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同(优秀19篇)

时间:2023-12-27 15:59:40 作者:琉璃

建筑行业的发展与城市化进程密切相关,随着城市的扩张和更新,建筑需求不断增长。这是一些优秀的建筑项目范例,它们在设计和实践中体现了创新和艺术的结合。

消防设施检测的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为此特别需要对消防系统工程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现制定以下消防维修、保养措施:

第一条消防系统工程维护保养的范围。

第二条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

2、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4、防排烟系统。

第三条维护保养的要求。

1、对大厦消防工程的各系统,乙方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制专用表格(表格附后),将有双方签章认可。

2、根据检测,对系统中存在即发生、发现的问题进行维护、保养,使其恢复正常运行;如设备出现老化、损坏等需要更换的情况,将有甲方负责购臵并承担费用,乙方负责安装、维修、保养并承担耗材的费用。

3、乙方每月对消防水泵、送风机及排烟机进行一次试运行,确保其能正常启动。

4、如大厦内部装修、改造或人为因素造成的线路损坏或故障,其费用另行结算。

5、对甲方专职消防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免费培训,培训时间由甲方提前15日通知乙方,地点及培训人员由甲方设定组织。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维护、值班工作,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2、甲方工作人员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3、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并配合乙方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同时派专人监督乙方维修质量并应及时提出意见,以保证乙方下一步工作的及时顺利进行。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工程的全部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联系电话必须24小时不间断有人接听,在接到甲方电话12小时内,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2、乙方根据合同签订的维保项目定期检查,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

3、乙方在本项目施工期间应遵守政府有关安全、消防和施工安全用电的规定以及甲方的有关要求,违反上述规定,则应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维修工作完毕后应保证所有消防设施均为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甲方消防安全。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消防设施检测的合同

答案:

消防设施是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相关阅读】。

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消防法第73条)。

自动设施。

自动消防设施分为电系统自动设施和水系统自动设施。电系统设施是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自动报警的设备。这些设备透过在各处安装探头,然后所有探头接入一台主机。当探头探测到有火灾的迹象,如:烟,温度较高等就会把信息传递给主机,主机透过发出报警响声和显示报警原因来提醒工作人员。水系统设施则是在人流量和货物较多的场所透过水管引水,在较大水压的状态下,消防水的出水处用喷淋头堵上。喷淋上的玻璃管在温度较高的'状况下就会自动爆破,然后喷淋头就能均匀洒水,以到达灭火的目的。

建筑设施。

建筑消防设施指建(构)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构)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常用的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安全疏散系统等。它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建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效的保护了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喷洒系统。

自动喷洒系统是我国当前最常用的自动灭火设施,在公众集聚场所的建筑中设置数量很大,自动喷洒灭火系统对在无人状况下初期火灾的扑救,十分有效,极大的提升及建筑物的安全性能。保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完好有效,好处重大。

上海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二、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三、对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四、在签订合同前,留学中介应当向留学申请者出示由教育部颁发的本留学中介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以及营业执照。

五、本合同由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上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委):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宏观监管职能,规范自费出国留学中介行业服务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教育部、工商总局制定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gf-2016-1002),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教育部国际司、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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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同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检测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检测项目: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第_______项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技术服务。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给水系统;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泡沫灭火系统;

5.气体灭火系统;

6.防排烟系统;

7.防火分隔设施;

8.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核查乙方现场检测人员出示的执业资格证书。

2.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消防系统安装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工程自检自测记录、系统运行(值班)记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的证明文件和消防设计图纸。

3.乙方到场检测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2.应当根据检测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检测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两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检测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检测记录。

3.通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出具真实、规范的检测报告,并由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检测机构印章。

4.及时向甲方出具检测报告或问题反馈意见书。

七、违约责任:

1.对乙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在检测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或转包、分包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解除检测合同。

2.乙方未能依照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导致检测质量问题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负责。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_________解决。

1.由__________仲裁机关仲裁;

