼义务、诉讼风险、送达受理、应诉举证通知手续完备、规范;

4、裁判文书均加盖了“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子;

5、注意了证据的提交人、收件人和收件日期的注释;

6、正、副卷都能分装。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立案阶段。

(3)立案时提交的部分证据复印件未注明提交人或与原件核对的情况;

(4)部分qi诉状打印件无当事人签名或按印确认。

2、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

(2)笔录不规范。部分宣判笔录上未写合议庭成员姓名,也无合议庭人员或书记员签名;

个别判决案件无审理报告,合议庭笔录简单,庭审笔录无书记员签名;

(3)个别案件领取款物时领取人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个别缺席审理的案件未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

(6)部分案件委托代理人授权不明,仅注明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内容,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

(7)个别借款案件对原始借条未收回入卷;。

(8)个别判决离婚的婚姻案件结婚证未收回入卷,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婚姻案件,结婚证退回当事人前未复印留卷。

3、裁判文书问题:

(3)个别裁判文书未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或盖章位置不规范等。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优秀作文推荐!市委政法委:

按照德阳市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xx年案件评查活动的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评查工作有序推进。现将评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办案的记录,反映着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执法人员的素质,体现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是办案质量、执法队伍、执法制度、执法水平等多方面存在问题的集中反映。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三项重点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各执法部门也充分认识到案件评查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执法问题、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重大举措,是践行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核心工作;也是提高法制监督力度的有效措施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手段。抓依法行政必须抓案卷评查,抓案卷评查就抓住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公正廉洁执法的。

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20xx年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意见》(德市政法发〔20xx〕2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领导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的成员,由熊兵华同志任副组长。同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评查小组。同时根据政法委今年的要求,对评查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了周密安排。时间安排从2月底开始到6月30日完成本局的自查和复查。评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报告情况;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第三阶段为个案剖析、集中评查;为总结整改。

我们此次的执法案件评查包含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法律援助案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今年评查的重点。在案件类型上,由于去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相对单一,只有律师执业许可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事项。因此我们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只抽查了2件许可案件,而将本年执法案件评查工作重点放在法律援助案件评查上面,分别抽查了2件民事、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卷,力图通过案件评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程序和文书案卷。同时在评查内容上,重点检查去年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评查标准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通过评查发现和查找评查标准和评查制度中的缺陷,以便完善制度和标准。

此次评查我局仍然坚持统一标准,按照去年市局制定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德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五个方面进行评查: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对案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报告。然后由市局评查小组进行集中评查,评查主要通过办案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案件自评情况,评查小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评查标准对案件进行评议,集体讨论形成评查结论,并通过对案件当事人回访,印证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

市局案件评查小组对5件评查案件认真审查的结果为:5件优秀、1件良好。合格率100%,无错案、瑕疵案。

行政许可案件执法主体适当、申请材料齐全、程序合法、归档规范、被许可人满意。存在无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无许可证件送达回证等问题得以改正。存在一些文书上时间打印差错、修改处无手印等小的瑕疵。

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及受理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收集齐备;代理意见被采纳,案件圆满解决;援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无收取当事人财物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案件办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让受援人懂得了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通过非法上访、闹事等手段,法律援助是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去年存在的无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结案报告内容简单、格式文书有待完善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存在的问题:法律援助案卷中个别执法文书不够规范,询问笔录没有统一格式和纸张,案卷归档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你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汉中法【xx】12号)的要求,我院精心组织安排,利用35天时间对xx年审(执)结的所有案件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二、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xx年2月10日开始至3月17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月10月至2月28日全院各审判业务庭进行案件质量自查,逐案填写案件评查表;第二阶段从3月1日至3月10日由各业务部门进行交叉评查和院评查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抽查;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案件评查范围为xx年审、执结的全部案件。对于执行监督案件、调解(和解、协调)结案和撤诉等引发当事人申诉、上访或领导机关督办的案件列入评查范围。

下列七类案件为重点评查的案件:(一)被上级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二)被上级法院提审、指令再审或本院再审的案件;(三)检察机关抗诉后被再审改判的案件;(四)被确认违法或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五)引发重大涉诉信访的案件;(六)超审限、执限的案件;(七)上级法院、人大、党委领导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复查或督办的案件。

2月10日至3月17全院各审判庭对xx年审(执)结的全部案件进行了自查,并逐案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对所评查的案件,均按省院评查标准和评查登记表的要求作了如实填写,对评查中发现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以及今后的整改措施都已书面报告案件评查办公室;3月1日至3月10具体由刑庭与行政审判庭,民一庭与民二庭,龙头法庭与文川法庭,五堵法庭与南乐法庭、博望法庭与桔园法庭对各自自查的案件进行了互查。同时院评查领导小组又抽调10人对各审判业务庭,按照判决案件40%和七类案件100%、调撤案件15%的比例随机抽出405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并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定打分,做到认真、严格、扎实,不走过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疏理归纳,补弱补缺,限时做了整改。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四、案件质量分析汇总。

xx年全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494件,除部分程序性和简单的调撤审结的案件外,应参评案件为2055件,实际评查1942件,评查比例为94.5%。在评查的这些案件中,优秀案件708件,良好案件1219件,合格案件15件,分别占案件评查数的.36.5%、62.7%和0.8%,无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1042件,占案件评查数的53.65%。案件评查总得分183752分,个案得分94.62分。加分案件7件,占案件评查数的0.36%。

执行案件结案346件,应评查230件,实际评查210件,评查比例为91.3%。在评查的执行案件中,优秀案件59件,占28.1%,良好案件151件,占71.9%。加分案件5件。

五、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通过这次案件评查,发现全院的案件质量较xx年已有较大提高。

(一)、好的方面:

1、判决案件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均有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的签名;。

3、告知当事人诉讼义务、诉讼风险、送达受理、应诉举证通知手续完备、规范;。

4、裁判文书均加盖了“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子;。

5、注意了证据的提交人、收件人和收件日期的注释;

6、正、副卷都能分装,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立案阶段。

(3)立案时提交的部分证据复印件未注明提交人或与原件核对的情况;。

(4)部分起诉状打印件无当事人签名或按印确认。

2、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

(3)个别案件领取款物时领取人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个别缺席审理的案件未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

(6)部分案件委托代理人授权不明,仅注明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内容,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

(7)个别借款案件对原始借条未收回入卷;。

(8)个别判决离婚的婚姻案件结婚证未收回入卷,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婚姻案件结婚证退回当事人前未复印留卷。

3、裁判文书问题:

(3)个别裁判文书未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或盖章位置不规范等。

4、案卷装订方面的问题:

(1)案卷装订顺序未按本院案卷装订规定执行,装订顺序散乱;。

(3)部分案卷未填写卷底、卷侧内容。

5、其他问题。

(1)自查表填写不规范,引用条款不准确,个别案件扣分分值不对。

(2)案件复查中发现个别人员对能纠正的瑕疵纠正不彻底。

六、整改措施。

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出现的问题,我院将全面疏理汇总、分析总结,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迅速掀起学习型法院及法官的活动热潮,充分利用有效时间组织法官学习培训,夯实法律及业务知识等理论基础,培养法官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的精神,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和审判工作水平,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公正司法。3月16日到3月18日,我院已召开了为期三天的审判执行质量、效率培训和纪律作风整顿会。

2、尽快制定出本院《审判绩效档案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本院制定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对案件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严格案件质量奖惩制度,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质量的提高。

3、充分发挥审管办对案件的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能作用,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审判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坚持按月自查、季度抽查、半年统一评查、年度大评查的办法形成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院各部门案件质量运行情况,全面提升我院的案件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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