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银行债务合同修改通知优秀

时间:2023-08-27 06:21:32 作者:江sx 2023年银行债务合同修改通知优秀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2023年银行债务合同修改通知优秀篇一

装修改造工程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那么对于装修改造合同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修改造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委任单位:

施工单位:

就工程,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

一、工程名称:

二、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内容: 见材料明细清单

四、工程期限:本工程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完工。

五、五、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六、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 %预付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 %工程款,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付清。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两日内如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将剩余款项全部付清,违约付款。

七、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

2、乙方负责制定各类制作的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乙方制定的材料明细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加的投资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了解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各类工程作法的普通合格工程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各类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给守约方。

十二、备注: 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执行。

十三、本合同报价表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况:

二、 工程改造装修内容

1、改造装修:

2、拆迁垃圾清运

三、 改造、装修费用依甲方的使用要求及条件要求为依据。费用合计为: 万元。

四、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总价的

2、改造完成时,甲方即付给乙方总价的

3、装修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总价的

六、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改造、装修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对装修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指明。

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工程装修设计图进行施工。

七、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一、工程地点:

二、形式结构:独栋式式7室2厅1厨3卫1车库

三、工程项目:

1、 一层:大厅东半部南墙面拆除及向外扩建至走廊立柱处;车库屋顶拆除,车库加高至与一层同高,车库屋顶现浇,车库开凿修砌一个窗口。

2、 二层:东南房间南部墙面拆除;东面两房间中间开凿修砌一个门洞;北卫生间砌墙;原阳台与大厅之间的门砌墙;西南房间东面墙面在原创处开凿修砌一个门洞。 3、 房屋屋顶拆除并翻新重建。

4、 贴一层大厅、卫生间、西北房间、西南房间、车库(除东北房间外)的地面地砖及墙面墙砖;贴围墙和车库外墙墙砖。

6、 建筑垃圾的清理及运输。

四、承包方式:

除地砖和墙砖由甲方提供外,其余材料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

1、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满足质量要求;

2、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 3、 地砖墙砖的装贴要平整;

4、 不得随意浪费装修材料;

5、 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

7、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因乙方材料及施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8、 须得到双方认可。

六、施工期限:

由于是分阶段施工,施工期限视具体情况定。

七、工程造价:

八、付款方式:

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1000元押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无任何因乙方材料及施工原因出现的质量,押金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甲方在三天内支付乙方所有费用的80%,6个月后无任何因乙方材料及施工原因出现的质量,甲方支付剩余20%费用。 其它问题: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2023年银行债务合同修改通知优秀篇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与已签订的.合同一致)

(一)经发、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签署以下补充协议: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发、承包人能够解释清楚的原因填写)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变更为开工年日,竣工天。

(三)本协议书是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条款应按原合同执行,原合同内容与本协议有差异的,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四)本补充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银行债务合同修改通知优秀篇三

借款人:

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合同由三方达成协议后签订,共同遵守和履行。

贷款人同意在借款人申请和担保人担保的情况下提供贷款。

该笔贷款的使用期限为______________。

月利息‰,年利率 %;或者,根据中国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利率,按月浮动。

贷款人每半年(季度)结息一次。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将转移贷款本金计算复利。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调整利率改变计息方式的,按照调整后的利率和计息方式计算,并通知借款人。

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金额内,按照还款计划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全部本息。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保证人应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向借款人出具保证。借款人一旦不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保证人应承担偿还和支付利息的连带责任。无论贷款是否延期或逾期,或借款人发生任何情况,担保人仍承担担保责任,直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

1.贷款人保证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金额和延迟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的2‰。借款人未按计划用款的,少用或多用部分,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承诺费的2‰。

2.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挪用、挪用贷款,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罚息。

3.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或担保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中扣收,并自到期日起按原贷款利率对逾期贷款加收20%的罚息。如发生延期,借款人应在贷款到期前至少三天向贷款人申请延期还款,并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贷款人未同意延期或办理展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处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信息、报表和资料不真实。

(2)借款人在与第三方打官司败诉并支付赔偿金后,无力向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3)借款人的总资产不足以抵销其总负债。

(4)借款人的保证人违反或丧失保证中约定的条件。

2.贷款人有权检查和监督贷款的使用。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相关报表和资料。

3.如果借款人或贷款人要求变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条款,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在双方达成协议前保持有效。

4.借款人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留成外汇申请书、付款及还款计划等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由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盖章后生效。

贷款人:(公章)借款人:(公章)担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2023年银行债务合同修改通知优秀篇四

乙方(承包方):

一、工程地点:

二、形式结构:独栋式式7室2厅1厨3卫1车库

三、工程项目:

1、一层:大厅东半部南墙面拆除及向外扩建至走廊立柱处;车库屋顶拆除,车库加高至与一层同高,车库屋顶现浇,车库开凿修砌一个窗口。

2、二层:东南房间南部墙面拆除;东面两房间中间开凿修砌一个门洞;北卫生间砌墙;原阳台与大厅之间的门砌墙;西南房间东面墙面在原创处开凿修砌一个门洞。

3、房屋屋顶拆除并翻新重建。

4、贴一层大厅、卫生间、西北房间、西南房间、车库(除东北房间外)的地面地砖及墙面墙砖;贴围墙和车库外墙墙砖。

6、建筑垃圾的清理及运输。

四、承包方式:

除地砖和墙砖由甲方提供外,其余材料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满足质量要求;

2、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

3、地砖墙砖的装贴要平整;

4、不得随意浪费装修材料;

5、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

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因乙方材料及施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8、须得到双方认可。