2.向__________法院起诉。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消防设施检测的合同

1.让装备不断升级换代,用科技创造消防名牌。

2.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提升你我安全意识。

3.强化消防监督,消除火灾隐患。

4.防火两大忌,麻痹和大意。

5.安全自检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6.加强防火管理,不准违章动火。

7.坚持依法治火,保卫沈城平安。

8.掌握消防常识,遵守消防法规。

9.贯彻《消防法》做好单位消防工作。

10.坚持依法治火,保卫辽宁平安。

消防设施检测的合同

工程名称:

委托方:

受托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的规定,就目前甲方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检测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对该工程现有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技术检测,并出具科学公正的检测报告。

二、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1、甲方应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检测时提供下列文件:

(1)消防系统安装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工程自检自测记录、设备及器材的“三证”。

(2)申检单位技术负责人、相关技术人员、施工单位等应到现场配合。

(3)在消防工程开工前甲方需通知乙方进行现场与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4)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进行现场检测,检测工期为_________天。

三、收费标准:

依据陕西省物价局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证号省090823为标准。

1建筑电气设备检测标准按元每平方米收取。该工程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合计金额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系统项目检测列下: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火栓灭火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4、消防给水系统。

5、消防电源。

6、正压送风系统。

7、机械排烟及通风空调防火系统。

8、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9、防火门。

10、防火卷帘及防火隔断。

11、消防电梯。

12、消防通讯。

13、消防广播。

14、气体灭火系统。

15、泡沫灭火系统。

16、其它。

系统检测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收取。该工程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合计金额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该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的保养维护费按该工程消防设备造价的8%收取。该工程消防设备造价为元,合计金额元,大写元。

4该工程建筑消防技术咨询按其设备造价的3%收取。该工程消防设备造价为元,合计金额元,大写。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该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报告份,所出具的报告应科学公正,乙方需对报告负责。

本合同签订之日付合同总价款的%,计元。

进场检测时付总价款的%,计元,

检测完毕,乙方出具正式书面检测报告,甲方将余款一次结清。

六、工程检测完毕竣工后由消防设施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

乙方根据《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对该工程进行消防检测并出具科学的报告。

七、违约金:

违反本合同约定,按国家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经双方商定,可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1.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申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按司法程序解决。

八、其它(含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检测费及其支付方式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1.乙方根据《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对该工程实施检测,乙方对规定的检测范围负责,承担检测评定责任。

2.乙方根据《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对该工程实施检测。

3.乙方只负责对该工程的已签合同项目和现有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检测后,若现状发生改变,乙方概不负责。

(甲方)(公章)。

受托方:

(乙方)(公章)。

签订地点:省市(县)。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综合楼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

二、维修保养范围:

1、消防供配电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供水设施;。

4、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泡沫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防排烟系统;。

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0、应急广播系统;。

11、消防专用电话;。

12、防火分隔设施;。

13、消防电梯;。

14、细水雾灭火系统;。

15、干粉灭火系统;。

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7、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18、灭火器;。

三、维修保养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核查乙方维修保养机构资质证书和现场维修保养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2、按规定配备值班和管理人员,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

3、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并及时通知乙方修复。

5、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______日内,甲方应当明确是否继续与乙方签订维保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2、根据维修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维修保养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______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

执业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3、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

4、每年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______次全面检查测试。

年度检查测试报告应当按规定送达甲方。

5、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6、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保障消防设施能够在紧急状态下发挥作用;对故障零部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7、对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六、维保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1。

维保费为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不满一年的可以按月计算。

2。

自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3。

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财税顾问费后,在_____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导致未发现设施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通知乙方修复,擅自违规操作造成故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维修保养、检查测试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八、通知。

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九、补充条约。

1。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

3。

十、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由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甲、乙双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在选择仲裁管辖时一定要注意仲裁机构名称不得有错,更不能先多个仲裁机构,否则约定无效。

第三,在约定管辖时还注意,约定了法院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十一、合同生效及补充。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合同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乙方(承修、承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给水设施;

4.消火栓系统;

5.消防水炮系统;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

9.泡沫灭火系统;

10.防烟、排烟设施;

11.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

12.消防电梯;

