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停车管理方案(专业16篇)

时间:2023-11-22 16:12:10 作者:XY字客 酒店停车管理方案(专业16篇)

编写计划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能力和需求,提升自身的职业发展。计划书是在实施一项工作、项目或活动之前阐明目标、计划、策略和方法的一种书面文件,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在编写计划书时,要充分考虑相关问题和挑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策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编写计划书有所启发。

停车场管理方案

为全面贯彻全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精神,落实市委提出的“彰显省会担当,唱响南昌品牌”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动和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县“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形象,实现“双城”提质,推进城市功能不断提升,达到城区“好停车、不堵车”机动车辆有序停放,更好地服务市民出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如下:

以市委提出的“彰显省会担当,唱响南昌品牌”精神为指导,破解城市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停车便利化”为目标,探索适应城市发展和市场规律的停车管理新模式,解决广大市民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城市管理智慧化,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品位,创优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进一步整合城市资源采用市场化运作,授权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创新经营城市理念,实现停车泊位智慧化管理,规范化有序停放。停车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城市停车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停车设施建设配套完备,基本实现机动车增长与停车设施增加协调发展,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适当、灵活方便的城市停车供应服务管理体系;打造立体的智慧化停车泊位运营管理监管体系。利用互联网技术让市民通过app、微信等就近查找停车泊位,实现我县停车泊位管理“一张蓝图一目了然,一个网络便于查找,一支队伍科学管理”的目标。

1.坚持利民便民。破解“停车难”问题,事关全体市民的切身利益。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群众利益为第一追求、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发扬敢闯敢试、负重拼搏、和衷共济、决战决胜的精神,以最大决心、最强合力、最硬举措、最优服务,拓展停车资源,规范停车管理,降低停车收费,努力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牢固树立停车场和停车设施是公共产品和基础设施的理念,不与民争利,不以停车收费谋利。

2.坚持“四管齐下”。破解“停车难”问题,必须坚持完善规划、加快建设、加强管理、提高素质“四管齐下”。把静态交通规划和动态交通规划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制定完善城市静态交通发展规划;像重视道路建设一样重视停车场建设,加大停车场的建设力度,做到不欠新帐,逐步偿还老帐;完善管理机制,规范收费办法,释放停车资源,推进停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实现有限停车资源的利用最大化;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做到依法停车、文明停车。

3.坚持疏堵结合。破解“停车难”问题,既要“开前门”,疏导停车压力,又要“堵后门”,管住“乱停车”,努力做到该划的停车泊位“一个不能少”、违法占道停车“一个不能多”。坚持新建和挖潜并举,在不影响动态交通的前提下,通过在部分时段、部分地段划定停车泊位等办法,以最小的成本增加停车泊位,让有车族停得方便、放心;同时,加大依法管理、严格管理力度,坚决管住“乱收费、乱停车”。

4.坚持路权兼顾。破解“停车难”问题,不仅要解决机动车的停车问题,而且要切实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路权优先,妥善处理无车族与有车族之间的利益关系。在确保行人和非机动车路权优先的前提下,在部分道路等公共空间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通过统筹兼顾,使不同群体相互理解、和谐共处。

5.坚持投资多元。破解“停车难”问题,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把机动车停车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来对待,每年安排足够的资金用于停车设施建设;同时要以科学的规划、优惠的政策鼓励和吸引民资、外资共同参与停车场的开发、建设、经营,扶持停车场建设走产业化道路,通过市场机制破解“停车难”问题。

6.坚持民主民生。破解“停车难”问题,必须发挥民主的作用,通过发扬民主来改善民生。积极探索建立党政、媒体、市民“三位一体”的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坚持服从多数、关注少数,真正做到破解“停车难”为人民、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成效让人民检验。

县城控规区莲塘、八一(莲塘片区)、东新、银三角、金湖、银湖、八月湖等区域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贸市场等公共区域(不含居民区)。

1.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审批县城控规区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公开招标。

2.县发改委审批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的立项,机动车临时停放收费标准,并核发泊位停车收费许可证。

3.县住建局(房管局)负责督促社区、物业小区启用地下停车库、规范封闭式小区地面停车泊位管理。

4.县城控规区的停车泊位实行“县城管局、县公安交管大队按各自职责进行监管,中标企业依法依规运营”的运作模式。商业网点前的停车泊位不得交商家承包,道路上的停车泊位不得从事其它经营性商业活动或转包。

5.县城管局牵头,县公安交管大队配合,全面梳理现有规划机动车泊位并取缔控规区内的私划侵占公共场地停车泊位。

6.县公安交管大队牵头,县城管局配合,根据南昌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制订《南昌县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定》。

7.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县城管局科学合理制定县城控规区公共区域内临时占道停车泊位规划。商业街、集贸市场等公共区域在不影响交通市容的情况下,划定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点,道路俩旁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8.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合理制定县城控规区商业网点前临时占道停车泊位规划。

9.县城管局、县公安交管大队联合执法,对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停车泊位、机动车违规占用公交车停车区、机动车乱停放、占用多个停车泊位、恶意侵占公共资源、占用人行道路等违规停放圈占,对恶意逃费的机动车主由公安交管大队进行依法处罚。

10.县“五车办”负责对乱停乱放的摩的、拐的等进行整治。

11.县城管局、县公安交管大队联合负责对泊位设置进行认定,对在泊位外停放的机动车辆依法处理。

12.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牵头,县公安交管大队、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配合对全县交通状况,商业网点停车场、各小区停车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接资源共享,以便市民通过网络查找停车泊位信息,合理规划行车线路减少车辆因寻找车位造成道路拥堵缓解交通压力。

13.由中标企业负责对确定的泊位统一施划标线编号,设置相关停放标志、标识牌等,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14.县大数据局负责对平台技术的审核及数据接口的对接。

15.县城管局负责对乱停乱放的电动车、共享单车依法进行整治。

16.县电视台负责对我县智慧便民停车泊位运营、收费、服务、监督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广大市民规范停车。

17.县供电公司负责解决停车泊位设备等相关用电问题。

18.属地政府(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牵头,县城管局、县住建局(房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交管大队等职能部门配合,对小区现有的建筑,协同物业充分利用内外空间,合理划定停车泊位,房管、消防、物业等部门共同做好小区内车辆管理,坚决杜绝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路等现象。

19.相关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对停车泊位市场化管理工作要大力宣传、配合、支持。

20xx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县城控规区内停车泊位市场化特许经营。

(一)高度重视,合力推进。各相关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形成共识,行动上形成合力,实行全县一盘棋,共同发力,各负其职,切实把我县智慧化停车泊位市场化经营管理作为我县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的一件大事来抓,使城市管理更加有序化。

(二)贯彻落实,形成亮点。县城控规区的停车泊位市场化运营管理是一项便民工程,各相关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要按照分工抓落实,紧密协调出成效,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力争把好事办好办实,打造昌南城市管理特色亮点,让路更通畅,市民更方便。

(三)常态管理,持续推进。各管理部门要加大协同力度,经常性的开展联合执法,巩固智慧化停车泊位运营监管,不断深入推进,不断巩固提升,持之以恒抓好管好智慧化停车泊位的运营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城管局长涂艳彬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城管局,具体负责全县控规区机动车停车泊位规范管理、统一收归移交、清理整治等工作。

