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管理经营合同(通用20篇)

时间:2023-12-20 02:34:09 作者:笔砚

经营是企业通过市场营销和销售活动提高收入和市场份额的过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经营经验分享,希望对大家的经营管理有所帮助。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卖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管理卖场情况

1、甲方委托给乙方的卖场座落于xx市xx路xx号

2、 甲方作为该卖场的房地产权利与乙方建立委托经营关系。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卖场 (已/未)设定抵押。

二、委托经营用途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卖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委托乙方全权处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卖场招商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卖场委托期自xx年 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2、委托期满,甲方需继续委托乙方管理该卖场的,则应于委托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

四、回报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卖场净/毛利润的 %作为其经营管理费用。

2、支付时间:

五、具体委托经营的事项及权益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xxx卖场交由乙方全权运营,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用具等。

(另附清单)

3、甲方有权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场所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由乙方违法违规或其他行为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由市政施工,供电线路故障,自然灾害等特殊无法预见的情况例外)。

(2)乙方权利义务

1、xxxx卖场由乙方统一规划经营。

各类推广费用由乙方支付。

2、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规章以及在营业执照登记范围内由乙方自行确定、调整卖场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3、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需要与厂家、商家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需要对卖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及调整装修格局。

4、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

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5、负责经营过程中卖场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卖场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

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6、认真做好营业场所安全、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7、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8、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9、乙方以其名义与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承担所聘用人员的薪酬、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10、乙方经营过程中产生税款税务均由乙方承担办理。

(ps:营业执照不变更的话税务局依然找最初登记的人的,不管你发包给谁)

六、转租、转让和交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七、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非因甲、乙双方原因致使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2、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按时支付回报金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应付回报金万分之五的逾期利息。

2、乙方逾期满30天以上不付回报金,视同乙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除按前付款内容向乙方追索逾期利息、违约金外并按下款处理。

3、甲、乙双方如在委托期间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转让卖场,受让方提前终止本委托过程,均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未履行的委托时间的回报金额的`三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由于卖场设定抵押或其他原因,若被处分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回报率的三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条款

1、委托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经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 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委托经营期间卖场经营的盈亏与甲方无关。

4、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

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盖章):xx公司

住所地:xx县xx路xx号

联系电话:xxxx

经办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纪广场的铺位在委托经营期限内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

商铺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基本情况以商品房销售合同所示为准)

商铺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商铺使用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商铺总价款为:____________万元

购房合同号: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于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乙方可以聘请国内外商业专家和专业零售不动产管理公司合作经营管理;

2、乙方有权自行确定、调整商铺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3、在保证甲方约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独立处理一切于商铺经营有关的内外事务。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本合同约定商场铺位的委托经营期限为:____年。

自乙方正式营业(不包括招商期间的四个月试营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起开始计算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止。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委托经营期间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金额向乙方收取商铺经营回报收益。

双方约定:

回报利益以货币(人民币)方式收支。

乙方自本合同约定委托经营期限开始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每满三个月后(先付后租)于次一个半月为结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含税)。

商铺经营回报利益计算方式如下:

商铺经营年回报利益=商铺总房价数×7%

2、商铺的回报额及支付期限:甲乙双方约定按签定已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实际成交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的回报额,即按购房合同金额的7% 支付年租金。

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届时由甲方自行凭本委托经营合同书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银行的帐户或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指未办理按揭的)。

3、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

委托经营期满时,在甲乙双方不在继续维持委托经营关系时,乙方承诺将该商铺恢复至原有状态。

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应及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必须的签字、盖章之类的手续。

)

6、因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委托经营所得(租金所得)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7、在委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所需维护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管理费、广告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8、在委托经营期内,商铺的产权属于甲方。

乙方对商铺无处分权。

乙方除对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有销售、抵押商铺的侵犯商铺所有权人的行为。

9、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承租及经营权。

10、商铺的财产以外保险,由甲方出资投保,受益人为甲方。

11、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如发生产权转移行为时,其产权受让方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

若乙方在逾期5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自第六个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个月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万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2、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损失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

遇投保财产损失、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结果为准,按〈投保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偿。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合同期满的商定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间,乙方会同有关方面召集商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本合同委托经营期满前三个月就以后的重大经营决策和合同续签事宜由乙方与业主委员会洽商确定。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

1、提交

2、到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生效、其他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形成书面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书面补充约定为准。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开发商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条件下,接受甲方的委托,对其进行经营管理.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经营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本合同中有关名词的定义,按本条的规定为准.

名称:简称:。

管理范围:的全体员工.

营业收入:是指经营“”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营业性收入之总和。

经营毛利: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后的余额。

营业成本:指食品、饮料和商品等进货价。

费用:是指如下费用,“”员工的工资、福利、水电以及因经营所必须的外项费用。

房租:是指土地房屋租赁费。

人事管理:指公司对员工的选聘、培训、考评、解雇等管理。

经营管理:指各项收费定价、经营路线、经营策略、运营所需的相关赠送或免单等。

运营管理:指对员工的工作指派、检查、批评、督导、处罚、奖励等。

外派员工:指由乙方调往项目地工作的员工。

第二章委托事项。

第一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将下列事项委托给乙方管理;。

1、“”营业所需的各种准备,包括必要的岗位人员补充及经营定位的审修。

2、“”营业中的日常运营所需的各种行政管理及其他方面的工作,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在经营中应维护甲方的利益及声誉。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期限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时限为一年、即3年。

1、第一阶段:自本协议签定生效之日起,为乙方管理人员班组搭建,人员培训、市场调研预热,广告宣传等。

2、第二阶段:为营业磨合、试运转期。

3、第三阶段:为经营指标正式履行期。

第三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权利:。

1、对“”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2、对“”的财务有直接管理权。

3、随时对“”财务进行审计,但需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4、审查批准扩建、改建计划以及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方案。

5、自营业第三阶段起,除市场特殊情况外,乙方若连续三个月份未达到经营方案所确定的经营目标,甲方有权提出更换营业总经理、或解除本合作关系。

第二条甲方义务。

1、及时完成各种设施环境内的装修建设,保证能够正常经营,装修档次不低于本地区同类档次同行业水平。

2、及时办妥“”开展经营所必须的全部法律手续。

3、提供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流动资金的数额由双方商议确定。

4、保证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通讯、燃气、排水等各种基本条件的正常供应;并确保乙方作为管理者拥有完整的人事与经营管理权。

5、甲方必须及时配合实施乙方策划的经营促销、市场推广、广告宣传等事宜。

6、甲方必须提供乙方在“”经营所需的良好外围环境(政府部门的工作衔接、社会恶霸的骚扰等)。员工在厂内和提供租住房屋内的人身财产安全由甲方全权负责。

7、甲方需提供外派人员的住宿及相应的住宿设施及用品。甲方需提供管理层客房一间,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8、协议期内甲方须确保乙方是“”唯一的经营管理者。

9、乙方每月有元的招待费,此费用不累计、超支招待部分从管理费中扣除。(经营及客诉所需赠送除外)。

第四章乙方的职责。

第一条在本协议期内、乙方将以其行业管理模式的标准进行管理,使服务和效益水平不低于本地区同类档次服务业的水平。

第二条本合同期限内,在处理因经营管理与第三方所发生的关系时,乙方是甲方的代理人(政府部门的工作衔接、社会恶霸的骚扰除外)。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负责组建、招聘、培训全体员工。

2、负责考察当地相关市场,对“”进行全面高效策划及运行。负责“”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及必要的改造和装饰。

4、负责申报与计划“”正常经营所必须的全部物品。

5、负责广告和市场促销策划实施等工作。

6、负责进行各项筹备与正常营运所需的其他工作。

7、负责每月月底之前向甲方提交下月的经营管理计划及预算.

8、负责组建人员人。

第五章管理费的计算和给付。

第一条外派员工的岗位为“总经理”、“生产经理”、“销售经理”共人,乙方的基本管理费为:万元/月(大写:)。

第二条组建人员基本费用为万(大写:)。

第三条乙方自合作第三阶段起,进入经营指标正式履行期,每月任务额为万元、超过任务额甲方则另支付乙方超出营业额部分的%作为效益管理费,即提成,若未完成月任务额则按照所缺营业额比例的%扣除管理费。

第四条前个月基本管理费于合同签定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合计万元(大写:)。以后每月的管理费于每月日支付;组建人员基本费用于合同签定之日内支付,计万元(大写:)。

第六章“”的产权及其处置。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全部资产属甲方所有,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拥有并承担,乙方不得以出售、抵押或其它任何方式处置资产。

第七章劳动人事管理。

第一条乙方应根据甲方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设置人员编制方案,制订劳动用工计划,制定员工的工资分配方案和生活福利待遇标准,根据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制订劳动管理方面的制度。(上述各项制度均由乙方负责组织制订并实施)。

第二条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各级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条除乙方外派人员外,其他员工工资福利由甲方直接支付。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一条本合同任何一方有违协议内容及其附件、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规定的义务,并在接到对方的通知后五日内仍不改正的,均构成本协议的违约。

第二条如果甲方导致乙方在第一、二阶段无法正常进行工作,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收取的基本管理费不予退还。如甲方拖欠乙方管理费用或效益管理费则每逾期一日另行支付应付款项的%作为违约金。若乙方在第三阶段持续个月未达到协议约定的营业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赔偿月度管理费用。

第九章合同的期限和终止。

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可以无条件终止或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无意延长协议;。

2、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4、双方一致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

5、本协议规定的其他终止原因出现。

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条在诉讼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章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第一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商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甲方投资的位于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1.___________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资兴办。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报酬:

(1)每月固定工资___________元;。

(2)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营业额___________%计提奖金;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计提奖金;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以上,则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计提奖金。

(3)乙方领取报酬时间为下__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应按月将经营情况书面告之乙方。

5.甲方应合法经营;并承担因违法经营而给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方与____________就酒吧事宜所签协议系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签署。

7.为方便酒吧经营,乙方出资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义购买汽车一辆,车辆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

8.在经营期内,涉及酒吧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

9.经营期满后,酒吧若经营亏损,则甲方应承担___________%部分亏损额,乙方承担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经营期内,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酒吧无法经营,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1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经营期内以转让、出购等方式处置酒吧。

13.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另订协议明确是否续签。

1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名称: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

名称: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商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委托机构:_________(简称甲方)。

服务机构: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甲方职工提供物美价廉的伙食,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管理甲方所属食堂。

第二条设备。

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经营所必要的设施、场地、器物。

第三条经费。

各种经费的负担划分为:

甲方负担:食堂设施费、食堂备用品费、水、电、暖气费和消费品费。乙方负担:劳务费、材料费及相应杂费、保健卫生费、交通费、电话费(限于长途电话)和营业费。

第四条供餐。

由乙方印制餐券,甲方职工凭餐券就餐。餐券由甲方销售或发放。

第五条支付。

乙方将回收的餐券交给甲方,甲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等额现金。

第六条食谱。

乙方以周为单位确定食谱。食谱的制定应以职工饮食调查结果为依据,并需经甲方总务部门审查。

第七条规格。

乙方向甲方职工提供的三餐价格为:早餐_________元,中餐_________元,晚餐_________元。

第八条供餐时间。

乙方向甲方职工的供餐时间为:早餐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中餐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晚餐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

第九条合同变更。

乙方在变更食品种类、质量、分量规格、价格及供餐时间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条管理监督。

甲方对乙方的供餐内容、服务态度和供餐业务负有监督责任。

第十一条经营人。

乙方更换食堂经营人时,必须向甲方提交其本人的履历表。

第十二条损失赔偿。

乙方应妥善管理各种设施,因乙方责任造成有关设施损坏时,应以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卫生。

乙方应努力保持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乙方从业人员应持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可的健康证明。

第十四条卫生责任。

因乙方供餐不卫生造成甲方职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时,由乙方负责。、

甲方:

乙方:

时间: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第2章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2.2酒店规模。

2.3建筑进行程序。

2.4酒店验收。

第3章酒店开业前事项。

3.1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3.2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3.3流动资金及开业所需的物品。

3.4部分开业期间。

3.5酒店开业日。

第4章技术顾问服务。

4.1专业技术及经验。

4.2技术顾问概要。

4.3报酬。

4.4付款方式。

第5章管理公司的责任。

5.1管理公司的服务。

5.2商号、商标、服务称号及服务标志。

5.3广告。

5.4对酒店层面之协助。

5.5管理。

第6章酒店业主责任。

6.1增设及更换家私、装置及设备。

6.2建筑结构修茸——修改及扩充。

6.3酒店业主的税务责任。

第7章保险。

第8章财务项目。

8.1银行帐户。

8.2管理公司应收之基本管理费。

8.3奖励性管理费。

8.4付款于酒店业主。

第9章合同期限。

第10章一般期限。

10.1酒店财产所有权。

10.2责任终止——不可抗力。

10.3合同终止。

10.4特别条款。

10.5继承和转让。

10.6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0.7双方关系。

第11章杂项。

11.1整体合同。

11.2通知。

11.3登记及其它手续。

1._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2.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_________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1.1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及___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产生的差额。

1.10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e)第8.2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f)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j)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付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l)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m)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n)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1.12条注明的费用。

1.12独立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独立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之内。

