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法律法规(精选14篇)

时间:2023-11-20 17:42:53 作者:HT书生 分包合同法律法规(精选14篇)

合同协议具有明确的约束力,一旦违约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以下范文是根据常见的合同协议模板整理而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法律法规单方面变更合同无效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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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楼的所有水电工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维护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相关条例》,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分包项目内容

1.本工程所有水、电的工作内容 。及时提供材料计划。

2. 负责现场所有临时水电安装、维修,排除小型机械故障。

3. 负责各工种的机械及临时用电的安装、拆卸。

4. 按照图纸及变更、规范、强条规定进行操作。

5. 加班必须有电工值班,确保现场不断电. 配合安全员做好各种报验准备。

第二条:施工要求

1. 现场清理,楼层清理。

2. 负责材料按指定位置归堆,保持现场材料堆放整齐。

3. 应节约原材料,杜绝材料浪费。

4.要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每道工序的验收工作,力求一次性通过,如验收通不过,及时返工。否则甲方将追究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责任。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5. 雨具,劳动保护用品自备,不得影响雨季及安全施工。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力创武汉市优良(黄鹤杯)工程,文明样板工地,乙方施工必须达到建筑规范标准,否则按合同价的80%结算。

第四条:劳务费及支付办法

按建筑面积计算 ,承包单价为 元/m2 ,主体封顶后付总造价的80%,余款到竣工结算后一次付清,如果中途退场,按所做的工作量按上述单价的50%结算付给乙方。

工程完工或者春节乙方应该确保工人有序退场。不得以各种方式讨要工钱。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除合同关系,拒付工程款,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且按恶意欠薪罪交由法律机关处理。

第一条:进场人员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有身份证明,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中应有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常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2.乙方进场人员不得少于 人/天,如乙方减少人员须经过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

3.乙方或其指定全权委托人( )必须常驻工地指挥施工,配合甲方把好工程质量关、进度关、安全关。不论任何原因,乙方或其指定全权委托人有事外出都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否则甲方有权按离场时间30元/小时罚款(从乙方的劳务承包费中扣,以下罚款均按此办理)。

4,乙方负责提供:劳务分包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上岗证,特种工作业证,劳务分包备案证。

第二条:工地管理

1.乙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服从建设方、监理方及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如发生打架滋事行为,处以5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2.乙方人员应爱护工地财产,不得有偷盗行为,工人外出必须经甲方人员检查所带物品后方能离开,如发现偷盗行为罚款5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派出所。

3.讲文明,施工现场必须每天按照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清理,如通不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文明施工现场检查,罚款1000元/次。生活区应每天打扫干净,收拾整洁,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乱扔乱倒垃圾,如有违反,情节严重的,罚款200元/次。

4.乙方施工任务由甲方分配,密切配合其他工种,不得对其他工种造成施工障碍,如造成其他工种的施工延误,甲方将根据其他工种的损失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5.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并落实好会议精神。

第三条:施工安全

1. 乙方配备1-2名以上兼职安全员上报甲方并参加培训,严格执行安全规范及安全交底。

2.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自备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消除事故隐患。

3. 严禁设备带病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停止操作并报甲方安全员或项目部处理。如因不听指挥,野蛮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非他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不得与甲方发生纠葛,甲方只作人道主义慰问。

5.注意安全用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随意接电,否则罚款500元/次。

第四条:工程质量

乙方所分包的工程质量须达到优良标准。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如造成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材料费及返工费用并负责返工达到验收标准。如造成工期延误,还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第五条:工程工期

1.本工程乙方分包项目的工期为 个有效工作日,乙方应保证工程工期并力争提前完成。非天气原因及他方因素影响,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天气原因及他方因素影响的工日,双方办理签证,未签证的延期工日无效。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无论何种原因乙方未完成工程量而中途要求退场,作违反合同处理,甲方不予结帐。如乙方人员技术素质差、自备材料跟不上造成分段工期与计划工期相差超过5天,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乙方同意甲方按所完成工程量的60%结帐。乙方不能拒不退场而无理纠缠,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和经济责任。

3.工程开工前,甲乙双方根据建设方的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并办理签字手续,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