酒店停车场管理方案

停车场管理新办法之遥控车位锁,现在无论小区、酒店、公园等公共场所,车位锁的使用已得到大家的认可;下面是深圳龙岗区的胡先生如是说:

我是做销售的,卖车。最近几年这个行业发展比较快,于是我很顺利的在去年年底购置了新车并住进了新房,说实话,做了这个行业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真正体会到开车的乐趣。老婆也挺高兴,日子过得滋润她自然享受。我也挺满足的,男人嘛,也是有虚荣心的`,尤其在老婆面前,能看到她满足的样子,我就觉得自己成功了。

可是高兴不了几天,我就开始愁了,每天下班回家都不知道要把车开哪去。

因为小区才建好,停车场管理并不规范,属于我的停车位总是被外来车辆"鸠占鹊巢"。我找小区物业部门处理,他们也无可奈何,找不到车的主人,也无法拖走车辆,只能让我等着那人自己出来把车开走。于是,我就这么连着几天开着爱车围着小区兜圈子,心里窝火,也没地发。

最后,我忍无可忍,闹到小区物业部,物业部门说给他们几天时间想个办法,说一定会让这事情得到解决。当时我想的是,他们因为人手不够,所以无法做好外来车辆记录,也管制不好停车秩序,于是我同意给他们几天时间招人。

三天后,我开车回到小区,到门口时物业部管-理-员给了我一把遥控器,我很奇怪,他说他们给我的车位上装了遥控车位锁,现在没有人能把车停在我的车位上了。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车位锁这个词,于是好奇得很。开到停车场,看到的是一个黄色的车位锁,挡臂立起。原来如此,这样别人的车都停不进车位了,我恍然大悟。我按照管-理-员说的,按下遥控器,将挡臂降下去,很顺利的停好了车,高兴得蹦跳着回家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为停车这事发愁过了。

遥控车位锁在使用上非常方便,利于客户个人使用,同事也对整个停车场管理起到很大作用;近期车位锁厂家柏凯机电公司即将推出的感应车位锁更是能大大减少了停车场管理的人力消耗;使停车场管理更加规范,更加方便快捷。

停车场管理方案

1、办公楼停车场为办公楼的附属场所,由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2、停车场车辆只准停放公司所属的办公车辆、客户车辆及内部员工车辆,未经同意的外部车辆及客车、货车严禁停放。

3、停车场内标有专用字样及班车字样的停车位为专有车位,其它车辆一律严禁停放。

4、每个车位仅限停放一辆汽车,按标线有序停放,禁止占道停车,随意摆放。

5、停车场优先停放公司所属车辆,除专用停车位外,采取先到先得原则,在停车位饱和情况下,有车员工请自行解决停车问题,无车位车辆禁止在公司院内除停车位标线以外地方停车。

6、车辆停妥后,车辆驾驶员应拉紧手刹,熄火后关紧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7、除公所属车辆外,其他车辆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车辆维修、加油、清洗。

8、办公楼停车场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提供对车辆的保管服务,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损失管理部门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9、办公室将每日对停车场内的停放车辆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停放车辆进行登记并告知,对停在车辆标线以外的车辆将劝其离场,对于超过二次违反规定者,第三次违反规定者处以xx元罚款,第四次违反规定处以xx元罚款,以此类推。

10、对于一个月内多次经提醒,屡教不改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将视情节严重处以相关处分。

停车场管理方案

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

2.适用范围。

本公司辖区内停车场(库)。

3.职责。

车场收费员负责按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放行。

车管员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巡视、监护并做好进出场记录。

安全班长负责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

4.引用文件。

《xxx交通管理条例》、《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5.工作程序。

硬件标准。

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设置、配备手提或便携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停车场和车行道路应做好停车位和行车线以及禁停、转弯、减速、禁鸣、限高等醒目标识。

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车辆进场必须服从车管员的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费用。

停放好车辆后,必须上锁,车箱、车篓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驾驶员、车辆使用人必须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车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时,车主应即行处理。

停车场内禁止洗车、修车、试车、练习。

任何人不得损坏停车场内消防、清洁、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停车场由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

不准酒后取车启动机动车辆并驾驶。

6.车辆进出。

车管人员应引导车辆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主动、礼貌上前接待。

车管人员在办妥相应手续后方可允许车辆离场,如因私自放行导致车辆失窃,车管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夜间停放的车辆,车管员应做好记录并办理交接班手续。

7.巡视。

车管员每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车箱(车篓)遗留物品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同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报告班长处理。

逾夜车辆,或遇交接班时应清点、核对车辆数量,确保安全。

班长检查手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发现逾期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车管员负责维护好车库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库整洁。

8.意外事故的处理。

当车管员发现停车场内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就立即通知业主,同时逐级报告班长和公司领导。

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应保护好现场。

属酗酒或寻衅肇事而引发的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过巡逻安全员上门通知车主,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逾夜停放车辆的数量、区域停放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的报告处理情况。

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车管员应立即汇报公司处理,待车主确认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车管员以及车主都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涉及公司内部人员责任问题,由公司组织调查,视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停车场管理方案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我局做了大量推进和落实工作。

七是实现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

九是完成了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工作,梳理了《锡林郭勒盟水利事项区域评估负面清单》和《锡林郭勒盟水利事项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试行)》。

酒店停车管理方案

一、管理方案;为了便于酒店停车场的管理,由保安部申请、酒店制作停车卡两种;(天峰国际酒店停车卡、天峰国际酒店出行卡,停车卡由保安部填写发放,出行卡由吧台人员填写发放。)上面注明日期和进出时间。

由前场保安负责询问来店客人目的,是否在酒店消费,不在酒店消费不得进入,在酒店消费的在进行放车,然后通知后院和地下室接车,后院和地下室值岗人再次确定客人是否在酒店消费,再行发放停车卡,前场把关——后场及地下室确认——在行驶入后场和地下室再行发放停车卡,这样就会进一步确定客人来店目的。

1.停车卡由后院和地下室值岗人员发放,发卡前给客人讲明,在我酒店消费的可免费停车,如不在酒店消费,酒店就按照外来车辆对待,将收取停车费每小时60元。天峰国际酒店停车卡由保安部发放,并将客人停车时间和停车卡号等资料进行登记。由各营业区域吧台工作人员收回停车卡并给客人开具出行卡,保安员见到出行卡在给予放行。

2.保安部的工作是在发放停车卡的同时,给客人讲明离店时用停车卡去吧台换出行卡,如果没有出行卡,我们认为你没有在我酒店消费。酒店会按以上规定处理,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

3.为了进一步加强酒店车辆管理,特规定商场、ktv、超市及酒店内部员工车辆全部停放于前场和北广场,后场和地下室为酒店客用专用停车场,严禁酒店员工、ktv、超市及商场停放(特殊情况除外)。超市送货车辆一律不得停放,地下室只能停放二辆超市送货车。小区车辆禁止在酒店停放,如发现马上处理。

二、酒店各部门配合工作及服务流程如下;

1.餐饮部宴会客人相对较多,服务员要在客人用餐的时候给客人提醒;如果你开车请你在走的时候去我们吧台换取出行卡,吧台给客人开出行卡时上面写上时间和日期,并签上姓名方可奏效。(望其注意,此卡片只限于酒店后院和地下室使用)假如卡片上没有吧台工作人员签字,导致客人下来和保安员发生争执,保安部会追究开票人上报领导做处理,请餐饮部全力和我们保安部。谢谢!

