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实施方案(通用15篇)

时间:2023-11-23 21:39:43 作者:琉璃 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实施方案(通用15篇)

制定实施方案时,需要分析风险和障碍,并提前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实施方案

(一)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市级将成立“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动工作的落实,确保按进度完成建设任务。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项目建设的责任分工。各县(市、区)要明确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目标任务,各建设项目确保年底开工建设,已经开工的项目,务必按照省规定序时进度要求,加紧加快推进。省将集中采购部分计算机、打印机、交换机配发给各县(市、区),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调剂配送给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使用并组织安装、调试。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信息系统软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市卫生局负责验收,省卫生厅根据各设区市验收报告支付实施费。新农合信息系统等接口改造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改造,费用由投资银行支付。读卡器由市卫生局协调市劳动保障部门由投资银行配给。

(三)落实项目建设的资金筹措。17个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含漳平市d级危房拆建项目5个),总投资1769万元(中央投资330万元,省级投资580万元,地方配套859万元)。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74万元(省级补助120万元,地方配套254万元)。22个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及环境改造项目,总投资3479万元(中央投资200万元,省级投资1160万元,地方配套2119万元)。18个d级危房拆建项目,总投资1436万元(省预算内投资824万元,地方配套612万元)。各县(市、区)要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务必尽快足额到位。按照省政府10月10日《关于研究社会保障卡项目和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133号)提出的“分级承担”的原则,市级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经费由市级财政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算机配置数量的50%、打印机配置数量的60%、交换机配置数量的100%,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不足部分市级财政适当补助、大部分由县(市、区)负责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读卡器由我市协调社保卡投资银行承担。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信息系统软件由省卫生厅统一配发,并给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定的实施费的补助。省级财政也将补助我市一定资金,用于购置市级平台运行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所需的服务器和存储设备。

(四)强化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对于进展缓慢的项目,要加大督查力度,克服一切主观原因,确保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实行项目建设进展旬报制度,各县(市、区)及市直医疗机构每10天向市卫生局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项目建设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并在全市卫生系统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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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民主考评基层站所长实施方案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扎实有效地开展争创“基层组织建设先进镇乡”活动,大力夯实基层组织基础,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在经济建设、社会事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稳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根据区委有关争创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落实区委有关争创“基层组织建设先进镇乡”活动要求,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镇党委成立了争创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群书记、政法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下设办公室,由党群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共分组织、宣传、材料、督促四个工作组,形成党委书记亲自抓,党群书记和组纪委员具体负责,其他班子共同落实的争创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的努力,实现今年达到基层组织建设先进镇乡标准,具体目标:镇党委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协作,凝聚力、战斗力强,“龙头”作用明显,精神面貌好,争先意识强,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抓基层组织建设思想重视,责任到位,措施得当,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到位有创新。建设一支务实高效、素质优良、群众拥护的干部队伍,建立起富民、为民的长效服务机制和社会稳定机制。基层组织健全,工作扎实,决策民主,各项制度落实到位,群众满意度98%以上,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干部选拔、党务公开民主规范。

三、主要措施。

1、以“四个重点”为目标,切实加强镇党委班子自身建设。

(1)、以提高能力和素质为重点,切实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在对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上必须坚持“三个创新”:观念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观念上创新就是要求每一位班子成员要树立终身教育和素质教育的`观念。形式上创新就是在一月一次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每年一篇调研文章的基础上,通过外聘专家上课、到所联点上一堂党课和形势任务分析等形式来加强学习。内容上创新就是班子成员除了进行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政治理论学习外,结合实际,还要学习些有关市场经济、经济管理等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内容,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工作能力和自身素质。

(2)、以坚持民主集中制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落实好镇党委工作和议事制度,全面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涉及重大问题根据议事规则,首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分管的班子成员提出,经书记办公会议预审交党委会讨论决定。

(3)、以转变作风为重点,切实提高班子成员的服务水平。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转变作风,提高为民服务本领。坚持和完善联村包片制度、联系企业制度,每个班子成员除做好分管工作外,还要联系好一个点、一个村、3-4家骨干企业;每月二日定期群众接待日制度;结对帮扶制度;开展造福群众的实事工程;建立完善“一窗受理、全程代理”的镇行政服务中心及劳动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站。

(4)、以党建促发展、保稳定为重点,切实提高抓基层组织建设的责任感。把党建工作作为全镇一切工作的基础来抓,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事业繁荣的重要工作来落实。镇党委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明确,形成党委书记为全镇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群书记、组纪委员为具体落实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机制,做到工作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建设定期分析和研讨制度,一季一次召开党委会、二月一次组织工作例会和一季一次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定期分析研究基层组织建设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建立健全班子成员与所联系村(企)党组织书记谈心交心制度,认真做到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平稳顺利。

2、以“三个机制”为抓手,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

一是考核激励机制,通过考核末位警告、连续二年考核末位轮岗,联村(厂)双向选择,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考核与奖金挂钩等措施,促使机关干部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提高效率。二是学习教育机制,坚持“四个一”,即有一套学习资料、一本学习记录本、制定一个学习计划、撰写一篇学习心得。通过每周一次夜学习、学历培训、技能培训、参观考察、每年一次上台汇报等形式,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使学习入耳、入脑、入心。三是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机制,实行办公无休日、村民约谈、结对帮扶、夜学夜谈夜读夜访等,深化完善联村工作“一评、两选、三公开”制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所需,切实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

3、以“制度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基层组织建设。

工作的规范离不开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健全适应基层组织建设的一系列制度,以推进我镇基层组织建设。

1、健全以村支部书记为核心的村级干部选拔机制。严格村党支部书记“四有”标准,即有党性、有能力、有魄力、有公心,结合各村实际对一些“老好人”但不是“能人”的支部书记和不能胜任的支部书记进行调整。拓宽选拔渠道,从办厂能人,外出经商和优秀党员中物色,坚持任人唯贤,这可以从我镇实践得以证明,我镇共有10个村支部书记由非公企业主担任,他们的工作能得到群众满意、村干部称心、镇党委放心。同时规范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储备、使用机制,把优秀村后备干部放到镇机关、村主任助理岗位上压重担锻炼,加快成长。

2、健全村级民主法制运行机制。全面实行“三会决策”制度,村三委会提方案,党员大会议方案,村民代表会议定方案。建立镇村干部定期接待日,每月10日、20日为镇村干部接待群众日。建立镇村干部月末走访制度,深入群众,听取民意,了解民情,广集民智。完善结对帮困制度,党员联户、村干部联厂,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做到解民忧,暖民心。

系村内一个岗位,如:环境卫生、社会治安、邻里调解、政策宣传、旧村拆迁、施工监督等,并上墙公布,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建立普通党员实践教育制度,让普通党员轮流主持党日活动,增加学习、锻炼机会,增加各方面才能;同时,增加党员外出考察的机会,增加见识,拓宽视野。树立先进党员典型,完善一线党员标兵和先进党员的评选,用先进典型、先进事例教育广大党员。

4、健全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培育机制。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是党在基层中的一面旗帜,是带动周围党组织党建工作趋于规范的示范点。镇党委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示范点培育机制,做到有培育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实现培育一批,带动一批,巩固一批,在现已有明伦村、四安村、同岙村、宁波日兴电子有限公司等党组织区级党建工作示范点和汇矸、宁波特种油品厂等党组织镇级党建工作示范点外,计划在三年内再培育和创建市级党建工作示范点2个,区级6个,镇级9个,扎实推进行政村(居)、非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的党建工作。

5、健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机制。目前,我镇共有非公企业党组织35家,其中员工100名以上企业25家,单建率83.3%,员工50-99名的企业实现有党员,下派了以工办个私支部党员为主的5名党建工作联络员,指导非建企业的党组织组建工作。认真抓好非公企业党务工作队伍建设,配好配强党务工作者,以企业中层干部、企业骨干为主共配备35名党务工作者,配备率100%。建立健全了党务工作者和党建联络员考核激励制度、定期例会制度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台帐和数据库,做到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有人可做。

四、工作要求。

这项争创活动要放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上来进行实施,做到思想统一、认识充分,在实际工作上努力实现“六个结合”,与“四型”先进党组织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起来,与经济建设结合起来,与社会稳定工作结合起来,与为民、富民工作结合起来。

乡镇卫生院服务基层行实施方案

为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按照20-年度国家和省市卫健委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通过开展多轮次的“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及巩固提升活动,补足短板、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提升能力,持续改善群众就医感受,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推进我县健康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20-年度全县累计创建乡镇卫生院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机构比例要力争达到总数的40%和8%。通过对标创建整改过程,单位管理更加科学,设施设备更加改善,业务运行更加规范、服务流程更加高效,干部职工和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

