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汇报(通用23篇)

时间:2023-11-29 07:52:55 作者:字海

工作汇报是一种重要的沟通工具,能够向上级领导和团队成员传达工作进展和问题。在下面的内容中,我们将分享一些写工作汇报的技巧和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汇报

2020年以来,在区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和精心指导下,派驻第x纪检监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新时代派驻工作的目标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真抓实干,有效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推动派驻监督工作稳步提升。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派驻x组找准工作定位,明确工作职责、内容和方式方法,与6个监督单位实现精准对接,全面掌握各单位重点岗位的工作职责、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重要事项的业务流程,把协助职责和监督职责融入到实际中去,做到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利用每周碰头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确保监督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截至2020年7月,派驻x组召开驻在部门联席会议1次,开展各单位党组织“一岗双责”、谈心谈话落实情况检查1次,收集监督意见建议5条,向各驻在部门提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建议25条,有效敦促各驻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并通过走访督查,及时深入的了解掌握6家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工作建设情况,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推动各驻在部门整体建设提供了政治保障。

年初,在派驻x组的督促下,各联系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区委办两个责任清单通知,及时制定本单位主体责任清单,各驻在部门党委、党组与下属科室、二级单位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避免了与驻在部门各科室衔接挂“空挡”,确保层层夯实主体责任。按照派驻机构工作规定,采取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重点岗位负责人、重点人员进行廉政建设谈话,目前已对100余人进行了谈话,为有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收集意见建议打下了基础。派驻x组通过走访督查、发送廉政短信提醒等形式各19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知敬畏、讲规矩、明禁令、守底线,绷紧廉洁之弦,筑牢防腐之墙。

进一步梳理监察对象人员,完善更新监察人员名册,通过及时更新联系单位相关廉政工作资料,完善并收集了《科级干部廉政档案》xx份,有效的了解掌握各单位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结合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开展风险防控机制排查,共查出廉政风险点xx个,督促各单位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先后出具了廉政意见函xx人次,参加各单位人员调整、项目招投标、巡察反馈、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x次,规范了各单位工作流程和廉洁自律从政意识,自觉落实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持续巩固抵制“四风”工作成果,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纪问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完成监督审查调查的基础上,做好各驻在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督促各单位按照区防控指挥部文件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连续2个月参加企业复工复产和街道社区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有效助力企业的复工复产和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对各驻在部门在疫情期间出现工作不力、瞒报、迟报、漏报以及慢作为、不作为等问题进行处理。

监察体制改革后,对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要求更高,派驻x组在工作中坚持对标找差,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促进工作不断改进与个人能力素质的提高,从严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和“八小时外”行为提醒,自觉打好意识主动仗,主动接受单位、家庭、群众全方位监督,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监督的单位人员多,点多面广,组内人员少,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不能统筹安排,影响了履行监督职责的质量。

2、对各单位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开展监督的方式比较单一,影响了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

3、对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掌握得还不是很全面,执纪审查能力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理论及业务学习和能力建设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点排查机制。关键在于有效掌握风险点的防范效果及改进落实情况,将监督关口前移,努力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2、继续建立定期召开廉政情况分析会制度。重点掌握单位部门的廉政建设,从而为联系单位政治生态建设情况提供支撑。

3、查信办案提质增效。继续认真查办各类信访件,提高信访件成案率,坚持从快从实审查调查各类案件问题线索,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争取完成今年的立案审查调查目标数,并在规定期限内移送审理。

4、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作为纪检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不断增强派驻纪检组的责任意识,同时加强与其他组、室学习沟通和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为打造优良的政治生态而不懈努力。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思想汇报

按照内蒙古分公司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通知要求,我进一步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了《规则》,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制定《规则》的重大意义,准确掌握《规则》的具体内容,进一步加深了对《规则》出台的重大意义的深刻理解和把握,打牢了运用《规则》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学习,主要有以下学习收获和体会:

一、聚焦主题,做好“宣传员”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群众监督制度,保障党员监督权利。新出台制定的规则对党员、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作出规范,必将有利于进一步畅通检举控告渠道,完善激励保障机制,调动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规则》一共十章五十八条,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定制度、立规矩,《规则》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检举控告工作流程,对实名检举控告处理、诬告陷害行为查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要求和责任作了详细规定,同时明确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中的分工,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遵循。

作为一名监督执纪员,要积极做好“宣传员”。一方面要把学习《规则》作为首要任务,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规则》,深入学习讨论,交流体会,掌握其深刻内涵和要义,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进一步提升制度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领会实质、精准运用;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介,及时推送《规则》原文和释义,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晓度。

二、以上率下,做好“战斗员”

《规则》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每一个纪检监察人员积极做好“战斗员”,对检举控告做到及时办理、及时沟通、妥善处置。处理好检举控告工作,需要党委(党组)高度重视,全力支持;需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高度自觉,全力执行。一是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确保畅通检举控告渠道,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规范检举控告秩序,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各级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要增强制度意识,严格执行《规则》,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对违规违纪违法处理检举控告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加强对《规则》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纳入巡视巡察和日常监督重点,推动《规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守住初心,做好“勤务员”

《规则》的制定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每个群众身边。每一位纪检监察人员,要时刻记住自己肩上的责任和国家依法治理的担当,确保处理检举控告不违规、不违纪、不违法,使自己永远心怀坦荡、无怨无悔、问心无愧,使当事人心服口服、不生仇恨。只有这样,才能让纪检监察工作得到组织和人民的认可和点赞;只有这样,我们的党才能在带领全国人民奔小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中走得坚实稳健、铿锵有力、战无不胜。

下一步,我将坚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对标对表,用于实践,指导工作,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及时规范处理检举控告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等工作流程,依法依纪做好检举控告处理工作,切实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扎实维护好党员、干部合法权益。

 

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大举措。**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自成立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主动作为,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优化机构设置,加强组织建设。

从工作经历上看,具有五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验8人,三年以上6人。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体系。

“三例会”即季度工作例会、半年工作研讨会、年度述责述廉大会。

(三)发挥“探头”作用,履行监督主责。

围绕派驻机构权限职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主责主业,发挥了“常驻不走的巡察组”作用。

一是突出政治监督,督促落实“两个维护”。突出派驻监督政治属性,把督促落实”两个维护”作为监督的首要任务。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导向,对各驻在单位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盯紧各项政策落实执行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督促着力纠治站位不高、谋划不周、措施不细等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各驻在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对部分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开展驻在单位年度政治生态分析调研,指出在政治理论学习、践行“两个维护”、落实主体责任、机关党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为精准开展监督执纪打牢基础。

守好重要节点,节前推送廉洁过节信息,节后开展工作纪律检查,对存在慵懒散慢浮问题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2018至今年共参加驻在单位各类会议235次,与各单位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人员谈心谈话246人次,进一步强化了“一岗双责”意识。

三是把准专责监督,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守监督主责主业,通过健全机制,传达学习、跟踪监督等方式,督促各驻在单位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健全完善与驻在单位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机制,为有效履行监督专责、压实主体责任提供制度遵循。持续传达全面从严治党压力,第一时间会同驻在单位传达学习中央、省、牡市、市纪委全会精神及工作部署,共同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制定年度工作要点。跟踪监督上级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督促驻在单位深入开展中小学“学生餐”、粮食购销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工作推进指导性意见,针对发现的问题运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跟踪督促问题整改。2021年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3份,跟踪整改问题53个。

四是强化执纪审查调查,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按照区域划分、整体平衡、便于指导、凝聚合力的原则,建立“委机关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协作区,采取“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深挖细查,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加大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线索审查调查力度。2018年至今共处置问题线索29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1人,批评教育帮助63人。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坚持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思维,持续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打造高质量派驻“尖兵”。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在思想上毫不动摇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在行动上毫不迟疑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眼派驻干部专业化素养提升,加强党纪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学习,2018年至今组织参加省纪委各类专题视频培训、全市派驻机构干部业务培训173人次,进一步增强了派驻机构干部的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和文明安全办案、规范执纪执法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为使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2022年2月至5月,按照**市纪检监察机关“知行合一4+2工作机制”要求,由市纪委副书记带队,带领调研组深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驻在单位,针对目前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的现状进行了专题实地调研,通过与分管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谈心谈话、召开座谈会,组织驻在单位调查问卷等方式,发现派驻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责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存在偏差。个别派驻干部勇于担当精神不够,有怕得罪人思想,上门监督、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意识不强,创新谋划工作不多。二是监督能力还有所欠缺。个别派驻干部知识结构单一,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知识储备少,在发现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工作质量不高,执纪监督能力与履职要求还存在差距。三是监督方式还不够丰富。方式方法多停留在参加(列席)会议等程序监督层面,对被监督单位审批、执法等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多是被动地依靠谈心谈话、信访举报,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四是监督重点还不够明晰。对被监督单位“关键少数”、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要事项的风险点掐得不准,难以有效提升监督效能。五是管理机制还不够顺畅。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作为驻在单位党委(组)班子成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督作用的发挥,容易出现对发现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结合“派驻工作突破年”活动的深入开展,着力从优化派出机构资源配置、创新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强化业务培训、健全制度机制等方面入手,做实做强派驻机构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

(一)优化资源配置,夯实监督底气。严把选人用人“入口关”,对新调入干部做到“逢进必审”,坚持“逢调必谈”。优化队伍结构,引进熟悉审查调查、财政金融等专业知识的年轻人才,保障法律、金融、财会等专业人员比重。注重“以老带新”,采取“一帮一”结对子方式,“老骨干”帮带“新干部”快速成长。发挥派出机关后盾作用,打通派驻机构之间、派驻机构与委机关内部的干部交流、培养、晋升渠道,增强派驻干部对派出机关的归属感。

