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5篇)

时间:2023-11-22 19:45:07 作者:琴心月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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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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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xx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市委《关于落实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xx字(2020)x号)安排和要求,结合xx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几项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0年,我局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党***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实现党内政治生态根本好转,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不断巩固和发展xx领域良好政治生态。

二、重点工作。

局党组结合xx工作实际,今年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坚决维护党***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结合《xx市xx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xx商党(xx)xx号),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自觉。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到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精髓要义,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

责任领导:xxxx。

责任单位:秘书科。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xx办公室、xx稽查支队。

全局要结合xx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要精心设计工作方案,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强化保障措施。突出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群众、推动工作这一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实施,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责任领导:xxxx。

责任单位:秘书科。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xx办公室、xx稽查支队。

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要自觉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维护党章、遵守党章,按照党章要求办事,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着力提高党组织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努力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责任领导:xxxx。

责任单位:秘书科。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xx办公室、xx稽查支队。

全局上下要防范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责任领导:xxxx。

责任单位:监察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xx办公室、xx稽查支队。

局党组要加强政治生态建设,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整体把握、动态研判,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做人处事原则,坚决抵制商品交换行为对党内生活的侵蚀。

责任领导:xxxx。

责任单位:监察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xx办公室、xx稽查支队。

(二)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局党组坚持把管政治、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统一起来,突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党***、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各项要求,继续抓好领导千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申报等工作,有效发挥日常管理监督作用。严格落实提醒函询诚勉等制度,防止干部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促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责任领导:xxxxxx。

责任单位:秘书科监察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xx办公室、xx稽查支队。

键全和完善预防、监督、查处、追责并重的制度链条。强化事前预防,严格执行破格提拔、任期未满调整等干部选拔任用事项报告和预审备案制度;强化事中监督,落实考察全程纪实和“一批一档”备查追责、“六必核”等制度;强化事后监督,开展“一报告两评议”、落实用人职责离任检查等制度,做到全程监督,确保选准人、用好人。

责任领导:xxxx。

责任单位:秘书科监察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xx办公室、xx稽查支队。

开展“带病提拔”责任倒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人行为。加强组织人事纪律教育,充分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部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自觉抵制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气,以选人用人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山清水秀。

责任领导:xxxx。

责任单位:秘书科监察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xx办公室、xx稽查支队。

(三)深化作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弹。

认真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重点纠正一些党员干部回避问题、庸懒无为和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推诿问题。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找出可能反弹的风险点,坚决防止回潮复燃。对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及时纠正,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党***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抓出典型、坚决问责、形成震慑。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决不让特权行为滋生蔓延。

责任领导:xxxx。

责任单位:秘书科监察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xx办公室、xx稽查支队。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对巡视巡察、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及时约谈函询,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等突出问题,从严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形成震慑。

责任领导:xx。

责任单位:监察室秘书科。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xx办公室、xx稽查支队。

深入挖掘廉政文化资源,夯实改进作风的文化支撑。从延安精神中汲取作风建设力量,走进照金、马栏、安吴、渭北等红色教育基地,引导党员干部经常回顾党的历史、重温入党誓词,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把************在梁家河的七年知青岁月作为党性教育的生动教材,组织党员干部体悟蕴含其中的为民造福初心、追求真理精神、埋头苦干作风、攻坚克难意志、民族复兴梦想。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律己修身,严格家教家风。

责任领导:xx。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配合单位:秘书科、监察室。

(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局党组要周密部署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既要解决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也要发现我局机关存在的个性问题,因地制宜、精准施治。要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监督检查、督查督办,把责任和任务细化分解到科室。

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xx办公室、xx稽查支队。

局党组要支持和督促驻局纪检组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查处和纠正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保障我局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顺利实现。

责任领导:xxxx。

责任单位。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秘书科监察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xx办公室、xx稽查支队。

(五)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继续实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健全“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权力相对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约束机制,深化行政体制和“放管服”改革,有效促进权力公开、公正、规范、透明运行。

责任领导:xxxx责任单位:秘书科。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xx办公室、xx稽查支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清单、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等,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

责任领导:xx。

责任单位:秘书科。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xx办公室、xx稽查支队。

(六)领导和支持驻局纪检组开展工作。

局党组要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对腐败现象和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的坚决态度,有腐必反、有贪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要大胆运用党章赋予的纪律处分权限,敢抓敢管、严格执纪,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担负起来。

责任领导:xx。

责任单位:秘书科。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xx办公室、xx稽查支队。

局党组要支持驻局纪检组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定期吸取重大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xx领域内发现的重大腐败问题线索、重要岗位腐败问题不护短、不遮掩,坚决纪律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为驻局纪检组履职尽责提供工作便利、当好坚强后盾。

责任领导:xx。

责任单位:监察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xx办公室、xx稽查支队。

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继续当好“施工队长”,健全完善监督体制改革后续工作,全力配合、协调推进市纪委、市监委向党和国家机关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确保综合派驻改革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完成。

责任领导:xx。

责任单位:监察室秘书科。

(七)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把管班子、带队伍的职责找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要抓住“关键少数”,造就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骨干力量;要统筹抓好思想教育、选拔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培养党和人民事业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学习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学习掌握其中蕴含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为核心的党***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层层下压到科室,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责任领导:xx。

责任单位:秘书科。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xx办公室、xx稽查支队。

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对班子成员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帮助纠正、防微杜渐,增强干部的免疫力和抵抗力。

责任领导:xxxxxx。

责任单位:秘书科监察室。

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要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拒腐败、永不沾,自觉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责任领导: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监察室秘书科。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xx办公室、xx稽查支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分解和落实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局党组要定期听取驻局纪检组工作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解决重大案件查办中的具体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局党组要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逐项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建立主体责任清单体系,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完善履职记实制度,以岗定责、动态更新,层层落实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局主体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进行审阅,提出意见并签名,作为考核和追责的依据。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局党组每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三)突出追究问责。局党组要认真落实问责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完善配套措施。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要敢于问责,盯住不,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安排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工信部党〔2016〕48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从严从实抓好基础性党建工作,全面提高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明确责任、落实责任,以从严管党治党的实际成效为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全面从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管党治党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八个方面要求,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学校管党治党各个方面。

——强化责任落实。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明确不同责任主体的责任,压紧压实从严治党责任。学校党委、党委常委、党委职能部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根据职责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学校纪委要按照“三转”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对照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认真分析学校在党建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不断提高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水平。

——坚持统筹推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全面从严治党与深化综合改革、“双一流”建设、“十三五”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始终做到党的建设与学校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工作要求、明确重点任务,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形成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职能部门和基层党组织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学校党委的责任。学校党委承担学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总揽全局,协调推进,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及上级组织决议和有关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每年至少1次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报告学校全面工作情况;每年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报送1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专题报告,同时抄报中央纪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组。

3.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4.及时传达学习中央、上级组织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1次听取基层党建、纪检、意识形态、宣传、干部、统战、群团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讨论通过党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每月召开1次党群工作例会,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5.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内监督,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基层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6.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群团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带群建、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机制,推动群团组织成为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

(二)学校党委常委的责任。学校党委常委要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观念,按照责任清单认真抓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党委书记是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履行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领导职责,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和重点工作。其他党委常委要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好分管(联系)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党委常委联系基层工作机制,每名常委要联系1个学生党支部和1个教职工党支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党支部活动,帮助研究解决问题;每名常委要联系1-2名青年教师、1-3名党外人士,每学期与联系对象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交流思想、释疑解惑,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3.党委常委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4.党委常委每年至少1次听取分管(联系)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报告,督促指导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研究分析党建工作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坚持每年给分管(联系)单位党员干部上党课。

(三)党委职能部门的责任。党委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具体负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各项任务的落实,除了认真履行部门规定的职责外,要重点落实以下工作任务。

1.学校办公室重点工作任务为:(1)及时组织学习贯彻中央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2)制定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按要求及时主动、实事求是地向上级组织报告学校职责范围内和学校领导班子履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每年至少报送1次。(3)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建立健全学校运行机制和学校内部治理结构。(4)严格执行督查督办制度,加强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工作任务、事关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和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督办力度,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部署安排落到实处,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委报告督查督办工作情况。(5)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完善信息发布与反馈机制,关注师生员工的思想状态,健全稳定安全工作预案,及时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制定有效措施,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2.党委组织部重点工作任务为:(1)以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导向,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标准化党支部建设为抓手,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2)健全完善二级单位党政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制度体系,深化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改革,切实把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为学校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提供组织保障。(3)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构建研究型、分类指导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4)贯彻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提拔干部“四凡四必”,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和审批等日常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等制度。(5)加强党建理论研究工作,及时总结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和理论经验。

3.党委宣传部重点工作任务为:(1)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党建专项工作。加强对内宣传,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加强对外宣传,扩大学校的影响力和知名度。(2)建立“大宣传”工作格局,完善机制、加强指导,调动校内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工主动宣传、及时宣传的积极性,营造人人重视宣传、支持宣传、参与宣传的良好工作氛围。(3)严格落实《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负责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实施工作,督促指导学院等单位中心组按照规定组织学习。(4)抓好阵地建设,加强对官方微信平台、校报、校电视台和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舆论阵地管理,积极传播和谐发展正能量。(5)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做好校园舆情分析,注重对师生思想动态分析研判和教育引导,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把好方向,敢抓敢管,落实到位。(6)加强文化建设,推动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提升大学文化育人功能。

4.党委统战部重点工作任务为:(1)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体系,构建学校党委领导、党委统战部牵头,基层党委(党总支)各负其责的统战格局。(2)实施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为深化彼此互动和实现共谋发展创造良好条件。(3)扎实推进党外知识分子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不断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4)加强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研判,协助各民主党派做好自身建设。(5)加强思想引领,不断深化党外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理论的认同和对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拥护与支持。

5.机关党委重点工作任务为:(1)以机关作风考核评议为抓手,优化工作流程、完善服务体系,深入抓好机关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来推动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2)以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为中心,组织开展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推动学校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稳步提升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6.学工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重点工作任务为:(1)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不断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2)以爱国主义教育和时代精神教育为重点,进一步培育和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引导学生在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进程中汲取营养,培养爱国情怀、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3)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创新支部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不断增强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注重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的教育培养;加强对学生党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4)健全和完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体系和应急处理响应机制,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稳定形势,对安全稳定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7.离退休党委重点工作任务为:(1)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牢牢把握为学校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充分发挥老同志的独特优势,引导他们主动为学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2)按照离退休工作“转型发展、科学发展”要求,探索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校离退休工作体制与运行机制。(3)加强离退休党组织建设、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学校和谐稳定校园建设作贡献。(4)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重视发挥老同志的重要作用,注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充分了解老同志的想法和需求,努力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推动我校离退休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基层党组织的责任。基层党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就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1.基层党委(党总支)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职责外,重点工作任务为:(1)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是所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党建工作负总责;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负领导责任。(2)按照规定要求,每月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党委书记支持单位行政负责人独立开展工作,监督学校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保证监督作用。(3)坚持每学期至少1次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年初有计划、过程有记录、年终有总结,以实际行动推动中央和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4)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具体指导所属党支部开展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党内制度和严格执行《党支部工作标准》。(5)注重党员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思想素质。(6)加强对教代会、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和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7)结合单位实际,探索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8)及时总结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践经验,以制度的形式把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探索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

2.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标准》有关要求外,重点工作任务为:(1)党支部书记要具体承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责任,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工作,对单位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的重要事项。(2)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基层党组织活动方案立项建设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建活动。(4)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每年至少1次向基层党委(党总支)报告支部工作情况。

3.共产党员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外,重点工作任务为:(1)按照“四讲四有”要求,坚持以知促行、知行合一,争做优秀共产党员。(2)践行群众路线,立足岗位实际主动为身边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树立党员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改革发展做出优异成绩。(3)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主动征求、积极回应基层单位和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在年度和任期考核时要认真总结部门和个人作风建设情况。党员专家教授要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定期对青年教师和学生成长成才进行指导,同时联系1-2名青年教师,帮助青年教师成长进步。

学校纪委要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深化对职责定位的认识,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重点任务为:

(一)要把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重要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执行纪律检查的力度,坚决查处各种违反党章党规的行为,切实维护党章党规的权威。