2.前厅部在给客人登记房间的时候,给客人讲明,请你在离店的时把你的停车卡带上,在前台办理离店手续的同时用你的停车卡换取出行卡,前台将停车卡收回,给出行卡上面填写时间和日期以及姓名方可奏效。上面没有前台工作人员签名的保安部按照废卡处理。前台在给客人办理入住手续时必须将客人的车牌号进行登记,以备查询。

3.负二层由小区保安配合酒店保安把车辆停放好,酒店保安员负责安排车辆进入负二层,通知小区保安负责安排车辆停放,酒店车位管理由小区保安照看,禁止小区占用,如发现立马上报酒店保安部处理。

4.酒店办公室协调和超市经理和酒店采购部联系,规定送货时间,不能在酒店高峰期送货,以免导致车位紧张和车位不够用。

三、以上管理方案之限于后院及地下室,由酒店保安部监督管理,工作由酒店保安部做,为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发生,望各部门全力配合并给予支持,在你们的配合下保安部才可能酒店车场管理好。在此保安部感谢各部门。

天峰国际酒店保安部2012年11月11日。

酒店停车管理方案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卷帘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私家车位设立明显识别标示,车管员不让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对于一些禁止停车的场所,设置显著的禁停标志,对违禁的车辆实施处罚.

4,对于临时泊车卡,月保卡与私家车位卡采用不同颜色印制,便于识别管理,在车卡背面注明有关事项如:不赔偿损失,车辆应自办保险等,尽量避免事后纠纷.

5,车场配置显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标志,禁鸣标识,限速标志,车场管理须知,收费标准等.

6,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做好现场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在此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7,停车场将安排专职车管员对停车场实施巡查管理,并引导车辆停放,提供问询服务.

8,对车场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实施人车分流,确保区内人员进出及活动的安全;对于易产生交通瓶颈,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时进行有效疏导.

9,在停车管理员手备一份月保车主基本档案,以便车辆发生危险情况或紧急疏散时使用;车管员巡查中若发现停放车辆有异常情况(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实施补救,若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要尽快处理,以不妨碍车辆通行为准则,并好事件报告.

10,对于长期乱停乱放,耍赖不交车辆保管费的车辆,车场管理部按规定给予发函提醒,再实施锁车处理,或将其强拖走交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二,车场管理规定及租赁协议

对于私家车位泊车和租赁车位泊车,项目管理中心都与车主分别签定《停车场管理规定承诺书》和《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书》,以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1,凡在停车场进出或存放之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场内秩序.

2,车辆入场时,驾驶员须按规定自觉出示泊车卡(ic卡),并由闸机辨认,时租车辆须由闸机弹取出时租车票,待栏杆抬起后,方可入场停放.

3,入场之机动车和驾驶员必须"广州市市容卫生管理规定",自觉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凡脏污,泥泞之机动车,本停车场有权禁止其入内及停放.

4,入场停放之任何机动车辆,应按停车卡或车管员指定之区域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本停车场有权将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拖至适当地点,并由其车主承担一切费用.

5,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车门,车窗.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及车内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

6,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严禁带入车场.否则,将被处以罚款,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7,车辆离场或任何人士驾驶或移动场内任何车辆时,车场管理员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检查,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驾驶人员须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

8,使用停车场停车之任何机动车辆,本停车场只向被泊车辆提供车位的使用权,本停车场无需为被泊车辆承担任何损坏,损毁及遗失之责任.

9,使用停车场停车之任何机动车辆及其使用人,应对由其引起的本停车场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任何损坏或损失负责;并在指定的时间内缴付被损坏,损失物件的'赔偿费,修理费,安装及相关的费用.

10,使用停车场泊车之任何机动车辆及基使用人,必须遵守和执行本停车场场以书面或口头的一切合法条例和规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严禁吸烟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以罚款.

11,停车场之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泊车之用,其他超过停车以外的任何行为及任何形式的功能改变都将视为非法.

12,停车证为一车一证制,只限指定车辆使用,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将收回停车卡.如事件,行为带有刑事性质,将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3,所有车辆均应按照本停车场现时有效之收费标准缴费,非临保车的车主须在当月的 日前到大楼管理中心收费处缴付相关费用.

14,如遇停车卡遗失,依下列方式处理:时租卡遗失立即向门岗车管员申报由车管员按规定程序处理;月租卡或私家车位车卡遗失先向门岗车管员申报登记,再到大楼管理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15,本停车场保留修改,增删本管理规定中任何或全部条款以及制订新的管理规定的权利,经修订的管理规定一经发布,即告生效,并对所有停放的任何机动车辆及使用人具有约束力.同时,旧的管理规定即告失效.

本人/本公司清楚了解上述管理规定之条文,并自愿接受此条文之约束,在签定此承诺书后,正式生效.

申报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本人/公司欲从 年 月起,租赁 停车场车位 个,本人/公司之车辆资料如下:

车牌号码; 

车 型: 

登记车主姓名(公司名):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本人/公司明白并遵守下列规则:

1,使用停车场之一切责任由本人/公司自负,停车场业主及管理处不必负任何损伤,损毁及遗失之责任.

2,如有损毁停车场之任何设施,本人/公司需照价赔偿.

3,停车证乃管理中心所有,如有遗失及损毁,必照价赔偿及缴交手续费计人民币 元.

4,停车证只限所登记之车辆使用,不得转让,涂改,伪造.

5,停车证须张贴在车头挡风玻璃显眼处.

6,车位租用有效期按照本协议书上所填写日期计算,每月车位租金必须于上月最后一天前缴交,否则其优先权将给予轮候者.

7,泊车卡为ic卡,其乃管理中心所有,如有遗失及损毁,必须照价赔偿及缴交手续费及工本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

8,停车证及泊车卡应随车携带,进出车场不能同时出示停车证及磁卡,或停车证与车身车牌不符者,将被视为临时停放车辆,必须按规定缴交停车费.

9,由于ic卡质量问题需要申请更换磁卡的车主,必须携带与同时使用的停车证,方可办理更换手续.

10,车位租金的收取一律以办理停车证手续的当月第一日开始计租,收取全月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整.

11,所有已缴付之车位租金,概不发还.

12,如有更改车辆登记资料,必须携带书面通知及原车牌号之停车证到大楼管理中心办理变更停车证手续.

13,大楼管理中心有保留签发停车证之权利.

14,倘若违反停车场之条例,可被禁止使用停车场.

15,管理中心有权保留/改变停车位申请办法之权利.

出租人签名(盖章): 租赁人签名(盖章): 

认租日期: 年 月 日

致车场管理部:

兹有 幢 单元业主/租户已于 年 月 日到管理中心办理了有效的车位租赁手续,并交齐本月的车位租金.

