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传读后感共(通用18篇)

时间:2023-12-08 16:29:49 作者:影墨

读后感是在阅读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对其内容、主题、观点等进行概括和反思的一种写作形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和吸收所读的内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一起来分享和交流。

《阿Q正传》读后感

大家好,我是阿q,今年上六年级了。我帅,我酷,我叛逆!我是新新人类,可我的学习不好,可以说我懒死了。怕什么?偶老爹有的是钞票,将来我一定是××公司的老董,学习好有个鬼用。

哈哈,老赵又气的脸色苍白了,气吧气吧,反正你也奈何不了我。大不了请我老爹来揍我一顿。挨打不过皮肉苦,怕什么?老赵也够“阴”的,在黑板上写了个大大的“丑”字,还要我阿q来念。我可不念,使用沉默战术。老赵竟然在上面注了个错误的拼音“wu”,存心想让我出丑啊这。老赵见好不收,又写了一个“羞”字,还把羞下面的丑改成了五,这是我写的错别字啊,有你的。老赵要我上黑板,我阿q才不吃这一套呢,不来不来就不来!老赵要“假洋鬼子”扶我上来,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小子马上对老赵摇了摇头,坐了下来,看看看!我多厉害啊!老赵可不是软柿子,让我阿q捏着玩的。他亲自出马来扶我,我这才动脚。看什么看!没见过酷哥啊,这叫“特殊待遇”懂不懂!结果,我硬是在黑板前站了一节课。

今天晚上,老赵布置作业,点名让我把作业写在黑板上,我yyp(呀呀呸)!这不是存心让我阿q丢人现眼嘛,我不知道你老赵安的是什么心,不就是想让我的螃蟹字出丑嘛。没办法,阿q我当此殊荣,写就写吧。这可是我写的最认真,也是最像字的字,可下面还是有人笑我,说什么我写的字有多难看。气死我也!有本事你上来写啊!告诉你,你还没那福分!

耶!耶!放学喽!星期五,哈哈!ilovefrl(我爱星期五),心爱的tv,俺来喽!

阿q正传读后感

《阿q正传》是出自鲁迅先生之手,这部书细腻的描绘了阿q的一生,从中兴到末路,最后悲惨地被执行枪决,结束了一生。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样一个片段:阿q被人揪住黄辫子,在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吃了大亏,可是阿q站了一刻,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于是吃亏也变成了得胜。这个片段,我看到了阿q的“乐观”精神,只不过阿q的乐观精神是“精神胜利”,他总是给自己找退路,这样永远都是逃避现实问题,自我安慰的“乐观”。但是,在我妈妈身上,我看到了另一种乐观精神,我妈妈乐观精神是值得可贵。且听我细细道来。妈妈与爸爸买了两套套房之后,又装修了我们家的老房子,正在这时,妈妈怀上了宝宝。奶奶不乐意了,提出要搬出老房子,去住妈妈的套房。这样一来,我们家不仅减少了房租的收入又少了奶奶为新生宝宝的照顾,妈妈还得另请月嫂,增加支出。妈妈不仅要照顾那么多的事,还要储备新生宝宝以后的教育和养育费用。面临着种种难题,妈妈却十分乐观。

首先,妈妈跟租房子的人谈拢,一次xing缴纳半年房租,再应用自己的财务知识和房租资金,在股票上赚出了月嫂和阿姨一年的工资,还额外奖励自己一部手机和一台笔记本电脑,这样一来,钱的问题就解决了。接着,妈妈又去中介市场签下合适的月嫂和阿姨,人的问题也就解决了。然后,妈妈腾出手来“修理”我,因为新生宝宝的出世会减少对我的管教,于是暑假让我锻炼shenti(游泳),训练自理能力(军营训练),加强奥数。这样一来妈妈用自己的能力把所有的难题都解决了。但是妈妈是个未雨绸缪的人,在畅畅出世的`前两个月,妈妈坚持每天都到绶溪公园去散步,这么坚持了两个月,到了中秋佳节的时候,妈妈把我托给了外婆,这样,畅畅也就顺利出世了。妈妈一直都很乐观,每天我看到她的时候,脸总是乐呵呵的。她的这种乐观的精神,完全不同于阿q:妈妈的乐观总是有行动,而阿q的乐观,总是聊以ziwei。在这一点上,我是很佩服我妈妈的。后记:我昨晚就把文章写好了。我问爸爸,奶奶不乐意带孙子,写出来好吗?爸爸说:奶奶岁数大了,而且带孩子是父母亲的义务,不是奶奶的义务。奶奶肯带孙子,是爸爸妈妈的福份,不带孙子,是奶奶的本份。

阿q正传读后感

作为一个失去土地的流浪雇农,阿q是受压迫的群体,走上革命道路是一种必然的趋势。然而阿q参加革命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和私利。其支配思想实际上还是传统思想。他对革命的理解是错误的。这也是鲁迅在《阿q正传》中对辛亥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总结。鲁迅提出经历了革命之后阿q的精神胜利法并未改变,这场革命其实没有实际作用,县官老爷还在职,看客还是原来的那群看客。鲁迅意识到民主革命需要真正的思想启蒙。

