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案件评查总结报告(通用17篇)

时间:2023-11-25 06:05:10 作者:影墨 2023年案件评查总结报告(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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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评查整改自查报告

领导重视并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是依法行政,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关键。根据市政府法制办洪府法字[xx]14号《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积极布署、认真开展。我局先后于7月8日以局洪市政公用字[xx]xx4号《关于开展xx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和9月9日以局洪市政公用字[xx]221号《关于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下发局属各单位,按照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安排,局属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主要领导重视并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并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从而使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按规定的要求开展。

行政执法案卷是检查行政执法办案工作的凭证和依据,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项职责和任务。我局严格按照《南昌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南昌市行政执法案卷立卷标准》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xx年1月1日至xx年6月30日行政执法案卷,组织局属相关执法单位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办理方面的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组织力量,集中精力,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要求,求真务实,较好地完成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

一执法程序方面:相关执法单位执法主体明确,程序规范,均由两人以上共同执法,现场执法人员证件均合法有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二法律法规适用方面:相关执法单位根据案情事实,作出处罚决定条款正确,在案卷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各种表格和文书齐全,时间、地点、当事人、基本内容、联系方式、签字盖章等要素比较祥实,法律文书基本规范。

三案卷归档管理方面:各单位均实行行政处罚案卷一案一卷,使用统一的卷皮,卷内各种文字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排列有序。案卷归档及时,由专人负责归档存档工作。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要求,在局属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随机抽查案卷10宗,其中:城市客运管理处5宗,城市燃气管理处3宗,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2宗,进行一案一表,逐项评查。抽查案卷评查的情况,基本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完备,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理,法律文书规范,符合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要求。

尽管今年行政执法案卷符合质量评查标准、立卷标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行政处罚案卷卷内材料纸张大小规格不一;执法人员在表述上还不很全面、具体,有时记载较为简单等。

我局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虽取得了一点成效,但离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还差之距离,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今后依法行政管理和依法行政的工作中,我局根据省建设厅,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进一步结合局中心工作和内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认识,促进依法行政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文档为doc格式。

案件自查工作总结报告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专门班子,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标准要求,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进一步提升了财务会计工作规范运作水平,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工作安排全面。

县财政局《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创建活动的通知》下发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局属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会议,就此项工作做了专题安排,要求各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确定专人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同时组织全体领导和会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全体领导和会计人员进一步增强了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了解,并能够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自查整改,切实做好全系统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共同促进全系统的会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财务人员为成员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财务股具体承担此项工作,并监督指导局属各单位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我局下发了切实可行的会计基础规范化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为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奠定了基础。

二、严格标准,工作扎实开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等文件要求,我局及局属各单位认真细致的从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任用、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制度体系、会计电算化实施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

1、各单位都能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组织会计人员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局属各单位都能按规定配备财务人员,核算中心纳管单位设报账联络员一名,核算中心未纳管的单位设会计一名,出纳一名,各单位主要领导为财务负责人。出纳、会计分工清楚,职责明确。财务人员变动移交手续健全。

2、各单位能依法建账,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国家统一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开展会计工作,会计政策运用准确。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你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汉中法【xx】12号)的要求,我院精心组织安排,利用35天时间对xx审(执)结的所有案件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为了认真开展好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不走过场的原则,使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扎实有效的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院长任继忠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达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建荣为副组长及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明、审监庭庭长袁青锋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布署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确保了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有序推进。

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xx2月10日开始至3月17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月10月至2月28日全院各审判业务庭进行案件质量自查,逐案填写案件评查表;第二阶段从3月1日至3月10日由各业务部门进行交叉评查和院评查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抽查;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案件评查范围为xx审、执结的全部案件。对于执行监督案件、调解(和解、协调)结案和撤诉等引发当事人申诉、上访或领导机关督办的案件列入评查范围。

下列七类案件为重点评查的案件:(一)被上级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二)被上级法院提审、指令再审或本院再审的案件;(三)检察机关抗诉后被再审改判的案件;(四)被确认违法或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五)引发重大涉诉信访的案件;(六)超审限、执限的案件;(七)上级法院、人大、党委领导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复查或督办的案件。

2月10日至3月17全院各审判庭对xx审(执)结的全部案件进行了自查,并逐案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对所评查的案件,均按省院评查标准和评查登记表的要求作了如实填写,对评查中发现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以及今后的整改措施都已书面报告案件评查办公室;3月1日至3月10具体由刑庭与行政审判庭,民一庭与民二庭,龙头法庭与文川法庭,五堵法庭与南乐法庭、博望法庭与桔园法庭对各自自查的案件进行了互查。同时院评查领导小组又抽调10人对各审判业务庭,按照判决案件40%和七类案件100%、调撤案件15%的比例随机抽出405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并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定打分,做到认真、严格、扎实,不走过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疏理归纳,补弱补缺,限时做了整改。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xx全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494件,除部分程序性和简单的调撤审结的案件外,应参评案件为20xx件,实际评查1942件,评查比例为94.5%。在评查的这些案件中,优秀案件708件,良好案件1219件,合格案件15件,分别占案件评查数的36.5%、62.7%和0.8%,无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1042件,占案件评查数的53.65%。案件评查总得分183752分,个案得分94.62分。加分案件7件,占案件评查数的0.36%。

执行案件结案346件,应评查230件,实际评查210件,评查比例为91.3%。在评查的执行案件中,优秀案件59件,占28.1%,良好案件151件,占71.9%。加分案件5件。

通过这次案件评查,发现全院的案件质量较xx已有较大提高。

(一)、好的方面:

1、判决案件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均有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的签名;

3、告知当事人诉讼义务、诉讼风险、送达受理、应诉举证通知手续完备、规范;

4、裁判文书均加盖了“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子;

5、注意了证据的提交人、收件人和收件日期的注释;

6、正、副卷都能分装。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立案阶段

(3)立案时提交的部分证据复印件未注明提交人或与原件核对的情况;