注重巡察、专项治理、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发现问题跟踪整改监督;

注重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部位高频次明察暗访监督;

注重开展“互联网+”监督模式、“大数据”监督,攥紧监督“拳头”,提升监督的实效性。

(三)突出监督重点,把准监督关键。抓实日常监督,做到纪律教育零死角,化解苗头零遗漏,线索处置零差错,违纪问题零容忍。着力重点监督,重点关注重要岗位的关键少数,特别是被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长期在外工作的干部和历练不够的年轻干部,提升监督的精准度。

从培训重点上,侧重掌握并熟练运用监督发现问题线索路径方法,为派驻监督发力充电蓄势。

按照派驻机构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权限,将建议执行情况纳入年终对被监督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引导被监督单位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和主动接受派驻监督意识。在干部管理方面,紧扣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制定问责机制,着力解决派驻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督促派驻人员以自我革命精神找差距、补短板,更好履行监督职责,提升监督质效。

派驻组长工作汇报:纪检监察铁军三敬畏

党的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指出“要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这是新时期对纪检监察队伍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要实现这一目标,纪检监察队伍应在“三个敬畏”上下功夫。

敬畏法纪,忠于职守。

党纪和规矩是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根本保证。纪检队伍必须持续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细落实。法纪和规矩是每一名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共同遵守的法则,纪检监察铁军队伍在守护法纪和规矩的严肃性时,必须正人先正己,做敬畏法纪的践行者。

讲过一个红军长征时的故事:“过草地的时候,伙夫同志一起床,不问今天有没有米煮饭,却先问向南走还是向北走。”这里讲的“向南走还是向北走”,绝不是军事战术问题,而是行动方向问题。在党的政治建设中,把准政治方向是前提性、基础性的。在红军队伍里,即便是一名炊事员,也懂得方向问题比吃什么更重要。作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清醒地认识到纪委监委的本质属性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纪委监委的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纪委监委的各项工作都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如果在方向问题上出现偏离,就会犯颠覆性错误。反腐败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各级纪委监委本质上是党和国家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是党的政治机关,必须把讲政治要求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要认真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原原本本学、一条一条学,学懂、学透、学深、学明白,将纪委监督与监委监督贯通起来,切实增强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是作表率,遵守法纪。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别人的人、执纪执法的人,必须争当学法敬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必须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才能理直气壮监督别人。作表率不仅体现在八小时工作之内,更应该体现在八小时工作之外,旁人看不见的地方。要内化为一种理性思考的模式,自觉用法纪法规约束自己,做事有尺度,行为有规范,在工作中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使自己始终保持公道正派的品质,坚守清正廉洁的操守,让法纪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

敬畏使命,履职尽责。

《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赋予了纪检监察队伍“监督、执纪、执法、问责”职责,纪检监察队伍决不能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必须牢记使命履职尽责。

一是严格执纪执法,维护纪法严肃性。严格执纪执法要落实到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中,要落实到监督工作中,要依纪依法纠“四风”,惩治腐败。对于执纪办案人员来说,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法律法规的要义和精髓,防止片面化,避免随意变通法纪行为的发生。在调查案件的过程中,要防止案件线索流失、有案不查和以案谋私等现象发生。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仅要对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进行审核,而且应监督证据是否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是否符合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纪法意识、程序意识,注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做到对干部负责、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个人事项等。

制度。

依法履行行政监察职责,抓好对行政机关履职情况的“再监督”和“再检查”

敬畏自己,爱护家庭。

纪检监察队伍行使的职能是党和国家赋予的,代表监察权行使的公信力。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行使监察权也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纪检监察人在行使手中的权力时,必须心存敬畏,依法履职,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

一是树立良好家风,干净履职。人不可能活在真空中,纪检干部更是处在复杂的关系网中,自己的所作所为,对组织负责,对“大家”负责就是对“小家”负责。敬畏自己,就是对家人最大的爱护。当然,纪检干部也难免会进入家人的关系网中,此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才能筑牢防止家人误入歧途的防线。我们要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我们自己的家人。坚决防止“枕边风”,防止自己被家人“拉下水”,在发现家人存在问题时,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已经发生不良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二是学会劳逸结合,爱护身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好身体是搞好。

工作。

的前提条件。劳逸结合,规律生活,适当休息,才能更好地投入工作,爱护身体对自身健康负责,是对家人负责也是对组织负责。

如何做好派驻组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精选_

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工作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以下简称“派驻机构”)工作,保证派驻机构正常履行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共河南省纪委实施暂行办法》等党内法规和相关法律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派驻机构由县纪委监察委直接领导,对县纪委监察委负责、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工作。派驻机构协助、配合县纪委监察委职能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实行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全面领导,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分管,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委委员分口联系,县纪委监察委机关部室业务指导的领导体制。

第三条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

(二)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

(三)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也可以直接审查一般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四)经县监察委授权,对驻在部门(含归口单位)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驻在单位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可以根据授权对驻在单位管理的行业系统实施监察。

(五)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六)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报告县纪委监察委并提出问责建议。

(七)办理县纪委监察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做好巡察工作。

第四条派驻机构的主要监督权限包括:

(一)派驻机构负责人列席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会、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

(二)派驻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查阅或者复制驻在部门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等材料。(三)根据县监察委授权,可以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不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财产权利的监察措施。

(四)派驻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对驻在部门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

(五)派驻机构应当就驻在部门管理的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六)派驻机构负责人可以约谈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需要函询、诫勉谈话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派驻机构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违犯党纪政务的案件,立案前应当征求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经县纪委监察委批准,也可以立案后予以通报。

(八)派驻机构可以针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向驻在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九)派驻机构有权采用党内法规规定的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其他措施。

第五条派驻机构负责人应当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组织召开的下列会议:

(一)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

(二)驻在部门研究讨论“三重一大”等事项的会议。(三)驻在部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四)驻在部门年度工作部署、工作总结会议。(五)驻在部门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其他重要会议。

驻在部门组织召开以上会议时,除有特殊要求和情况外,一般应提前一天将会议内容和有关材料送派驻机构。派驻机构负责人不能参加或列席的,指定派驻机构其他人员列席。

派驻机构干部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主要对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否符合党规党纪规定、是否有利于防控廉政风险等提出意见建议,对驻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表态、不干预。

第六条派驻机构、驻在部门应当建立情报通报机制。驻在部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派驻机构通报。

(一)发生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或上级明令禁止的严重不正之风的。

(二)收到反映驻在部门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的检举、控告,或其他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检举、控告的。

(三)上级领导机关、本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对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批示和指示的。(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调整、内设机构负责人调整,或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调整的。

(五)驻在部门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务案件情况。(六)需要向派驻机构通报的其他重要事项。第七条派驻机构应当及时查阅、存档驻在部门的下列文件材料:

(一)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的文件。

(二)领导班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纪录。

(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重要制度规定、重要工作专项检查报告、年度预算和决算、审计部门对驻在单位和直属单位的审计报告。

(四)受理的信访举报及调查处理情况的文件材料。(五)县管干部的任免职决定,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任免职决定。

(六)需要向派驻机构抄送和传阅的其他重要文件材料。对驻在部门抄送和传阅的重要文件材料,派驻机构发现存在不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规党纪及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应当及时向驻在部门提出改进或纠正的意见建议。

第八条派驻机构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一)发现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违纪和职务违法问题线索。

(二)对监督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

(三)其他应当报告的以及县纪委监察委要求报告的情况。

第九条派驻机构请销假按照县纪委监察委办公室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负责派驻机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县纪委监察委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派驻机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对因监管不力导致派驻机构干部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因履行职责不及时、不到位导致驻在部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塌方式”腐败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违纪违法者责任,又追究派驻机构负责人责任。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制度自201*年*月*日起试行。

如何做好派驻组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精选_

2019年度,派驻纪检机构正逢“两个全覆盖”改革,改革后的派驻纪检组承担对县财政局、民康公司、审计局、统计局的执纪监督工作。面对新单位、新人员、新角色等实际情况,我组严格按照《xxx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xxx纪委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能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实际困难,坚持边组建、边学习、边工作、边立制,实现良好开局,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责任落实情况。

(一)注重抓党风廉政教育,立足防患于未然。

一是强化教育防范。利用单位工作群,每天坚持专人推送《勤廉三分钟》、县纪委廉洁自律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开展“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提醒、对新提拔人员任前谈话、在相关专项资金拔付中对涉及到的重点业务科室进行事前提醒谈话、以及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贪腐无路》警示教育片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协助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注重抓理论业务学习,为有效监督储备知识存量。

一是集中学习与自学并行。除积极参加县委中心组学习和委局机关组织的培训学习以外,还多次集中组织全组人员学习关于派驻工作的有关文件、制度;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纪法规;同时要求全组人员认真学习驻在部门的相关制度,尽快知悉驻在部门的人员情况、工作特点、工作流程等,为迅速进入工作角色,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向业务能手学习。在人手紧张的情况下,让新入职人员到委局职能室向实践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同志学习纪检监察技能技巧、方式方法。9月份利用10天左右时间到农村工作二室进行信访业务学习,从信访收接、到查处、反馈等全流程学习;10月份又利用两周时间到检查二室进行案件查处业务学习。