(a)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b)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c)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d)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e)第6.1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f)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g)奖励性管理费。

(h)本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

1.13开房率——应解释为酒店实际出租了的客房数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数(不包括从香港地区及外国聘请来的人员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革命、_内战。

(b)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公司经营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章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将建酒店之工地图列于本合同的附录(一)。

2.2酒店规模。

酒店将拥有下列:

_________套房间及有关配套设备,在中国政策许可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

_________中西餐厅。

_________酒吧(廊)。

_________咖啡座。

_________多用途礼堂。

_________歌舞厅。

_________运动/健康设备。

_________商店。

2.3建筑进行程序。

为进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备及装饰,酒店业主将对自行聘请及保留所有有关及需要的建筑师、承包商、室内设计师及其它专家和顾问的费用负责。酒店业主应于六十天内给与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设计、建筑及配备总时间计划,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见。

2.4酒店验收。

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在酒店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时之接收程序,酒店业主答应在一段合理时间内执行所有必要措施弥补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议。

第3章酒店开业前事项。

3.1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在“酒店”开业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团受业主之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a)设立开业前之预算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后执行。

(b)确立酒店之总体组织和计划开业前之各项活动。

(c)为酒店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d)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酒店员工,需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e)协助组织和成立酒店内之各不同部门。

(f)承担分析各项应保项目,和协商保险计划,在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g)采购开业所需的物品。

(h)制订并执行酒店之市场营销策略。

(i)承担广告和公共关系计划(确定宣传媒介,拟定宣传材料,传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团的广告和公开宣传等)。

(j)承担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

(k)组织开业典礼。

酒店业主应以本身费用开支使管理公司有适合之办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责任。

管理公司应联同酒店业主采取必要措施,获得因酒店供应、管理和经营而需要之牌照和准许证。

3.2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1)开业前预算表应如以下第3.5条之规定由管理公司于不迟于开业前六个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

(2)预算应包含所有开业前活动之成本和支出,其应再包含:

(a)开业前酒店总经理、营业经理和按人员编制在开业前委派给酒店的所需人员的工资。

(b)招募和培训酒店委任员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时在本集团内其它酒店之培训费用。

(c)开业前广告和业务推广之成本。

(d)开幕典礼之成本。

(e)一切关于所有需要之经营和行政成本,包括领取所有需要之执照和准许证成本、律师和顾问费用。

(f)酒店部分开业时,部分经营所需之资金。

(3)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算表之资金于第8.1条所述的银行帐户,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a)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九个月。

(b)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六个月。

(4)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发生:

(a)开业延误。酒店业主应将根据因延迟而修订之预算表所需增加之资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帐户,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由开业日起壹百贰拾(120)天内,管理公司应送与酒店业主一份说明所有发生于开业前之开支和交回过渡之款项于酒店业主,该份记录将以会计记录为基础,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薄。

(b)酒店业主应负责向管理公司赔偿。如本合同于开业日前因酒店业主原因终止,酒店业主应赔偿管理公司于开业前服务所招致的合理损失。

3.3流动资金及开业所需的物品。

酒店业主应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供足够之作业流动资金,使酒店保证得以无间断和有效的运作。

特别提出的是,酒店业主同意在开业前六个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够资金,以采购足够应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费品)酒店开业后不超过六十天,管理公司应呈交一份确实支出表予酒店业主。

3.4部分开业时间。

由双方同意,酒店将有一段部分开业期,由酒店确实完成和获得入伙纸后以供第一个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设施,至酒店开业日前立即终止,开业日明确列在第3.5条。

部分开业期间于经营期内的营业支出,应列入开业前预算内。

3.5酒店开业日。

开业日应经双方同意后决定,并应在:

(a)家私、装置和设备已实质上装配完毕以后。

(b)已取得酒店经营所需之执照和许可证以后。

(c)双方认为该酒店已能在完整的营业基础上提供豪华服务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开业将不会解除酒店业主遵守本合同条款的责任,特别是参照第2.4条有关更正酒店建筑及设备之任何缺点或不足。

酒店开业日,预计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4章技术顾问服务。

4.1专业技术及经验。

管理公司应以其专门经验以及专业技术提供现代化的酒店设计及部署工作,并适当地指导酒店业主及其代理人。

4.2技术顾问概要。

(1)酒店设备。

(a)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选择及订立酒店里应有的各种设备,诸如客房的种类与数量,以及餐饮、宴会、会议厅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区域。

(b)管理公司将预备一份设备计划,推荐及详细说明各设备的主要特征。

(c)酒店业主将需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给“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最终施工图及详细规格,必须具备可用以呈报有关政府机构所需的资料,(适用于呈报及申请有关建筑许可证、规划、消防局准证、旅游局准证等等)招标、施工用途之有关文件。规范客房的详图。灯光与园艺布置详图。最终设备的布置图与详细规格。适用于市场地销和广告宣传有关客房,各餐饮设备及公共场所的图片或模型照片。

(2)室内设计与装修。

(a)管理公司将会给予酒店业主就室内设计和针对客房、走廊、公共场所、餐饮设施、宴会厅、会议厅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见,以及技术上的建议。

(b)酒店业主将会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给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客房、家私和附属装置性质的客房布局图。侧面与天花板示意图。灯光图。将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样本和详细规格,包括地毯的样本,墙与天花的处理以及家私和附属装置的材料。特别设计家私、灯光配件及零件的详细图则。选定物件的相片。模范客房的图纸与详细规格。制服的美术设计、美术稿。

(3)酒店后勤的供给、营业设备、营业所需的供应,管理公司将会:

(a)预备一份完整的货单,包括营业设备以及后勤的供给(这份货单应包含物品、数量、详细规格等等),若酒店业主另有要求,也必须提供一家或多家供应商的地址。

(b)筹备初步财政预算,以便采购初期所有的营业设备,后勤和营业所需的供应。

(c)为以上(a)项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终财政预算。

(d)因通货膨胀因素,财政预算应经常地加以检讨与调查。

4.3报酬。

(1)上述技术顾问及酒店开业后的服务(参见第3.1条、4.1条及4.2条)所引起的经费,包括其人员的薪俸、旅差费、食宿、办公费等,由酒店业主支付。

(2)津贴、报销费用:在酒店业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将委派专家,针对项目的某一阶段来提供专门的意见,指导或其他方面的服务,酒店业主应承担这些专家的津贴及所引起的费用,包括了来回机票、住宿酒店费、交通费等等。

4.4付款方式。

(1)酒店业主对4.3(1)项费用的支出,应与提供服务者另行协商。

(2)津贴、报销费用,每个月管理公司会提出清单给酒店业主,酒店业主须于30日之内付清。

第5章管理公司的责任。

5.1管理公司的服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代表酒店业主执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之一切任务,管理公司只许用酒店作为以管理公司集团酒店时下高效能管理为标准的酒店经营,管理公司除与国际经营行业正常有关或因标准改变而产生的辅助及附加活动外将不能在酒店内从事其它活动。

5.2商号、商标、服务称号及服务标志。

酒店根据中国法律程序注册使用名为“_______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许可酒店业主在酒店公共宣传以及有关酒店经营有关之使用_________商号、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所有“酒店”经营的一般用具应注明_________之服务标志以便确认酒店为管理公司集团成员之一。合同期满或解约后,酒店将继续使用_________商号,至于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则在解约时另行协商。

5.3广告。

(1)集团广告,推广及公共关系:管理公司将会由合同批准之日起准备酒店之所有公开宣传、广告、公共关系及努力促销本酒店业务节目和运动。

(2)酒店间之相互广告及宣传:管理公司集团之酒店将会向它们之顾客推荐酒店业主之酒店,同样酒店亦应向其顾客推荐集团之其他酒店。

(3)集团广告和业务推进之分摊:酒店应共同负担管理公司集团为属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叙述之广告及业务推进活动,其应承担款项相等于酒店每月总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将按月收取该款项,该款项将于计算营业毛利时当作营业支出处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管理公司应提供给与酒店业主所有已进行广告及业务推进活动的证明资料。

5.4在酒店层面的协助。

管理公司将会辅助酒店之业务推广工作,以令酒店达到履行集团之业务推广政策,酒店层面的营业推广,应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场和其它管理公司认为适当市场进行。

管理公司将定出每年之营业推广计划,并将其呈与酒店业主审查,此外,管理公司还将提供一切必要的辅助及指引,特别有关以下:

(a)确定酒店营业政策。

(b)决定每年及长远之有关住客率、收入、顾客对象等等之目标。

(c)定出及发布所有酒店价目(客房、餐厅、酒吧、会议设施等等)。

(d)确定特别的营业条件。

(e)定出赊销信用方针。

(f)设立对各方不同顾客之营业方式及程序。

(g)分析经营业绩和常设控制系统。

管理公司将在酒店层面进行适当广告及业务推广事务,包括:

(a)确定酒店广告及业务推广政策。

(b)按管理公司之标准样本,准备广告文件及小册。

(c)派发这些文件给集团酒店,管理公司各营业代理办事处。

当酒店进行专门地区业务推广活动时,管理公司将会为其安排负责该专门地区之营业办事处加以协助。

酒店将会被纳入于管理公司所参加之商业陈列及展览会,所有参加直接费用由酒店自行承担,管理公司须事前作出预算,经酒店业主同意时方执行该项计划。

5.5管理。

(1)日常业务管理: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会的常设机构——监审委的监督。监督原则只是对涉及酒店的依法经营,和大的经济开支(指人民币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酒店的副总经理、副财务总监、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经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征得监审委的同意,监审委的具体条例参看附件二。管理公司将会代表酒店业主执行所有适当及必要之管理服务,包括:

(a)一般酒店组织。

(b)人事管理,依照中国有关法律,管理公司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将有挑选、雇请、训练、指派、调动或解雇所有雇员的决定权。在没有酒店业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雇之外籍(包括亚籍、香港同胞)雇员在开业后第一个五年内任何时间不可多于_________人,按通常经营方式,管理公司长期培训员工,逐步减少外籍员工。酒店业主将在酒店外供给该等外籍雇员适当住所,其费用由酒店营业支出。总经理将由管理公司委派,全权负责酒店的经营及管理,每月向董事会报告酒店经营管理情况。管理公司在酒店进行辅助之专家亦有同样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雇员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将有权代表酒店业主派发服务费予雇员和支出经常性的额外津贴。

(d)制定所有价目,收费及价格,及与此有关的监督和控制酒店经营中的任何性质收入,或各类服务的收费,及收据事项等,除上述(b)项指定或由管理公司依照酒店行业成法提供新闻界或其它公共消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费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管理公司许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内享用折扣价格或免费住宿及服务。

(e)制定商业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确保有关商店不会影响酒店的名誉水准及正常营业。

(f)定出采购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应品、和物资的选择,建立及维持酒店正常经营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货,选择供应商,为确保惠条件下谈判供应合约。

(g)定出对供应商和酒店顾客赊帐之政策及与信用机构,特别发信用卡之机构协商,作出安排。

(h)有关酒店经营中,管理公司若认为需要或合适,经业主批准后,可以酒店业主的名义采取任何法律诉讼及其它法律行动。

(i)监督并控制住客、租客、特许权持有人及其雇员的活动,包括对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费用或以其它正确理由而采取之债项追讨行动,或因同样正确原因终止特许权持有人、特权持有者的权利。

(j)除酒店业主对维修责任范围外,管理公司应依照管理标准为保持酒店良好状况,进行需要之维修、保养。所有有关费用将会算入酒店之营业支出内,凡超过贰拾万港元应当作特别项目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如需对物业的重大改变及改善,需聘请专家提供上述服务时,经双方同意后所发生之费用由酒店业主负责。

(k)商讨及签署有关酒店正常营业所需的合约及预备有关之法律文件。

(l)财政及会计管理,见以下条款。

(2)会计:管理公司应为酒店业主之利益按照中国的法律和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记存一份所有有关酒店经营之事务之完整的会计记录。此等会计记录根据“统一制度”之规则,但在必要时,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薄。然而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酒店的经营,无论如何,在本合约期满时,全部记录将交还酒店业主。会计记录,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在税法规用中文书写或及时用中英两种文字对照书写。

(3)常年计划。

(a)开业日后六十天内和最少在下一财政年度开始前三十日内,管理公司将要提呈酒店业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计划,该常年计划将包括开房率及损益预算表,酒店业务推广政策及提供以下项目之预算,酒店业主收到常年计划后应与管理公司商讨及提出意见,以达到双方一致赞同;若酒店业主在收到常年计划后三十天内,没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对该计划的具体书面反对意见,该计划应被视为已获业主批准。(a)修葺及保养。(b)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换、增添及更新的费用。(c)酒店各部门所有雇员,包括全部行政雇员之薪酬、工资、酬劳及额外津贴之支出。

(b)管理公司在每财政年度执行此合约所订明之责任时,必须努力按照常年计划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别情况,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过于偏离该年常年之计划,招致任何与常年计划有关之巨大额外支出或擅自未有酒店业主批准时,更改酒店经营方式,但酒店业主也不能无理拖延批准。管理公司对常年计划不作任何担保、保证及声明,所有计划内推算只可作为合理预测。