(4)部分起诉状打印件无当事人签名或按印确认。

2、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

(3)个别案件领取款物时领取人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个别缺席审理的案件未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

(6)部分案件委托代理人授权不明,仅注明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内容,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

(7)个别借款案件对原始借条未收回入卷;

(8)个别判决离婚的婚姻案件结婚证未收回入卷,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婚姻案件结婚证退回当事人前未复印留卷。

3、裁判文书问题:

(3)个别裁判文书未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或盖章位置不规范等。

4、案卷装订方面的问题:

(1)案卷装订顺序未按本院案卷装订规定执行,装订顺序散乱;

(3)部分案卷未填写卷底、卷侧内容。

5、其他问题。

(1)自查表填写不规范,引用条款不准确,个别案件扣分分值不对。

(2)案件复查中发现个别人员对能纠正的瑕疵纠正不彻底。

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出现的问题,我院将全面疏理汇总、分析总结,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迅速掀起学习型法院及法官的活动热潮,充分利用有效时间组织法官学习培训,夯实法律及业务知识等理论基础,培养法官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的精神,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和审判工作水平,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公正司法。3月16日到3月18日,我院已召开了为期三天的审判执行质量、效率培训和纪律作风整顿会。

2、尽快制定出本院《审判绩效档案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本院制定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对案件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严格案件质量奖惩制度,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质量的提高。

3、充分发挥审管办对案件的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能作用,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审判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坚持按月自查、季度抽查、半统一评查、度大评查的办法形成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院各部门案件质量运行情况,全面提升我院的案件质量水平。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为贯彻落实市联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本人认真学习和领会了《关于落实案件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银行案件风险的通知》(银监通6号)、《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银监发17号)和《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银监办发77号)精神以及省协会《关于防范操作风险做好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通过学习讨论,充分了解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认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危害性,并根据自身情况展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本人能够自觉主动地学习国家的各项金融政策法规与联社下发的文件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思想防线。

一是提高政治意识。能够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脚跟,经受得起大风大浪的考验。二是能够顾全大局,不为眼前利益所动,站在单位的角度去想问题、做工作,坚决不说不利于全局的话,不做不利于全局的事,坚决完成社里安排的工作任务。三是不计较个人得失,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以集体为重,个人利益要无条件地服从。四是能够加强自身爱岗敬业意识的培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自觉接受广大客户监督,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一名合格的信合人。

一是能够按照国家金融法令,有关法规制度和现金管理条例,具体办理现金、有价单证的收付和调拨工作,正确办理残破币的兑换,严格库存限额,及时调拨和上解现金。二是能够自觉加强柜面监督,严格审查凭证要素,做好反假工作,准确及时编制各种现金报表、调拨计划。三是能够坚持轧帐制度,正确使用有关登记簿,做到帐、簿、款相符;严格按规定处理长、短款,发现差错能及时汇报。四是能够加强库房管理,坚持钥匙分管,明确分工,同进同出,做到“六无”标准;遵守钱帐分管和“四双”制度,按要求做好库房的管理工作。五是能够严格按照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柜员权限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好柜员卡和密码,做到保管严密,操作合规。六是能够不断增强防范意识,落实“三防一保”;认真熟记防盗防抢防暴预案,熟练掌握、使用好各种防范器械,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护信用社的财产安全。

在工作作风上,主要做到了以下四点:一是突出一个“实”字。工作不搞xx,不作表面文章;上报数字以实为本,不搞凭空捏造,无中生有;汇报工作敢说真话实话,不夸夸其谈,弄虚作假,做到说话让人相信,办事让人放心。二是牢记一个“细”字。细心做好大小票币、损伤币的兑换整理工作,做到点准、墩齐、挑净、捆紧,及时上解;严格按照金库保管制度,细心做好库房的保管工作,确保工作无疏漏。三是做到一个“快”。完成任务不拖泥带水,办理业务快而不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做到一个“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纪律的事情敢于纠正,自觉维护单位利益。

生活作风上,能够牢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教导,用工作纪律严格约束自己,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牢固树立“平凡”意识,忠于“平凡”岗位,保持“平静”心态,甘于“平淡”生活,勤勤恳恳办事,堂堂正正做人。

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如政治理论学习只侧重单位里组织的学习,对许多政策、法律、法规只知其表,不知内含;业务上只注重钻研出纳工作,对其它的经济知识学习不够主动,不愿意去学。二是工作还不够积极主动,有时候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除出纳工作较为重视,对其它工作不愿主动插手。三是工作缺乏创新,按部就班;许多工作只是照着别人学,不去钻研,不去研究,不去归纳,办事凭经验,凭主观。四是内控制度的落实存在薄弱环节,同事间相互信任,“四双”制度落实不够全面等。

一是始终坚持抓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重点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警惕各种思想的侵蚀。二是要加强对金融机构诈骗、盗窃、抢劫、涉枪等案件案例深入分析,汲取经验教训,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三是要进一步深化对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实施细则的学习,真正把内控制度落到实处。

案件自查工作总结报告

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市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分局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完善执法程序,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办案,在行政执法处罚过程中,坚持两人以上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工作程序,按程序时限办案,确保行政处罚程序合法。20××年1月至20××年7月,我分局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49件,其中20××年36件,20××年13件。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我局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做到持证上岗。

二是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执法办案的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相关负责人签批。

三是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既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较强,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清楚。

四是办理违法建设案件严格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执行,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都经过了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五是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比较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

我局行政处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调查取证、笔录制作、案卷整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局将从强化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理论学习,提高执法能力。二是严格执法程序,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20××年7月30日。

案件自查工作总结报告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的通知》(豫财会[xxxx]23号)的精神和鹤壁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学校高度重视,全面部署,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开展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专项检查活动,通过检查全面提高了学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促进了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现就学校开展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推进检查工作。