(二)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重要岗位、重要问题、重要节点,找准权力运行关键部位和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三)履行好监督责任,定期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和整改建议,并对有关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提醒。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要求,对落实责任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党建工作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纪委书记和分管组织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党委常委和党委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党建工作小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工作任务的督导,同时研究学校党建工作重大问题,讨论决定学校党建工作重要事项。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学校党委和党建工作小组决定的重要事项,对党委职能部门和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党建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二)细化工作方案。党委职能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职责要求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工作方案,报党建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核。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同时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指导,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共产党员。

(三)健全考评机制。学校党委每年初分别与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委职能部门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书》,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每年11月,启动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每年12月,启动党委职能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述职工作。把述职考评情况作为党委职能部门和基层党委(党总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xx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建设,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清政、务实、高效机关,结合x实际,制定本计划。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了主体责任制度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为x系统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压实主体责任。

1.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了、同检查、同考核。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处室、直属单位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x党组每半年对各处室开展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并下发通报,推动任务落实了。

2.健全责任机制。主要负责人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书规定事项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组每季度末向派驻纪检组提交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各处室每季度向党组报送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

(二)加强队伍教育。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学习制度,党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学习,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让廉政教育入心入脑。巩固“。

不忘初心。

四中全会。

精神和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全年开展全员性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一把手”讲党课以及讲落实了主体责任等系列教育活动不少于6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三)强化权力监督。

1.加强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了集体决策制度,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把民主集中制落实了到决策、执行的全过程,并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继续完善副科级以上干部权力清单,同时对前期查找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修订,重新汇编成册;规范化开展廉政谈话;每季度分层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提升谈话质量,明确提出勤政廉政的要求,做到谈深谈透。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各处室市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

2.加强群众监督。加强网站建设,认真落实了,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信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或调查核实,迅速回复处理意见,树好x为民惠民形象。

(四)从严管理干部。

1.强化干部培养管理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行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

报告。

全覆盖,如实登记其个人收入、家庭房产等信息,年底开展正科职及以上领导干部述廉活动;丰富机关文体活动,展示党员风采,培养党员干部的高尚情趣,进一步增强队伍活力;加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鼓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遏制“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热情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落实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加强干部工作实绩、品德、朋友圈、社会诚信等综合方面的考核。落实了干部任前征求派驻纪检组等有关部门意见、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制度,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

(五)加强作风建设。

1.坚决查纠“四风”。严格落实了xx八项规定和。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每季度对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全x范围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研究制定厉行节约公务消费等具体制度,并汇编成册,组织学习。每月5日前向派驻纪检组报送公务接待(含学习班、培训班、业务活动)情况。

2.密切联系群众。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三进三帮”、挂村帮扶、“两访两帮”等活动,实现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高标准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优化良好政治生态。

(七)抓好基层基础。

坚持“固本强基”,从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深入实施“五有六好”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抓好党务干部的选配和培训,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为党负责、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纯正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开展“创新党建载体、展示党员风采”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表率、当先锋、比贡献。

(八)坚决惩治腐败。

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查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了,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x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建立与教就处、组维处、工会等处室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各处室要强化履职尽责,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了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办公室将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注重日常动态监管,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相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处室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施方案

一年来,我校党支部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主席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并结合我校教育教学的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1、突出加强政治建设,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持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坚持不懈地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学校党员工作能力;

4、改进作风,密切联系师生;

5、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理;

6、持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1、严格责任落实,抓实主责主职。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关键是落实党支部的主体责任,有了责任才会有压力、有动力,才会以讲认真、敢碰硬的精神做好工作。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必须坚持主体责任和党支部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支部每年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开展一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尽职尽责。

2、严格干部监管,抓实权力规范。从严治党,必须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来刷新吏治;从严管理干部,必须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我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在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上带好头、做表率,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事按规矩办、按集体意志办,不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行使;坚持依规治党,牢记“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切实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树立“底线思维”,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增强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

3、严格责任追究,抓实从严执纪。“刑赏之本,在乎助善而惩罚”,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这个防线守不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我校党支部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即对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同时严肃追究“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三、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围绕“践行《准则》《条例》,做遵规守矩党员”的活动主题,我校党支部深入开展《党章》、《准则》、新《条例》学习宣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名党员。

1、开展党规党纪集中学习活动。结合党员大会学习、廉政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准则》、新《条例》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资料。

2、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活动。制作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廊,实现廉政宣传上墙,对广大教职工进行潜移默化。

四、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

我校在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的示范下,通过有效的措施,很好的学习贯彻了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市委相关文件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制定移风易俗工作方案,签订承诺书,分发倡议书,教师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密切联系群众得到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存在的问题:

虽然,学校党支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党委高标准、高要求仍有差距,通过自查,我校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不足:

1、学校党建要创新,要与时俱进,方法仍不多,力度还不够大;

2、党组织的凝聚力还不够强,如何更好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有待探索;

5、如何让党员与教师真正克服职业倦怠,呼唤教育情怀,而不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党组织是人民的主心骨,党员是群众的领路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牢记宗旨增强服务意识,紧扣中心狠抓教育教学。本着讲实际,重实情,求实效的原则,在工作上“争先”,在方法上“创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模范带头作用。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范文

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水平,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完成好中央国家机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承担的重要任务提供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三个自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用指导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部门实际,开展分领域分专题学习,增强针对性,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工作思路和重点。加强和改进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把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建责任制,重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部门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学习研究,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通报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打造学习品牌,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中央国家机关的党校教育要围绕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贯彻《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认真落实局处级干部5年内接受一次党校培训或轮训的要求,办好党员干部培训班、进修班、专题研讨班等重点班次,充分发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二)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凝聚正能量。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并分析研判,每年开展一次思想状况分析并形成报告,部门机关党委向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下称工委)报告,工委向党中央报告,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新媒体,采取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新形式,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实施干部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程,帮助干部职工在深化改革中提高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三)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干校必修课,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健全并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等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经常化。开展宪法专项教育,进一步树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的理念,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加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社团章程等的学习,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专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学习和运用党内法规,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党治党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建设法治机关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

(四)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抓好《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贯彻落实,引导党员干部从自己做起、从岗位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加强中华传统文化和美德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政务诚信建设。推进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五)严格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条例》明确规定的要严格落实,对《条例》有原则规定但不具体的要制定配套落实措施,切实把《条例》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加强《条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部门每年开展一次自查,工委每5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通过监督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六)探索深化机关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把规定要求落实到位,把好的经验形成制度巩固下来,进一步明确规定、完善配套措施,提高制度执行力。建立党内制度性文件备案制度,部门机关党委制定的机关党建制度性文件,报工委备案;部门党组(党委)印发的涉及机关党建的文件,抄送工委。

(七)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工委负责领导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完善党组(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司局长(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党组织书记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自觉做从严治党书记。党组(党委)书记作为部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机关党建工作,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门户;机关党委书记根据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部署,负责谋划和统筹推进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特别是支部书记负责落实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

(八)发挥党组(党委)抓党建的关键作用。党组(党委)作为抓党建的责任主体,重点履行好领导、用人、保障、管理责任。领导责任,就是总负责、总把关,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党委)重要议程,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结合部门中心工作,总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采取切实措施让机关党组织参与部门中心工作,发挥机关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落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委)以及本部门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的要求,包括列席部署部门重要工作任务,研究讨论有关机关干部人事工作、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等有关会议。用人责任,就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选人用人工作,突出党建导向,优先选任既懂业务又懂党建的优秀干部;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建立专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正常交流机制。保障责任,就是党组(党委)积极支持党组织的工作,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和交流、经费等重点难点问题。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二;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比例;机关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管理责任,就是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特别是要先管好自身,并督促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党建工作考核制度,重点抓好对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的考核工作。中央金融企业进行分层管理和考核时,应将机关党委与组织人事、行政部门同等对待。

(九)设立部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驻部纪检组(纪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干部人事部门等为成员单位,设有宣传思想部门、巡视组的也应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可设在机关党委(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领导小组对本部门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推动落实。设置党委的部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指导本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督促检查。

(十)明确机关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的责任。重点履行协助、推进、教育、监督和引领责任。协助责任,就是协助部门党组(党委)完成中心工作,推进部门机关党的建设。推进责任,就是在工委领导和部门党组(党委)指导下主动谋划和推进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推进党建责任落实。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部门直属单位党的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进行规划和部署。教育责任,就是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监督责任,就是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参与干部管理监督,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引领责任,就是履行以党建带群建的责任,加强对统战和群众工作的领导,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真正成为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十一)明确党支部具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责任。重点履行落实、统筹、教育、监督、管理责任。落实责任,就是在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委领导下,把党建各项工作最终落到支部,落到每个党员干部,使党的工作落地生根。统筹责任,就是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统筹推进。教育责任,就是做好党员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打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监督责任,就是对党员实施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发挥基层书记、支委会、纪检委员的作用,监督检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管理责任,就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十二)加强工委对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和监督。根据党中央对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加强机关党建宏观规划和分类指导,提出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工委机关分类联系各部门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服务。加强对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的监督和情况反映,完善派员列席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中央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建立与部门党组(党委)沟通联系制度,及时听取部门党组(党委)的意见建议,共同研究和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十三)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按照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的要求,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考核。机关党委向工委述职,述职报告须经部门党组(党委)审议,机关纪委向纪工委述职,工委、纪工委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进行考评;机关支部向机关党委、支部全体党员述职,机关党委和支部党员对支部进行考评;党员向支部述职,支部对党员进行考评。鼓励各部门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评体系和机制,积极探索机关党委、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述职的具体形式。工委定期向中央报告、向部门党组(党委)反馈有关情况。

(十四)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各级党组织要着力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破除“潜规则”和陋习,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结合年度考核,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各级领导班子要在自查基础上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报告。制定和实施《加强和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的实施意见》。

(十五)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发扬党内民主,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内部讨论允许有不同意见,不扣帽子、不打棍子、不抓辫子、不装袋子,同时善于进行正确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重点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六)规范和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严格程序、细化要求,做实征求意见、谈心交心、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完善上级党组织派员列席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及时了解和反映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情况。

(十七)规范和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支部组织生活会,要规范程序、严格标准,使每名党员都受到党内生活的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建立健全报告和通报制度。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总结和推广支部工作法,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到支部工作方法创新中,使之成为机关党支部规范和严格组织生活的有效载体,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十八)严格党员发展与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制定和落实党员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

(十九)机关党组织要参与配合、协助做好机关干部管理工作。机关党委要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员干部提拔使用,机关党委和所在党支部要提出意见,党支部要对所在支部的党员包括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推动部门干部人事工作和机关党委的工作由同一名党组成员分管,推动有条件的部门机关党委工作机构与干部人事等部门合署办公、机关党委与人事部门负责人交叉任职。党组(党委)要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参与机关干部管理工作,主动听取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建议。

(二十)以机关“两委”书记、支部书记为重点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把优秀干部放到党务岗位锻炼考验,把经过党务岗位锻炼考验成熟的干部放到重要岗位大胆使用。加强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书记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两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严把党务干部入口关,选拔优秀干部担任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工委参与部门机关“两委”书记提名工作,拟任人选在提名环节须提前与工委沟通之后再启动干部选拔和选举程序。工委审核认为拟任人选不符合条件的,向部门反馈,指出问题,提出明确要求;部门严格按照要求重新提出拟任人选。根据中央关于干部交流有关规定,参照对有任期的党政领导干部的要求,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换届时不再提名;开展机关“两委”书记交流试点工作,跨部门交流按照“进出平衡”的原则实施。实施党务干部培训工程,制定培训规划。加强党支部书记轮训,新任党支部书记须在任职6个月内参加培训,有条件的部门自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中央国家机关党校开办支部书记培训常规班次。

(二十一)机关党委要落实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干部的要求。部门内设机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整,由所在基层党组织提出建议人选,报机关党委审批、任免。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二十二)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和情况通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配套实施办法,加强情况报送,各部门向工委报送情况,工委汇总向中央报送。工委牵头负责,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工作。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建章立制工作,防止“四风”反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查处违纪行为并予以通报。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和行政考核。

(二十三)认真落实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鼓励机关党组织和农村、企业、社区等基层党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建立联系,重点围绕建强组织、谋划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帮扶工作。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长效机制,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创新联系群众方式、提高服务能力。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引导基层党组织完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改进服务效果。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参加社区服务活动,开展试点,总结经验,进行推广。