一场没有作用的革命,导致了阿q的'死亡。而阿q到死也不知道自己为了什么而死。他还是一个没有觉醒的麻木的雇主,一个被人看低鄙视。地位低下者,一个取悦于人的小丑,一个牺牲品,一个悲哀。

阿q正传读后感

鲁迅的《阿q正传》我已经读过许多次了,至今依然还没能完全弄懂其中的深意。

看了鲁迅写的《阿q正传》,发现这正是传统社会产生坠落的中国人的典型,就如鲁迅所说,阿q的影响早已存在他的心中好多年了,只是正好有了个社会把它发表出来而已,而鲁迅为何写这篇文章,我想是为了想要宣封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用带点讽刺意味的手法来写出中国人病理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罪恶。

在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格,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最赢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这个想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鸵鸟的心理,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觉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虽然这都是我个人的观点,但是这是我看完这本书领会最深的一些问题,虽然鲁迅笔下的中国人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想要告诉大家的应该是不要在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理,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阿甘正传读后感

假期,在网上重温了几部老电影。最喜欢的还是《阿甘正传》。那个据说智商只有70的傻小子,却赢得了一代又一代观众的心。后来与好友聊及这部电影时,知她也是阿甘的fans,这部电影竟看了不下十遍!

朋友说最喜欢阿甘的坚持。百折不饶、坚持到底,最后走向成功,是每个人心中的理想人生!这部经典作品,激励了无数奋勇向上的心。我更喜欢的,是他的“傻”。因为“傻”,他无法接受、理解人的变幻莫测、七情六欲,单一、木讷的大脑反而使他少了许多无谓的“情绪垃圾”,过得单纯而快乐!因为“傻”,他想跑就跑,想做就做,别人的嘲笑、讽刺就只能对他免疫。因为“傻”,为了朋友全力以赴倾囊而出而不懂存一己私心,貌似傻的离谱,却掳获了所有人的'心。本是致命缺陷的“傻”,却让他拥有了富足美满的人生!

妈妈曾在我出嫁前不无忧虑地念叨我:你这个书呆子,完全不懂人情世故,被别人骗了怕是还会帮人家数钱的!可怎么得了啊?在婚姻遭遇危机的时候,知心好友点拨未果,直呼: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也曾迷惘过:我错了吗?我不对吗?还好我是个书呆子,关键时刻,那些凝聚人类文明精粹的良言警语,如网指明灯,照亮了我的眼睛,我的心,我的路。

我知道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是带着一个美丽的梦想而来的。实现它,是你唯一的使命。丢了这个梦,在花花红尘中乱了眼,迷失了自己,就掐断了生命的旅程,走向不归路!我庆幸我的“傻”,这是我的生命里网的“幸运符”啊!

因为“傻”,不懂得逢迎交际,却拥有了一室宁静,看书写字,不亦乐乎?

因为“傻”,不会针锋相对、咄咄逼人,却温暖了春花一片,岂不乐哉?

因为“傻”,不羡权贵,不追名利,心无旁婺,自在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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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读后感

活就像是一盒巧克力,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下一颗是什么滋味,这是写在阿甘正传扉页上的一句话,就是这句话,让我对这本书产生了好奇。《阿甘正传》给我们展现了一个虽然智商只有75,却是忠诚、守信、执着、友善的阿甘!而很多时候我们就象阿甘一样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很多时候我们都远不及阿甘,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的半途而废了。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为你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时,给你做出的努力一个最恰当的褒赏。老子说:“少则得,多则惑。”

——知道得少,反而有收获,知道得多,反而会迷惑所以单纯的人容易成功!阿甘善于把所有的问题都简单化,简单单纯到了只剩下直奔成功。再聪明的人都无法完全认清世间万象,运转再快的头脑,也跟不上世界万物的变化。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和勇气集中于前方,凭借直觉的指引无助的奔跑,在同龄人的石块下跑过了儿时的嘲笑,在教练的咒骂中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在枪林弹雨里跑过了越南的丛林,在冷战时期跑过了乒乓外教的战场,在众人的追随中跑遍了美国。

在书中,带着美国南方口音、智力有障碍的阿甘凝视着充满野性的珍妮,仿佛和美国小说大师福克纳的名著《喧嚣与骚动》中的傻子班吉是远亲。但二者显然有着根本的区别:班吉只是一个家庭衰亡的象征,是个真正的低能儿;而阿甘这个“傻子”却几乎代表了这个时代所缺少的所有美德:诚实守信——他答应战友布巴要共同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做事认真——在大学里,他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勇敢无畏——在战争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重情轻财——他对珍妮的爱,不用多说了。反过来说则是具备这些美德便成了愚蠢,这真是对当今某些社会状况的一个莫大讽刺。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需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必计较你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到达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他忠诚,所以在战争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

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其实,阿甘终归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书中只是想通过这个人物的经历,教导人们一种不一样的人生态度,就像阿甘那样,不管下一步要面对什么,他总能平淡地接受,并把自己做到最棒,不是怨天尤人,也不是自暴自弃,阿甘所做的,其实是最简单,做最好的自己,别停下你的脚步。