1.20-年度拟申报创建“推荐标准乡镇卫生院”的机构为:-卫生院。

2.20-年度拟申报创建“基本标准乡镇卫生院”的机构为:-卫生院。

(一)学习动员、整改提升同步阶段(8月1日-8月31日)。

1.县卫健局成立创建“优质服务基层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卫健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卫健局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医政股、公卫股、宣教股、健康促进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医政股,负责具体日常工作。组建县级专家指导团队2个,团队队长分别由县天津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分管医疗院长担任,队员由两家医院分别抽调2名高年资专家医师和2名高年资护师以及相关人员组成,按照医共体分区,总院分别落实各自帮扶责任,对本年度内拟申报创建“优质服务基层行”的卫生院和已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单位分类开展工作指导。

 2.各乡镇卫生院要认真制定本单位年度创建方案,落实牵头科室,明确年度创建目标。要组织本单位管理人员和各专业领域相关医护人员逐条逐款认真学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评价指南》,分层级、分科室开展集中培训和对标创建大讨论活动,结合单位实际,逐条逐项比对现有条款已经达到的a/b/c/d档次,分析问题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提升措施,夯实整改目标、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3.各乡镇卫生院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在整改过程中注重完善机制,巩固整改成效;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申报信息系统于8月31日之前在网上向县区卫健局提交自评结果。

4.县级专家指导团队对新申报创建单位开展常态化帮扶指导,对在-年度内已创建达到基础标准和推荐标准的单位开展“回头望”检查,对工作滑坡的单位,医共体总院要进行问题通报,并跟踪督办。县卫健局将在9月10日前,对本年度创建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组织开展县级实地初审,在网上向市卫健委基层科提交初审结果。

(二)市级复核阶段(9月份)。

市卫健委将适时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专题培训活动;组织市级专家组对各县区2021年度申报创建单位开展市级复核,指导申报推荐标准的单位全面做好省级复核迎检工作。

(一)确保活动质量。参加创建的乡镇卫生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好20-年度“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评价指南》,对标提高,逐项对标查缺补漏,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提升。参加创建的乡镇卫生院要对标整理创建过程及成效资料,业务服务数据做到有据可查,真实可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医共体总院要发挥好县级医院人员、业务的对口帮扶指导作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统筹。要将“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过程和加强镇村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老龄健康、中医药服务等工作相结合,统筹考虑、协同推进,重点抓好当前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苗接种、预诊分诊、医疗护理、检验影像、医疗废物处置等过程中的感控措施,加强门诊、病房等公共场所环境的消毒管理,加强对村卫生室院感管理的指导,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筛査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理能力。

(三)强化结果应用。对创建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县卫健局将在基层卫生人才培训、项目设备配置及其他评优评先方面予以倾斜。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卫生院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活动宣传,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参与,建言献策,树立单位主人翁意识。县卫健局将对积极参与创建的卫生院进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乡镇卫生院服务基层行实施方案范文

全县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册执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办村卫生所可参照执行。

(一)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符合我县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内涵建设,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能力。

(二)20-年,国家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一级甲等乡镇卫生院、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基本标准”;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的中心卫生院、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推荐标准”。

(三)力争到20-年,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达到基本标准,至少1家基层医疗机构达到推荐标准,进一步完善城乡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夯实基础。

(一)明确机构功能定位,合理配置资源。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病人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根据当地服务人口数量、地理交通条件、服务能力水平、业务量、规划发展定位等因素,合理配置床位、人员、设施和设备。

(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诊疗规范、操作常规、技术标准、服务指南等规定,结合机构实际,建立健全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符合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做到工作制度健全,科室职能清晰,管理层级分明,岗位职责明确,工作程序流畅,医疗服务规范。落实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疗、护理、院感、药事等业务质量控制管理和服务过程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等医院运行管理。

(三)加强机构内涵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以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与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患者为重点,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开展与区域医疗卫生需求和机构基础条件相适应的手术、分娩、康复等住院服务;合理配置和更新基础检验、检查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心电、超声、x光摄片、ct等检查服务,提升检验诊断能力;加强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申报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病种数量同时应达到《福建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及推荐标准》(闽卫医政〔20-〕132号)要求。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同时,改善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条件,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健康管理为突破口,做实做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项目执行情况考核,注重普通人群健康素养提升和重点人群个性化连续健康管理,提高群众获得感。

(四)加强卫技人员培训,提升能力水平。县卫健局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医护人员“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每年举办不少于一次的理论知识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做到全员培训、考核,人人达标。组织开展“岗位练兵”、“理论知识竞赛”、“技能操作竞赛”等活动,促进医务人员“三基”水平的提高。大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继续教育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技能培训,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学习、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提升临床诊疗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五)坚持依法依规行医,规范执业行为。强化基层医疗机构标准、人员准入、依法执业等方面的监管。认真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超范围执业,禁止租赁、承包、变卖或采取其他形式与社会资本合作经营,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落实卫技人员和技术应用准入制度,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资质,严格按照注册地点、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执业。加强党组织建设和行风建设,落实绩效考核、财务管理、后勤保障、信息管理等规章制度。

(六)加强有关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医联体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推进医疗联合体、县域医共体建设等工作部署,根据网格化管理原则,积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城区医疗集团等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明确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定位和任务分工,统筹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促进区域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和远程医疗服务。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口、现有医疗卫生设置和布局等情况,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探索建设若干个(1~3个)紧密型医共体,由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或达到二级医院水平的乡镇卫生院作为医共体牵头单位。

各基层医疗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设定创建目标,逐步完善服务能力,开展自评,合理申报。对于中心镇或服务人口较多、地域较广、规模较大的乡镇所在地的基层医疗机构,逐步完善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和中医科等一级诊疗科目,开展相应住院服务和适宜手术,力争达到推荐标准。乡镇卫生院发展建设达到一定水平后,可积极申请二级医院等级评审,评审通过后享受相应的医疗价格、医保支付等政策。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重点提升急诊、全科医疗、儿科、康复和中医药等服务能力,尽快达到基本标准。

(一)动员部署阶段。

并按步骤开展实施。

2.成立组织机构。县卫健局成立县级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基层卫生股(附件1)。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导评估等,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活动办公室组建专家库作为评审专家,组建专家库的文件另行下发。

3.开展动员部署。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制定的方案要求进行组织动员、培训、部署;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活动创建组织、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科室、任务到个人、倒排时间表,重大问题院长(主任)亲自解决,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创建的全员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

1.自评自查。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工作方案,对照标准开展自评自查,对达不到标准的要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提升措施,逐步达到标准。达到标准的基层医疗机构按要求向县卫健局申报。评审第一周期从20-年开始,3年一个周期,每年开展一次评审。

2.申报方式。为做好自评和复核工作,国家卫健委已开发建设“基层行活动”申报系统,并已于20-年5月20日正式上线运行,该网站“资源下载”栏目里已上载“基层行活动”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和操作视频,申报机构按照手册里规定的内容和步骤进行填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均应通过该信息系统进行自评,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将自评结果上报并由市级或省级卫健部门组织开展复核。在使用信息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向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反馈。

3.评审复核。县卫健局对申报达标机构进行评审,参照漳州市“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评审指南执行(附件2),达到基本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市卫健委组织进行抽查复核;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市卫健委组织复核评审,评审后报省卫健委抽查复核,评审、复审可由行政部门组织开展,也可指定专门单位、团体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市卫健委采取信息系统上报资料复核和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复核后未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信息系统逐级退回,再次申请复核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

4.强化督导。县卫健局相关股室应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专家指导组作用,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活动情况及效果进行指导,对于活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市卫健委将对全市活动进行抽查督导,通报活动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把“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作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重点,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结合实际做好自评和申报工作,扎实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开展。县卫健局将创建活动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任期目标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二)确保活动质量。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对照市卫健委下发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开展自查自评,达到标准的机构按“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分别申报。未达标准的机构应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能力,逐步达到标准,确保“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取得实效。

(三)落实保障措施。各基层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靖委发〔20-〕7号)等重要基层医改政策文件,落实“两个允许”绩效分配制度,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分配与绩效激励机制等政策措施,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强化结果应用。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以“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为契机,建立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县卫健局将把评价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增量部分的提成比例和总量挂钩,并作为基层机构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对达到创建目标要求,尤其是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卫健局将协调相关部门在工资总额核定、人才队伍建设、床位设置、设备配备、特色科室建设、技术准入、中高级职称占比等方面予以倾斜。对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卫健委将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在分配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专项资金上予以倾斜;达到推荐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先纳入社区医院建设试点,作为申报社区医院评审的基本条件。

(六)加强宣传总结。各基层医疗单位要加强活动宣传,认真总结“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中在改进医疗质量、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能力和改善居民就医体验等方面的创新举措,树立管理好、服务好、社会反映好、效益好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镇卫生院民主考评基层站所长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今年我院民主考评基层站所长活动的开展,根据《宣州区民主考评基层站所长活动实施意见》(宣区效组〔〕3号)、《宣州区卫生局民主考评基层站所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区卫字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发展、群众满意为目标,认真贯彻贯穿落实区、局、镇考评文件精神,通过民主考评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改进服务,力争把我院建设成为廉洁高效、务实为民的人民满意的基层卫生院,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目标要求: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牢固树立救死扶伤、为民服务理念,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院自身建设,强化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疗水平,加强卫生监督,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努力实现医疗队伍素质极大提高,社会形象极大转变,服务态度极大改善,服务质量充分保证,人民群众普遍满意。