(二十四)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在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为为官用权的警示箴言,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把“三严三实”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的重要依据,引导党员干部经常按照“三严三实”进行对照检查,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十五)建立日常谈话提醒制度,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抓住出国出差、项目审批、干部选拔等节点,对党员干部定期加压、及时提醒。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实现抓小、抓早、抓苗头,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

(二十六)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按照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监督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明党纪,首先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根本一条是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要求自己,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坚决制止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加强纪律教育特别是“四个服从”的教育,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严格遵循组织程序,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严明党的宣传纪律,有效管理所属研究机构和媒体,规范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确保主流思想和舆论占领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引导新媒体,注重对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加强网络舆情引导。严明党的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其他纪律,督促党员干部克己自律,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组织调整。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纪律刚性约束。建立纪律考试题库和考核制度。

(二十七)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从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司局党支部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层层传导压力、分解责任,推动责任落实。部门党组(党委)要履行好用人责任、纠正责任、监督责任、支持责任和管理责任。党组(党委)书记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机关党委要履行好协助责任、推进责任、教育责任、监督检查和支持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履行好落实责任、推进责任、教育责任、监督责任、管理责任。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主责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责任追究,探索建立落实“两个责任”考核、问责、追责的办法和机制。

(二十八)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实行“一案双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加大案件通报力度,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对发生的违纪案件和腐败案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诬告干部、违法取证等行为严肃处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涉刑案件的党纪处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十九)加强纪检巡视和约谈工作。对问题线索比较多的部门开展专项巡视。巡视情况向中央纪委报告,向部门党组(党委)反馈。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力、信访举报案件数量较多的部门进行约谈。

(三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工委统一命名一批廉政教育基地。结合简政放权,推进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完善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和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十一)强化机关党内监督。推进党务公开,制定和实施党务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采取通报、公示栏、机关内网等多种方式公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督促按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监督作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推进党代表常任制,建立重要情况通报制度、代表提议制度、重大决策征求党代表意见制度,拓展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渠道,增强监督力度。发挥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的监督作用,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正风肃纪。

(三十二)建立机关党建巡视工作制度。以聚精会神抓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为重点,突出《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作风整治开展党建工作巡视。党建巡视要与纪检巡视相衔接,每年由工委班子成员带队,选取部分部门,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确定不同专题分类开展巡视,争取3年把所有部门巡视一遍。

(三十三)拓宽接受人民监督渠道。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听证、咨询、征求意见制度,依法扩大群众参与。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工作。改进窗口单位服务质量,接受人民群众评议。用好中央国家机关举报网站,拓展监督渠道。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分析网络舆情,改进工作。规范信访处理程序,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十四)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制约党建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研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机关党建制度改革和实践创新等重要问题,研究机关党建的特点和规律,探索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实现途径和有效方式,着力从完善机关党建体制机制层面形成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三十五)适应新形势研究和创新机关党建工作。增强问题意识,围绕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党员干部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把研究成果形成制度、推动工作。高度重视互联网领域的意识形态斗争,工委发挥好紫光阁网站作用,各部门要建立机关党建网站或依托部门门户网站建立子网站、网页,积极推进电子党务,注重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开展工作,提高机关党建信息化水平。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

近年来,市城管局始终把党建作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积极适应新常态,突出主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为实现城管工作“路畅、地净、水清、绿亮、秩序、形象”十二字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一)强化学习教育。一是坚持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方案、确定学习专题,学习每月至少在1次以上,并定期进行交流研讨。二是加强党员学习培训。以支部为单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周二五集中学习,建立党员集中培训、轮训制度,确保每名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1天,参加教育培训不少于24小时,党支部班子成员参加教育培训不少于40小时。三是组织党员到焦裕禄纪念馆和彭雪枫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并定期组织观看专题教育片,用先辈的革命精神和坚定信仰感染党员。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系统各支部要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两个月进行1次党课。局党组成员带头参加支部学习,带头讲党课,各支部书记每年讲党课不少于2次,每名党员每年进行至少1次微型党课。局机关党委要不断加强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督导和考核工作,坚持每月一抽查、每季度一检查、每年一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先依据,并每季度在党员活动室集中展评,进行学习交流,促进落实。

(三)扎实开展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实行思想状况分析包干制,即各单位支部书记负责支部委员的思想状况分析,每名支部委员根据支部党员总数,平均分包党员,定期不定期进行交心谈心,让每名党员在思想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并以台账的形式,列出所包干党员对象名单和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坚持每季度开展1次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分,确保及时掌握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帮助解决党员实际困难和思想问题,切实增强了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一)强化能力提升。建立党建业务培训机制,通过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党的工作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了班子“抓党建、促发展”的能力。结合岗位特点,每年组织开展1次业务培训和技能比武,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本领,促进党员先锋作用更好地发挥。

(二)强化作风建设。一是每年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和1次述职评议会等,深查实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自身存在问题,强化党的肌体。二是深入开展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四个不为”专项治理,促进党员作用的有效发挥,强化队伍干事创业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三是完善作风改进机制。不断规范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协调解决机制、奖惩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形成了“马上办抓落实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增强了班子队伍推进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工作“精细化”。

(三)强化典型带动。积极培树、大力宣传局系统先进党员典型,运用好“例题效应”,使大家学有榜样、做有标杆。同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重点培养、提拔、使用先进典型,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一)强化纪律意识。定期组织“两个《准则》、四个《条例》”专题学习,对照党规党纪,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切实唤醒党员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

(二)强化责任落实。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为抓手,压实党组织负责人的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清单和台账,深入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源头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列出权力运行“三项清单”和廉政风险点,明确职责权限、风险等级,建立防控措施,完善制度体系,做到了提醒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约束在前。

(四)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强化了制度的执行力和责任追究的严肃性。

(一)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坚持党组织建设“全覆盖”,目前市城管局共有基层党委2个、党支部某某个(其中包括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和私营企业等各类型党组织)。对各支部强化管理,分类指导,严格程序组织换届,确保各级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二)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组织生活、党员管理、考评考核等方面党建制度,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党建机制,提高党内生活质量,充分发挥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

(三)做实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实施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520”计划,即:“5有”标准:有党务办公和党员活动场所、有党建规章制度(上墙)、有专人负责支部活动、有“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记录、有党建经费保障;“2步走”实施:首先设定具有代表性的支部为试点支部、进行规范化建设,随后,在全系统支部学习推广,全面实现规范化建设;“0死角”要求: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零死角、全覆盖,切实把组织建设规范起来。

(四)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健全和完善支部班子,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定期对机关党务干部进行教育培训,提升党建业务水平。

(一)建立党建信息平台。采取“互联网+党建”模式,建立市城管局党务工作微信群,各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全部加入这一平台,加强各支部之间的沟通联系和经验交流,随时查看平台信息,临时性和紧急性信息做到及时回复,极大地提升党建工作效率。

积极为群众解难题,紧密党群干群关系。定期开展佩戴党徽、重温誓词、《党章》知识竞赛和测试等系列党性教育活动,实现党员活动经常化、机制化、规范化。

(三)开展“红色读书会”活动。组织系统党员每月开展1次“红色读书会”,诵读红色经典文章(内容包括党报党刊、先烈事迹、领导人文选等等),让党员们在感悟信念力量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文化素质。

(四)强力开展“形象”建设。成立“先进事迹宣讲团”进行先进典型事迹宣讲活动,以点带面,用先进典型带动城管队伍整体形象提升,彻底扭转了城管形象被“妖魔化”的现状,展示了城管系统新形象。

城市管理工作就是一场考试,最终的分数就是群众满意度。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为这场考试的“主力军”,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堡垒先锋作用,才能有力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建设,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清政、务实、高效机关,结合x实际,制定本计划。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为x系统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压实主体责任。

1.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处室、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x党组每半年对各处室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并下发通报,推动任务落实。

2.健全责任机制。主要负责人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书规定事项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组每季度末向派驻纪检组提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各处室每季度向党组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

(二)加强队伍教育。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学习制度,党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学习,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让廉政教育入心入脑。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请专家讲课、赴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全年开展全员性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一把手”讲党课以及讲落实主体责任等系列教育活动不少于6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三)强化权力监督。

1.加强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集体决策制度,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把民主集中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的全过程,并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继续完善副科级以上干部权力清单,同时对前期查找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修订,重新汇编成册;规范化开展廉政谈话;每季度分层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提升谈话质量,明确提出勤政廉政的要求,做到谈深谈透。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各处室市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

2.加强群众监督。加强网站建设,认真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信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或调查核实,迅速回复处理意见,树好x为民惠民形象。

(四)从严管理干部。

1.强化干部培养管理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行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全覆盖,如实登记其个人收入、家庭房产等信息,年底开展正科职及以上领导干部述廉活动;丰富机关文体活动,展示党员风采,培养党员干部的高尚情趣,进一步增强队伍活力;加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鼓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遏制“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热情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加强干部工作实绩、品德、朋友圈、社会诚信等综合方面的考核。落实干部任前征求派驻纪检组等有关部门意见、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制度,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

(五)加强作风建设。

1.坚决查纠“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每季度对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全x范围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研究制定厉行节约公务消费等具体制度,并汇编成册,组织学习。每月5日前向派驻纪检组报送公务接待(含学习班、培训班、业务活动)情况。

2.密切联系群众。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三进三帮”、挂村帮扶、“两访两帮”等活动,实现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高标准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优化良好政治生态。

(七)抓好基层基础。

坚持“固本强基”,从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深入实施“五有六好”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抓好党务干部的选配和培训,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为党负责、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纯正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开展“创新党建载体、展示党员风采”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表率、当先锋、比贡献。

(八)坚决惩治腐败。

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查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x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建立与教就处、组维处、工会等处室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各处室要强化履职尽责,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办公室将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注重日常动态监管,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相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处室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确保全校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涉及党委的相关内容,同时适用于各党支部;涉及纪委的相关内容,同时适用于各党支部纪检委员。本办法所称“职能部门”,指没有对应设置党支部的学校二级机构。

第三条全校上下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领会和把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自觉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第四条党委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体责任包括:

(一)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时时、处处、事事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涵养治理有方、管理严格、校风清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和思想文化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强化教师授课纪律和规矩,改进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论坛等管理。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和师生头脑。通过党校培训、干部培训、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将纪律教育作为必修课,使党章党规党纪入脑入心。集中开展各类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各种宣传手段,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载体、创新内容、改进形式,切实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廉洁风尚。

(三)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时刻关注隐形变异、潜入地下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切实纠正改头换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加大力度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和教风学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四)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规范选拔任用程序,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实施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相关制度,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问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五)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发挥好学术委员会、工会、教代会、团学代会等组织机构的作用,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一步强化权力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加快构建以学校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形成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事项目录。

(六)领导和支持纪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和保障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重视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纪委工作的监督。

(七)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研究、部署和考核。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学校每年年初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抓好对落实责任情况的年度检查考核和总结报告等工作。

第五条党委书记是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其责任包括:

(一)领导、组织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组织、督促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文件,监督班子其他成员及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廉政勤政、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等情况。主持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真听取班子其他成员及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相关情况报告。

(二)践行“四个亲自”。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既挂帅,又出征”,尤其是涉及到人事、财经、资源等重要权力运行、党务政务公开、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大案和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抓好上级精神的贯彻落实。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对于重要工作做到专门研究、专题部署、专项检查。按照省委巡视办的要求,认真抓好党委巡察工作,突出政治巡察。认真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

(四)率先垂范、严以自律。带头讲政治,提高政治能力,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带头发扬民主、维护团结,敢抓敢管、勇于担当;带头讲党性、讲原则,模范遵守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第六条党委委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其责任包括:

(一)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二)督促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推进相关制度规定的建设完善,特别是着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建工作,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经常性对分管部门及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

(四)以身作则,严以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第七条学校各职能部门对业务管理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有监管责任,是学校党委主体责任的衍生和重要组成部分。其责任包括:

(一)认真落实学校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计划、专项工作等相关部署安排中的任务,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拿出具体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负责抓好业务范围内党的理论学习,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融入到业务管理与工作环节中,既要强化经常性的教育、监督、管理,又要抓好集中警示教育、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工作。

(三)结合业务管理工作和部门实际,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流程,抓好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工作,要坚持以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抓党风廉洁建设的政治责任,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xx乡、陈x镇、月x街道、弥x乡、司法局、发改委、国土局。