13.干粉灭火设施;

14.移动式灭火器材;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年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止。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_____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维修保养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7.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换配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8.乙方不按规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出具虚假维修保养报告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7.对甲方值班检查、巡查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_______解决。

1.由____________仲裁机关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上《昆明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管理规定》昆明建筑单位

为了加强和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工作,制定了《昆明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管理规定》并于今年的8月1日正式实施,下面是详细内容。

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

第90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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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有关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及消防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修保养及消防检测合同,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名称:

二、维修保养范围:。

综合服务楼消防维保范围包括地下三层至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为万平方米。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

3、防、排烟消防联动系统;。

4、防火卷帘门消防联动系统和电梯迫降系统;。

5、消防通信和消防广播设施;室外消火栓系统。

三、检修标准:依照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进行。

四、维修保养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双方可协调延长合同。

五、维修保养方案:

六、维修保养及消防检测费用:

七、甲方责任:

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管理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具有专业的技术和消防常识。

1.甲方为乙方的维修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

2.甲方派专人陪同并配合乙方测试及检测的全过程。

3.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沟通和处理相关问题。

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有监督和指导权。

5.甲方指派专职消防值班人员负责消防设备的日常操作管理,出现问题应及时应急处理,并负责通知乙方进行维修处置。

6.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叁日内不予改正,甲方有权自行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承担。

八、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上述建筑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乙方每季度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并保障维保系统正常使用。

3.乙方每季度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四次)每次测试25%。,水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两次)每次测试50%。

4.每次测试前,乙方向甲方报送测试维修计划,以便甲方安排工作;测试后,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此报告书一式两份,经双方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5.每次设备维修保养结束后,由乙方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甲方予以签字确认后存档。

6.如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甲方;如发生火情,立即处理火情的同时30分钟内通知甲方。

7.在消防系统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排除,如不能修复,则向甲方单位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改善意见,如遇紧急情况时,维护方应在四小时内到达现场。

8.对故障零部件易损易坏的,确需更换的,向甲方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予以证明。

9.配合检测公司按照消防规范要求对消防系统进行消防检测。

10.提供消防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单位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制定消防应急预案;配合甲方进行消防演习以及消防联动试验。

九、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2.合同后签订后按季度进行付款,在第一个维修保养季度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元整),在第二、三、四个维修保养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

3.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合同。

4.以上合同价款不含探测器清洗及设备更换费用,如发生按附件三中价格执行,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十、违约责任:

1.当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当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壹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十三、本合同附件一:消防维修保养方案、附件二:消防维护保养合同费用表、附件三:消防系统维保的补充报价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成都建筑消防设施维修合同

甲方:

乙方:

一、甲方需文明施工,若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墙体产生破坏,甲方需负责维修并恢复原样。

二、甲方在施工过程中需注意乙方楼顶防水设施,若损坏乙方防水设施,甲方需负责维修。

三、甲方楼顶天线的安装应与建筑物及周边环境相协调,若对周围居民日常生活产生影响,引发纠纷,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甲方设备需安装牢固,若因设备安装产生的问题,甲方负全部责任。

五、施工期间人员和车辆进出、装修和设备材料运送和堆放等服从乙方的调度和安排;使用电梯、楼道和公共场地时,应尽量避开使用高峰,有特殊情况的应提前告知乙方。

六、施工期间要尽可能减少施工带来的噪声、粉尘等污染,对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应及时进行清理,保持大楼的整洁。

七、租赁期内,甲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基站房屋,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等原因,致使基站房屋损坏的,其维修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在租赁期间落实好消防安全工作,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甲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时间:时间:

综合楼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托修、托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修、承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消防给水设施;4.消火栓系统;5.消防水炮系统;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气体灭火系统;8.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9.泡沫灭火系统;10.防烟、排烟设施;11.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12.消防电梯;13.干粉灭火设施;14.移动式灭火器材;15.其他设施。(详见建筑消防设施名录)。

三、维修保养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年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止。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_____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维修保养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7.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换配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8.乙方不按规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出具虚假维修保养报告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7.对甲方值班检查、巡查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_______解决。