三是有针对性的拓展学习。针对驻在单位独立性、专业性强的特点,主动拓展学习空间,学习驻在单位专业知识,避免在监督过程中出现卡壳现象。我们是在学中干、干中学力争能够灵活运用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三公经费使用、审计、统计等方面专业知识,为实施监督提供知识保障。(三)注重抓基层党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一是抓好本支部的党员活动。派驻第六纪检组承担县纪委第三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始终将支部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以“两学一做”、党员活动日、委局领导上讲堂等活动为契机,引领支部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做到知法不犯法、知纪不违纪。在带领学习十九大报告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时,全支部党员共撰写学习心得、微感悟等40篇,每月25日全体党员都能积极勇踊交纳党费。县纪委第三党支部改选以来,我作为支部书记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常态化督促支部15名党员进行“五查五改”,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并行。

二是督促驻在部门抓好党建工作。督促驻在单位党组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严格执行党组织学习生活制度,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党性党风、纪律规矩等日常性教育。定期不定期地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党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各党员党费交纳情况等,真正体现把政治监督、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四)注重坚持问题导向,努力践行监督执纪问责。一是建立工作微信群,公布举报电话。加入各驻在单位工作群及组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为成员的微信群,时刻关注驻在单位的日常动态、工作重点,并根据掌握的基本情况,适时提出意见和建议20条;同时向驻单位适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及邮箱,便于及时收集问题、举报线索以及对派驻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确保政令通畅。一方面是对县统计局落实巡察整改意见进行全过程监督。先后参加局党组专题剖析整改会9次,督促党组对巡察反馈的18个方面问题进行过细剖析、研究,严格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共细化或完善了相关制度12项,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2人,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检讨4人;另一方面是从县财政局、审计局抽调精干力量协助市县巡察办开展巡察工作2批15人次,派驻纪检组有1人参与省委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工作。对于被抽调参加巡察的人员均进行了事前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职,确保优质完成各项任务。

三是围绕重大节日,实行节点监督。抓住中秋国庆“两节”重要节点,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通过对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提醒党员干部尽职履责、遵规守纪,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其间对9名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事前提醒、审批报备;对4名上班迟到及不履行请假手续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并及时整改。

四是围绕重点问题,实行风险监督。一是排查廉政风险点。入驻以来,通过了解、走访、谈心谈话以及跟踪重点业务科室工作实施流程、参加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方面的会议等,共排查出重大廉政风险90项(其中财政局25项),作为重中之重,日常跟踪监督、落实整改。二是参与重大事项监督。目前已介入县审计局扩编的20家协审事务所招标工作、民康公司4个相关追加工程招标项目、县财政局提拔5名所长工作等重大事项的有效监督,取得较好效果。

五是服务委局的相关工作。协助检查三室、党风室调查信访案件3件,为联系室提供案件线索1件;配合检查二室对十九大信访稳定责任追究工作5起;上报各类信息72条,采用46条;按照委局领导要求,配合县财政局对全县218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与所在单位领导有无回避情况进行为期的近1个月的监督检查,并提出专项建议4条报县委主要领导审核。

(五)注重抓扶贫领域工作,真正做到精准扶贫。一是结对帮扶初显成效。本人帮扶对象是南刘集乡赵陈村孔祥军,因妻子离家出走,父子两人生活较为因难,又因孩子较小,无法外出打工,但孔祥军有一门养鸡技术,针对这种情况定期上门实地走访,帮助联系技能培训班,并帮其规划适时扩大规模,有望在2019年实现脱贫。

二是积极参与扶贫督查。按照委局领导安排,配合县阳光办、农工办等单位,到高渡、卢集、众兴镇、史集等单位进行精准扶贫实地走访督查二次。

三是督促驻在单位扶真贫真扶贫。组内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到县阳光办后台查询驻在单位人员实地走访情况、信息录入情况等,对发现的4个方面问题进行了及时提醒并整改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改制后的派驻纪检工作研究不够深透。现有的派驻工作制度从监督范围、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都提出了更高的更精准的要求,在吃深吃透、学以致用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是对驻在部门监督检查不够深入。在监督检查的频次上有待加强,特别是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四风”方面新动向、新情况研究不够,防范性不强,驻在单位类似现象偶有发生。

三是对“四种形态”的运用有待加强。特别是对对“第一种形态”运用的不够充分,没有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三、改进方向。

一是要进一步督促驻在单位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被监督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好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

二是主动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认真学习落实《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暂行办法》、《派驻机构工作规定》,同时注重了解驻在部门工作工作规则和流程。明确监督重点,把握工作中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增强监督针对性。

三是强化对驻在单位的作风建设督查。制定重点督查工作计划,定期检查驻在单位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六项纪律”行为、有否存在“四风“问题方面,对重要节点、重点工作环节加强督查,同时进一步转变监督方式。要从过程监督向事前、事后监督转变,以问题为导向主动开展监督。

四是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要坚持抓早抓小,早提醒、早预防,只要有举报、有线索,就要调查处理,更好地发挥派驻纪检组“前哨“和”探头“作用。

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文

****年x月来,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正确把握“四种形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线,坚持廉政提醒、动态监督、严肃执纪工作思路,全力开展派驻监督,推动各派驻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按照《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深入综合派驻部门了解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及领导班子分工、部门干部职工配置的情况,检查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一)切实抓好派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认真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机构,领导班子及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积极开展党纪党规和廉政教育,要梳理出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关键部门、重点岗位的廉政防控,提出防控措施,同时要按照时间进度要求,认真做好工作台帐,避免年底补台帐的现象发生。

(二)抓好机关作风建设。督促派驻部门教育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树立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意识,要求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各单位要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必要时由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或委托纪检组其他同志列席相关决策会议。

为使综合派驻部门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努力做好我县的脱贫攻坚工作,县委办纪检组积极落实监督责任,采取日常监督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资金管理使用为监督内容,以x月至x月为重点时段,采取每周一督促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各派驻部门每周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情况。通过对各综合派驻部门扶贫工作的监督检查,我组认为各部门领导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按要求下派工作队员,并及时下拨人头经费,工作队员努力工作,工作中实事求是,杜绝了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了工作质量,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扶贫工作任务,各部门中未发现腐败及作风等扶贫领域中的突出问题。

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x月以来,全体人员在组长的带领下,认真学习案件办理的相关知识,积极向案审室、纪检室、案管室有办案经验的同志学习,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全年共收到县纪委县监察委领导安排的案件**件,目前办结**件。

今年x月以来,我县的脱贫攻坚进入关键阶段,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思想上和县委、县政府、县扶贫办保持一致,认真学习有关扶贫知识,充分了解我县的扶贫政策,了解建档立卡户的情况,**次深入农户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各位干部对自己挂联的贫困户给予了很大帮助。

一年来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县纪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信息质量,报送信息x篇,完成信息选题**个。

一年来,我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领导的要求和纪检工作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如走访派驻部门还不够,纪检业务知识的学习主动性有待加强,查办案件的能力有待提高,鉴于存在的问题,****年计划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工作落实:

(一)每个月走访派驻部门x次,严格督促派驻部门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派驻**x纪检监察组。

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尊敬的县委第二巡察组各位领导:

一、基本情况及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受商都县纪委监委直接领导,按照纪委监委体制改革后共监督5个单位,分别为财政局、统计局、审计局、民族局、政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3人,分别为纪检组长1名,专职纪检干事2名。

近年来,在县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上级纪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从严治党任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责,以深化改革为契机,聚焦主业,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效发挥协助协调监督作用,狠抓作风建设,为各被监管单位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分解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0xx年以来各被监管单位党组(支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一是“两个责任”层层压实。局党组(支部)书记听取纪检监察组工作汇报4次,党组(支部)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工作5次,年初各被监管单位组织召开党风廉政会议,党组(支部)书记、纪检组长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纪检组长和分管业务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被监管单位130余名在岗人员履行了岗位廉政从政承诺;纪检监察组向党组(支部)提出纪检监察建议4条,党组(支部)全面采纳并予以落实。二是强化制度创新建设,有效预防腐败。在制度建设上,从内部日常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勤政廉政建设和财政资金管理四个方面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监督权力运行。

(二)强化监督职能,维护工作纪律。

加强党员干部廉政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一是今年以来,各被监管单位党组(支部)书记与30多名副科级及环节干部举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副科级以上干部15人建立了个人廉政档案,纪检监察组同2名新任股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结合全县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清理后共腾退办公用房19.12平米。二是坚持挺纪在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节点检查相结合,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重点节日,利用微信平台,在被监管单位微信工作群发送廉政信息13条,有效的避免节点失节,导致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发生和“四风”问题的抬头。

(三)加强警示教育,筑牢干部思想防线。

加强对5个被监管单位的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督促派驻单位财政局党支部和其他4个单位认真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一是学习了新《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并要求党员干部做好学习笔记;二是组织各被监管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5次,观看警示教育片《永远在路上》、《厉害了,我的国》、《马克思是对的》等影片,并用杨国文和市财政局基层科科长厉平和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组织财政全体干部参观了我县建县100周年大型文史展览,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了干部的思想防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28项配套规定精神不到位。纪检组对被监管部门的检查仅停留在重点节假日的监督,平时检查相对较少,存在等问题等线索,导致“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今后纪检组将加大检查惩治力度,通过查处加大震慑力度。

2对党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的监督意识不强。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对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教育监督存在不到位,监督检查偏重于“三会一课”的记录和“主题党日”的开展情况,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专项检查少,主要依靠主体责任的落实,纪检组对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教育和警示开展的少。被监管单位都存在学习的针对性不灵活,支部活动形式单一,存在单纯为了学理论而学理论的倾向,未能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在“做实”上做得不足,习惯于开会布置、学文件传达等常规化的学习方式,对如何结合单位自身实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改革发展想的不深、研究的不透,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着学用脱节的现象。

