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管理制度协会理事会制度(通用15篇)

时间:2023-11-27 09:08:02 作者:影墨

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倡导全员参与,形成共识,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规章制度对于员工的成长和个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大家重视学习和执行。

协会管理制度

书法协会成立于20xx年10月,是陇南师专美术系指导管理下的文娱类社团,自成立以来,以展示中国书法魅力,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为宗旨。营造校园书法气氛为本质,在陇师校园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书法协会举办了一系列书法展及书法临帖大赛。邀请了校内外的专业指导老师指点授课,开展讲座,以及会员间的互助观摩活动提高了会员的书法水平,培养了一批书法爱好者。

第二章书法协会宗旨。

展示中国书法魅力,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

第三章书法协会会训。

挥毫泼墨风骨洒脱;笔墨流转神韵自现;

借古开今厚积而发;以书会友以技载道。

第四章书法协会社团编号及社团类型。

第一条社团编号:stw0506。

第二条社团类型:文娱类。

第五章指导单位。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系。

第一章总则。

本社团由陇南师专美术系主管,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各项活动进行讨论、决定。日常事务由会长、常务委员进行管理决定。

第二章书法协会干部职责。

第三条会长:负责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领导协调各部工作,监督活动的开展及实施,对全社负责。任期一年或两年(最多两年)。

第四条常务委员会:负责讨论、决定各项日常事务,对会长、各部长进行工作监督。任期一年或两年(最多两年)。

第五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各部的协调及分管工作,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评优工作。任期一年。

第六条财务部:管理社团所有经费,并隔时对理事会及会员汇报开支情况。任期一年。

第七条秘书部:做好每次会议记录,并负责会员注册。任期一年。

第八条策划部:做好每次的活动策划(提前一周做好)、活动总结(最迟活动结束后两天,必须附活动剪影)、学期总结、学年总结。任期一年。

第九条宣传部:主要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展板、通知、海报、横幅等)。任期一年。

第十条组织部:组织好每次活动场所,并做好干部、会员的考勤工作(隔时向理事会及会员汇报出勤情况)。任期一年。

第十一条外联部:负责联系指导教师以及联系其它社团,并负责活动报名统计。任期一年。

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书法协会。是由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管理的学生团体组织,具有严格的组织性和团体协作精神。

第二条:本会参加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并为其会员单位,承认并遵守《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三条:团体名称:书法协会。

第四条:团体宗旨:营造校园艺术气氛,丰富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艺术素养,以书法为桥梁,把广大书法爱好者联系起来,共同推进我校书法艺术事业的发展,弘扬中华书画艺术,促进学校两个文明建设。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权。

第一条:本协会会长负责协会的整体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协会进行日常工作。

第二条:会员大会由本会全体会员组成,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每学期召开2-3次,亦可视情况而定。

第三条:会员大会职权是:。

(1)修改章程;

(3)讨论决定校书协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4)听取并批准校书协委员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5)讨论通过有关决议、倡议和提议。

附加:协会领导人条件:。

1、对书法由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书法基础。

2、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在协会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第三章会员。

第一条:凡具有正式学籍,承认本会章程,对书法有一定兴趣,能够积极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学生,经本人报名申请,填写会员登记表,经本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二条:会员的权利和义。

权利:。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书协的工作和领导有建议和批准权;

(3)优先参加书协组织的各项活动。

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遵守校纪校规;

(3)积极参加书协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书协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会员务必按时参加协会活动,缺席三次者,处以警告。缺席达到五次者,予以退会处分第四条:我们社团的经费来源为:会员会费,校外所拉赞助,有关单位或个人捐赠,及向团委申请的活动经费。我们的经费将严格管理,对每一笔支出做详细记录,并在会员大会或理事会上公布,保证财务方面没问题。

第四章活动细则。

第一条:定期组织书法练习并递交作品。(一般定于每周末)。

第二条:定期申请开展本协会组织的书法艺术展览。

第四条:对会员创作培训,指导老师对会员作品进行评价。

第五条:组织会员间的切磋,定期进行书法作品交流会。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协会成立之初,协会理事及所有干部均从会员中考察指定。

第二条:本章程自会员入会时生效。

协会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读者协会办公室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办公室这一资源,确保协会的办公室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由办公室部门统一负责安排,以便能够更加合理、规范、科学地使用办公室。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原则:以本协会使用为主,其他社团借用为辅。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范围:主要针对协会内部的会议,协会例会、部门会议等;还可以举办一些适宜在此举办的活动。

本协会各部门使用办公室时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安排使用时间。

其他社团借用本协会办公室时,应提前与本协会会长联系,并由本协会会长通知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安排。

活动或会议结束后,要保证地面、桌椅干净整洁,摆放整齐。

本协会办公室的财产由办公室部门负责管理,认真保管橱窗内文件,并定期整理。换届时应盘点交接给下任负责人。

本协会日常物品(如胶水、剪刀、工作证、横幅等)在活动结束后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并保管。

