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足行业工作计划 健身场所安全工作计划(优质5篇)

时间:2023-09-06 15:56:51 作者:笔砚 沐足行业工作计划 健身场所安全工作计划(优质5篇)

计划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无论是个人生活还是工作领域。计划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方向,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管理时间、资源和任务。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沐足行业工作计划 健身场所安全工作计划篇一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_、_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通过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产业链、生态圈,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7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亿,群众身体素质稳步增强。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与各项社会事业互促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万亿元,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支撑国家发展目标、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三)弘扬体育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树立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体育健身提高个人的团队协作能力。引导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树立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

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以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挖掘传承传统体育文化,发挥区域特色文化遗产的作用。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承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和提升国家软实力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作用。

(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丰富多彩的活动供给。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大力发展健身跑、健步走、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帆船、击剑、赛车、马术、极限运动、航空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和乡村农味农趣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

(五)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激发全民健身活力。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成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独立法人组织转变,推动其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

积极发挥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专业指导服务等方面的龙头示范作用。加强各级体育总会作为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带动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对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的指导服务,重点培育发展在基层开展体育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登记。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并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局面。

有效扩大增量资源,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建设县级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结合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及区域特点,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乡空间的二次利用,推广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利用社会资金,结合国家主体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旅游景区和新农村的规划与建设,合理利用景区、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及城市空置场所建设休闲健身场地设施。

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七)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形成服务大局、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结合“健康中国2030”等总体发展战略,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养老、助残等事业发展,统筹谋划全民健身重大项目工程,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素质教育、文化繁荣、社会包容、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健身消费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沐足行业工作计划 健身场所安全工作计划篇二

“爱心服务传递健康,助力建设健康赣县”

1、活动时间:20xx年12月10日

2、活动地点:赣县区老年活动中心(杨仙大道)

1、关工委领导、老年大学领导、退休老干部、老同志、老年大学学员

2、区残联领导和工作人员

3、盲人协会志愿者全体成员、热心盲友、爱心公益志愿者

4、社会爱心人士

1、乡下和外地盲人于12月10日早上7:30~8:30在赣县区汽车总站统一上车(过时不候),城区盲人和其他参加人员于8:45前直接到老年活动中心(杨仙大道)集中。

3、9:45到11:45盲人按摩志愿服务

5、16:00会议结束,组织盲友返程。

(一)区残联刘新平、潘小露、刘娜、钟婷负责活动协调,联系老年活动中心、爱心公益志愿者协会,组织好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好无障碍观影活动(或盲文推广培训)。

(二)区委老干部局丁振章负责组织参加活动的退休老同志,区老年大学肖菲负责组织参加活动的老年大学学员,协助安排部署场地和领导讲话稿的准备。

(三)区盲人协会负责组织参加志愿按摩服务的盲友,活动所需物质采购。

(四)区爱心公益志愿者协会负责参加志愿服务志愿者招募,做好盲友们参加活动时往返接送和盲人志愿按摩中的辅助服务。

(五)注意事项:

1、执行卫生防疫部门相关防疫标准,活动人员扫码测体温,出示行程码。

2、注意参加人员往返交通安全,活动过程中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3、关注接受按摩体验老同志心脏病、高血压等按摩禁忌症。

沐足行业工作计划 健身场所安全工作计划篇三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2009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水质卫生监督工作、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将一如继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格执法、文明执法遵守监督程序和规范做到服务与监督并重在总结2008年卫生监督经验及教训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规范》认真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强化卫生管理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一、工作目标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组织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体检率和培训率达100同时做好职业禁忌人员的工作调离率达100及时发放健康证和培训证发放率达100。

2、开展公共场所新开业或卫生许可证复核单位卫生审查和监测及时完成本年度换发证工作。

3、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并提供卫生技术指导对新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4、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力度对所管辖的各类公共场所宾馆、旅店、招待所、理发店、美容店酒吧、茶座歌舞厅等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

5、把旅业、美容美发、游泳场所、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作为监管重点完善洗涤、消毒、保洁等设施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全面整顿、规范娱乐场所经营食品的行为。