二、实施步骤。

考评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宣传,动员部署(4月中旬至5月初)。

学习宣传区、局、镇有关考评工作文件精神,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大会,组织学习文件,进行广泛宣传,搞好动员部署,引导全院人员充分认识活动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参评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落实整改(5月—10月)。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找准群众对本院服务中的不方便、不放心、不满意的问题和方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公开服务承诺,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做好总结,参加测评(11月—12月)。认真做好考评工作总结,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考评测评活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一)加强领导。以围绕完成工作、热情服务、办事公开、执法管理、内部管理、创新创优六个方面考评内容为主线,把考评工作与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履行职责、推进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我院民主考评基层站所长活动开展的领导,成立院民主考评基层站所长活动领导小组,翟光斌任组长,成员:张瑞、夏耘、葛逢梅、倪光明、冯圣艳、陈经浩、周宣,具体负责考评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我院考评活动目标、举措和要求,带动全院职工积极融入考评活动之中,让群众及时了解掌握我院活动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活动的开展。

(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1、日常学习医师法和管理条例。

2、学习本科室、本专业的理论知识。

(四)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坚持人民健康至上、社会效益第一,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牢固树立一切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和救死扶伤的精神,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严格医疗服务收费的监管,坚持诊疗收费公开制,严禁收受病人的红包礼金行为,严禁给病人开大处方等恶意增加患者负担行为。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简化诊疗手续,开设绿色急救通道,建立良好的卫生环境和较为完善的人性化服务设施(包括为残疾人服务)以及安全保障设施,改善医疗服务环境。认真落实各项临床核心制度,规范药品管理,强化医疗责任追究,做到为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履好职,负好责,确保治疗效果,严防医疗纠纷的发生。加强医患沟通,畅通投诉机制,做到一般投诉及早解决,合理建议积极采纳,投诉回复率达到100%,及时化解重大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五)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结合民主考评活动意见征求、落实整改活动的开展,认真对照群众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自查自导自纠,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方面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医院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靠管事,改进制度执行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建立健全科室和个人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逐步形成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以人为本、良性互动的有效机制。

(六)加强督查,提高效能。

1、以我院领导小组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本科室的自查。

(七)拓展考评,统筹推进。将民主考评活动向本院内部延伸,以建设高素质的医疗队伍、转变医疗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目标,通过开展目标管理、群众评议、患者打分、科室互评、职工共评等方式,在本院内部通过组织开展争创先进科室、优秀科室负责人、优秀医务工作者等评先创优活动,实行考评结果与职工年度考核、绩效工资相挂钩,充分调动全体职工参与民主考评活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真正做到通过考评活动的开展,达到促进工作、改善服务、提高医疗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服务于民的良好成效,推进我院医疗卫生事业全面科学发展。

镇卫生院民主考评基层站所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切实推进基层重大公共事务决策的协商民主机制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系统论述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提出了积极开展基层协商民主的具体要求,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和农村基层的重要体现。探索推进基层重大公共事务协商民主机制建设,有助于保障基层群众的民主权利,拓展基层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有助于推动基层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建设;有助于改进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对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推动“建设美丽xx、创造美好生活”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协商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由基层党组织统一部署、协调和实施本区域内的协商民主工作。

2、坚持依法依规。协商民主必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村规民约、村民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实施,协商事项和结果应当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现公平合理。

3、坚持事前协商。把协商民主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过程中。

4、坚持尊重民意。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不同利益群体充分协商,既反映多数人的普遍愿望,又吸纳少数人的合理主张。

5、坚持注重实效。协商主体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尽可能达成共识,避免或减少议而不决。议定的事项要抓紧落实,防止决而不行。

三、协商的实施主体。

开展基层协商民主工作的实施主体,原则上是各级拥有决策权的党政组织,即镇党委、政府和村党支部、村委会。

四、协商的议题内容。

(一)镇级重大事务决策民主议事协商的主要内容。

1、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专项)规划和相关计划的编制和调整。

2、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3、涉及辖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旧村改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公共交通、住房保障、社会治安和城乡管理等方面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调整。

4、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重要专项资金安排和重大国有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

5、辖区群众普遍关注或反映强烈的重要事项。

6、其他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影响或者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涉及面广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决策事项。

7、镇党委认为需要进行协商民主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协商的主要内容。

1、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和调整。

3、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

4、村级集体建设项目的立项、承包、招投标方案,集体举债建设有关项目、大额专项资金安排和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方案。

5、村宅基地安排使用、村民承包土地山林变更调整、征用征收补偿分配使用等方案制订。

6、村民反映强烈且意见较为集中的公共事务问题。

7、其他涉及本村或多数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

五、协商的`主要形式。

镇级协商民主的形式:会议审议协商、视察点评协商、研讨咨询协商、书面征询协商、个别访谈协商、网络互动协商等。

村级协商民主的形式:会议协商、恳谈协商、书面协商、网上协商等。

六、协商的基本程序。

协商程序由确定协商议题、做好协商准备、开展协商民主、协商成果落实、协商结果反馈等五个步骤组成。这五个步骤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1、确定协商议题。协商民主的实施主体,根据形势发展需要、辖区群众需求,围绕“四公一热”(重大公共事务、公共决策、公众利益、公益事业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年度工作重点,研究并提出年度协商计划或相关协商议题。

2、做好协商准备。协商议题确定后,各实施主体应及时制定具体协商方案,明确参与协商的对象,并提前做好相关通知,提供相关议题资料,支持他们就协商内容开展调查研究,在所联系的群体内开展意见征求,为协商做好准备。

3、开展协商民主。根据确定的协商方案、议题和形式,由实施主体牵头,组织参与协商对象进行富有针对性的协商民主、平等议事,集中各方智慧,达成协商共识。

4、协商成果落实。协商民主活动结束后,各实施主体要做好协商意见的整理汇总,并及时召开班子联席会议,对协商成果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形成最终的决策方案。需要经法定会议表决通过的,则按规定程序提交审议表决。如意见未被采纳的,要妥善做好沟通解释。

5、协商结果反馈。经协商民主制定的公共政策和作出的重大决策,要落实责任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并进行跟踪督办或检查考核。同时,要按照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的要求,公示通报实施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适当途径向参与协商对象通报相关情况。

七、协商的参与对象。

基层协商民主的参与对象既要考虑到广泛性,也要考虑代表性,要综合考虑协商内容的事项性质、利益相关、复杂程度和影响范围来统筹确定。一般来讲,主要涉及以下几类人员:辖区内的“两代表一委员”(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侨胞台胞宗教界等统一战线代表人士、专业界人士、相关部门代表、群众代表、利益相关方代表,等等。

八、协商的平台建设。

(一)建立镇协商民主委员会。主要由辖区内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代表以及其他各阶层、界别的代表人士组成,委员控制在20-30名左右。通过围绕特定议题进行协商讨论或以提交建议案的方式进行建言献策,为镇公共事业、公共事务、公共利益、公益事业等涉及本辖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协商民主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协商议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以上专题协商、意见征求会。

(二)建立镇公共决策咨询委员会。主要由辖区内外专业领域、功能界别的专家学者和贤达人士,以及辖区其他方面代表性人士组成,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由镇党委、政府统一聘任,为镇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专业参考意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咨询服务。咨询委员会按照镇党委政府部署和年度协商民主议事计划,采取专题座谈会、决策咨询会、调研建议报告、书面征询、实地考察等集中与分散、讨论与书面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相关活动。

(三)建立村协商民主议事会。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动员组织,邀请本村的村民代表、商户代表、村创业成功人士、专业技术合作社、技术协会代表;户籍在辖区内的上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村在政府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代表,以及在村里有一定威望和影响力的人士等组成。通过专题恳谈、意见征求、议事会等形式,对涉及村里的重大公共事务、村民反映较为强烈的意见建议等内容,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形成共识。

九、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级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协商民主工作,充分认识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协商民主纳入决策程序,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为重要工作内容。镇党委成立协商民主工作的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亲自抓,镇党委副书记分管负责具体落实。各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村党支部书记是村里推进协商民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相关工作。

2、狠抓落实。要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进协商民主建设的具体方案和实施计划,实行一事一议、一事一档,积极创新实践,狠抓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基民主议事协商的议事集智功能。

3、强化保障。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协商民主发展提供相关工作保障,尤其是要加强教育培训,努力增强镇村党员干部对基层协商民主制度的认识水平和操作能力。要完善相关制度,搭建协商平台,积极动员辖区内各界各层代表人士和社会贤达,共同参与协商民主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协商民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4、营造氛围。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大对基层协商民主工作的宣传引导力度,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意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营造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工作的浓厚氛围,共同推动我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深入发展。