阿q正传读后感

阿q,鲁迅笔下一个可怜又可悲的人物,鲁迅通过对阿q的一生故事的描写,表达出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愚昧,让人唏嘘,在这里请欣赏下面关于阿q正传的读后感:

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

天快黑了。

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

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

他给白老爷帮忙。

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

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

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

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

杀革命党。

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

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

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

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

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非常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

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

这不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

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应该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

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

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应该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

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

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希望大家能批评!!《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

《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

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

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

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

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口气读完了鲁迅的《阿q正传》,因为中篇小说,并不长,所以腾出一点点课余时间就可以把它看完了。

初读《阿q正传》往往会觉得很恶心的,其中的阿q简直就是一个丑角,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子受屈辱却不反抗的。

鲁迅先生塑造这样一个丑角,是用心良苦的,我不知道鲁迅先生是怀着怎样一种悲痛的心情写下这些文字的,看到国人病态的心理,虽然在走用文章来唤醒国人的道路,但从鲁迅的作品中总是透出光明未来还很遥远的悲凉。

看完全文,恐怕大家都会对阿q印象深刻。

阿q是未庄的一个贫苦的小人物,他的地位是如此卑微,连姓名都没有,只能叫阿q。

阿q没有家,只能在土榖祠住着,生活来源是靠帮大家做短工,他很勤劳,无论让他干什么都行。

因为阿q处在社会最底层,所以他必须忍受着有钱人的欺负和村里人的戏弄、侮辱。

说到这里就提到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几乎每次挨打,他都会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以求得精神上的胜利,而当比他弱的人出现时,阿q又常常用“恃强凌弱”来证明自己的力量。

后来革命党要进城了,阿q本以为革命党就是造反、造反就是与他过不去,于是对此深恶痛绝,但后来发现革命党是造举人老爷的反,他以为革命后就能要什么有什么了,所以就去革命了,他的革命行动却是去静修庵里胡闹。

阿q自始至终都处于一种野蛮的压迫剥削之下,自己也是愚昧麻木的,直到阿q被送上刑场,他都不能真正觉悟。

每当读到关于阿q的情节的时候我都很恼火,真是愚昧麻木之至。

其实,不止是阿q,小说中的其他人物也是作者的讽刺的对象。

先说赵太爷父子吧,赵太爷一向瞧不起阿q,连阿q姓赵的权利都给剥夺了,赵太爷三妻四妾,但阿q向吴妈示好时赵秀才就要用大竹杠打他,不仅这样,后来地保还来压榨了阿q酒钱以及定了5个惨无人道的条件,把阿q的身家剥夺得所剩无几。

赵太爷还制造流言,使阿q断了生计。

听说阿q那儿有便宜货,平时一向吝啬的他不惜打破不点灯的传统并且让秀才的妻子去找阿q,听说阿q没货了,他又换成原来的面孔。

听说阿q革命了,赵太爷居然也肯叫阿q为“老q”。

当革命已成定局,赵秀才也把辫子盘起来,并且花了四块大洋买了个“银桃子”使自己成为革命党人。

赵太爷父子骄横无理、狡诈、吝啬、投机,十足个封建地主阶级的代表。

王胡平时一再欺负阿q,但当阿q“中兴”归来时,还在举人老爷家帮过忙时,王胡肃然,当阿q用王胡的脖子做讲杀革命党故事的道具时,王胡立刻害怕且再也不敢走近阿q了。

不止他们,几乎未庄的所有人见到阿q“中兴”归来时都一改平日嘲笑他的习气,都对阿q肃然起敬了。

假洋鬼子也是个典型的形象,他去上过洋学堂、还去了东洋,于是把辫子剪了,穿着西装,自以为很了不起,而当回国后发现没有辫子不利于自己做官时,又去弄了个假辫子来。

他还是未庄第一个加入革命党的人,“已经留到一尺多长的辫子都拆开了披在肩背上”,他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封建与资本主义的扭曲结合体。

全文都是各色各样的丑角色,这也是我常常不忍心读鲁迅的作品的原因,我最近还看了纪念鲁迅诞辰一百周年的电影《阿q正传》,活生生的阿q让人觉得越发恶心。

《阿Q正传》读后感

写下这条标题时,我差点以为我是在歌颂阿q。伟大革命家、著名作家鲁迅先生的著作《阿q正传》也看了好几遍,越看就越发觉得阿q这注定悲剧式的人物可怜可恨。

在鲁迅先生的所有著作中,《阿q正传》可堪称他的代表作,它因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依靠精神胜利法而赖以谋生的悲剧性小人物阿q的典型而受到国内外的广泛赞誉。《阿q正传》之所以使人印象深刻,主要是因为鲁迅通过对阿q形象的塑造概括了“精神胜利法”这一腐蚀整个中华民族的严重痼疾,鲁迅曾多次讲到他创作《阿q正传》是为了通过对阿q艺术形象的塑造,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的国人的魂灵来,要画出沉默的国民的魂灵来,暴露国民的弱点,从而引起疗救的注意来改造国民性。

