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工作方案(模板13篇)

时间:2023-11-16 12:51:37 作者:JQ文豪 教学督导工作方案(模板13篇)

工作方案的制定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和情况进行细化和调整。以下是一些工作方案的实施经验和总结,希望能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工作督导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委函[20xx]32号)、江苏省《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苏教督委办[20xx]6号)、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室《关于组织开展“五项管理”专项督导的`通知》(宁政教督[20xx]7号)文件要求,结合江宁实际,组织责任督学开展“五项管理”专项督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0xx年6月11日至17日。

全区中小学(含民办)。

(一)成立专项督导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成立专项督导工作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详见《江宁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一览表》(附件1)。

督导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查阅台账、访谈教师等形式,按照《“五项管理”任务单》开展督导工作。

1.做好准备工作。认真学习上级下发的《“五项管理”文件汇编》,领会精神与要求。通知学校对照《“五项管理”任务单》完成自评,准备相关台账资料。

2.责任督学到校听取汇报、校园巡查、访谈师生、查阅台账、电话访谈,充分了解学校落实“五项管理”实际情况,掌握真实信息,完成督查。

3.当场向学校反馈督导结果,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责任督学完成《“五项管理”任务单》的督查内容,于6月24日前务必将挂牌督导学校问题清单(汇总)、专项督导报告(一校一报告)及时上报,邮箱xxx。

督导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推动今年我市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顺利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真抓实干,砥砺奋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贺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省、清远市、连州市重大决定事项;

(四)20xx年省、清远市、连州市十件民生实事;

(五)20xx年连州市各单位工作计划;

(六)20xx年度省、清远市和连州市重点建设项目;

(七)20xx年以来新签约项目;

(八)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工作会议决定事项;

(九)领导批示、指示和其他重大事项落实情况;

(十)省、清远市、连州市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

(十一)市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

实施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况调整补充督查内容,并及时下达相关责任单位。

(一)实行清单管理。对纳入督查内容的工作,市政府督查室按要求分解任务,建立专项台帐,明确督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市分管领导、牵头承办部门或责任单位等,及时下达至相关单位。各单位要以此为参照,进一步细化本单位内部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具体工作措施,做到分工到岗、责任到人,月月有计划,步步有实招。

(二)强化过程监控。任务下达后,市政府督查室紧扣时间节点,深入一线,真督实查,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督办不包办,尽职不越位。督查过程中发展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对于一般性事项,应当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对于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专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或相关分管领导会同办理解决,确保工作落实。各镇(乡)、各部门要加强对所承担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全程督查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积极推动解决问题,需市政府层面协调解决的事项要及时上报。

(三)完善督查方式。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视情况采取以下方式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1.开展专项督查。结合年度督查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全市督查人才储备库的作用,建立若干个工作领导小组式专项协调小组(小组人员组成视工作具体进度临时调配),与专项工作无缝对接,实施整体跟踪、协调、推进和督导。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和工作推进情况,市政府督查室结合督查内容的具体情况,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统筹协调相关单位工作力量,形成合力,专项协调小组积极到遇到问题较多、推进难度较大、进度明显滞后的地区或部门开展协调和督导。督查组既要传导抓落实压力,又要查准摸清落实不力的原因,督促整改到位。

2.下达督查通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责任单位下达督查通知书予以警示提醒,要求认真分析原因,抓紧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4.挂牌督促督办。对进度严重滞后,经多次督办整改成效仍不明显的,进行挂牌督促督办,并视情况在政务媒体公开。

(一)情况通报。市政府督查室不定期以《督查通报》向全市通报督查情况,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重点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和需协调解决事项,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同时,定期在市政府常务会议、经济形势分析会议上作专题通报。对重点工作完成成效好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考评。

(二)督查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责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保质、依规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工作大局的,按《清远市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启动问责。对年终推进工作滞后的任务,提请市领导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实行诫勉谈话,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移送市纪委监委。

(一)完善督查机制。市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把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结合起来,善于发现问题,主动协调,总结经验,推动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促进督查工作出成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镇(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承担的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组织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带头抓督查落实;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牵头推动工作落实,认真分析研判推进情况,及时查找存在问题原因,提出具体对策举措,努力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强协同配合。各牵头承办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主导责任,履行抓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本地区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同时,要会同责任单位、有关镇(乡)开展对口督查、主动自查。责任单位要与牵头承办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抓落实合力。

