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福利员工激励 员工激励方案

时间:2023-08-09 04:55:35 作者:WJ王杰

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福利员工激励 员工激励方案篇一

国有企业的基本特点:

1官僚作风比较严重

2阶层等级比较分明

3人际关系过于复杂

4潜规则

在当前中国,国有经济占据的比重依然很大,要想我国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必须激活这一滩死水。如何将国企这一占据了大部分资源的庞然大物效用发挥到最大,将是我们今后一段时间面临的主要问题,而国企中的人将是我们研究的主要对象,这就牵扯到员工激励的问题。

一、理论分析

1、人的行为受两大动力体系的驱动。一是自我动力,二是超我动力。这两大动力的平衡关系,决定了人的行为方向。组织中对人的管理,就是想办法将两大动力维持在较高的水平并共同指向组织目标。

2、“自我动力”的启动,主要靠个人利益的吸引。具体方式就是提供三个激励:报酬激励、成就激励、机会激励。

3、“超我动力”的启动,主要靠组织目标、事业理想、企业精神、核心理念与价值观。

4、公司员工因为受到的教育程度较高,因此,其自我和超我强度要高于一般员工。针对知识员工的激励策略必须适应这种较高的自我与超我动力。

二、激励体系与激励作用

1、激励体系

2、激励作用

一、建立报酬激励、成就激励、机会激励三位一体的自我激励机制

(一)福利

1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其中住房公积金高于一般企业单位,提供1:2的住房公积金,让员工安定,有好房住。

2为员工提供5天带薪休假,不够一年的满一个季度提供1天带薪休假,工作10年以上的给予10天休假,15年以上的15天休假。

4不定期的组织员工旅游;

5 逢年过节向员工发放一定数额的现金或物品;

8培训季度培训需求分析,并根据培训需求调查每月制定培训计划。将培训作为员工的一项福利,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来发展,通过培训来建立学习型企业。

(三)成就激励制度

1、授权

(1)上司对下属适当放权,提高员工的责任感;增强每个员工工作的挑战性。

作动力。企业员工渴望能够在工作中自由地展示他们的才华,发挥其聪明才智,这意味着领导不应告诉员工去做什么,而是在员工“迷途”时给予支持和指导。

2、业绩竞赛

具体到每个岗位,确定关键性考核指标,每月将成绩公布,优秀的予以奖励

3、目标任务沟通

(1)在项目、任务实施的过程中,上级应当为员工出色完成工作提供信息。

(2)这些信息包括公司的整体目标任务,需要专业部门完成的工作及员工个人必须着重解决的具体问题。

(3)公司每周召开一次办公会,每月第一周周一召开办公会,运营总监与各部门经理沟通公司当月的整体目标任务,以及需要各部门完成的工作。

(4)各部门每月第一周周二与本部门员工沟通本部门当月的工作任务以及员工个人必须着重解决的具体问题。

4、群策群力

做实际工作的员工是这项工作的专家。经理邀请他们参与制定与工作相关的决策。坦诚交流不仅使员工感到他们是参与经营的一分子,还能让他们明了经营策略。如果这种坦诚交流和双向信息共享变成经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激励作用更明显。

5、表扬员工

(1)当员工出色完成工作时,主管当面表示祝贺。这种祝贺要及时,要说得具体。

(2)如果不能亲自表示祝贺,主管应该写张便条,赞扬员工的良好表现。书面形式的祝贺能使员工看得见主管的赏识。

(3)公司每年开年会公开表彰明星员工,引起更多员工的关注和赞许。

(4)主管公开称赞、私下批评,这样能更好的激励员工。

(5)对于表现不佳的员工,有时候主管必须做的是帮助他们建立信心,给予他们较小、较容易的任务,让他们尝到成功的滋味,并给予他们正面的回馈。之后再给予他们较重要的任务,以逐渐引导出好的表现。

(6)只重结果,不重过程。

管理者在对员工进行鼓励时,应该鼓励其工作成果,而不是工作过程。有些员工工作很辛苦,管理者可以表扬他的这种精神,但并不能作为其他员工学习的榜样。否则,其他员工就可能会将原本简单的工作复杂化,甚至做一些表面文章,来显示自己辛苦,获取表扬。从公司角度而言,公司更需要那些在工作中肯动脑子的员工,所以,公司应该鼓励员工用最简单的方法来达到自己的工作目标。总之,工作成果对公司才是真正有用的。