3、对权力清单的监督和制度落实监督上还不完善。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还不够到位,存在“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不规范、会前有的议题事先没有征求意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落实不到位问题。个别单位存在权利清单制定不完善,责任分工不明确,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不健全,内控机制有漏洞,监督检查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主体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的监督还不够有力。对各被监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监督仅做到签订责任状和层层分解任务,对后续跟踪问效落实不够有力,存在被监管单位分管领导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工作,有的分管领导全年对自己所分管的业务股室没有开展专题党风廉政工作会和所分管人员进行党风廉政谈话,纪检组将加大对发现问题的跟踪整改监督。

2、对意识形态工作监督力度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开展的少,缺乏对意识形态方面的监督检查和相关制度建设。

3、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不深入。今年按照县纪委、监委的安排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形式和“好人主义”、“六大纪律”、“扶贫领域”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各被监管部门相继召开了动员会议并对照本单位情况进行自查,纪检组进行了专项督查,并督促被监管单位进一步召开推进会加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开展,但好人主义思想、慢作为仍然存在,纪检组将加大查处力度,保障专项整治活动有成效。

4、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建设重视不够。今年各被监管单位都召开了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但利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少,纪检组今年只在财政局开展警示教育大会上利用原市财政杨某、厉某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警示教育宣讲,其他被监管单位都是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明显。各被监管单位廉政文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有的单位图版陈旧、内容没有及时更新。

(三)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1、监督的方式方法不多、执纪审查能力弱。监督执纪力度不够,仍然存在不敢监督和不会监督的问题。在监督过程中还有畏难情绪,监督手段少、创新性开展监督办法不多。重监督检查,轻责任追究,致使纪检组到现在仍没有突破“零立案”。

2、纪检干部自身素质需进一步加强。派驻财政局纪检组纪检干部直到今年8月底才全部配齐,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大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或者是系统的岗位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对新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领会掌握不透彻,理解不深入,不同程度的存在“本领恐慌”的问题。纪检干部对业务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造成在监督执纪方面主动出击的少,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

三、今后整改措施。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政治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要位置,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最新理论成果。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二)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围绕主体责任缺失,“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三)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配套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的反弹,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廉政防控和权利运行。

(四)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学习,提升能力素质。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学好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的知识,全面提高执纪监督能力,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三转”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做敢于执行、善于执纪、思想水准高、政策能力强的纪检干部。

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文

上半年,在公司党委、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加深对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的理解和认识水平,扎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和财务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要求,立足本职,在正常履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职责的同时,切实履行支部纪检委员各项工作职责。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作会议列举的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表现,深入开展对照查摆、自查自纠,切实做到“三个摆进去”。紧密结合近两年集团公司通报的系统内外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深刻对照检查、举一反三、自警自省。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支委会成员通过与党员加强经常性的沟通交流,在传递组织关怀的同时,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态,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化解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在年初党小组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对一些党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发现指出,及时咬耳扯袖。

下半年,要按照党支部纪检委员的职责任务要求,认真落实新时期党建工作要求,发挥转至纪检监察干部优势,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职责,确保党员队伍的稳定和支部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派驻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工作汇报:提升日常监督精准性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派驻监督作为纪委监委统筹的四种监督力量之一,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的纪检监察组,我们在如何确保有效履行职责、提高监督质效、促进驻在单位和部门各项工作落实等方面做了一些探索。

摸清家底,做到心中有数。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知人者智也,自知者明也。纪检监察组需要摸清两个底:一是驻在单位。通过基层调研、案件查办、列席党组会、开展备案监督、个别谈话等方式,深入了解驻在单位发展历程、业务职能以及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等详细情况,做到“脑中有树、心中有数、手中有术”。二是纪检监察组自身。通过积极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完善自身的组织构架和能力素质,找准角色定位,做到“协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合理分配力量,补齐短板,强化弱项,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上来。通过摸清两个家底,为开展监督增添了底气。

精准发力,下足“绣花”功夫。根据驻在单位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形成监督责任图谱,明确分工,找准问题切入点,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从细微处着眼,精准发力,坚持问题导向,分门别类处理,对苗头性问题咬耳扯袖、倾向性问题红脸出汗、突出性问题专项治理。问题向下查,责任向上找。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强化追踪问效,敢于动真碰硬,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推动主责单位把职工利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精准有效的监督督促驻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用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以案促改,强化纪法意识。深入分析研判驻在单位职能及行业特点,对涉及面广、出现频次高、反映集中的问题,在充分查找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把***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政策以及典型案例编纂成册,做到人手一册,促使驻在单位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序可守。通过案例通报、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项培训班等形式,把案例资源用活用好,以案为鉴明法纪、以案促改固根本,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规矩、知戒律、明行止、勇担当,敬畏纪法,让权力在纪法内运行。

落实回访,彰显人文关怀。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回访教育是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既要注重教育警示,又要给予关怀激励。******强调:“好的思想政治工作应该像盐,但不能光吃盐,最好的方式是将盐溶解到各种食物中自然而然吸收。”在回访教育中,切忌厉言厉语、以势压人,应重理重情,传道传情,以软克硬,以柔克刚,从情感上拉近距离,给予政治上的关心、进步上的激励,让其实实在在感受到组织的不歧视、不抛弃,真正做到教育人、感化人、挽救人,帮助跌倒的干部重新站起来,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上半年,在公司党委、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加深对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的理解和认识水平,扎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和财务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要求,立足本职,在正常履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职责的同时,切实履行支部纪检委员各项工作职责。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作会议列举的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表现,深入开展对照查摆、自查自纠,切实做到“三个摆进去”。紧密结合近两年集团公司通报的系统内外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深刻对照检查、举一反三、自警自省。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支委会成员通过与党员加强经常性的沟通交流,在传递组织关怀的同时,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态,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化解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在年初党小组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对一些党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发现指出,及时咬耳扯袖。

下半年,要按照党支部纪检委员的职责任务要求,认真落实新时期党建工作要求,发挥转至纪检监察干部优势,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职责,确保党员队伍的稳定和支部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汇报

今年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第一年,我组人员既有检察院转隶干部,也有原纪委转岗干部。监督对象和工作程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全组人员既要适应新岗位,又要熟悉新政策,为此,我们调整思维角度,全面提高融入效率。

组内哪位同志身体不适,我们及时家访慰问;

坚持每周召开工作例会,通报上周工作情况,研判问题线索,确定下周工作重点;

坚持民主集中制,遇到问题一起理思路、谋方法、找对策,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增强了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又充分发挥了组内同志的工作能力。通过生活和工作上的互相关心关怀,促进了感情深度融合,增强了组内同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夯实了团队合力,实现了思想、情感、工作全方位融合。

二是注重学习促业务融合。为更好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创新学习方式,利用每周组务会,指定一人领读方式,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学习掌握《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和规程,努力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加强组内制度建设,根据相关工作规程,建立了《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日常工作制度》、《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初步核实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办法》、《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谈话函询制度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制度》等组内制度,努力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

三是摸清底数促单位融合。年初,为力求快速打开工作局面,我们拟定走访工作方案,对重新调整的家驻在单位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及相关意见建议,初步了解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向各单位介绍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能权限,阐明派驻纪检组与驻在单位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并对今后如何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搭建了派驻工作沟通联络平台,建立了微信工作群和qq工作群,每个驻在单位指定两名工作人员(互为ab角)加人微信工作群和qq工作群,让他们成为派驻监督执纪的眼睛、耳朵和嘴巴。强化与驻在单位的日常沟通。设计下发了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摸查登记表,要求驻在单位认真统计上报本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基本情况,及时掌握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担起来,拓宽监督广度。

二是重点监督。按照委领导提出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要求,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我组通过调研,拟定局的“五权”监管平台建设作为我组年度重点工作。会同选定区作为试点,督促、指导和推进“五权”综合监管平台的开发建设。目前该系统已经在试运行,构建了职责清晰责任体系,避免了权力行使随意性及违纪违规的行为,实现了“用权留痕”。

三是节点监督。一方面,紧紧抓住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通过电话、微信推送等方式,及时提醒驻在单位做好廉洁节日工作。另一方面,对涉及“四风”问题的举报和舆情第一时间现场督查、第一时间跟踪督办,确保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静默期、纠正“四风”一刻不停歇。对市纪委联合暗访组跟踪暗访长途大巴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以及违规停靠等问题,我组要求龙岗交通分局当天晚上作出书面说明,对反映的问题马上整改,并举一反三,确保春运工作有条不紊、紧锣密鼓地进行。

(三)严起来,加大处置力度。

一是严格依法依纪核实查办各类信访件和案件线索。我们始终把信访核查和案件问题线索作为重要的任务来抓,依纪依规,从速从严,第一时间分析梳理,第一时间启动调查,明确责任人,认真核查,确保按照办理时限进度落实。截至目前,我们共承接办理信访及问题线索*件,已办结*件,办结率*%。其中,运用“四种形态”初步核实*件、谈话函询*人,转立案*件*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人。

二是严格从严从实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我们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和尊重科学的原则,积极参与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截至目前,我们共参加了*宗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已完成调查*宗。其中,我组参加了市安委办牵头成立的******事故调查组,配合市监察委共同开展调查公职人员的失职渎职情况,形成的调查报告受到了省有关部门的表扬,并根据市监察委和区纪委的要求,对四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人员短缺,亟待充实。我组目前共*人(其中一人长期请休病假),共有**个驻在单位,除了对驻在单位的日常监督、执纪办案外,我们还要抽调巡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专案调查等工作,监督战线“点多面宽”,工作任务大,在日常监督和执纪办案工作中往往会顾此失彼,导至监督深度和广度不足。二是监督的单位较多,各单位会议不能统筹安排。每个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比较多,有时驻在单位临时召开紧急会议,会前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我们不了解具体情况,会措手不及,不能充分发表意见。另外,驻在单位的会议有时扎堆召开,同一天安排几个会议,我们往往是分身乏术、顾此失彼,不能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责。三是业务素质有待加强。监察体制改革后,从人员到政策法律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面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除了要有坚定的党性原则外,还要有较丰富的政策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我们平时事情一多就手忙脚乱,蔬于业务学习,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对执纪办案程序容易错漏。