(四)按时上报进度。

1.重点建设项目。各牵头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重点项目完成情况报市重点办,市重点办收集汇总后于每月底前,通过oa系统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报送格式由市重点办制定。

2.常务会议决定的请款事项。由市财政局于常务会议结束之日起一周内,将拨付情况通过oa系统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报送格式见附件)。

3.其它重点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将通过督办督查系统下发,各牵头承办部门要及时查收并按时报送。

督导工作方案

(四)省、市、县民生实事的完成情况;

(五)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七)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督办事项落实情况。

总体按照“立项—交办—催办—反馈—核查—通报—归档—运用”的流程开展督查督办,着力打通督查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形成工作闭环管理机制。

(一)立项。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督查范围,需要立项督查的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提出立项意见,报县政府办公室审定;重大督查事项,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二)交办。对已立项的督查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建立督查台账,明确督查督办内容、牵头领导、承办单位、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及时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和重大督查问题清单平台下发督查交办单。属于专项督查的事项,由相关业务部门代拟督查方案,报县政府督查室审核印发。属于专题会议和专题调研督查事项,由联络员根据县领导指示要求整理督查内容,经县政府督查室审核后下发。

(三)催办。督查事项交办后,县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踪了解办理情况,灵活采取电话问询、信息提醒等多种形式适时进行催办;必要时,采取现场检查、专项督办等方式,确保督查事项有效落实。对催办过程中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实行联合督查。

(四)反馈。承办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并及时报送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核签的书面报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由主办单位牵头起草和报送办理情况报告,报告要整合各方意见,并说明协办情况;需向上级报告的督办事项,由县领导联络员会同承办单位起草办理情况报告,县政府督查室按程序审签上报;对于短期内可办结的事项,实行即办结即反馈;对于短期内不能办结的事项,实行一月一反馈,于每月5日前反馈办理情况。反馈报告要全面、客观、准确,对事实不清楚、意见不明确的,一律退回重新报送。

(五)核查。县政府督查室及时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反馈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确实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事项,由承办单位在到期前向县政府督查室书面说明原因并研究拟定办理方案、完成时限、推进计划,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后更改办结时限。原则上每一事项只能更改一次办结时限。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办理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由县政府督查室梳理形成书面报告送县政府领导阅示,并于每月10日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县政府领导关注的重点督查事项,根据要求及时跟进督查,督查结果以专报形式报领导阅示。对抓落实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要总结经验、交流推广;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单位,要指出问题,责成报告原因及改进意见。

(七)归档。对督促检查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和信息及时进行记录整理,立卷归档,以备查询。

(八)运用。对督办事项按照一定标准予以考核赋分,每季度通报分数排名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政令不畅、效能低下等情况由县政府办公室报县监委调查,依据省、市、县影响机关效能行为有关处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效能责任。

督查得分取基准分100分,在此基础上实行分项累计加扣分制。评分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和部门年度综合考核。

(一)不按要求配合开展督查工作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督查任务的单位,每次扣5分。

(二)按时办结并按时反馈的每件加2分,提前办结并反馈的在此基础上再加1分;按时办结但未按时反馈的每件扣1分;办理进度滞后的,每通报1次扣1分;未按时完成交办事项且无正当理由的,每件扣3分。一项交办任务涉及多家责任单位的,均实行一样的加分或扣分。年度内同一单位如出现3次没有按时办结且无正当理由的,建议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反馈材料不符合格式要求,或反馈材料事实表述不清、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准确、针对性不强的,每件扣1分;报送内容弄虚作假的,每件扣10分。

(四)交办督办事项受到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每件加2分;交办督办事项受到县政府、县政府督查室通报表扬的,每次加3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受到丽水市政府、督查室或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交办督办事项受到省级以上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0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五)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酌情扣分;发现弄虚作假的,加倍扣分。

(六)临时性机构的加扣分主体为该机构所在县直单位。

教学督导工作方案

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工作要求,坚定不移的落实市教育局和府城学区2016—2017学年度各项工作要求,坚守“以人为本、务实创新、追求卓越、全面发展”办学理念,尊重教育规律以提升学生素质,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本,打造适合我校学生发展的“健康课堂”,全力推行新课标课堂教学模式,努力培养学生研究性学习的精神,注重提高学生的能力,全面落实培优扶差方案,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为把我校打造成孝感教育名校而努力奋斗。