6、将绩效评估和员工发展紧密结合将工作态度、表现和绩效与个人薪资、晋升挂钩,建立有效的薪酬体系。

(四)机会激励

1将员工放到合适的岗位上。

2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管理这一激励措施是基于组织与员工共同成长、共同发展和共存共荣的观念的,是人本管理思想的最佳实现方式。

3制定和实施培训计划,增加员工学习的机会。

4允许新人犯错误,给机会

二、构造“理念共享、愿景共建”的超我激励机制

1知识性员工具有较强的超我动力,使他们具有更强的社会化动机。

2赋予员工工作崇高的使命

公司结合企业文化建设,用企业使命塑造员工崇高的使命感,形成潜藏于员工内心的强大内驱力,并把这种文化内驱力指向企业目标。

3用企业愿景激励员工,让员工觉得企业是他们的依靠、是他们生活的重心。

4编辑出版公司内刊。内刊刊登一些积极向上的人物,事迹。营造一个大家庭的氛围。

三、构造公司内部人文环境

(一)关怀激励。

1了解是关怀的前提,作为一名部门经理,对下属员工要做到“八个了解”即员工的姓名、籍贯、出身、家庭、经历、特长、个性、表现;此外,还要对其他一些情况心中有数,即工作情况有数、身体情况有数、学习情况有数、住房情况有数、家庭状况有数、兴趣特长有数、社会关系有数。

2部门经理要了解员工的实际困难与个人需求,设法满足。这会大大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3员工过生日,公司要表示祝贺。

(二)团结协作氛围激励

公司内部鼓励团结、协作、勤奋、自律、创新,人人为实现公司愿景而努力奋斗,让“背后捅刀子”、“办公室的政治纷争”等不良行为去死吧!

(三)领导行为激励。

1、一个好的领导行为能给员工带来信心和力量,激励员工朝着既定的目标前进。

2、而激励效应更多的来自非权力性因素。包括领导者的品德、学识、经历、技能等方面,而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等,是产生影响力和激励效应的主要方面。

(四)集体荣誉激励

1、公司每年通过绩效考核,都要评选两个优秀部门,授予“年度优秀部门称号”。

2、公司要在办公区设立专栏,对年度优秀部门的业绩和员工进行介绍,同时要张贴员工的照片。

3、通过给予集体荣誉,培养集体意识,从而产生自豪感和光荣感,形成自觉维护集体荣誉的力量。

4、评选两个优秀部门,一是让优秀部门之间有竞争;二来也能在公司内营造典型示范效应,使其他部门向优秀部门看齐。

(五)年终激励

每年年终,也是春节到来之际,公司发放年终奖。年终奖根据员工在一年里的表现和公司业绩,统一发放,让员工觉得自己与企业是利益共同体。

公司福利员工激励 员工激励方案篇二

发放方式:用红色信封将购物卡及节日慰问信装在一起发放给员工。

缺点:礼品体积小,看起来不够大气。

发放方式:用红色信封将购物卡及节日慰问信装在一起,连同黔五福大礼盒发放给员工。 优点:福利礼品既大气又实惠,员工即能拿到公司精心挑选统一发放的精致年货大礼包,又可根据个人实际需要在一定额度内自行臵办年货,能满足大多数员工的年货需求,同时,公司采购工作和发放工作也不算太繁琐,员工领取后也较容易携带。

缺点:黔五福毕竟有品牌价值,其大礼包的美观程度大于实惠程度,对员工来说该礼品的实惠性不够。

发放方式:将节日慰问信装在黔五福大礼盒里,汇同其他礼品一起发放给员工。

优点:年货品种较齐全,礼品看上去大气有分量,实用性较强,节约了员工自己采购的时间。

缺点:采购工作相对繁琐些,员工领取后携带不是很方便,无法兼顾员工对年货的不同臵办需求,特别是一个家庭多个成员都在公司就职的员工,礼品重复,实用性下降。

400元× 人= 元

公司福利员工激励 员工激励方案篇三

福特汽车公司在全公司推行员工购买计划,以方便员工拥有本厂出产的汽车。

企业管理者不厌其烦向员工宣讲本公司的愿景,并自我标榜我们是最棒的。

公司给予员工充分的关注和认同,公开赞扬他们的成就,推行各种培训计划以促使他们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我们身边的企业中不泛这类活动,这些看似毫不相干的活动其实并不是彼此孤立的,他们拥有一个共同的内核,那就是内部营销。