(4)会计报告:年度内,管理公司将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内呈交与酒店业主一份由酒店总经理或总会计主任签发之损益报表,明列上月“酒店”营业之成绩,和一份酒店之资产负债表。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将呈交酒店业主酒店上个财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过之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若酒店业主在收到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后三十天内没有以书面提出反对,该等会计报告将视为已被批准。

(5)集团服务及利益:“酒店业主”将会付还管理公司所有由管理公司协助酒店之经营或进行“酒店”管理、物业维修保养和改善所需要之工作而发生的费用,该等费用将列入营业成本,上述工作不只包括一般正常由酒店雇员承担的工作,还应包括经双方同意后,由管理公司提供技术协助进行对结构、装置、设备和装饰的改变、修正、改建及改善,管理公司专家及所委派专家提供上述服务而发生之费用将包括所有实际薪酬、津贴及有关旅费和膳宿费用。

第6章酒店业主责任。

6.1增设及更换家私、装置及设备之储备金(简称重置储备金)。

需要增添和更换之家私、装置和设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标准内属于固定资产周围由酒店业主负责,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购置,列入营业支出,不属重置储备金开支范围。管理公司应每月将此笔用于增添和更换家私、装置和设备之款项贷记入一个储备金帐户,并存入明确定于第8.1条之特别银行户口。

重置储备金应以每年计算如下:

(a)最初之五个财政年度为一个每年相等于百分之贰,以酒店之总收入额计算之数目,跟随之五个财政年度为每年百分之叁,而以后,每年为百分之四。

(b)每一个财政年度管理公司应提呈酒店业主一份该储备金之开支预算表,作为常年计划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家私,装置和设备应作为酒店业主之财产。

(c)经酒店业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对酒店营业操作无用之家私、装置和设备,所有由此卖得之款项应存入特别的银行户口,贷记算入储备金帐户。

6.2建筑结构修葺——修改及扩充。

本合同期限内,酒店业主应实施或应已实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国际水准,或满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规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业主将承担该等工作所产生之费用。管理公司应每年呈交酒店业主一份认为需要之工作清单给酒店业主考虑和批准。

酒店业主应在合理时间内实施该工作;如其认为该工作不需要或多余,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双方应磋商使达到一个双方同意进行之行动,所有这些工作之进行,都应尽量不影响酒店之营业。该工作计划和实施时间表应呈交管理公司批准。

酒店业主并应实施及支付任何一旦发生于酒店的损害或部分损坏所需之结构修葺,依此酒店于修葺完成后应享有在未损害或损坏前之标准。该等修葺计划和实施时间表应提交管理公司批准。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损坏,而此险已包含在保险条款记明于第7条上,那么,如于事件发生后九十天酒店业主仍未对该发生之事实施所需要建或结构修葺,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实施该项工作,并直接向保险公司收回所需款项。

如酒店业主未执行任何因法律或规定该等要实施之工作,管理公司应有权,取代引用第10.3条之规定,代酒店业主实施该项工作,但需于三十天前用挂号邮件通知酒店业主,任何因该事项而付出之款项,指定由应付予酒店业主的帐户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内,如酒店业主承担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该等增建或改建应视为包括在酒店内,和应在此合同有关条款内由管理公司经营和管理。

6.3酒店业主的税务。

于本合同期内,酒店业主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纳税,并要在缴交期限过期前支付所有应由酒店业主承担之所有直接税项和关税。其中包括酒店资本和房地产税项,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酒店土地使用费,但因酒店经营产生之应付税项和关税,将由酒店支付和作为营业支出处理。

酒店业主于收到所有税项和关税之通知、评估和报算表,以及所有收据后之三十天内将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业主在指定期内未付其应负责缴付之税项时,管理公司将有权在给予酒店业主三十天通知后由酒店以酒店业主之名义支付该款项,该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项应从应付予酒店业主之帐户扣除。

第7章保险。

7.1投保项目。

在本合同的期限内,管理公司应以业主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持续投保如下的保险,并在投保单上注明酒店业主为投保人,管理公司为附加受保人。

(a)财产保险_________即按会计师验资报告财产金额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险和盗窃险,玻璃破碎和财产升值险)。

(b)机器损坏险_________即按会计师验资报告机械部分金额100%投保(包括电脑保险)。

(c)公众责任险_________按国际法律保险投保。

(d)财产险项目的利润损失保险投保。

(e)机器损坏险项目的利润损失险。

(f)劳工保险_________即雇主对其雇员有关之责任保险。

(g)现金保险,包括在酒店内及运送中的现金保险。

(h)雇员忠实险。

(i)汽车保险(包括车身险和第三者保险)。

(j)其他按国际酒店行业惯例应投之应保项目。

以上项目保险,应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中国政府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其保险费用列入营业支出。

7.2在开业前十五天,管理公司应办理好以上保险项目手续,并向酒店业主提交有关资料。

7.3在以上保险范围内,业主与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赔偿应向保险公司追讨,所得保险赔款用于补偿事故损失,如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所产生之损失款项,而该损失并非由于管理公司的故意行为不当而引起的话,则业主同意赔偿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项。

第8章财政项目。

8.1银行帐户。

管理公司须在酒店业主需要时,即时提供酒店业主依照本合同规定所持的银行户口及帐中的情况,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凡是有关酒店业主的一切款项,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规定应得的款项,都须转移给酒店业主。

管理公司将代酒店业主在双方协商选定之银行开设主要帐户。

上述帐户在合同有效期内均由管理公司控制,支票及其它提款文件将由两位“酒店”机要行政人员(其中一人由业主指派)联同核准签署后方能盖章,按照第3.2条,该同一帐户将用于所有相关开业之存款及支付。

“特别帐户”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条用于更换及增添家私“经营再无用之家私,装置和设置所收得之款项。

管理公司如认为需要,可以合适的数额和比例,为上述主要帐户开设人民币及外汇(美元或港币)户口,管理公司的技术顾问费、基本管理费、奖励性管理费、代付费用等款项及外籍雇员之酬劳,业主同意以港币或美元支付。

8.2管理公司应收之基本管理费。

由部分开业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将在每个月的第15天,从“营业帐户”中收取一个相等于上个月度酒店总收入百分之二点五的基本管理费(按税法规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而该管理费将在营业毛利计算中作营业支出处理。

8.3奖励性管理费。

由开业日开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按照第8.2条所订定之基本管理费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计提奖励性管理费。

(a)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时(不包含65%)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4%。

(b)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时(不包含75%)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5%。

(c)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6%。

管理公司在达到上述规定时,可每月计提奖励性管理费,年终结算时按全年实际平均开房率,调整奖励性管理费实得额。

8.4付款予酒店业主。

限于以下制定之条款,管理公司将于本合同有效期内每月付于酒店业主,在其总事务处或由酒店业主随时另行指定之地点,扣除据第8.2条和在第8.3条规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费及奖励性管理费及所有据第3.3条注释之必要流动资金后的营业毛利(g.o.p)。

该等每月付于酒店业主之款项将于每年酒店帐目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稽核后加以核对调整。

为计算管理公司每财政年度应得之奖励性管理费,过去财政年度之亏蚀不能将营业毛利调整。

第9章合同期限。

9.1本合同之有效期将由依照第3.5条指定之开业起为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内达到预期效果,经酒店业主同意后,可由管理公司继续经营。

第10章一般规定。

10.1酒店财产所有权。

酒店业主全权拥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产业,而且除那些双方在本合同内已同意外,将不会有产业抵押,设定债权或其他负担,并提供其酒店产业所有权的证据给予管理公司。

同时,在本合同期限,酒店业主同意以下:

(a)保持其对酒店全权拥有或租借产业形式之基本权益。

(b)不参与对管理公司正常合法经营酒店有所影响的任何约束行动。

(c)进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动以保护上述等权益。

(d)支付及清还任何与酒店有关的租金、特许费和/或其应付的款项或支付部分,或有关之利息,并在一切抵押及负担到期清还时或之前支付一切有关分期本、利。

(e)支付所有在经营期间之可使酒店置留的不动产税及估值税。

如酒店业主未能支付该等租金,税项或其它负担,或未能支付上述之抵押及负担的本、利,酒店可以,但不是必要,用酒店业主名义支付任何或所有该等款项,所有该等由酒店已支付之款项应从应付酒店业主之帐户扣除。

10.2责任终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况发生而令至双方未能执行其据本合同规定必要执行的职责,双方对此可免其咎,概不负责。

10.3合同终止。

(1)若任何一方违约不能执行本合同规定之责任,并在另一方书面要求执行责任附回执之挂号信发出后三十天还未能执行(假如该等违约不能于三十天内办妥,如违约方已有进行弥补该等违约,则可适当地延长期限),另一方可有权,但不会影响其它权利及补偿,用书面发出附回执挂号信终止本合同,而不须另行通知或赔偿。

合同任何一方如对违约一方不采取行使权利的行动,并不能被视为放弃其于对方随后有任何违约事件时,可采取行动之权利。

以下情况将视为违约:

(a)酒店业主未能履行按本合同或由管理公司与酒店业主所协商之其它合同所指定之财源责任。

(b)酒店业主在任何情况下未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实行酒店全面营业。

(c)管理公司未能以良好的服务执行本合约规定之责任,或未能履行,维持,遵守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期限若管理公司在连续六个月内,面对以下的问题,而不能执行:

(a)兑换为港币或其它外籍雇员来源国之货币汇出外籍雇员之酬劳和其它应收款项。

(b)按照本合同规定,由管理公司所指定的货币和收款地点,领收到管理公司应收之费用,酬劳及报销款。

(c)应用适当的货币支付进口的消费品及其它设备,使酒店可得到正常的经营及达到正常维修的需要,如上述情况发生,管理公司有权在发出附回执的挂号信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在不影响其权利和索赔权的基础上,终止此合同,不再另行通知,也不负赔偿责任。

(3)若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执的挂号信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a)当酒店被严重损坏及破毁而酒店业主依照第6.2条条款决定不进行酒店的修葺和重建,所有经营终断损失保险赔偿款项应由酒店业主及管理公司根据各方利益比率公平分配。

(b)当酒店无力偿付债项、破产,财产受法院扣押、清算、接收或清盘。

10.4特别条款。

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之责任将取决于下列条款:

(a)酒店业主将代管理公司从中国官方获得需要之许可证及认可,以容许管理公司用其指定之货币(指港币或美元),在指定之地点,收取或转换其依照本合约所规定的费用、酬劳、报销等款项。

(b)取得中国_许可证及认可,以容许外籍雇员把他们应得之酬劳转换成及汇出港币或外籍雇员来源国之货币。

10.5继承和转让。

如无酒店业主之事前书面同意(该同意不可不合理拖延),管理公司应无权转让和转移给任何第三者其在合同下之责任。

此条款不可阻止酒店业主和管理公司转移本合同下之责任予双方集团拥有同等利益之子公司或附属公司,则其在本合同下之权利和责任应自动转移。

未得管理公司事前允许,酒店业主不可以转让或转移本合同,或出售、出让或转让酒店予任何第三者,而该允许不应不合理地拖延,在管理公司书面请求下酒店业主应随时提交管理公司一份酒店业主公司之资本持有人、合伙人,或独资者之名单和地址。

酒店业主和管理公司,其承让人及被接受的转让人皆可享受合同的权益。

10.6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3)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10.7双方关系。

酒店业主委任管理公司为其代理人全权代表酒店业主根据本合同条款指导及负责酒店之管理及经营。

酒店业主承认本合同是一份管理服务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规定,酒店业主不可对此自行撤销。

本合同决不意味酒店业主与管理公司是有任何合资或合伙之关系,管理公司不负任何因其执行下列之酒店操作职责而产生,或酒店业主本身的负债,责任及其它债务。

本合同没有授权管理公司签署任何期票、担保书、贷款合同或其它负债文件,或代酒店业主或酒店借入任何款项作为营业支出一部分。在此再特别声明和同意管理公司没有权力以酒店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何帐户或与酒店或酒店经营而取得之其它私人财产作抵押、信托和其它等等(除本合同特别注明许可之租借契约)。双方同意,限于本合约之限制,管理公司在酒店管理、经营及执行任务时将有全权负责及自主权。管理公司将有责任对酒店业主以良好及专业态度忠心地和勤勉地执行其职责,并将会尽努力履行本合同的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同意酒店业主正式授权之高级职员、会计师、代理人及法律委任人等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进入酒店任何地方视察及调查,不过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酒店的经营。

第11章杂项。

11.1整体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双方同意有关酒店经营管理之契约规定、合同和一切性质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经双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过标明日期并由双方签字的文件并经审批机构批准始有效。

11.2通知。

任何一方发与对方的所有通知,必须亲自用专人派送并由对方签收或以附回执的挂号信形式寄至酒店业主及管理公司如下地址:

或至其它由双方根据本通知条款方式另行指定之地址。

11.3登记及其它手续。

酒店业主应办理本合同或所有以后合同更改的必要的批准、登记和执行所需之步骤以保证本合同在符合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得以有效实施。酒店业主将承担所有手续费用。

管理公司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手续。

本合同经_________批准后生效。

酒店业主(盖章):_________管理公司(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范文

甲方(委托方,即开发商):

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即物业公司):