1、加强九年级转头教师、新进教师(含高中转教初中教师)的教学观念、教学模式的转变工作,并在七年级做好“小初”的衔接教育,八年级做好学生分化期的学习管理,九年级做好分班稳定以及学生适应新环境、取得新成绩的工作。

2、继续努力打造“健康课堂”。新课程的核心理念是:“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即“以生为本”,它倡导一切以学生的发展为目标,让学生成为真正学习的主人。健康课堂最突出的一个方面就是生活和学习在其中的每个人,不管是教师、学生,或者任何与课堂有关联的人,都要以诚相待、相互尊重。让每个学生自然而然就会回报以忠诚和勤奋,让我们的学生有着共同的见解:共享的目标,共享的尊重,共享的价值观,让我们的学校在健康的模式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要求教师合理布置作业,严格管控教辅资料的使用,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向课堂教学要质量,让学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避免更多的学生成为“优胜教育”的淘汰者,坚决制止教师办班补课、有偿家教等行为。

4、注重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激励他们勇于创新、勇挑重担、勇创一流,积极为他们创建学习、交流、展示、提升的平台。

5、要加强对九年级工作的合理部署、科学指导,做好新分班级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激励学生热爱班级、努力学习,让他们树立把握今天、决胜中考的壮志雄心,为明年中考打下坚实基础。

6、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按“四率”考核班级的教育教学效果,把学生的流失率控制在1%以内。

7、加强实验教学和电化教学,实验开出率达100%,电教设备的使用率达95%以上,使我校的实验教学和电化教学水平更上一层楼。将各功能室纳入教学月检,将检查结果计入功能室负责人的绩效考核。

8、加强校本培训,加快校本课程的开发进程,培训中做到理论学习与基本功训练有机结合,做到信息技术掌握与课堂教学实践相结合,做到发现问题与教学反思相结合,还要在全体教师中发掘先进事例,组织学习讨论,使培训工作制度化、内容化、科学化。

9、进一步办好大课间活动,使之成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的亮丽风景,进一步加强学生养成教育,加大检查、反馈、改进力度,使这方面的工作有看得见的实效,要继续加强对体、音、美、劳、微等课程的管理力度,在开齐课程保证课时的基础上求质效,给学生实施真正全面的教育。

10、继续办好家长学校,为争创孝感市优秀家长学校创造条件。要求各授课讲师认真备课、讲课,积极和家长沟通交流,共同探讨教育的方式方法,共同教育好孩子,促进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11、全面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创新课堂教学模式,以“课内比教学”为平台,以名师工作室为依托,积极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晒课活动,使教学大比武形成常态,使大比武、大练兵、达标课覆盖教学全过程,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12、在能保证每位教师一台电脑的前提下逐步推行电子备课,积极倡导教师制作教学课件,积极尝试在教师管理平台检查教师的备课、平时测试和质量分析、辅导记录等。

(一)部分工作思路的调整。

1、明确和加强年级主任的工作职责。

年级主任是年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年级教学工作的组织者落实者,和本年级教师的接触最紧密、对本年级情况了解得更深入,本学期教务处强化年级主任的工作职责,明确年级主任的责权范围,便于年级工作的优质高效开展落实。首先在学校年级的人事安排的基础上制定本年级的课程表,涉及跨年级的节次冲突由教务处集中调节。任何教师不得随意调课挪课,如有确需在调课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报年级主任方能作统一更改;其次,年级的监考阅卷工作由年级主任统一部署安排,教务处负责参与教师的人事划分,学生的考场座次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期中期末的教学质量分析会可酌情分年级召开,年级主任负责质量分析、总结工作并提出要求;再次,年级主任参与本年级教师的人事分配和调整,本年级学生异动须由年级主任和教务处共同协商解决。

2、教学月检查办法的调整。

督导工作方案

(一)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10个方面36大项重点工作(详见附件1)。

(二)督查重点:1.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任务和其他量化指标任务及梳理的一批重点跟踪任务共129项;2.市十件民生实事共15项(详见附件3)。总计144项。

实施过程中,市府办公室将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调整完善督查重点,并及时下达督查清单。

(一)建立台账与实地督查相结合。根据工作安排,市府办公室对督查内容建立台帐。各项重点工作均明确责任单位(详见附件1);各项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逐项明确目标任务和市分管领导、协调副秘书长、牵头承办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个别事项列明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详见附件2、3)。各责任单位也要认真建立台帐,推动工作落实。