所租用车位共 个,编号为: 

管理中心已发予有效停车证,编号为 

请车管部给予指引及管理.

管理中心

年 月 日

三,月保,临保,ic卡办理

停车场的出入口匀使用ic卡智能系统.有月保车辆需求的业主/租户首先到服务中心填写月保车辆申请,按收费标准交纳月保费用,由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按技术要求将ic卡一卡通输入停车场月保通行指令,此时业主可享用ic卡一卡通的全程服务.若到月底未重新办理月保交费,ic卡一卡通将终止停车场通行服务.

临保车辆是用入停车场自动取卡,出车场时读卡交费.车辆临保的业主,不享受一卡通全程服务.其他外来人员使用的临时停车ic卡不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的功能.凡业主的大堂门ic卡皆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之功能.

四,负一层管理建议

负一层为住宅,商业公寓合用之地,按发展场出入口不字的要求,负一层将按照住宅109个车位,商业,公寓100个车位的划分明确区域,设置明确的行驶,停放指引牌,各行其线共享其路,并在负一层车场管理人员的配置上比负二层多设一人.

五,停车场环境管理

停车场将定期开启风机换气,保证空气流通.每日清洁人员将对车场实施保洁作业,定期对地面进行冲洗,管网实施擦抹.巡查人在其巡查过程随时注意地面卫生情况,并对大件垃圾立刻实施清理.

六,停车场物业管理费用收取

停车场的物业管理费用,我公司将按照行业规定对每一月保车位收取管理费100元,对每一临保车位收取管理费150元,空置车位另行商定.

七,停车场物业管理费收取的用途

停车场的物业管理费的收取费用,主要用在支付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停车场设备,设施的养护维修,停车场用水,用电费用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

停车场管理方案

为切实提高水利服务水平,泰山区水利局找准症结、高位推动,做到企业有期盼,部门有所为,通过四个提升,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

提升工作作风,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区水利局全力提升服务水平,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热爱水利、服务企业社会的工作热情,在水利行业提出“人人都是环境,个个都是形象”的服务理念,加强对全区水利行业的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践行好“店小二”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

提升管理水平,打造高效审批环境。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利用水利部、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平台,进行水量远程监管,网上提交,实现企业“零跑腿”完成业务办理;加快“放管服”、“一网通办”改革,深化标准化建设,注重与行政审批部门、税务部门沟通协作,做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共享化,利用已共享的数据资源,实现“最多跑一次改革”,方便群众办事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持续精简流程、压减耗时,努力创建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政务服务优的水利营商环境。

提升服务水平,打造优质服务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效能,持续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全流程”服务,不断提高企业的政策获得感和办事便捷感。芝田河生态工程在河道清淤时面临渣土外运难题,区水利局积极协调政府相关单位为工程办理渣土外运手续,极大地缩短了手续办理时间,为企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提升业务水平,打造文明执法环境。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深入一线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确保水利配套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真正让基层、群众、社会满意。加强对企业单位的涉水服务保障引领,探索公众参与水行政执法机制和举报奖励机制,全面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履职、文明执法、柔性执法、优质执法,让水行政执法既有硬度又有温度,既有力度又有风度。采用人性化执法方式,让制度管理不再冷冰冰、硬邦邦,更符合监管对象的需求和期待。

下一步,泰山区水利局将广泛宣传推广,加大宣传力度,让泰山区优环境、惠企业、便群众的水利政策措施深入人心,凝聚起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社会合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为全区建设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停车场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规范城区停车管理秩序,提高停车泊位运行效率,加快推进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探索建立适应市场化智慧化发展要求的停车管理机制,满足市民、游客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按照“政府主导、统一管理、企业运营”模式,将城区公共区域临时停车场停车泊位移交区属国有企业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统一运营管理,实现资源配置合理化、管理效率最大化,切实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城市管理精细化市场化智慧化导向,发挥市场作用,创新治理方式,实行停车管理工作由政府管理向企业管理、政府监管转变,全面提升市民、游客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1.坚持依法依规,维护稳定的原则。按照市场法则合理配置资源,运用价格杠杆原理,调控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倡导推动市民公共出行、绿色出行、低碳出行。

2.坚持统一运营,规范管理的原则。立足城区停车场管理现状,对城区所有拍卖管理停车场采取一次性收回运营管理权的办法,推进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

3.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公平的原则。积极稳妥解决城区议价管理停车场主体分散的问题,采取统一磋商、移交的办法,由国有企业统一管理公共停车资源,实现同城同标、同类同价目标。

为加快推进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成立宝塔区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贾君亮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德鑫兼任,副主任由李瑞雄担任,具体负责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实施及日常工作。

一是建设一个平台。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具体负责,建设统一运营管理信息系统,采取手持终端录入车辆号牌、精准计算停车费用,扫码支付与现金支付相结合的'停车管理模式。二是制定一套制度。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临时停车场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绩效考核、收费稽查、文明服务等一系列监管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建立一个机制。实行收支两条线财务制度,停车场收入全部缴入区财政局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专户,区财政局按照停车收费总收入15%的比例,每月向区城管执法局进行奖补;区城管执法局负责采购设备、人员工资、平台运营、地面维护、设备更新等支出费用,向区财政局申请核拨。交警、经发、价格监督等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建立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

1.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区临时停车场设置申报,停车场数量核实、交接,及业务管理、检查指导、信息推送、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对到期的议价管理停车场进行磋商,收回运营管理权,交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统一运营管理。

2.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城区临时停车场的设备采购、平台建设、服装采购、管理员选聘培训、泊位补划编码、公示牌制作、平台运营维护、停车收费管理工作及破损毁坏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3.区财政局:负责核拨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产生的平台建设、运行维护,设备购置、公示牌制作、破损毁坏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工资、岗位培训、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和停车场收费票据管理。

4.市自然资源局宝塔分局:负责拟设置人行道临时停车场产权的勘界和议价管理停车场产权的勘界工作。

5.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道路(含人行道)设置临时停车场的备案登记,对市政设施维修保养实施监督检查。

6.市交警支队:负责设置临时停车场的审批工作。

7.区经发局:负责停车场收费价格的制定工作。

8.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停车场收费价格的执法工作。

9.区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对城管执法部门报送的停车管理违规收费及恶意逃费的相关人员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10.区审计局:负责城区临时停车场财务审计工作。

11.区城指中心:负责停车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1.建设平台。由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于20xx年7月10日前,建立城区临时停车场停车系统管理平台,对停车泊位进行编号,对停车场、泊位、管理员、收费码、收费标准进行统一公开。

2.采购设备。由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于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采购手持收费终端机、收费员服装工作。

3.招聘人员。由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按照停车场数量和工作需要适量招聘停车收费员和管理人员,于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并完成收费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工作。

4.移交管理。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城区未到期的24个拍卖管理停车场采取一次性收回运营管理权,于20xx年7月10日前统一移交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进行运营管理,配合区财政在一个月内完成退费工作,总计退费182.25万元;对城区议价管理停车场进行磋商,于20xx年12月底全部收回运营管理权,交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统一运营管理。

5.建章立制。由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对已移交的停车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统一运营管理试运行,之后进入常态管理。同时,健全临时停车场停车收费的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绩效考核、收费稽查、文明服务等制度规范,实现常态监管。