自文件下发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规定,提出了学校对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和监督检查,着力推进学校会计基础工作上新水平。为切实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专项检查的领导,学校成立了“新镇中心小学会计工作基础规范化管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为组长,由副校长任副组长,财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由财务人员具体组织实施。为使得工作取得实效,学校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及时了解会计基础工作的自查和整改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同时组织全体会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全体教职工进一步增强了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了解。共同促进学校的会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周密安排,扎实有效地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对照文件要求,我校将自查内容进行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分工和职责。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自查:

1、能依法建账,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会计工作;。

2、原始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等符合会计制度要求;。

5、没有账外设账行为;。

6、能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9、会计人员持有会计证,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符合制度规定的要求;。

从自查情况来看,学校会计基础工作能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等规定设置会计机构、会计岗位,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切实加强内部会计制度建设。但在自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内部会计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2、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的监管力度不够。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纠正,明确相关责任并落实到人。

在整改过程中,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增强内部约束机制,逐步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学校将以此次检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学校会计基础规范管理。

重视提高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应变能力。牢固树立起依法理财的基本理念,全面提升财会队伍素质,建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共同推动我校财政会计事业持续发展。

案件评查总结报告

7月,最高法院召开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指明了大力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奋斗目标,明确指出:“法官必须具有特殊而鲜明的职业素质和专业特征”。在新形势下,如何对法官的职业素质特别是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评,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无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建立法官业务素质考评及案件质量评查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长期以来,法院对法官的管理一直参照国家公务员沿用行政化模式,一般只是每年年底进行一次例行考核,按照“德、能、勤、绩”的标准评定为“优秀、称职、不称职”等三个等次。但是,由于我们的考核内容往往偏重于定性分析,考核标准趋向概念化、抽象化,对法官的评价往往较为笼统,给人的感觉较为模糊,不能体现法官的真正水平和相互间的素质差异。

由于缺乏一整套系统化、科学化的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平时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法官素质考评体系,在具体操作上,往往是你好我好大家称职,在评先评优时或投票选举,或领导拍板,有的部门甚至搞平衡照顾、轮流“坐庄”,导致考核部门对每个法官的真实水平了解不多、不准,评选出来的优秀因而也缺乏很强的说服力。在现行的`法官考核机制下,法官个体的工作好坏难以体现,能力高低无从区分,一方面使勤于钻研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法官难于脱颖而出,成为真正的业务带头人,久而久之可能会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上进心;另一方面,个别业务能力不强、责任心较差的人由于缺乏应有的鞭策机制,继续抱着混一天算一天的思想,不思进取,应付工作,拖了法官队伍建设的后腿。因此,突破公务员考核的传统模式,建立健全具有法官职业特点的考核体系,是法院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和大势所趋,也是法院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考核是管理体制中的监督和验证系统,没有完善有效的考核,就不可能有科学的管理。特别是在法院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合议庭功能的强化、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的选任、法官助理制度的施行以及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求对法官的管理必须建立起一套能够反映其业绩和综合能力的考核体系,实现“优胜劣汰”,保证法官队伍的高素质。法官考核重在经常,只有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建立起完善的考核机制,干部部门才能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准确地掌握法官的基本情况,为法官的管理和任用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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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自查工作总结报告

根据20xx年10月13日,来安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迎检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广泛宣传,强化管理,以组织开展森林防火责任书期中检查为契机,以实施森林防火工作为突破口,狠抓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进一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消防结合,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加强组织管理,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火灾多发的原因,找准存在的问题,理清整改思路,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强化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森林消防队伍,购置扑火工具,有效保证了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森林防火机构健全。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我县以往森林火灾发生这个实际问题,尽快改变我县森林防火工作的面貌,我局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一是认真贯彻上级精神,多次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分析研究了我县森林发生的原因和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部署森林防火工作。二是为彻底改变我县防火工作的局面,先后制定了《来安县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转发了《安徽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三是为了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度,进一步推进我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我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得到火灾(情)报告,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靠前指挥,扑救队伍不时都有他们的身影。为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并且极大地鼓舞了扑救队伍的'士气,使人民财产的损失减少到了最低程度。

(二)明确工作目标,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

为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地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县政府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和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的要求,与各乡镇主要领导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了森林防火责任目标。在防火紧要关头,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做到信息畅通,调度准确,反馈及时,组织有力。

(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为加强野外用火管理,认真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大了对农事用火的监管力度。在春、冬季森林火险期到来之前,统一组织,开展以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宣传教育为主的宣传活动,大张旗鼓对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在国有林场设置固定宣传墙5个。在主要路口、公路两侧设置宣传牌16面,印发森林防火宣传单份,书写标语660张,为做好清明、春节重要等时段及节日的防范工作,还利用来安县人民政府网站、电视等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大大消除了火灾隐患,控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

我县森林防火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边远山区群众农事活动中烧田埂草习惯还存在,尤其是抛荒农地,林间空地采用烧田草,使得防火工作量大增。二是边远山区交通不便,通讯条件落后,宣传工作还留有死角。三是近年农村大部分青壮年外出打工谋先,留守人员多为年老体弱者,用火随意性很大,造成隐患。也增加了野外用火管理难度。针对以上这些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我们认为要做好我县今后的森林防火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继续完善各种形式的森林防火责任区以及宣传包干责任制,切实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更加深入,努力做到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老幼皆知。二是组织人员,适时深入山场、田间地块,特别要深入偏远山区,教育引导群众改变不良传统陋习,变烧田埂草为劈田埂草,变烧杂草为堆肥,变烧纸钱、燃放鞭炮为压纸钱、撒鲜花,消除火源隐患。三是继续加大森林防火宣传设施的投入,扩大森林防火宣传覆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车、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大造声势,广泛宣传。特别是在森林高火险期、农事用火集中期、重大节假日等时期,在旅游点、风景区等重点地段,加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2、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工作。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强巡山护林,严把火源关。在高火险期,适时发布禁火令,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惩违章用火者。对重点地方严防死守,要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依法严惩,以震慑肇事者,教育一方百姓。