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报告人。

报告单位应全面报告2016年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报告以下内容:

1、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情况;。

2、贯彻落实中央、省、县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状况,制定和实施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计划情况;。

3、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细化措施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4、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等情况;。

5、治理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6、“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研究决策执行情况;。

7、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情况;。

8、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

县四个班子相关领导,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委员,乡镇、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

(二)县领导针对报告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询问,报告人当场作出答复;。

(三)县主要领导点评;。

(五)县委书记讲话。

测评满意率低于70%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被诫勉谈话;满意率低于60%的,向县委提出组织调整建议,所在单位当年度反腐倡廉建设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报告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三个月内,报告单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县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下次的报告会上,报告单位向县纪委全委会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经整改仍存在严重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取消当年单位评先评优资格,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当年不得提拔重用;造成恶劣影响的,报县纪委立案调查。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建设,压紧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清政、务实、高效机关,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主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组要全面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监察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部署和要求,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做出积极的部署安排;分别在年中、年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关于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主体责任落。

(二)健全责任机制。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进一步明确各科室的工作职责,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每季度要向党组汇报上级部署的全面从严治党相关重点专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各科室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领导报告1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加强廉政教育。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党课的必修课,丰富党风廉政学习形式,通过“学习强国”app、微党课、专家讲课、赴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年开展全员性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警示教育活动、以及“一把手”讲党课等系列教育活动不少于6次。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双固定”、“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推动党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一)加强党内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着力用好第一种形态。落实谈心提醒制度,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了解核实,做到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规范化开展廉政谈话,每月分层开展至少3次廉政谈话,提升谈话质量,明确提出勤政廉政要求,做到谈深谈透。

认真受理群众信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或调查核实,迅速回复处理意见,树好为民惠民形象。

(一)加强监督管理。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鼓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遏制“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热情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层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主动向组织汇报相关事项变化情况,及时更新个人廉政档案。

(二)规范选拔工作。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个别酝酿、集体决策”的规定程序,落实任前征求派驻纪检组等有关部门意见、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制度,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

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开展集中督查活动,着力整治推进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严格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

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杜绝执法不公,接受宴请,收受财物等违规违纪行为。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市审计局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总体要求和部署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

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实现党内政治生态根本好转,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不断巩固和发展审计机关良好政治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主体责任。

1.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内涵,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班子成员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

3.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局党组围绕本年度工作任务,年初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履行主体责任。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一把手”要每半年听取一次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分管领导每年要布置、检查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工作举措,落实工作任务。

(二)注重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4.加强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局党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要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形式、落实学习要求。落实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律规章纳入党员干部日常学习培训内容,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提升党性修养锻炼,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5.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以“守纪律、防风险、促廉洁”为主题,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是局主要领导每年给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二是开展一系列谈心谈话提醒教育活动;三是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以典型案件为主要素材,开展廉政风险警示教育;四是结合党章党纪党规学习,给党员干部上一堂党内法规课;五是结合理想信念,组织党员干部到教育基地开展一次廉政教育。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党内监督。

6.健全党内谈心谈话。要积极开展党内谈心谈话活动,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党组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股室股长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内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所分管股室的同志每年要开展一次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通过民主生活会前、组织生活会前开展谈心谈话。所有谈话要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有时间。

7.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党课。要科学制定“三会一课”年度工作学习计划,不断丰富学习内容。

8.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要对照工作岗位,逐环节排查廉政风险点,分股室、分岗位建立风险点台账;要对照台账实行廉政风险分级评估,分类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廉政风险定到岗,防范措施管到位,责任追究落到人,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中诱发不廉洁问题的可能性,保障权力的正确规范运行。

9.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实现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有效监督。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要由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要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制度。

10.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工作。要全力支持配合市委巡察办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坚决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对涉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重要会议等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和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主动接受监督。

11.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谈话提醒、诫勉批评,切实把党员干部身上暴露出的小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四)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

1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遵守执行。重要时间节点(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要对纠正“四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曝光;节前和节后分别将安排部署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管控“三公经费”,防止“公车私用”“吃喝请”等邪风歪气。

13.持续推进干部作风整治工作。落实上级审计机关关于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市委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每年以上级审计机关集中整训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审计大讲堂”,深化法律法规学习、形势政策学习、审计专业能力提升学习等,进一步夯实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进行纪律作风整顿教育,强化纪律意识,推动廉洁从政、廉洁从审。

14.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局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江门市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管理本单位党员干部。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头加强学习,带头强化党性锻炼,带头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带头引领作风转变,自觉养成在监督环境下工作的习惯,为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当好标杆。

(五)党组书记责任。

15.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第一责任”,牢固确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观念,敢挑重担,勇于作为,做从严治党的表率。

16.率先垂范。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树牢“四个自信”、坚定“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理论学习坚持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履职用权坚持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服务人民坚持做到牢记宗旨、深入群众;对待亲属坚持做到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切实把严的要求贯穿到抓党建全过程,努力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

17.带好队伍。严格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督查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同班子其他成员沟通协调,及时了解责任落实情况,坚决纠正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塞责和消极抵触等问题。

18.搞好谋划。拿出足够时间和精力研究部署审计机关党的建设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统筹分析梳理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任务,制定推进措施,每半年听取党的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主持研究党建工作。

19.抓好落实。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定期与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履职和廉政谈话,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六)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20.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一岗双责”作为硬任务,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安排、同检查,推动党建工作在分管领域有效落实。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推动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深度融合。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领导共同抓好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实,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并定期报告。

21.积极加强督查检查。加强对分管股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指导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每年至少一次与所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

22.大力加强能力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带头加强学习、增强本领、担当作为,带头坚持问题导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着力破解难题,带头践行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优良作风,形成“头雁效应”。

23.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

24.严格报告述职制度。党组书记每年向市党廉办提交述责述廉报告;党支部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年度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向局党组报告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

25.突出追究问责。局党组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执行。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的现象,要敢于问责,盯住不放,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为进一步深化文化广电旅游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按照市纪委十四届五次会议精神,结合江山文化广电旅游工作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坚持全面从严管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有关规定精神,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良好氛围,为打造全国一流休闲旅游目的地、建设文旅融合发展样板地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强化责任意识,完善责任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主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委要全面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年初对全年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党委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责任领导:各班子成员,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间:全年)。

2.健全责任机制。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的工作职责。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与科室(下属单位)人员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党委书记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责任,亲自研究和安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亲自督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分担党委主体责任,对分管工作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担负起对分管科室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每季度听取分管科室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年内督查检查分管科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少于2次。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本科室(下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本科室(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无违纪违规行为发生。(责任领导:各班子成员,责任科室:各科室、下属单位,完成时间:全年)。

3.强化责任追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依纪依规实行问责。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出现违反上级廉政规定问题和腐败行为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进行问责。(责任领导:各班子成员,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间:全年)。

(二)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1.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上级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最新要求。年内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责任领导:姜淑芬,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间:全年)。

2.经常性开展思想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夯实勤政廉政的思想基础。(责任领导:各班子成员,责任科室:各党支部,完成时间:全年)。

3.开展廉政专题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及全面从严治党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突出抓好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结合重要节日及时进行警示提醒,保持警钟长鸣。(责任领导:田荣,责任科室:各党支部,完成时间:全年)。

4.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谈心谈话2次,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领导干部之间要开展真诚的谈心谈话,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干部任职和新进人员谈话要明确提出廉洁从政方面的要求。各层面谈话都要认真准备,做好记录。(责任领导:各班子成员,责任科室:各科室、下属单位,完成时间:全年)。

(三)牢固规矩意识,严肃制度执行。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以政治规矩约束自我,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敏锐性和坚定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党内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实事求是地向党委报告各类重大事项。(责任领导:各班子成员,责任科室:各科室、下属单位,完成时间:全年)。

2.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各科室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按程序提交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召开会议前,需把决策依据、决策内容等完整资料提交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并分发党委成员个人酝酿。落实党委会议制度,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印发会议纪要,并按要求报送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责任领导:姜淑芬,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间:全年)。

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财务预算编制和财务决算,每年召开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专题会议,强化财务预(决)算和经费规范化管理。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办公用品采购由专人负责,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按照《江山市政府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程序报批。(责任领导:何日行,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间:全年)。

4.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强化用人把关,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加强干部档案管理,确保干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严格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组织领导干部按时、如实填报。严格执行工资、津补贴、带薪年休假报酬、交通补贴等政策规定。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规范清理在企业社团兼职(任职)行为。(责任领导:各班子成员,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间:全年)。

5.严格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报废、清查等工作,保证帐实相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严格办公用房面积使用标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责任领导:何日行,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间:全年)。

6.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弘扬勤勉务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狠抓任务落实,树立文化广电旅游系统干部清廉务实良好形象。(责任领导:田荣,责任科室:各科室、下属单位,完成时间:全年)。

(四)开展督促检查,主动接受监督。

1.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班子成员、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责任领域和本科室(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开展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公款吃喝玩乐、利用婚丧嫁娶借机敛财等违纪违规行为。(责任领导:姜淑芬,责任科室:各科室、下属单位,完成时间:全年)。

2.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述职述廉述责、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做好干部廉政档案年度更新工作。(责任领导:各班子成员,责任科室:各科室、下属单位,完成时间:全年)。

3.加大信息公开。除保密事项外,及时公示领导班子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主动接受各级监督。(责任领导:何日行,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间:全年)。

4.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监督。及时向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汇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报送相关工作资料,积极落实相关工作部署。(责任领导:姜淑芬,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间:全年)。

(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全面加强领导。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加大对工作的督导检查考核,各科室责任人要认真落实责任分工,注重协同配合,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三)认真贯彻落实。对党委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一抓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上级纪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要坚决贯彻落实。全体同志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结合xx党支部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紧紧围绕党建工作“内涵质量提升年”主题,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建统领、先进带领、文化引领新优势,为开创xx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明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基本原则。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定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带头维护核心对党忠诚,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接受党内监督,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发挥好“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做到“四个服从”“五个过硬”,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一)从严抓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

坚决维护核心对党忠诚。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政令畅通。

严肃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要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党组织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要严格执行党章党规,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工作安排,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要定期分析研究,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工作安排部署;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推动制度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二)从严抓思想建设。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

深化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严格落实上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全面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认真对照检查,切实抓好整改;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权,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认真抓好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强化互联网思想理论引导,批驳错误思潮,巩固和发展主流意识形态,对发现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不力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问责,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

强化日常理论学习。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推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政治理论水平;着力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定期开展日常学习、专题研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领会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等权威读本,联系实际组织学习党史、新中国史和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突出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三观”,与上级党组织要求保持一致、与企业核心利益保持一致;突出爱国、爱党、爱企、爱岗重点,深入实施理论惠民工程,推进党的理论知识普及入车间、到班组,引导党员干部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

(一)强化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充分发挥镇党委“一线指挥部”的龙头作用和各党支部的重要作用,以x位包村干部为抓手,建立了“党委班子-班子成员-党支部-党员”的从严治党责任体系,构建起镇、村、包村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互促互进、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党员干部岗位的职权管到哪里,从严治党的抓手就延伸到哪里。

(二)带头引领示范。坚持做到“以上率下、以上促下”。在年初召开的全镇干部大会上,镇党委书记率先表率;每季度召开专题汇报会,听取党委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汇报廉洁从政情况。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以上率下,加强监管,努力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

(三)成立工作专班。制定xx年落实主任责任工作清单、xx年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镇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清单,强化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镇党政班子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及时传达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会议精神。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

修行是对自己良心的交待,不是做给别人看的。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机关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暨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版)。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逐步构建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的责任体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章程》《中国******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结合xx实际,制定我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党委全面负责,领导各司其职,纪委组织协调,村居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自我、纪委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要领导对落实责任制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具体抓好落实。

二、工作内容及任务分解。

1.组织领导责任。

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党政办,负责人:xx。

(1)谋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党委领导班子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建立责任体系和主体责任传导机制。

(3)落实双报告制度。每年1月31日前,党委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2.健全工作机制责任。

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组织办,负责人:xx。

(4)健全领导小组机构。年初,根据实际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细化成员单位职责任务,督促各部门履职尽责。

(5)加强基层建设。实行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度,营造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良好氛围,夯实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基础。将党风廉政建设延伸到村(居)、站(所)和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

3.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责任。

(6)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为抓手,定期开展集体学习,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组织办、宣传办)。