6、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测和用具的消毒效果监测。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

1、全面掌握全县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基本情况加强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好饮用水卫生监督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水质监测工作。

2、组织集中式供水单位供管水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体检率培训率均达100。同时对职业禁忌人员进行调离调离率达100。

3、做好对辖区内城市市政水厂、自建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集中式供水城市市政供水、自建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集中式供水出厂水、末梢水和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状况卫生监督工作认真做好其卫生许可证的换、审、新办证工作对县自来水厂监督四次以上。

4、做好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完善和细化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评分表及相关分级标准试点推行水厂量化分级管理。

5、加强涉水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力度对涉水产品生产厂和经销商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通过对制水单位、商场等单位的索 证杜绝无证涉水产品进入市场。

6、加强对矿泉水、纯净水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许可管理和卫生质量监督管理拟5月下旬召开一次全县矿泉水、纯净水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严格进出厂检测程序指导其建立食品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三化妆品卫生

1、全面掌握全县化妆品经营单位、药店化妆品经营基本情况。

2、开展县城、资源镇等重点乡镇化妆品专卖店、药店业人员的健康

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3、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和上级整顿精神对辖区内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 四消毒产品 开展消毒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消毒治理办法》和《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治理规范》的要求组织人员对全县的消毒产品的经营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将重点开展我县卫生用品生经营单位的整治。

五、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及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

六、做好公共卫生监督员培训、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

七、完成卫生部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八、做好“春节”、“五一”、“国庆”、“元旦”等黄金周及资源县重大活动公共场所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二、工作要求

四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的总结工作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上报有关材料

五强化新闻宣传意识积极主动的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卫生局。

三、时间安排

全年进行巡回监督2009年1至3月份对全县辖区内从事公共场所营业单位的卫生许可证的审、换、新证和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进行通知及卫生监督检查的培训及准备工作4至7月份完成审、换、新证的8010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四、今后后工作思路

推行公共场所和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公共场所和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管理新模式规范卫生 许可和事后监管。

五、存在的问题分析

00九年二月十八日 二

沐足行业工作计划 健身场所安全工作计划篇四

坚持以__为指导,全面落实__,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率先”,以建成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__社区为目标,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不断推进《法治云龙建设纲要》的落实,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努力做到党委依法执政、企业依法经营、基层民主自治、公民知法守法、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开展法治__社区创建活动,力争使我社区进入全市首批“法治徐州合格街道社区”行列。

二、基本要求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按照“六个坚持、六个做到”、确保“六个不发生”的基本要求,严格标准,循序推进,务求实效。

“六个坚持、六个做到”是: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坚持公正高效,做到依法行政;坚持司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管理;坚持诚实守信,做到依法经营;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

“六个不发生”是:不发生领导班子成员重大违法犯罪案件;

不发生因领导决策失误、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不发生因出台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规定导致严重侵犯公民权益,在全市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不发生因违法行政引发的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或公民死亡事件;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或公共财产安全的恶性事件;不发生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徇私枉法案件。

三、总体思路

抓住四项工作重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经营、“大普法”教育),实现四个新突破,全面推进法治__社区建设,确保年内创成全市首批“法治徐州合格街道社区”。

四、工作措施

一是深入开展“大普法”教育,努力在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上实现新突破。通过设计制作5块流动法治宣传展板,建设3个固定法治宣传阵地,组织3场以宣传法治__社区建设为主题的社区文艺汇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全社区营造“有话好好说、有事依法办”的知法、懂法、守法氛围。通过评选10家学法守法文明户,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依法表达自己的权益诉求,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应尽的社会责任。

二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在严格公正司法上实现新突破。通过组织申报“法治创建单位联系点”建设,进一步明确各业务部门权限,全面提高基层规范化建设水平。以执法公正为核心,组织开展“建设法治云龙——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巡回演讲活动,对执法、司法人员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起为民、务实、公正、清廉的形象。通过开展评选“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标兵”活动,大力开展业务练兵和岗位培训。