《阿q正传》在表述的层面上看是在为一个地位卑微的小人物立传,其实是想通过塑造这一人物形象,把他的影响和悲剧折射到每一个中国人的身上,暴露当时国民的弱点。当时的中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时期,从乡土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化,阿q作为乡土人物的一个代表,这样一个旧人物的命运注定是悲剧的。

阿q自认为是个有过进城经历的人,但他仍“很鄙薄城里人,譬如用三尺三寸宽的木板做成的凳子,未庄人叫‘长凳’,他也叫‘长凳’,城里人却叫‘条凳’”、“油煎大头鱼,未庄都加上半寸长的葱叶,城里却加上切细的葱丝”,在阿q看来,这些都是错的、可笑的。显然,在阿q的对城里人的态度和看法中也显现了当时封闭保守的乡下人对热情奔放的城市人的感觉,他代表了乡土人物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对城市生活的一种批判、否定和拒斥,也表现了城乡之间对立、隔膜的社会病态。

像这样的阿q,我想就算是在现代社会里,甚至在以后的社会里,都一直存在着。封建思想影响着我们两千多年,早已根深蒂固,哪里是现代这么短的一朝一夕能彻底消除的呢?现代的城乡经济差距、思想隔阂仍广泛存在不说;就如今科技发展如此迅猛,城乡差距不断拉大的趋势下,未来的城乡隔阂就算不会随之越拉越大,也不会彻底破除。在乡下人看来,越来越开放的城市人是阿q;在城市人看来,依然那么保守的乡下人,更是阿q。

更甚,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阿q要心安理得地活着,精神胜利法便成了他唯一能自我保护的武器,同时也是很多人的自欺欺人的武器。精神胜利法使阿q能够游刃有余地应付一切现实中的侮辱和悲哀,是他能够安心逃避现实的桥梁,鲁迅先生就是通过对阿q行状的具体描绘来表达他对这种国民劣根性的讽刺。阿q的自尊到了自负自傲的地步,所有未庄人都不在他的眼里,总是那一句“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当别人拿他头上的癞疮奚落他时,他便报复以“你还不配”,仿佛在头上的是一种高尚的光荣的癞头疮,并非平常的癞头疮;这样的行为,在现代也并不少见,人们总是喜欢以这样一种自我安慰式来说服和掩饰自己。当有人揪住他的黄辫子要他自己说是人打畜生时,他就承认是“打虫”。

他“觉得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并由“第一个”联想到“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把自己与状元等同起来,从而蔑视对方;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他就想着“告一状”,使他被“抓进县里去杀头”,从而在精神上获胜,永远都能在遭受屈辱之后,千方百计把他认为最光荣或最权威的事物与自己挂上钩,从而在精神上战胜对方,获得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虚荣到只能在自我吹嘘中企图获得自尊心的满足,在幻想的王国中企图忘却现实的屈辱。

把别人的打当成是儿子的打,在自轻自贱中自欺自慰,来化解现实的侮辱和痛苦。以至于当阿q死到临头时,竟还在为画不好一个圆圈而苦恼,然后再寻求在精神胜利法中释然,仍在飘飘然地做着精神胜利的妄想,仍然执迷不悟。作者就是这样以一种讽刺和幽默的手法和悲喜交融的形式,刻画出阿q命运的悲剧,指出阿q精神胜利法的愚昧和荒唐,批判阿q的精神弱点,尖锐地讽刺精神胜利法对人民的毒害,对国民麻木的精神状态的悲愤痛切,向黑暗的社会提出严正的抗议,从而引起人们疗救这一精神弱点的注意。

阿q的自尊到了自负自傲的地步,所有未庄人都不在他的眼里,总是那一句“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当别人拿他头上的癞疮奚落他时,他便报复以“你还不配”,仿佛在头上的是一种高尚的光荣的癞头疮,并非平常的癞头疮;这样的行为,在现代也并不少见,人们总是喜欢以这样一种自我安慰式来说服和掩饰自己。当有人揪住他的黄辫子要他自己说是人打畜生时,他就承认是“打虫”。

作者就是这样以一种讽刺和幽默的手法和悲喜交融的形式,刻画出阿q命运的悲剧,指出阿q精神胜利法的愚昧和荒唐,批判阿q的精神弱点,尖锐地讽刺精神胜利法对人民的毒害,对国民麻木的精神状态的悲愤痛切,向黑暗的社会提出严正的抗议,从而引起人们疗救这一精神弱点的注意。

马云正传读后感

读完《马云正传》这本书,我不禁感到震惊:一个长相怪异,身材矮小,曾经几度高考落榜的马云,经过仅十年的奋斗,如今已成为享誉全球的风云人物——阿里巴巴的首席执行官。他为什么会拥有如此辉煌的成就呢?因为他拥有着永不放弃的信念!