人们通常把营销理解为针对外部客户所进行的营销,这是一般意义上的营销,内部营销与外部营销一样,是改变人们的思维,态度和行动的过程,两者的区别在于目标的不同,内部营销的目标是组织中的员工,即是内部客户。

对内部客户的关注是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克里斯蒂安·格朗路斯可能是最早对内部营销作出定义的人,意思是把公司推销给被看作是内部消费的的员工。员工的满意度越高,越有可能建成一个以顾客和市场为导向的公司,后来,他将这一个概念进一步扩展,主张以一种顾客积极的通过营销方式进行的,互相协调的方法来推动公司内部职员为顾客创造更好的服务。内部营销的实质是在企业能够成功地达到有关外部市场的目标之前,必须有效的运作企业和员工间的内部交换,使员工认同企业的价值观,使企业为员工服务,在过去10年,西方学者大多倾向于认为内部营销是从营销的角度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一种哲学。

公司福利员工激励 员工激励方案篇四

构建现代企业激励机制的一些思考激励对于调动企业全体员工的积极性起着关键的作用,如何建立一个适应企业实际情况的激励机制显得格外重要。我们从一些实际常见的企业激励问题分析出发,来思考一下什么是可行的激励机制。

现代企业中有很多人有一种错误的认识,象员工的激励问题,认为只要给他们汽车,房子,高薪等物质利益,就能留住员工,激励员工,其他的一切问题也都好解决。但情况并不是这样。

高薪并不是有效的激励措施

显而易见的问题,一个员工在企业中取得工资的多少和怎么取得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企业老总给员工无论多少工资,并不能保证此员工一定卖力地为他效劳,即使他出于感恩也许会卖命地给你干。让我设想一下两种工资机制。一种是给员工固定工资,但没有奖金;另一种是没有固定工资,但依据员工业绩,从利润中提成。设想一下,不说两个工资机制下员工的个人收入,但从员工的工作态度上,两者肯定有所差别。

从员工角度来说,他更愿意从事一种有固定收入的工作,因此他更偏好于到设置第一种工资机制的单位工作;但从企业角度看,第二种工资机制更利于激励员工。因此,在设计企业激励机制时,要明确拿多少和怎么拿的区别。

低薪也是筛选员工有效的机制

新设公司和比较成熟的大公司之间的激励机制应有所不同。对于一个新设公司来说,资金实力不强,现金流量一般而言比较紧张,而且新设公司较难从金融机构贷到资金。因此,新设公司应当减少在现金方面的支出。高薪对新设公司而言不太可行。

对于一个新设公司,招聘员工时要挑取有创新进去能力和一定冒险精神事业心强的人,并且低薪将那些只图物质利益的人拒之门外,摆在新设公司面前较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较好地结合起来,稳定员工队伍。这本 身有利于保持整个队伍的士气。

应设计实际可行的薪酬方案

企业内部不同的员工,其个人偏好也有所不同。对于公司自己认为应当培养核心员工的人可以考虑采用职位、股权而非奖金来激励。对于一般员工,收入方面的奖励可达到其努力工作的目标。而对于不同年龄的员工,也应采用不同的激励方式。一个较大年龄的员工来应聘,他不可能奔着事业来的,对于这样的员工,薪酬而非股权才是更合适的激励。而且,对于他们而言,追求稳定性是该年龄层次的特点,另外,工资构成上,固定工资要占较大的比例,奖金比例适当地降低一些更为实用。

而对于大学毕业生来说,提供一个让其充分发挥才能和潜力的环境以及职位上的激励更为有效。对于这样的人,工资的构成中固定工资比例小一些,而奖金比例应高一些,不失为一种更好的措施。

(二)激励也需技巧,克服激励过程中常遇见的问题

企业老总们都想通过自己的激励措施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来为他们工作,但实际的激励效果却不那么明显。他们往往单凭经验或感觉行事,常常步入无效激励的胡同。

问题之一:士气低落才激励 很多管理者都认为激励上常规性的工作,无须花太多的精力。其结果呢,至到公司内部人员频繁跳槽,才认识到激励的重要性,但已为时过晚。激励应保持连贯性,才能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留住人才。