七甲乡加强卫生计生基层组织实施方案

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张家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卫生计生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整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服务群众”为总体要求,以卫生和人口计生资源优化配置为核心,以推进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为目标,建立以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协会参与、村级履职、网络健全“五位一体”的乡村卫生计生服务管理体制,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1

七甲乡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2

七甲乡卫生院七甲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

3

村居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

1

将七甲乡“计划生育办公室”改名为“卫生计生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少于。

3

人,承担七甲乡区域内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咨询等工作,负责卫生监督、免疫规划、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农村卫生等公共卫生和全员人口、流动人口计生等管理服务工作,等相关证件的发放、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指导镇卫生计生院开展工作,负责对村级卫生、计生工作人员的管理、业务培训等工作,原则上设主任一名。

2

乡级设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员,负责区域内的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接受乡卫生计生办公室的管理和县卫计局的业务指导;村居设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员。由卫生计生专干兼任,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受乡卫生计生办公室管理。

3

将村居卫生室和计划生育服务室整合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室,由乡卫生计生办公室管理,业务由乡卫生计生院指导。

4

保留七甲乡计划生育协会,其机构性质主要职责等不变。

5

村居人口主任计生主任职责保持不变。

因地制宜,优化组合,权衡利弊,确定好乡卫生计生院的办公用房及村、居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室业务用房。对闲置出来的房屋,由新组建单位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做到物尽其用。

召开动员大会,正式组建乡卫生计生办、卫生计生院和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挂牌开展工作。乡政府对新组建机构进行挂牌,将原卫生院、计生站和村、居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房屋、设备等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整合,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优化办公场所,根据工作职能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七甲乡卫生计生办、卫生计生院和村、居卫生计生服务站依据工作职能,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新组织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认真开展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乡政府要在机构改革工作结束后,迅速启动实施卫生计生乡镇一体化管理工作模式,不断提高村级卫生员的医疗服务水平。整合基层卫生和人口计生机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乡党委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做好乡村卫生计生资源整合工作,不断推动我乡基层卫生计生工作事业新发展、新跨越。卫生和人口计生部门职能转变、机构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重要组织部分,乡政府高度重视卫生计生资源整合工作,成立全乡村卫生计生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相互支持配合,确保改革顺利进行。改革过渡期间,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仍分别由原系统承担,并按规定安排部署好相关工作。各有关人员要按既定的工作分工,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出现管理空档。要确保工作有机构承担,事情有人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新老机构有序衔接和过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抓好卫生和人口计生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工作,凝聚改革共识,进一步转变计划生育管理的方式方法,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机构改革期间严禁突击进人,保持人员队伍稳定。

乡计生办、卫生院、计生服务站要坚决服务大局,服从安排,听众指挥。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继续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和一票否决制,确保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不变,现行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不变,通过整合优化服务资源,提升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其财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国家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实行集中核算后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业务由独立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外的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进行,按照“集中核算,规范管理,统一帐户,分户结算”的原则进行集中核算,监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项财务收支活动。

1.1强化预算机制并落实责任。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综合收支补差”的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将预算和财务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各部门,并通过会计核算与预算的衔接,实现强化财务监管和会计监督、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1.2合理划分收支,体现职能定位。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由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构成,在会计核算流程中清晰反映各种补助资金的流入渠道。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定位,在“医疗卫生支出”科目下设立“公共卫生支出”二级科目,同时,体现政府对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安排预算的补偿机制,将政府承担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支出以“财政基建设备支出”科目单独反映。

1.3规范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算管理要求和补偿机制,不要求进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成本核算,无需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或提取修购基金。合理划分和核算各类收支,防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涨,控制财务风险,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

1.4结合实施绩效工资,设立奖励基金,建立激励机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用基金中设置奖励基金,规定执行核定收支等预算管理方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年度终了对核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合格后,可按照业务收支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奖励基金,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绩效工资的实施用于职工绩效考核奖励,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促使其更好地参与和服务医改工作。

2.1集中核算能客观地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收支活动,既可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的合法性,杜绝乱收费等现象的产生,也可促进其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保证所有收入及时、足额入库,防止隐瞒、截留和挪作他用,对杜绝违法乱纪行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完善招投标制度及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贯彻实施等方面都具有积极作用。有助于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

2.2集中核算有利于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财产管理制度。同时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保证账实相符。

2.3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按统一的标准和流程进行会计核算,使核算业务更专业化。还运用权限设置等方法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较好地执行了《会计法》有关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有关制度。同时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独立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外,使其具备更好的独立性,会计人员能够更好地行使监督职能,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中心是对预算单位管理进行的一次重大改革,成功实现了资金的集中核算和全面监督。但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也因为单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济业务有各自的特殊性,实行集中核算以后存在如下问题急需解决。

3.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集中核算后,外部财务监督得到加强,但内部牵制机制弱化。会计集中核算将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集中于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而对实物、资产、合同等需要反映的经济事项仍然分散在单位,使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脱节,弱化单位自身的财务管理。

3.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业务交由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代理核算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设会计岗位,只设一名财务联络员。单位财务状况知情面范围缩小,财务负责人一支笔审批,财务支出情况不公开透明。虽然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在代理记账时也履行了监督职能,但由于其毕竟置身于单位外部环境,对单位的经济业务的真实性无法掌握,有些复杂问题也难以分辨。像有些会计业务经办会计只能识别票据的`合法性、合规性,无法识别票据的真实性和经济事项的真伪。一些单位以住宿、会议、印刷、修理及劳务等票据列支的其他不合规支出,经办会计即使发现有以上违规列支的行为,但因缺少足够的证据和精力也很难进一步深究。

3.3会计集中核算的实施不利于责任的划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经办会计远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营管理现场,不能了解单位经营管理活动真实情况,每天面对大量的票据,无法对票据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真实合法性。尽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成立的前提条件是资金的三项权利不变,但集中核算单位仍然会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相关责任推向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而并不参与单位经济活动过程,不了解经济业务实质的中心经办会计总是陷入一种两难的局面。当出现虚假会计信息或遗漏核算事项时,就会出现会计核算中心和核算单位之间的相互推委,责任不清。

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广大教师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实践教学实施能力,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特制定教师信息技术培训与考核校本培训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坚持自培、自修为主,集中培训为辅,做到集中培训、校本培训和自学提高相结合,真正把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使教师的信息技术能力真正得到提高,为教学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集中培训,促使教师基本掌握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教学设计基本理论与技术、课堂多媒体操作、课件制作等信息化教学基本技能。

(二)通过集中培训和日常研训,促进教师熟练掌握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课的教学设计、课堂信息化教学基本技术应用技能等,并能熟练运用博客、qq群、校园网站等网上教研方式与专家、教师之间进行研讨交流。

(三)建立全校信息技术教学在课堂日常教学应用管理评价机制,促进教学方式的根本转变,推进课堂信息化教学班班通。

(四)建立全校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骨干教师人才队伍。

三、培训对象:

我校全体在职在岗教师全部参加培训。

四、培训及内容:

1.信息技术基础部分:教师能够对计算机进行必要的维护,能较熟练地使用办公软件进行文字处理、素材加工,能利用电子表格进行公式运算。

2.信息技术应用部分:掌握多媒体课件设计基本知识,熟练运用网络教学资源和资源库管理系统,能够制作多媒体电子教案。

3.多媒体教学设备操作使用:能规范操作液晶投影机、视频展台等多媒体设备,能规范操作卡座、功放等教学音响设备,能熟练运用多媒体教学设备和教学音响设备开展教学活动,并掌握一定的多媒体设备与教学音响系统的'日常维护知识。

五、培训方式及时间。

1、分散自学:教师要通过自学,基本了解和掌握信息技术培训的内容。

2、集中培训:根据课程内容及参训教师的实际,采取集中讲授、操作练习、小组研讨、互相交流等方式,保证培训的实效,切实提高教师的实际操作能力。

3、培训时间:

20xx年4月—5月,双周四下午三节课下。

4、学校考核时间:

20xx年6月上旬。

六、培训成果。

(一)在集中培训期间,每名教师高质量严要求完成培训学习任务,并写好一个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课的教学设计、基本技术技能培训测试达到合格以上水平。开学两个月内完成一节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汇报课。

(二)日常教学工作期间,学校把信息化教学设计、信息技术在日常课堂教学应用的普及率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日常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周定期组织各学科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教学典型课例的研讨交流培训活动,教师运用博客、qq群、校园网站等网上教研方式与专家、教师之间进行研讨交流形成习惯,研训成果能及时发布到网站上共享。

七、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芦蒲初中教师信息技术培训与考核校本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等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我校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校本培训工作。

组长:阴子红。

副组长:卢乃二。

成员:杨兆宝王甫石张其刚。

八、培训具体要求。

1、制定相应的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切实可行的各种应用培训管理与评价机制。

2、在培训之前进一步检查、维修培训硬件环境和网络,确保顺利开展培训。

3、将认真组织、严格管理,将日常研训纳入学校教研计划,切实保证培训时间。

4、建立完备的培训人员考勤和监督检查制度,保证参训人员数量(要求全体在职在岗教师全部参加培训),确保提高本次参训教师课程整合技术应用水平。

文档为doc格式。

江西省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实施方案

32。

1.