3、继续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做好森林消防队伍的训练工作和野外实战演练,提高扑火能力。

4、加强督查,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适时组织开展检查督促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火灾多发区,深入山场、地块督促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9月5日,蓝山县召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由蓝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新波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永英、县法院院长柏国平、县检察院检察长唐筱勇、县公安局局长黄小兵等县级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各乡镇场分管政法领导,公、检、法、司、森林公安、交警等单位班子成员及股、所、队、室、庭负责人,信访局、消防大队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蓝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永英传达贯彻了省市会议精神,对前段该县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案件评查、执法规范化建设三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总结,进一步分析了三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三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法院院长柏国平、县检察院检察长唐筱勇、县公安局局长黄小兵、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成杰公、县司法局局长张文等作了典型发言。

黄永英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委部署要求,结合蓝山县实际讲了意见,正确分析了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了全县集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明确目标,切实增强做好涉法涉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谁引发、谁负责”和“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把此项工作当成硬任务,下死决心采取硬措施,全力化解。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全力打好积案化解攻坚战。对这次会议交办的'信访积案采取“一起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逐案包案到人。三是进一步源头防范,标本兼治,扎实推进积案化解工作。加强联合接访中心建设,实行执法办案信访风险预警机制,严格执法责任追究,按照执法办案“零差错”、执法过错“零容忍”的要求,坚持从严治警,铁腕追责。

黄永英要求:对蓝山县今后的案件评查工作,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检查;二要认真剖析整改。各部门对前段开展的评查工作要认真组织“回头看”,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依法依规追究到位;三要以评查促积案化解;四要推动评查工作常态化;五要做到“四个结合”,即:案件评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案件评查与纠错追责相结合、案件评查工作与信访维稳工作相结合、案件评查与规范执法相结合。

黄永英强调:要做好执法规范化工作必须做到“五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考评、进一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重大案件的协调督办、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最后,吴新波就会议的贯彻落实强调: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二是工作措施要到位;三是执法质量要到位;四是工作纪律要到位;五是工作检查要到位。

案卷评查工作总结报告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要求,在局属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随机抽查案卷10宗,其中:城市客运管理处5宗,城市燃气管理处3宗,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2宗,进行一案一表,逐项评查。抽查案卷评查的情况,基本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完备,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理,法律文书规范,符合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要求。

尽管今年行政执法案卷符合质量评查标准、立卷标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行政处罚案卷卷内材料纸张大小规格不一;执法人员在表述上还不很全面、具体,有时记载较为简单等。

我局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虽取得了一点成效,但离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还差之距离,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今后依法行政管理和依法行政的工作中,我局根据省建设厅,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进一步结合局中心工作和内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认识,促进依法行政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按照德阳市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xx年案件评查活动的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评查工作有序推进。

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办案的记录,反映着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执法人员的素质,体现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是办案质量、执法队伍、执法制度、执法水平等多方面存在问题的集中反映。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三项重点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各执法部门也充分认识到案件评查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执法问题、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重大举措,是践行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核心工作;也是提高法制监督力度的有效措施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手段。抓依法行政必须抓案卷评查,抓案卷评查就抓住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公正廉洁执法的。

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20xx年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意见》(德市政法发〔20xx〕2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领导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的成员,由熊兵华同志任副组长。同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评查小组。同时根据政法委今年的要求,对评查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了周密安排。时间安排从2月底开始到6月30日完成本局的自查和复查。评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报告情况;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第三阶段为个案剖析、集中评查;为总结整改。

我们此次的执法案件评查包含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法律援助案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今年评查的重点。在案件类型上,由于去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相对单一,只有律师执业许可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事项。因此我们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只抽查了2件许可案件,而将本年执法案件评查工作重点放在法律援助案件评查上面,分别抽查了2件民事、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卷,力图通过案件评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程序和文书案卷。同时在评查内容上,重点检查去年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评查标准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通过评查发现和查找评查标准和评查制度中的缺陷,以便完善制度和标准。

此次评查我局仍然坚持统一标准,按照去年市局制定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德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五个方面进行评查: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对案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报告。然后由市局评查小组进行集中评查,评查主要通过办案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案件自评情况,评查小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评查标准对案件进行评议,集体讨论形成评查结论,并通过对案件当事人回访,印证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

市局案件评查小组对5件评查案件认真审查的结果为:5件优秀、1件良好。合格率100%,无错案、瑕疵案。

行政许可案件执法主体适当、申请材料齐全、程序合法、归档规范、被许可人满意。存在无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无许可证件送达回证等问题得以改正。存在一些文书上时间打印差错、修改处无手印等小的瑕疵。

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及受理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收集齐备;代理意见被采纳,案件圆满解决;援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无收取当事人财物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案件办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让受援人懂得了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通过非法上访、闹事等手段,法律援助是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去年存在的无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结案报告内容简单、格式文书有待完善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存在的问题:法律援助案卷中个别执法文书不够规范,“询问笔录”没有统一格式和纸张,案卷归档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总结20xx年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我们发现通过执法案件的评查做到了摸清基本情况、总结执法经验、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评查结果显示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明显加强。办案水平得以提升,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质量不断提高。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可以看出随着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绝大多数案卷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凿充分、执法程序合法。无论是办案程序、证据调查、办案技术、文书制作、案卷归档、制度建设以及案卷质量等综合评比有所提高。

粮食案件总结报告范文

按照政府宜居县城推进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庚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旧城改造工作,分四个小组走家串户进行了摸底调查,现将摸底调查情况和诉求汇报如下:

旧城xxx地处镇政府街9号,占地总面积4914平方米,房屋8幢,住房户76户(其中单位集资建房24户,公房52户),企业2家(其中九粮宾馆,粮油收储公司)。

九粮宾馆是xxx直属的独立经济实体,于20xx年6月18日以国有民营的管理模式承包给自然人,经营期限为30年(从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并于20xx年6月15日在县公证处进行了公证。承包后对宾馆进行了投资装修改造,承担5名职工的安置问题,前5年每年支付万元管理费,其余年限每年缴纳10万元,现已经营16年。目前宾馆还在正常经营,现有38名员工。

诉求:

一是解决宾馆装修投入。

二是解决38名员工安置补偿费用。

三是解决停产停业经济损失。

四是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工作开展情况及建议:我局认真研究了承包合同,同时请司法局副局长认真审查了县xxx宾馆国有民营合同书,反复和承包商对接磋商,但因分歧过大无果。

建议:

一是解决违约金10万元。

二是按照合同约定解决其装修投入资产残值。

三是适当补偿停产停业损失。

县粮油收储公司是1997年4月注册成立的国有企业,公司下设10个粮点,一个军粮供应门市部,职工61人,其中在职职工16人,分流职工8人,退休人员37人。公司收入主要靠州县补贴的储备费用和24个铺面租金。

诉求:

一是解决在职职工、分流职工、退休职工的拆迁后住房问题。

二是粮油收储公司是一个老国有企业,负担大,人员多,收入低,铺面及仓库拆迁后,将严重影响企业收入,职工社保无法缴纳,希望给予补贴。

三是部分占有门面的分流职工拆迁后,将无任何收入,需解决生计问题。

四是解决公司办公场地和军粮供应门市。

五是20xx年企业改制后,政府补助的住房安置补贴3000元,至今没有领取,到目前已14年。(改制后的每位职工)。

工作开展情况及建议:我局召开旧城改造推进会,专门研究了此项工作,

建议:

一是解决公司的办公场所和军供门市部。

二是补贴门面收入。

三是解决改制后拖欠的住房安置费。

24户集资建房户有房产证无土地使用证。

诉求:

一是要求房屋产权调换(不动产房屋置换)。

二是要求明确搬迁后的安置建设地址,要求搬迁房继续修建在本城区(政府老城区新建规划区内)。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俗话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作为一名从事工商工作多年的党员干部,在“三查三评”活动开展之际,应积极投入,抓住契机,深刻反省自己的工作作风、工作效能和廉洁自律,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今后的工作、学习与生活调整好新的奋斗目标。经过认真自查、学习,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使自己的思想得到了一次新的升华。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工作作风方面。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决群众实际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思想上进步、政治上过硬、工作上规范,时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稳定意识,更加自觉地把本职工作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放到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中谋划,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工商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明确思路、强化措施,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核心,切实提高市场监督能力。但在工作上扎实程度还不够,有时还是有些惰性,存在着得过且过的思想,工作上虽有热情,但激情不足,谈不上“一团火”。

(二)、工作效能方面。一是政治理论水平不高。认为工作的职责就是干实事,抓具体工作多,抓理论学习少,工学关系处理不得当。工作重、事情多时,往往把理论学习看成是软任务、虚工作,可学可不学。遇到问题,有时认识模糊,顾虑较多,反映到工作中,缺乏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和勇气,不能大胆开拓进取。二是创新意识不够。安于现状,得过且过,习惯于按部就班,照抄照转,墨守陈规,缺乏锐意创新,开拓进取精神。三是工作效率不高。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改造和提高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三)、廉洁自律方面。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我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时刻遵守《廉政准则》等规定,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学习和教育,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查廉洁自律,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查找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对照,逐一查摆。一是坚持学习制度,加强理论修养。坚持做好经常性的个人自学,学习中注重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不断加强总结,以加强世界观的改造,促进工作的健康发展。二是坚持公正执法,反对工商执法腐败。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廉洁从政,始终践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了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尽管没有发现廉洁从政方面有大的问题,但却起到了净化思想,纯洁心灵,进一步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服务理念观和推动工作的作用。通过自查,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增强了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三是勤政踏实,敬业工作。坚决纠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冷、横、硬、推”等不正之风。

二、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

1、理论学习不够。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认真思考的习惯,缺乏“钻研”的刻苦精神,缺乏“深学苦读”的恒心韧劲。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解还不够深透,没有真正认识到政治理论学习是武装头脑、坚定信念、净化灵魂、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的武器。

2、党性锻炼不足。由于缺乏对政治理论的系统学习,缺乏对历史和优良传统的深入了解,导致大局意识不够到位,协调工作不够灵活,“高效运行、规范服务、廉洁办事”的意识淡薄。

3、思想观念滞后。思想观念滞后,知识积累单一,是阻碍开拓创新意识的绊脚石,因而在行动上只是按程序,按规定,按部就班去做,缺乏灵活机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理念未得到贯彻始终,缺乏工作能动和开拓创新意识。

三、改进措施。

1、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修养。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和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2、改进学习的方式方法。注重向各级领导和身边同志学习,把他们的经验和长处用到自身的工作当中来;注重学习各类新知识,丰富市场监管工作手段,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

3、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转变作风,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机关作风,深入基层群众,了解基层群众的疾苦,多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实事。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主观主义。

4、加强廉政建设。自觉加强廉洁从政的知识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提高业务素质,以适应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要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依法从政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创新性和有效性,把纪检监察工作从事后查处转为事前查找、事中监督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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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20xx年,全区各级法院自查案件14391件。其中,刑事案件2711件,占18.84%;民事案件10411件,占72.34%;行政案件867件,占6.02%;执行案件382件,占2.65%;国家赔偿案件7件,占0.05%;其它案件13件,占0.09%。广西高院在全区各级法院自查案件的基础上,共组织抽查、复查案件4054件,包括高院案件100件、各中院案件2454件和基层法院案件1500件。其中,刑事案件816件,占20.13%;民事案件2745件,占67.71%;行政案件439件,占10.83%;执行案件45件,占1.11%;国家赔偿案件7件,占0.17%;其它案件2件,占0.05%。经复查,4054件案件中,3699件案件被评定为优秀。通过案件评查,首先是普遍增强了各级法院干警办案质量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注重程序公正,卷宗材料趋于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质量有所提高,审判过程中随意性减少,案件评查对案件质量的提高起到积极作用;其次是促进全区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再次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理高质量案件,提高当事人服判率,上诉率降低,提高了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