问题之二: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有失偏重,形式单一 现实中,一些企业老总并不总是考虑员工的内心需要,即马斯洛的高级需要。在激励时不分层次,不分形象,不分时期,都给予物质激励,形式单一,造成激励的边际效应逐年递减。造成企业费事费财,激励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因此,在激励时必须将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进行有机的结合,必须在形式上多样化,这样才能保证实现激励效应的最大化。在激励前,一定要搞清楚员工最需要什么,而且想方设法满足他,并且形式灵活,才能有利于激励效果。

问题之三:轮流坐庄搞平衡,挫伤了先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企业激励过程中往往难以做到拿真正标准来衡量,评先评优轮流坐庄,今年你当,明年我当,年年如此,年年走过场,先进不再带头,后进保持着落后,激励成为可有可无的工具。

问题之四:缺乏考核依据,激励成为无源之水 一些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工作标准,难以对员工进行合理的业绩考核。企业效益好时,领导一拍脑袋,就发奖金,多少研究一下就敲定。大多的企业比较流行的做法是,“当官”的多拿一些,员工少拿一些。奖金成了“大锅饭”,发了白发。激励下属应当有依据,这个依据就是对工作业绩的考核。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起激励机制,要让员工明确工作目标,并且清楚实现目标后能得到什么回报,这才能调动大家积极性,促进企业的发展。

(三) 以人为本,有效激励员工,确定富有人性化的激励机制

人力资源作为企业最重要的资源,在激励人才过程中,企业应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切实体现出对员工保持不变的尊重,才能赢得员工对企业的忠诚。

(1) 强调以人为本,重视企业内部沟通与协调工作

知识经济的发展要求企业员工具有灵活性,创造性,积极性。因此,人力资本的管理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和“人高于一切”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认为员工是公司最为重要的资产,他们值得信赖,应当受到尊重,能参与与工作有关的决策,会因为受到鼓励而不断成长,以及希望实现他们自己的最大潜力。

沟通是一种很好的激励。企业在决策过程中,要建立起上下畅通的言路,使领导和员工之间的能够就一些分歧进行沟通,对那些关系员工利益的事情进行协调,能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2) 为员工安排的职务必须与其性格相匹配

每个人都有性格特质。比如,有的人安静被动,另一些人则进取而活跃;一些人相信自己能主宰环境,而有些人则认为自己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环境的影响;一些人乐于挑战风险,而另有些人倾向于规避风险。组织行为学有关性格与职业的阐述中指出,员工的个性不相同,他们从事的职业也应有所不同。与员工个性相匹配的工作才能让员工感到满意、舒适。比如说,喜欢稳定、程序化工作的传统型员工适宜会计、出纳员等工作,而充满自信、进取心强的员工则适宜让他们担任项目经理、公关部长等职务。如果让一个人干一种与其个性不匹配的工作,工作绩效可想而知的。

(3) 慎重奖励,针对不同的员工进行不同的激励

人的需求包括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等若干层次。当一种需求得到满足之后,员工就会转向其他需求。由于每个员工的需求各不相同,对某个人有效的激励措施可能对其他人就没有效果。管理者应当针对员工的差异对他们进行个别化的激励。比如说,有些员工偏好于工资,而有些员工偏好于休假。有针对性的激励容易使员工觉得自己享有地位和受到尊重。

(4) 激励机制要保持公平

员工工作中难免将自己的报酬与其他人比较,如果员工感到不公平,会造成其失望,不再努力工作甚至跳槽的可能。管理者在设计薪酬时,员工的经验、能力、努力程度等应当在薪水中获得公平的评价。只有公平的激励机制才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

(5)为每个员工设定具体而适当的目标,对完成目标的员工进行奖励

有证据证明,为员工设定一个明确的工作目标,通常会使员工创造出更高绩效。目标会使员工产生压力,从而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工作。另外,对完成既定目标的員工进行奖励,以强化他的进步行为。

总而言之,激励对一个组织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对现代企业的发展更为重要。面对着激烈的国内外经济竞争和我国现代企业本身固有的劳动者积极性不高、生产率低下等情况。现代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保持着对人才恒久的吸引力,一个有效可行的激励机制的建立显得格外关键。

公司福利员工激励 员工激励方案篇五

晨会是一个非常好的激励员工的平台,公开透明的平台激励员工,会形成集体记忆,让员工更加有荣誉感,就是给足了面子,员工也会珍惜面子。

当员工做好一件工作时,他需要领导的一句肯定——不错!好样的!员工会倍感干劲。

员工最怕的就是没人肯定,觉得自己的工作没有价值,有时候员工心理不够成熟的时候,特别在乎领导的评价。

不要吝啬你真诚的赞美,每天都可以赞扬一个员工,久而久之,你会发现员工热情高涨。

作为领导,当员工干的好的时候,可以奖励小礼品,哪怕是10元的礼品,但是不要直接发10元钱,现在10元钱的价值远远比不上领导精心挑选的10元礼品的价值! 这叫——可识别价值!