宣传部每次使用毛笔,红纸,墨水等物品后,由办公室监督清点并由宣传部妥善放好。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保管好办公室内书籍、杂志及其它物品等。

书架内书籍由读书部负责管理,定期整理。

对于可出售杂志,由值班部门负责整理并妥善保管。

其他协会放入办公室的书籍,由值班部门负责看管并注意借用要求。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江西农业大学读者协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协会管理制度

名称: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辩论协会。

宗旨:“关注热点,追求真理,锻炼口才,发展自我”

兴趣爱好类。

活动范围:在本校、其他大学以及组织参加各大型辩论赛事。

活动方式:

1)在校团委指导下组织、举办社团内部的大学生辩论赛,促进校社团发展;

2)完成校团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3)每周开展与口才相关的活动,培养会员对辩论的兴趣,锻炼和提高会员的辩论口才。

本协会下设机构有:指导老师、会长、副会长、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各机构权限:

【指导老师】。

积极指导协会具体活动;

组织相关讲座;

拥有全程监督协会各项事宜的权利;

【会长】。

每月末进行一次协会活动总结;

要求组织部对各大赛事宜进行组织、监督的权利;

要求宣传部进行相关宣传的权利;

拥有支配财务的权利;

受副会长、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的监督。

【副会长】。

拥有监督会长、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的权利;

应及时与会长保持意见沟通。

【秘书处】。

及时发布协会通知,并转达给会长、副会长最终结果;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组织部】。

对各赛事保持较高敏感度,组织各类赛事相关事宜;

协调会员之间的矛盾;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宣传部】。

对协会相关活动进行积极有效的宣传;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财务部】严格核对协会内部支收明细,每月末向会长说明详细情况;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会员的权利:

会员对本协会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会员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会员有获得通知,优先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会员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会员享有本协会其他权利。

会员的义务:

会员有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的义务;

会员有积极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会员有维护本协会利益和名誉、为本协会服务的义务;

会员有本协会规定承担的其他义务。

负责人职权:详见第四条【指导老师】【会长】【副会长】权限。

内部机构建设:

e.会员须积极维护协会团结和利益,维护学院的整体利益,不得搞个人小团体以及任何分化协会的行为。对破坏队内团结,损害协会利益情节轻微者将提出会内批评,对情节严重或屡次违规者将予以除名。对于其他以任何行为或方式损害学院利益者,直接除名,并上报校团委及社联。

7、奖励措施:

对于为协会做出重大贡献的、在大型活动中(如校内外大型比赛、大型学术活动)表现优异并取得较好成绩的以及在辩论协会中一贯表现突出的回暖员,协会将给予一定的精神表彰或物质奖励。

2、比赛奖金或商家赞助的收入应记入财务支出中,用于协会往后的活动;

3、财务部门应确保账目准确,财务公开,并定期向校团委、校社联审计查对。

会长的选举制度:详见第六条内部机构建设1(选举任命);

日常行政管理制度:详见第六条内部机构建设。

本章程的修改程序经过会员大会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同意通过;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协会负责人及秘书处。

章程实施日期:20xx年9月~20xx年9月

其他注意事项:无。

本协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社团负责人签名、经成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

由校社联组织对协会财务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协会不再开展任何活动);

协会自检查十日内向社联办理注销登记;

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于院团委社会实践部,接受院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学校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五条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规划、组织义工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八条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会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2。具备“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精神。

3。承认本协会章程。

4。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登记表。

3。管理团队发给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

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协会是由书法、篆刻爱好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文化组织。

第二条书法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艺术遗产,在国际上享有崇高的声誉。我会团结广大书法爱好者,继承这一光辉艺术遗产,努力创造出具有时代气息的作品,推广书法艺术,提高书法爱好者的文字鉴赏水平和创作能力,达到共同学习、共同进步、活跃书法文化,培养书法人才,提高会员的艺术修养,为我国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条组织书法爱好者开展书法研究,内外交流、培训、讲座和展览等。指导基层书法活动,普及书法艺术,培养和发现人才,推动书法活动的开展。

第四条组织评定本会会员创作成果,负责向社会推荐优秀作品,鼓励会员积极参加社会书法比赛。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五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大会选举的理事会代行会员大会职权。本会设名誉会长1人,会长1人,副会长四人,(其中之一兼秘书长),理事若干人。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五人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六条本会常务理事会议及全会理事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会长决定随时召开。本会每年最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凡是热爱书法艺术,作风正派,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按期缴纳会费并且由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申请入会。

1、在省级以上举行的书画展览,比赛中获得过奖励者。

2、有作品参加过各种书画展览者。

3、在各种杂志上发表过作品或理论文章者。

4、热心组织书画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者。

(一)会员权利。

1、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2、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3、有退会的自由。