(7)严明党的纪律。严明党的各项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提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真正使党的纪律规定内化于心、力践于行,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纪委办)。

(8)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批评制止。要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纪委办)。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对《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组织办)。

4.选好用好干部责任。

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组织办,负责人:xx。

(10)严格干部选拨任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等工作,有效规范选人用人行为。

(11)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各级党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责,对用人失察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

(12)加强任前考核。对每次提拔、调整干部要严格把关,防止带病提拔。加强对被选拔任用干部廉政情况的考察,落实选人用人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制度。

(13)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考核。考准考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发展成效,加强干部德的考核。

5.抓好作风建设责任。

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党政办,负责人:xx。

(14)推动作风建设规定落实。严守***八项规定,切实强化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研究制定厉行节约、公车改革、公务接待等配套制度,健全长效监督机制。

(15)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对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交易和“12345”热线投诉办理,集中监控、自动预警、跟踪督办。深入开展机关效能督查,严肃惩处慵懒散漫等不良风气。

(16)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金融、电信、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涉法涉诉、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安全生产、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

(17)全面厉行勤俭节约。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切实加大预算公开力度,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设立“小金库”、违规用车、违规修建办公用房等问题。

6.领导和支持执纪审查工作责任。

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党政办,负责人:xx。

(18)强化工作领导。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对纪检监察机关依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予以授权和支持。

(19)支持执纪审查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纪审查工作,排除阻力、干扰,做好坚强后盾。及时听取执纪审查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7.推进源头治理责任。

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纪委办,负责人:xx。

(20)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深化泗洪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1)加强宣传教育。每半年开展传统教育、典型教育、警示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实行领导干部任前考纪考法制度。

8.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责任。

(22)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纪委办)。

(23)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落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党政办)。

(24)积极支持和组织巡察工作。支持上级巡视巡察工作,抓好问题整改,健全相关制度。积极组织巡察工作,加强对巡察联络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担负牵头和领导职责。(党政办)。

(25)加强民主监督。及时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等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党政办)。

(26)开展专项监督。对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加强对国土、交通、水利、住建等重点领域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工作力度,保证政令畅通。(纪委办)。

(27)推进党务公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妥、循序渐进,以完善党务公开制度机制为重点,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拓宽党员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渠道。(组织办)。

(28)深化政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拓展“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职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督查督办机制,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党政办)。

(29)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行基层村居“阳光惠民”制度,实现村级资金流向和使用全程留痕监管,提高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和透明度,切实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纪委办)。

9.支持纪委履职责任。

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党政办,负责人:xx。

(30)支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机制。落实“两个为主”,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既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贪污腐败,又查纠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31)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三转”。支持纪检机构集中精力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安排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积极推行党委部门纪检机构设置工作,实现派驻监督对党委、政府部门全覆盖。

(32)坚持“一案双查”。对应该实施责任追究的案件,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启动“一案双查”程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10.考核结果运用责任。

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纪委办,负责人:xx。

(33)开展检查考核。每半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考核检查工作,通报结果并予以奖惩,督促问题整改。注重成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评优、目标管理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直接主抓责任。

(1)坚持“四个亲自”。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年至少2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2)落实相关制度。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述廉述责等制度,接受评议监督。

2.督促检查责任。

(3)督促责任落实。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监督执纪发现班子成员存在问题的,实施“三方联谈”;对监督执纪发现下级党组织存在问题的,实施“五方联谈”。

(4)开展廉政谈话。每年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

3.作风建设责任。

(5)抓好作风建设。带头执行作风建设规定,支持开展驻点巡察,持之以恒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6)维护好群众利益。贯彻落实干部驻点调研、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等制度,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行业和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完善制度规定,帮助解决群众反映问题。

4.领导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责任。

(7)领导支持执纪审查工作。坚持把执纪审查工作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位置,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排除阻力、干扰,做好坚强后盾。

(8)支持纪律检查工作。落实“两个为主”,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落实“三转”要求,支持纪检监察机构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当好廉洁自律表率责任。

(9)规范使用权力。带头执行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集体决策制度。

(10)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中国******廉洁自律准则》《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11)落实廉洁档案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纳入个人廉洁档案。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深入基层一线调研走访,扎实开展县乡村三级联动接访下访活动,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

自觉遵守《中国******廉洁自律准则》《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搞特权。

主动公开身份、公开行踪、公开承诺,并倡导“八小时”之外公开,不断增强公务人员工作的透明度。同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用权的习惯,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加强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注重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每年至少1次向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或党代表大会报告个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参加述责述廉,接受现场质询。同时,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及时反馈测评结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纳入个人廉洁档案。

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设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坚决杜绝“为官不为履职不力”,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意识。

对分管范围内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提交有关部门,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1.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坚持建言献策。根据上级纪委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

(2)加强组织协调。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加大对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力度,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3)协助细化责任。协助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4)注重抓早抓小。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机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2.维护党的纪律责任。

(5)开展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突出监督重点,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

(6)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7)严格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诫勉谈话。

(8)督促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各种行为。

3.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责任。

(9)强化督查力度。认真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10)开展扶贫领域再监督再检查。围绕扶贫政策落实、部门履职等开展再监督再检查活动,严肃查处履职不力行为,督促相关主责单位履职尽责,保障扶贫政策落实。

(11)坚持曝光警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违反作风建设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确保***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4.执纪审查责任。

(12)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实行归口管理机制,归口受理同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信访举报,认真调查处理举报的问题。探索推行重复疑难信访问题“双向评议”制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两单两书”工作法,推动信访问题处置“全环闭合”。

(13)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进行分析研判,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究,提出处置要求。承办部门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对问题线索进行处置。

(14)强化执纪审查。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15)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16)规范办案程序。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实行“一案五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5.强化党内监督责任。

(17)注重同级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实施“五方联谈、四责同问、三措并举”,压实责任。加强对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党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监督。及时梳理各部门违规违纪问题,制定监督建议书,将部门廉情向分管县领导抄报。

(18)强化下级监督。探索推行监督部门履职“四责”工作法,以明责、传责、督责、问责为抓手,督促各部门履职尽责。强化对下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

(19)建立廉洁档案。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分层建立干部廉洁档案,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违法违纪等情况,实现对领导干部监管的常态化、动态化、规范化。

6.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责任。

(20)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规制度。围绕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督促党委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

(21)推动制度刚性执行。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保证制度刚性执行,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7.强化自我监督责任。

(22)强化业务培训。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着力提升纪检监察机关执纪能力和水平。

(23)落实违规干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报告备案制度。对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受请托人应当按照规定报告备案。

(24)健全内控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强化内部制约,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

8.营造良好氛围责任。

(25)执行廉情发布制度。每年协助党委至少召开一次廉情发布会,公布廉情动态,广泛接受社会各界代表质询和评议,提高干群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6)强化良好氛围营造。开展“清风讲堂”、“爱廉说百家讲坛”教育活动,推行“随案”警示教育模式,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实施“一把手”党委书记蔡艺锋同志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为党委副书记xx同志,纪委、组织、宣传领导负责协助抓好落实,责任部门为党政办,协助部门为纪委办、组织办、宣传办。

对照责任清单,党委各领导、各部门要全面对照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强化落实,全面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个人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要分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方案,通过有力举措、实实在在的办法,将工作落实到实处;要全面营造党风廉政建设氛围,以上率下,带动村居干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要根据分管、分工督促指导村居、镇直部门、机关单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行“两个责任”。

各党支部、镇直部门、机关单位要对照本实施方案,制定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工作方案,严格履行好单位主体责任、个人主体责任。

根据宿迁市全面从严治党履则记实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及时将“两个责任”履职情况记录至宿迁市“两个责任”平台。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平台记实由党政办牵头负责,原则上每周纪实信息不少于3条;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平台记实由纪委办具体负责,原则上每周纪实信息不少于3条;党委班子成员落实个人主体责任由党委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原则上每周纪实信息不少于2条。为全面推动履责记实工作,建立“两个责任”履责记实联系员制度,由联系员适时填报履责记实信息(具体班子成员联系员见附件1)。为加强平台运行维护工作,由镇监察室不定期对记实平台录入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平台能够常态、长效运行,督促各责任主体严格履职。

四、责任追究。

党委、党支部各领导干部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履行职责,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必须追究相应的责任。

1.对党委主体责任各责任人、责任部门不履职或不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情节轻微的,由党委主要负责人予以约谈提醒;情况较重的,由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实施“多方联谈”;情况严重的,由纪委给予相应的处分或以问题线索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处分。

2.党委班子成员个人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的或不能正确履职的,影响较小的,由镇纪委及时提醒督促,限期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情节轻微的,由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予以约谈;情况严重的,经党委同意,由镇纪委以问题线索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处分。

3.因履责记实平台信息录入不到位,经检查发现,信息未录入或录入有问题的,严肃追究联系员责任;因责任领导、党委班子成员未安排录入的,由镇纪委予以提醒;因未履行“两个责任”或履职不当的,由党委负责人约谈或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处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照《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报的;直接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责任事故,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有其他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规定要求的行为。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十范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市审计局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总体要求和部署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

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实现党内政治生态根本好转,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不断巩固和发展审计机关良好政治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主体责任。

1.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内涵,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班子成员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

3.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局党组围绕本年度工作任务,年初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履行主体责任。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一把手”要每半年听取一次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分管领导每年要布置、检查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工作举措,落实工作任务。

(二)注重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4.加强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局党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要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形式、落实学习要求。落实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律规章纳入党员干部日常学习培训内容,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提升党性修养锻炼,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5.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以“守纪律、防风险、促廉洁”为主题,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是局主要领导每年给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二是开展一系列谈心谈话提醒教育活动;三是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以典型案件为主要素材,开展廉政风险警示教育;四是结合党章党纪党规学习,给党员干部上一堂党内法规课;五是结合理想信念,组织党员干部到教育基地开展一次廉政教育。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党内监督。

6.健全党内谈心谈话。要积极开展党内谈心谈话活动,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党组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股室股长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内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所分管股室的同志每年要开展一次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通过民主生活会前、组织生活会前开展谈心谈话。所有谈话要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有时间。

7.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党课。要科学制定“三会一课”年度工作学习计划,不断丰富学习内容。

8.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要对照工作岗位,逐环节排查廉政风险点,分股室、分岗位建立风险点台账;要对照台账实行廉政风险分级评估,分类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廉政风险定到岗,防范措施管到位,责任追究落到人,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中诱发不廉洁问题的可能性,保障权力的正确规范运行。

9.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实现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有效监督。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要由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要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制度。

10.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工作。要全力支持配合市委巡察办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坚决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对涉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重要会议等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和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主动接受监督。

11.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谈话提醒、诫勉批评,切实把党员干部身上暴露出的小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四)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

1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遵守执行。重要时间节点(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要对纠正“四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曝光;节前和节后分别将安排部署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管控“三公经费”,防止“公车私用”“吃喝请”等邪风歪气。

13.持续推进干部作风整治工作。落实上级审计机关关于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市委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每年以上级审计机关集中整训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审计大讲堂”,深化法律法规学习、形势政策学习、审计专业能力提升学习等,进一步夯实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进行纪律作风整顿教育,强化纪律意识,推动廉洁从政、廉洁从审。

14.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局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江门市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管理本单位党员干部。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头加强学习,带头强化党性锻炼,带头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带头引领作风转变,自觉养成在监督环境下工作的习惯,为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当好标杆。

(五)党组书记责任。

15.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第一责任”,牢固确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观念,敢挑重担,勇于作为,做从严治党的表率。

16.率先垂范。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树牢“四个自信”、坚定“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理论学习坚持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履职用权坚持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服务人民坚持做到牢记宗旨、深入群众;对待亲属坚持做到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切实把严的要求贯穿到抓党建全过程,努力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

17.带好队伍。严格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督查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同班子其他成员沟通协调,及时了解责任落实情况,坚决纠正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塞责和消极抵触等问题。

18.搞好谋划。拿出足够时间和精力研究部署审计机关党的建设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统筹分析梳理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任务,制定推进措施,每半年听取党的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主持研究党建工作。

19.抓好落实。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定期与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履职和廉政谈话,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六)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20.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一岗双责”作为硬任务,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安排、同检查,推动党建工作在分管领域有效落实。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推动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深度融合。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领导共同抓好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实,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并定期报告。