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甲方是住宅小区的开发商,为了便于住宅小区的日常管理,甲方在住宅小区内规划建设了处停车场。为了便于停车场的正常管理和车辆的有序出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将住宅小区停车场委托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位置、面积及经营方式。

1.1停车场名称、位置、面积。

1.1.1停车场名称:

位置:

面积:

1.1.2停车场名称:

位置:

面积:

1.1.3停车场名称:

位置:

面积:

1.2停车场经营方式。

1.2.1乙方应以车位出租的方式进行经营。

或1.2.2乙方以方式进行经营。

或1.2.3停车场可由乙方自行经营;。

或1.2.4由乙方以委托经营的方式委托其他人员或单位经营;。

或1.2.5停车场各项约定经营方式的调整或确定乙方均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三条项目收益。

双方决定项目收益用于弥补乙方对本住宅小区进行物业管理中的部分资金不足。或。

第四条经营责任。

车辆丢失车辆损坏第五条经营场地、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及维修。

经营场地及设备设施的所有权为甲方享有。

场地、设备设施的小修由方负责,费用由承担。

场地、设备设施的大修由方负责,费用由承担。乙方应合理使用场地、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变更其使用用途,如因经营需要而改变场地设备设施的使用用途的,应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乙方对停车场场地进行改造的,应保证其改造行为不影响住宅小区内的住户正常生活。乙方的改造方案应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进行改造的费用由负担。

第六条水、电、煤气及采暖等费用的负担。

在乙方委托经营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和采暖费等费用由方负责交纳。

交纳方式及时间为:水费。

电费。

煤气费。

采暖费。

其他费用。

第七条停车场相关证照的办理。

停车场相关证照由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方负责承担。

停车场相关证照年检由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方负责承担。

第八条其他。

8.1乙方应负责停车场内的治安与消防工作,其治安与消防工作应符合国家与地方的标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或甲方发现乙方的治安或消防工作存在隐患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整改。

8.2因甲方住宅小区开发、规划等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于天前通知乙方,因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8.3税金的缴纳方式为:

8.4乙方应建立健全停车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8.5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对在乙方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停车场之前,因停车场的经营、使用等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第九条不可抗力。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况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相免责,但双方应尽量避免损失的扩大。对扩大部分的损失,责任方应予赔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2甲方干涉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3因停车场遗留问题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4因停车场设施设备配置不当或设施设备严重老化、损坏,乙方要求甲方维修而甲方拒不维修,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双方均应遵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就甲方购买的兰桂坊(谭桥商业街)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希共同遵守。

乙方同意将其购买的________号店铺(以下简称该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管理。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办理完毕交房手续并将有关该房的完整文件及材料交于乙方后三年止。

1、乙方将该房在委托期限内的所有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转移给甲方并不再需要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也即乙方在委托期内不再享有该店铺的任何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甲方在委托期限内享有该号的所有收受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

1、乙方应当按照购房契约的约定时间及时与开发公司办理该店铺的交付手续,并在办理该店铺交付手续后十日内将该店铺相关文件及材料完整的交给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该店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乙方购买该店铺的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每天)向乙方收取延迟交付违约金,直到乙方向甲方交付为止;乙方办理权证费用及拿店铺缴纳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100天内需办理完毕产权证交由甲方统一保管,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甲方在该店铺的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否则给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赔偿。

3、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决定该房的使用方式(如自己使用、授权他人使用或出租于他人),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4、在委托期内,甲方或甲方授权人在不影响该店铺房屋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该房进行重新布局、装潢和改造,无须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5、委托期限内因该店铺使用产生的水电费、广告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委托期内,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与经营管理有关的费用。

7、委托期满后,在甲方支付给乙方该房的租金不低于________元/年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本合同的同等条件继续将该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且乙方需出具与房租等额的发票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1、甲、乙双方委托期限到期后,若乙方不再委托该店铺的经营,则甲方应该在委托期限到期后二十天内将该店铺及该店铺权证(原件)一起交还给乙方,交付标准为在不破坏主体结构安全的情况下,按照该店铺经营户撤场时的格局交还给甲方。

2、乙方在移交该店铺时,应结清该店铺移交前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如违反本协议需按照《商品房买卖契约》的总价的20%在一周内赔偿对方的损失。

2、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其他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经由法律程序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有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姓名:国籍:出生年月:。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湖南省怀化市龙门客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邮编:。

联系电话:0745-88333888传真:0745-88339933鉴于甲方自愿将自己购买的怀化市鹤城区威虎山德荣居项目内物业(以下简称“托管标的物”)层室房屋委托乙方进行经营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自主经营酒店式公寓或租赁)。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项目物业的特殊性,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乙方对甲方所购买的该房屋所在的德荣居项目以统一经营管理的方式进行经营和收益:即统一业态规划、统一对外租赁、统一商业形象、统一营销活动、统一向业主支付租金或收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房屋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条款:

一、定义。

1、标的物。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自己已购买的怀化市鹤城区威虎山德荣居项目内物业层室住房(下称甲方物业)完全及无阻碍的住房占用权及住房使用权,并允许乙方在合同期内全权经营管理该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与物品。

2、合同属性。

3、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

2)甲方将托管标的物实际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计算委托经营回报。

3)甲方指定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为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甲方物业的期限。

4、统一标准与管理。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将甲方物业全权委托给乙方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管理、维护、宣传、经营。甲方声明在合约期内,不对甲方物业自行进行改造、装修;以及增添或减少物业内部附属之设备及物品。以保留统一之标准,由乙方全权经营与管理。

5、委托权限。

乙方全权代表甲方完成甲方物业在委托期限内的全部经营与管理,及全权办理保险索赔事宜,其行为视同甲方亲自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声明与保证。

1、甲方声明:甲方保证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不存在任何阻止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物业及其附属设备与物品的无阻碍的占用和使用权的因素。

2、乙方声明:乙方将本着专业与负责的态度进行经营与管理,并始终致力于使酒店物业达到星级酒店公寓之标准。

三、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通过委托乙方经营甲方物业获得投资收益,该投资收益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每年最低为甲方物业总房款的6%。

投资者收益率的计算方法:甲方物业建筑面积。

收益率=(总营业收入-总经营成本费用)×该酒店总建筑面积×100%如乙方通过受托经营甲方物业实际获得的收益超过甲方物业总房款的6%,则超出部分的60%为甲方收益,40%为乙方收益。如甲方物业实际获得的收益不足6%时,则由乙方无条件补足6%。

2)如果甲方所获投资者收益超过物业总房款的6%,但仍不足以偿还当年应偿还的银行按揭本、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垫支差额部分;甲方再从以后年度的投资收益中抵偿乙方垫支的部分。

3)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合法会计师事务所核查与乙方受托事项有关的财务账目、经营数据记录。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委托期限内,甲方非黄金周入住甲方物业,乙方应确保甲方每年入住天数为21天;如甲方黄金周(五一、国庆、春节期间)入住甲方物业,则乙方根据当时之房价折算入住天数,甲方享有折合人民币元之客房消费权益。此消费权益可转让、赠送,但不得跨年度累计享用。

5)甲方免费入住的客房可是甲方物业,亦可是同等标准以上的客房。当甲方由乙方安排入住甲方物业标准以上客房时,其房价折算仍按甲方物业当时柜台价折算;当甲方自行指定入住高于甲方物业标准客房时,以甲方入住客房之当时柜台价折算应享受之免费入住该客房天数。

6)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拥有收回委托物业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不干涉乙方在完成委托事项过程中自主决定的经营管理方式。

2)同意甲方贷款银行从委托物业所带来的投资收益中,优先扣缴银行按揭本息。

3)甲方同意乙方从委托物业的总营业收入中提成5%,作为乙方管理费用。

4)遵守乙方在完成委托事项过程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5)甲方同意乙方每年从委托物业的营业总收入中提取5%作为酒店大修基金。

3、乙方的权利。

1)自主决定经营管理模式,以及市场推广政策、服务规范等。

2)有权享有总营业收入5%的管理费用提成。

3)从甲方物业经营所得收益中代扣代缴各项经营管理费用,以及税收等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

4)有权要求甲方在享受免费入住甲方物业时,非黄金周提前7天,黄金周提前30天预约,乙方根据供求情况给予确认,否则乙方不予保证甲方按计划入住。

4、乙方的义务。

1)按高标准管理甲方物业,并确保甲方物业委托经营的回报最低为甲方物业总房款的6%。如经营回报超出6%,则超出部分的60%列入投资者收益。如经营回报不足6%,则由乙方无条件补足6%。

2)如当年的投资者收益达到物业总房款的6%以上,但仍不足以支付甲方当年应偿还银行按揭本、息时,乙方同意对差额部分垫支,该部分垫支可以从以后年度甲方的投资者收益中扣偿。

3)为甲方在酒店其它项目消费时提供八折优惠,但承包项目与代办项目除外。

4)在甲方入住期间,有偿组织适合甲方需要的游览与活动。

5)依法经营,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准。

6)定期对甲方物业进行维护与更新改造,大修基金按总营业收入的5%提取。

7)建立各项经营管理制度,自行承担因经营活动带来的相关经济与法律责任。

8)按照国家法规及行业标准建立财会制度。

9)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0)每年元月20日前,向甲方和其他业主递送经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年终财务报告。

11)依照财务年度决算,将甲方投资收益扣除本合同规定应优先扣除部分外的净收益,于次年2月10日前支付予甲方。

四、业主委员会。

1甲方可以与其它业主共同选举业主代表,与发展商共同组成业主委员会,行使对乙方客房管理的监督权。

2、乙方负责组织选举业主委员会,以便保证业主委员会行使对乙方客房管理的监督权。

五、所有人与变更。

1、在委托期限内,如果甲方将其客房抵押、转让、赠送或继承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下简称“受让人”),受让人便代替甲方成为标的物的合法所有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受本合同项下全部条款和条件的制约,即受让人作为甲方有权享有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并同时接受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与责任。

2、如果发生上述合法所有人变更情况,甲方应将该变更在变更前书面通知乙方。

3、在乙方履行管理合同项下其全部义务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本合同转让给其任何公司,该公司应能够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乙方应在该转让发生前书面通知甲方。

六、租赁禁止。

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将甲方物业租赁给任何其他第三方,从而阻碍乙方无阻碍地受托依约经营与管理甲方物业。

七、利润分配。

在委托期内,甲方每年所能分配的净收益为甲方在每个会计年度应获得的投资者收益(该收益不能低于甲方物业总房款的6%,超出部分按超出部分的60%列入投资者收益),扣除乙方受甲方委托支付的各项支出以及甲方应付的各种税费后的全部净收益。当年如果出现负收益,则往以后年度递延,从以后年度的净收益中冲抵。

八、税费。

在受托经营期间,乙方受托经营甲方物业所应缴纳的经营税费应由乙方代为负责依法缴纳,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需由甲方自行支付的税费则由甲方负责依法缴纳。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当事双方不可预见,并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事件。如战争、地震等天灾人祸。

2、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难以履行的,或者造成当事另一方损失的,或者因此增加当事另一方的风险、义务或负担的,该当事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后可以免除责任。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或合法依据而随意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引起的责任。

2)如因甲方之意志或行为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行使本合同项下甲方物业的使用权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甲方的其它原因,使乙方不能或难以履行本合同,或者由于其他行为,使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以致无法达到本合同预期目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之意志或行为致使本合同难以或者不能履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管理事项,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就本合同有关规定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向本合同履行地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事项。

1、双方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条款与条件,并严格保守本合同之条款和条件的机密,防止其他同业模仿抄袭。

2、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书面签署。

3、本合同壹式贰份原件,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和条件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那么这种无效和不可强制执行条款和条件将不会影响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条款或条件的继续执行。

5、本合同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湖南省怀化市签署。

甲方:乙方:怀化龙门客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委托经营管理怎样写好一份合同,以下文书帮提供委托经营管理合同阅读参考。

第1条定义

第2条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第3条酒店开业前事项

第4条技术顾问服务

第5条管理公司的责任

第6条酒店业主责任

第7条保险

第8条财务项目

第9条合同期限

第10条一般期限

第11条杂项本合同双方为:

1、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市___路___号。

2、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

鉴于:

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定义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之定义。

1.1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号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产生的差额。

1.10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e)第8.2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f)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j)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付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l)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m)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n)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1.12条注明的费用。

1.12独立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独立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之内。

(a)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b)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c)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d)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e)第6.1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f)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g)奖励性管理费。

(h)本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

1.13开房率--应解释为酒店实际出租了的客房数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数(不包括从香港地区及外国聘请来的人员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革命、暴动及内战。

(b)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公司经营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条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将建酒店之工地图列于本合同的附录(一)。

2.2酒店规模

酒店将拥有下列:

……套房间及有关配套设备,在中国政策许可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厅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礼堂

……歌舞厅

……运动/健康设备

……商店

2.3建筑进行程序

为进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备及装饰,酒店业主将对自行聘请及保留所有

有关及需要的建筑师、承包商、室内设计师及其它专家和顾问的费用负责。酒店业主应于六十天内给与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设计、建筑及配备总时间计划,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见。

2.4酒店验收

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在酒店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时之接收程序,酒店业主答应在一段合理时间内执行所有必要措施弥补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议。