二、当前案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评查情况看,案件整体质量较好,评查的绝大部分案件均能做到程序合法,认定证据恰当,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公正,文书制作规范,审判效率较高,但少数案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差错和瑕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案阶段的主要问题。1.部分案件的案卷缺少流程管理信息表,有些案件信息表填写不完整、不规范;2.有些法院案件编号不统一,不规范。如某县法院的案件编号有民初字,民一重初字,民一初字等;3.部分案件案由确定不准确。最高人民法院已分别对民事、行政案件规定了相应的案由,对刑事案件规定了相应的犯罪罪名,评查中发现有法院在审判案件时没有按规定正确适用,张冠李戴,随意自行确定案由。

(二)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1.部分案件合议庭成员变更后,卷内无材料反映办理了变更合议庭成员的相关手续;2.部分案件合议庭记录过于简单,甚至对某些关键问题的讨论没有记录,亦或合议庭没有进行讨论,如对诉讼费用负担问题的讨论;3.有的案件没有审理报告,或审理报告过于简单,或审理报告中处理意见部分写的是对他案的处理意见,部分案件审理报告无主办人亲笔签名;4.有些案件应当提交审委会讨论而没有提交,有的审委会讨论笔录中,参加讨论的某些审委委员没有签名;5.少数案件无超审限延期审批手续;6.有些法院送达回证样式有几个版本,有些案件送达回证上的送达人与实际送达人不一致,调解结案的个别案件调解书只送达给义务方和权利人而没有送达其余当事人;7.部分法院二审案件开庭率不高,个别二审案件既不开庭审理,也不询问当事人;8.部分案件依法公开审理未依法先期公告或无公告底稿存卷;9.少数案件在庭审中未归纳争议焦点;10.有些二审案件庭审中没有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进行查实,未经过法庭调查阶段就直接进入法庭辩论;11.有些案件在法院主持下调解结案,无调解笔录;12.

部分案件庭审笔录不规范,记录不全,内容有缺漏,表述不准确,没有审判人员与书记员的签名;13.部分案件实体处理不当。

(三)裁判文书问题。1.存在笔误、漏字、错字,校对不严,并且表达不规范、不严谨;2.部分案件裁判文书制作格式、排版等不符合法律文书制作规范要求;3.举证、质证、认证过程反映不充分或没有反映; 4.论证不充分,说理不透彻,存在裁判理由公式化的现象;5.有些案件适用法律不完整,引用法条不规范,滥用省略号;6.有些裁判文书的判决主文表述不规范;7.裁判文书落款时间不统一,不规范;8.有些裁判文书的签发稿格式不规范,没有区分拟稿人、核稿人、签发人,没有标明签发时间,签发稿的第一页与裁判文书脱页,个别案件裁判文书的签发主体错误;9.少数案件裁判文书用章不规范,印章模糊不清。

(四)卷宗装订、归档问题。1.装订不整齐、不美观、不牢固,材料装订顺序颠倒、混乱;2.有些法院的案件卷宗目录项目内容不统一;3.有些案件卷宗内证据材料不全,没有注明证据由谁提供,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没有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4.一些合并审理的系列案件,案件材料只装订到其中一个案件卷宗内,没有复印装订到其他案件;5.少装、漏装案件材料,如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等材料没有附卷;6、案件卷宗封面仍是手工填写,填写不规范、不准确;7、一些基层法院的案件大部分不分正副卷,即使是普通程序审理也不分正副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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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主要由资深法官、审监庭审判员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评查组,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工作。评查组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常态评查与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与年度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社会效果、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等方面开展评查验收工作。评查结束后,评查人员分别对每一个参评案件评定等次并指出存在的问题。评查组将发现的问题汇总并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形成情况通报,再反馈给各审判业务部门及主办法官。

1、对评查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对案件质量评查普遍存在两个方面的误解:一是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简单地定位为纠错,认为评查就是纠错,通过纠错达到确保质量的目的。二是案件质量评查功能定位不准确。目前基层人民法院主要以生效案件为评查对象,即实行事后监督,虽然对有重大影响或领导过问的案件提前介入监督,但也是极个别案件,对事前和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质量评查不够重视。案件质量管理应是预防胜于纠正。

2、案件评查制度欠缺依据,设置部门不统一,影响评查工作的开展。法院对所审结且已生效的案件进行事后评查,其目的是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但现行法律框架内及法院组织内部设置上没有设置案件评查内容和机构,法律上仅规定通过上诉程序或再审程序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而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方式确定案件是否存在差错则无法律上的依据。另外由于认识不同,各地基层法院虽然都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部门,但具体做法不一,有的认为它应是平行于庭室的一级机构,下设于审委会,这样才能加强评查力度;有的认为应下设于某个部门如审监庭、研究室、监察室等作为二级机构,这样更符合基层法院实际情况。

3、案件质量评查的规程和标准不统一,实践中很难操作。根据基层人民法院自身的特点,虽然制订了一系列的《评查细则和标准》,采取了自查自纠、全面评查、重点评查、交叉评查等各种形式对案件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予以通报,要求业务庭及承办人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予以说明、检讨及整改完善。但是,在目前的案件质量评查中,法院没有形成统一的质量评查标准,评查结果并不能全面反映办案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案件质量水平,还有可能造成相同的案件由不同的法院评查,产生不同的结果。