21.积极加强督查检查。加强对分管股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指导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每年至少一次与所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

22.大力加强能力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带头加强学习、增强本领、担当作为,带头坚持问题导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着力破解难题,带头践行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优良作风,形成“头雁效应”。

23.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

24.严格报告述职制度。党组书记每年向市党廉办提交述责述廉报告;党支部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年度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向局党组报告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

25.突出追究问责。局党组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执行。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的现象,要敢于问责,盯住不放,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及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委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委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委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按时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局党委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委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委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范文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四个综合”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和深化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成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省委将20xx年定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根据市委宛办〔20xx〕1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市直水利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深化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为重点,以追责问责为抓手,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德规相依,深化标本兼治,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为水利事业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

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聚焦薄弱环节,不断深化“四督四查”机制,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覆盖。一是深化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二是坚持落实主体责任的标准和要求,提高责任落实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三是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增强责任落实的保障力量;四是丰富主体责任落实的载体和形式,提升责任落实的针对性和特色性,打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特色做法;五是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责任落实的刚性约束。

(一)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尊崇党章、遵守党纪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四种意识”,强化宗旨观念。以推进“三查三保”机制常态化运行为切入点,通过“亮晒平行动”贯彻“五查五保”,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二)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落实责任。要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突出组织纪律的规范执行,以零容忍态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清气正。局纪委要加强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

(三)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一鼓作气,一抓到底.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巩固深化好的经验做法,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实践探索新的方式方法,看住盯紧重要节点,扭住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水利系统落地生根。

(四)严格标准选好用好干部。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入手,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履行好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x发〔20xx〕5号),建立健全干部选用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选拔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多渠道了解干部,深入实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德才兼备、知人善任。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违纪问题,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实行零容忍,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省委“4+4+2”党建制度体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充分运用“四督四查”工作机制,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以深化专项治理为手段,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目标,不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重点查处项目审批、水利工程招投标、规费征收、工程验收、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

(一)明确责任要求,细化责任清单。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和细化责任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形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做到主体明确、要求具体、路径清晰。建立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台账,对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程记录、跟踪问效。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强化履职尽责工作和“三亮三评”工作,建立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台账,对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能检查、能考核、能追责。局党委将建立联合动态督查、跟踪问效制度。

(三)公开述责述廉,强化责任担当。改进和完善述责述廉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建立述前调查、述中评议、述后整改工作机制,加大对问题整改的督促、回访和通报力度。突出述责述廉重点,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政风向上向善,推动述责述廉述出压力、述出成效。定期组织开展述责述廉,选取部分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向局党委、纪委述责述廉;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党员大会)述责述廉,推动公开述责述廉常态化。

(四)专项监督检查,注重压力传导。以推动“4+4+2”党建制度体系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市直水利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扎实整改、认真履责、严肃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制度体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五)从严考核评价,发挥导向作用。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考核评价办法,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期考评与不定期考评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形成上下互评、同级参评、分类测评相融合的考核机制,切实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探索实行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科学挂钩的途径方式,把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单位列为重点促进对象,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六)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从严追责问责为有力抓手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突出问责重点,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一律从严问责。坚持“一案双究”,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加大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增强通报曝光的震慑和教育效果。

主体责任深化年从20xx年6月开始,到20xx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筹安排,协同推进。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6月—7月中旬)。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动员会、专题会等形式安排部署。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安排下去。

(二)自查推进阶段(20xx年7月中旬—8月)。各单位要对照工作重点对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按照工作措施要求,建立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做到重点突出、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扎实推进。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于8月25日前将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报告报局直属单位党委,同时抄送局纪委。

(三)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9月—11月)。局党委组成专项督查小组采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严肃追究责任。各单位公布举报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定期收集汇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梳理排查、会商研究,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严肃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总结工作,注重分析根源、研究解决办法,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规章制度。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全面总结梳理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固化制度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建设,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清政、务实、高效机关,结合x实际,制定本计划。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为x系统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压实主体责任。

1.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处室、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x党组每半年对各处室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并下发通报,推动任务落实。

2.健全责任机制。主要负责人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书规定事项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组每季度末向派驻纪检组提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各处室每季度向党组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

(二)加强队伍教育。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学习制度,党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学习,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让廉政教育入心入脑。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请专家讲课、赴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全年开展全员性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一把手”讲党课以及讲落实主体责任等系列教育活动不少于6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三)强化权力监督。

1.加强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集体决策制度,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把民主集中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的全过程,并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继续完善副科级以上干部权力清单,同时对前期查找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修订,重新汇编成册;规范化开展廉政谈话;每季度分层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提升谈话质量,明确提出勤政廉政的要求,做到谈深谈透。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各处室市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

2.加强群众监督。加强网站建设,认真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信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或调查核实,迅速回复处理意见,树好x为民惠民形象。

(四)从严管理干部。

1.强化干部培养管理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行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全覆盖,如实登记其个人收入、家庭房产等信息,年底开展正科职及以上领导干部述廉活动;丰富机关文体活动,展示党员风采,培养党员干部的高尚情趣,进一步增强队伍活力;加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鼓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遏制“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热情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加强干部工作实绩、品德、朋友圈、社会诚信等综合方面的考核。落实干部任前征求派驻纪检组等有关部门意见、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制度,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

(五)加强作风建设。

1.坚决查纠“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每季度对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全x范围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研究制定厉行节约公务消费等具体制度,并汇编成册,组织学习。每月5日前向派驻纪检组报送公务接待(含学习班、培训班、业务活动)情况。

2.密切联系群众。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三进三帮”、挂村帮扶、“两访两帮”等活动,实现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高标准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优化良好政治生态。

(七)抓好基层基础。

坚持“固本强基”,从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深入实施“五有六好”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抓好党务干部的选配和培训,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为党负责、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纯正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开展“创新党建载体、展示党员风采”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表率、当先锋、比贡献。

(八)坚决惩治腐败。

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查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x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建立与教就处、组维处、工会等处室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各处室要强化履职尽责,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办公室将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注重日常动态监管,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相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处室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水平,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完成好中央国家机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承担的重要任务提供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三个自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用指导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部门实际,开展分领域分专题学习,增强针对性,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工作思路和重点。加强和改进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把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建责任制,重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部门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学习研究,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通报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打造学习品牌,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中央国家机关的党校教育要围绕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贯彻《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认真落实局处级干部5年内接受一次党校培训或轮训的要求,办好党员干部培训班、进修班、专题研讨班等重点班次,充分发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二)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凝聚正能量。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并分析研判,每年开展一次思想状况分析并形成报告,部门机关党委向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下称工委)报告,工委向党中央报告,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新媒体,采取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新形式,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实施干部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程,帮助干部职工在深化改革中提高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三)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干校必修课,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健全并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等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经常化。开展宪法专项教育,进一步树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的理念,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加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社团章程等的学习,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专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学习和运用党内法规,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党治党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建设法治机关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

(四)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抓好《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贯彻落实,引导党员干部从自己做起、从岗位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加强中华传统文化和美德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政务诚信建设。推进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五)严格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条例》明确规定的要严格落实,对《条例》有原则规定但不具体的要制定配套落实措施,切实把《条例》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加强《条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部门每年开展一次自查,工委每5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通过监督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六)探索深化机关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把规定要求落实到位,把好的经验形成制度巩固下来,进一步明确规定、完善配套措施,提高制度执行力。建立党内制度性文件备案制度,部门机关党委制定的机关党建制度性文件,报工委备案;部门党组(党委)印发的涉及机关党建的文件,抄送工委。

(七)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工委负责领导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完善党组(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司局长(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党组织书记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自觉做从严治党书记。党组(党委)书记作为部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机关党建工作,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门户;机关党委书记根据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部署,负责谋划和统筹推进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特别是支部书记负责落实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

(八)发挥党组(党委)抓党建的关键作用。党组(党委)作为抓党建的责任主体,重点履行好领导、用人、保障、管理责任。领导责任,就是总负责、总把关,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党委)重要议程,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结合部门中心工作,总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采取切实措施让机关党组织参与部门中心工作,发挥机关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落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委)以及本部门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的要求,包括列席部署部门重要工作任务,研究讨论有关机关干部人事工作、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等有关会议。用人责任,就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选人用人工作,突出党建导向,优先选任既懂业务又懂党建的优秀干部;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建立专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正常交流机制。保障责任,就是党组(党委)积极支持党组织的工作,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和交流、经费等重点难点问题。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二;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比例;机关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管理责任,就是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特别是要先管好自身,并督促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党建工作考核制度,重点抓好对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的考核工作。中央金融企业进行分层管理和考核时,应将机关党委与组织人事、行政部门同等对待。

(九)设立部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驻部纪检组(纪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干部人事部门等为成员单位,设有宣传思想部门、巡视组的也应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可设在机关党委(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领导小组对本部门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推动落实。设置党委的部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指导本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督促检查。

(十)明确机关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的责任。重点履行协助、推进、教育、监督和引领责任。协助责任,就是协助部门党组(党委)完成中心工作,推进部门机关党的建设。推进责任,就是在工委领导和部门党组(党委)指导下主动谋划和推进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推进党建责任落实。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部门直属单位党的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进行规划和部署。教育责任,就是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监督责任,就是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参与干部管理监督,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引领责任,就是履行以党建带群建的责任,加强对统战和群众工作的领导,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真正成为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十一)明确党支部具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责任。重点履行落实、统筹、教育、监督、管理责任。落实责任,就是在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委领导下,把党建各项工作最终落到支部,落到每个党员干部,使党的工作落地生根。统筹责任,就是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统筹推进。教育责任,就是做好党员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打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监督责任,就是对党员实施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发挥基层书记、支委会、纪检委员的作用,监督检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管理责任,就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十二)加强工委对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和监督。根据党中央对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加强机关党建宏观规划和分类指导,提出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工委机关分类联系各部门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服务。加强对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的监督和情况反映,完善派员列席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中央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建立与部门党组(党委)沟通联系制度,及时听取部门党组(党委)的意见建议,共同研究和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十三)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按照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的要求,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考核。机关党委向工委述职,述职报告须经部门党组(党委)审议,机关纪委向纪工委述职,工委、纪工委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进行考评;机关支部向机关党委、支部全体党员述职,机关党委和支部党员对支部进行考评;党员向支部述职,支部对党员进行考评。鼓励各部门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评体系和机制,积极探索机关党委、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述职的具体形式。工委定期向中央报告、向部门党组(党委)反馈有关情况。

(十四)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各级党组织要着力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破除“潜规则”和陋习,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结合年度考核,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各级领导班子要在自查基础上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报告。制定和实施《加强和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的实施意见》。

(十五)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发扬党内民主,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内部讨论允许有不同意见,不扣帽子、不打棍子、不抓辫子、不装袋子,同时善于进行正确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重点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六)规范和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严格程序、细化要求,做实征求意见、谈心交心、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完善上级党组织派员列席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及时了解和反映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情况。

(十七)规范和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支部组织生活会,要规范程序、严格标准,使每名党员都受到党内生活的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建立健全报告和通报制度。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总结和推广支部工作法,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到支部工作方法创新中,使之成为机关党支部规范和严格组织生活的有效载体,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十八)严格党员发展与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制定和落实党员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

(十九)机关党组织要参与配合、协助做好机关干部管理工作。机关党委要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员干部提拔使用,机关党委和所在党支部要提出意见,党支部要对所在支部的党员包括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推动部门干部人事工作和机关党委的工作由同一名党组成员分管,推动有条件的部门机关党委工作机构与干部人事等部门合署办公、机关党委与人事部门负责人交叉任职。党组(党委)要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参与机关干部管理工作,主动听取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建议。

(二十)以机关“两委”书记、支部书记为重点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把优秀干部放到党务岗位锻炼考验,把经过党务岗位锻炼考验成熟的干部放到重要岗位大胆使用。加强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书记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两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严把党务干部入口关,选拔优秀干部担任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工委参与部门机关“两委”书记提名工作,拟任人选在提名环节须提前与工委沟通之后再启动干部选拔和选举程序。工委审核认为拟任人选不符合条件的,向部门反馈,指出问题,提出明确要求;部门严格按照要求重新提出拟任人选。根据中央关于干部交流有关规定,参照对有任期的党政领导干部的要求,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换届时不再提名;开展机关“两委”书记交流试点工作,跨部门交流按照“进出平衡”的原则实施。实施党务干部培训工程,制定培训规划。加强党支部书记轮训,新任党支部书记须在任职6个月内参加培训,有条件的部门自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中央国家机关党校开办支部书记培训常规班次。