1.由____________仲裁机关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一份。

附件:

一、建筑防火分隔及安全疏散设施。

1.防火门(包括自行关闭、顺序关闭设施,反馈信号)。

2.防火窗。

3.防火卷帘(包括手动、自动控制装置)。

4.防火阀。

5.推闩式外开门。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各类报警触发器件。

2.各级报警控制器。

3.各种警报装置。

4.系统接线装置。

5.系统接地装置。

三、消防给水设施。

1.消防水池(包括取水口、取水井)。

2.消防水箱。

3.消防水泵(包括试验和检查用压力表、放水阀门)。

4.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等。

5.水泵接合器。

6.管网及阀门。

四、消火栓系统。

1.室外消火栓(包括标志)。

2.室内消火栓(包括消防水枪、水带)。

3.启动按钮。

4.管网及阀门。

5.消防卷盘(包括胶带和喷嘴)。

五、消防水炮系统。

1.消防水炮及控制装置。

2.管网及阀门。

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水源及供水装置(水池、水泵、增压设施、水泵接合器等)。

2.各类喷头。

3.报警阀。

4.控制阀。

5.水力警铃。

6.末端试水装置。

7.压力表。

8.水流指示器。

9.充气、排气装置。

10.管道及阀门。

七、气体灭火系统。

1.喷嘴。

2.气体灭火控制盘。

3.贮存装置。

4.选择装置。

5.管道及附件。

6.防护区门、窗、洞口自动关闭装置。

7.防护区通风装置。

8.紧急控制装置。

9.喷洒警示装置。

10.部分系统的冷却装置。

八、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

1.水雾喷头。

2.雨淋阀组(雨淋阀、电磁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压力表和通用阀门)。

3.过滤器。

4.传动管。

5.水源和供水装置。

九、泡沫灭火系统。

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泡沫消防泵。

(2)泡沫比例混合器。

(3)泡沫液压力储罐。

(4)泡沫产生器。

(5)控制阀。

(6)固定泡沫灭火设备。

(7)泡沫钩管。

(8)泡沫枪。

(9)泡沫喷淋头。

2.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水泵。

(2)泡沫液泵。

(3)控制箱。

(4)泡沫发生器。

(5)比例混合器。

(6)泡沫液储罐。

(7)压力开关。

(8)管道过滤器。

(9)导泡筒。

十、防烟、排烟设施。

1.排烟窗控制装置(自动或手动)。

2.挡烟垂壁。

3.机械防烟设施。

(1)送风口。

(2)压差自动调节装置。

(3)机械加压送风机。

(4)风道。

(5)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2.机械排烟设施。

(1)排烟风机。

(2)排烟口(包括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

(3)排烟防火阀。

(4)排烟道。

(5)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十一、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

1.消防电源。

2.自备发电机。

3.应急照明。

4.疏散指示标志。

5.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

6.消防专线电话。

7.火灾事故广播扬声器。

8.火灾事故广播扩音机。

十二、消防电梯。

1.轿厢内的专用电话。

2.首层消防专用操作按钮。

3.消防电梯井底排水设施。

4.手动或自动控制装置。

十三、干粉灭火系统。

1.喷头。

2.贮存装置。

3.选择装置。

4.管道及附件。

5.防护区通风装置。

6.控制装置。

十四、移动式灭火器材。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日常保洁服务,协商如下:

一、合同范围。

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依《保洁卫生及花草打理周期安排表》为准;。

二、合同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2、甲方工作人员需遵守乙方规章制度及工作时间;。

3、甲方需提供保洁及花草维护所需用具如下:

保洁服务用具:水桶、拖把、扫把、畚斗、地板刷、胶皮手套、垃圾袋等;。

花草维护用具:剪刀、割草机、农药、肥料;。

4、乙方为甲方1名服务人员免费提供工作餐;。

5、保洁人员需服从乙方管理,并配合临时性工作安排;。

四、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为乙方提供保洁及花草维护费用为人民币2600元整;。