4、评查激励和保证机制不健全,未能充分发挥评查应有的作用。以前是目标管理实行积分制,根据每个案件疑难繁简程度和结案方式等进行评分。虽然对案件存在的差错程度进行了量化、细化,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人及所在的庭室,客观地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但是改为现行的百分制,缺乏奖惩机制。另外,评查人员不愿“评”与被评查人员不愿“受评”的心态仍然存在。案件评查工作本来是对事不对人,但由于评查法官与承办人均在同一法院,被评查对象不理解,认为跟自己过不去、“挑刺”。而年底的年度考核以及竞聘上岗等采取的是民主评议测评,评查法官因顾虑将来对自己评议时可能产生的不利因素,而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和畏难情绪,在评查过程中束手束脚,应付了事,不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能动性,影响了评查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5、评查人员不固定以及评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制约了评查工作的开展。多数基层法院已经成立了专门的案件质量评查组,但是,由于评查人员不固定,而且个别临时抽调的评查人员评查工作经验以及全面处理各类案件的能力不足,造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无法及时发现。

6、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检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法院对存在问题的整改不重视,往往只是把评查结果通报各业务庭或主办法官,并未对是否认真剖析问题、是否自我查找原因以及是否及时整改等进行监督,致使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反复出现。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要全面疏理汇总、分析总结,制定相应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各基层法院要牢固树立争办“精品案”的意识,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质检”。首先,评查人员要履行好职责,严格按照各项标准开展评查工作,杜绝不负责任与应付了事的工作态度。其次,作为被评查的案件主办法官则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克服不服气、抵触等思想情绪,自觉接受评查。

2、建立评查标准系统,制定明确、规范、细致的涵盖案件质量评查各个环节的具体量化标准,使评查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水平,多角度、多层次、多方位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实效,除了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外,进一步明确评查范围、规范评查程序,由评查到问责,环环相扣,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评查问责工作方法。在评查标准上,进一步向细化延伸——通过看、听、议、评、报、讲等多种形式,把握好评查的每一个细节,正确处理好以“查”促“评”的关系。

3、建立集事前、事中、事后为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层层把关,让评查贯穿案件质量运作的全过程。改变过分注重规范文书的做法,从实体到程序,从事实证据到法律适用,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案件的立、审、执、查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评查。对先予执行、财产保全、刑事案件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等对案件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执法活动实行重点监管和异体监管,进行全程跟踪、专项审查。坚持常抓不懈,通过“普查、抽查、专项案件评查、集中案件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院各部门案件质量运行情况,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水平。

4、调整和充实评查力量,确保评查工作常规性开展。首先明确评查主体的地位,不能凌驾于审委会之上,评查工作必须向审委会负责和服务,这样才能保证审委会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的职能得以实现。其次主张建立独立的质量评查部门。从整合法院审判资源出发,由审监庭作为负责评查工作的日常机构,进一步调整和充实评查力量,选派一些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资深法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并保持相对稳定,以确保审判监督管理更具有权威性。各基层法院审管办要全面负责好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协调工作,并指导评查组开展评查工作以及履行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职能。

5、加强培训,熟练掌握评查标准。不但评查人员要熟悉掌握评查标准,所有被评查案件主办法官也应知晓。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要求基层法院审判人员全面学习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同时将评查标准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业务庭,引起全体审判人员高度重视,杜绝差错发生。

6、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切实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改变以往将案件评查结果通报反馈后不注意监督检查的工作态度,要进一步加大审判监督管理力度。一是业务庭或者办案法官要在通报评查情况后限期撰写关于剖析存在问题原因和提出整改措施的材料交案件评查组、审管办(或审监庭)备案;二是审管办组织审监庭、监察室等职能部门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若再次出现类似的瑕疵、质量问题时应依照《法律文书差错责任追究规定》等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对屡有问题,工作明显不负责任,且经多次帮助、指导、培训仍不改正的人员,将其调离审判岗位。

7、建立和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将评查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尽快制定出《审判绩效考评办法》,严格按照制定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对案件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严格案件质量奖惩制度,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质量的提高。建立案件质量通报制度,使案件评查结果公开透明,强化评查的警示作用。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写入部门和法官执法档案,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过错追究,真正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对审判质量的促进作用。提高评查人员待遇,考虑对评查法官由院党组单独考核评定,而不与其他法官共同评比、考核,从而消除评查法官在年度民主评议时的影响和顾虑。

上诉率降低,提高了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

在审判工作中,各基层法院要以案件评查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提升审判质量和提高审判效率的过程,把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努力提升司法水平及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边防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依法行政是行政执法单位实施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多年来,桃源县发改局一直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作为贯彻执行发改系统管理法律法规及各项地方政策规定的重要措施来抓紧抓好。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根据滨州市《关于开展20xx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近日在县发改系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活动。

一、领导高度重视,着力安排部署。

为了将自查自评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党组书记刘百业担任,成员包括:许志民、张小军、高平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活动日常性工作。办公室主任(兼)由许志民副局长担任,工作人员(兼)由张小军、李祥民担任。

作之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我局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有利于提高我局的行政执法水平,保障我局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有利于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对于强化内部监督、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在会议中,局领导安排:办公室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业务股室负责行政执法案卷的集中、整理,积极配合办公室,进行案卷的指导工作;各股、所负责人在业务股室的领导下具体工作。

二、各项措施得力,层层抓落实。

按照局领导的.工作部署,局办公室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务必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将市文件复印多份,务必保证人手一份,通过学习文件,理解并掌握评查工作的目的与意义、基本原则、范围和内容、评查办法等方面的要求和评议标准,为认真开展我局自检自查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二是按照市委的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力量对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整理、装订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前期由各股负责人及执法人员对案卷进行自我检查,其后将所有案卷送至局业务股室,由各股室负责人共同检查、评议,保证自查自评工作扎扎实实开展,杜绝走过场、过形式。三是各股室及执法人员通过此次自查自评的集中学习,不仅了解并掌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行政许可案卷的评议标准,还对过去的案卷进行了整理及工作的回顾,在事实依据、适用法律条款、处罚额度从思想上都有了进一步的深刻认识,而不是过去的只听负责人的部署,所有这些对我局的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此次自查自评的学习及行政执法案卷及行政许可案卷的评议标准将对现在及以后的各项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三、自检自查结果。