(二十一)机关党委要落实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干部的要求。部门内设机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整,由所在基层党组织提出建议人选,报机关党委审批、任免。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二十二)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和情况通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配套实施办法,加强情况报送,各部门向工委报送情况,工委汇总向中央报送。工委牵头负责,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工作。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建章立制工作,防止“四风”反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查处违纪行为并予以通报。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和行政考核。

(二十三)认真落实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鼓励机关党组织和农村、企业、社区等基层党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建立联系,重点围绕建强组织、谋划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帮扶工作。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长效机制,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创新联系群众方式、提高服务能力。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引导基层党组织完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改进服务效果。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参加社区服务活动,开展试点,总结经验,进行推广。

(二十四)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在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为为官用权的警示箴言,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把“三严三实”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的重要依据,引导党员干部经常按照“三严三实”进行对照检查,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十五)建立日常谈话提醒制度,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抓住出国出差、项目审批、干部选拔等节点,对党员干部定期加压、及时提醒。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实现抓小、抓早、抓苗头,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

(二十六)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按照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监督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明党纪,首先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根本一条是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要求自己,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坚决制止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加强纪律教育特别是“四个服从”的教育,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严格遵循组织程序,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严明党的宣传纪律,有效管理所属研究机构和媒体,规范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确保主流思想和舆论占领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引导新媒体,注重对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加强网络舆情引导。严明党的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其他纪律,督促党员干部克己自律,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组织调整。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纪律刚性约束。建立纪律考试题库和考核制度。

(二十七)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从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司局党支部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层层传导压力、分解责任,推动责任落实。部门党组(党委)要履行好用人责任、纠正责任、监督责任、支持责任和管理责任。党组(党委)书记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机关党委要履行好协助责任、推进责任、教育责任、监督检查和支持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履行好落实责任、推进责任、教育责任、监督责任、管理责任。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主责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责任追究,探索建立落实“两个责任”考核、问责、追责的办法和机制。

(二十八)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实行“一案双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加大案件通报力度,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对发生的违纪案件和腐败案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诬告干部、违法取证等行为严肃处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涉刑案件的党纪处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十九)加强纪检巡视和约谈工作。对问题线索比较多的部门开展专项巡视。巡视情况向中央纪委报告,向部门党组(党委)反馈。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力、信访举报案件数量较多的部门进行约谈。

(三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工委统一命名一批廉政教育基地。结合简政放权,推进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完善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和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十一)强化机关党内监督。推进党务公开,制定和实施党务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采取通报、公示栏、机关内网等多种方式公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督促按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监督作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推进党代表常任制,建立重要情况通报制度、代表提议制度、重大决策征求党代表意见制度,拓展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渠道,增强监督力度。发挥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的监督作用,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正风肃纪。

(三十二)建立机关党建巡视工作制度。以聚精会神抓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为重点,突出《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作风整治开展党建工作巡视。党建巡视要与纪检巡视相衔接,每年由工委班子成员带队,选取部分部门,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确定不同专题分类开展巡视,争取3年把所有部门巡视一遍。

(三十三)拓宽接受人民监督渠道。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听证、咨询、征求意见制度,依法扩大群众参与。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工作。改进窗口单位服务质量,接受人民群众评议。用好中央国家机关举报网站,拓展监督渠道。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分析网络舆情,改进工作。规范信访处理程序,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十四)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制约党建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研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机关党建制度改革和实践创新等重要问题,研究机关党建的特点和规律,探索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实现途径和有效方式,着力从完善机关党建体制机制层面形成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三十五)适应新形势研究和创新机关党建工作。增强问题意识,围绕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党员干部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把研究成果形成制度、推动工作。高度重视互联网领域的意识形态斗争,工委发挥好紫光阁网站作用,各部门要建立机关党建网站或依托部门门户网站建立子网站、网页,积极推进电子党务,注重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开展工作,提高机关党建信息化水平。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委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委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委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按时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局党委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委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委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建设,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清政、务实、高效机关,结合x实际,制定本计划。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为x系统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压实主体责任。

1.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处室、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x党组每半年对各处室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并下发通报,推动任务落实。

2.健全责任机制。主要负责人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书规定事项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组每季度末向派驻纪检组提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各处室每季度向党组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

(二)加强队伍教育。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学习制度,党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学习,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让廉政教育入心入脑。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请专家讲课、赴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全年开展全员性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一把手”讲党课以及讲落实主体责任等系列教育活动不少于6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三)强化权力监督。

1.加强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集体决策制度,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把民主集中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的全过程,并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继续完善副科级以上干部权力清单,同时对前期查找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修订,重新汇编成册;规范化开展廉政谈话;每季度分层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提升谈话质量,明确提出勤政廉政的要求,做到谈深谈透。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各处室市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

2.加强群众监督。加强网站建设,认真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信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或调查核实,迅速回复处理意见,树好x为民惠民形象。

(四)从严管理干部。

1.强化干部培养管理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行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全覆盖,如实登记其个人收入、家庭房产等信息,年底开展正科职及以上领导干部述廉活动;丰富机关文体活动,展示党员风采,培养党员干部的高尚情趣,进一步增强队伍活力;加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鼓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遏制“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热情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加强干部工作实绩、品德、朋友圈、社会诚信等综合方面的考核。落实干部任前征求派驻纪检组等有关部门意见、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制度,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

(五)加强作风建设。

1.坚决查纠“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每季度对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全x范围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研究制定厉行节约公务消费等具体制度,并汇编成册,组织学习。每月5日前向派驻纪检组报送公务接待(含学习班、培训班、业务活动)情况。

2.密切联系群众。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三进三帮”、挂村帮扶、“两访两帮”等活动,实现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高标准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优化良好政治生态。

(七)抓好基层基础。

坚持“固本强基”,从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深入实施“五有六好”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抓好党务干部的选配和培训,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为党负责、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纯正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开展“创新党建载体、展示党员风采”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表率、当先锋、比贡献。

(八)坚决惩治腐败。

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查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x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建立与教就处、组维处、工会等处室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各处室要强化履职尽责,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办公室将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注重日常动态监管,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相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处室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卫计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现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如下:

1、明确责任,强化担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党政联席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明确党总支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同时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不断压实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督促纪检监察室与班子成员签订《郏县中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把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坚持定期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从源头上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手机短信、微信平台、《中医与健康》内参报等,适时发送廉政信息,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传统节日期间进行廉政提醒,营造廉洁健康的节日氛围。

3、重视党建工作,强化党支部作用。按照“分层负责、逐个面谈、全面覆盖”的原则,主要采取“一对一、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分院长、书记、领导班子和支部书记四个层次,开展以案促改分层次谈心谈话活动。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把作风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等内容纳入日常管理轨道,形成规范性、长效性和制度化管理。开展先进支部和优秀党员评选活动,增强四个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负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坚定理想信念,抓好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思路新战略,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3、抢抓机遇,不断探索,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为突破,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促使我院得到健康发展,更好的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为深入贯彻xx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建设,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清政、务实、高效机关,结合x实际,制定本计划。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了主体责任制度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为x系统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压实主体责任。

1.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了、同检查、同考核。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处室、直属单位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x党组每半年对各处室开展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并下发通报,推动任务落实了。

2.健全责任机制。主要负责人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书规定事项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组每季度末向派驻纪检组提交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各处室每季度向党组报送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

(二)加强队伍教育。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学习制度,党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学习,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让廉政教育入心入脑。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请专家讲课、赴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党章党规,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全年开展全员性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一把手”讲党课以及讲落实了主体责任等系列教育活动不少于6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三)强化权力监督。

1.加强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了集体决策制度,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把民主集中制落实了到决策、执行的全过程,并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继续完善副科级以上干部权力清单,同时对前期查找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修订,重新汇编成册;规范化开展廉政谈话;每季度分层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提升谈话质量,明确提出勤政廉政的要求,做到谈深谈透。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各处室市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

2.加强群众监督。加强网站建设,认真落实了,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信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或调查核实,迅速回复处理意见,树好x为民惠民形象。

(四)从严管理干部。

1.强化干部培养管理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行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全覆盖,如实登记其个人收入、家庭房产等信息,年底开展正科职及以上领导干部述廉活动;丰富机关文体活动,展示党员风采,培养党员干部的高尚情趣,进一步增强队伍活力;加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鼓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遏制“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热情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落实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加强干部工作实绩、品德、朋友圈、社会诚信等综合方面的考核。落实了干部任前征求派驻纪检组等有关部门意见、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制度,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

(五)加强作风建设。

1.坚决查纠“四风”。严格落实了xx八项规定和。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每季度对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全x范围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研究制定厉行节约公务消费等具体制度,并汇编成册,组织学习。每月5日前向派驻纪检组报送公务接待(含学习班、培训班、业务活动)情况。

2.密切联系群众。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三进三帮”、挂村帮扶、“两访两帮”等活动,实现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高标准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优化良好政治生态。

(七)抓好基层基础。

坚持“固本强基”,从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深入实施“五有六好”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抓好党务干部的选配和培训,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为党负责、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纯正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开展“创新党建载体、展示党员风采”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表率、当先锋、比贡献。

(八)坚决惩治腐败。

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查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了,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x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建立与教就处、组维处、工会等处室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各处室要强化履职尽责,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了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办公室将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注重日常动态监管,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相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处室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水平,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完成好中央国家机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承担的重要任务提供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三个自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用指导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部门实际,开展分领域分专题学习,增强针对性,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工作思路和重点。加强和改进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把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建责任制,重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部门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学习研究,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通报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打造学习品牌,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中央国家机关的党校教育要围绕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贯彻《20-—2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认真落实局处级干部5年内接受一次党校培训或轮训的要求,办好党员干部培训班、进修班、专题研讨班等重点班次,充分发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二)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凝聚正能量。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并分析研判,每年开展一次思想状况分析并形成报告,部门机关党委向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下称工委)报告,工委向党中央报告,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新媒体,采取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新形式,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实施干部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程,帮助干部职工在深化改革中提高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三)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干校必修课,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健全并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等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经常化。开展宪法专项教育,进一步树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的理念,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加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社团章程等的学习,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专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学习和运用党内法规,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党治党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建设法治机关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

(四)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抓好《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贯彻落实,引导党员干部从自己做起、从岗位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加强中华传统文化和美德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政务诚信建设。推进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五)严格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条例》明确规定的要严格落实,对《条例》有原则规定但不具体的要制定配套落实措施,切实把《条例》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加强《条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部门每年开展一次自查,工委每5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通过监督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六)探索深化机关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把规定要求落实到位,把好的经验形成制度巩固下来,进一步明确规定、完善配套措施,提高制度执行力。建立党内制度性文件备案制度,部门机关党委制定的机关党建制度性文件,报工委备案;部门党组(党委)印发的涉及机关党建的文件,抄送工委。

(七)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工委负责领导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完善党组(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司局长(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党组织书记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自觉做从严治党书记。党组(党委)书记作为部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机关党建工作,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门户;机关党委书记根据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部署,负责谋划和统筹推进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特别是支部书记负责落实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

(八)发挥党组(党委)抓党建的关键作用。党组(党委)作为抓党建的责任主体,重点履行好领导、用人、保障、管理责任。领导责任,就是总负责、总把关,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党委)重要议程,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结合部门中心工作,总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采取切实措施让机关党组织参与部门中心工作,发挥机关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落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委)以及本部门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的要求,包括列席部署部门重要工作任务,研究讨论有关机关干部人事工作、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等有关会议。用人责任,就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选人用人工作,突出党建导向,优先选任既懂业务又懂党建的优秀干部;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建立专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正常交流机制。保障责任,就是党组(党委)积极支持党组织的工作,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和交流、经费等重点难点问题。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二;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比例;机关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管理责任,就是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特别是要先管好自身,并督促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党建工作考核制度,重点抓好对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的考核工作。中央金融企业进行分层管理和考核时,应将机关党委与组织人事、行政部门同等对待。

(九)设立部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驻部纪检组(纪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干部人事部门等为成员单位,设有宣传思想部门、巡视组的也应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可设在机关党委(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领导小组对本部门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推动落实。设置党委的部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指导本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督促检查。