清理化解旧债。

按照“制止新债、锁定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在严格制止发生新债的基础上,从

7

2

2.

制止发生新债。

在化解旧债的同时,建立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和设备购置申报审批制度。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项目建设和购置设备,先按程序申报,经批准后实施,所需资金由政府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

3.

建立运行新机制。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要求,落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等各项经费,不留经费缺口。将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对涉及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项目由县级政府通盘考虑,确需建设的由政府财政资金解决,逐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新机制。

1.

谁举债谁负责。

按照各级人民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卫生事业和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职责要求,省人民政府对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负总责,设区市人民政府重点负责审核、协调,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

先清理后化解。

在全面摸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底数的基础上,锁定债务,逐级审核认定。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安排,区分轻重缓急,确定先后顺序,逐步化解债务。

3.

先承诺后补助。

县级人民政府承诺在

2013。

7

月前全部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任务,省级统筹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债务化解任务的地方给予补助。省医改办公室对各地债务化解工作统一组织考核,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债务化解任务的,扣回财政相应补助资金。

纳入本次债务化解范围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指由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纳入化解范围的债务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长期债务,主要包括发生于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建设维修和医疗设备购置等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展直接相关的债务。具体形式包括: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向金融机构贷款、施工单位垫资以及向单位职工和其他个人借款形成的债务。

债务计算时间原则上截止到。

2009。

12。

31。

日。

2010。

1

1

日至。

6

30。

日之间形成的长期负债,各市县参照本方案进行化解,按照中央文件要求,不纳入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计算范围。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审计、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监察等部门,统一对每一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每项、每笔债务认真清理核实,剔除不实债务,锁定实际债务。债务清理过程全程公开,清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经核实锁定的债务,逐笔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债务台账和债权债务数据库。

10。

31。

日前,县级将锁定后的债务报设区市审核,设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审计、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监察等部门,集中对债务进行审核,组织县级交叉抽查。

11。

20。

日前,设区市将经审核的债务报省级认定,省审计、财政、卫生共同组织债务认定工作,根据需要组织现场重点核查,并逐级将认定的债务反馈给市级,由市级反馈到县级。

按照举债主体、债务来源、债务用途对债务进行分类,严格划分县乡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的责任,将审核认定的全部债务统一打包,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剥离,交给县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统一接纳、登记、管理债务。各设区市、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当地债务化解工作,制定化债总体规划、具体方案和年度偿债计划,

2012。

年完成。

70%。

的债务化解任务,

2013。

6

月底前完成剩余。

30%。

的债务化解工作。各地按照债务协议,区分轻重缓急,明确偿债次序,分类逐步偿还结清各项债务,优先偿还医务人员集资等个人的债务。各级财政在预算中单独列支用于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支出。

清理化解债务年度工作完成后,设区市对所属县(市、区)化债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和检查验收,省级组织对各设区市的化债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资金补助依据。清理化解债务整体工作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化债工作的全部账册、资料统一归档保存。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多方筹集偿债资金,从以下渠道建立可靠的偿债资金来源:一是统筹安排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二是中央、省财政安排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以奖代补”资金和用于支持化解债务的专项补助资金(不含已用于基药零差率补偿的。

4.8。

2009。

12。

31。

日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负债为基数确定补助总额,根据人口、财力等客观因素对各地进行适当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省财政厅另行制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

2010。

62。

号)要求,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和设备购置要按程序申报,经批准后实施,所需资金由政府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坚决制止发生新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资金未落实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经批准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不得举借新债。加强源头控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政府财力水平相适应,不得将应由地方政府承担的资金转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总的原则是把握政策,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审核认定的债务,原则上应该债权债务关系明晰、资料完备、证据链条完整、相关利益方无异议。特殊情形的债务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账外债务的认定。对于已经完成、产权属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借款和尚未支付的欠款,且原始资料完备、证据确凿的账外债务,实事求是地予以认可。

2.

资料不全债务的认定。对于时间较长或历史原因造成原始资料不完备的债务,应通过对负债相关记录的分析核对,必要时到实地核实认定;同时督促相关单位提供真实负债情况和证明资料,对资料缺项原因进行文字说明,经县卫生局对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后,对项目实际存在且其他资料能相互印证的债务予以认可。对因缺少工程决算审计报告的债务,以中标价或合同价作为核实债务数额的依据。

3.

债权人发生变化的审核。对于“借新债还旧债”的情况,应综合进行分析,如所借新债用途记载明确,与所还债务在时间、金额上有直接对应关系,应予以认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整理并提供相关年度会计资料,通过对正常收入与正常支出、债权债务的分析对比,证明债务的连续性。

4.

“白条”的认定。对于“白条”的认定,应本着审慎的原则,既承认历史原因,不一概否认,又非常慎重。发生债务时已作为原始凭证入账、且有双方当事人及相关证人等签字确认的“白条”,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将其视为合法债务凭证;对公示有异议的,认真核实,谨慎认定。

5.

在建工程造价的认定。在建工程的造价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定额规定或公允市价,审核时应通过查账核实,必要时到实地勘察,对不符合规定或超出公允市价的债务,不能计入债务本金。

6.

债务发生后多年未偿还债务的认定。对于发生后或到期后多年未偿还的债务,审核时应要求被审核单位出具说明,单位负责人对债务真实性作出承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卫生局进行证明,谨慎认定。

7.

购置医疗设备债务的认定。对于购置医疗设备形成的债务,审核时应注意查明,医疗设备是否由上级实物配发,是否利用专项资金购置,防止虚假债务。

中央和省级的补助资金按省级最终确定数由省财政分年度直接拨付到各县(市、区)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特设专户,各县(市、区)必须及时按同比例将自身应负担的化债资金拨付到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特设专户统一管理。省级将组织财政、审计、监察、发展改革、卫生等部门对各县(市、区)负担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对没有足额落实应负担化债资金的县(市、区),省财政在安排下年度的补助资金时将不予考虑。偿债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建立债权人申请和偿债资金支付审核制度,债权人提出偿债申请,经审核无误后,由县级财政国库部门直接支付到债权人。具体支付办法由省财政厅另行制订。县(市、区)化债经办机构要与财政国库部门及时交换偿债资金支付信息。逐笔登记债务偿还信息,做到偿还一笔、登记一笔、销号一笔。已销号的债务要及时通知有关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化解债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级医改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发展改革、财政、卫生部门要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债务清理锁定、审核认定、偿还化解和资金筹集等工作。本方案印发

15。

个工作日内,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当地的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具体工作方案,并报设区市医改办公室、财政局、卫生局备案。债务认定后,要及时制定债务化解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落实化债资金,逐项逐笔确定债务化解的时间、资金渠道、责任单位。

加强对化债工作的监督检查,设区市要定期组织对县(市、区)化债工作进行督查,督促按时间节点落实各项化债工作任务。财政、审计等部门要逐级加强对化债工作的业务指导,结合化债关键时段、重点工作,针对性地组织技术培训、指导,确保各级各部门准确理解掌握债务清理、认定、化解的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化债工作信息报告制度。一是建立每月报告制度,各地每月底汇总上报本地化债工作进展、困难和成效。二是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即时报告制度,对化债过程中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各地一方面要及时处理,另一方面要及时上报。三是建立化债信息联络员制度,各市、县(区)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和联络,并将联络员名单报省医改办。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地不得借新债还旧债,不得向群众摊派,不得挤占挪用其他医改专项资金,不得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综合改革。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补助资金及造成资金损失的,除追回补助资金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镇中心卫生院开展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深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落实责任制护理,不断提高病员和家属的满意度,在总结过去四年我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院正在开展的“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特制订20xx年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活动工作方案:

按照《护士条例》、《护士守则》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规范护理服务行为,提高护理专业水平,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全面履行护理职责,注重护理专业内涵,努力为病员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护理服务。

切实贯彻落实《护士条例》,保证护士人力配备,保障护士合法权益,改善护士工作条件,加强护士队伍科学管理,建立稳定和激励广大护士服务于临床一线、推动优质护理服务深入、持续开展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护士工作积极性。

20xx年,在全院各护理单元包括内科病区、手术室均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职责:每季度召开会议,及时听取意见,采取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护理服务水平;对照标准,每季度组织成员对示范科室优质护理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二)建立保障制度。