1.高度重视。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精神,不断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提高综合管理能力,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合理出行停车需求,着力解决停车难、乱停车问题。

2.密切配合。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工作职责和实施步骤,积极主动推进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工作;区城管执法局要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顺利落地实施。

3.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做好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的信息宣传工作,扩大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市民树立停车付费、有序停车意识,全力营造良好的静态交通秩序。

停车场管理方案

第一条为了促进本市停车场的建设和发展,加强停车场管理,规范车辆停放保管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停车场所。停车场分为营业性停车场和非营业性停车场。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为车辆提供有偿停放保管服务的停车场;非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供车辆无偿停放的停车场。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经营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各类停车场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行业管理工作。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市、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使本办法规定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权。公安部门负责对停车场出入口设置、场内交通标志和标线、消防、车辆行驶安全秩序实施监督管理。城市规划、建设、市政、环保、价格、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在本市投资建设为公众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停车场,建设者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收取停放保管服务费。投资建设为公众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停车场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六条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进行编制,并根据本市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停车场专项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部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编制或者调整,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条拟经营机动车停车场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先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凭营业执照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申请机动车停车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向该停车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经营许可申请书;。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四)场内交通标志和标线以及消防、环保等符合规定的批准文件;。

(五)具有与其业务量相适应的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的合法资信证明或者资金担保证明;。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资料。

第九条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申请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统一监制的营业性停车场标志;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审批的内容、程序、条件、时限等,并定期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

第十条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

(一)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住宅区等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车场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二)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具有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车场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布。县级市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标准参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标准制定。

第十一条营业性停车场应当明码标价。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应当使用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形式的标价牌。标价牌应当表明定价类型、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时限和对象、投诉举报电话等。县级市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标价牌参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形式制作。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应当按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减收或者免收。

第十二条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凭营业执照向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申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凭营业执照向区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申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县级市辖区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凭营业执照向县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申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

第十三条营业性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经营证、照核定的范围、地点经营;。

(四)依照税收管理有关规定使用发票;。

(五)对进出机动车进行登记;。

(六)负责场内设施的维修、保养、更新,保持场内交通标志、标线清晰和完整;。

(七)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杜绝事故隐患,防止车辆丢失、损坏;。

(八)执行消防、环保等有关管理规定;。

(九)公开管理制度,公布交通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

(十)按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填报有关的经营统计资料;。

(十一)遵照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营业性停车场管理的规定。

第十四条营业性停车场的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扣押车辆停放者的证件或者财物;。

(三)涂改、转让、伪造有关证照、票据,或者使用涂改、转让、伪造的有关证照、票据;。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车辆停放保管服务;。

(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车辆停放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爱护停车设施;。

(二)接受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调度,按照场内交通标志、标线有序停泊车辆;。

(三)机动车停车后关闭发动机;。

(四)按照规定支付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

(五)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车辆停放者可以向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营业性停车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收费行为,可以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营业性停车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经营行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的被投诉或者举报行为应当由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或者转交有关材料给其他部门。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有关投诉或者举报材料后及时依法处理。营业性停车场的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给付发票的,车辆停放者有权拒绝支付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

第十七条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需要合并、分立、迁移、改名、变更经营范围以及停业、歇业的,经营者应当依照《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批或者办理有关手续,并应当到原许可收费的物价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八条经营非机动车停车场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后到该停车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营业性非机动车停车场应当有必要的防雨设备,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营业性非机动车停车场需要合并、分立、迁移、改名、变更经营范围以及停业、歇业的,其经营者应当到工商、税务、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审批有关手续,并到该停车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营业性的摩托车专用停车场或者摩托车与非机动车混合停放的停车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实行备案管理。

第十九条设立或者撤销非营业性停车场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到该停车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非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改为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有关登记、审批或者备案手续;未办手续的,不得收费。

第二十条营业性停车场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三)扣押车辆停放者有关证件或者其他财物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车辆停放保管服务的,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未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或者未经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合并、分立、迁移、改名、变更经营范围、停业、歇业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三)项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经营非机动车停车场或者设立非营业性停车场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停车场的建设者或者经营者违反公安、规划、市政、环保、工商、税务管理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无《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经营、不实行明码标价、超出政府指导价收费和擅自变更政府定价收费标准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十四条营业性停车场因为保管不善造成停放车辆丢失或者损毁的,或者因为交通标志、标线不清晰、不完整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车辆停放者不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指挥调度,造成停车场设施、设备损毁或者交通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管理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设立和使用自动收费停车设施的,按照《广州市城市道路自动收费停车设施使用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停放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许可的具体技术经济条件,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制定并在本办法实施之日前公布。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市、县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本办法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布。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15日起实施。

附录: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应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

第九条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合并、分立、迁移、改名以及变更经营项目的,应当在三十日前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停业、歇业的,应当在二十日前到原审批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上述事项还应当按规定到原登记的工商、税务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九条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违反第七条、第八条、第三十七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第九条规定,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暂扣相应的许可证件三个月或者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件,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停车场管理方案

制定及落实停车场管理规范,完善停车场的安全管理,保障车辆停放安全,辖区交通畅顺,出入有序,确保车场设施设备之运转正常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明确停车场管理的有偿保管责任及车位的有偿使用,并向进入停车场车主明确此关系。

1、建议停车场之岗位设置如下:

1.1摩托车、非机动车出口各设固定收费岗;

1.2机动车入口设固定岗,出口设收费岗及固定岗;

1.3停车场内设流动巡逻岗,同时,监控中心也负责停车场内部之监控;

1.1出入口之控制闸杆必须处于正常状态。

1.2灵活调动巡逻,每次巡逻须到指定位置,并留意各路线有否非法停泊、阻塞通道现象或清洁、照明、安全及设备欠妥情况,如有,则应予以记录并及时处理。

1.3停车场内不准进行任何车辆修理,如属紧急维修,可通知当值主管,做好登记,情况属实方可实施,以防借口修理车辆而进行偷车之活动。修理工作结束后须负责将场地清理干净。

1.4如有车辆拖走,须查明证件及车主,并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取得同意后,方可放行。

1.5遇有其它特殊情况,立即通知主管或按照紧急事件应变。

1.6正确指挥交通,勿让出入口堵塞。

1.7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或出现响警号,须立即通知主管,然后再通知车主。

1.8对所停车辆核实停车证并进行数据登记。

1.9遇违例车辆:如无证停车、堵塞车辆出入等,可通知主管人员。

1.10禁止所有人使用消防喉洗车或在车场内使用其它水源洗车。

1.11指引所有驶入停车场的车辆,按车场的规章制度停泊。

1.12如属临时停放车辆,只可停泊在特定停车位,并必须按规定收费。所收款项应妥善保管于收银柜,不可随身携带,并于下班时点算清楚交主管。

1.13定时开启排气系统及照明系统。

1.14留意车场高度限制,遇有接近限制高度的车辆时,须提醒司机小心驾驶。

1.15留意车位界限及编号是否清楚。

1.16禁止停车场内洗车抹车,防止弄污地面或地面打滑。

1.17留意各交通标记是否清晰。

2、车场当值岗。

2.1指引车辆缓行安全停放在自己的车位上,并应立即跟进检查车辆情况,检查所泊车位是否相符,同时提醒司机关锁车门、窗,并检查是否漏水漏油。

2.2检查车辆有无任何损坏、擦痕,如有任何损坏,都应详尽登记于“车辆情况登记表”上,并要求车主(司机)签名认可。

2.3定时巡查车辆的停放情况,制止乱停放现象,发现违例泊车即申请锁车,清点车库内车辆,与《车辆出入登记表》上是否一致。

2.4定时巡查车场,如发现有车被损坏、车门未关、车未上锁、漏水漏油等情况应及时报主管通知车主处理。未通知到车主时,做好《交接班记录》。2.5仔细登记车辆有关情况,如车牌号码、车型、车位进出时间等。