4、有参加省市举办的书法比赛的书法比赛书法作品展览和交流的权利。

(二)会员义务。

1、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本会章程。

1、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破坏白呢会声誉损坏本会利益不听劝告者。

2、违反本会活动规则,三次以上迟到。早退或不参加练习、开会者。

3、违反国家法令受惩罚者、违反我院纪律被开除或劝退者。

4、不按时缴纳会费者。

第四章协会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适用协会所有成员,包括所有负责人,有针对性要求的会另作标注。

1、凡协会成员都必须热爱协会,始终维护协会荣誉。

2、爱护协会的财务,不损坏协会的物品。

3、不在协会高声喧哗、嬉戏打闹。

4、在协会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

5、在协会不得抽烟,喝过酒的也禁止到协会写字。

6、保持协会卫生干净舒适,洒掉的墨水要及时清理干净。

7、节约用纸、用墨,倒墨一次倒少一点,用完再倒。

8、协会润笔水不得洗笔。

9、卫生间洗笔之后不要甩笔,谨防污渍甩到墙上。

10、写完的纸对折一次放在指定位置,也可以带回去自己保留。

11、毛毡和字帖自己要整理好。

12、协会的物品不得私自带回去(没写的纸、毛毡、字帖、字画、毛笔等)。

13、来协会写字必须佩戴胸卡,除周末以外。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委员会。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备案之日起生效。

协会管理制度

院跆拳道协会是由全院跆拳道爱好者组成的学生团体,受学院团委,受学院领导的管理与监督,除学院外,其他任何组织及个人无权干涉协会一切活动。跆拳道协会任何活动必须在充分考虑学院利益的前提下执行,其目的旨在丰富大学生活,活跃校园气氛,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

一、申请加入本协会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2)自愿加入本协会。

(3)服从本协会的领导与管理,积极参加和协助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热爱跆拳道运动,维护协会的团体利益。

(5)签定《跆拳道协会与会员安全保障协议》(一式三份)。

二、会员具有以下权利与义务:

(1)对本协会工作有监督、提出批评及意见的权利。

(2)有优先被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同时承担本协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3)按规定交纳会费及教练费。

(4)培养和坚持良好的道德、素质修养,依法开展跆拳运动。

一、定期组织会员参加校际交流赛、表演等活动。

二、购买相关器材、护具。

三、支付本协会工作人员(教练)费用。

四、举办有奖问答会,奖励优秀会员。

一、协会最高权利机关为跆拳道协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部、外联部、技术部、宣传部、财务部、组织部这几个部门组成,受会长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助会员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涉及协会的重要决定事项时,采取全体成员民主投票抉择。

二、理事会的成立需通过院领导、院社团部的一致考核批准产生。理事会成员包括: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部部长、副部长、干事各一名,财务部部长、副部长各一名,外联部部长一名、干事两名,技术部部长、副部长各一名、干事两名,宣传部部长、副部长各一名、干事三名。

三、理事会成员对协会工作应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本着为协会服务的原则,推动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

四、为了使协会文件档案和会员资料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方便查阅及使用,防止文件档案的遗失,特制定《协会档案管理条例》,具体事项如下:

(1)协会理事会秘书部负责协会档案管理、会议记录、资料收集和整理。保存好协会的档案资料。

(2)其他部门或个人若要查阅资料,必须经秘书部同意。

(3)查阅文件时,不得在上面任意修改或乱涂乱画,需保护好资料,以名遗漏。

(4)不得随意将文件资料带离存档处,如要借阅,须取得秘书部或会长批准,并作好登记。

(5)各个部门应以月度方式上缴相关文件(包括计划、总结、活动行程、干事名单等)交给秘书部存档。

(6)该制度公布之日起实施。

(7)跆拳道协会理事会保留最终解释权。

(8)理事会成员必须以协会的最大利益为主,不得乱花费,浪费协会的资金。

(9)如部门因协会工作需要支出费用,必须由本人写明经费的出处。以及如何支配、对协会有何利益。经过会长或副会长及相关部门的一致研究、审核、决定。然后由会长或副会长签名同意、预支单据由财务部部长签名后方可领取预支费用。使用资金过程中需以节约为宗旨。完工以后,应及时将余额、票据交送到财务部。

(10)每次活动后需报销的收据,必须先由本人签名,经过会长认可签名,然后由财务部人员审核、同意、签名后,根据具体情况报销。

(11)凡关系到协会的有关资金问题,须由理事会人员在场监督,再转到财务部统一管理,合理分配使用。

(12)外联部在校外所联系赞助,须有一个详细、明确的账目纪录。

(13)财务部部门的人员都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有权利、有义务保管好协会的资金,如果保管人员自身保护不善,必由保管者本人担负责任。