马云出身在一个普通家庭,从小就成绩平平,老师们也没有注意过这个其貌不扬的孩子。在高中时期,他第一次高考数学只考了1分,同学们戏称他是榜下有名。可是他并没有因此一蹶不振,而是凭着永不放弃的信念再次复读。可是上天并没有眷顾他,第二次高考他仍然惨遭重挫。面对父母失望的面容和自己苍白的人生,马云坚信只要努力,他一定会考上大学,出人头地。他又一次从哪儿跌倒就从哪儿爬起来,继续向高考进攻。于是他边工边读,经过了不知多少个这样的日日夜夜。在第三次高考,这个同学们眼中的屡败屡战的“高考老兵”终于以数学79分迎来了大学通知书,这是马云永不放弃的拼搏之花!

马云经历了三次高考,要知道“高考”在我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敏感的话题,就连平常的大小考都令我们“鸭梨山大”,更何况是高考?如今社会像马云这样的人简直是沧海一粟。有些人因为高考落榜而一度沉沦,甚至自杀,这样的例子在我们身边还少吗?可马云为什么会越挫越勇?原因只有一个:因为他拥有永不放弃的信念。人生中会拥有许多道坎,我们需要做的是翻越这道坎。然而有些人一旦翻越失败,就无法面对,自寻短见,这不是白白浪费了自己的生命吗?为什么我们不能像马云一样坦然面对?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缺少了像马云一样面对失败的勇气。

马云大学毕业后成为了一名优秀的英语老师,可他并没有因此而自满。他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坎坷,创建了家喻户晓的“阿里巴巴”。他实现了人们足不出户就能购买商品的梦想。他改变了中国,改变了世界,成了互联网领域里世界级的华人企业家!

读完《马云正传》,我对马云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如果不是他永不放弃的信念,就不会有今天的“阿里巴巴”;如果不是他永不放弃的信念,马云恐怕永远只是一个贫穷的打工仔。因此,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要记住马云的成功名言:永不放弃!

《阿q正传》读后感,《阿q正传》读后感

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为世人留下了许多精神佳作。《阿q正传》便是其中的一篇。我兴致勃勃地翻开书,开始走进阿q这个悲剧人物的内心世界。

鲁迅笔下的阿q,受到以赵太爷为代表的封建势力的剥削和压迫,社会地位低下,生活境遇十分凄惨。在他的身上有中国旧式农民安守本分,任劳任怨的优点,也有思想保守、认知愚昧、意识狭隘的缺点。

阿q是千千万万贫苦大众中的一员,他对革命的认识模糊,直到辛亥革命风起云涌,他看见赵太爷等一干欺软怕硬的封建统治者威风扫地后,才开始向往革命,但他在思想上并没有真正认识革命的意义,并继续用他那可悲可笑的“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根本不承认自己迷信,陶醉于幻想的自尊中,或通过转嫁屈辱而得到心理上的满足,自轻自贱。当这些都没用时,就自欺欺人,把失败变为精神上的虚幻胜利。这一点,阿q至死都没有醒悟。鲁迅先生借阿q的“精神胜利法”,批判了那个时代在思想上没有觉悟的中国人,认为这是中华民族觉醒与振兴的最大障碍之一。

阿q想参加革命,却不得其所,反而成为革命党和封建势力妥协的牺牲品,被送上了断头台,落了个“大团圆”的下场。阿q的下场,正如辛亥革命的结局;阿q本身的悲剧,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小说正是通过阿q的结局,深刻的揭示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这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最终导致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充分发动和依靠农民群众。

本站小编寄语:

阿甘正传读后感

在高中时,就常常听老师说《阿甘正传》是多么经典的影片,但是苦于复习备考一直没有时间去观看。为了丰富我现在的大学生活,我买了《阿甘正传》这本书。相对于电影我感觉感觉书籍可以让人慢慢的品味。也可以反反复复的阅读,《阿甘正传》就是我反复读的最多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阿甘是常人眼中的先天弱智,智商经过检查只有75,没有哪个普通学校愿意接受他。除此之外,他还天生残疾,从小就被同伴们嘲笑,排斥。但他天性善良单纯,加上天赋异禀,使他先后成为大学美式足球明星、越战英雄、世界级乒乓球运动和商业大亨,获得肯尼迪总统的接见,约翰逊总统的授勋。阿甘的传奇一生,看似荒诞不羁,其实正是美国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历史与社会的缩影,透过阿甘的眼睛,也让我们看到了世态的险恶复杂与庸俗市侩,而更觉人性真诚的可贵。

在这本书里,阿甘母亲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其中那块属于你,你的人生或甘甜,又或苦涩”。是啊,没有哪个人的人生是一帆风顺的,每个人活在世界上都有各自存在的价值。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就如同世界上永远不会有一对完全相同的雪花一样。但是,只要肯努力,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总有一天会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气。或许,我们每个人的心里或许都住着一个“阿甘”。

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珍妮和阿甘的爱情故事。在珍妮小的时候对阿甘说的一句话“用力向前跑,跑的越远越好”!正是因为这句话,阿甘的一生都在奔跑,他跑步赢回了自己的生命,跑步赢回了自己的荣誉,最后更因为跑步赢回了自己的爱情。