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和台帐掌握情况,市府办公室适时组织督查组开展实地督查核查,重点是问题较多、推进难度较大、进展明显滞后事项。

(二)“亮灯”管理与约谈整改相结合。市府办公室按照确定的督查重点任务的节点目标跟进督办,对督查重点任务实行“季通报、季亮灯”,对市十件民生实事实行“月专报、季通报、季亮灯”管理(对按时限要求完成事项亮“绿灯”,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事项亮“黄灯”,连续2次亮“黄灯”事项亮“红灯”)。对工作任务进展严重滞后或被亮“黄灯”的责任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府办公室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限期完成任务,并抄送市分管领导。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被亮“红灯”的,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约谈该单位负责人;必要时由市府办公室提请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记录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由市府办公室存档。

(三)情况通报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市府办公室定期以《河源政务督查》形式通报督查重点任务的进展情况,表扬先进典型,批评不落实案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同时,根据市委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市《政府工作报告》督查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与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一)提高站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是经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目标任务,是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重承诺,是建设全省绿色发展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排头兵、幸福和谐美丽河源的重要抓手,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对承办的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内部责任、县(区)任务等。

(二)敢于担当,同心协力推动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承担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负总责,要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抓落实。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牵头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注重掌握实情,及时发现、分析问题。要敢于担当,特别是对涉及征拆、邻避效应等问题的工作要敢于碰硬,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全力推动问题解决,对确实难以解决的“卡壳”问题,要及时报市政府。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配合单位开展履职督查、对口督查、主动自查和落实情况评估。配合单位要与牵头责任单位密切合作、协同推进,形成抓落实合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履行抓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对接本地区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三)扎实推进,依时报送相关材料。

1.附件2、3中各项督查重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2022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见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名确认,于2022年2月17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2.督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市政府督查室;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市政府督查室。

3.确定了建设主体责任单位的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该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2022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于2022年2月11日前报牵头责任单位。同时,对附件2所列督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牵头责任单位;对附件3所列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牵头责任单位。

(四)其他事项。如任务推进后期要调整节点目标,需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要取消年度督查考核,需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

督导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有效推动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市生态环保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洪环委办〔20xx〕1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督查,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严肃查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的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施工扬尘防治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南昌市辖区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各参建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和“四不开工、四不出门”的要求;各在建工地是否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总造价情况,是否编制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并进行备案;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建立在建工地清单和扬尘防治执法检查问题台账,是否依据法律法规对违法工程参建单位进行严管重罚;各地对整改工作“回头看”检查的情况,对扬尘污染反复的失信单位信用管理和运用的情况。

(一)企业自查。

各在建工地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根据此次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扬尘防治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并建立台账,能立即整改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严格确保整改到位。

(二)县区排查。

市安监站、市执法办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在建工地扬尘防治情况的检查巡查,开展辖区内在建工地的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采取重点检查和拉网检查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检查中发现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改;对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并公开通报。市安监站、市执法办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于每月月28日前将当月扬尘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南昌市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调度表》报至市建设局质量安全科。

(三)市级督查。

我局将不定期派出督查组,根据督查内容对各县区扬尘防治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抽查。督查中发现扬尘污染或扬尘防治不到位的,予以限期整改并追责通报;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约谈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站在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活幸福的高度去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做到扬尘防治工作常态化,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压实主体责任。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提供现场施工扬尘防治的资金保障。施工单位应具体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建立明确的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制,减少施工作业过程扬尘污染。监理单位应严格监督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的实施,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日常检查及巡查,对未落实防治施工措施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或暂停令,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对扬尘防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以铁心硬手予以查处。特别是对项目前期场地平整、清表、挖运、打桩等动土作业未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的情况;一律依法责令暂停施工,立即整改,对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罚。

(四)强化结果运用。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监督管理力度,对扬尘管控不力、未严格落实“六个100%”等要求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采取专项督办、行政处罚、媒体曝光、列入不良诚信行为管理等措施进行联合惩戒。通过严管重罚,推动我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督导工作方案

1、坚持3天一督查,做好市中心城区69个新开工和续建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督查、调度、协调服务工作。半月一简报;积极搞好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的宣传工作,抓好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和考评工作。