(14)本协会保留最终解释权。

(15)该制度由发布之日起实施。

(16)任何人员不得更改以上任一条例,若要修改、补充必须提交到理事会,通过开会讨论、研究、审批方可。

(17)工作证是由宣传部统一设计制作,由秘书部负责签发,并统一管理,对工作证的使用进行监督。

(18)工作证只限于理事会成员干部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19)妥善保管好工作证,如有遗失应及时向秘书部报失,以便补办。

(20)持证者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佩戴工作证进行有损协会利益的活动,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1)持证者离职时应持原有工作证交秘书部注销,改任他职时,注销后可领取新证。

(22)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会长。

1,负责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

2,有提拔和撤消理事的最终决策权,受院团委监督;

(2)副会长。

1,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及监督其他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2,有提拔和撤消干事的最终决策权;

3,由会长提名,经上届理事会通过产生,受会长监督;

(3)秘书部。

1,负责会议通知及会议纪录工作;

2,起草协会有关文稿,管理协会档案及活动总结资料;

3,有提拔和撤消所属干事权利,受副会长监督;

4,由会长提名,经上届理事会通过产生;

(4)财务部。

1,负责管理协会日常财务收支;

2,做好大型活动时经费预算,及时做好财务总结、汇报;

3,有提拔和撤消所属干事权利,受副会长监督;

4,由会长提名,经上届理事会通过产生;

(5)外联部。

1,负责筹措协会大型活动的资金;

2,负责与兄弟协会或校际交流、比赛时的各项联系工作;

3,有提拔和撤消所属干事权利,受副会长监督;

4,由会长提名,经上届理事会通过产生;

(6)技术部。

1,负责组织会员平时自由训练;

2,指导会员技术、采排表演节目等事宜;

3,负责保管好协会平时训练所需的各类护具和训练器材。

4,训练前后做好护具及训练场地的检查清理工作;

5,有提拔和撤消所属干事权利,受副会长监督;

6,由会长提名,经上届理事会通过产生;

(7)宣传部。

1,负责宣传和报导协会的各项活动情况;

2,负责协会参加宣传评比的海报的策划和制作,维护协会的良好形象;

3,积极配合学院开展的活动,及时公布协会的最新动态及相关活动通知;

4,有提拔和撤消所属干事权利,受副会长监督;

6,由会长提名,经上届理事会通过产生;

(8)组织部。

1,负责组织大小活动;

2,负责通知会员及时参加活动。

(9)干事职责。

1,按时完成理事分配的工作;

2,定期反馈会员意见和建议;

3,由各部理事提名,经理事会通过产生;

凡因故意违反学院的相关规定、本协会的章程而造成重大过失者,责任自负,并根据情节轻重接受相应的处罚。

院跆拳道协会。

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协会全称“娄底市卫生学校心理健康协会”,名称“清馨心理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性质:本协会是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并批准,在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指导下,由全校有志于心理健康教育服务,自愿帮助全校师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的青年志愿者组成的群众性的学生协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自助助人,发展兴趣,激发潜能,传递快乐。

第四条:本协会的工作目标: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开展各种心理活动,带动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全面推进学生良好心理素质的培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的学习气氛,陶冶学生高尚的情操,为培养素质全面、心身健康的社会主义优秀人才做出有益的贡献。

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规范协会的会计制度,更好地落实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积极组织收入,努力节约开支,增强经济自主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

(三)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维护财产物质的完整和安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财产物质的经济效益。

协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管理、财务收入管理、项目费用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分析与评价。

1.各社团内部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两名成员组成。一人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账。

2.各社团的出纳与汇总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3.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4、协会举办大型活动或添置大型设备及固定资产的经费支出(经费超过千元),须作书面报告,交主席团审核通过。具体经办由会长签核。

1.会员会费社团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收取会费后,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会费收取情况。

入账。

3.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对社团参加或举办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活动,学院及学校可酌情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所拨款项登记入账后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社团举行如捐赠、义卖等活动所得的收入在上报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账目记录。

各社团对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社团财产为社团所有,社团任何成员不得随便处理或占有,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由校团委监督处理。

尽量取用带有正规公章的全国统一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可入账。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由社团指导老师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

各社团在换届时应及时上一届负责人的更换名单;交接账本时,应在账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财务负责人签字。

山东建筑大学跆拳道。

协会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读者协会办公室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办公室这一资源,确保协会的办公室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由办公室部门统一负责安排,以便能够更加合理、规范、科学地使用办公室。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原则:以本协会使用为主,其他社团借用为辅。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范围:主要针对协会内部的会议,协会例会、部门会议等;还可以举办一些适宜在此举办的活动。

本协会各部门使用办公室时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安排使用时间。

其他社团借用本协会办公室时,应提前与本协会会长联系,并由本协会会长通知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安排。