三、工作思路。

(一)加强自身建设,严于律己不放松。

深入学习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积极掌握其内涵和要求,进一步强化组员的党性观念、纪律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在推进各类信访案件线索核查的工作中,不断归纳总结办案经验,组员之间对照条例、法规学习讨论,深化对纪检监察工作常用法律法规和信访案件线索初核基本业务知识的理解与运用,形成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良好氛围,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强作风建设,带头执行各项工作纪律,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驻在部门干部群众的监督,以严谨的学风、务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做好党的忠诚卫士。

(二)落实监察权限,突出日常监督。

按照《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为党组(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紧紧围绕监督这个第一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织的监督,重点检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情况。根据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既要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依照宪法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监察全覆盖。积极当好委领导参谋助手,及时向驻在单位传达委工作信息,向委领导报告驻在单位工作动态及意见、建议,做到上传下达不走样,起到委机关和派驻单位之间桥梁、纽带作用。

(三)坚持问题导向,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把纪律挺在前面,调亮监督“探头”,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真正发挥出来。要坚持抓早抓小,在重要节点及驻在部门履行行政权力前,通过开展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等方式,常提要求,严明纪律,筑牢廉洁自律防火墙。对发现或反映的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及还不构成违纪的问题,要敢于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通过批评教育、责令纠正、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达到常敲警钟、防微杜渐的目的。对初核确实存在严重违纪甚至违法行为的,绝不含糊手软,绝不姑息迁就,要稳、准、狠,猛击一棒,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形成强大震慑力,同时做到审查一宗警示一片,树立监督执纪权威。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

201x年,派驻第xx纪检组在县纪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继续为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当好“防护林”,努力当好“哨兵”和“探头”,为法院的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在县纪委、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纪检组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以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要求为准绳,立足从源头上防范、从制度上规范、从督察上警示,积极向院党组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各支部建立健全各项党建工作制度,过好组织生活;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参与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牵头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出台《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参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细化责任,严格责任落实;督促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对各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职责再明确,确定了各部门负责人每季度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年终进行总体评价的“季述年考”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

二是严格执纪问责。对信访举报中反映法官存在的审判作风问题,及时与院、庭领导沟通情况,找当事法官进行谈话,当面提出批评和纠正错误。对不实信访举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及时为干警正名,维护干警的声誉。通过每季度发布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通报,发挥办案工作的功能,督促相关部门注意易引发投诉的,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今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34件,同比增长142%。在受理各类信访34件次中,检举控告类14件次,占信访投诉总量的41%;诉讼类20件次,占信访投诉总量的59%。从信访投诉的来源看,市中院转来28件(含省高院转至中院6件),占82%;县纪委转来5件,占15%;自收1件,占3%。今年受理的34件信访件,已结33件,未结1件。已结33件信访件中,均为不实或部分属实投诉,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信访人反馈。

今年以来,纪检组有序开展县纪委下达的全年查办案件任务,通过与其他纪检机构协同合作,目前两件案件已经办理完成。

三是强化重点监督。首先是加强对法院党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法院党组研究员额法官增补、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科技法庭升级、办公电脑更换等重大事项,在决策、实施过程中,纪检组主动关注、积极跟进,确保决策依法依规。其次是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向每一案件的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反馈卡,廉政监督卡发放率达到100%,就司法作风等情况回访案件当事人32件78人次,通过回访了解办案法官的履职满意度、廉政情况和司法作风情况并逐件反馈到人。另外,认真开展了对法院工作人员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清理情况进行再次“回头看”及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排查,在职干警无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情形,也无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活动。

一是由纪检组牵头,拟定了纪律作风建设考核办法初稿,提交法院党组讨论,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是对干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组织专项检查,每逢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纪检组都带领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督查活动一并扩展到八小时工作以外的业务活动。发布《关于做好201x年元旦春节作风建设等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x年清明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五一”劳动节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中秋及国庆作风建设的通知》。通过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全院无违反八项规定的事件发生。

三是组织开展审务督察,重点督查内部管理、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根据年初制定的《2017年审务督察工作分解表》,对督查中发现的具有典型性的或普遍性的问题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通报,今年已经编发审务督察通报xx期,对诉讼服务、庭审制度执行、纪律作风等不规范的行为点名通报。

四是根据《xx县“中层梗阻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全国法院集中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及省高院相关工作要求,开展“五查五看”专项治理活动,要求干警个人及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列出整改措施和清单,并进行详细认真总结,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9月份,省高院审务督察小组在我院开展了纪律作风专项检查活动,经过实地走访、查阅台账,对法院的纪律作风整治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五是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正之风,在全院集中开展“违规吃喝问题督查月”活动及为期两个月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针对整顿重点,明确学习重点,并要求干警采取以部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以领导上党课、开展谈心活动、现场接受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实效;既要用好反面教材深入剖析原因教训,又要用好正面典型激发正能量。

一是强化政治学习。纪检组始终坚持以督促促学习,以检查促学深,使驻在单位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的政治学习。今年以来开展了12次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全部参会,夯实领导干部理论基础;深化“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党总支提前发布学习内容,并报送本支部学习的典型成果,特别是十九大召开以后,党支部多次学习十九大报告、学习xxx章,认真学习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召开以“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学习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等为主题的专题研讨会,选取中层干部作典型发言,实现政治学习和业务工作两手抓。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月组织干警前往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5月组织干警参观、学习“廉”字书法作品;11月组织干警前往徐州参观徐州xxx、淮海战役纪念馆,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思想政治建设。相继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挺纪在前》、《打铁还需自身硬》、《不忘初心警钟长鸣》、《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贪路无归》等专题片,对于报送的观后感择优上报市中院参与专题评选活动。参加全县司法和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集中警示教育会议,发放《违纪违法案例选编》,要求全员学习。经过一系列的具体举措,强化了干警“遵章守纪、廉洁司法”的规矩意识和底线意识。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干警问题意识还不强,未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审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没有有效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二是工作创新能能力和积极主动性都有待加强。三是廉政宣传教育干警参与度和积极性不是很高,警示效果有待提高。四是司法作风建设的常态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9年,派驻第xx纪检组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各项要求,继续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围绕执纪、监督、问责,进一步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上下功夫。

一是警示教育的开展要有针对性。突出教育的多样性和常态化。二是审务督察工作要更加细致,要深入到司法活动的各个具体环节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强化案件查办、问责力度。认真筛选案件线索,及时查清问题,通过查处问责,落实“一案双查”和“倒查倒逼”机制,对违法违纪行为形成震慑。运用好“四种形态”,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加强对法院廉洁风险点的排查。针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特别是行业性、系统性的问题进行排查,及时向法院党组提出书面意见,认真贯彻落实《xx县纪委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暂行办法》,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其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定。

年派驻纪检监察工作重点

一、在持续强化政治监督上下功夫。纪检监察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做到“两个维护”。完善监督体系,首先要认清监督的本质和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特别强调,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政治判断力是政治实践的基本前提,政治领悟力是政治实践的重要导向,政治执行力是政治实践的关键所在。这就要求政治监督既要有敏锐性、前瞻性,更要有坚定性、实效性。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强化政治监督必须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把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点,健全完善督查问责机制,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与贯彻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持续强化对重大决策、重点任务、重要部署的监督,突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监督,推动新理念落实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制定中,落实到项目审批、产业布局、科技创新等各个方面。要持续跟进对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对“五项要求”一项一项盯紧盯牢,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加强对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办一届精彩圆满十四运会的监督。要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的方法,有力有效地开展政治监督。要在调研检查中发挥监督作用,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总结经验,使监督更富有成效。

二、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上下功夫。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使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必须最大限度释放监督的效能。当前,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统筹衔接不到位、贯通融合不充分等问题,这是改革关键、也是实践难题。近期,在总结省委第八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基础上,省纪委一室正在研究制定巡视整改监督工作办法,研究室正在牵头制定纪检监察监督与财政、审计监督贯通办法,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牵头制定政治生态研判办法,这些都将陆续出台。今年,要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把“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作为改革重点任务,通过改革健全各类监督主体之间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机制,构建系统集中、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要进一步强化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督促用好线索处置、调研监督、约谈提醒等方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十四五”目标任务在各行业、领域、部门落到实处。要增强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以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配合、同向发力。

三、在“三不”一体推进上下功夫。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十四五”建设时期,腐蚀和反腐蚀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惩治腐败这个“后墙”绝不能松,必须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当前,我省矿产资源、工程建设、土地利用、国企国资等领域腐败易发多发,问题反映仍然较为集中,必须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盯住“一把手”,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同时,要加大对金融、政法领域腐败问题惩治力度,推动治理“减假暂”腐败问题,并与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推进。要深化赵正永案以案促改工作,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促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研究制定解决新型腐败问题的有效措施,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有效防止权力异化变质。要发挥典型案件警示作用,继续坚持“一案四报告”制度,做实以案促改工作,提出高质量纪检监察建议,进一步总结发案规律,推动完善重点领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汇报

我校在区教育党委和区教育局监察室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重点,以创建廉洁文化建校园为契机,抓好“敬廉崇洁”各项任务的落实,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服务。