第3条酒店开业前事项

3.1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在“酒店”开业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团受业主之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设立开业前之预算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后执行。

……确立酒店之总体组织和计划开业前之各项活动。

……为酒店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酒店员工,需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协助组织和成立酒店内之各不同部门。

……承担分析各项应保项目,和协商保险计划,在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采购开业所需的.物品。

……制订并执行酒店之市场营销策略。

……承担广告和公共关系计划(确定宣传媒介,拟定宣传材料,传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团的广告和公开宣传等)。

……承担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

……组织开业典礼。

酒店业主应以本身费用开支使管理公司有适合之办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责任。

管理公司应联同酒店业主采取必要措施,获得因酒店供应、管理和经营而需要之牌照和准许证。

3.2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a)开业前预算表应如以下第3.5条之规定由管理公司于不迟于开业前六个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

(b)预算应包含所有开业前活动之成本和支出。

(c)其应再包含:

……开业前酒店总经理、营业经理和按人员编制在开业前委派给酒店的所需人员的工资。

……招募和培训酒店委任员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时在本集团内其它酒店之培训费用。

……开业前广告和业务推广之成本。

……开幕典礼之成本。

……一切关于所有需要之经营和行政成本,包括领取所有需要之执照和准许证成本、律师和顾问费用。

……酒店部分开业时,部分经营所需之资金。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表之资金于8.1条所述的银行帐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算表之资金于第8.1条所述的银行帐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九个月。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六个月。

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发生:(a)开业延误酒店业主应将根据因延迟而修订之预算表所需增加之资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帐户,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由开业日起壹百贰拾(120)天内,管理公司应送与酒店业主一份说明所有发生于开业前之开支和交回过渡之款项于酒店业主,该份记录将以会计记录为基础,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簿。

如本合同于开业日前因酒店业主原因终止,酒店业主应赔偿管理公司于开业前服务所招致的合理损失,(b)酒店业主应负责向管理公司赔偿。

3.3流动资金及开业所需的物品

酒店业主应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供足够之作业流动资金,使酒店保证得以无间断和有效的运作。

特别提出的是,酒店业主同意在开业前六个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够资金,以

采购足够应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费品)酒店开业后不超过六十天,管理公司应呈交一份确实支出表予酒店业主。

3.4 部分开业时间

由双方同意,酒店将有一段部分开业期,由酒店确实完成和获得入伙纸后以供第一个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设施,至酒店开业日前立即终止,开业日明确列在第3.5条。

部分开业期间于经营期内的营业支出,应列入开业前预算内。

3.5 酒店开业日

开业日应经双方同意后决定,并应在:

(a)家私、装置和设备已实质上装配完毕以后。

(b)已取得酒店经营所需之执照和许可证以后。

(c)双方认为该酒店已能在完整的营业基础上提供豪华服务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开业将不会解除酒店业主遵守本合同条款的责任,特别是参照第2.4条有关更正酒店建筑及设备之任何缺点或不足。

酒店开业日,预计为__年__月__日。

第4条技术顾问服务

4.1专业技术及经验

管理公司应以其专门经验以及专业技术提供现代化的酒店设计及部署工作,并适当地指导酒店业主及其代理人。

4.2技术顾问概要

(a)酒店设备

()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选择及订立酒店里应有的各种设备,诸如客房的种类与数量,以及餐饮、宴会、会议厅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区域。

()管理公司将预备一份设备计划,推荐及详细说明各设备的主要特征。

()酒店业主将需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给“管理公司”。

(1)最终施工图及详细规格,必须具备可用以呈报有关政府机构所需的资料,(适用于呈报及申请有关建筑许可证、规划、消防局准证、旅游局准证等等)招标、施工用途之有关文件。

(2)规范客房的详图。

(3)灯光与园艺布置详图。

(4)最终设备的布置图与详细规格。

(5)适用于市场地销和广告宣传有关客房,各餐饮设备及公共场所的图片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

(b)室内设计与装修

()管理公司将会给予酒店业主就室内设计和针对客房、走廊、公共场所、餐饮设施、宴会厅、会议厅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见,以及技术上的建议。

()酒店业主将会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给管理公司。

(1)客房、家私和附属装置性质的客房布局图。

(2)侧面与天花板示意图。

(3)灯光图。

(4)将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样本和详细规格,包括地毯的样本,墙与天花的处理以及家私和附属装置的材料。

(5)特别设计家私、灯光配件及零件的详细图则。

(6)选定物件的相片。

(7)模范客房的图纸与详细规格。

(8)制服的美术设计、美术稿。

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

(c)酒店后勤的供给、营业设备、营业所需的供应,管理公司将会:

()预备一份完整的货单,包括营业设备以及后勤的供给(这份货单应包含物品、数量、详细规格等等),若酒店业主另有要求,也必须提供一家或多家供应商的地址。

()筹备初步财政预算,以便采购初期所有的营业设备,后勤和营业所需的供应。

()为以上(i)项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终财政预算。

()因通货膨胀因素,财政预算应经常地加以检讨与调查。

4.3报酬

(a)上述技术顾问及酒店开业后的服务(参见第3.1条、4.1条及4.2条)所引起的经费,包括其人员的薪俸、旅差费、食宿、办公费等,由酒店业主支付。

(b)津贴、报销费用:在酒店业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将委派专家,针对项目的某一阶段来提供专门的意见,指导或其他方面的服务,酒店业主应承担这些专家的津贴及所引起的费用,包括了来回机票、住宿酒店费、交通费等等。

4.4付款方式

(a)酒店业主对4.3(a)项费用的支出,应与提供服务者另行协商。

(b)津贴、报销费用,每个月管理公司会提出清单给酒店业主,酒店业主须于30日之内付清。

第5条管理公司的责任

5.1管理公司的服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代表酒店业主执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之一切任务,管理公司只许用酒店作为以管理公司集团酒店时下高效能管理为标准的酒店经营,管理公司除与国际经营行业正常有关或因标准改变而产生的辅助及附加活动外将不能在酒店内从事其它活动。

5.2商号、商标、服务称号及服务标志酒店根据中国法律程序注册使用名为“××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许可酒店业主在酒店公共宣传以及有关酒店经营有关之使用___商号、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所有“酒店”经营的一般用具应注明___之服务标志以便确认酒店为管理公司集团成员之一。合同期满或解约后,酒店将继续使用___商号,至于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则在解约时另行协商。

5.3广告

5.3.1集团广告,推广及公共关系

管理公司将会由合同批准之日起准备酒店之所有公开宣传、广告、公共关系及努力促销本酒店业务节目和运动。

5.3.2酒店间之相互广告及宣传

管理公司集团之酒店将会向它们之顾客推荐酒店业主之酒店,同样酒店亦应向其顾客推荐集团之其他酒店。

5.3.3集团广告和业务推进之分摊

酒店应共同负担管理公司集团为属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叙述之广

告及业务推进活动,其应承担款项相等于酒店每月总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将按月收取该款项,该款项将于计算营业毛利时当作营业支出处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管理公司应提供给与酒店业主所有已进行广告及业务推进活动的证明资料。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文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就甲方购买的兰桂坊(谭桥商业街)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希共同遵守。

一、委托标的。

乙方同意将其购买的号店铺(以下简称该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管理。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办理完毕交房手续并将有关该房的完整文件及材料交于乙方后三年止。

1、乙方将该房在委托期限内的所有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转移给甲方并不再需要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也即乙方在委托期内不再享有该店铺的任何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甲方在委托期限内享有该号的所有收受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购房契约的约定时间及时与开发公司办理该店铺的交付手续,并在办理该店铺交付手续后十日内将该店铺相关文件及材料完整的交给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该店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乙方购买该店铺的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每天)向乙方收取延迟交付违约金,直到乙方向甲方交付为止;乙方办理权证费用及拿店铺缴纳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决定该房的使用方式(如自己使用、授权他人使用或出租于他人),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4、在委托期内,甲方或甲方授权人在不影响该店铺房屋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该房进行重新布局、装潢和改造,无须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5、委托期限内因该店铺使用产生的水电费、广告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委托期内,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与经营管理有关的费用。

7、委托期满后,在甲方支付给乙方该房的租金不低于元/年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本合同的同等条件继续将该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且乙方需出具与房租等额的发票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五、合同到期。

1、甲、乙双方委托期限到期后,若乙方不再委托该店铺的经营,则甲方应该在委托期限到期后二十天内将该店铺及该店铺权证(原件)一起交还给乙方,交付标准为在不破坏主体结构安全的情况下,按照该店铺经营户撤场时的格局交还给甲方。

2、乙方在移交该店铺时,应结清该店铺移交前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如违反本协议需按照《商品房买卖契约》的总价的20%在一周内赔偿对方的损失。

2、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其他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经由法律程序解决。

七、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有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资产经营管理合同

1.甲方为依法有效存续的_________,作为乙方的第一大股东,拟将下属_________,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2.乙方为经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上述资产托管经营完成甲、乙双方商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并在此过程中,以资产运营的各种形式将托管资产逐步纳入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托管经营范围自甲乙双方签属托管经营协议并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其所拥有的_________公司(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评估后的净值为_________元)委托乙方经营。

二、托管经营期限委托经营期限为自双方签属委托经营协议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生效之日始,甲方将通过配股或其他方式将托管经营资产的产权逐步纳入乙方,待委托经营资产的产权全部进入乙方后,委托经营期限届满,委托经营协议自然终止。

三、托管经营的利润分配双方约定,在资产托管经营实施后,被托管企业的资产收益权归乙方,由乙方以每年实际受托经营净资产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用。

四、托管经营的审批和认可本协议所述托管经营已获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乙方董事会通过,尚待乙方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五、保证和承诺。

1.乙方保证,自托管经营生效日期起,乙方将以正常的方法管理受托经营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和经营其相关的业务。

2.甲方保证,除了已在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披露的负债外,以及除了甲乙双方在生效日期以后正常操作中所发生的负债外,在托管经营实施前,甲方委托经营资产没有其他实际的或已有的债务或责任。

3.甲方保证,在托管经营实施前,委托经营资产不附带有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或其它担保权益(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报告已披露的除外)。

4.甲方保证其委托给乙方经营的资产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六、违约责任。

2.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将托管经营资产合法经营,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并按托管经营资产净资产值的百分之十承担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双方就本协议的履行有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未尽事宜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九、签署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保证将获得为签署本协议所必要的权利的授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管理委托经营合同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在__________证券__________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资金账号: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下称委托账户。

)内的资产总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万元)进行资产管理。

二、乙方在委托账户内做合法证券买卖,如发生亏损,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该协议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面划转委托账户内资金。

三、乙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在__________证券_________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资金账户: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下称质押账户)下的资金及证券市值总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万元)作为质押,作为偿还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直至协议期限届满。

质押资产包括该资金账号下的所有分支账户内的资产。

四、甲方保证委托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及合法性,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同意此笔委托期限为____个月,由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六、乙方保证向甲方质押资金及证券来源的稳定性及合法性,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保证不再向除甲方之外的第三人进行重复质押或担保。

七、基于资金安全需要,甲、乙双方应放弃申请办理使用“银证转账”系统的权利,如甲乙方已办理使用“银证转账”系统,应在本协议正式签署前予以撤销。

资产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对本协议中有关的资金账户进行撤消指定交易、转托管或转出资金、证券等资产转移行为。

乙方在质押账户内支付利息除外。

八、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取得质押账户的监控权和在特定情形下的处分权。

乙方特别授权甲方工作人员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特别代理人(特别授权书附后),在本协议第十二、第十三条约定情形出现时对监管账户行使处分权。

甲方认可该乙方特别代理人为本方委派的人员。

九、乙方承诺给予甲方________的年委托收益率。

乙方进行证券买卖的损益与甲方无关,如发生亏损,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同时应从质押的资金或证券中予以补足,若乙方的质押资金或证券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有继续追索余额的权利,直至乙方付清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

十、乙方于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按照第九条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资产本金及委托收益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万元)。

乙方向甲方付清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后,本协议中监管账户内的资产归乙方所有。

十一、质押期间,如乙方投资的股票属于高风险股票,标准为:股票高位盘整,在一年内股价已翻番或前二年已达2倍以上涨幅的;做庄比较明显,庄家已控盘的股票;*st股票;则甲方特别代理人可持授权凭证对质押账户行使处分权,单方面处分监管账户内的股票,包括卖出股票。

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十二、作为账户实际操作人,乙方有义务随时了解委托账户与质押账户的资产情况,并保证质押账户与委托账户的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万元。

质押期间,出现质押账户与委托账户总资产降至前述金额时,乙方应于次日(交易日)证券市场开盘前,追加保证金或证券,使监管账户中的总资产补足至________万元。

十三、如乙方未能按第十二条要求补足资产或协议到期日(即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时)乙方不能按要求归还甲方的委托资产本金及本协议约定收益合计________万元,则乙方立即丧失对监管账户内资金及证券的处分权,甲方特别代理人可持授权凭证对监管账户行使处分权,将监管账户内证券变现并将账户内资金按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甲、乙双方约定收益划入甲方指定账户,同时,本协议终止。

出现该情形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提前收回委托资产及约定收益,乙方须自行承担因乙方特别代理人行使处分权造成的监管账户内资产的损失。

