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府征地公告大全(15篇)

时间:2023-10-20 05:56:56 作者:GZ才子 最新政府征地公告大全(15篇)

民族团结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方面面的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在推进民族团结工作中,我们要加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保障各民族的自治权利和发展空间。以下是一些推动民族团结的相关书籍和研究成果,供大家深入了解参考。

征地公告模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xx〕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38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广州市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xx〕196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入开展征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xx〕51号)和《广州市人们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xx〕2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的位置和范围(详见公告附图):广州市芳村大道与浣花路交叉口处西侧。

二、拟征地的规划用途: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项目沙涌站。

三、预征地面积:本次拟预征土地总面积为0.0685公顷(合1.0275亩)。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局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征地的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

(一)补偿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条、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38号)和《广州市人们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xx〕2号)有关规定拟定。其中,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的补偿,将根据调查确认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以支付安置补助费、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续、其他安置措施等措施安置。

(三)本局根据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拟定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在依法报批前另行告知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充分听取意见。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xx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代章)。

年4月19日。

政府迁坟公告

香水水利枢纽工程已于20xx年3月开工建设,坝址以西高程694.10米以下为淹没区,占用林地面积280公顷,属新开岭林场和新立林场地方国有林,目前,淹没区林木已完成砍伐工作。根据工程建设要求,该征地区域内所有坟墓急需迁移,请位于该范围内坟墓的坟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6月15日前将坟迁出,每座坟补偿标准为500元;逾期未迁,视为无主坟,将由建设单位统一深埋处理。

联系电话:0433—6220326。

敦化市人民政府。

20xx年5月14日。

政府迁坟公告

为改善龙湾新区交通状况和茨山河河道环境,市政府决定,今年将对龙湾新区内的龙绣街进行修建贯通,并对茨山河进行改造。根据项目规划要求,在控制区内的所有坟墓需要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海日路与龙绣街交汇处以南、茨山河以北,曹屯村范围内的所有坟墓。

二、迁坟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7日止。

三、迁坟地点。

葫芦岛市宝山公墓。

四、迁坟要求。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以上坟主亲属尽快与龙港区双龙街道曹屯村坟地动迁指挥部(设在曹屯村村委会)联系办理迁坟手续和补偿事宜。(二)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一律视为无主坟墓由民政部门统一进行迁移。

联系电话:3997002。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

年3月25日。

政府迁坟公告

各位坟主:

因绕越高速公路建设所需,根据市高指和区国土资源局的要求,凡涉及到绕越公路界桩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必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22日(冬至)前自行迁出;望各位坟主在此期间内主动到各自所在行政村办理相关迁坟手续,逾期不办则按无主坟处理,请相互转告。

xx区人民政府xx湖街道办事处。

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年政府征地公告

三、预征地面积:本次拟预征土地总面积为0.0685公顷(合1.0275亩)。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局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征地的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

(一)补偿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条、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38号)和《广州市人们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xx〕2号)有关规定拟定。其中,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的补偿,将根据调查确认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以支付安置补助费、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续、其他安置措施等措施安置。

(三)本局根据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拟定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在依法报批前另行告知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充分听取意见。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xx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代章)。

年4月19日。

政府迁坟公告

因南水北调来水调入密云水库调蓄工程征地需要,需迁移该项目密云调度中心用地范围内的坟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怀柔水库东岸,湖光小区以西,水库进水闸以南,长副坝以北(湖光北街西口以北)内的全部坟墓。

二、迁坟时间:自1月31日起至3月31日17:00点止。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一律视为无主坟墓,进行平除处理。

三、迁坟地点:其他自选墓地。

四、补偿手续:被迁移坟墓由怀柔区南水北调拆迁办负责签订补偿协议并给予补偿。

补偿手续办理地点:怀柔区北大街57号,怀柔区水务局南水北调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89682379。

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拆迁办。

年1月15日。

公路征地拆迁公告

xx区绕城高速是南平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全长.82公里,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保护用地单位和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南平市xx区管委会关于送达给xx区人民政府拟征迁工作任务的函》(南武新区函﹝20xx﹞40号)文件,将工程用地区域的征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绕城高速公路建设。

二、征地范围及四至:

将口镇:

童游街道:xx村、xx区。

莒口镇:xx村、xx区、良种繁育场、卫校、区农科所。

潭城街道:

具体征地范围见《绕城高速公路用地红线图》。

三、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根据《南平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绕城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潭政综﹝20xx﹞231号)、《南平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区绕城高速公路潭城街道征拆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潭政综﹝20xx﹞233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房屋拆迁及土地征收实施单位:xx区潭城街道办事处,电话:;xx区童游街道办事处,电话:;xx区莒口镇人民政府,电话:;xx区将口镇人民政府,电话:。

五、如有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或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迁时一律不予补偿。

以上通告望广大人民群众认真遵守,并相互转告。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南平市xx区人民政府。

乡政府公告范文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

为加强对各级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以洁净的卫生环境、优美的院容院貌,优质的医疗服务秩序,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树立卫生单位的卫生示范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乡镇卫生院的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切实解决卫生院存在的脏乱差问题。现就卫生院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

确责任。

各市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专管,强化卫生管理制度,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组织、协调好广大干部职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来源:中国文秘资源网)力搞好环境卫生治理,扎实有效改善卫生院院容院貌,为群众营造了一个优美、整洁、有序的就医环境。

二、突出重点,综合整治。

本次综合整治重点是:卫生院院容院貌、院内环境美化、绿化和硬化状况,院内外环境卫生;办公室、门诊部、诊疗室和病房卫生保洁;医疗设施摆设整齐有序、医疗垃圾处置、污水处理;医务人员着装和仪表、健康教育制度健全与否;厕所卫生等项目。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

各市县卫生局要采取不定期抽查、卫生院日常自查自纠的工作方法,切实保证治理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我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市县(区)乡镇卫生院开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视、工作落实、成效突出的市县进行通报表扬;对落实工作不力、行动缓慢,卫生环境整治不达标,脏、乱、差现象没有明显改观的单位进行批评。

卫生院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是贯彻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实际行动,也是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举措。因此各地要提高认识,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将卫生院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环境卫生治理的长效机制,提升日常管理水平。

政府公告范文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三区”管控范围及相关管控措施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结合防控区域内24小时核酸检测结果和专家最新疫情风险研判,自2022年3月11日6:00起调整我区部分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具体如下:

联盟街道王旗营社区万宏国际3、4、9栋,王旗营社区王旗营小区万福里12栋2单元,万宏路社区时光俊园2栋2单元,万宏路社区星雅俊园7栋为封控区。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北京路—时光俊园北侧道路—时光俊园东侧道路—龙泉花园内部道路—万宏路—王旗营小区内部道路—王旗营路—旗营街—支66号路—联盟路—穿金路—北新路—北京路形成的环行区域为管控区(详见附图)。管控区实行“交通管制、人不出区、小区封闭、严禁聚集”管理措施,管控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6:00至3月13日6:00。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管控区内政府进行全员免费核酸检测,检测时间从2022年3月11日8:00起,在3天内间隔24小时进行2次检测,并自行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开展居家健康监测。

防范区内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居民要自觉严格落实上述管控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违反防疫规定,避免疫情传播风险。自2022年3月8日以来曾在本管控区内有活动轨迹的人员,请尽快主动向社区报告,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服从管理,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支持。若违反管控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关责任。

鉴于奥密克戎变异毒株隐匿性、传播力极强的特征,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加强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征用土地公告管理办法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第一条为实施《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规范公告符合条件的耐火材料企业和生产线名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耐火材料企业公告申请材料的受理、核查和推荐工作,监督检查规范条件执行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对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推荐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和公告,并动态管理公告名单。

第二章申请与审查。

第三条申请公告的耐火材料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行为。

第四条具备以上条件的耐火材料企业可向生产线所在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提交《耐火材料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见附件)及相关随附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耐火材料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主要随附材料包括以下文件的复印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项目备案文件;。

(三)项目用地权证或用地审批文件;。

(四)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文件或排污许可证;。

(五)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清洁生产审核文件;。

(六)近期环境监测报告;。

(七)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证明文件;。

(八)上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能源审计报告(年耗标准煤5000吨及以上的企业);。

(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证明文件;。

(十)上年企业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以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证明文件。

第六条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将经核查的申请材料推荐到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七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推荐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完成复核。符合条件的生产线和企业名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生产线和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第八条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在核查、复核过程中,可根据情况赴申请企业进行实地查验,实地查验应当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查验结果,由查验人员和企业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进入公告名单的企业要按照规范条件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对照规范条件定期开展自查。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度自查报告报送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自查报告是监督检查企业执行规范条件的重要依据,应说明以下情况:

(一)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三)法人代表、主要产品品种及生产能力等变更情况。

第十条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核企业自查报告,可根据情况赴现场监督检查企业执行规范条件情况。3月31日前将上年度监督检查结果和企业自查报告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一条实地监督检查企业执行规范条件时,应当记录检查情况,由监督检查人员和企业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正在申请公告的企业或已经公告的企业有不执行规范条件的,可向各级工业主管部门举报或投诉。

第十三条已经公告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由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一)不执行规范条件;。

(二)报送的'公告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

(三)拒不接受监督检查;。

(四)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五)发生重大违法行为。整改不合格的,或者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污染环境事故的,由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其公告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拟撤销公告资格的,提前30天告知相关企业,听取企业的陈述和申辩。被撤销公告的企业,整改合格满一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公告申请。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受理规范公告申请不得向申请企业收取费用。

第十五条生产高铝粘土熟料的企业申请公告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依据《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高铝矾土熟料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和组织修订。

公路征地拆迁公告

和二级公路建设是甘肃省重点项目,也是我州各族人民期盼已久的幸福工程。为确保工程建设中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现就公路建设中的征地拆迁事宜公告如下:

一、临康和二级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由州、县(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国土部门具体实施。

临康和二级公路工程建设,起点位于兰临高速临洮县北出口处,在我州境内经康乐县虎关乡、康丰乡、苏集镇、八松乡,和政县松鸣镇、达浪乡、城关镇、终点至三合镇。公路建设需征收上述乡(镇)公路设计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构筑物。

三、征收土地的用途:临康和二级公路建设。

征地拆迁的补偿、安置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甘政发【20xx】88号《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测算补偿,具体补偿安置标准见《临康和二级公路土地征收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表》。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和地上附着物、构筑物产权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登记,领取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

六、本公告发布后,凡在工程用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苗木、农作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七、希望临康和二级公路沿线涉及征地拆迁的单位和各族各界群众,以公路建设大局为重,积极配合支持征地拆迁工作。对在征地拆迁中无理取闹、有意干扰阻碍征地拆迁工作的,由县(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责令其依法执行公告,拒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本公告由临夏州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临康和二级公路土地征收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表》。

年三月二十二日。

集体土地征地公告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征收雁峰区岳屏镇文昌村集体土地23903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和批准时间: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月4日以政国土字第180号文件批准。

二、批准用途:机关团体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于雁峰区岳屏镇文昌村。

四、被征地单位、地类和面积:

雁峰区岳屏镇文昌村集体土地23903平方米。按地类划分,其中农用地22212平方米(林地13075平方米、设施农用地676平方米、坑塘水面8461平方米),建设用地501平方米,未利用地1190平方米。

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收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4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批复》(湘政函[]54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组织)、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和财产权凭证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雁峰区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由衡阳市国土资源局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xx年5月4日。

网站公告范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建立企业网站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网站服务器空间、域名提供及其配置:

1、网站服务器空间由方提供。

2、服务器配置为:

(1)email空间_________(mb)兆,email空间费用_________。

(2)web空间_________(mb)兆,web空间费用_________。

(3)空间类型(nt/linux);支持协议(ftp、cgi、php、asp)。

(4)支持数据库类型(access/sql)。

(5)出口带宽_________(mb)兆。

(6)域名为_________,费用_________。

3、email名称设置。

4、域名设置。

(注:由甲方提供网站服务器空间、域名,乙方不负责该域名及空间的一切维护)。

二、乙方为甲方在其所属的服务器上制作企业网站,可选建站配置如下:

1、flash形象页(10秒以内)。

2、精美首页。

3、六大栏目:

(1)公司简介:详细介绍公司概况。

(2)新闻中心:通过后台接口由商家自行发布信息。

(3)客户留言:客户与商家可通过留言交流。

(4)产品介绍:详细介绍公司的产品。

(5)联系我们:由商家提供详细资料。

(6)统计系统:统计该网站的访问流量。

(7)电子商务系统:_________。

(8)产品定单系统:_________。

(9)_________。

4、以上所有栏目均可制作成中英文双语版,并可方便切换,英文翻译工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注:由乙方负责翻译收费_________中文字/_________元)。