三是深入推进依法经营,努力在营造公平、有序、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水平上实现新突破。通过开展争创“依法经营示范单位”和“依法经营先进个人”活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行为,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生产、规范管理、诚信经营、保障质量,营造公平、有序、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树立企事业单位良好的社会形象。

沐足行业工作计划 健身场所安全工作计划篇五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v^消防法》、《^v^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吉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省政府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指导省政府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省消防工作会议,对全省消防工作任务进行部署,与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签订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指导。

第五条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负全责;分管系统(行业)业务工作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对所分管系统(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监管工作负责;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为第三责任人,对本地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灭火救援和消防监管等工作负责。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行政、生产等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

(三)将消防专业规划纳入城市、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新区开发、工业园区的建设规划中,保证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与其他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同步实施。

(四)加强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建设,增强扑救火灾的能力。

(五)建立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七)建立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对公安消防机构依法报请批准的事项,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明确决定。

(九)指导、督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十)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督察,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政绩考评内容之中。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履行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

(一)发展和改革部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应当将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规划。

(二)财政部门应当保障消防业务经费的需要。

(三)^v^门应当实施消防规划规定的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等有关内容,并从工程设计审查、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等方面,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设施和工地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四)通信部门应当保障火警专线畅通,并协助有关部门保障消防指挥中心与消防站、供水、供电、供气、急救、交通管理等部门、单位之间调度专线的正常使用。

(五)教育部门负责学校等各类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应当将有关的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大、中、小学教学内容,并组织实施制定教材和教学计划;指导农村学生集中的中小学校针对农村消防工作特点,开展符合农村实际的防火安全教育。

(六)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列入普法、培训、安全考核的内容。(七)民政部门负责监管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

(八)文化部门负责监管文化活动、演出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

(九)^v^门负责监管医院等各类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农业部门负责监管农村、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牧业部门负责监督草原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一)^v^门负责监管客运汽车站、船舶、码头、水上运输等方面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二)旅游部门负责监管宾馆、饭店等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三)体育部门负责监管体育场馆、设施等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四)文物部门负责监管文物古建筑等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五)人防部门负责监管由各级人防部门组织建设的公共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六)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应当义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对公安消防机构需要公示、公开的社会公益性消防安全内容,应当免费登载、播发。

(一)执行消防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

(二)履行消防行政许可职责,加强消防产品监督。

(三)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四)受理火警,及时组织扑救火灾,救助遇险人员。

(五)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六)对社会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推动消防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并进行监督指导。

(七)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重大消防工作事项,提出消防工作建议。

(八)公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督促整改情况。

(九)依法对消防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定期对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指导,每半年不少于1次。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根据上级人民政府的消防规划,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工作计划,组建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指导和监督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工作。

(四)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五)对本辖区内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的职权。

第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v^消防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家庭、粮场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在本村公共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和其他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三)建立本村消防灭火组织,开展灭火技能培训和演练。(四)对村民随意堆放粮草、违规接拉电气线路等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予以纠正和制止,消除火灾隐患。

(五)督促本村所属经济组织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六)发生火灾时立即报警,并组织对初发火灾的扑救。

第十三条居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开展家庭防火知识宣传教育。

(二)对居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纠正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水源等消防违章行为。

(三)发生火灾时立即报警,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扑救火灾,疏散居民。

第十四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公民应当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

(二)参加有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和火灾扑救。

(三)遵守公共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和其他组织开展的消防监督检查。(五)教育未成年子女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消防违法行为,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消防机构,接到举报的公安消防机构必须立即依法查处。

第十七条上级人民政府与下一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与所属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关于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规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主管部门与被监督管理单位之间,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可以通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公安消防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其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行政处理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将处理情况书面向提出建议的单位反馈。

第十九条行政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行行政监察。

第二十条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在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者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下级人民政府不落实本办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对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落实本办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对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损失,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公民不履行法定的消防安全义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落实本办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视情节责令限期改正或者给予通报批评;违反消防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民事损害和刑事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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