(十)明确机关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的责任。重点履行协助、推进、教育、监督和引领责任。协助责任,就是协助部门党组(党委)完成中心工作,推进部门机关党的建设。推进责任,就是在工委领导和部门党组(党委)指导下主动谋划和推进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推进党建责任落实。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部门直属单位党的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进行规划和部署。教育责任,就是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监督责任,就是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参与干部管理监督,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引领责任,就是履行以党建带群建的责任,加强对统战和群众工作的领导,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真正成为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十一)明确党支部具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责任。重点履行落实、统筹、教育、监督、管理责任。落实责任,就是在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委领导下,把党建各项工作最终落到支部,落到每个党员干部,使党的工作落地生根。统筹责任,就是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统筹推进。教育责任,就是做好党员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打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监督责任,就是对党员实施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发挥基层书记、支委会、纪检委员的作用,监督检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管理责任,就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十二)加强工委对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和监督。根据党中央对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加强机关党建宏观规划和分类指导,提出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工委机关分类联系各部门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服务。加强对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的监督和情况反映,完善派员列席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中央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建立与部门党组(党委)沟通联系制度,及时听取部门党组(党委)的意见建议,共同研究和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十三)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按照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的要求,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考核。机关党委向工委述职,述职报告须经部门党组(党委)审议,机关纪委向纪工委述职,工委、纪工委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进行考评;机关支部向机关党委、支部全体党员述职,机关党委和支部党员对支部进行考评;党员向支部述职,支部对党员进行考评。鼓励各部门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评体系和机制,积极探索机关党委、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述职的具体形式。工委定期向中央报告、向部门党组(党委)反馈有关情况。

(十四)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各级党组织要着力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破除“潜规则”和陋习,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结合年度考核,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各级领导班子要在自查基础上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报告。制定和实施《加强和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的实施意见》。

(十五)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发扬党内民主,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内部讨论允许有不同意见,不扣帽子、不打棍子、不抓辫子、不装袋子,同时善于进行正确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重点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六)规范和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严格程序、细化要求,做实征求意见、谈心交心、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完善上级党组织派员列席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及时了解和反映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情况。

(十七)规范和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支部组织生活会,要规范程序、严格标准,使每名党员都受到党内生活的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建立健全报告和通报制度。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总结和推广支部工作法,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到支部工作方法创新中,使之成为机关党支部规范和严格组织生活的有效载体,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十八)严格党员发展与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制定和落实党员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

(十九)机关党组织要参与配合、协助做好机关干部管理工作。机关党委要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员干部提拔使用,机关党委和所在党支部要提出意见,党支部要对所在支部的党员包括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推动部门干部人事工作和机关党委的工作由同一名党组成员分管,推动有条件的部门机关党委工作机构与干部人事等部门合署办公、机关党委与人事部门负责人交叉任职。党组(党委)要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参与机关干部管理工作,主动听取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建议。

(二十)以机关“两委”书记、支部书记为重点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把优秀干部放到党务岗位锻炼考验,把经过党务岗位锻炼考验成熟的干部放到重要岗位大胆使用。加强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书记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两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严把党务干部入口关,选拔优秀干部担任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工委参与部门机关“两委”书记提名工作,拟任人选在提名环节须提前与工委沟通之后再启动干部选拔和选举程序。工委审核认为拟任人选不符合条件的,向部门反馈,指出问题,提出明确要求;部门严格按照要求重新提出拟任人选。根据中央关于干部交流有关规定,参照对有任期的党政领导干部的要求,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换届时不再提名;开展机关“两委”书记交流试点工作,跨部门交流按照“进出平衡”的原则实施。实施党务干部培训工程,制定培训规划。加强党支部书记轮训,新任党支部书记须在任职6个月内参加培训,有条件的部门自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中央国家机关党校开办支部书记培训常规班次。

(二十一)机关党委要落实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干部的要求。部门内设机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整,由所在基层党组织提出建议人选,报机关党委审批、任免。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二十二)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和情况通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配套实施办法,加强情况报送,各部门向工委报送情况,工委汇总向中央报送。工委牵头负责,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工作。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建章立制工作,防止“四风”反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查处违纪行为并予以通报。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和行政考核。

(二十三)认真落实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鼓励机关党组织和农村、企业、社区等基层党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建立联系,重点围绕建强组织、谋划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帮扶工作。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长效机制,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创新联系群众方式、提高服务能力。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引导基层党组织完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改进服务效果。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参加社区服务活动,开展试点,总结经验,进行推广。

(二十四)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在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为为官用权的警示箴言,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把“三严三实”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的重要依据,引导党员干部经常按照“三严三实”进行对照检查,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十五)建立日常谈话提醒制度,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抓住出国出差、项目审批、干部选拔等节点,对党员干部定期加压、及时提醒。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实现抓小、抓早、抓苗头,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

(二十六)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按照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监督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明党纪,首先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根本一条是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要求自己,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坚决制止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加强纪律教育特别是“四个服从”的教育,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严格遵循组织程序,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严明党的宣传纪律,有效管理所属研究机构和媒体,规范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确保主流思想和舆论占领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引导新媒体,注重对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加强网络舆情引导。严明党的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其他纪律,督促党员干部克己自律,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组织调整。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纪律刚性约束。建立纪律考试题库和考核制度。

(二十七)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从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司局党支部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层层传导压力、分解责任,推动责任落实。部门党组(党委)要履行好用人责任、纠正责任、监督责任、支持责任和管理责任。党组(党委)书记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机关党委要履行好协助责任、推进责任、教育责任、监督检查和支持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履行好落实责任、推进责任、教育责任、监督责任、管理责任。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主责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责任追究,探索建立落实“两个责任”考核、问责、追责的办法和机制。

(二十八)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实行“一案双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加大案件通报力度,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对发生的违纪案件和腐败案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诬告干部、违法取证等行为严肃处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涉刑案件的党纪处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十九)加强纪检巡视和约谈工作。对问题线索比较多的部门开展专项巡视。巡视情况向中央纪委报告,向部门党组(党委)反馈。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力、信访举报案件数量较多的部门进行约谈。

(三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工委统一命名一批廉政教育基地。结合简政放权,推进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完善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和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十一)强化机关党内监督。推进党务公开,制定和实施党务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采取通报、公示栏、机关内网等多种方式公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督促按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监督作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推进党代表常任制,建立重要情况通报制度、代表提议制度、重大决策征求党代表意见制度,拓展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渠道,增强监督力度。发挥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的监督作用,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正风肃纪。

(三十二)建立机关党建巡视工作制度。以聚精会神抓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为重点,突出《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作风整治开展党建工作巡视。党建巡视要与纪检巡视相衔接,每年由工委班子成员带队,选取部分部门,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确定不同专题分类开展巡视,争取3年把所有部门巡视一遍。

(三十三)拓宽接受人民监督渠道。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听证、咨询、征求意见制度,依法扩大群众参与。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工作。改进窗口单位服务质量,接受人民群众评议。用好中央国家机关举报网站,拓展监督渠道。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分析网络舆情,改进工作。规范信访处理程序,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十四)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制约党建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研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机关党建制度改革和实践创新等重要问题,研究机关党建的特点和规律,探索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实现途径和有效方式,着力从完善机关党建体制机制层面形成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三十五)适应新形势研究和创新机关党建工作。增强问题意识,围绕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党员干部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把研究成果形成制度、推动工作。高度重视互联网领域的意识形态斗争,工委发挥好紫光阁网站作用,各部门要建立机关党建网站或依托部门门户网站建立子网站、网页,积极推进电子党务,注重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开展工作,提高机关党建信息化水平。

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落实管党从严、执纪从严、作风从严、治吏从严、思想从严、反腐从严的要求。

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全区、全市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有效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问题。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抓手,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着力打造“一类一品”,开展好“两学一做”提效能争先锋“十个一”活动、“三有三送”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治庸提效”专项活动,深化“党旗领航强医德医风”党建示范带创建工作。结合卫计行业特点,抓好党建助健康扶贫,促脱贫攻坚。

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年内召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

成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制定具体反腐败协调工作办法。督促各职能科室充分履职、各负其责,督促委属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完善责任体系,改进检查考核方案,严格责任制考核,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年度检查考核,听取考核情况汇报,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加强对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党员干部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性、遵守组织制度、加强组织管理、执行组织纪律。突出抓好市委巡察组发现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强化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扎实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要求。深入开展“治庸提效”活动,推动全市机关作风建设。

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落实好干部标准,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制度体系,解决“重选轻管”问题。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对苗头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在“三个一线”选人用人。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用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

加强领导和大力支持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发生的案件,主动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创造条件。积极推动纪律监察体制改革,按要求完成派驻纪检组改革工作。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年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北海市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搞好制度配套衔接,增强整体功能。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紧紧抓住用人、用权、卫生计生服务等重点领域,以及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总体安排,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经常性的教育提醒。严抓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做好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挖掘和整合历史廉政文化资源,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利用我市及卫生计生系统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使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建设,压紧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清政、务实、高效机关,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计划。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计划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和深化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成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省委将20xx年定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根据市委宛办〔20xx〕1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市直水利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深化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为重点,以追责问责为抓手,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德规相依,深化标本兼治,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为水利事业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

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聚焦薄弱环节,不断深化“四督四查”机制,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覆盖。一是深化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二是坚持落实主体责任的标准和要求,提高责任落实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三是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增强责任落实的保障力量;四是丰富主体责任落实的载体和形式,提升责任落实的针对性和特色性,打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特色做法;五是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责任落实的刚性约束。

(一)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尊崇党章、遵守党纪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四种意识”,强化宗旨观念。以推进“三查三保”机制常态化运行为切入点,通过“亮晒平行动”贯彻“五查五保”,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二)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落实责任。要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突出组织纪律的规范执行,以零容忍态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清气正。局纪委要加强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

(三)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一鼓作气,一抓到底.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巩固深化好的经验做法,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实践探索新的方式方法,看住盯紧重要节点,扭住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水利系统落地生根。

(四)严格标准选好用好干部。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入手,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履行好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x发〔20xx〕5号),建立健全干部选用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选拔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多渠道了解干部,深入实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德才兼备、知人善任。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违纪问题,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实行零容忍,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省委“4+4+2”党建制度体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充分运用“四督四查”工作机制,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以深化专项治理为手段,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目标,不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重点查处项目审批、水利工程招投标、规费征收、工程验收、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

(一)明确责任要求,细化责任清单。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和细化责任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形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做到主体明确、要求具体、路径清晰。建立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台账,对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程记录、跟踪问效。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强化履职尽责工作和“三亮三评”工作,建立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台账,对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能检查、能考核、能追责。局党委将建立联合动态督查、跟踪问效制度。

(三)公开述责述廉,强化责任担当。改进和完善述责述廉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建立述前调查、述中评议、述后整改工作机制,加大对问题整改的督促、回访和通报力度。突出述责述廉重点,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政风向上向善,推动述责述廉述出压力、述出成效。定期组织开展述责述廉,选取部分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向局党委、纪委述责述廉;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党员大会)述责述廉,推动公开述责述廉常态化。

(四)专项监督检查,注重压力传导。以推动“4+4+2”党建制度体系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市直水利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扎实整改、认真履责、严肃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制度体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五)从严考核评价,发挥导向作用。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考核评价办法,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期考评与不定期考评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形成上下互评、同级参评、分类测评相融合的考核机制,切实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探索实行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科学挂钩的途径方式,把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单位列为重点促进对象,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六)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从严追责问责为有力抓手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突出问责重点,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一律从严问责。坚持“一案双究”,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加大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增强通报曝光的震慑和教育效果。

主体责任深化年从20xx年6月开始,到20xx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筹安排,协同推进。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6月—7月中旬)。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动员会、专题会等形式安排部署。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安排下去。

(二)自查推进阶段(20xx年7月中旬—8月)。各单位要对照工作重点对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按照工作措施要求,建立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做到重点突出、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扎实推进。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于8月25日前将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报告报局直属单位党委,同时抄送局纪委。

(三)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9月—11月)。局党委组成专项督查小组采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严肃追究责任。各单位公布举报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定期收集汇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梳理排查、会商研究,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严肃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总结工作,注重分析根源、研究解决办法,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规章制度。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全面总结梳理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固化制度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

xx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x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围绕主体责任落实和廉洁自律,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调度,深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为经济社会高质量融合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现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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