2、排好工程进度表,组织实施局里负责的赣东大道南延伸段及区间路建设工程、西一路建设工程、凤岗河公园建设工程、新区火车站站前广场工程、公交枢纽站工程、历史名人诗词长廊、赣东大道南延伸段(安石大道至站前路)建设工程、南区水厂扩建改造工程等8个新开工和续建重点项目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3、申报省级文明公园2个、省级园林小区2个、省级园林化单位3个。组织各县(区)开展文明公园、园林小区、园林化单位创建活动。

4、完成各县(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

5、加强对各县(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监管。确保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6、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0%,加快建筑业发展。进一步推行房屋和市政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

7、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力争上半年进行试点项目电子化招投标。

8、公开招标率100%邀请招标率98%进场交易率100%实行施工合同网上备案,加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力度。公示、查询,实现投标业绩无虚假的管理目标。

9、建设工程依法备案率100%。

10、完成省住建厅下达的指标任务。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11、做好小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组建和小城镇建设的融资贷款工作。

12、督促指导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13、业务工作在全省各设区市中走在前列或位置前移。

1、且当年实际进资达1000万元以上。招商引资目标:新引进1个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在金巢经济开发区落户。

2、争项目、争资金”目标:向上争项目、争资金较上年度增长10%以上。

3、确保本单位无群体访、越级访和非正常访现象。信访工作目标: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达标。

5、其他工作目标:按时按要求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督办件或其他工作任务。

督导工作方案

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以创建山东省示范高职院校和人才培养评估工作要求为指导,以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为目标,以加强常规教学管理、强化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核心,以质量建设工程项目为中心,切实做好教学督导工作。为此,特制定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督”促“导”,以“导”为主,“督导”结合的原则,在认真总结过去教学督导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教学督导工作新思路和新方法,不断推进教学督导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推动良好教风和学风建设,促进我院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工作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一)督教。

1、常规督导。

教学督导人员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确保人均每学期听课10节以上,通过听课与评价,加强对课堂教学质量的监督,采取听课后点评、书面反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与被督查教师进行交流与沟通,反馈对教学改革的建议和意见。

2、专项督导。

(1)对系部、各教研室工作进行督导。加强对系部、教研室工作督查力度,检查系部对各教研室工作进行考核情况,包括教研室工作制度、职责、计划总结、教研室工作记录本、课程建设、专业建设等,促进教研室工作上新台阶。

(2)对上学期期末试卷、本学期教案质量和课程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3)对院级、省级精品课程、省级教学团队、特色专业、重点建设专业等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导。

(4)通过检查开课计划与培养方案是否一致,对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督导。

(5)检查系部教学档案建设情况。

(6)进行系部教学工作考核。

(二)督学。

1、深入课堂,调查学生到课、听课、参与教学互动等情况,为加强学生管理、促进学风建设提出建议。

2、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和对教学的需求。

(三)督管。

1、进一步加强常规教学管理工作的督导。

(1)重点督查各教学系部督导组的督导情况,包括督导计划、督导记录、常规教学运行情况等,特别是听课评课制度的落实情况:

a、检查新进的青年教师进校第一年在本院的听课情况。

b、检查系部是否对期末学生评教全过程进行了督导,并参与讨论全院性的评教评学方式。

c、检查系部督导听课、评课情况。

(2)是进行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并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情况。

(3)是规范对教学各个环节的督导,重点检查教师授课及计划执行情况。

(4)是了解系部是否为每位青年教师安排指导教师,是否安排青年教师助教、助研、助管及组织青年教师观摩听课等情况。

2、加强对实践教学的督导。

对各专业实践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顶岗实习等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系校企合作运行情况进行调研检查,促进实践教学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督导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重要精神,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好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师德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不明、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教师函〔20xx〕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中小学和高校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照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江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师字〔20xx〕26号)、《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红包”问题常态化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纪字〔20xx〕17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xx〕60号),全面检查各地中小学校和各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工作主体责任,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治理,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树立新时代教育良好形象。

全省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及学校在职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一)中小学校师德“十条红线”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5.《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6.教师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7.教师侵害学生家长权益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8.教师职业倦怠慵懒散问题及治理情况。

(二)普通高校“红七条”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2.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3.研究生导师滥用权力异化师生关系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三)地方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重点包含:

1.本地师德长效制度建设和督促落实情况;

2.本地师德工作机构建设和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3.本地师德问题受理与查处机制建立情况及师德问题查处情况;

