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废止了吗(模板5篇)

时间:2023-09-23 12:13:42 作者:梦幻泡 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废止了吗(模板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废止了吗篇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参加工作时间: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终止(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约定试用期(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见习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岗位和职责要求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岗位意向,决定聘用乙方从事岗位工作。乙方同意在该岗位工作,并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履行义务,完成工作任务。

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也可选择其他岗位。双方就岗位变更事宜作如下约定:_________。

三、工作条件和岗位纪律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保守有关秘密。

四、工作报酬、福利及社会保险

(一)甲方依据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及本单位内部分配办法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并按规定调整工资标准。

(二)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因工负伤、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或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本合同。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未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上刑罚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本款第1、2、3项规定解除本合同,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的,解除行为无效,甲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五)款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除本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

2.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甲方被撤销、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职;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因聘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本合同:

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废止了吗篇二

编号:

劳动合同书

(全日制用工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大中专毕业生)

用人单位(甲方):

受聘者姓名(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单位与临时聘用大中专毕业

生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书,

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住二、受聘者姓名(乙方)性别民族

联系电话(家)(手机)出生时间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住所初聘时间年月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

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

第三条: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工种。聘任期间不享受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占用人单位编制,为临时用工。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二、甲方为乙方分配相关的工作任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对乙方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加强管理和培养,为乙方成才提供必要的条件,并对乙方在聘用期间的行为负责。

四、乙方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乙方发生违纪行为,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五、乙方的岗位职责是: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

六、对乙方的工作要求和任务: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每周工作日,每天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五条: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乙方在该岗位月基本生活费元,其中元由承担;元由承担。

第六条社会保险

一、乙方按国家和青海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并承担社会保险缴费义务。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因工负伤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甲乙双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后,可以解除劳动合

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一)、聘用合同期满的;

(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三)、乙方在聘用期间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参军,被录用的;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脱产进行学历再教育的;

(五)、乙方违反国家《信访条例》,参加非法上访和非法集会,不听甲方解释劝阻的;

(六)、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机关工作制度,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三)、乙方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

(四)、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六)、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七)、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基本生活费和生活补助)的;

(二)、未依法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六、甲方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甲方不按照合同要求履行承担的义务,乙方可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反映存在的问题。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县劳动监察大队备案一份。

四、本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续签、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劳动监察大队备案。

五、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诉讼。

聘用单位:(章)受聘者: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废止了吗篇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117号),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合同。

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合同期自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终止(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约定试用期(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见习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聘用岗位和职责要求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岗位意向,决定聘用乙方从事岗位工作。

乙方同意在该岗位工作,并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履行义务,完成工作任务。

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也可选择其他岗位。

双方就岗位变更事宜作如下约定:_____

三、工作条件和岗位纪律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

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保守有关秘密。

四、工作报酬、福利及社会保险

(一)甲方依据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及本单位内部分配办法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并按规定调整工资标准。

(二)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其中,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因工负伤、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或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本合同。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未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上刑罚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在国家或省出台新的规定前,医疗期参照国家对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本款第1、2、3项规定解除本合同,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的,解除行为无效,甲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五)款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除本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

2.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甲方被撤销、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职;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因聘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本合同:

1.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终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十)甲方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乙方。

续订聘用合同的,双方协商办理续订手续。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甲方应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并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封存或者转移手续。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在解除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经协商,乙方同意解除的;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7.甲方被撤销、解散,不能安置乙方就业的。

经济补偿金应以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在甲方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经济补偿金。

乙方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六、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废止了吗篇四

(五)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住院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治疗终结并被确认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单位:

1.在试用期内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聘用单位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3.聘用单位不履行聘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4.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考入大中专院校、应征入伍、出国留学或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

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可附页)第八条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与经济补偿

(一)属下列情形之一而解除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根据受聘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发给一定数额的补偿金,补偿金标准按《全盟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的办法》第三十九条执行:

1.经受聘人员同意,有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4.聘用单位分立、合并、撤销的,不能安臵受聘人员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二)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培训的,因本人原因没有按约定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向原单位赔偿培训费,以不高于培训后没服务一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

第九条人事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合同如与国家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新颁布政策执行。

本合同经当地政府人事部门鉴证后有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人事档案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范文3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聘用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第一条岗位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聘用合同。自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

第二条工作任务与目标

第三条工作条件

甲方支持乙方履行岗位职责,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单位能力允许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第四条岗位纪律

1、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2、乙方违反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的,甲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条岗位报酬

1、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向乙方支工资报酬,不得克扣和无故托欠。

2、乙方岗位工资的构成和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六条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单位各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服从工作安排,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进度。

3、在工作中发扬积极主动精神,自觉维护甲方权益,克尽职守。

第七条聘任考核

1、甲方设立考评小组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状况进行考核。

2、岗位聘用期内,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考评小组提交书面述职报告或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总结。

3、考核标准: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六条之约定。

4、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考核办法接受考核。

5、每xxx年(月)考评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绩效工资发放和下次聘用上岗的依据。若乙方经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视情况减发或停发岗位绩效工资,甚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聘用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视情形解除本合同:

1、聘用期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2、发生了《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中规定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行为。

第九条解聘与续聘

1、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根据岗位变化考虑后续工作。如本岗位继续有效,在新一轮竞争上岗中,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乙方。

2、本合同终止后,需续聘合同的,则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法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付给对方相应的赔偿金。

第十一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岗位聘用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废止了吗篇五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甲乙双方按照《全盟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办法》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续订合同无试用期)。

第二条岗位(工作)及其职责要求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须填写职务全称,如“中学语文高级讲师”或“医务科副科长”)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聘用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分配,积极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必须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保障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工作环境。

(二)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管理知识、劳动安全、遵纪守法的教育和培训。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专业资格。

(三)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职业危害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四)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妇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五)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执行工作时间,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第四条工资待遇

(一)乙方按照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定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和乙方所在岗位及岗位对专业技能、工作能力的要求、乙方的实际工作贡献等确定,并按工作责任大小和岗位目标完成情况,由甲方自主确定津贴的分配。

(三)甲方根据单位经济社会效益和乙方在工作方面的贡献制订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奖励。

(四)双方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规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五)乙方应享受的因(公)工负伤、女职工保护、非因公(工)负伤、患病等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岗位(工作)纪律

(一)甲方应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三)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辞退。

第六条聘用合同变更、终止与解除的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

1.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

2.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乙方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终止执行。约定的条件应在本合同约定事项中写明。

(三)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5.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参加各类学校学习、出国或者逾期不归的;

6.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和相关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四)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不服从另行安排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聘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单位撤销、破产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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