但并不是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帆风顺的,阿甘也是如此,在阿甘人生最幸福,最富有,最有成就的时候,母亲和珍妮都去世了,没能和阿甘一起享受美好的未来,但阿甘没我放弃,他坚持向前跑。因为他还有自己的孩子,孩子的到来让他对未来又有了更加美好的憧憬。在遇到困难时,他仍然要坚持不懈,努力奋斗。做小阿甘的榜样。

为什么我喜欢这本书呢?要反反复复的阅读呢?正是因为阿甘的执着,努力,坚持,友好的完美的品质,让我想到了我自己,我要向阿甘一样,无论遇到什么艰难险阻,要一直向前跑,不放弃,坚持不懈。

我相信,只要我勇敢坚强,我一定可以闯出属于我自己的天地。在接下来的大学生活里,我将要向考研的道路前进,我知道,考研是一个艰难困苦的过程,但我相信,只要我肯努力,不放弃,我一定可以看上我心仪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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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读后感

“反正打人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另一个自己,有什么大不了的。”“平日里威风的赵太爷,现在成了自己儿子,哈哈!”这个总是这样安慰自己的阿q,让人想不记住都难。

他是个流浪汉,一直过着小混混的生活;接着,他又开始“搞革命”——做强盗,结果被抓住了,游街示众枪毙!

他是可悲的,可笑的,更是可怜的,让后人记住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

说实话,其实我曾因为自欺欺人,而失去了一个宝贵的奖项:学奥数的时候,老师总是让我们自己查漏补缺。我知道自己最差的就是图形方面,但复习了几天后,我的耐心就彻底没了:“烦死了!”我一做完作业就跑去玩了,根本没有把它放在心上。后来,老师问:“大家复习好了没有啊?”我心想:反正老师也不知道我会不会,随便蒙过去吧!于是,便大声回答:“好了!”后来倒也做过几次测验,只是侥幸没有出到图形方面的题,我也以无所谓的姿态混了下去。

到了正式考试,试卷一发下来,我完全蒙了:居然有4题图形方面的题!总共占了31分!我完全不会,迷茫的望着试卷——这下,我是彻底的完了!

忐忑等到分数后,我无比懊恼:差一分就一等奖了!如果我当时复习了,多做几题练习,就起码能做对一题,就有一等奖了!这下完了,一年多的心血都被自欺欺人给害没了!我再怎么懊恼也没办法了!像我一样的人还不少:作业没做,就骗老师说“没带”;走路摔跤,就怪地板;考砸了,就说自己没发挥实力……这些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一昧安慰自己的人,是不会进步的。

大家都知道nba球星科比,他曾说:“我投了154个三分球,只中了44个,有110个不中。”于是,他给自己定了个目标:每天都要投1000个球。他日复一日地练习,球技越来越精湛。能明白自己的不足,针对自己缺陷来练习,这才是他成功的原因!

敢于直视自己的缺陷的人,往往都比那些“精神胜利”的人强!因为那些“精神胜利”的人,往往都在陶醉自己,自欺欺人,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不会进步。

让我们直视自己,不再自欺欺人,不做下一个阿q!

阿甘正传读后感

在同学的欺辱下,阿甘跑掉了脚上的助跑器,跑进了橄榄球场,跑出了越南战场,用乒乓球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三次跑进白宫接受总统接见,跑出了亿万财富,四次横穿整个美国。帮助珍妮和丹中尉从打击中恢复并实现各自的梦想。

福布斯·甘这个被认为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最终成为了橄榄球明星,大学生,全国知名人物,捕虾船船长,还得过荣誉勋章并多次受到总统的接待。这不是讽刺。我想我们大家都错误的理解了聪明的真正含义-----善良和单纯才是上帝赋予我们最聪明的财富。在阿甘单纯的眼光中,最美的事物是暗夜中的星星,黄昏中的晚霞,沙漠中的朝阳。单纯是一种美德,执着则是一种战无不胜的`品质。阿甘以他执着战胜了生命中一切艰难险阻,在人生的旅途中一次又一次地奔跑着。

历史尘埃落定,阿甘有了儿子,他的儿子将有崭新的生活,一切不复重演。阿甘站在珍妮的墓前,这是催人泪下的一幕。无论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在什么样的境域中。阿甘以他不带任何偏见杂质的眼睛去看世间的一切,他用他的思维方式引导我们大家共同回顾,这样我们才更容易感悟到生命的真谛!

《阿Q正传》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阿q正传》,他笔下所描述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的堕落的中国人民的典型。

《阿q正传》主要写了一个叫阿q的流浪农民,他身受剥削和压迫,处在社会的最底层。阿q没有家,只能住在土谷祠里,每天只能给人家做短工。

我有时候很可怜阿q,因为他总是受人欺凌,而有时又很讨厌他,因为他很不争气。对阿q满足于现状,鲁迅先生在文中的字里行间都体现了他对阿q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阿q每次被人打了之后,就幻想是“老子被儿子打了”,斗不过假洋鬼子时他就把气全都撒在了小尼姑身上,或挑衅比他更弱小的小d;这就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即人们所说的“阿q精神”。

说到“精神胜利法”,其实我也不该去嘲笑阿q,因为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例如有一次在学校,我跟一个六年级的学生因为打篮球争地盘而吵了几句,就开始打了起来,打得不可开交,你一拳,我一脚,可凶了!突然,那个人使劲推了我一把,我的脚没站稳,重重地倒在了地上,大哭了起来。随后,那个人便溜之大吉了。我一边擦眼泪一边心里想:“哼!太可恶了!不就是年级比我高,力气比我大吗,还比我矮大半截呢!说不定年龄还比我小,弟弟打哥哥,不成体统!”现在想来,也觉得自己很可笑!