1.各部门要协同配合确保我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顺利开展。

2.各部门要按照相应的职责及分工做好本科室人员的安排、制度的制定以及其他相应的工作准备。

3.各部门要定期收集整理各优质护理服务单元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并研究整改。

4.将优质护理服务保障工作纳入每季度绩效考核中,对于保障不力的部门要进行处罚并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三)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分工及职责。

后勤部:

1.建立巡视机制,定时巡视病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保证水、电、暖的及时供应和维修。

3.根据医院计划增加和更新相关的护理用具设备,做好临床科室的物资配备,保证病区临床工作需求。

4.常用办公用品满足病房工作要求,并送至病房。

5.加强保洁工的管理,保持病区临床工作需求。

6.做到“三下”(下送、下收、下修),为临床提供及时、便捷、高效服务;保证“三通”(水通、电通、气通),及时处理“三漏”(漏水、漏电、漏气)做到定期巡查,处理及时,保证安全使用,记录完善。

7.提供送饭菜到病房服务。

设备科:

1.认真执行医疗设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科室需要采购合格的医疗用品,保障医疗安全。

2.建立全院应急调配机制,重点部门抢救设备运转良好随时待用。

3.接到维修电话,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接到急修电话,15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有记录。

4.做好物品的下送工作。

药剂科: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配发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2.严格执行处方调剂操作规程,发出药品准确无误。

3.每日及时调配各病区口服药及液体。

4.落实基本药物使用制度,临床药师定期查房,指导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检验科:

1.为临床各病区提供各种采集标本用物。

2.全天候提供抽血和接收标本,必要时提供床旁采血服务,以免延误病人的手术和治疗。

3.急症化验、医技检查,接到电话或报告单位应立即到床边采集标本和实施检查(如床边b超、床边心电图等)。

4.各种化验、检验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并有专人及时送至病房。

医学影像科室:

1.开辟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有效地为患者提供就诊服务。

2.急诊和病危病人优先检查,检查结果立即电话通知临床医生。

3.住院患者检查诊断报告单及时送回病区。

4.为受检患者提供便民服务,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5.加强科室与临床科室之间的联系,树立“医技围着临床转”的中心服务思想,根据临床需求更好地改进科室工作。

财务科:

1.认真执行物价部门公布的医疗收费项目、标准,不分解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不超标准收费。

2.主动为患者提供每日收费清单和出院总清单。对患者由于不理解所提出的问题,给予耐心解释;若发现收错费用,应及时给予办理退费手续。

3.节假日照常办理出入院手续。4.保证示范病房购买物品的资金供应。

清洗室:

1.严把质量关,保证消毒灭菌用品合格使用。

2.开展电话预约服务,及时下收下送,满足临床物资的需要。

3.加强与科室的协调沟通,多下临床争取科室意见,改进工作方法,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讨论分析,制定改进措施,进行质量跟踪,有记录。

4.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下收下送。

医务科:

1.加强临床医生和医技科室的管理,规范医嘱行为。

2.加强医师培训,严格落实《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和陪护制度,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和生活自理能力开具护理级别医嘱。

3.加强医护协作和有效沟通,特殊情况下保证医嘱正确执行。

综合办公室:

1.结合医院实际情况,保证临床一线护理人员的配备。

2.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规定,保证护士岗位同工同酬。

3.建立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调动广大护理人员的"积极性。

服务中心:

1.负责示范病区所需各种公示牌及温馨提示牌的制作。

2.下病房采集新闻并及时报道。

3.每月及时做好护理满意度调查工作并及时反馈。

(一)改善临床护理服务。

1、深入开展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在内科继续推行扁平化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为患者提供全面、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在急诊科继续实施“三区一体”的急救医疗服务模式;在手术室继续给予患者术前、术中和术后专业、贴心、细致的护理服务,创立“全程、无缝隙”整体护理服务模式。

2、全面履行护理职责。按照《护士条例》的各项要求,责任护士全面履行护理职责,关注患者身心健康,做好专业照顾、病情观察、治疗处臵、心理支持、沟通和健康指导等任务,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

3、临床护理服务充分体现专科特色,各科依据科室特点丰富服务内涵,为病人提供人性化护理服务,保障患者安全,促进患者康复。建立符合本科室的健康教育宣传手册,并适时修订,分别采取个体宣教和集体宣教的方式进行,由责任护士及责任组长负责,护士长不定期抽查与评价。

4、定期满意度调查,不断提高病员和家属的满意度。修订手术室患者满意度调查表,新增手术医生满意度调查表、护士长满意度调查表及护士满意度调查表,护理部每季度,科内每月发放满意度调查表,从护士操作技术、服务态度、健康宣教等方面进行调查,针对调查中的问题及时整改,让患者从心里满意。

(二)加强护士科学管理。

1、保证临床护士配备。按照责任整体护理的要求配备护士,引进中高级护理人才,逐步建立老、中、轻护理人才梯队,落实护士岗位管理。急诊科及手术室根据急诊及手术量合理合臵护士。

2、根据护理部下发的绩效考核方案,示范科室进一步细化绩效考核标准,严格落实。以护理服务质量、数量、技术风险和患者满意度为重点,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收入分配、学习进修、奖励评优等挂钩,向工作量大、技术性难度高的临床护理岗位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3、加大护士培训力度。根据年初制定的各级各类护士在职培训计划,采取院内外培训、科内培训、专科培训和管理培训等,创新培训的方式方法,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注重岗前培训、转正前培训,加强护士礼仪规范的学习,提高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三)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1、保证护士福利待遇。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待遇、职称晋升的规定,提高临床一线护士的工资待遇水平,确保护理队伍相对稳定。

2、落实支持保障措施。“优质护理服务”是全院共同的工作目标,医务科、护理部、设备(后勤)科、财务科、检验科、药剂科、综合办公室等部门,应树立为临床一线服务的意识,按照岗位职责做好服务,尽可能减少病房护士从事非护理工作,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确保“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顺利开展。

1、强化组织领导。各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2、加强部门协调。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

3、建立长效机制。在改革临床护理模式和护理管理方式方面勇于实践,重视护理服务内涵建设,加强护士队伍科学管理,逐步建立调动护士积极性、提高护理质量的长效机制,促进优质护理服务深入、持续、健康发展。

乡镇卫生院服务基层行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卫基层函〔2018〕12号)和邯郸市卫生健康委《邯郸市“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加快推进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为重点,紧紧抓住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薄弱环节,通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改进服务质量,突出服务特色,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能力,提升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用率和获得感,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分级负责。县卫生健康局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层层抓好落实。

2.严格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以下简称“标准”),认真开展自评整改,严格复核评估,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3.全面覆盖。动员和引导所有乡镇卫生院参加活动,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改善服务质量。

4.公开公正。主动公开活动流程和结果,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

(一)活动目标。利用3-5年时间,通过活动的开展,逐步建立起适应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力争使所有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部分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2019年度中心卫生院要达到标准要求,2020—2022年度一般卫生院全部达标。

(二)活动范围。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所有经卫生健康局注册的乡镇卫生院均应参加活动。村卫生室可参照执行。

(三)活动形式。本活动以开展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为主要形式,强化规范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模式,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鼓励各地创新活动形式,以典型引导、现场观摩等结合实际,开展评审评价创建工作。

(一)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结合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着力提升急诊抢救、门诊、住院、检查化验、中医药等医疗服务能力。

1.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以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患者为重点(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冠心病、脑卒中康复期、晚期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有针对性地提升门诊疾病咨询、诊断与治疗能力,努力提高门诊就诊率。

2.提升急诊急救服务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独立设置抢救室,合理配置急救设施与药品(给氧设施、吸引器、洗胃机、心电监护仪、简易呼吸机、除颤仪、喉镜等急救设备)。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急救技能指导培训,熟练掌握基本急救技术与操作规程(心肺复苏、气管插管、除颤、洗胃、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对循环、呼吸、急性中毒、休克、肾功能衰竭等急危重症患者初步诊断和急救处理能力。

3.提升住院服务能力。(1)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分娩等服务;(2)结合区域医疗卫生需求和机构基础条件,合理设置基层医疗机构床位数,并根据分级诊疗要求,重点向社区护理、康复方向发展,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协作医院开设联合病房,为二级以上医院下转康复期患者提供必要的诊疗条件,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提高床位使用率。

4.提升检验诊断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基础检验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心电、超声、x线摄片等检查服务。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建立“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诊疗新模式,推进医联体内检验结果互认,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5.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按照要求独立设置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突出中医文化特色。结合全科医生、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工作,加强中西医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力推广各类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医规范化诊疗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优势,增加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内容,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普及中医药健康理念知识,更好地为老年人、儿童、孕产妇、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服务。

6.改善服务环境,增强居民体验感。根据乡镇卫生院相关建设及设备配备标准,结合辖区服务人口,严格落实房屋建设面积、设备配备、床位设置等硬件建设。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功能布局和就诊流程,科室布局、服务流程等应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设置醒目引导标识,提供便民服务措施,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结算服务、导医服务。绿化、美化、亮化院内外环境,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做到服务环境清洁、舒适、温馨,保持良好的服务环境和医疗秩序。