4.服从大局,无条件参加甲方组织的突击性工程任务,乙方不得讨价还价。

5.工期紧张时,乙方应自觉安排加班。

第六条:质量保修

1.本分包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与总包方保修合同保修期同步 。

2.保修金为劳务费总额的 5 %,无质量问题,保修期满后30日内全额返还。

第七条:其它事项

1.乙方签订合同时必须交纳 元信誉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额退还。进场时间由甲方通知,在规定时间未进场合同作废,乙方的信誉保证金不退。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建筑行业规范执行。

3.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此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属自愿签订,签字生效。

5.本合同在武昌区签定。

签证: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法律法规单方面变更合同无效

周先生两年前通过社会招聘,进入本市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周先生任销售部经理,还约定“合同中的岗位变更,需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岗位”。一年以后,企业通知周先生变动工作岗位,将他调离销售部到其他部门当领班。周先生认为,在没有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企业即擅自变更岗位,违反了劳动合同的规定。虽经与企业领导多次交涉未果。于是,周先生向劳动仲裁提出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原工作岗位及工资待遇。

企业认为,根据工作需要及周先生的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岗位,故企业有权变动周先生的工作岗位,对周先生所提出的要求不予同意。

劳动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后认为: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变更岗位的原则,企业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在未与周先生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变更周先生的工作岗位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应予以纠正。所以,劳动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企业应当恢复周先生原工作岗位,享受原工资待遇。

谁违背了这一原则,谁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与一般民事合同相比,履约的期限偏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当事人预想不到的变化;,因此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或劳动者个人的情况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但是,由于劳动关系除了具有经济因素外,还具有一定的隶属关系,劳动者在其中处于被管理、被支配的劣势地位,为了防止用人单位随心所欲地支配劳动者,将单位要求变更合同的权利限制在合理范围内,法律又对劳动合同的变更作了严格要求。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满足两项要件才能有效:第一,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第二,采用书面形式变更。

另外,许多用人单位为了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争议,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便与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或岗位,但到实际调整岗位时,劳动者往往觉得这种约定显失公平,认为单位是借生产经营需要之名排挤、刁难员工,甚至进行打击、报复,经常引发争议。对这种情况,现行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是,既然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已经作出了此类约定,应当认可用人单位依合同享有的用工权,但为了防止单位滥用用工权,当双方为此发生争议时,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整劳动者岗位的行为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否则双方仍应按原劳动合同。因此,即使合同中有单位可以单方面掉调整岗位的规定,但是这个调整也要合理,否则也可能是无效的。

法律法规单方面变更合同无效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分包合同

发包人:张家界市路桥总公司慈茶公路a01标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慈茶公路a01标段工程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乙方承建本项目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慈利县蒋家坪境内。

二、承包内容

乙方承建甲方工程项目中 路面底基层、基层 施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全部路段水泥稳定层的施工,(1、搅拌水泥稳定层材料的一切机械设备、管线、等材料设备费费用如、中缝模板、钢丝、铁铅,等人工施工费用,4、水泥稳定层的摊铺、找平 、及道路维护等人工费用。 )

三、工程数量

工程数量详见施工图,中间计量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有关技术部门验收合格产品数量为准。由于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不改变本协议各项条款的执行。

四、工期要求

根据本项目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共 天。

五、工程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本合同项目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且工程一次验收合格 。乙方必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现场人员的质量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对不服从管理、不按设计文件和规范作业、偷工减料、更换不合格材料等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者,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现场人员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返工,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规定要求。

六、承包形式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承包,单价详见附件1《劳务报酬清单》,合同价格一经确定,不再进行调整。《劳务报酬清单》中单价包含了乙方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施工费用,包括本项目承包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及设备运费及保管费、机械使用及进出场费、小型临时设施费、供电、供水、排水、通风、照明、通信、与工程有关的协调费用、各类差价,管理费、利润及税金(除营业税)、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七、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大写: 整(小写rmb: 元)。待本项目末次清算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乙方应得的履约保证金余额。

八、中间计量及价款支付

乙方按规定时间向甲方报送当月工程技术资料及数据,由甲方核实后统一向建设单位报送计量支付报表,在乙方达到计量1万立方米后,甲方可以支付给乙方的工程劳务费用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比例为 85%,余下部分款项在本合同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后7日内支付 15% ,一次性全部结清。

九、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驻工地机构名称:张家界市路桥总公司慈茶公路a01标项目部,甲方驻工地代表:

2、组织供应施工设计图及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下达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协调有关各方工作。负责本项目的控制测量、试验检测,负责制定及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物资、计量支付、财务管理等控制管理办法,指导、督促、检查乙方在劳务承包过程中的执行情况。负责本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收集、归档、整理和上报工作。

3、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作适量调整。当乙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措施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在结清乙方所完成工程款后,甲方有权另行组织劳务队伍进场施工,乙方无条件退场。

4、负责以项目部名义统一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亡保险,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乙方驻工地代表(现场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2、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原因向甲方进行处罚,甲方则按处罚金额的1~1.5倍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

2、出现一次重大质量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并处乙方10000元以上违约金; 出现一次民工上访事件,则对乙方处以5000元违约金;出现一次伤亡人事故,则对乙方处以10000元以上违约金。

3、凡因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或其他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给甲方企业信誉造成影响的,除由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外,每发生一次对乙方处以人民币20000元违约金。

4、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5、当乙方管理人员不到位、劳务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危及本合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等,甲方有权对乙方责任人实施经济处罚,要求相关人员限期离开现场,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对乙方处以10000元以上违约金。

6、乙方以甲方及甲方下属单位名义对外发生任何民事行为,视为乙方违约,则对乙方处以10000元以上违约金。

7、乙方中途退场,视为乙方违约,甲方除没收乙方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外。

8、在计量确定的前提下,甲方拖延支付劳务价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根据乙方施工各项损失予赔偿。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当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事宜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正式验交并办清财产移交手续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完劳务费用后即告终止。本合同正本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慈茶公路a01标项目经理部

签订日期:二〇一七年 月 日

装修合同法律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装修装饰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函复》的答复意见及理由中明确提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经研究后认为: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

2、建设部于xxxx年xx月xx日颁布实施的《建设部关于建筑装修装饰归口管理问题的'复函》中明确了建筑装修装饰属于建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其根据的法律也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

综上,既然装饰装修工程属于建设工程,那么装饰装修合同就应当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就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

附上述复函:

(2004)民一他字第14号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闽高法[2004]143号《关于福州市康辉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州天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绿叶房产代理有限公司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

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此复。

xxxx年xx月xx日

答复意见及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经研究后认为: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

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理由如下:

第一,装修装饰工程本质上属于建设工程,应当适用《合同法》第286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

国务院xxxx年xx月xx日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条、xxxx年xx月xx日公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建筑业按从事工程建设的不同专业划分为“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和“装饰、装修业”三大类。

因此,将装修装饰工程纳入建设工程的范围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规范。

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第二条、施工内容及承包方式。

一、施工内容:

二、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承包方式。

第三条、合同工期。

一、施工工期:自甲方提供工作面后日内完成。实际施工竣工日期因甲方调整、气候、环境等外界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施工时,施工日期可以顺延。对于延误或推迟进场的,甲方有权按延误或推迟的时间占总工期时间的比例来付工程款。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停付工程进度款。

二、乙方必须在合同期内竣工,甲乙双方应紧密配合,乙方应科学、规范组织施工,除特殊情况外(特殊情况应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工期不得延误,延误按3000元/天给予经济处罚,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三、因分包工程延期竣工导致总包工程延期竣工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每天5000元。

第四条、质量标准。

一、工程质量标准:

1、合格。

a、砖砌体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xx)的规定;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的规定。

b、表观质量要求任何混凝土构件不得出现空鼓、跑模(表面凸起)、蜂窝麻面、严重露筋现象;墙体要求横平竖直、错缝搭接,垂直度不得超过规范要求,发现一处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在工程款下次付款中直接扣除。

二、技术要求:

1、应严格按图纸设计内容组织施工和管理。

2、保证该项目工程的整地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及图纸上的规定,做到文明施工,达到设计要求及合格标准,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严格按照甲方技术员技术交底施工,分包单位接到技术交底后,相关技术人员须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每一分项工程特别是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5、成品保护:施工完成后,乙方应负责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成品保护,保护时间至产品交接完成后。如果在成品保护期间成品或半成品有损坏,分包商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在收到甲方的索赔通知及索赔证据资料后5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支付赔偿款,或约定在当期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造价及结算:

1、此项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整。

2、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合同,合格质量价格不再调整,其中包括全部合格工程材料、施工费、水电费、竣工清理费等所有费用。

二、付款方式:

乙方每月凭甲方确认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申请工程进度款;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及时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按照初审金额的%向乙方拨款;工程总体验收合格后的二个月内工程进度款累计付款总额至不超过合同总价的%(上述比例不得高于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总包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建设方/业主/总包支付给甲方的工程款付款比例以及建设方/业主/总包实际支付给甲方的乙方施工部分的工程款),预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保修期为年。保修期满后依据相关程序一次性结清,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根据专业的性质分别约定质量保修期并扣留部分质量保修金,保修期内分包商应履行保修义务,如果不履行,总包有权代为履行,同时加倍扣除保修款。保修期满扣除保修费用后将剩余保修金无息退还分包商。

三、付款形式。

现金、支票及承兑。

四、乙方提供合法发票是付款前提,如果乙方提供之发票是假票。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对施工质量、施工程序、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全面负责总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制止违规指挥、违章作业。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接到合同书后应迅速组织施工人员、材料供应、机械设备进场,保证按时开工。

2、遵循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噪声、环境保护等地相关规定。

3、乙方应于甲方相互配合,不得推卸责任,影响质量,延误工期。

4、具体施工工具、材料及食宿由乙方自行负责。

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

6、乙方要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定,乙方要全面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同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7、保险费由乙方按造价分担的比例约定形式缴纳。

第七条、违约责任:

2、乙方或书面授权的代理人未经甲方同意,私自离开工地7d或虽经甲方同意,但超过约定期限7d,致使工地处于停滞状态达7d以上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工程要求分包单位必须有级资质,拒绝低于此资质的分包商参加承包活动。在签订合同时请分包商完整地提供证明资料,内容包括主体资格、注册资本、股东情况、合同履约能力(如施工业绩)、近期同时施工的项目情况、垫资能力、企业信用等。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上交总价款的10%合同履约金。

2、工程不允许转包或者层层分包,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转包或者层层分包的,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除比照本协议质量、工期相应处罚条款承担全部责任外,应当承担工程总标价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由于解除合同迫使甲方重新招标引起的工程施工信誉受损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名誉赔偿责任。但本协议约定甲方分包的除外。

3、设立农民工工资专项银行账户,按实名制造册定期发放农民工工资。

4、双方约定结算工程款时,扣除工程款作为进度考核奖。

5、所有的变更及签证必须按照项目部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否则不予认可。

6、分包单位根据验收合格资料上报已完成工程量,同时对已完成工程量实行各验收计量部门会签,经营部根据合同规定及有关部门提供的物质、设备的费用资料对其结算。

7、甲方与乙方的一切业务往来,必须由承包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认可,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一切要求。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建设方有任何的业务往来,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第九条、人员任命。

甲方任命同志作为本工程的负责人,赋予权限:乙方任命同志作为本工程的负责人,赋予权限:

第十条、争议与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出现争议时,通过下述办法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过甲方单位审核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承包人: (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三、劳务报酬

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金额约为 ;

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进行调整;四、工程结算 工程开工后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暂付分项工程的 ;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核算单及时支付乙方剩余劳务报酬。中途退场不结算尾款,并承揽因中途退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质量标准

2、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模板支撑须牢固,无跑、漏、胀等现象出现;

(2)合理使用周转材料,杜绝浪费;

(3)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

(4)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

(5)拆下的模板应及时清洁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六、施工验收及工程量的确认

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七、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

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2)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2、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

4、及时交付应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保证施工需要;

5、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乙方责任和义务。

4、在向甲方提报所需材料时,须按施工图纸及甲方要求计量;

7、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安全帽且严禁饮酒、打架,如违者出现任何事故,当事人自行负责;

八、施工变更

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九、违约责任: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并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处理合同期间的各类 问题,尽量避免争议或纠纷。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自己无法解决的,可向当地所属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有效期及份数

2、 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1、工程材料:所有施工材料由乙方提供(包括不锈钢栏杆扶手制作与安装过程中所需的所有材料)。2、施工机械、器具、工具:甲方提供施工电梯并配备司机,除此之外,施工中使用的其他所有机械、器具、工具均由乙方提供(电焊机、氮弧焊机、焊条、焊丝、抛光机、抛光片、抛光蜡、电锤、切割机、角磨机、手提电钻、刨子、中小木锯、锤子、斧头、钢锉、螺丝刀、方尺等)。3、施工用水、用电: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1、开工日期:年日2、竣工日期:年日第五条承包合同价款及工程量计算方法