六、施工期限:

由于是分阶段施工,施工期限视具体情况定。

七、工程造价:

八、付款方式:

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1000元押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无任何因乙方材料及施工原因出现的质量,押金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甲方在三天内支付乙方所有费用的80%,6个月后无任何因乙方材料及施工原因出现的质量,甲方支付剩余20%费用。其它问题: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乙方:

年月日

2023年银行债务合同修改通知优秀篇五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借款人因 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 万元,期限为 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 项目指 公路。

1.1.9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 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1.13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 项目资本金指在 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 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2.4 本合同项下 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9 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3.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贷款。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 公路项目建设。

3.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4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 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 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3 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 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3 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 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6 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 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6.1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2 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1) 年 月 日,提款 万元;

(2) 年 月 日,提款 万元;

(3) 年 月 日,提款 万元;

6.3 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 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 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 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还款日 还款本金数额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 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 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a. 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b.

c.

6.10 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11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 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 万元。

6.13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 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5 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7.1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 账户监管包括:

7.2.1 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 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 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a.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b.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d.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 开立于 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 天的宽限期。

7.4.1 项目建设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项目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7.5 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 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8.1.1 在项目建设期间内, 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2 当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时,借款人将其所获得的来自于建设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以及本项目下其他合同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8.1.3 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 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 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 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 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9.1 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5 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 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 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10.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10.2 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11.1 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1.2 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受让方必须经贷款人确认并承接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有保证人的,应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在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债务转让协议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2.1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险种为 险、 险、 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2 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为本合同附件;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险费用及有关支出。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

13.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 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 的利息。

13.4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十一条和第12.1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金。

13.5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金。

13.6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按第13.2条的规定计收利息。

13.7 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 公路收费权。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1 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13.9.2 无故提前收回贷款的。

14.1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1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15.3 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16.1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16.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贷款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一)明确借款用途。

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关系到银行的风险以及审核是否通过,借款人应在合同上注明借款用途并且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这样可以使银行以及担保人知道借款的真实用途,对保护担保人的权益而言更为公平。

(二)借款合同要由借款人填写。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条款达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银行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也就是银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因此,借款合同应由借款人填写,可以让借款人理解合同内容、条款,银行对条款负有解释的义务,这样可以防止因理解不同发生纠纷。

(三)签订合同后要注意履行方式。

在实践中,提前还贷的现象越来越多,而是否同意借款人提前还贷银行可以根据贷款的具体情况来决定。贷款行向借款人收取补偿金是一个总体原则。

2023年银行债务合同修改通知优秀篇六

1.1、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甲方承诺在融资活动中所署公章、财务印章、法人章真实、有效,否则自愿承担融资不能的责任。

1.2、甲方在本协议有关的融资活动中委托代理人已经获得甲方特别授权,有权代表甲方签署与融资有关的全部法律文书,甲方对其代理行为所产生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1.3、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实的。

2.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实的。

3.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融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融资贷款提供居间服务。

3.2、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介绍引荐符合其融资条件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目标融资人),为甲方与目标融资人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融资人签定融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贷款等融资性协议或合同)。

3.3、乙方居间服务内容包括:甲方按乙方要求将所需资料提交给乙方,以甲方的 作抵押(质押),为甲方融资 万元人民币(大写: )左右的资金(最终以目标融资方审批贷款金额为准),为前述事宜的借款提供居间服务。

3.4、甲方借款期限为 个月,若采取先息后本方式,每月借款利率为 %左右;若采取等额本息方式,每月借款利率为 %左右,每 付一次利息。前述月利率最终以目标融资方实际审批利率为准。

3.5、乙方对甲方所融资借款事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4.1、若乙方促成目标融资人与甲方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借款等)融资合同,甲方按其与目标融资人签署协议中约定贷款或借款总金额的 %(大写:百分之 )向乙方支付居间费。

4.2、甲方支付的居间费的有关税款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应由乙方交纳的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4.3、甲方应在目标融资人向其发放首笔贷款到达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居间费一次性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否则属违约。

5.1、乙方引荐的目标融资方与甲方签订贷款(借款)协议时,即为本合同居间服务成功,甲方应与乙方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

5.2、如甲、乙双方未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则乙方引荐的目标融资方向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转款时,即为本合同居间服务成功,甲乙双方不再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

6.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理融资贷款事宜所需的一切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承担责任。

6.2甲方提供办理融资贷款事宜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予垫付。如甲方不能提供有效文件,导致融资不能,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融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6.4、不得与乙方介绍的意向融资人或目标融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6.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事项。

7.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7.2、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目标融资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7.3、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4、甲方应配合乙方与融资目标人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7.5、乙方居间成功后,有权要求甲方应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相应居间费。

7.6、如乙方居间未成功,不得要求甲方支付误工费、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酬金等任何居间费用;甲方不得以居间未成功而要求乙方支付其提供融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财务报表等)、交通费、差旅费、误工费等因融资而产生的费用。

8.1、如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意向融资人或目标融资人进行私下交易时,视为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融资居间服务,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居间费。

8.2、 乙方向目标融资方提供甲方借款资料,并经过目标融资方审批同意借款(贷款)给甲方后,如甲方放弃借款(贷款),则视为乙方居间成功,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居间费。

8.3、甲方在目标融资人向其发放首笔借款(贷款)资金到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叁向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直到付清全部居间费及违约金时为止。甲方自愿放弃请求降低违约金的抗辩理由。

8.4、若甲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未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时,乙方为追要居间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诉讼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9.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9.2.2、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

10.1、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0.2、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条款理解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0.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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