实行按月支付,甲方服务满一月后,乙方在受到甲方发票之日起15日内付款;。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需经双方协商,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提前终止,提出方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并需向对方支付一个月服务费用的赔偿金;。

3、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双方可协商续订新的服务合同;。

六、人员法律归属:

1、甲方派驻乙方服务人员其劳动关系属甲方,劳动争议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2、甲方人员的工资,各项保险,福利、工伤节日加班等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争议解决: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讼;。

九、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定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成都建筑消防设施维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____市有关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及消防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修保养及消防检测合同,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维修保养范围:________________。

综合服务楼消防维保范围包括____________,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万平方米。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

3.防、排烟消防联动系统。

4.防火卷帘门消防联动系统和电梯迫降系统。

5.消防通信和消防广播设施;室外消火栓系统。

三、检修标准:依照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进行。

四、维修保养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____日内,双方可协调延长合同。

五、维修保养方案:

六、维修保养及消防检测费用:

七、甲方责任:

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管理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具有专业的技术和消防常识。

1.甲方为乙方的维修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

2.甲方派专人陪同并配合乙方测试及检测的全过程。

3.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沟通和处理相关问题。

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有监督和指导权。

5.甲方指派专职消防值班人员负责消防设备的日常操作管理,出现问题应及时应急处理,并负责通知乙方进行维修处置。

6.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叁日内不予改正,甲方有权自行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承担。

八、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上述建筑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乙方每季度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并保障维保系统正常使用。

3.乙方每____季度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____次)每次测试____%。,水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每____个月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____次)每次测试____%。

4.每次测试前,乙方向甲方报送测试维修计划,以便甲方安排工作;测试后,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此报告书一式两份,经双方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5.每次设备维修保养结束后,由乙方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甲方予以签字确认后存档。

6.如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甲方;如发生火情,立即处理火情的.同时____分钟内通知甲方。

7.在消防系统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乙方应在____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排除,如不能修复,则向甲方单位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改善意见,如遇紧急情况时,维护方应在四小时内到达现场。

8.对故障零部件易损易坏的,确需更换的,向甲方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予以证明。

9.配合检测公司按照消防规范要求对消防系统进行消防检测。

10.提供消防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单位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制定消防应急预案;配合甲方进行消防演习以及消防联动试验。

九、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元)。

2.合同后签订后按季度进行付款,在第一个维修保养季度开始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___元整),在第____个维修保养季度结束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___元整)。

3.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合同。

4.以上合同价款不含探测器清洗及设备更换费用,如发生按附件三中价格执行,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十、违约责任:

1.当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当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壹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分包工程:四、分包工程期限按本工程施工进度表执行。

第二条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计价:。

二、付款方式:。

第二条工程质量及要求。

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用具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现场管理。

一、乙方服从甲方统一管理,有计划服从甲方负责人统一组织施工。

二、按甲方要求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给予密切配合,按施工员指导下,按图施工,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三、配合甲方对施工人员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爱护财物,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甲方有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分包合同签订后,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此合同,如有单方解除合同造成经济损失,应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二、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再施工过程中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的,造成损失应有乙方照价赔偿。

三、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有拖欠,不经对方协商同意的,牛刀割鸡银行短期利率付给对方,对方有权追究其违法责任。

第七条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向沭阳县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一并结算完毕失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书

风险告知:订立合同之前要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资格、信用状况,留意对方的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末年检、是否是假执照、单位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是否与其所言相符、有否皮包公司的迹象、有否濒临破产或经营境况日益恶化的迹象、有否违法经营范围、有否信誉欠佳的中介人牵线搭桥、有否高额回扣引诱、有否劣迹或商业丑闻等,订立合同者最好到对方单位亲自察看一下,不要轻信电话、传真或亲友的言辞。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消防供配电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供水设施;。

4、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泡沫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防排烟系统;。

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0、应急广播系统;。

11、消防专用电话;。

12、防火分隔设施;。

13、消防电梯;。

14、细水雾灭火系统;。

15、干粉灭火系统;。

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7、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18、灭火器;。