十四、协议期间,如国家(包括地方性)有关权力部门依程序对质押账户或委托账户上的证券或资金采取查封、冻结、强制划转等措施,其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甲方在委托期间单方面提前中止委托协议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方应自动放弃委托资产的收益,并承担委托资产同期银行利息的违约金。

因提前中止协议而造成委托资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六、乙方在委托期间单方面提前中止委托协议的,应与甲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乙方将视同委托期限已经完成,应当向甲方支付委托资产的本金及承诺的收益。

十七、在协议有效期间,如因股票长期停牌或摘牌而造成股票冻结,乙方仍应按期归还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

十八、如遇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本协议继续执行,甲、乙双方应及时无条件终止协议,并在协议终止当天返还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不得异议。

十九、此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协议附件:特别授权委托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约日期: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为使甲方所属大酒店经营管理科学规范,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引进乙方的经营管理体制,乙方为甲方派出经营管理人才及技术骨干,参与甲方的经营管理及实际操作。合同期限定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输出人员包括:

总经理1人大堂经理1人客房部经理1人工程部经理1人营销部经理1人。

合计:5人(以上人员分两个月逐步调整到位)。以上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工资总额为1.5万元/月,于合同生效后,每月日支付给乙方。

三、乙方输出人员食、宿及其他福利享受甲方同等待遇,由甲方支付。

四、乙方管理费用,每月按甲方营业收入的3%提取固定管理费,于合同生效后,每月。

五、合同期内合作酒店可在广告宣传活动中使用乙方名称。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规店纪;。

3、甲方有为乙方人员提供优良工作环境的义务,充分调动乙方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5、甲方负责财务、采购、后勤保障等工作;。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的经营、管理工作;。

2、乙方保证其输出经营管理及实际操作的水平达到当地较高的水准;。

3、乙方人员有参与管理经营的权利,有对甲方的经营决策提出建议的权利;。

4、乙方有根据经营情况调换人员的权利(需经甲方同意);。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为甲方培训人员使其独立经营的义务;。

八、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双方达成共识后可解约,如合同期内终止合同,提出终止方承担元的善后费用。

九、本合同签字后,试用期两个月,如果达不到预期签定的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如发生异议,由淄博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有利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十三、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公章。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范文

为了加强对熙南里街区地下停车场的管理,适应街区发展和商户需求,服务街区商业运营和发展,现就授权管理的"金陵历史文化风尚街区"停车场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议定事项协议如下:。

一、委托范围:金陵历史文化风尚街区停车场,含:。

1、停车场出入口道闸及附属设备以及收费标准等。

2、地下停车场(含148泊位)(附平面图)。

3、停车场内的通风、电力、排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1、确保停车场的24小时安全,正常使用。

2、乙方受托期间应保证停车场24小时正常运营。

2、确保停车服务热情周到,客户满意,不得出现客户投诉现象,如出现停车纠纷等现象,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确保停车场内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和道闸系统等的正常使用。

4、确保停车场内地面整洁无灰尘,无附着物。

5、确保从主干道进出停车场内车辆安全,并独自承担责任。

三、委托管理期限:自_年12月1日--_年6月30日止。

四、其它约定。

1、乙方自行办理停车场经营的相关手续,做到依法经营并独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乙方应交付和承担停车场日常运营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及其它运营费用。(水、电费用分割见附件。)。

3、乙方应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停车场进行管理。

4、委托期内甲方不收取乙方停车场的租赁费用。

5、乙方对甲方及产权方核定的30个车位,应予以保障。对街区大型活动及领导来访车辆的停泊予以保障并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确保街区大型活动及突发事件的车辆停泊。该条款下所有停车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6、乙方对社会车辆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乙方对商户户主及前往商户消费的车辆应予一定优惠,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1:平面图。

附件2:水电表清单。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第1章定义。

第2章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2.2酒店规模。

2.3建筑进行程序。

2.4酒店验收。

第3章酒店开业前事项。

3.1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3.2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3.3流动资金及开业所需的物品。

3.4部分开业期间。

3.5酒店开业日。

第4章技术顾问服务。

4.1专业技术及经验。

4.2技术顾问概要。

4.3报酬。

4.4付款方式。

第5章管理公司的责任。

5.1管理公司的服务。

5.2商号、商标、服务称号及服务标志。

5.3广告。

5.4对酒店层面之协助。

5.5管理。

第6章酒店业主责任。

6.1增设及更换家私、装置及设备。

6.2建筑结构修茸——修改及扩充。

6.3酒店业主的税务责任。

第7章保险。

第8章财务项目。

8.1银行帐户。

8.2管理公司应收之基本管理费。

8.3奖励性管理费。

8.4付款于酒店业主。

第9章。

合同。

期限。

第10章一般期限。

10.1酒店财产所有权。

10.2责任终止——不可抗力。

10.3合同终止。

10.4特别条款。

10.5继承和转让。

10.6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0.7双方关系。

第11章杂项。

11.1整体合同。

11.2通知。

11.3登记及其它手续。

1._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2.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_________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1章定义。

1.1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及___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产生的差额。

1.10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e)第8.2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f)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j)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付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l)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m)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n)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1.12条注明的费用。

1.12独立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独立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之内。

(a)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b)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c)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d)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e)第6.1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f)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g)奖励性管理费。

(h)本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

1.13开房率——应解释为酒店实际出租了的客房数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数(不包括从香港地区及外国聘请来的人员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革命、*及内战。

(b)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公司经营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章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将建酒店之工地图列于本合同的附录(一)。

2.2酒店规模。

酒店将拥有下列:

_________套房间及有关配套设备,在中国政策许可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

_________中西餐厅。

_________酒吧(廊)。

_________咖啡座。

_________多用途礼堂。

_________歌舞厅。

_________运动/健康设备。

_________商店。

2.3建筑进行程序。

为进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备及装饰,酒店业主将对自行聘请及保留所有有关及需要的建筑师、承包商、室内设计师及其它专家和顾问的费用负责。酒店业主应于六十天内给与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设计、建筑及配备总时间计划,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见。

2.4酒店验收。

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在酒店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时之接收程序,酒店业主答应在一段合理时间内执行所有必要措施弥补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议。

第3章酒店开业前事项。

3.1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在“酒店”开业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团受业主之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a)设立开业前之预算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后执行。

(b)确立酒店之总体组织和计划开业前之各项活动。

(c)为酒店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d)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酒店员工,需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e)协助组织和成立酒店内之各不同部门。

(f)承担分析各项应保项目,和协商保险计划,在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g)采购开业所需的物品。

(h)制订并执行酒店之市场营销策略。

(i)承担广告和公共关系计划(确定宣传媒介,拟定宣传材料,传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团的广告和公开宣传等)。

(j)承担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

(k)组织开业典礼。

酒店业主应以本身费用开支使管理公司有适合之办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责任。

管理公司应联同酒店业主采取必要措施,获得因酒店供应、管理和经营而需要之牌照和准许证。

3.2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1)开业前预算表应如以下第3.5条之规定由管理公司于不迟于开业前六个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

(2)预算应包含所有开业前活动之成本和支出,其应再包含:

(a)开业前酒店总经理、营业经理和按人员编制在开业前委派给酒店的所需人员的工资。

(b)招募和培训酒店委任员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时在本集团内其它酒店之培训费用。

(c)开业前广告和业务推广之成本。

(d)开幕典礼之成本。

(e)一切关于所有需要之经营和行政成本,包括领取所有需要之执照和准许证成本、律师和顾问费用。

(f)酒店部分开业时,部分经营所需之资金。

(3)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算表之资金于第8.1条所述的银行帐户,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a)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九个月。

(b)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六个月。

(4)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发生:

(a)开业延误。酒店业主应将根据因延迟而修订之预算表所需增加之资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帐户,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由开业日起壹百贰拾(120)天内,管理公司应送与酒店业主一份说明所有发生于开业前之开支和交回过渡之款项于酒店业主,该份记录将以会计记录为基础,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薄。

(b)酒店业主应负责向管理公司赔偿。如本合同于开业日前因酒店业主原因终止,酒店业主应赔偿管理公司于开业前服务所招致的合理损失。

3.3流动资金及开业所需的物品。

酒店业主应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供足够之作业流动资金,使酒店保证得以无间断和有效的运作。

特别提出的是,酒店业主同意在开业前六个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够资金,以采购足够应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费品)酒店开业后不超过六十天,管理公司应呈交一份确实支出表予酒店业主。

3.4部分开业时间。

由双方同意,酒店将有一段部分开业期,由酒店确实完成和获得入伙纸后以供第一个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设施,至酒店开业日前立即终止,开业日明确列在第3.5条。

部分开业期间于经营期内的营业支出,应列入开业前预算内。

3.5酒店开业日。

开业日应经双方同意后决定,并应在:

(a)家私、装置和设备已实质上装配完毕以后。

(b)已取得酒店经营所需之执照和许可证以后。

(c)双方认为该酒店已能在完整的营业基础上提供豪华服务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开业将不会解除酒店业主遵守本合同条款的责任,特别是参照第2.4条有关更正酒店建筑及设备之任何缺点或不足。

酒店开业日,预计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4章技术顾问服务。

4.1专业技术及经验。

管理公司应以其专门经验以及专业技术提供现代化的酒店设计及部署工作,并适当地指导酒店业主及其代理人。

4.2技术顾问概要。

(1)酒店设备。

(a)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选择及订立酒店里应有的各种设备,诸如客房的种类与数量,以及餐饮、宴会、会议厅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区域。

(b)管理公司将预备一份设备计划,推荐及详细说明各设备的主要特征。

(c)酒店业主将需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给“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最终施工图及详细规格,必须具备可用以呈报有关政府机构所需的资料,(适用于呈报及申请有关建筑许可证、规划、消防局准证、旅游局准证等等)招标、施工用途之有关文件。规范客房的详图。灯光与园艺布置详图。最终设备的布置图与详细规格。适用于市场地销和广告宣传有关客房,各餐饮设备及公共场所的图片或模型照片。

(2)室内设计与装修。

(a)管理公司将会给予酒店业主就室内设计和针对客房、走廊、公共场所、餐饮设施、宴会厅、会议厅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见,以及技术上的建议。

(b)酒店业主将会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给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客房、家私和附属装置性质的客房布局图。侧面与天花板示意图。灯光图。将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样本和详细规格,包括地毯的样本,墙与天花的处理以及家私和附属装置的材料。特别设计家私、灯光配件及零件的详细图则。选定物件的相片。模范客房的图纸与详细规格。制服的美术设计、美术稿。

(3)酒店后勤的供给、营业设备、营业所需的供应,管理公司将会:

(a)预备一份完整的货单,包括营业设备以及后勤的供给(这份货单应包含物品、数量、详细规格等等),若酒店业主另有要求,也必须提供一家或多家供应商的地址。

(b)筹备初步财政预算,以便采购初期所有的营业设备,后勤和营业所需的供应。

(c)为以上(a)项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终财政预算。

(d)因通货膨胀因素,财政预算应经常地加以检讨与调查。

4.3报酬。

(1)上述技术顾问及酒店开业后的服务(参见第3.1条、4.1条及4.2条)所引起的经费,包括其人员的薪俸、旅差费、食宿、办公费等,由酒店业主支付。

(2)津贴、报销费用:在酒店业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将委派专家,针对项目的某一阶段来提供专门的意见,指导或其他方面的服务,酒店业主应承担这些专家的津贴及所引起的费用,包括了来回机票、住宿酒店费、交通费等等。

4.4付款方式。

(1)酒店业主对4.3(1)项费用的支出,应与提供服务者另行协商。

(2)津贴、报销费用,每个月管理公司会提出清单给酒店业主,酒店业主须于30日之内付清。

第5章管理公司的责任。

5.1管理公司的服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代表酒店业主执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之一切任务,管理公司只许用酒店作为以管理公司集团酒店时下高效能管理为标准的酒店经营,管理公司除与国际经营行业正常有关或因标准改变而产生的辅助及附加活动外将不能在酒店内从事其它活动。

5.2商号、商标、服务称号及服务标志。

酒店根据中国法律程序注册使用名为“_______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许可酒店业主在酒店公共宣传以及有关酒店经营有关之使用_________商号、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所有“酒店”经营的一般用具应注明_________之服务标志以便确认酒店为管理公司集团成员之一。合同期满或解约后,酒店将继续使用_________商号,至于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则在解约时另行协商。

5.3广告。

(1)集团广告,推广及公共关系:管理公司将会由合同批准之日起准备酒店之所有公开宣传、广告、公共关系及努力促销本酒店业务节目和运动。

(2)酒店间之相互广告及宣传:管理公司集团之酒店将会向它们之顾客推荐酒店业主之酒店,同样酒店亦应向其顾客推荐集团之其他酒店。

(3)集团广告和业务推进之分摊:酒店应共同负担管理公司集团为属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叙述之广告及业务推进活动,其应承担款项相等于酒店每月总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将按月收取该款项,该款项将于计算营业毛利时当作营业支出处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管理公司应提供给与酒店业主所有已进行广告及业务推进活动的证明资料。