1

2、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叁仟叁佰壹拾元整。

政策性调整风险,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单价。

(2)合同外零星用工,不分技工普工均按元/工日计算。

3、工程量的计算:以实际完成的栏杆扶手工程量计算。

第六条技术质量要求、质量管理。

达到“合格”标准。

翘曲及损坏。

4、材质要求:室外栏杆扶手全部采用304材质不锈钢管;室内栏杆扶手全部采用201材质不锈钢管。

5、壁厚要求:管径大于等于38mm,壁厚不得小于1.0mm;管径小于38mm,壁厚不得小于0.8mm。

否则,由此引起的漏项或施工中返工损失、工期损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场成品或半成品不合格,承包人除返工外,每次招标人可以处以不低于1万元的罚款,此费用招标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且无需经分包人确认。

与管子交叉或丁字型连接,焊点不得少于4点;管子与圆球相接,沿管子一周焊点不得少于10点。焊接部位必须打磨并抛光。

进行隐蔽验收。护栏安装完毕,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护栏工程检查验收。根据护栏安装质量要求、评定标准,结合隐蔽验收记录,对护栏质量等级进行评定。所有验收必须是监理、总包方全部验收认定合格后方能确认质量合格。

必须无条件重新返工,期间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11、乙方必须实行样板先行的制度,在施工前做样板间,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全面施工。

第七条安全文明施工及配合协调管理。

全的全部责任。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其材料堆放场、施工操作现场必须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乙方需为其员工购买保险。

4、甲方不为乙方提供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

5、施工中,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因乙方原因发生的火灾由乙方全部负责。

6、施工中产生的废料、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并运至指定的堆放位置。

第八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责任及义务:

工中造成的扰民、噪声、环保问题;

(2)向乙方下达施工计划;

作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4)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作为施工依据;

(5)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6)不得有意损坏乙方材料;

(7)甲方不提供乙方现场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不允许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留宿。

2、乙方责任及义务: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3)专业人员及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做好自身安全工作;

(6)做好质量自检工作,树立质量、安全工作第一的思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

(7)如遇合同承包范围外的零星工程及零星用工,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

(10)乙方应派驻工地负责人(全权代表),联系方式,该负责人不。

得随意离开工地,若有事1天以上(含一天)请假,须得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准允离开,否则视为违约按20xx元/天处罚。

第九条工程质量验收。

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所承包分项工程应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2、分项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部位,乙方自行返工处理,至达到合格为止,其人工费自负,损失材料照价赔偿,并接受项目部的处罚。

3、如乙方无法保证本工程的技术、质量、工期进度,未按程序进行施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出质量隐患及各种合理建议。

第十条结算和付款方式:

1、按月计量,每月1日到5日为上月所完成合格工程量的计量工作日,计量审核完毕30日内支付该批工程款的70%,依次类推。分包项目全部完成、乙方人员撤出、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95%。剩余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保修期为一年),无质量问题,在一月内把剩余款项全部付清。

2、乙方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时,必须每月报工人工资发放表,由甲方财务统一发放民工工资,发放完民工工资后剩余款项转入乙方指定账户。(过程施工的变更签证及零星用工不计入月计量款中,完工后并入完工总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转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双倍赔偿。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总费用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影响其它工种施工每影响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总费用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逐日累加。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停工、怠工,如发生此现象甲方有权拒付后期工程款。

第十二条其他。

1、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将相应人员配置、施工保障措施等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查,并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场。

2、因停水停电或其他原因导致工地短期停工造成的窝工乙方自行调节,不计取任何费用。

价款从乙方主体劳务扣除。

4、乙方因拖欠工人工资引起的闹事、停工影响到工程进度、项目部信誉时,甲方有权直接支付工人工资,并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5、项目部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管理办法和细则是该合同的组成部分。

6、施工过程中,甲方、监理、及业主认为乙方队伍从质量、进度、农民工管理等各个方面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更换劳务队伍,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从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起,一周内必须从工地撤出,结算按完成成品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结算,不合格产品要扣除质量问题处理费用。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向“xxxxxx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第十五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分包合同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方通过照(议)标选定乙方为工程的劳务队,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和内容:。