一、措施齐、制度全,成立纪检监察领导小组。

我校把廉政建设作为校园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渗透到各项工作中。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同志为组长,党委委员为副组长的纪检监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廉政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我校将廉政建设渗透到教育。

教学。

管理的各个领域,制定了廉政建设近期工作安排,建立了廉政建设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在学校网站增设了“廉洁文化”专栏。成立了行政干部每日督查制度,以巡查、督察、反馈为手段,重点对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做到及时督查、及时记录、及时上传内网,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二、亮身份、重承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在学校行政干部、党员教师中开展“率先垂范,廉洁从教”为主题的“廉洁文化进校园”系列教育活动。

学校以党支部为宣传阵地,在教师办公室郑重公示“支部承诺书”。在党员办公区设立“党员示范岗”,实行党员挂牌上岗。全面开展党员在岗亮身份活动,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

今年上半年,结合“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师德承诺活动,学校党委制定了学校层面的承诺内容和党员教师个人的师德承诺,举行了师德宣誓,签订了《干部、党员廉洁从教师德承诺书》。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反腐倡廉教育读本》、观看影片《建党伟业》和《廉洁从政,从我做起》系列动画短片。并撰写观后感和廉洁从教心得,上传到学校网页。在2011年党员关爱基金集中募捐活动中,全体党员踊跃捐款,共募集42000元善款。

9月,学校党委下发了《关于开展三个一”活动的部署》,各支部按照部署要求,举办了一次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主要内容的讲座活动;组织了一次以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开展了一次以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民主生活会。通过系列活动,提高了行政干部、党员教师的尊廉崇洁意识,以身作则,守廉践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勤政廉洁,成为师生的楷模。

三、

扬正气、讲师德,树立全员廉洁从教的风气。

我校在全体教师中开展了“扬清正廉洁之风、办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活动与学校行风建设、师德创优活动相结合,把廉洁从教,敬业爱岗作为主要内容,多种渠道提高全体教师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促进依法执教。

在今年2月召开的全体教师动员会上,工会宣读了《“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倡议书》,全体教师签订了《提高服务效能廉洁从教承诺书》;学校还利用周三学习时间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五个严格”、“三项规定”和教学“七认真”;开展了“廉洁从教”格言征集活动、组织了“一身正气,清白正教”教师演讲会、班主任工作培训活动,让教师通过具体的活动来深化廉洁从教的意识。

9月初,学校党委和工会向全体教师中发出号召,开展新一学年的爱生行动。学校10个工会小组一起动员教师积极参与。在9月8日教师节来临之际,共有193位主课教师递交了《“一帮一”爱生行动志愿书》,承诺定期辅导帮助学生。在此基础上,学校工会和教务处、德育处决定自9月19日起,每周一、二、四放学后利用一小时,安排全体主课教师辅导学困生,受到了家长极大的欢迎。

9月9日,在教师节来临之际,每位教师进入校门,学校德育处都送上一支康乃馨,同时递上《廉洁教师节倡议书》。号召全体教师过一个廉洁、恬静的教师节。

四、强职能、严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1、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学校重大决策都领导班子讨论,交教代会审议。学校在内网开设校务公开专栏,在校园主要通道立校务公开公示栏,做好收费、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等工作,一律向师生公开,接受监督。在每年的教代会上还安排部分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进行述职述廉活动,经教代会代表测评,廉政建设的满意率为100%。

2、工会全程参与监控。一是中层干部的提拔。学校凡是提拔中层干部,都要通过网上发布通知报名、竞聘答辩、提拔公示、试用等环节,整个过程公开、公正。二是教师职称评定及评先环节。评选过程和结果都接受群众的公开监督,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实名举报才能进行下一阶段步骤;三是基建工程及大宗物资采购环节。学校工会代表全程参与基建招投标工作以及大宗物资采购工作,通过实时监督,确保学校资金用到实处。四是对于小件物品和易耗品的采购,所有教师都必须通过网上申购、总务处核价、校长审批,才可以购买。

3、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要收的政策性收费,严格按物价部门审批的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按财政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定期开展学生和家长的民意调查活动。在每位教师所任教的班级开展学生和家长的民意调查和测评活动,不定期开展电话问卷测评活动。通过调查与测评,家长满意率高。学校还聘请了家委会成员为学校行风义务监督员,接受社会的监督。学校通过校长电子信箱、学校意见箱家校路路通等形式,加强家校联系。在教师节等重大节日来临之际,通过发放《告家长书》、短信提示等形式,邀请家长共同做好创建廉洁校园工作,杜绝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物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让家长办私事等现象。

在学校开展廉政建设的工作中,我校先后被评为市校务公开先进学校、市廉洁文化进校园示范点、区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但是我们深知,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程,我校要把贯彻落实廉政建设继续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的主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在校园始终营造“敬廉崇洁”的氛围,使我校的纪检监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派驻纪检监察工作重点

坚决维护**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五次、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和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部署安排,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彻底肃清xx流毒影响,深刻汲取xx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发展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一)强化党的政治监督。加强对学习贯彻**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党员干部落实“两个维护”,开展“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发展、“11331”发展战略、“三大突破年”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部署落地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把彻底肃清xx流毒影响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汲取xx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进一步聚焦“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和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抵制各种“低级红”“高级黑”,决不让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现象在xx有任何市场。

(三)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在党支部学习、“三会一课”中走过场、搞形式、弄虚作假等行为。落实问责条例,扭住主体责任不松劲,履行监督专责不停步,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

(四)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深化派驻(出)机构改革,完成监察更名赋权。县级部门设机关党委的要建立机关纪委,设机关党总支、党支部的要配齐纪检委员。落实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直接联系分管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健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评价、保障服务等机制,完善派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五)构建纪法衔接体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加强调研评估,建立配套制度,注重工作联动统筹、纪法无缝衔接、信息共享互通,注重线索处置、措施使用、证据标准、审查起诉等衔接配合,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六)强化监督职能职责。准确把握党委主体责任中内含监督、纪委监督责任中包含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的关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形成落实“两个责任”强大合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认真、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形成敢于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氛围和习惯。

(七)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加强对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办理结果的监督审核,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回头看”,对问题线索进行再“起底”。进一步完善信访“三级分类”机制,促进复信复访问题线索了结。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谈话比重。健全谈话函询抽查核实机制,注重对函询结果的分析研判。建好用好廉政档案,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出具工作办法。

(八)深化作风建设监督。改进作风集中督查方式,深挖细查“四风”问题及其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严防反弹回潮。利用6个月时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纠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督查检查过多过滥,过度留痕,滥用属地管理,宣传标语口号散滥等突出问题。从“关键少数”和县级部门改起,全面查摆、整改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九)强化抓落实的监督。紧盯市委七届六次全会提出的“五个抓落实”具体要求,结合县委巡察、监督检查、重点工作督查等工作,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严查严处在树立战略思维、系统谋划抓落实不够,在保持恒心定力、持之以恒抓落实不够,在强化改革创新、善作善成抓落实不够,在勇于担当担责、攻坚克难抓落实不够,在弘扬严实作风、苦干实干抓落实不够等五个方面存在的“典型人、典型事”,督促干部担当尽责,推动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真正落地生根见成效。

(十)织密监督网络体系。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完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定期梳理、综合分析。深化“阳光问政”节目,拓展“纪检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模式。探索大数据监督,按照省、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跟进建设办案信息查询平台,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十一)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回头看”,及时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完善谈话场所及看护队伍规范化建设,落实“走读式”谈话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审查调查对象和涉案人员“双安全”。完善涉腐涉纪舆情处置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舆情应变处置能力。

(十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定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公职人员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坚决清除腐败分子,坚决查处不法分子。鼓励正常政商交往,激励党员干部依纪依法履职。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十三)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协助县委做好xx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开展“带病提拔”“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问题专项整治,解决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袍哥”文化等问题。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将深刻汲取xx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常态化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把廉洁文化基地作为“。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阵地。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任前考廉制度。

(十四)旗帜鲜明激励干部担当。在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中加大容错纠错力度,修改完善《xx县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恶意举报的甄别力度,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推动处分影响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再起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十五)深化。

扶贫。

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

扶贫。

对口帮扶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在解决“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标语多表册多展板多,深入调研少指导帮助少关心关爱少”上用力,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以作风攻坚助推脱贫攻坚。

(十六)严查民生领域“微腐败”问题。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教育医疗、住房养老、低保五保、涉农补贴、环境保护、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深化拓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成果,确保在2021年7月底前实现“一卡统”。督促有关部门梳理排查涉农权证、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学生资助等领域类似问题。

(十七)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健全与政法系统的信息沟通、同步介入、核查反馈等机制,强化。

扫黑除恶。

的工作合力。对。

扫黑除恶。

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面核实、一抓到底,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深入调查、严肃问责,对省、市挂牌督办案件严查严办、快查快办。严格落实“一线双核”“一案三查”要求,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

(十八)淬炼过硬政治品格。把2021年作为xx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锻造年。高标准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严肃开展xx“带病提拔”问题反思问责整改工作,带头落实好“三会一课”,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夯实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政治基础。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这一政治任务,在扶贫帮困中强化宗旨意识,增进为民情怀。

(十九)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巩固拓展“学先进、提质效、创业绩”学习教育活动成果,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采取上挂下派、跟案历练等方式,增强精准监督、精准核查的专业素养。选优配强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组长,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系统内外干部交流力度,让干部在不同岗位接受锻炼、丰富经历、增长才干,激发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池活水”。