7.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和完善签约服务机制和签约激励机制,明确签约服务费和签约服务内容,合理设定包含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在内的基础性服务包,鼓励提供中医药服务,根据服务能力和需求,拓展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加强宣传,制定便民、惠民、利民的签约服务措施,提高居民参与签约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稳定一般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率,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感受度。

8.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对村级卫生机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绩效考核等一体化管理,强化人员培训,建立科学合理分工协作机制,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

9.强化“三基”培训,提升诊疗水平。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医护人员“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每年举办不少于一次的理论知识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做到全员培训、考核,人人达标。组织开展“岗位练兵”“理论知识竞赛”“技能操作竞赛”等活动,促进医务人员“三基”水平的提高。大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学习、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提升临床诊疗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落实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规划,推广适宜技术,不断提高辖区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就诊率。

(二)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群众获得感。

加强培训,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突出普通人群健康素养提升和重点人群个性化连续健康管理,规范服务,提升服务效果,逐步实现健康档案向居民公开,提高全社会对服务项目的知晓率、获得感。同时,配合专业公共卫生结构做好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三)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1.制定完善医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基层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相符合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力求做到工作制度健全,管理层级分明,科室职能清晰,岗位职责明确,工作程序流畅,医疗服务规范。认真落实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过程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2.加强护理质量管理。重视并加强护理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护理人员配备、岗位管理,保证临床护理人员数量。建立健全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提高护理人员医嘱执行能力,规范护理文件书写,护理人员应正确、完整地做好护理记录。落实基础护理和护理安全措施,有条件的单位可开展责任制护理,进一步提高临床护理水平。

3.强化医院感染管理。认真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和手卫生规范,牢固树立无菌观念,人人掌握六步洗手法,杜绝院感安全隐患。加强消毒效果监测,落实整改反馈责任机制。按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医疗废物暂存处设施设备建设,做到“五防”,即: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落实好辖区内“小箱进大箱”工作,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符合要求,并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无害化处理,确保环境整洁卫生。

4.规范药事管理。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要求,完善药事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并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原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提高处方书写质量,处方书写合格率达到90%以上;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控制抗菌素联合使用,防止抗生素和激素滥用;加强特殊药品的管理,建立健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使用与安全保管制度,确保药品安全。

(四)完善综合管理。

加强行风建设和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行政、业务、资金巡查制度,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对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资金、骗保、收受药品回扣、不遵守医疗质量安全规定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不断净化基层医疗卫生执业环境。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评价制度,以评促建、规范发展。

(一)安排部署。县卫生健康局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此工作于2019年1月底前完成。

(二)创建自评。参加活动的乡镇卫生院按照活动要求,对照标准开展自评自查,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机构按程序向县卫健局提出审核申请。第一实施年度,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此后,凡乡镇卫生院,经不少于6个月的自评自查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可于每年的4月前随时申报。

(三)县级复核。每年5月上旬完成对提交的初步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将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机构上报至市级复核。

(四)市级复核。每年5月中旬至6月份,对照标准做好迎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的第三方开展现场复核。

(一)达到基本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在其床位设置、设备配备、人员培训、特色科室建设、医疗技术准入、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倾斜。

(二)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参加二级医院评审,达到二级医院基本标准的可加挂“xxx医院”名称。

(三)未达到基本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可参加评选评优、表彰奖励等。

(一)建立领导组织。县卫生健康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同时组建多处室参与的检查小组,负责全县活动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抽查复核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局成立本级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卫健局局长担任,负责活动动员和协调领导和组织实施,并协助省、市开展复核或抽查工作。

(二)完善协调机制。建立完善内部协调机制、部门间协作机制,内外形成合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向更高水平发展。

(三)健全管理制度。市卫生计生委根据专家库管理办法,组建相应的专家库。在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专家库可实行资源共享。

(四)落实配套政策。县卫健局按照深化医改等文件要求,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落实财政补助经费,完善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推进医保政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要发挥医联体和医共体强基层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五)加强宣传引导。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关注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健康报》、健康中国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积极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并及时跟踪、学习外部经验,将自身活动引向纵深,特别是在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诊疗流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举措,理性思考,积极报送经验材料。

镇中心卫生院开展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衡阳市卫健委《关于衡阳市“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卫计发〔20xx〕29号)及《常宁市卫生和健康局关于印发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持续提升我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在深入总结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在平安医院建设、创先争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紧密结合,着力维护群众利益,着力弘扬良好风尚,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着力促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争创人民满意医疗卫生单位,努力实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

通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地分析当前关系群众利益和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力争通过三年的时间,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医疗卫生管理制度体系,打造一支德艺双馨的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形成一批彰显行业形象的卫生技术队伍,形成一批彰显行业形象的卫生系统品牌体系,努力实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一)服务态度热情周到,服务行为文明规范,服务流程科学合理,服务措施便民利民,服务环境舒适安全,服务信息公开透明。医疗机构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时时处处为患者着想,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高效、温馨的医疗卫生服务,完善患者纠纷投诉处理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做到严格依法执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各项核心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药品、医疗技术和医疗设备临床应用管理,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坚决抵制商业贿赂等行业不正之风;尊重患者权利,关爱患者,因病施治,严谨求实;加强医德医风和纪律法制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完善和落实医德医风制度规范,认真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德考评,坚決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行业纪律。

(四)卫生健康行业形象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感受不断改善,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社会满意度有较大幅度提高。

本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及所管辖范围内。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我院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活动动员和协调,并协助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尹良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方案制订、技术指导等相关业务工作。

(一)宣传发动,自查整改阶段我院按照卫健局部署,制定本辖区的实施方案,进行广泛宣传、层层发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明确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目的意义、活动内容和方法步骤。同时,对照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重点查找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德医风等方面存在问题,并认真分析原因,加强整改促进提高。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督导考核帮助发现问题,查找根源,促进整改。

(二)健全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阶段自查整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科学提炼,及时上升为规章制度,加以推广。同时要认真抓好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落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大查处违反制度行为的力度,通过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逐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人员自我管理、领导监管和社会监督三重监管体系。

(三)创建活动品牌,树立先进典型阶段对“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树立典型,创建品牌,开展表彰。在医院内部树立一批服务、质量、医德标兵,开展评选表彰工作,推出一批“优质务基层行”示范科室、示范卫生室,并加强宣传,树立标杆,章显行业风采,整体提升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

(一)充分认识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全院深入扎实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实践;要深刻认识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对于加强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重要意义,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骄傲情绪,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覆盖面广,参与部门多,涉及我院的所有职工和所有业务,为此成立“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意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把“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三)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对照方案要求,突出活动主题,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集中力量,加大措施,切实予以解決,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活动取得的成效。在做好查摆问题整改提高、督导检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要在提高医疗质量,规范诊疗行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的同时,突出抓好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和医德考评,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炼品牌特色,创新品牌内涵,推广品牌效应,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热烈活动氛围,树立正面典型,改善行业形象。充分利用宣传彩页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形式,大力宣传“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内容、目的和意义,及时宣传各地各单位好的做法、经验和先进典型,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过程中注意创新形式,贴近群众,突出特色,注重实效。要建立活动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卫健局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和重要活动信息。

(五)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将督导检查贯穿于“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开展的全过程。督导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活动氛围、方案制定等面上的工作,更要突出为提高质量、优化服务、医德医风建设而重点开展的业务工作;要高度重视督导结果的使用,及时反馈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进医院整改;督导结果要与业绩考核、医师定期考核等工作挂钩,保证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切实抓好活动开展情況的督查,有力促进卫生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乡镇卫生院服务基层行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和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政卫〔2018〕226号)文件精神,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就医环境,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群众就医满意度,决定在全市卫计系统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提出的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和建设健康巩义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卫计委负责全系统“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动员和协调,组织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督促方案的落实,配合省卫生健康委、郑州市卫计委开展复核或抽查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相关要求,对照标准,逐项逐条,查漏补缺,切实提高服务能力。

(一)活动目标。用3-5年的时间,力争使全市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部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二)活动范围。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参加活动,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参照执行。

(三)活动形式。以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为主要形式,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一)明确功能任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

(二)合理配置资源。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工作量等因素配备适宜的床位、人员、设施和设备。

1.乡镇卫生院:

(1)建筑面积、床位:床位10-20张的,建筑面积达到300~1100平方米;床位21-99张的,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50平方米;100张床位及以上,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55平方米。

(2)人员配备: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的要求,卫生技术人员数不低于全院职工总数的80%。设立中医科的,中医类别医师不少于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卫生技术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且辖区内每万服务人口注册全科医师数不少于2人。