活动或会议结束后,要保证地面、桌椅干净整洁,摆放整齐。

本协会办公室的财产由办公室部门负责管理,认真保管橱窗内文件,并定期整理。换届时应盘点交接给下任负责人。

本协会日常物品(如胶水、剪刀、工作证、横幅等)在活动结束后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并保管。

宣传部每次使用毛笔,红纸,墨水等物品后,由办公室监督清点并由宣传部妥善放好。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保管好办公室内书籍、杂志及其它物品等。

书架内书籍由读书部负责管理,定期整理。

其他协会放入办公室的书籍,由值班部门负责看管并注意借用要求。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江西农业大学读者协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中老年书画协会活动的正常顺利开展,根据“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协会”筹集的.经费,加强监督、管理、合理按章使用。其具体制度如下:

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用得适当、发扬民主、会员满意。实行经费开支由协会主管财务会长“一枝笔”审批。

1、年会总结支出;

2、协会与友邻县区交流支出;

3、重大节日或重大会议宣传支出;

4、看望、慰问年满70岁以上会员支出;

5、看望会员生病支出;

6、其它支出。

1、根据协会会长的指示,负责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并执行经费预算;

2、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3、在书画协会预算开支范围内及时与区委组织部老干局衔接报销有关事宜。

4、定期检查、分析所用经费情况;

5、定期收好会员会费,做到帐帐、帐物、帐款相符;

6、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协会管理制度

协会会员是协会的主体,为了提高协会会员质量、增强协会凝聚力、激发协会的组织活力,依据协会章程,作为章程的补充,特此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协会成立会员管理部,设专人管理会员工作。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全省计算机用户的整体情况,了解核心会员的主要情况。会员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在会员管理部成立之前,会员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二条协会会员要分类管理,分类方法有4种:1.按照会内职务,2.按照会员单位类型,3.按照会员所在区域,4.按照会员所在行业。分类管理的目的是要对每一类别的会员的'代表性进行评估,提高协会针对各类型会员工作的专业化程度。

第三条协会要为每一个会员建立会员档案,会员档案主要包括:1.会员登记表(包括会员照片),2.会员单位的计算机应用情况简介,3.会员的会内工作记录。单位会员其会员登记表要加盖会员单位公章或用单位负责人的电子信箱递交的电子会员登记表;个人会员要有本人的亲笔签名或用本人电子信箱递交的电子会员登记表。对于登记表上的各个项目要准确、全面的填写。对于因故退出协会的会员,其档案也要妥善保管。第四条协会要编制会员通信联络表,对于会员的主要情况及全部的联络方式,都要认真登记,包括:单位、职务、固定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等,在通信方式方面不能存在盲点和错误,以便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快捷、准确的联络。第五条对于会员的会内工作,要进行会员考核登记。对会员参加活动、缴纳会费以及基于协会开展的各种交流与合作等,都要进行登记,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其会内职务和待遇的重要依据。

对于会员单位的社会表现,也要及时登记并记入档案,会员必须做社会公共准则的模范执行者,要为协会树立社会形象,一旦发现会员有不良社会行为,证据确凿且社会影响严重者,要依照章程规定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取消其会员资格。第六条协会规定理事及理事以上会员均视为单位会员,一个会员单位可以设立1-2名会员单位代表,会员单位代表又分为主代表和副代表。第七条会员实行动态管理,当会员单位代表调离工作岗位时,其会内相应职务也将被自动取消,若其新的工作岗位仍在本省,则自动降为普通个人会员;若会员单位代表或个人会员调离本省,则普通会员资格也将自动取消。第八条具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职务的会员单位代表调离岗位后,新就任人员不能直接代理原单位代表的会内职务,经协会考核、本人同意,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方能接任原会内职务,也可就任新的会内职务。第九条会员要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取消会员资格的条件除了违犯法律、欠缴会费之外,还要将会员对其它会内义务的履行情况,如参加协会活动等,作为衡量会员资格及享受相应待遇的主要条件之一。对此规定如下:

1、不参加活动的各级别会员,对于活动中的讨论的事项不具有发言权,也不享受活动现场的其他待遇。2、对于连续3次无人参加活动,连续6次本人不参加活动的,停止享受会内一切会员权利和待遇,只保留会员名誉,并给予警告,对于连续1年或6次以上不参加活动的,视同自动退会处理,不再享有会员名誉。3、对于连续6个月不参与相应工作的会内领导,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做自动离职处理,恢复原职,需要重新审定其资格并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第十条本办法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协会管理制度

一、贯彻落实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履行协会的基本任务,围绕六个老有(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开展老年协会工作。

二、配合村(居)两委做好各项中心工作,协助村(居)两委做好乡风文明、移风易俗、公益事业、维护社会治安、调解民事纠纷、计划生育、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三、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老年人排忧解难。

四、定期开展各项活动,协会班子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组织学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安排工作,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老龄部门布臵的各项任务。