(二十)锻造忠诚担当品行。对系统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坚决整治思想上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和作风上不深不实等问题。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开展特约监察员选聘工作,推行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组长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责述廉等工作,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认真核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对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着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纪检监察员工作汇报

个人简历主要就包括有封面、求职信、个人简历以及附件,其中只有个人简历内容是必要的,像个人简历的封面虽然说可以不用,但是一旦使用封面就一定要做好。包括封面的风格、封面的插图,封面的亮点部分,都需要设计好。漂亮的封面也可以为个人简历的真题形象加分。

个人简历的格式主要就是在内同设计上的更是,很多时候是由个人简历模板来决定。大多数的个人简历都是采用的表格形式,将个人简历需要的'一些信息内同归类好,以填写表格的形式来写出个人个人简历的信息内容。表格的设计上要整体和谐,当然也可以不采用表格的格式。

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客服监察员个人简历范文,更多内容请访问(/jianli)。

个人信息。

姓名:

性别:女。

婚姻状况:已婚。

民族:汉族。

户籍:广西-其他。

年龄:27。

现所在地:广东-广州。

身高:155cm。

希望地区:广东-广州。

希望岗位:物流/采购类-采购专员/助理。

工业/工厂类-计划员/调度员。

寻求职位:采购、pmc、客服监察员。

教育经历。

公司性质:外资企业行业类别:贸易、商务、进出口。

担任职位:pmc及采购员岗位类别:采购专员/助理。

工作描述:2010年9月份~2012年1月。

在pmc部任职物控员。

1.根据客户的订单及交期、结合仓存做采购计划、下单(erp).

2.及时跟进物料到货情况,排单生产.

3.合理并有效的控制好仓存,减少呆滞物料.

2012年1月~2013年3月(公司内部调整)。

在采购部任职采购员。

1.熟悉电子料采购,包括汽车零部件电子料的采购.

2.医疗器械物料国内的采购(包括五金/包材/橡胶化工/电子/外发加工).

3.订单发出后及时跟进回签.

3.物料的跟崔并及时处理品质异常.

4.熟悉erp操作系统.

离职原因:个人原因。

公司性质:私营企业行业类别:电子、微电子技术、集成电路。

担任职位:人事助理岗位类别:人事专员。

工作描述:1.负责人事档案的建立、整理、归档;。

2.熟悉人事招聘,办理入职、离职、人事异动等相关手续;。

3.行政日常工作安排,协助行政主管规范行政人事规章制度,熟悉7s、iso流程;。

4.熟悉办理工伤社保;。

5.熟悉人力资源考勤系统、erp软件;。

6.熟悉员工相关培训、处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等。

离职原因:个人原因。

公司性质:私营企业行业类别:交通、运输、物流。

担任职位:客服专员/监察员岗位类别:客户服务专员/助理。

工作描述:2005年10月至2007年1月在客户部担任客服专员,由于有表现突出,2007年1月调入监察部,处理监察部日常事物,监督各站点的服务质量与派件时效,并追踪各站点的返款时效.

离职原因:个人原因。

技能专长。

专业职称:

计算机水平:中级。

计算机详细技能:熟练办公室软件.

技能专长:熟悉办公室的操作,负责接听电话,收发传真,打印各种文件等等。

语言能力。

普通话:流利粤语:流利。

英语水平:

其他:精通。

自我评价。

我性格开朗,对工作认真细心、谨慎、负责、积极主动;能吃苦耐劳,对新环境、新工作适应能力强;有很强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

文档为doc格式。

年派驻纪检监察工作重点

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朱克鹏介绍:“今年以来,以改革为推手,着力破解监督执纪难题,紧盯易发多发环节和领域,大力查处金融乱象和腐败交织问题,派驻改革成效明显。”

截至10月底,建行纪检监察机构共受理信访举报1282件次,同比增长2.97%;处置问题线索1691件,同比增长47.17%;立案179件,给予党纪处分183人;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823人次,同比增长41.65%;驻建行纪检监察组与地方纪委监委密切协作,查处重点案件,共留置10人。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透露一个重要信息:中管金融企业内设纪委改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在建行2019年第一次党委会上,朱克鹏首次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的身份参加建行党委的重大会议,并向党委提出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的工作建议和相关职责调整、移交的具体方案。会后,一系列改革措施紧锣密鼓地推出。

建设银行党委和驻建行纪检监察组共同制定印发《中国建设银行派驻改革实施方案》,建行原纪委监察部门承担的、与驻建行纪检监察组履职不相适应的职责全部划转到建行相关内设部门。目前已形成办公室、案件管理监督室、监督检查一二三室、审查调查四五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管理室等9个内设职能部门。

随之而来的是人员调整。驻建行纪检监察组严把选人用人关,在保持原有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从建行和各地纪委监委选调一批年轻干部,充实人员力量,优化人员结构。

“派驻机构改革前,作为企业内设纪委,权威性的缺乏是长期困扰我们的难题。”朱克鹏坦言,“监督不被理解,诸如‘自己企业的纪委不保护自己的职工’‘对自己的员工没感情’等责难不绝于耳。基层分支机构对总行纪委隐瞒不报问题线索,‘一开了之’式的处理也很多。”

朱克鹏介绍,派驻改革后,纪检监察组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领导,解决了原先企业内设纪委权威性不足、独立性不强的难题。纪检监察组由向建行党委汇报工作,转变为与党委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得到了党委的充分重视。

基层内设纪检机构派驻改革也同步推进。地市级分支行纪委改设为省级分行纪委向地市级分支行派驻纪检组,由省级分行纪委直接领导,实现了派驻纪检组人员在省级分行范围内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考核,破解基层监督难题,充分发挥上对下的监督作用。

目前,已经搭建起驻建行纪检监察组、子公司、省级分行和直属单位纪委、地市级分支行派驻纪检组、基层机构兼职纪检员四个层级的监督架构。“这样的监督架构不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而且能保障中央经济金融政策有效落地,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朱克鹏说。

“个别分行单位对问题整改不重视、不落实,连续两年精准扶贫贷款仍未破零;一些普惠型金融产品与精准脱贫对象衔接不够紧密……”今年4月至8月,驻建行纪检监察组对建设银行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了督查,10月,对督查发现的7个方面问题向建行党委发出《专项监督建议书》,提出5点整改建议,并要求12月20日前回复驻建行纪检监察组。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以前,我们主要抓执纪问责,对监督着力不多。”朱克鹏说。改革后,驻建行纪检监察组聚焦监督这个第一职责,紧盯“重点人”和“重点领域”发力。

根据监督对象的不同特点,驻建行纪检监察组将“重点人”划分为“五大群组”,即总行党委班子成员和高管、总行部门和直属机构负责人、一级分行和驻地审计机构负责人、境内子公司负责人、海外机构负责人。针对不同群组,制定不同的日常监督方案。

如《关于加强建设银行党委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工作方案》明确,“综合运用及时提示提醒、强化报备检查、开展谈心谈话、对党委选人用人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加强巡视整改监督、推动以案促改、提出监督建议”等7种形式的监督方式,做实对总行党委班子成员和高管的日常监督。

派驻机构改革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了过去对“重点人”不敢碰的尴尬处境。今年以来,驻建行纪检监察组报请或会同党委(党支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166次,参加被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375次,约谈驻在单位班子成员156人次,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责41人,给予纪律处分8人。

选人用人是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部分地区分支行在员工录用和提拔任用时存在“近亲繁殖”“吃空饷”等不正之风。针对此类问题,在近期的校园招聘中,驻建行纪检监察组提出报名人员完全披露亲属关系、调整笔试面试比重等监督建议,减少人为干预,促进公平招录。此外,督促“近亲繁殖”情况严重的某省分行党委进行整改,共计调整104人次应回避人员。

针对资金密集、违纪、违法及职务犯罪多发频发的信贷领域,驻建行纪检监察组严把不良资产核销业务、打包业务、财务列损业务“三关”,就项目是否隐藏道德风险和问题线索,从违规、违纪、违法及涉嫌犯罪等方面进行“四看”。

“通过监督不良资产处置和财务列损这一关键环节,以点带面,加大对整个信贷领域的监督力度。”驻建行纪检监察组第三监督检查室有关同志介绍,截至今年10月,浙江、湖北、福建、广东、湖南、广西、河南、黑龙江等8家省级分行,通过“三关四看”发现信贷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共16起。

“通过监督‘重点人’,督促建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监督‘重点领域’,以点带面,增强监督的穿透力和震慑力,充分发挥了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朱克鹏表示。

今年2月,在办理某省分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林某涉嫌违规担保,导致银行产生巨额垫款案件时,朱克鹏认为林某案表面上看是滥用职权,但是初步核查发现,林某消费金额巨大,与其职务收入不符,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的可能性非常大,如果仅以滥用职权罪移送审理,那银行的巨额损失将无法追讨。

由于案件涉及银行新兴业务领域,查办难度大,林某又拒不交代问题,驻建行纪检监察组主动与地方纪委监委联系,组成联合调查组,共同调查此案。

双方发挥各自优势打出“组合拳”。驻建行纪检监察组以银行大数据为基础,利用分析模型对涉案人在任职期间办理的全部银行业务逐笔进行梳理比对,绘制了32张精确到每个时间节点、每个经办人员的业务流程图,运用数据模型对70余万条账户交易数据进行筛查,摸清该总经理的权钱交易模式和资金流转网络。地方纪委监委充分发挥谈话、证据固定等方面的优势,运用梳理的情况一举突破林某的心理防线,最终查清林某伙同他人涉嫌收受巨额贿赂的犯罪事实。目前,林某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联合办案不仅优势互补,还能互相制约,使案件查实查透。”朱克鹏介绍,林某案为联合办案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驻建行纪检监察组及时总结,进行推广。今年以来,在驻建行纪检监察组主动发现、查处的7件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中,有4件采取联合办案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金融反腐力度,充分发挥派驻改革后纪法贯通的优势,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朱克鹏表示。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中共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市纪委关于融合式改革后派驻纪检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派驻纪检组在区纪委(监察局)领导下开展工作。派驻纪检组的干部管理、后勤保障等由区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执行区纪委(监察局)规章制度。