4

5、工程质量等级:。

6、承包价格:按计算工程量,施工所用工具由乙方负责提供(如切割机、拖灰板、墨斗、木揉板、平杆、靠尺等)。

7、付款方式:工人进场一周内付生活费每人每天10元,每十天一付,完成所承包工程量的1/3付至乙方应得劳务费总额的20%,完成所承包工程量的2/3付至乙方应得劳务费总额的50%,完成所承包的全部工程付至乙方应得劳务费总额的80%,工程经质检部门验收达到质量标准后,付至乙方应得劳务费总额的95%,余款在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8、现场签证必须有项目经理、项目工长、项目预算员三人共同签字为准,并在10日内给予签证。

9、甲方责任:(1)对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安全教育;。

(2)保证材料供应;(3)协调好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12、施工过程中乙方应确保安全文明,乙方负责清理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保障人员安全,若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一切损失。

13、施工过程中乙方严禁使用童工和年老体弱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500元。

14、乙方应按规定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上缴各项费用(如暂住证、治安费等),若乙方违反有关管理条例,乙方承担由此的造成的罚款,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5、乙方必须认真审查其使用人员身份,严禁使用有劣迹的不法人员和负案在逃人员,教育职工遵纪守法,遵守当地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所属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甲方项目部。由乙方直接与所管辖的派出所处理一切业务关系。

1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及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17、乙方必须按地方政府部门规定与每一位进场工人签定劳务合同。

18、乙方应于每月20日向甲方提交施工作业进度计划表,材料、设备需要量计划、月完成工程实物量报表。

19、环境保护:在施工中注意环境保护,注意施工噪音对环境的影响。施工中不得乱打乱敲,使施工现场发出不应有的噪音,施工垃圾不得随意乱扔乱放,应集中到一起,堆放到甲方指定地点,应注意施工中的扬尘,施工中清扫要洒水再清扫,若有此类现象发生,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每性300元的罚款,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环卫部门对项目的罚款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0、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能按工期要求完成,每拖延一天按所承包分项工程总价的1‰罚款,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乙方若不能达到本工程的质量要求,甲方按乙方所承包分项工程总价的5%对乙方进行罚款,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1、工程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保修期自工程全部正式办理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2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增签补充协议,但必须经过甲方项目部的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可能引起本合同主要条款变更的签证或会议纪要等文件,也必须经过甲方项目部的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

2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交付建设单位后,办理完竣工结算、付清余款后。

2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与正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法律法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

问:我是某公司的部门经理,我与公司签订的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我已向公司人事部提出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书面报告。前几天,我去人事部办理调离手续遭到拒绝。理由是,根据《员工守则》规定,凡到公司工作的人员至少应服务5年,所以我必须与公司再续签两年合同,否则就要交元违约金才能调离。

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答:公司的做法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双方是否续订合同,应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求。所以,公司强迫你续订两年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公司认为,根据《员工守则》的规定,“凡到公司工作的人员至少应服务5年”,因而你必须与其续签两年合同,这一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员工守则》只是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即使该守则在你们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就已颁布实施,但鉴于该守则只是一个一般性的约定,针对的对象是全体员工,而劳动合同只针对特定的当事人。当初你和公司签订的是三年期劳动合同,不管是公司疏忽也好,爱才也罢,总之你们是以特别约定的方式排除了《员工守则》的有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两者对服务期限的规定发生冲突时,按照“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应执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

因此,用人单位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劳动者的做法将难以立足,同样,劳动者想“从一而终”,强迫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不少用人单位为了防止人才流失,在内部规章制度中规定了职工服务期限,不到服务期限要跳槽或合同期满希望离职的人员必须赔偿。其实这种规定的法律依据并不充分。这是因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是双方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因此必须严格按合同处理双方的劳动关系,而不能靠单方的规章制度。职工在合同履行到期、但未满公司规定的服务期限时,如果职工提出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要求完全合理合法。按《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延长劳动合同期限,延续劳动合同的效力。而续订劳动合同是指原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无异议,经过平等、自愿的协商,延长合同期限的法律行为,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意愿,或附带不合理的条件迫使对方续签合同。

与上述情况类似的还有劳动合同与培训协议期限上不一致。对这类问题的处理目前也有较大分歧。比如劳动合同的期限是2年,在一年后,职工接受了公司出资的培训,而且双方签订了培训协议,培训协议规定必须再服务3年,违反要赔偿,但是并没有更改劳动合同。根据原来的规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应当可以终止劳动关系,而且根据有关规定,合同到期是不用赔偿培训费用的。但是在实践也有处理部门认为培训协议是有效的。在《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实施后,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替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按照《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对服务期的履行方式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应当以上述规定来处理。