一、老年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各项活动都要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

二、教师要为人师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按教学规定,制定教学计划,准备教学提纲,按教学计划上课。

三、学员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积累基金范围,户口凡在本村的农业人口,非农业常住人口都负有积累老年福利基金的任务。

二、积累基金来源,每年从集体纯收入中提取1%,按积累基金范围每年每人积累10元(根据各村实际情况规定)。

三、基金用途,老年基金的主要用途是:发展老年事业,增加娱乐健身设备和养老补贴。

四、基金管理制度,对基金实行建专账、专人管、专款专用。

五、基金使用制度,老龄委提出使用制度,两委集中审批,原则上多积少支,有增无减。

一、全体村民都要认真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树立法制观念,发扬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党员干部要做敬老模范。

二、每个村民都要维护和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无论在家庭或公共场所,都必须尊重和爱护老年人,树立敬老、助老光荣,谴责、虐待老人可耻的良好村风。

三、要认真履行赡养义务,要使老年人生活水平略高于其子女的生活水平,对老年人的特殊生活需求也应尽力满足。

四、子女要关心老人的精神需求,不阻碍老人参加文体娱乐和社会活动,不干涉老人的再婚和再婚后的家庭生活,对老年人的生日要及时祝贺和慰问。

五、村委会和村老龄委要认真按照“五个老有”的要求定期开展尊老、敬老好儿女、好儿媳、评比活动,表扬好的,批评差的并予以公告。

六、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一、要尽量参加劳动,多做家务;不要倚老卖老,伸手穿衣,张口吃饭。

二、要穿衣吃饭量家当;不要攀比讲排场。

三、处理家庭琐事,要多听青年人意见;不要主观武断,一人说了算。

四、有空多清扫;不要不讲卫生。

五、说话宜少不宜多;尽量不要瞎唠叨。

六、干活要掂量轻重;不要人老不服老。

七、关心子女生活,要有难同担,有福同享。

八、发展家庭事业要出谋划策,不要吃粮不管事,等着看笑话,事后当诸葛。

九、家庭和睦要保证;背后不说子女坏话。

十、有病要早治;不要等依靠。

一、凡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爱国家、爱集体,同志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用各种方式搞变相赌博。

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携带赃物如室,以保证室内整齐清洁。

四、爱护各种器材、设施等公物,活动室内的公物一律不准外借,如有损坏或丢失应酌情赔偿。

五、树立文明娱乐之风,不准借故在活动场所吵嘴、打架,以免影响他人活动。

六、不携带幼童入室,特殊情况携带幼童入室者,大人要尽管教之责,注意公物和卫生。

七、在开室活动期间,首先保证老年人的活动,其他人员可在保证老年人活动的前期下,经管理人员同意方可娱乐。

八、为保证活动人员身心健康,凡患传染病者,望自觉回避活动。

村干部“五比”制度比谁更重视老龄工作比谁更了解老年人。

比谁更对老年人创业史记得最多比谁更对老年人赡养得最好比谁更对老年人帮助得最多。

一、逢年过节有慰问,每年的春节、“九九”重阳节,对八十岁以上的老人分层次、分标准进行慰问。

二、老年节日有庆祝,每年的“十一”国际老人节、“九九”重阳节召开庆祝会或表彰座谈会。

三、侵犯老人权益有人管,对虐待、欺侮、打骂等侵犯老人权益的人和事,一经发现,举报和上诉及时进行查处。

四、孝敬老人要表彰,对孝敬老人的好人好事要及时进行表扬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刊反映报道。

五、老人生日有祝贺,每年对年龄在八十岁以上的老人,进行生日祝贺。

六、社会敬老有公约,对全村制定的敬老公约要人人遵守执行,并坚持开展争做两个文明建设的标兵,争做尊老敬老的模范,争做尊敬老人文明户的活动。

七、敬老新事有宣传,对于在开展尊老敬老活动中涌现出的新人、新事及时进行登记、表扬、宣传、奖励。

八、贫困特困户有人包,对全村的贫困特困户老人,实行党员干部包户,科技致富户包项目,群众搞帮助定期脱贫,实行共同富裕。

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打造一个精干、高效的服务型工作人员团队,为行业协会作用的充分发挥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规及本会章程的精神,结合本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及下属单位的人事工作管理。协会人事管理工作由会长及日常工作领导班子负责,秘书处办公室负责执行及办理。

第三条协会工作人员分为专职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工作人员二类。专职工作人员为聘用二年及以上的人员。前述二类工作人员均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工作人员的聘用管理。

第四条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及下属单位,在人力资源的配置上须遵循科学、合理、适量、严控的原则,在人员聘用上须因岗设人、人尽其才、一专多能,以避免人浮于事及工作懈怠。