这篇《阿q正传》就是鲁迅先生为解剖中国人的国民精神而做出的努力,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环境下一些中国人的病态。可悲的是,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这个病根依然未除。

(二)。

《阿q正传》看完了,阿q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鲁迅先生在文章中所要表达的思想也或多或少进入了我的脑中。

阿q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既高傲却又卑贱。被别人打时,自我安慰想:“是儿子打老子。”阿q的自我精神疗法可谓世间第一。同时,他却又瞧不起自认为比自己还低贱的人-----王胡、小d。

阿q是悲哀的。阿q并不懒惰,他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女人,有一个家;阿q想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

有人说阿q有反抗精神,因为城里人闹革命的时候,阿q也十分自觉的去参加。有人觉得自己像阿q,拿阿q的行为去对号入座。也有人说阿q是个封建思想的集合体,应该被时代所抛弃。这就是当时人们的`想法,鲁迅先生的文章深刻的揭示了这一点,他写的阿q是成功的,他也是成功的。我们已经远离了鲁迅的那个年代,阿q精神的“代入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了别人的欺辱,口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早将那人骂的狗血喷头、体无完肤了。一位政府内的干部受到了上级的批评,心中也一定是敢怒不敢言,心中想:“总有一天,你“下”了,老子“上”了,栽到我手里------”心中如是想着,便多了一分慰籍。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在现今盛行——某某学生,看到老师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老师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不公平!不平等!一些成天泡在迪吧、网吧的瘾君子,以颓废为美?!“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这样的社会不如隐于其中!”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在少年人中------。

阿q正传读后感

阿q,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孤苦伶仃的寄住在土谷祠里,只靠给人家打短工来维持生计。在他身上最显著的特点是“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也反映出某些国民性。

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依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和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且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

在塑造阿q这个典型的形象时,鲁迅先生非常讲情节的详略,还特别工于讽刺手法和幽默语言。他的意图可以这么说:着眼于启蒙,写出旧中国的人生,主要是广大受剥削压迫的.劳动人民的苦难悲愤而又愚昧落后的人生,希望改良这悲惨的人生,唤醒那沉睡的民众。

阿甘正传读后感

影片一开头,是一片羽毛随风飘落在阿甘的脚上这也正照应了结尾的一片羽毛随风飘荡,其实这也正象征了阿甘的“随风飘荡”的一生他总是把生命看得像羽毛般纯洁平淡而美丽,也正因此,在他的一生中发生了很多难以预科的奇迹。

阿甘一开始的遭遇是令人伤心的,双腿残疾,他不得不带脚支架,智商只有75正常学校不愿意收他,可是他有一个爱他的妈妈,他的妈妈想尽一切办法让他明白他和正常人一样,想尽一切办法让他入读正常小学,想尽一切办法给他一个正常美好的童年。妈妈对阿甘的教导,使阿甘并不在意他人的看法,使阿甘成为一个善良的人,这也是阿甘一生的财富,因为此,阿甘才会拥有一个美妙的人生。也许这就是上帝为你关掉一扇门的时候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当遇到困难时,不要抱怨上帝对你的不公,你所要做的是大胆微笑面对它,并战胜它。

在阿甘服军役的那段时间,阿甘的表现令长官非常满意,对长官问题的回答,他受到了长官的夸赞,他拆枪组装枪,他总是第一名,他总是认真地出色地完成每一次任务。对长官的回答,他并不是会说话而是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任务能快速出色地完成是由于他的专注,他专注于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他做到了心如止水,就像阿甘打乒乓球,在打球时他想到的只是球,而没有其他杂念,在我们的生活中亦是如此,就像我们学习如果都能做到学习时像阿甘那般专注,心如止水,那清华北大也就真的不是梦了。

在片子中最具有贯穿性的莫过于阿甘的奔跑了,小时候的奔跑,使他摆脱了脚支架,中学时,他跑进了橄榄城球队,再后来他“跑"到了大学毕业,他跑到了军队,他跑成了战争英雄,他跑进了全美乒乓球队,他受到了总统的接见,他成了全国名人,他后来又跑成了亿万富翁,他跑遍了全美国。不得不说,他跑出了太多的奇迹。阿甘在智商上或许有些低但是在精神上他一点也不傻,在这方面他是“最聪明的人”,他懂得如何坚守自我,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他始终做着那片纯洁,平淡而美丽的羽毛。也许我们这些的“聪明人”。脑袋里装得目标太多,所以忘了执着,我们总是过度地追求好的生活,有目标固然是好,可有时也要思考一下,你是否是异想天开,只想却不去做,那你又如何去实现自己的目标。