分包合同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质量要求:

六、工程造价: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其中:

十、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十三、双方协议工价如下:

分部分项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人工基价

(元) 经考核验收后达到标准在基价上加或达不到标准在基价上扣除 备 注

质量 工期 文明施工

十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治安、保卫、防火等协议书。

十五、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方面的事项,可另行约定。

甲方

乙方

分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的有关要求和乙方的承诺,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并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形式

甲方将承接的民发世界城二期4-1#楼及商铺工程的 砼浇捣单项劳务发包给乙方。由乙方组织劳动力 (包括自负、自供工护具、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材料费、小型电动工具、部分机具等),在甲方规定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劳务任务。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民发世界城二期4-1#楼及商铺

2、建筑面积:

3、工程结构: 框剪结构29层

三、承包范围

本工程所有基础、基础梁、地下室主体结构及上部主体结构混凝土浇筑、捣固及表面找平成型等的全部工作内容。(不含地下车库分区部分)

四、质量要求

本工程基础、主体及围护结构的混凝土施工质量按国家的相关《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及相关规范、标准执行;且必须达到验收评定的合格标准。并保证振捣密实和不开裂,不得出现蜂窝、麻面、苟洞等缺陷。表面标高、平整度及密实度必须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特别是阳台、卫生间、厨房地面、楼梯踏步及空调板等),如未达到要求,所造成的人工剔打、打磨、砼缺陷的修补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工人操作不当造成的材料浪费及后续的清理费用均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五、工期

工期要求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时间完成;为确保工期,乙方要合理安排组织施工,并做好工人思想工作,安排好换休,同时安排好工人节日期间的生活。

六、安全

无重伤、死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7‰以内。施工中,操作人员严格使用“安全三宝”,不准任何人在高处抛弃物品,违者罚款500—1000元/次。在施工过程中,安全要求按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执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处罚。

七、文明施工

按1.5倍在乙方劳务款中扣除。如因现场不文明施工而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罚款,乙方除承担相应费用外并自愿接受甲方双倍的罚款,其所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八、综合治理

按公司内部治安管理条例执行,凡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后果由乙 方或当事人自行负责,对打架、斗殴者罚款200元,并立即退出现场。 若发生偷盗行为(按实际的加倍赔偿),情节严重的移交当地派出所 处理或按甲方“内部治安管理条例”处罚。

在施工过程中,班组非生产原因(如打架斗殴,不按承包合同执 行闹情绪等),造成停窝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按实际计算赔偿甲方,并要求该班组立即退场。

九、承包单价及包干范围

混凝土工程的浇灌架搭设、跳板铺设、泵管的拆除、清洗、清堵泵管、堵管混凝土的二次转运及处理,混凝土振捣密实,混凝土表面的找平和收光,落地或漏浆混凝土的收捡及二次利用,,按每立方米 8 元(基础部分)、 16元(汽车泵送部分)、18元(地泵及屋面塔吊浇灌部分)人工费包干。其中包括:

1、浇混凝土前的提前润模费;

2、层高的加高(层高3.60米以上)增加费;

4、模板内的杂物清理及清扫费;

5、混凝土的振捣密实及表面找平、收光费;

6、现场零星混凝土的收捡、运输及处理费;

7、简易浇灌脚手架的搭设、钢管架料的扣件拆除和清洗维修费;

8、文明施工费;

9、现场二次转运材料用工费;

10、工具、个人防护用品费;

11、铁铲、灰桶、扫把、抹灰工具等易耗品费;

12、安全施工费;

13、管理及不可预见用工费。

14、现场除现有垂直运输设备以外的水平或垂直运输及二次转运材料用工费。

十、包干工作内容及要求

1、该工程按标准化文明工地管理,达到标准化文明工地要求,文明施工及创标化工地包括在包干单价内。

2、按混凝土立方米体积包干,不扣除钢筋所占体积,但堵管混凝土的处理也不增加费用,具体方量以混凝土送货单为准。浇筑混凝土的浇灌架钢管、跳板搭设及拆除和运输直至指定地点堆放,混凝土振捣及表面找平、收光和混凝土表面遮盖养护等、工护具(软、硬靠尺、灰桶、灰盆、灰盘、砂板、广线、铲子等)、低值易耗品(元钉、安全帽、扫把)。不可预见用工费(如停水、停电、机械故障、材料短时供应不上和资金暂不到位或雨季施工等临时造成停、窝工费用及人工费五佰元以下的设计变更等均由乙方自行调整劳动力)。