5.4在酒店层面的协助。

管理公司将会辅助酒店之业务推广工作,以令酒店达到履行集团之业务推广政策,酒店层面的营业推广,应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场和其它管理公司认为适当市场进行。

管理公司将定出每年之营业推广计划,并将其呈与酒店业主审查,此外,管理公司还将提供一切必要的辅助及指引,特别有关以下:

(a)确定酒店营业政策。

(b)决定每年及长远之有关住客率、收入、顾客对象等等之目标。

(c)定出及发布所有酒店价目(客房、餐厅、酒吧、会议设施等等)。

(d)确定特别的营业条件。

(e)定出赊销信用方针。

(f)设立对各方不同顾客之营业方式及程序。

(g)分析经营业绩和常设控制系统。

管理公司将在酒店层面进行适当广告及业务推广事务,包括:

(a)确定酒店广告及业务推广政策。

(b)按管理公司之标准样本,准备广告文件及小册。

(c)派发这些文件给集团酒店,管理公司各营业代理办事处。

当酒店进行专门地区业务推广活动时,管理公司将会为其安排负责该专门地区之营业办事处加以协助。

酒店将会被纳入于管理公司所参加之商业陈列及展览会,所有参加直接费用由酒店自行承担,管理公司须事前作出预算,经酒店业主同意时方执行该项计划。

5.5管理。

(1)日常业务管理: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会的常设机构——监审委的监督。监督原则只是对涉及酒店的依法经营,和大的经济开支(指人民币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酒店的副总经理、副财务总监、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经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征得监审委的同意,监审委的具体条例参看附件二。管理公司将会代表酒店业主执行所有适当及必要之管理服务,包括:

(a)一般酒店组织。

(b)人事管理,依照中国有关法律,管理公司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将有挑选、雇请、训练、指派、调动或解雇所有雇员的决定权。在没有酒店业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雇之外籍(包括亚籍、香港同胞)雇员在开业后第一个五年内任何时间不可多于_________人,按通常经营方式,管理公司长期培训员工,逐步减少外籍员工。酒店业主将在酒店外供给该等外籍雇员适当住所,其费用由酒店营业支出。总经理将由管理公司委派,全权负责酒店的经营及管理,每月向董事会报告酒店经营管理情况。管理公司在酒店进行辅助之专家亦有同样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雇员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将有权代表酒店业主派发服务费予雇员和支出经常性的额外津贴。

(d)制定所有价目,收费及价格,及与此有关的监督和控制酒店经营中的任何性质收入,或各类服务的收费,及收据事项等,除上述(b)项指定或由管理公司依照酒店行业成法提供新闻界或其它公共消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费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管理公司许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内享用折扣价格或免费住宿及服务。

(e)制定商业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确保有关商店不会影响酒店的名誉水准及正常营业。

(f)定出采购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应品、和物资的选择,建立及维持酒店正常经营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货,选择供应商,为确保惠条件下谈判供应合约。

(g)定出对供应商和酒店顾客赊帐之政策及与信用机构,特别发信用卡之机构协商,作出安排。

(h)有关酒店经营中,管理公司若认为需要或合适,经业主批准后,可以酒店业主的名义采取任何法律诉讼及其它法律行动。

(i)监督并控制住客、租客、特许权持有人及其雇员的活动,包括对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费用或以其它正确理由而采取之债项追讨行动,或因同样正确原因终止特许权持有人、特权持有者的权利。

(j)除酒店业主对维修责任范围外,管理公司应依照管理标准为保持酒店良好状况,进行需要之维修、保养。所有有关费用将会算入酒店之营业支出内,凡超过贰拾万港元应当作特别项目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如需对物业的重大改变及改善,需聘请专家提供上述服务时,经双方同意后所发生之费用由酒店业主负责。

(k)商讨及签署有关酒店正常营业所需的合约及预备有关之法律文件。

(l)财政及会计管理,见以下条款。

(2)会计:管理公司应为酒店业主之利益按照中国的法律和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记存一份所有有关酒店经营之事务之完整的会计记录。此等会计记录根据“统一制度”之规则,但在必要时,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薄。然而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酒店的经营,无论如何,在本合约期满时,全部记录将交还酒店业主。会计记录,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在税法规用中文书写或及时用中英两种文字对照书写。

(3)常年计划。

(a)开业日后六十天内和最少在下一财政年度开始前三十日内,管理公司将要提呈酒店业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计划,该常年计划将包括开房率及损益预算表,酒店业务推广政策及提供以下项目之预算,酒店业主收到常年计划后应与管理公司商讨及提出意见,以达到双方一致赞同;若酒店业主在收到常年计划后三十天内,没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对该计划的具体书面反对意见,该计划应被视为已获业主批准。(a)修葺及保养。(b)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换、增添及更新的费用。(c)酒店各部门所有雇员,包括全部行政雇员之薪酬、工资、酬劳及额外津贴之支出。

(b)管理公司在每财政年度执行此合约所订明之责任时,必须努力按照常年计划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别情况,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过于偏离该年常年之计划,招致任何与常年计划有关之巨大额外支出或擅自未有酒店业主批准时,更改酒店经营方式,但酒店业主也不能无理拖延批准。管理公司对常年计划不作任何担保、保证及声明,所有计划内推算只可作为合理预测。

(4)会计报告:年度内,管理公司将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内呈交与酒店业主一份由酒店总经理或总会计主任签发之损益报表,明列上月“酒店”营业之成绩,和一份酒店之资产负债表。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将呈交酒店业主酒店上个财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过之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若酒店业主在收到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后三十天内没有以书面提出反对,该等会计报告将视为已被批准。

(5)集团服务及利益:“酒店业主”将会付还管理公司所有由管理公司协助酒店之经营或进行“酒店”管理、物业维修保养和改善所需要之工作而发生的费用,该等费用将列入营业成本,上述工作不只包括一般正常由酒店雇员承担的工作,还应包括经双方同意后,由管理公司提供技术协助进行对结构、装置、设备和装饰的改变、修正、改建及改善,管理公司专家及所委派专家提供上述服务而发生之费用将包括所有实际薪酬、津贴及有关旅费和膳宿费用。

第6章酒店业主责任。

6.1增设及更换家私、装置及设备之储备金(简称重置储备金)。

需要增添和更换之家私、装置和设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标准内属于固定资产周围由酒店业主负责,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购置,列入营业支出,不属重置储备金开支范围。管理公司应每月将此笔用于增添和更换家私、装置和设备之款项贷记入一个储备金帐户,并存入明确定于第8.1条之特别银行户口。

重置储备金应以每年计算如下:

(a)最初之五个财政年度为一个每年相等于百分之贰,以酒店之总收入额计算之数目,跟随之五个财政年度为每年百分之叁,而以后,每年为百分之四。

(b)每一个财政年度管理公司应提呈酒店业主一份该储备金之开支预算表,作为常年计划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家私,装置和设备应作为酒店业主之财产。

(c)经酒店业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对酒店营业操作无用之家私、装置和设备,所有由此卖得之款项应存入特别的银行户口,贷记算入储备金帐户。

6.2建筑结构修葺——修改及扩充。

本合同期限内,酒店业主应实施或应已实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国际水准,或满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规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业主将承担该等工作所产生之费用。管理公司应每年呈交酒店业主一份认为需要之工作清单给酒店业主考虑和批准。

酒店业主应在合理时间内实施该工作;如其认为该工作不需要或多余,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双方应磋商使达到一个双方同意进行之行动,所有这些工作之进行,都应尽量不影响酒店之营业。该。

工作计划。

和实施时间表应呈交管理公司批准。

酒店业主并应实施及支付任何一旦发生于酒店的损害或部分损坏所需之结构修葺,依此酒店于修葺完成后应享有在未损害或损坏前之标准。该等修葺计划和实施时间表应提交管理公司批准。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损坏,而此险已包含在保险条款记明于第7条上,那么,如于事件发生后九十天酒店业主仍未对该发生之事实施所需要建或结构修葺,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实施该项工作,并直接向保险公司收回所需款项。

如酒店业主未执行任何因法律或规定该等要实施之工作,管理公司应有权,取代引用第10.3条之规定,代酒店业主实施该项工作,但需于三十天前用挂号邮件通知酒店业主,任何因该事项而付出之款项,指定由应付予酒店业主的帐户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内,如酒店业主承担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该等增建或改建应视为包括在酒店内,和应在此合同有关条款内由管理公司经营和管理。

6.3酒店业主的税务。

于本合同期内,酒店业主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纳税,并要在缴交期限过期前支付所有应由酒店业主承担之所有直接税项和关税。其中包括酒店资本和房地产税项,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酒店土地使用费,但因酒店经营产生之应付税项和关税,将由酒店支付和作为营业支出处理。

酒店业主于收到所有税项和关税之通知、评估和报算表,以及所有收据后之三十天内将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业主在指定期内未付其应负责缴付之税项时,管理公司将有权在给予酒店业主三十天通知后由酒店以酒店业主之名义支付该款项,该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项应从应付予酒店业主之帐户扣除。

第7章保险。

7.1投保项目。

在本合同的期限内,管理公司应以业主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持续投保如下的保险,并在投保单上注明酒店业主为投保人,管理公司为附加受保人。

(a)财产保险_________即按会计师验资报告财产金额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险和盗窃险,玻璃破碎和财产升值险)。

(b)机器损坏险_________即按会计师验资报告机械部分金额100%投保(包括电脑保险)。

(c)公众责任险_________按国际法律保险投保。

(d)财产险项目的利润损失保险投保。

(e)机器损坏险项目的利润损失险。

(f)劳工保险_________即雇主对其雇员有关之责任保险。

(g)现金保险,包括在酒店内及运送中的现金保险。

(h)雇员忠实险。

(i)汽车保险(包括车身险和第三者保险)。

(j)其他按国际酒店行业惯例应投之应保项目。

以上项目保险,应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中国政府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其保险费用列入营业支出。

7.2在开业前十五天,管理公司应办理好以上保险项目手续,并向酒店业主提交有关资料。

7.3在以上保险范围内,业主与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赔偿应向保险公司追讨,所得保险赔款用于补偿事故损失,如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所产生之损失款项,而该损失并非由于管理公司的故意行为不当而引起的话,则业主同意赔偿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项。

第8章财政项目。

8.1银行帐户。

管理公司须在酒店业主需要时,即时提供酒店业主依照本合同规定所持的银行户口及帐中的情况,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凡是有关酒店业主的一切款项,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规定应得的款项,都须转移给酒店业主。

管理公司将代酒店业主在双方协商选定之银行开设主要帐户。

上述帐户在合同有效期内均由管理公司控制,支票及其它提款文件将由两位“酒店”机要行政人员(其中一人由业主指派)联同核准签署后方能盖章,按照第3.2条,该同一帐户将用于所有相关开业之存款及支付。

“特别帐户”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条用于更换及增添家私“经营再无用之家私,装置和设置所收得之款项。

管理公司如认为需要,可以合适的数额和比例,为上述主要帐户开设人民币及外汇(美元或港币)户口,管理公司的技术顾问费、基本管理费、奖励性管理费、代付费用等款项及外籍雇员之酬劳,业主同意以港币或美元支付。

8.2管理公司应收之基本管理费。

由部分开业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将在每个月的第15天,从“营业帐户”中收取一个相等于上个月度酒店总收入百分之二点五的基本管理费(按税法规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而该管理费将在营业毛利计算中作营业支出处理。

8.3奖励性管理费。

由开业日开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按照第8.2条所订定之基本管理费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计提奖励性管理费。

(a)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时(不包含65%)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4%。

(b)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时(不包含75%)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5%。

(c)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6%。

管理公司在达到上述规定时,可每月计提奖励性管理费,年终结算时按全年实际平均开房率,调整奖励性管理费实得额。

8.4付款予酒店业主。

限于以下制定之条款,管理公司将于本合同有效期内每月付于酒店业主,在其总事务处或由酒店业主随时另行指定之地点,扣除据第8.2条和在第8.3条规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费及奖励性管理费及所有据第3.3条注释之必要流动资金后的营业毛利(g.o.p)。

该等每月付于酒店业主之款项将于每年酒店帐目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稽核后加以核对调整。

为计算管理公司每财政年度应得之奖励性管理费,过去财政年度之亏蚀不能将营业毛利调整。

9.1本合同之有效期将由依照第3.5条指定之开业起为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内达到预期效果,经酒店业主同意后,可由管理公司继续经营。

第10章一般规定。

10.1酒店财产所有权。

酒店业主全权拥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产业,而且除那些双方在本合同内已同意外,将不会有产业抵押,设定债权或其他负担,并提供其酒店产业所有权的证据给予管理公司。

同时,在本合同期限,酒店业主同意以下:

(a)保持其对酒店全权拥有或租借产业形式之基本权益。

(b)不参与对管理公司正常合法经营酒店有所影响的任何约束行动。

(c)进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动以保护上述等权益。

(d)支付及清还任何与酒店有关的租金、特许费和/或其应付的款项或支付部分,或有关之利息,并在一切抵押及负担到期清还时或之前支付一切有关分期本、利。

(e)支付所有在经营期间之可使酒店置留的不动产税及估值税。

如酒店业主未能支付该等租金,税项或其它负担,或未能支付上述之抵押及负担的本、利,酒店可以,但不是必要,用酒店业主名义支付任何或所有该等款项,所有该等由酒店已支付之款项应从应付酒店业主之帐户扣除。