另外,如果你经常让员工加班,记住要让员工把休息的时间补回来。

对于优秀的员工,如果你不能发奖金,那么激励带薪休假也是一种非常有价值的方式,这比较适合高管的激励。

员工在一个岗位上干久了,就觉得乏味,没有干劲,培养员工多岗位轮岗也是激发员工动力的很不错的方法,这样做的另外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告别能人体系,缺了谁,还有人可以顶上去。

员工渴望成长,这一点毫无疑问,如果员工干出了业绩,记得奖励员工培训让员工成长,您才能获得更好的业绩。这一点比发钱更值得!

韦尔奇说,领导必须是保持激情,而且要传递给员工,更重要的是剔除没有激情的员工,没有责任心的员工,没有业绩的员工。这种方式都是激励。

有一家公司的树木挂了一个小牌子,上面写了“第n月份,优秀员工”,还有照片,这真是一种激励创新。员工感觉非常爽!

激励员工的方法可能远不止这七种,但是,请记住,肯定员工的价值,帮助员工成长,让你的员工获得成就感,这些尤为重要。

公司福利员工激励 员工激励方案篇六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专业机构,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进行证券欺诈活动。

第七条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二)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第九条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第十条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一)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二)回购本公司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称股本总额是指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下列事项做出明确规定或说明: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标的股票的禁售期;

(九)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十)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十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发生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应当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得向激励对象继续授予新的权益,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

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的,上市公司不得继续授予其权益,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

第十五条激励对象转让其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所得股票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本办法所称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从上市公司获得的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

第十七条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业绩条件、禁售期限。

(一)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二)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十九条本办法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第二十条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股票期权计划,决定一次性授出或分次授出股票期权,但累计授出的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不得超过股票期权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

第二十二条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

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10年。

第二十三条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应当规定激励对象分期行权。

股票期权有效期过后,已授出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可以按照股票期权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上市公司依据前款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应当由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或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律师应当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本办法、公司章程和股票期权计划的规定向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

第二十六条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二)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一)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二)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二十八条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建立完善的议事规则,其拟订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九条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独立意见。

第三十条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至少应当包括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至(八)项、第(十二)项的内容。

(一)股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二)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已经履行了法定程序;

(三)上市公司是否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至少对以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一)股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二)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四)对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财务测算;

(六)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的影响;

(七)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八)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的合理性;

(十)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后,上市公司应将有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时抄报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所在地证监局。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材料应当包括以下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股权激励计划;

(三)法律意见书;

(四)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四条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完整的股权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可以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上述期限内,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不得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及实施该计划。

第三十五条上市公司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时,应当同时公告法律意见书;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的,还应当同时公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三十六条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应当对股权激励计划中的如下内容进行表决: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标的股票禁售期;

(五)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八)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授权;

(十)其他需要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

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三十八条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当持相关文件到证券交易所办理信息披露事宜,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事宜。

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证券账户,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不得转让的标的股票,应当予以锁定。

第四十条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的行权申请以及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经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机构确认后,上市公司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已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及时注销。

第四十一条除非得到股东大会明确授权,上市公司变更股权激励计划中本办法第三十七条所列事项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报告期内激励对象的范围;

(二)报告期内授出、行使和失效的权益总额;

(三)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权益总额;

(六)因激励对象行权所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七)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四十三条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财务报告中披露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第四十四条证券交易所应当在其业务规则中明确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信息披露要求。

第四十五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在其业务规则中明确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登记结算业务的办理要求。

第四十六条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的,负有责任的激励对象自该财务会计文件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应当返还给公司。

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不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在责令改正期间,中国证监会不受理该公司的申请文件。

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未按照本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九条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虚构业绩、操纵市场或者进行内幕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中国证监会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第五十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相关专业机构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对相关专业机构及签字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整改等措施,并移交相关专业机构主管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构成证券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高级管理人员:指上市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标的股票:指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权获授或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

权益:指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票期权。

授权日:指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可行权日:指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授予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本办法所称的'“超过”、“少于”不含本数。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票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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