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会是什么味道,就像丹中尉,他本以为战死沙场留下荣誉会是他的归宿,可是阿甘救了他.并和他一起合作成为了亿万富翁,他找到了自己的另一个归宿。就像阿甘他大概一辈子也没想到他会收获这么多吧,而这一切都源于他的善良,他的信念,他的意志,他的信守承诺,他对自我的坚守。而我们正应像阿甘一样,大胆前行,坚守自我,我相信我们终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阿甘正传读后感

看过《阿甘正传》后,我想我应该安静地坐下来写下自己想说的。尽管我想千篇一律的写阿甘如何如何傻却又执着,如何重情义,如何痴情,但是站在一个女生的角度,我还是决定写他爱了一生的女人,一个幸福的女人——珍妮。

珍妮最初应该也是善良的。在所有人都歧视这个靠支撑架才能走路的阿甘,不愿意给他座位的时候,他站在车里孤独无助的时候,她对阿甘说:“坐这里吧。”也许是因为她家境的贫穷和暴力使她也没有什么朋友的原因,也许只是同情的原因,让她去帮助阿甘,自此成为了一生的朋友,最后甚至是她的爱人,这些珍妮当然还都不知道。也是她,“跑!阿甘!跑!”让阿甘摆脱了吱吱呀呀的脚撑,同时也无数次免于了同学的欺辱。这也许也奠定了阿甘成功的一生。这时我想起外婆唠唠叨叨的话语:“不正常的孩子要离他远一点,不要招惹麻烦上身。”

珍妮也只是为了梦想努力,方式不对的侥幸者。一开始我是讨厌她的,他怎么能自甘堕落,一次又一次抛弃那么爱她、信任她的阿甘,我恨她恨的咬牙切齿,也许是我太过敏感和夸张,我愤恨地关了电脑,让我可以继续恨她,三天的情绪像渐变色一样,终于平静下来我又打开电脑继续看下去,渐渐发现,其实是她也只是个普普通通为着自己努力方式不对而导致堕落的人。

珍妮现在我确定,她是爱着阿甘的。我之前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一次次抛弃阿甘后又回来,也许真像之前她自己所想的,只是密不可分的朋友,两个永远不同世界却仍可以在一起的朋友?当然不是,就像现在网络说的,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蓝颜红颜,所谓的蓝颜红颜,一定有一方是深深爱着对方却永远迈不出那一脚跨到对方的界限,而另一方则呆呆的以好朋友的情感认为对方就是蓝颜或者红颜一样,等到两个人都迈开了跨越界限的步子,那就是最幸福的情侣,就像阿甘和珍妮一样。

珍妮在吸毒绝望的,想跳楼的一瞬间,我肯定,我真的肯定她想的是阿甘,是傻傻的爱着她,信任她一定会回来的阿甘,于是她就回来了,又跟阿甘在一起,度过了缠绵悱恻的一整晚,但第二天的离开让我以为他永远不会回来,结果她寄了封信给阿甘让他去找他。女人心,海底针,我现在懂了。她是抱着什么心态笑着脸迎接来找她的阿甘呢?我永远都不懂。外婆还说:“女人要多长个心眼。”长多了心眼,心不就破了么。

我最终最终的确定,珍妮是幸福的,因为有永远爱她的阿甘,有万花筒一样的人生经历,尽管大部分都是不堪回首的,有着幸福安详的最后人生,艾滋病也挡不住的幸福。这些就够了。珍妮幸福之前承受的的会比现代任何一个女人都多,所以在最后对幸福的珍惜也是死命的,死命的去珍惜的。珍妮,做梦都是幸福的。

阿甘正传读后感

《阿甘正传》这本书,姜老师经常说起,很吸引我。所以我去新华书店找了又找。终于找到了一本适合我们小学生看的。

我想大家都知道,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幸福的人,一种是努力追求幸福的人。而阿甘就是那种努力追求幸福的人。阿甘的妈妈对阿甘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阿甘从智商只有75分而进不了学校,直至上学,到橄榄健将,到战斗英雄,到捕虾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起,他抛弃了所有的杂念,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最后以诚实、守信、勇敢和真诚,跑到了人生中属于自己的辉煌。

也许会有人说阿甘的一生会有太多巧合,但那仅仅是巧合吗?阿甘用诚实、守信、认真、勇敢换来的东西让太多人羡慕和嫉妒,但他失去了多少又有多少人能够明白呢?他唯一的好友在战斗中不幸身亡,为了完成好友的遗愿,阿甘竟然真的去买了一艘渔船,办起了企业。为了纪念自己的好友,他把这个企业叫做吉布?甘企业,把企业的一半股份给了好友的母亲,自己去做一份除草的工作。阿甘,以一个纯真的角度为我们诠释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

阿甘就是这么诚实守信、重情轻财的人,虽然好友、亲人、女友一个个离他而去,但他仍然带着小阿甘坚强的活着,在常人看来,阿甘真的很笨,但他的人生纯洁无暇,他那颗金子般的心,折射出人性最耀眼的光芒!《阿甘正传》这本书告诉我:上帝是公平的,他给我们每一个人不会太多也不会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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