第五条聘用渠道。工作人员由社会招聘、会员单位选聘及行业内退休专业人员中返聘。

第六条聘用方式。根据工作需要或工作年限,协会或下属单位与所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其中一种合同;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职级为副秘书长及以下的工作人员,如工作需要返聘,由协会颁发聘期为二年的聘用书,期满后可视工作需要或所聘用人员的身体状况等情形续聘,但所返聘人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如超过6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且身体状况良好的可聘为顾问。

第七条各部门及下属单位拟增加专职人员或聘用临时人员,须分别向秘书长或协会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由秘书长或分管领导根据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及工作量等综合情况予以核准后,提交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第八条拟聘用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水平及管理经验;

(3)政治历史清白,无刑事处罚记录,道德品质优良,勤奋敬业,有团结协作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第九条工作人员招聘与选聘根据岗位要求的专业或专长,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考察与试用。对拟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由协会人事管理部门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其历史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核实和考察。根据聘用期确定3个月的试用期。

第十一条协会人事管理部门负责聘用人员党团组织关系、社会保险转接及劳动合同或聘用书的办理事宜。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须了解及遵守协会或其下属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此外,协会及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不能在同一个单位工作。

第三章工作人员职务级别的划分。

第十三条级别划分:分为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正部级、副部级、主办秘书、秘书,共七个级别。凡由协会发放工资、奖金及福利的秘书处、分支机构、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均按上述规定确定职务级别。其中:

(1)、分支机构的会长、主任等主要负责人,原则上由协会会长、专职副会长或秘书长兼任。

(2)、分支机构的副会长、副主任等,原则上由协会正部级或以上人员兼任。

(3)、分支机构的秘书长、副秘书长或同等职务的人员,分别享受协会正部级、副部级待遇。

(4)、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级别,根据单位的规模与工作性质,原则上按协会副秘书长及以下级别划分。

第四章工作人员的任职管理权限。

第十四条会长、专职副会长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名,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秘书长由会长或四分之一理事提议,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六条协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及正部级人员由秘书长提名,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后提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十七条协会分支机构享受协会副秘书长、正部级待遇的人员由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提名,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常务理事会通过后,向分支机构推荐或委派任职。

第十八条协会下属单位享受协会副秘书长、正部级待遇的人员,由协会分管领导提名,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后提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十九条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及下属单位副部级、主办秘书、秘书或享受前述级别待遇的工作人员,分别由秘书长、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名,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第五章工作人员职务工资档级的确定权限。

第二十条会长及秘书长的职务工资档级,由常务理事会确定。

第二十一条副秘书长及以下职级或享受同等职级待遇的专职工作人员、临聘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档级由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根据个人职务级别及工资档级,按《深圳建筑业协会工资、福利及奖金分配管理办法》所定标准计发。

第六章工作人员的岗位调配与安排。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须注重个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刻苦钻研业务,以适应协会或下属单位职能完善与调整、岗位设置转变的形势和要求。

第二十五条根据工作人员的专业与专长、协会或下属单位工作需要与岗位设置,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可采取岗位轮换或调配的形式调整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人员应服从工作安排。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轮岗或岗位变动时,须在人事管理部门的协调下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情况说明、文件资料的交接等。

第七章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保管有两种形式:一为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保管,一为交由协会送至市人场市场档案服务中心托管。

第二十八条人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协会办公室在日常工作各工作人员在协会工作期间需入档的材料予以收集,按相关程序和要求确认和入档,一年或二年将个人人事档案材料入档一次(档案在原工作单位的则交该单位人事部门)。

第八章工作人员的工作考评管理。

第二十九条参照我市建设系统事业单位的考核内容与办法,每年年末统一对全体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年度工作考评,考评工作由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组织,秘书处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三十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连续二年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及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予以解聘。优秀者作为当年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第三十一条每年度工作考评结果将作为工作人员职级升降的依据,并与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挂钩。

第九章工作人员的解聘、开除或除名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会或下属单位与工作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关系:

(1)个人辞职的;

(2)劳动合同期满、聘用期满或单位与工作人员协商一致的;

(4)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6)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协会或下属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7)工作人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协会或其下属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8)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连续二年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

(9)返聘人员在协会或其下属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内但一年内病假累计达三个月、连续工作5年以上但一年内病假累计达五个月的。

(10)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它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

第三十三条所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因公负伤并被确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三十四条对已解聘人员的经济补偿。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开除或除名。符合本规定第四十四条第(8)款所载明的给予开除或除名处分行为的。

第三十六条被解聘、开除或除名的人员,须与协会或其下属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协会或其下属单位根据需要为被解聘人员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约定的时间内为被解聘、开除或除名人员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十七条所聘用人员与协会或其下属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章工作人员休假及退休管理。