三、维修保养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核查乙方维修保养机构资质证书和现场维修保养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2、按规定配备值班和管理人员,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

3、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并及时通知乙方修复。

5、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______日内,甲方应当明确是否继续与乙方签订维保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2、根据维修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维修保养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______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3、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

4、每年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______次全面检查测试。年度检查测试报告应当按规定送达甲方。

5、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6、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保障消防设施能够在紧急状态下发挥作用;对故障零部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7、对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六、维保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1。维保费为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不满一年的可以按月计算。

2。自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3。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财税顾问费后,在_____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导致未发现设施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通知乙方修复,擅自违规操作造成故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维修保养、检查测试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八、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九、补充条约。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十、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由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甲、乙双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诉讼解决。

风险告知:在约定争议管辖条款时,一般应约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合同约定管辖权时要注意以下三个事项:第一,约定诉讼管辖,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下列管辖地之一: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在选择时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否则约定无效。第二,在选择仲裁管辖时一定要注意仲裁机构名称不得有错,更不能先多个仲裁机构,否则约定无效。第三,在约定管辖时还注意,约定了法院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十一、合同生效及补充。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合同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消防设施检测的合同

工程名称:

委托方:

公司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19)》的规定,就目前甲方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检测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对该工程现有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技术检测,并出具科学公正的检测报告。

二、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1、甲方应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检测时提供下列文件:

(1)消防系统安装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工程自检自测记录、设备及器材的“三证”。

(2)申检单位技术负责人、相关技术人员、施工单位等应到现场配合。

(3)在消防工程开工前甲方需通知乙方进行现场与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4)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进行现场检测,检测工期为_________天。

三、收费标准:

依据陕西省物价局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证号省090823为标准。

1建筑电气设备检测标准按元每平方米收取。该工程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合计金额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系统项目检测列下: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火栓灭火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4、消防给水系统。

5、消防电源。

6、正压送风系统。

7、机械排烟及通风空调防火系统。

8、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9、防火门。

10、防火卷帘及防火隔断。

11、消防电梯。

12、消防通讯。

13、消防广播。

14、气体灭火系统。

15、泡沫灭火系统。

16、其它。

系统检测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收取。该工程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合计金额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该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的保养维护费按该工程消防设备造价的8%收取。该工程消防设备造价为元,合计金额元,大写元。

4该工程建筑消防技术咨询按其设备造价的3%收取。该工程消防设备造价为元,合计金额元,大写。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该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报告份,所出具的报告应科学公正,乙方需对报告负责。

本合同签订之日付合同总价款的%,计元。

进场检测时付总价款的%,计元,

检测完毕,乙方出具正式书面检测报告,甲方将余款一次结清。

六、工程检测完毕竣工后由消防设施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

七、违约金:

违反本合同约定,按国家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经双方商定,可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1.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申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按司法程序解决。

八、其它(含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检测费及其支付方式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3.乙方只负责对该工程的已签合同项目和现有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检测后,若现状发生改变,乙方概不负责。

(甲方)(公章)。

受托方:

(乙方)(公章)。

签订地点:省市(县)。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上《昆明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管理规定》昆明建筑单位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云南省消防条例》、《昆明市消防条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第四条建筑的所有权人、管理人应当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保障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所需费用,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其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配备取得相应法定资格的人员,或者委托取得法定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进行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修、保养。

本规定所称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资质,接受委托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服务,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五条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在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期间,需要停用、关闭消防设施的,应当提前24小时书面告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六条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委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在订立的消防技术服务合同中应当明确技术服务的范围、内容、标准、保养周期、时限、保障条款及责任、权利等,并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所承接的服务项目。

第七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本市地方规范开展检测、维修、保养活动,并对其服务质量负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及时核查、处理。

第九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存在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情形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改正期间不得从事相应的技术服务活动;存在依法应当撤销或者吊销资质情形的,应当及时上报许可机关。

第十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建立消防技术服务诚信档案,记录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其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未配备取得相应法定资格人员,或者未委托取得法定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维修、保养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记入诚信档案。

第十二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的;。

(二)经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利用职务接受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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