2.6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的行为,若遇到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主管或物业服务中心及时处理。

2.7发现有人拆零部件或维修车辆时,应立即制止并检查当事人有关证件。

2.8做好区域内安全防火工作,制止任何人员在车场吸烟或动火作业。

2.9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所属区域之车辆一并交接清点无异后签名。

3、车场巡逻岗。

3.1负责整个区域安全巡视工作,特别加强对各走火信道及偏僻区域的巡察,注意盘查可疑及闲散人员。

3.2协助对进入车场车辆管理,指引其停泊适当位置,对商户之已申请固定车位之车辆应督促其不能停泊他人之固定单位,否则申请锁车。

3.3严格检查登记车场车辆有关情况,发现有车辆未锁车门时,应立即通知上司跟进联系有关车主,然后守护车辆旁,等候上司到来进行处理。

3.4按消防规范巡视并检查消防设施,做好巡视记录,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5协助车场当值人员对各种停放车辆的管理。

4、车场道口岗。

4.1当发现有车辆需进入停车场,驶近道口挡车器时,应立即走近车辆,向司机立正行举手礼。

4.2当司机开启车窗时,递上保管卡同时说“先生(小姐)请收好保管卡(出示登记卡)。

4.3在发卡的同时,另一名值班员应迅速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填写个各栏目。

4.4在卡登记完毕后,应立即将道闸开启放行,并提示行驶路线,若后面有紧跟着车辆排队时,应示意其停下,并致歉“对不起,久等了”,然后发卡。

4.5车辆安全进入道口后,方可放下道闸,避免道闸损坏车辆,车辆进入后切记放下道闸,以防车辆冲卡。

4.6当遇到公安、警察、政府部门执行任务的车辆要进入时,查证后方可放行,应作好《交接班纪录》登记车牌号。

4.7当发现有车辆驶出园区达挡车器前时,即上前立正并说“先生(小姐)您好,请您交还保管卡”等礼貌用语,并核对车牌好号。

4.8查对无误后,值班员开启车挡,并迅速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

4.9若出场车辆和司机有疑问时,应向司机详细盘问核对有关情况。在盘问和核对过程中若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截留车辆,机智地应付司机,并用对讲机报告主管、监控中心和物业服务中心。

4.10遵守管理服务文明礼貌用语。

5.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交接班。

5.2接班人员要详细阅读交接班日记和有关通知单,详细了解上一班设备运行情况,对不清楚的问题一定要向交班者问清楚,交班者要主动向接班者交底,交班记录要详细完整。

5.3交班人员要对接班人员负责,要交安全、交记录、交工具、交场所卫生、交设备运行动态,双方要办签字手续。

5.4如在交班时设备突然发生故障,或正在处理故障,应由交班人员为主排除,接班人员积极配合,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报告主管,征得同意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去,其交班者延长的工作时间,视事故报告分析后,再作决定。

5.5在规定的交班时间内,如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不得离岗,擅自离岗者作旷工处理,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者不按时间接班,主管要追查原因,视具体情节作出处理,交班者延长的工作时间除公布表扬外,并发给超时工资。

5.6接班人员酒后或带病坚持上班者,交班人不得交给他们,并及时报告主管,统筹安排。

1、停车场地位置:郑州市东明路河南省肿瘤医院。

2、停车场地面积:xx,车位:xxx个;

3、承包费:包括场地使用费和物业费,场地使用费为xx元/月,物业费为xx元/月,合计每月停车场承包费为xx元/月(大写圆),承包方除支付承包费以外还需支付停车场内的用水、用电和日常维护费用。

为确保车场秩序良好及人员安全,凡驾车进入本车场的司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装载有易燃、易爆或剧毒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车场,如违反规定擅自进入,发生事故,除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外,并追究司乘人员的责任。

2.本停车场收费只提供泊车车位,泊车后请自行锁好车辆,关好门窗。任何车辆或其附件和车内对象的遗失或损坏,无论任何原因本车场概不负责。

3.本停车场的车位分为时租车位、月租车位及固定车位,并规定以一张泊车咭供固定一辆车使用。泊车时请自觉按指定位置分别停泊,不允许乱停乱泊。凡违法乱纪反规定、拒交车位使用费、强行乱停乱放、不听劝告和车辆,本车场将采限相应在措施,不排除将车辆扣起或拖离车场,并作严肃处理,相关费用由车主负责。

4.停泊时租车位之车辆应入闸取卡,离场时先到停车场收费处自觉交费,交费后15分钟内出闸交卡,车辆离场。未缴足车位使用费者,管理者有权拒绝放行,直至所有车位使用费(含扣押期间的车位xx元使用费)全部付清方可离场。

5.停车卡必须妥善保管,不提污损、折迭或遗失,如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并向车场物业服务中心申办补领手续。时租车位的车主应实时向停车场收费处报告,经车场主管核查有关证明文件后方能取车,除须缴付实际之车位使用费外并须缴付手续费。

6.保持车场内清洁,不得在车场内清洗车辆,不得随意动用消防设施,不得在车辆内入油和维修车辆,不得在车场内弃置垃圾。

7.爱护公物,车场内设施如有损坏,当事人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有故意冲卡,损坏收费器械设备或其它车辆内之设施,需按照物业服务中心要求之金额赔偿。

8.本停车场内的车辆,无论任何原因,若有需要被拖走移动发生的损坏,本车辆概不对任何损失负责。

9.驾车人仕必须遵守场内指示牌行车,确保车辆不得停泊在划定车位界线以外的任何地方,亦不得妨碍本停车场之出入口或任何通道。

10.凡在车场停放车辆的人员,有义务检举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共同把车场管理工作做好,如对本停车场管理人员之投诉,可向当值之车场主管提出,或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中心。

11.物业服务中心如有需要将随时增加或修改停车场之管理规则而不作另行通知。

停车管理方案

一、广场车位规划情况:

商业广场地面可停放车辆80辆左右,其他可以停放10到20辆车,合计共可停放车辆约100辆左右。

二、广场目前车辆情况:

1、停放情况:平时停放日周转率160辆左右,节假日商场搞活动日周转率240辆,还要看车辆的流动性。

看车辆的大小决定。

3、商场卸货的车辆可以在一小时之内可以免费。

4、其他车辆可以另行办理。

三、车辆管理及停车场使用现状:

1、商场在营业时间,客户1.5个小时内免费,超过1.5小时没有购物小票按标准收费,其余时间按收费标准收取。

2、平时车流量少时,客户一般停在广场;集团员工和办理车库月卡的车辆停在指定的位置。商场做活动根据车辆情况开放停车场。

1、管理员现准备5名,到时可以根据车辆的流动性增加或减少。一名管理员在门口操作收费现一次5元收取,另四名管理员分散到个各点指挥车辆。

2、广场车位划线要规划,为了便于顾客停放和管理。一到活动时间可以增加人员加班。

3、进一步完善广场交通标识标牌,给客户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停车环境,引导客户规范停放。

4、加强对管理员礼貌礼节、交通指挥手势、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一、负二层集团使用16个车位不对外停放),合计共可停放车辆约480辆左右。

二、广场目前车辆情况:

1、停放情况:平时停放日周转率400辆左右,节假日商场搞活动日周转率1500辆,春节最高峰时曾达到日周转率4000多辆。

2、对周边在此停放的车辆(一般是附近写字楼的客户)给予提。

供购买月卡,现共有64辆车主购买月卡。

3、企业员工车辆53辆。

4、企业关系单位36辆(年终由集团给予结算)。

5、天虹商场按合同约定提供20个,实际停放10辆。

6、其他月卡车辆65辆左右。

三、车辆管理及停车场使用现状:

1、商场在营业时间,客户3个小时内免费,超过3小时没有购物小票按标准收费,其余时间按收费标准收取。

2、平时车流量少时,客户一般停在广场;集团员工和办理车库。

月卡的车辆停在负一层车库;负二层基本不用。商场做活动根据车辆情况开放负。

一、负二层。

三、车辆停放管理存在的问题:

1、节假日时天虹商场开展降价促销活动时,购物车辆大增,加之附近购物车辆均停放在广场,现有车位难以满足需要。

2、两个岗亭原设计在道闸旁边,需要一个人在亭内开启道闸,一个人收发卡,这样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且不便于操作。

1、道闸改造。目前深圳、广州等城市均采取的是将岗亭设在进出口两个道闸的中间,一名护卫员在亭内操作即可。这样既方便车辆进出,同时又可节约人工成本(每班只需一人上班)。同时在设计上考虑下雨时客户取卡不淋雨的问题。

2、广场车位划线规划。现广场车主停放比较随意,一到活动时间要增加许多人员加班。为了便于顾客停放和管理,建议广场按车位尽寸规划车位线。

3、随着大楼出租的进展,车流量会越来越多,建议负一层仅对客户(含顾客及写字楼业务单位关联顾客临时停放)开放,不使用道闸。负二层提供写字楼工作人员专用,通过负二层道闸加强管理。

4、如广场露天车位不能满足客户使用,届时和天虹商场协商实。

行3小时内凭购物小票免费,餐厅凭餐卡免费,各租户的客户凭各租户印章免费停放的形式限制周边车辆停放。

5、今后有其他客户进驻大厦办公,建议对客户办公及顾客车辆。

收费采取月包干制形式,每月收取固定停车费。

6、进一步完善广场交通标识标牌,给客户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停车环境,引导客户规范停放。

7、加强对护卫员礼貌礼节、交通指挥手势、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军事素质等专业技能的培训及考核。

1、清洁维护和维修管理。

(1)清洁维护管理。维持项目基地范围内附属场地干净清洁。(2)机电维护。包括电路、电器设备维护、机械器具维护、空调设备维护、照明设备维护等。

(3)环境卫生维护。包括花园景观、绿地、道路、水沟、建筑外观、内饰、广告灯箱、促销饰品灯的清理与维护。

8、协调天华公司加强对系统的维护及保养。

(4)资讯安保系统的维护。包括报警系统、监控系统、电脑系统、管理系统、作业系统及收银系统等。

2、安全管理(1)保安勤务管理。(2)中控室管理(3)消防安全管理。

(4)一般安全管理(一般警卫及人员安全管理)。

(1)停车及停车场使用规则。交通进出口以及路线的规划布局等。

(2)指挥调度。

(3)收费管理。停车场收费。

(4)停车场安全管理。盗窃损坏行为的制止等。

2011.9。

停车场管理方案

为加强xx地下停车场管理,保障进出车辆以及各车主的人身、财产安全,进而促进市场的繁荣和稳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地下停车场设有固定车位和临时车位,固定车位须先办理相关停车手续,方可进行停放。

(2)出入地下停车场的车主应自觉遵照车场内的'交通指示通行,切勿逆道行驶,应慢速行驶(每小时5公里的速度),禁止鸣喇叭,确保出入车辆、人员安全。

(3)出入车辆须自觉遵守“刷卡通行,一车一杆”,保障管理秩序合理运行。

(4)出入车辆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按指定车位进行停放,做到不乱停、不乱放,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防止车辆发生碰撞、损坏等事故发生。

(5)车主停放好车辆要离开车库时,应锁好门窗,不要把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遗留在车厢内,否则后果自负。

(6)严禁车辆载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进入车库停放,车主应自觉检查是否有漏油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方可离开,杜绝一切火灾隐患,做到安全第一。

(7)进出车辆如在行驶途中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以及损坏公共设施,须按价进行赔偿。

(8)临时停放车辆应领取临时停车卡方可进入停放,并根据标识停放在临时车位上,以方便车场工作人员管理。

(9)临时停车卡计费以系统报价为准,当天缴费当次有效,概不挂账。如遇系统发生故障等其他原因造成收费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时,工作人员应对进出车辆进行手工登记操作,并发放临时停车卡方可进入停放。

(10)车主应把停车卡保管好,如有丢失,应及时汇报,并补办卡号,止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11)停车卡专车专用,不得损坏、转借他人,车辆更换应办理更换车牌号码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12)若违反车场管理制度,经劝告改正无效的,车场有权不予停放及收回停车卡,并取消固定车位使用权益。

(13)若在停放车辆过程不小心发生碰撞或划伤其它车辆的,应及时通知车场管理人员;如不通知采取隐瞒事故,一经查实按肇事逃逸处理。

停车场管理方案

为规范我院停车场管理,确保车辆进出安全有序,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如下:

1.停车场的出入口均使用ic卡智能系统。

2.职工车辆收费:

(1)本院拥有车辆职工需到保卫处填写《月卡车辆申请表》。

(2)白天(不过夜)停车每位职工按80元/月交纳停车费;如确因工作需要夜间停车,当月夜间累计10日内的.不加收停车费,如超过10日的,从第11日起按8元/日加收停车费。

(3)过夜停车每位职工按260元/月交纳停车费。

(4)相应费用由保卫处每月上报财务处,由财务处在本人工资内扣除。

(5)因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另行处理。

3.外来车辆:按遵义市物价局核准的停车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

4.保卫处负责ic卡的开通、补办及更换。

5.如ic卡损坏、遗失等,职工需到保卫处更换或补办,并同时交纳ic卡工本费。

1.职工停车区域:

(1)第三住院楼负2楼地下停车场。

(2)行政办公楼前小广场及其后侧区域。

(3)行政办公楼地下停车场。

(4)老住院楼前小广场。

2.患者及家属停车区域:除职工停车区域外,其余区域为患者及家属停车区域。

(各位老师,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院办或保卫处,谢谢。)。

停车场管理方案

根据《三明市城市管理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深化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及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城管〔2022〕7号)及《中共泰宁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加强日常监督推动“点题整治”工作常态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泰纪办〔2022〕3号)有关工作要求,为深化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决定在全县开展深化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及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专项工作(以下简称“停车场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完善停车场规划、设立、备案、建设、经营、收费等方面长效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新增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和收费不规范行为明显减少,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常态化的监管制度及时整治到位;对合法设立的经营性停车场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线索核查率达到100%,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所,100%实施分区域(类别)、分时段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及实现夜间22:00至次日早上7:00不等的免费停车时段;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力争全年新增城镇公共停车泊位50个。

停车场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合力做好辖区内停车场整治工作的谋划、部署、推动和提升,具体落实停车场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所,实施分区域、分时段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全县100%实施分区域(类别)、分时段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全县道路停车泊位100%设置夜间22:00至次日早上7:00不等的免费停车时段;对需要纳入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城区公共空间合法设立的经营性停车场所,要完善相关收费规定,加强停车收费管理。

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城区道路范围内违法设置停车泊位的摸排工作,2022年底前,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摸排率达到100%。

泰宁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充分考虑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需求,合理安排停车设施规划空间;规范利用储备土地设立经营性停车场,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排查发现的非法占用储备土地设立经营性停车场的要依法依规查处到位,整治到位率达到100%。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力争全年新增城区公共停车泊位50个;严格对照20xx年问题台账,对已完成整改的城市公园、绿地、广场逐一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零反弹;按照100%比例全部完成实地排查。

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持续宣传停车场收费明码标价“十个清”“十个不”倡议,推动停车场经营者增强规范收费主体责任意识,依法查处经营性停车场价格违法行为;合法设立的经营性停车场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线索核查率达到100%;配合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对移交的需办理营业执照停车场名单进行核对,积极引导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停车场及时主动办理,办理情况及时向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反馈。

1.落实长效制度。各职能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停车场规划、设立、备案、建设、经营、收费等方面规范化管理。

2.完善闭环机制。对投诉举报受理、转办、调查取证、核实、整改、反馈等各环节实行闭环管理,明确各环节的责任部门、办理时限和有关要求,畅通群众评价反馈渠道。

(二)持续做好新增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和收费不规范问题整治。

1.加大宣传,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宣传海报、宣传小册子等载体,在街道、社区、居住小区和停车场等场所进行宣传,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加大力度,持续推进专项整治。综合运用数据套合、资料审核、实地核查、信访举报线索收集等手段,继续排查新增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加强跟踪,确保整治工作实效。不定期对整改后的.停车场进行抽查、暗访,防止回潮和反弹,巩固整治成效。

(三)坚持疏堵结合,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增强停车泊位,不断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1.坚持疏堵结合。坚持以改造提升为主,确需取缔的,应另行补充相应的停车泊位数量,确保现有城区停车泊位总量不减少。

2.提高停车位使用效率。积极推广公共停车设施智能管理平台建设,探索错峰停车,提高停车设施的使用效率。

3.多方式新设停车设施。采取增划道路停车泊位、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和新建停车场等方式增加停车设施。鼓励利用政府储备用地、待建土地、空闲厂区等闲置场所,依法设置临时停车设施,缓解停车困难。

(一)部署推进(7月底前)。

县住建局按照“定主体、定目标、定措施、定进度”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具体分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改提升(9月底前)。

各职能部门在全面梳理、总结去年实施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对策,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区公共空间经营性停车场规划、设立、备案、建设、经营、收费等方面的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新发现的问题,逐宗建档,实行台账管理,并结合实际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整治一宗,销号一宗。

(三)验收巩固(10月底)。

县住建局对开展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并汇总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同时,建立健全停车场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停车场管理,加强常态化属地日常监管工作。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停车场点题整治工作,主要领导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有关“点题整治”工作。围绕整治项目和工作重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加强跟踪督促,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并接受县纪委监委的监督。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协作,增强工作合力,及时建立健全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清单,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对整治工作推诿扯皮、进展迟缓、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定期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问题、困难,合力推动整治工作,推动全县上下“一盘棋”开展整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开门整治”,主动公开监督举报方式,及时做好“点题整治”项目的宣传发布与政策解读。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收集和及时反馈群众诉求,每月通过信访、“e三明”、“12345”等多渠道了解群众诉求,帮助群众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建立有关台账,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提升群众满意率。

(四)建立台账,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工作台账”和“问题台账”双台账月报告制度,县住建局于每月23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纪委监委相应纪检监察室和市协调机制办公室,10月8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五)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县住建局要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逐项落实,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对整治中发现的个性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对共性问题要建立机制,堵塞漏洞。对已整改问题,每半年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在整治中发现的行业性、普遍性、政策性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深化改革举措,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停车管理方案

因酒店车场停车位有限,而外来的车辆在酒店停放较多,为了对酒店车位进行有效的控制,能给宾客提供更多更好的停车服务,便于控制外来车辆在酒店停放,使酒店停车场有良好的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及服务流程。

一、管理方案:为了便于酒店停车场的管理,制作警示牌(非本酒店消费车辆禁止入内,进入收费4元/小时)摆放保安亭前;格瑞芙精品酒店免费停车卡放在营业区域前台。保安员对所有车辆停车时间和号牌等资料进行登记,并需对放行车辆收取停车费或收回酒店免费停车卡。

1.进入停车场由保安给客人发放停车收费计时卡,并说明在本酒店消费的可免费停车,如发现未在酒店消费停车,将按照外来车辆对待,白天收取停车费4元/小时,过夜车辆每晚收取停车费20元,提供发票。

2.本酒店消费车辆由各营业区域前台工作人员发放酒店免费停车卡,保安员见到酒店免费停车卡在给予放行。

3.特殊车辆(各部门临时会客车辆等)由保安员联系接待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放行,保安需在计时卡上注明接待人姓名。

4.为了进一步加强酒店车辆管理,酒店内部员工车辆全部停放酒店后院。送货车及送布草车辆需将车牌号报送保安部存档,日常出入核对车牌号放行,停放在酒店主楼后西头。

二、酒店各部门配合工作及服务流程如下:

1.餐饮部宴会客人,服务员要在客人用餐的时候给客人提醒;如果您开车请在离店时去吧台领取免费停车卡。

2.客房前厅部在给客人登记入住时询问客人是否需要免费停车卡,如需要请客人报车牌号,发放免费停车卡并注明车牌号和房间号;客人在店期间凭此卡免费停车。

3.会议车辆由酒店营销部和会务组沟通车辆数量,到前台领取酒店免费停车卡并注明会议时间;酒店长包房车辆由营销部统计车牌号报保安部存档,日常出入核对车牌号放行,协议到期由营销部负责通知保安部。

4.保安部协调酒店财务部采购,规定送货时间,不能在酒店高峰期送货,以免导致车位紧张和车位不够用。

三、以上管理方案,由酒店质检部负责监督,保安部管理实施,相关部门按照车辆管理方案服务流程配合。

格瑞芙精品酒店工程保安部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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