今年我局以“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水平、争创一流业绩”为目标,逐步建立“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执法新机制,执法机制和体制进一步完善。20xx年我局备案30件,项目审批30件,执法处罚案卷0件。

我局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开展了自评。参照案卷基本标准、案卷文书一般标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处罚案卷标准、案卷归档标准等标准进行了自检自查。自评采取抽查的方式,对抽查的案卷,严格按照《评分标准》中的评查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评查。

自查结果:基本按行政许可案卷评分标准(一般程序)执行,主要存在的问题:

1、受理通知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没有写编号;

2、内部审批不规范,有制作会议记录,但没有制作内部审批表;

3、未制作统一规范的卷宗封面。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将按照市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根据工作的特殊性及季节性,合理安排学习发改系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注重培养内在修养;在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二是建立健全案卷评查制度。此项制度将作为一项内部监督形式固定下来。通过年底各所汇总自查自评及平时抽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作为各所依法行政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是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办案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集体议案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同时,认真执行错案追究制度,不断提高办案的准确性。通过考核、评比、案件评查等对各股室、各执法点乃至各执法岗位的工作质、量进行评定,对优胜者进行表彰奖励,并以此作为培养和使用的重要条件。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你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汉中法【xx】12号)的要求,我院精心组织安排,利用35天时间对xx年审(执)结的所有案件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二、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xx年2月10日开始至3月17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月10月至2月28日全院各审判业务庭进行案件质量自查,逐案填写案件评查表;第二阶段从3月1日至3月10日由各业务部门进行交叉评查和院评查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抽查;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案件评查范围为xx年审、执结的全部案件。对于执行监督案件、调解(和解、协调)结案和撤诉等引发当事人申诉、上访或领导机关督办的案件列入评查范围。

下列七类案件为重点评查的案件:(一)被上级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二)被上级法院提审、指令再审或本院再审的案件;(三)检察机关抗诉后被再审改判的案件;(四)被确认违法或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五)引发重大涉诉信访的案件;(六)超审限、执限的案件;(七)上级法院、人大、党委领导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复查或督办的案件。

2月10日至3月17全院各审判庭对xx年审(执)结的全部案件进行了自查,并逐案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对所评查的案件,均按省院评查标准和评查登记表的要求作了如实填写,对评查中发现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以及今后的整改措施都已书面报告案件评查办公室;3月1日至3月10具体由刑庭与行政审判庭,民一庭与民二庭,龙头法庭与文川法庭,五堵法庭与南乐法庭、博望法庭与桔园法庭对各自自查的案件进行了互查。同时院评查领导小组又抽调10人对各审判业务庭,按照判决案件40%和七类案件100%、调撤案件15%的比例随机抽出405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并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定打分,做到认真、严格、扎实,不走过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疏理归纳,补弱补缺,限时做了整改。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四、案件质量分析汇总。

xx年全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494件,除部分程序性和简单的调撤审结的案件外,应参评案件为2055件,实际评查1942件,评查比例为94.5%。在评查的这些案件中,优秀案件708件,良好案件1219件,合格案件15件,分别占案件评查数的.36.5%、62.7%和0.8%,无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1042件,占案件评查数的53.65%。案件评查总得分183752分,个案得分94.62分。加分案件7件,占案件评查数的0.36%。

执行案件结案346件,应评查230件,实际评查210件,评查比例为91.3%。在评查的执行案件中,优秀案件59件,占28.1%,良好案件151件,占71.9%。加分案件5件。

五、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通过这次案件评查,发现全院的案件质量较xx年已有较大提高。

(一)、好的方面:

1、判决案件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均有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的签名;。

3、告知当事人诉讼义务、诉讼风险、送达受理、应诉举证通知手续完备、规范;。

4、裁判文书均加盖了“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子;。

5、注意了证据的提交人、收件人和收件日期的注释;

6、正、副卷都能分装,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立案阶段。

(3)立案时提交的部分证据复印件未注明提交人或与原件核对的情况;。

(4)部分起诉状打印件无当事人签名或按印确认。

2、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

(3)个别案件领取款物时领取人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个别缺席审理的案件未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

(6)部分案件委托代理人授权不明,仅注明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内容,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

(7)个别借款案件对原始借条未收回入卷;。

(8)个别判决离婚的婚姻案件结婚证未收回入卷,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婚姻案件结婚证退回当事人前未复印留卷。

3、裁判文书问题:

(3)个别裁判文书未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或盖章位置不规范等。

4、案卷装订方面的问题:

(1)案卷装订顺序未按本院案卷装订规定执行,装订顺序散乱;。

(3)部分案卷未填写卷底、卷侧内容。

5、其他问题。

(1)自查表填写不规范,引用条款不准确,个别案件扣分分值不对。

(2)案件复查中发现个别人员对能纠正的瑕疵纠正不彻底。

六、整改措施。

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出现的问题,我院将全面疏理汇总、分析总结,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迅速掀起学习型法院及法官的活动热潮,充分利用有效时间组织法官学习培训,夯实法律及业务知识等理论基础,培养法官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的精神,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和审判工作水平,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公正司法。3月16日到3月18日,我院已召开了为期三天的审判执行质量、效率培训和纪律作风整顿会。

2、尽快制定出本院《审判绩效档案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本院制定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对案件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严格案件质量奖惩制度,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质量的提高。

3、充分发挥审管办对案件的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能作用,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审判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坚持按月自查、季度抽查、半年统一评查、年度大评查的办法形成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院各部门案件质量运行情况,全面提升我院的案件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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