(3)主要设备配置:参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的要求,配备相关设备的基础上,配备必要的中医药服务设备,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仪、十二导联心电图机、空气消毒机、麻醉机、胃镜、呼吸机以及与诊疗科目相匹配的其它设备。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建筑面积、床位:服务人口小于5万人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400平方米;服务人口5-7万人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700平方米;服务人口大于7万人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日间观察床不少于5张。实际开放床数不少于20张,1-50张(含)床位的,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25平方米;50张床位以上的,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30平方米。

(2)人员配备:卫生技术人员总数不低于单位职工总数的80%,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卫技人员占比50%以上。每万服务人口注册全科医师数不少于2人,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1名执业医师。其中,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不少于1人,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和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分别不少于1人。根据医护比不低于1:1的比例配备注册护士;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至少配备1名具有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3)主要设备配置:在《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要求配备相关设备的基础上,配备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仪、十二导联心电图机、心电监测仪、远程心电监测、基于信息化的便携式出诊设备、出诊交通工具以及与诊疗科目相匹配的其它设备。服务能力特别突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予以配备空气消毒机、呼吸机、动态心电监测仪、动态血压监测仪等设备仪器。

(三)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一是提高服务水平。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60种(乡镇卫生院70种)常见病、多发病;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应急能力建设,开展服务区域内24小时急诊服务,对急性创伤、急诊分娩、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高危新生儿等重点病种具备初步识别与处理能力;加强住院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分娩等服务;提升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提供合格的中药饮片,并提供代煎服务。按照要求开展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建设,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能够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2种以上慢性病(高血压、2型糖尿病)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提高检验检查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和心电、超声、x线影像等检查服务。二是优化服务方式,合理设置门(急)诊布局,设立咨询服务台、候诊区,开展导诊、分诊服务,引导居民预约就诊;完善出(入)院服务流程,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住院诊疗,执行留观、入院、出院、转院制度,制定服务流程;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服务人口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以需求为导向,针对不同人群提供相应的个性化服务。推进“互联网+家庭签约服务”,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交流互动平台,提高履约质量和效果。开展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医疗资源下沉。

(四)落实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相关要求,开展1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管理,提高全社会对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居民获得感。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做好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五)规范业务管理。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诊疗规范、操作常规、技术标准、服务指南等规定,开展疾病防治。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抗菌药物管理,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促进合理用药。不断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

(六)完善综合管理。加强党建工作、行风建设、绩效考核、财务收支预算、后勤保障、信息服务和分工协作等管理制度建设。

(一)成立组织。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二)方法步骤。一是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和整改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活动要求,对照标准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自评自查。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符合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机构按程序向卫计委提出审核申请。二是逐级上报、分级审核。卫计委对提交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将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机构上报至郑州市卫计委。郑州市卫计委组织专家对我市上报的结果进行复核。对达到基本标准的机构进行确认,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对达到推荐标准的机构申请省卫生健康委进行复核确认。

(三)时间安排。2019年1月启动实施,2019年6月底前,我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要求,完成自评和整改工作。7月底前,我市卫计委完成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审核上报工作。10月底前,郑州市卫计委完成市级复核工作。2020年后,郑州市级评审每年一次,原则上11月底前完成。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基层医疗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为广大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关键在基层。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是今后一段时期基层卫生的中心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努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

(二)稳步推进,确保质量。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把握工作节奏,严格执行活动标准,规范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改,按照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专项培训,建立台账,留存文档和影像资料,做好总结,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卫计委将按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要求对辖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督导、审核把关。

(三)注重结合,提升能力。结合《郑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五年规划》,着力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用房建设、医疗设备设施配备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问题;结合省、市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培训及其他培训项目,着力提升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门、急诊和住院服务能力;结合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着力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发挥二级公立医院及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等支撑平台在签约服务中的技术指导和资源支持等作用,着力提升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综合服务能力;结合深化医改相关政策,着力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模式;充分发挥医联体和医共体强基层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大力宣传“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活动的理解和支持,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五)遴选典型,推广经验。各基层医疗机构要深入开展活动总结经验,卫计委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典型经验,特别是在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诊疗流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创新做法。

乡镇卫生院服务基层行实施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和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政卫〔2018〕226号)文件精神,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就医环境,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群众就医满意度,决定在全市卫计系统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提出的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和建设健康巩义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卫计委负责全系统“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动员和协调,组织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督促方案的落实,配合省卫生健康委、郑州市卫计委开展复核或抽查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相关要求,对照标准,逐项逐条,查漏补缺,切实提高服务能力。

(一)活动目标。用3-5年的时间,力争使全市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部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二)活动范围。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参加活动,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参照执行。

(三)活动形式。以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为主要形式,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一)明确功能任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

(二)合理配置资源。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工作量等因素配备适宜的床位、人员、设施和设备。

1.乡镇卫生院:

(1)建筑面积、床位:床位10-20张的,建筑面积达到300~1100平方米;床位21-99张的,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50平方米;100张床位及以上,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55平方米。

(2)人员配备: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的要求,卫生技术人员数不低于全院职工总数的80%。设立中医科的,中医类别医师不少于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卫生技术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且辖区内每万服务人口注册全科医师数不少于2人。

(3)主要设备配置:参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的要求,配备相关设备的基础上,配备必要的中医药服务设备,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仪、十二导联心电图机、空气消毒机、麻醉机、胃镜、呼吸机以及与诊疗科目相匹配的其它设备。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建筑面积、床位:服务人口小于5万人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400平方米;服务人口5-7万人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700平方米;服务人口大于7万人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日间观察床不少于5张。实际开放床数不少于20张,1-50张(含)床位的,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25平方米;50张床位以上的,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30平方米。

(2)人员配备:卫生技术人员总数不低于单位职工总数的80%,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卫技人员占比50%以上。每万服务人口注册全科医师数不少于2人,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1名执业医师。其中,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不少于1人,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和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分别不少于1人。根据医护比不低于1:1的比例配备注册护士;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至少配备1名具有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3)主要设备配置:在《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要求配备相关设备的基础上,配备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仪、十二导联心电图机、心电监测仪、远程心电监测、基于信息化的便携式出诊设备、出诊交通工具以及与诊疗科目相匹配的其它设备。服务能力特别突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予以配备空气消毒机、呼吸机、动态心电监测仪、动态血压监测仪等设备仪器。

(三)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一是提高服务水平。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60种(乡镇卫生院70种)常见病、多发病;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应急能力建设,开展服务区域内24小时急诊服务,对急性创伤、急诊分娩、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高危新生儿等重点病种具备初步识别与处理能力;加强住院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分娩等服务;提升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提供合格的中药饮片,并提供代煎服务。按照要求开展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建设,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能够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2种以上慢性病(高血压、2型糖尿病)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提高检验检查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和心电、超声、x线影像等检查服务。二是优化服务方式,合理设置门(急)诊布局,设立咨询服务台、候诊区,开展导诊、分诊服务,引导居民预约就诊;完善出(入)院服务流程,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住院诊疗,执行留观、入院、出院、转院制度,制定服务流程;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服务人口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以需求为导向,针对不同人群提供相应的个性化服务。推进“互联网+家庭签约服务”,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交流互动平台,提高履约质量和效果。开展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医疗资源下沉。

(四)落实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相关要求,开展1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管理,提高全社会对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居民获得感。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做好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五)规范业务管理。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诊疗规范、操作常规、技术标准、服务指南等规定,开展疾病防治。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抗菌药物管理,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促进合理用药。不断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

(六)完善综合管理。加强党建工作、行风建设、绩效考核、财务收支预算、后勤保障、信息服务和分工协作等管理制度建设。

(一)成立组织。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二)方法步骤。一是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和整改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活动要求,对照标准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自评自查。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符合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机构按程序向卫计委提出审核申请。二是逐级上报、分级审核。卫计委对提交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将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机构上报至郑州市卫计委。郑州市卫计委组织专家对我市上报的结果进行复核。对达到基本标准的机构进行确认,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对达到推荐标准的机构申请省卫生健康委进行复核确认。

(三)时间安排。2019年1月启动实施,2019年6月底前,我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要求,完成自评和整改工作。7月底前,我市卫计委完成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审核上报工作。10月底前,郑州市卫计委完成市级复核工作。2020年后,郑州市级评审每年一次,原则上11月底前完成。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基层医疗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为广大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关键在基层。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是今后一段时期基层卫生的中心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努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

(二)稳步推进,确保质量。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把握工作节奏,严格执行活动标准,规范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改,按照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专项培训,建立台账,留存文档和影像资料,做好总结,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卫计委将按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要求对辖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督导、审核把关。

(三)注重结合,提升能力。结合《郑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五年规划》,着力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用房建设、医疗设备设施配备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问题;结合省、市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培训及其他培训项目,着力提升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门、急诊和住院服务能力;结合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着力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发挥二级公立医院及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等支撑平台在签约服务中的技术指导和资源支持等作用,着力提升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综合服务能力;结合深化医改相关政策,着力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模式;充分发挥医联体和医共体强基层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大力宣传“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活动的理解和支持,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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