3、浇捣范围内所需的临时跑道,放料、安放溜槽、清补模板缝

及模内杂物的清理、润模、安放垫块、预埋件的安装及保护,收捡落地砼、墙、柱脚模板座浆、砼传递、捣实、抹平、覆盖及养护。按设计规范规定处理好施工缝,配合试验员做试块。砼浇筑完毕后负责场地清洁。

4、在施工过程中,不分工程量(面积)大、小,不分操作中的难易程度,不分材料、不讲任何条件,总之,凡属于本工程施工的工作内容及施工围墙内的工作项目均执行以上包干价。

十一、甲方责任

1、严格审查乙方的施工能力,审查按合同进场人员的思想和技 术素质,对乙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分类建档。

2、积极为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严格审核乙方计划数量后按计划、品种及日期及时配备供应材料和大型机械。

3、负责及时提供设计资料,施工图纸并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安 全、质量及文明施工的交底和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的交底。熟悉图纸和规范,做好轴线和标高的测量,并将轴线、标高用划线的方式提供在楼面或已浇筑混凝土的柱上。

4、负责乙方进场时的安全、质量教育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 监督,发现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责令返工修整,如乙方不在限期内整改,甲方有权罚款或停止乙方施工,直至中止合同,并对乙方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5、根据现场的情况,为乙方提供住宿,搭设现场需要的食堂及 娱乐设施。

分包合同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由福建省琯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发的御景华庭二期项目工程由甲方中标总包施工,本工程分项消防工程由乙方分包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分包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福州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的图纸:消防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

2、乙方承包范围:

消防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包括材料)。

二、分包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1、分包工程造价:以审定价为准。

承包范围外增加工程项目结算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追加合同造价。

2、承包方式: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三、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

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

2、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四、施工现场代表。

甲、乙双方均指定一人为施工现场代表,负责施工过程中双方一切问题的处理解决。

甲方现场代表:、联系电话:乙方现场代表:、联系电话: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安排交叉进度计划,协调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甲方利用现场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施工电梯等)及脚手架为乙方提供方便。甲方并承担该项所发生的人工费及电费等一切费用。

3、凡土建图纸已明确的预留洞,由甲方负责预留,如有遗漏,则由甲方负责处理。

4、为乙方提供生产及生活用水、用电。

5、负责该工程建筑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维护、管理及公共部份施工照明的敷设。

6、因甲方原因造成对乙方的安全伤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安排,及时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竣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影响了施工进度,造成甲方停工、窝工和工期损失,由乙方负责,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后支付给甲方。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以及国家有关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乙方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4、乙方的材料进场应及时报验,资料应跟上工程进度,并接受甲方工程资料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5、临时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6、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乙方需使用甲方的现场材料时,必须征得现场负责人的同意,办理有关合理手续,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定,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有关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法制教育,不得违章作业,接受甲方安全人员的安全检查,甲方安全检查工作人员有权对违规人员按管理规定处罚。

8、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未经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拆除。如因工作需要必须拆除,必须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拆除,并悬挂警示牌,使用完后及时恢复。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五、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甲方按建设单位结算价下浮10%与乙方结算(人工费),在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后支付给甲方。

2、工程款支付方式:由甲方出具委托付款证明,建设单位直接拨付工程款给乙方。

3、工程款支付办法:

1、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并结算后,甲方工程款支付证明开至合同价的90%,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0天内,甲方工程款支付证明开至合同价的95%给乙方,余款5%为质量保修款,保修期满后14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金返还委托付款证明给乙方。

2、因建设单位需要设计变更和增加本合同承包范围外的工程项目造价,由甲方报建设单位审定造价,并追加合同价款。调整后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六、保修:

1、保修内容: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全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2、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

3、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甲方通知乙方二天内未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七、其它条款:

1、如需在甲方的食堂搭伙,应按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缴纳管理费用。

2、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合同的条款,任保一方不得违约,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并赔偿经济损失。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贰年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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