4.本地师德问题监督制度体系建立和加大查处力度情况;

5.对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督导评估、考核考评、通报奖惩情况。

20xx年5月15日—20xx年8月30日。

采取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和随机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全面自查自纠(5月15日—28日)。

1.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本级部门、县(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对照督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自查过程中,各地要强化指导,组织市、县两级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带队深入中小学校及时督促进展,跟进诊断自查效果,指导学校建立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

2.各高校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全面自查,并组织做好所属中小学对照自查工作。要认真抓好本校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作出专门部署、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深入自查师德建设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并立行立改。

(二)随机实地督查(5月29日—6月1日)。

省教育厅师资处将联合厅社政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督导办、驻厅纪检组、治理办等部门组成督查组,结合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开展随机督查。督查中,对师德建设工作严重滞后、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开具整改通知单并进行通报批评,对举措实、成效好的地市和学校典型经验进行宣传表扬。

(三)全面整改提升(6月2日—8月30日)。

各地各校对照自查和督查组在实地督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省教育厅对照各地各校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对整改后仍师德师风严重不正,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市、县(区)教育部门及高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纳入相应考核评比结果。省教育厅将结合实地督查和群众信访情况,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和教师进行重点督办和查处,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全省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立即动员部署,带头抓整改、抓落实,主动推进学校和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指向,发现和解决好本地本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消除师德建设隐患和风险,完善落实制度机制。对已查实处理的违反师德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确保专项督查取得实效。

(三)注重引领,发现典型。各地各校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着力发现一批在师德方面特别是关爱学生方面有杰出表现的身边典型,并在本地本校广泛宣传,亮出师德建设好声音。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分别遴选1个优秀师德典型,撰写师德典型案例,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同自查自纠报告一并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择优向教育部报送。

(四)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各设区市教育部门、大中小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督查治理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不断完善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将师德师风建设各项举措落到细处、落到实处。

各地各校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动员,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有节奏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5月2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的报送。各地各校在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时要对照每一条督查内容进行总结归纳,具体包含师德建设基本情况、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师德建设重要举措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内容要有深度,字数控制在3500字左右。优秀师德案例要突出典型、言语精炼,字数不超过1000字。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等专业学校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各本科高校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督导工作方案

结合国考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督促指导乡村补短板、强弱项、转作风、抓落实、促提升,全力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

2022年7月上旬至8月上旬。

10个乡镇全覆盖;每乡镇抽取2-3个脱贫村和1-2个脱贫人口、监测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每村抽取3-5户,每乡镇实地查看项目不少于1个。

(一)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面。聚焦中办国办《通报》。

指出6个方面问题和点对点反馈我省3个方面8个问题、以及资。

金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具体看4项内容:。

1.责任落实。

在问题整改上,乡镇党委政府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是否到位,整改推进是否有力,整改进度和成效如何;在工作推进上,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是否形成,目标管理、工作推进、政策调整机制是否健全;在学习培训上,就加强干部能力建设乡镇开展培训轮训的进展和效果如何。在驻村帮扶上,驻村帮扶管理是否规范,帮扶工作开展是否有力有效。

2.政策落实。

脱贫人口和防贫监测对象应享受政策是否全面落实。“三保障”问题是否动态清零,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是否全面提升。兜底政策是否全面落实,是否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3.工作落实。

产业发展情况。收益分配评议公示资料是否齐全,有劳动能力的是否存在“一股了之”,对有贷款意愿且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小额信贷是否做到应贷尽贷。村集体经济收入是否达标,村干部对集体收入构成是否清楚。

引领和帮扶带动能力是否提高。引导大学生、退役士兵回乡任职,

外出人员回乡创业效果如何。

资金项目管理情况。衔接资金项目是否按规定公告公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是否到位,是否有资产资本台账,是否有管护办法、管护台账,收益分配是否按规定落实。

4.成效巩固。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是否有所提升,是否存在规模性返贫的风险;衔接政策执行中是否有搞变通、打折扣现象;是否存在负面舆情,处置效果如何。

(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方面。聚焦落实防贫监测“早、宽、简、实”要求,具体看4项内容:。