第三十八条工作人员的考勤、请销假及休假,按《深圳建筑业协会工作人员考勤、请销假及休假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工作人员的退休年龄为:男性工作人员年满60周岁,女性工作人员年满55周岁。凡工作人员身份证填写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一致的,可作为办理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和计算年龄的依据;如不一致的,则前往工作人员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查证核实。

第四十条达到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都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不需本人提出申请;协会人事管理部门在工作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并在其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三个月内按规定办完手续,手续办妥后离岗并办完工作交接手续。

第十一章对工作人员的奖励。

第四十一条在工作中对协会或其下属单位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单位人员、协会或其下属单位专职工作人员,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表彰,并由会长奖励基金给予奖励。

第四十二条在年度工作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优秀,并经各部门和单位推荐、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评定为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章对工作人员的处分。

第四十三条处分的种类及受处分的期间为:

(1)警告6个月。

(2)记过12个月。

(3)记大过18个月。

(4)降级24个月。

(5)撤职24个月。

(6)开除。

第四十四条处分的适用:

(1)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受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按规定降低级别。

(2)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3)有多次迟到、早退、不按程序请假的,工作时间上网游戏、炒股票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4)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尚未触犯刑法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5)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非单位同意或委派在企业或者其它营利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6)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7)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参与卖淫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8)有以下行为者,给予开除或除名处分:

(a)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b)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d)不服从组织及领导工作安排的;

(e)依法被判处刑罚的;

第四十五条处分的权限。

(1)对部门副职及以下工作人员的处分,由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及协会行业廉政建设委员会研究决定。

(2)对部门正职及以上工作人员的处分,由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及协会行业廉政建设委员会研究并提出处分意见,报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通过。

第四十六条处分的程序。

(1)根据工作人员的现实表现,会员及本会工作人员的投诉和反映,由协会领导指定2名以上本会理事单位人员或秘书处工作人员,对违规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调查。

(2)收集、查证有关证件材料,听取有关会员、协会工作人员的意见并形成书面调查材料。

(3)由协会或秘书处领导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被调查的工作人员本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对其所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记录在案。

(4)按处分的权限,协会相关层级机构,作出对该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免予处分的决定。

(5)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的工作人员本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6)处分决定、解除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未尽事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经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自4月9日始施行。原“xx协字第005号《xx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人事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二xx年四月九日。

武术协会管理制度

武术历来被视为中华民族的国粹,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武术成为我们民族精神气质千年垂凝的载体之一。跟随历史的推进,武术也逐步由原来是纯粹的“克敌制胜”的求生手段发展成为现代人们强身健体、修得养性、追求艺术的一项智体运动,并因此备受人们的普遍欢迎。

为了发扬武术,培养更多人对武术的兴趣~爱好:发扬爱国,护国的民族精神,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我校开展了武术协会。并制定了一定的管理制度。

1.(加减分制度):

武术协会的每个成员的基准分为50分,每次训练迟到,早退者每人每次扣一分;无故不到者扣三分;另外,每周全勤者加三分,代表学校或公司参加表演的按取得成绩加分(10至20)外出活动没经过老师或负责人批准私自离开集体的每人每次扣二分;武术协会会议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扣三分,无故不到的扣五分;每周请假两次以上的(特殊情况例外,如值周)按事情轻重扣除一至三分。如果那个成员家中有关于武术方面的书籍及视频能贡献给协会的按贡献数量加(1~5)分。期末评出积分最好的前几名进行奖励。

2.(签到);。

实行每次训练两次点名制度,即训练开始和结束各自点名一次,无故不到者扣除相应积分,反之,每次训练都能按时到,不早退,认真练习者会或得一定的积分,期末时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3.(爱护训练器材)。

身为武术协会成员一定要爱护公共的训练器材,恶意损坏者去除期末评奖资格,并上报学校。

4.(参加表演)。

凡是武术协会成员参加学校或公司的表演者,都会获得一定的积分,并在整个协会里点名表扬。

5.(日常行为习惯)。

身为武术协会成员,不能有任何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参加协会前有违纪的不算),发现有违纪现象的第一次警告并上报老师,第二次退出协会。

6.(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武术协会是一个整体,在训练过程中有时会分为几个小组比赛,输的一方整体受罚。另外,武术学得好的同学可以帮助学得比较差的同学。

7.(户外活动)。

武术协会的有时可以参加户外活动,但是必须注意安全,必须集体出行,任何人都不能在没经过老师或负责人的同意下私自去逛或者去做别的事,否则扣除一定的积分。

8.(双休日)。

由于有很多成员都是通过看视频来学习武术的,但是考虑到一些同学看不懂以及有一些同学不想浪费每一天的学习时间,也为了丰富大家的视野,因此愿意的同学可以组织在双休日到雀山公园练习。练习项目为之前所学习的内容。

9.(衣物)。

凡是武术协会成员必须准备好宽松衣物,不能穿牛仔裤到训练场地训练,否则按不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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