5、以上制作页面每页文字限_________字以下,图片不超过_________张(程序自动生成的页面不计算在内)。

6、本站页面在_________页内按_________元收取,超出部分页面按_________元/页收取。

7、本站所有基本后台程序按报价收取,定制后台程序面议。基本程序包括:留言系统、新闻系统、调查系统、电子商务系统、产品定单系统。

8、网络视频制作:专题文案及拍摄脚本编写_________元;拍摄制作费_________元/天;视频节目采集、转制、剪接、非编制作_________元/小时;后期配音_________元/小时;网络视频制作发布_________元/年。

三、制作与售后:

1、甲方必须及时完整的提供制作需要的资料。

2、牵涉盗版、违法、政治、色情及其直接间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乙方有权不制作。

3、网站开通一年内免费修改主要页面(企业资料更新不计算在内),在不改版的前提下修改不超过20%。

4、网站制作期为_________天。

5、制作完成后培训时间为一天,负责培训一名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和更新。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_________元整作为定金(包括域名、虚拟主机、程序、30%网站制作定金),制作完成验收后一周内按实际制作的页面数一次性支付余款_________元整。超过一周未付款,我们将有权对其网站停止发布,并删除相关数据,直至付款。超过十五天未付款,我们将对其网站和服务器另行处理,并不与恢复和退还定金。

五、验收方式:

1、我们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周内制作出客户网站的主体框架、页面和程序(特殊程序设计时间将会稍微延长、网络视频先制作拍摄文案和脚本)。

2、客户在收到我们的网站页面打印稿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填写修改意见。

3、我们接到客户反馈的意见后在一周内修改完毕并上传(网络视频拍摄送10秒衔接动画)。上传后客户应在3天内通过网络进行查询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

4、对于必须修改部分,客户应及时出具书面申请,并由负责人签字。

5、网站上传后3天内,我们未收到任何书面的修改通知或意见即视为验收通过。

6、对于要修改页面客户应一次性提出,对于相同部分我们将对其修改不超过两次。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盖章签字生效,并具法律效用,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指定。合同双方如有违约,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备注: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政府公告范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召陵区人民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整治粘土砖瓦窑厂的部署和市政府“大干100天,全部彻底拆除粘土砖瓦窑厂”的要求,精心组织,攻坚破难,稳妥推进,于5月27日前将辖区内314座粘土砖瓦窑厂全部拆除,为全市率先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召陵区人民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快土地复垦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工作,全年复垦窑厂用地4500余亩,新建新型墙体材料企业16家,为保护耕地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召陵区人民政府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召陵区人民政府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做好砖瓦窑厂综合整治、土地复垦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等工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

特此公告。

xxxx。

xx年x月x日。

集体土地征地公告

四川省:中江县集体土地发证项目采购项目征求意见稿公告(7月2日17时0分截止)。

预审公告标题:中江县集体土地发证项目采购项目征求意见稿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中江县集体土地发证项目采购项目征求意见稿。

行政区划:四川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人:采购包个数:7。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无。

采购内容:第一包、控制测量、技术牵头及质量监控、凯江等5个乡镇集体土地发证;。

第二包、航空摄影测量;。

第三包、回龙等7个乡镇集体土地发证;。

第四包、辑庆等8个乡镇集体土地发证;。

第五包、龙台等8个乡镇集体土地发证;。

第六包、广福等9个乡镇集体土地发证;。

第七包、仓山等8个乡镇集体土地发证。

申请人资格:见附件。

公示截至时间:年7月2日17时0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联系人:高先生、蒋小姐。

其它内容:

备注:中江县集体土地发证项目采购项目。

征求意见稿公告。

致有关供应商: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江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中江县集体土地发证项目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详见附件)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

如您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

一.接受意见反馈的截止日期:2012年7月2日17时(北京时间)

二.招标编号及设备采购清单:

(1)招标编号:scit-zg-********注册或登录后可见。

(2)招标货物包号、名称、数量:

第一包、控制测量、技术牵头及质量监控、凯江等5个乡镇集体土地发证;。

第二包、航空摄影测量;。

第三包、回龙等7个乡镇集体土地发证;。

第四包、辑庆等8个乡镇集体土地发证;。

第五包、龙台等8个乡镇集体土地发证;。

第六包、广福等9个乡镇集体土地发证;。

第七包、仓山等8个乡镇集体土地发证。

三.相关资格条件及技术参数:见附件。

四.联系电话:***-********。

联系人:高先生、蒋小姐。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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