1.“早”,是否做到早发现早纳入早帮扶,农户申报渠道是否通畅,基层排查是否全面,预警信息核查是否及时,村防贫网格员防止返贫政策是否熟悉,监测对象是否及时纳入。

等,是否存在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现象。

3.“简”,是否简化程序,是否做到15天内完成识别纳入;是否存在民主公开不到位问题。

4.“实”,防贫监测针对性帮扶是否实,是否对有劳动力和无劳动力监测对象采取差别化帮扶政策,帮扶措施是否实用有效。

(三)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方面。聚焦克服疫情影响持续巩固脱贫成果,重点查看贯彻克服疫情的政策举措是否到位。稳岗就业方面,因疫停工、因疫返乡回流、因疫无法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是否采取帮扶措施,并已帮助实现就业。产业帮扶方面,因疫情暂停或间断生产的帮扶产业项目是否已恢复正常生产,因疫情出现的产品滞销是否得到解决。

(四)持续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方面。聚焦“两个高于”目标,重点看5项内容:。

1.抽查20xx收入下降的脱贫户,看是否实施台账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今年收入正增长。

2.抽查收入低于我省监测标准7300元的脱贫户,看是否实施重点帮扶,确保今年收入高于监测标准。

3.抽查收入低于全国脱贫人口平均水平12550元的脱贫户,看实现是否制定增收目标计划,力争尽快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4.抽查收入中“其他转移性收入”占比异常过高的脱贫户,看是否存在“赡养费凑收入”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产业、就业等方面收入。

5.抽查整户无劳动力且收入较低的脱贫户,看如何采取措施,确保无劳动能力脱贫户持续增收。

(一)掌握整体情况。简要了解村级总体工作情况,包括年度工作部署、推进举措、工作成效、存在问题等。

(二)随机抽样调查。每村随机至少抽取3户(含脱贫户、监测户、一般户),对国家反馈的点对点问题实行全覆盖督导。

(三)开展座谈访谈。采取小型座谈会或个别访谈的形式,在村与乡镇、村干部、驻村干部、群众代表等进行座谈访谈,了解工作实情、查找薄弱环节、听取意见建议。

(四)实行明查暗访。在全面调查的同时,派出专门人员进行电话暗访,掌握实际情况,暗访发现问题要在问题清单中注明。

(一)保证督查质量。专项督查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工作层面存在问题,提高督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反馈意见建议。专项督查结束后,逐乡镇列出检查发现问题清单,反馈乡镇进行整改。

(三)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加重基层负担,防止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提高督查实效。

督导工作方案

5.提供技术指导。

20xx年项目督导由省妇幼保健院牵头,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省厅有关人员随机参与。

听取汇报、查阅项目文件及各种资料、现场察看、访谈等。

降消项目督导40个项目县(名单见督导通知)。母子系统保健项目督导3个项目县(夏县、壶关、浑源)。每县随机抽取1个乡(能开展产科乡优先),每乡随机抽取1个村。

1.有针对性地了解20xx年项目实施情况,并按工作手册中的调查表内容调查访问,认真填写督导表。

2.省妇幼保健院要在全部督导结束后两周内将各小组督导资料、督导小结收集汇总,与项目督导总结一并上报省厅妇社处。

督导工作方案

经过一段时间的奋斗拼搏,工作也即将进入尾期。工作总结是为前一轮的工作做一个总的思想报道,分析公司的一些工作计划和内容,以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工作总结虽然意味着一个工作计划在实施后的落幕,也是为迎接下一轮的工作计划做前提准备。怎么样书写一份好的工作计划,让上司满意,让同事佩服,更多的尽在(工作总结)。

在去年完成第一轮“对县督导”的基础上,今年开始我市实行县区每年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市级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查的办法,中国大学网范文之工作总结:学校督导工作总结。先后组织开展对秀屿区、荔城区、涵江区20xx年度教育工作进行市级复查。同时配合省督导室对秀屿区、荔城区进行省级督导评估,经评定,秀屿区为二类县区合格等级,荔城区荣获二类县区优秀等级。在督导中坚持规范程序,严格标准。