10.2责任终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况发生而令至双方未能执行其据本合同规定必要执行的职责,双方对此可免其咎,概不负责。

10.3合同终止。

(1)若任何一方违约不能执行本合同规定之责任,并在另一方书面要求执行责任附回执之挂号信发出后三十天还未能执行(假如该等违约不能于三十天内办妥,如违约方已有进行弥补该等违约,则可适当地延长期限),另一方可有权,但不会影响其它权利及补偿,用书面发出附回执挂号信终止本合同,而不须另行通知或赔偿。

合同任何一方如对违约一方不采取行使权利的行动,并不能被视为放弃其于对方随后有任何违约事件时,可采取行动之权利。

以下情况将视为违约:

(a)酒店业主未能履行按本合同或由管理公司与酒店业主所协商之其它合同所指定之财源责任。

(b)酒店业主在任何情况下未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实行酒店全面营业。

(c)管理公司未能以良好的服务执行本合约规定之责任,或未能履行,维持,遵守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期限若管理公司在连续六个月内,面对以下的问题,而不能执行:

(a)兑换为港币或其它外籍雇员来源国之货币汇出外籍雇员之酬劳和其它应收款项。

(b)按照本合同规定,由管理公司所指定的货币和收款地点,领收到管理公司应收之费用,酬劳及报销款。

(c)应用适当的货币支付进口的消费品及其它设备,使酒店可得到正常的经营及达到正常维修的需要,如上述情况发生,管理公司有权在发出附回执的挂号信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在不影响其权利和索赔权的基础上,终止此合同,不再另行通知,也不负赔偿责任。

(3)若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执的挂号信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a)当酒店被严重损坏及破毁而酒店业主依照第6.2条条款决定不进行酒店的修葺和重建,所有经营终断损失保险赔偿款项应由酒店业主及管理公司根据各方利益比率公平分配。

(b)当酒店无力偿付债项、破产,财产受法院扣押、清算、接收或清盘。

10.4特别条款。

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之责任将取决于下列条款:

(a)酒店业主将代管理公司从中国官方获得需要之许可证及认可,以容许管理公司用其指定之货币(指港币或美元),在指定之地点,收取或转换其依照本合约所规定的费用、酬劳、报销等款项。

(b)取得中国*之许可证及认可,以容许外籍雇员把他们应得之酬劳转换成及汇出港币或外籍雇员来源国之货币。

10.5继承和转让。

如无酒店业主之事前书面同意(该同意不可不合理拖延),管理公司应无权转让和转移给任何第三者其在合同下之责任。

此条款不可阻止酒店业主和管理公司转移本合同下之责任予双方集团拥有同等利益之子公司或附属公司,则其在本合同下之权利和责任应自动转移。

未得管理公司事前允许,酒店业主不可以转让或转移本合同,或出售、出让或转让酒店予任何第三者,而该允许不应不合理地拖延,在管理公司书面请求下酒店业主应随时提交管理公司一份酒店业主公司之资本持有人、合伙人,或独资者之名单和地址。

酒店业主和管理公司,其承让人及被接受的转让人皆可享受合同的权益。

10.6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3)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10.7双方关系。

酒店业主委任管理公司为其代理人全权代表酒店业主根据本合同条款指导及负责酒店之管理及经营。

酒店业主承认本合同是一份管理服务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规定,酒店业主不可对此自行撤销。

本合同决不意味酒店业主与管理公司是有任何合资或合伙之关系,管理公司不负任何因其执行下列之酒店操作职责而产生,或酒店业主本身的负债,责任及其它债务。

本合同没有授权管理公司签署任何期票、

担保书。

贷款合同或其它负债文件,或代酒店业主或酒店借入任何款项作为营业支出一部分。在此再特别声明和同意管理公司没有权力以酒店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何帐户或与酒店或酒店经营而取得之其它私人财产作抵押信托和其它等等(除本合同特别注明许可之租借契约)。双方同意,限于本合约之限制,管理公司在酒店管理经营及执行任务时将有全权负责及自主权。管理公司将有责任对酒店业主以良好及专业态度忠心地和勤勉地执行其职责,并将会尽努力履行本合同的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同意酒店业主正式授权之高级职员、会计师、代理人及法律委任人等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进入酒店任何地方视察及调查,不过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酒店的经营。

第11章杂项。

11.1整体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双方同意有关酒店经营管理之契约规定、合同和一切性质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经双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过标明日期并由双方签字的文件并经审批机构批准始有效。

11.2通知。

任何一方发与对方的所有通知,必须亲自用专人派送并由对方签收或以附回执的挂号信形式寄至酒店业主及管理公司如下地址:

或至其它由双方根据本通知条款方式另行指定之地址。

11.3登记及其它手续。

酒店业主应办理本合同或所有以后合同更改的必要的批准、登记和执行所需之步骤以保证本合同在符合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得以有效实施。酒店业主将承担所有手续费用。

管理公司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手续。

本合同经_________批准后生效。

酒店业主(盖章):_________管理公司(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商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根据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主机功率:_________________。

二、船舶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该船取得合法营运资格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责任。

1.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4.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税费;。

5.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6.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7.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四、乙方责任。

1.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5.负责承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五、双方关于经营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委托标的标的物:位于________,面积|:平米。

第二条。

1、委托权限。

2.委托经营期间乙方行使完全的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行为,不得单方终止合同,更不得阻挠乙方正常经营或私自与乙方合作商进行交易,否则造成损失有行为人自行负担.

3.乙方对外经营期间,若实际对外经营单价高于经营定价的,高出部分属乙方收益,应视为委托费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权利.

4.委托期限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第三条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鉴于乙方有完善的经营资质、经营品牌及经营管理经验,并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因此乙方在委托经营期内,以自己名义对外经营管理、签订各项经营合同、收取各项费用、出具各项票据。但经营定价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收益以乙方实际对外签订合同收益为计算依据.

4.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过程中乙方不承担该房的维修。

第四条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五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第六条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文本。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范文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经营管理由甲方开发的_________酒店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_________酒店建成后,由乙方负责其商务酒店的经营和管理。商务酒店管理范围:____楼以下(含____楼)全部建筑,共________________间客房,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酒店开业后________________年。

三、双方责、权、利。

1.甲方应确保上述商务酒店________间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经营、管理。

2.鉴于乙方承担了甲方业主的回报责任,故甲方同意将________酒店____楼约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西餐、咖啡厅及____楼全部约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配套用房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转让手续在综合验收结束后________天内办理完毕;并不受本条第________项的限制。

3.为提高酒店经营的抗风险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经营期内,由乙方经营管理_________酒店地下一、二层约________平方米配套物业(包括车库、娱乐、健身设施等),收益归乙方所有,用于弥补因异常情况可能发生的酒店经营亏损。

4.乙方应保证在经营期间内向酒店业主支付不低于______%的年回报额,并确保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对上述回报进行担保,乙方受让的二楼、三楼物业应作为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抵押物。

四、酒店经营期满,乙方将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业的经营、收益权。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则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项下的面积以房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面积的差异不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商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为更好地整合教育优势和资源,使之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长,甲方将其所属的“北京师范大学南奥实验学校”已建成的小学(以下简称“小学”)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以下简写为“托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小学简况。

小学占地m2,建筑面积为m2,可办班个,可容生名。于年月日开学,现有个班名学生、位教职员工。

二、托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30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期如需继续托管,则另订合同。

三、托管方式。

甲方将业已投入小学的所有资产(见明细附表)在托管期间无偿移交乙方,由乙方行使权属所有者的全部权利进行经营管理。

四、双方责任。

甲方:

1、在托管期内继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关条件。

2、在托管期内不干预乙方的经营管理。

3、在托管期内不调减已投入小学的资产。

4、在必要时,应乙方要求积极配合乙方解决须甲方到场的问题。

乙方:

1、全面履行所有者的经营管理权,小学的学费及其它一切费用的收入归乙方所有,小学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办学经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2、承认托管前甲方和有关办学单位签订的有关合作办学的协议、合同,并履行其中应由甲方履行的责任与义务。

3、对甲方已投入的资产负责维护、保养,如因教育实际需要而作变动,应通报甲方。

4、负责托管期内新的教育投入。

5、努力整合有关资源,把学校办出特色,使之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品牌效应。

6、积极配合甲方塑造品牌、促进销售的宣传活动,为甲方企业形象的提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多作贡献。

五、未竟事项的续办。

甲方原报批的“北京师范大学南奥实验学校”含初中部和高中部,日后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兴办初中、高中部,则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土地,乙方负责土地以外的资本投入并负责兴建和经营管理。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以补充协议形式予以补充完善。

甲方:广州番禺奥林匹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珠海市______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委托经营管理船舶合同

乙方: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搞活经济,优势互补,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乙方经营甲方_________至_________班线,每日_________班,始发站暂定_________发车时间_________暂定为上午_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_时,确切发车时间由两地始发站安排,甲方保留变更发车时间和变更站点的权力。

2、本协议期限_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合作愉快,无经济纠纷,乙方可优先向甲方协商续营协议。如协议不成,甲方收回线路经营权、牌照及有关证件,车辆残值归乙方处置,甲方予以提供有关手续。

3、__________方投放客车的厂牌型号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自编号为_________,额定座位数为_________座,发动机号为_________。购车资金合计_________元,付款方式:以_________方式全额一次性付清。

1、甲方负责办理业务的相关手续(进站证、通行证、线路牌)、站点安排,安全行车事故的协调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及票务结算、财务结算。

2、甲方负责乙方应向国家和有关管理部门交纳各种费用的代收代缴工作。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检、春运检验和有关换证、年审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1、在委托经营中,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伍万元,用于意外事故及严重违章处罚之用,不足部分应在次月补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押金在合同期满后,归还乙方。

2、乙方在委托经营管理期内,应于每月上旬按实缴金额向甲方交纳营业税、养路费、陆管费、车船税等国家代征代收费用如因国家政策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乙方在运营前交甲方管理费全年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整。(乙方在购车及有关手续办理中,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正常按时运行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政策,如实申报营收情况。营运中发生的一切业务费包括纳税、养路费、保险费等由乙方承担。_________方面费用由甲方代收代付,每月每辆车暂扣缴营业税__________元,代办服务费_________元,不足部分及时补交。如有违反,一切责任,包括停止营运和取消营运资格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在营运中,应严格遵守客运规定和交通法规。由于乙方违法、违规等原因而出现被管理部门取消经营或注销线路等后果,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_________万元整。发生行车事故要按照交通法规规定,迅速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报案并和甲方联系,及时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事故费用险保险公司理赔外,差额及其它部分由乙方承担,停班期间的管理费、代征代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5、委托经营期间内乙方每月30日前将结帐票款单交给甲方。甲方在次月20日-25日结算票款,如逾期结算票款,结帐单将作废。

6、在营运期内,车辆必须按甲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车辆的例行保养,维护甲方的'声誉。要服从甲方对车辆的二级保养、年检、春运等检查安排。如脱期,其后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营运中,严禁携带危险品、禁运品;车未停妥,严禁上下客;对旅客要热情服务,合理收费。如发生骗客、甩客、途中卖客行为或带有黑恶势力欺行霸市造成恶劣影响的,经查证属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制裁,情节严重的直至解除合同。

8、委托经营期间内,根据行业规范标准和要求,乙方必须做到“着装统一,标志明显,语言规范,热情服务,安全营运”。如乙方因服务质量或其他问题造成新闻媒介公开批评及管理部门通报、处罚、记分,乙方将全部承担经济上的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乙方在受委托经营期内,具有分享盈利和承担亏损的责任。如经营不当或客运市场原因,确实无法经营,车辆可寻找过户单位,由甲方协助办理有关过户手续,并支付甲方违约___________万元,将所有线路经营证件交还甲方。合同期满,乙方将车辆通过中介部门(旧车交易市场)转向第三方,原车牌更新权利归甲方所有。如私自转让,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转让前后的一切经济问题和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无涉。

10、甲方在营运中,发生营运车辆由于脱班、缺班造成乘客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1、经营期内营运车辆保险由甲方代办。为切实保护好乘客安全,意外伤害得到有效赔偿,第三者责任险甲方强制投保_________万元。车上责任险及其他险种按规定投保。乙方车辆如需更换发动机及车架,应按规定事先到甲方车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作罚款处理。

12、乙方聘用驾驶员委托甲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应提供真实合法材料,甲方协助办理。乙方不得聘用不合格或持伪造证件的人员,如发现类似情况,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3、乙方聘用驾驶员的一切福利待遇、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意外情况,造成驾驶员伤亡致残且因此而引发的一切经济、民事纠纷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4、经营期内,甲方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乙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教育、管理的责任。乙方必须与甲方签定《委托经营安全行车责任协议书》。乙方作为安全生产签约责任人,必须服从并协助甲方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教育、管理工作,按时按规定组织聘用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行车、规范服务、业务学习等活动。无故不参加的,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委托经营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该班线无法营运或国家政策及有关部门对所经营的客运班线作统一规划调整时(以有关部门文件为准),合同期限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以本协议为依据。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文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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