在各县区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织督导人员严格按照省督导评估标准认真核查,在帮助县区政府总结经验的同时,重在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结合“对县督导”配合市委组织部组织开展对县区党政主要领导抓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考核。有关督导评估的情况,均以市政府的名义正式行文通报,同时抄送市人大、政协、市委组织部,作为对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有关项目立项、专项拨款、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对于经“对县督导”评定为优秀等级的涵江区和荔城区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召开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座谈会,指导各县区制定并落实对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目前全各县区均已建立对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并组织开展了相关的督导评估工作,为促进乡镇政府更加有效地履行教育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促进了“对县督导”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xxxx”工作稳步推进认真做好仙游县“xxxx”工作的指导。由于仙游县经济基础差,属于欠发达地区,要在年内实现“xxxx”问题多、难度大。市督导室多次深入仙游县各有关部门、乡镇、学校进行督查指导,针对存在的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普及水平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多次督促并协调仙游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尽快按要求予以落实。该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xxxx”工作,按照“用铁的决心创达标、用铁的措施抓整改、用铁的纪律作保证”的要求,加大整改力度。经过指导及跟踪督导,仙游县政府能够按照要求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别是3380万元经费的追补到位,使该县“xxxx”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为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创造了条件。20xx年12月份仙游县顺利通过省级“xxxx”验收。对于已通过省级“xxxx”验收的县区,能够结合“对县督导”进行跟踪督导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指出,促其整改落实。

三、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扎实开展认真组织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督导评估。在抓好学校自评的同时,对我市第二批43所市级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进行复评。经过复查对符合条件的学校报请市政府给予重新认定,并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正式行文通报。组织开展第四轮市级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督导评估,对全市44所中小学进行综合性督导评估,同时推荐一批学校参评省级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

组织开展对市直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过程性随机督导,严格实行事先不打招呼的工作制度,深入学校了解常态下素质教育实施的情况,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督导评估过程中,注重学校的自评,注重学校的主体意识,主动参与精神,坚持全面评估与重点评估相结合,既对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进行全面督导评估,掌握了解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全面情况,又根据各校的具体情况和不同特点,针对教学管理、课堂教学、校本教研、综合评价等有重点地进行督导评估,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察看、随堂听课、师生座谈、个别访谈等形式,对被跟踪的学校进行认真复评。

做到坚持统一指标、统一程序、统一组织纪律,不因人、因校而异,做到不降低标准,不放松条件,把好尺度,公平公正。对督导评估情况除进行现场反馈外,还对各校分别进行通报,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和要求。为了有效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市教育局决定荣获盛市级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称号的初中校在今年达标高中招生优秀学生保送名额分配时给予倾斜,促进了督导结果的有效应用,同时也调动了学校的积极性。荔城区高度重视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出台了相关的奖励办法,对荣获市级以上实施素质先进学校的小学奖励2万元,中学奖励5万元,从而调动了各校的积极性,对促进素质教育工作的实施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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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20xx年6月底之前全面取缔“地条钢”产能,根据经国务院同意,部际联席会议2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xx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20xx年钢铁去产能实施方案》,部际联席会议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一)取缔“地条钢”产能的工作部署情况。

重点督查各地区打击“地条钢”非法生产行为的工作组织情况,是否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职责分工不清晰、监督问责不到位等问题。

(二)“地条钢”产能摸底排查工作落实情况。

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按要求完成全面摸底排查,是否设立打击“地条钢”举报电话,是否对举报的“地条钢”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是否按要求上报排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是否存在瞒报漏报情况。

(三)“地条钢”处置工作进展。

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已按照“四个彻底”的要求对排查发现的“地条钢”生产企业进行清理,即彻底拆除中(工)频炉主体设备、彻底拆除变压器、彻底切割掉尘罩、彻底拆除操作平台及轨道,是否存在“以停代关”的情况,是否存在假借铸造等名义逃避取缔的行为;没有拆除到位的企业,是否已经采取断水、断电,封存设备等停产措施,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处置计划;对中频炉设备流向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地条钢”生产企业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情况。

(四)违规新增产能情况。

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存在拆除中(工)频炉后违规新上电弧炉或转炉等冶炼装备情况,是否存在将中频炉产能作为置换产能的情况。

已上报存在地条钢企业的29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通知》指出,督查组参加部门包括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能源局、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等18个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通知》要求各督查组要听取督查地区情况汇报,对各地摸排出的“地条钢”企业做到全覆盖,实地查看相关企业,在督查结束前向地方反馈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通知》要求各地区务必高度重视取缔“地条钢”工作,若此次督查发现存在上报“地条钢”清单之外的“地条钢”企业、在产“地条钢”企业、违规新上电弧炉或转炉冶炼设备、组织实施严重滞后于处置计划进度等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将在全国范围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上报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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