第三条派驻纪检组与所监督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监督对象主要是所监督单位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重点是其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关键岗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监督检查所监督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的情况。

第五条监督检查所监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内监督条例情况,贯彻落实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情况。

第六条监督检查所监督单位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第七条督促所监督单位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党务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改革、机关作风建设、依法行政等工作。

第八条根据信访举报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区纪委主要领导批准,对所监督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有关的问题线索进行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

第九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回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

第十条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制度。对所监督单位党政班子及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其他重要情况、主要问题,及时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

第十一条承办区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所监督单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内监督、保持党的纯洁性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党的纯洁,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确保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

第十三条对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了解所监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履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落实党内民主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以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等情况;督促所监督单位完善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建立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四条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对所监督单位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决定而采取的重大措施及集体决策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所监督单位执行干部人事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所监督单位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大宗政府采购等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所监督单位依法依规履行管理职责,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重大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四)对所监督单位执行财经纪律、重大活动资金支出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所监督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所监督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所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与所监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情况交换意见。

第十六条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所监督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建立健全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责述廉、个人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

第十七条对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了解所监督单位的作风建设情况,及时收集掌握干部群众对所监督单位的服务评价以及意见建议,督促所监督单位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第十八条对行政审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所监督单位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建立健全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提高审批效率。

第十九条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的自由裁量权。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所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或有关业务会议。

(二)参加或列席所监督单位党组(党工委)会议、行政领导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

(三)参加所监督单位与纪检组直接相关的重要工作、重大决策和重大活动,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参加所监督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督促其按要求定期报告。

(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调研。

(六)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巡察、实地查看、查阅文件资料等方法,了解所监督单位相关工作。

(七)利用电子监察、信息管理系统等各种有效现代科技手段,对所监督单位依法行政等相关工作实施动态监督。

(八)其他必要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线索处置。依据区纪委(监察局)有关规定进行线索处置。

(一)检举控告类问题线索由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负责受理,派驻纪检组一般不直接受理(其他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经分管常委、副书记批示后,移送区纪委(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室,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二)派驻纪检组直接收到的信访举报材料,按照“统一处置、归口办理”的原则,经分管区纪委常委、副书记批示后,移送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第二十二条初步核实。依据区纪委(监察局)有关规定核查问题线索。

(一)按照领导批示,初步核查所监督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有关问题线索。

(二)问题线索初步核查情况应报分管本组的区纪委常委审阅后呈报副书记、书记进行逐级审批;经领导审批办结后,按规定将相关材料装卷,并移交相关科室归档。

(三)对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转办反映所监督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应根据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并形成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对反映问题失实的,应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必要时还应向被反映人说明情况或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对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建议有关党组织作出恰当处理。

(四)对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转办的问题线索,建立管理台帐,落实专人管理,每个环节均须由经手人员签字,全程登记备案。

第二十三条立案审查。依据区纪委(监察局)有关规定进行立案审查。

(一)对经初步核实的线索,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应写出立案呈批报告,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呈批手续。

(二)对已经立案的案件,派驻纪检组应根据案情组成调查组,调查组至少二人组成。必要时经区纪委(监察局)分管副书记同意,可增加办案人员。

(三)调查组应将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与被调查人进行核对,并写出调查报告。对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应配合相关单位及时召开党支部会议和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讨论对违纪党员干部处分的档次,并形成有效决议,及时移送案件审理室对案件进行审理。调查中,若发现违纪党员干部涉嫌犯罪,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及时将案件材料移送区纪委(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室,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按规定办理移送司法机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在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

(一)收到反映所监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或者其他区管干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信访举报。

(二)发现所监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有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

(三)对监督检查中提出的纠正意见,所监督单位无正当理由不纠正的。

(四)对所监督单位被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的涉嫌违纪违法或作风建设问题,派驻纪检组应迅速核实,并在24小时内向区纪委(监察局)分管常委、副书记报告有关情况。

(五)区纪委(监察局)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在监督检查中,按规定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所监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或成员的情况和问题时,可以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由区纪委(监察局)发函请所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说明有关情况。

(二)建议由区纪委(监察局)领导同志或者由区纪委(监察局)委托所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所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进行谈话。

(三)建议对反映所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违纪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第二十六条参加或列席所监督单位重要会议的程序和责任:

(一)派驻纪检组接到所监督单位书面参加或列席会议的通知后,应提前1个工作日答复是否派员参加。

(二)参加或列席会议的派驻纪检组人员,行使监督权、询问权和建议权,但不行使表决权。主要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实施全程监督,确保会议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程序的合法性。对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组织原则、党纪政纪法规及不恰当的决议,有权提出不同意见。对无故不接受监督的,派驻纪检组列席人员要及时向组长和区纪委(监察局)分管常委报告情况。参加会议人员要做好记录。

(三)派驻纪检组对所监督单位召开的重要会议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一般应每季度报告一次。遇到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以确保信息畅通,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四)各派驻纪检组对所监督单位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决定项,必须及时纠正。凡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研究决定的,按照规定进行批评教育、行政问责。

第二十七条派驻纪检组要严格纪律、明确职责,既要从严监督,又要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不越位、不越权,不干扰所监督单位的正常议事和工作秩序;要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在有亲友及厉害关系的情况下,自觉申请回避;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及规定。

第二十八条派驻纪检组及工作人员要严格依照本制度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对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领导依照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一)对所监督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二)对压信不报,拒收、丢失或擅自处理信访举报件的。

(三)对在信访举报事项核查、纪律审查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案谋私、泄露秘密等违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纪律的。

(四)对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发现后不制止、不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对应报告事项未按规定如实及时报告,甚至隐瞒不报,没有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

(六)对区纪委(监察局)部署的工作贯彻落实不力,或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七)对本派驻纪检组的干部管理不严,出现脱岗、违反区纪委(监察局)工作制度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八)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二十九条派驻纪检组所监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接受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为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一)凡召开第二十条第二项所列重要会议或其他必要会议,须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口派驻纪检组有关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会议内容等事项。

(二)凡印发的涉及人财物等重大决策的文件,须及时抄送对口派驻纪检组,保障派驻纪检组了解或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工作。

(三)保障派驻纪检组能够行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组织人员谈话、开展专项调查等权利。

(四)保障派驻纪检组独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五)为派驻纪检组到单位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六)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组提出的纠正意见、工作建议抓好整改落实。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区纪委(监察局)写出书面材料报告情况。

第三十条本制度适用于区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和派驻纪检组所监督单位。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

第1条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109大精神和____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区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组(以下简称“派驻组”)。

工作,保证派驻组正常实行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x监察法》《中共河南省纪委实行暂行办法》等党内法规和相干法律精神,结合派驻第4纪检监察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2条派驻组由区纪委监察委直接领导,对区纪委监察委负责、向区纪委监察委报告工作。派驻组协助、配合区纪委监察委职能部门实行相干职责,实行区纪委书记全面领导,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分管,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委委员分口联系,区纪委监察委机关部室业务指点的领导体制。

第3条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1)催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

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

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党员干部背犯党纪的案件,也能够直接审查1般党员干部背犯党纪的案件。

(4)经县监察委授权,对驻在部门(含归口单位)所有行使公权利的公职人员实行监察,实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驻在单位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可以根据授权对驻在单位管理的行业系统实行监察。

(5)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罚的申述。

(6)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报告县纪委监察委并提出问责建议。

(7)办理县纪委监察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平常管理和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做好巡察工作。

第4条派驻机构的主要监督权限包括:

(1)派驻机构负责人列席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会、领导班子会议和研究“3重1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

(2)派驻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查阅或复制驻在部门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等材料。

(3)根据县监察委授权,可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不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财产权利的监察措施。

(4)派驻机构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对驻在部门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

(5)派驻机构应当就驻在部门管理的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6)派驻机构负责人可以约谈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需要函询、诫勉谈话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7)派驻机构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背犯党纪政务的案件,立案前应当征求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经县纪委监察委批准,也能够立案后予以通报。

(8)派驻机构可以针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向驻在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用。

(9)派驻机构有权采取党内法规规定的实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其他措施。

第5条派驻机构负责人应当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组织召开的以下会议:

(1)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

(2)驻在部门研究讨论“3重1大”等事项的会议。

(3)驻在部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4)驻在部门年度工作部署、工作总结会议。

(5)驻在部门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其他?

重要会议。

驻在部门组织召开以上会议时,除有特殊要求和情况外,1般应提早1天将会议内容和有关材料送派驻机构。派驻机构负责人不能参加或列席的,指定派驻机构其他人员列席。

派驻机构干部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主要对决策事项是不是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不是符合党规党纪规定、是不是有益于防控廉政风险等提出意见建议,对驻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表态、不干预。

第6条派驻机构、驻在部门应当建立情报通报机制。驻在部门产生以下情况之1的,应当及时向派驻机构通报。

(1)产生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重大背纪背法行动或上级明令制止的严重不正之风的。

(2)收到反应驻在部门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背纪背法的检举、控告,或其他党员干部严重背纪背法的检举、控告的。

(3)上级领导机关、本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对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指示和唆使的。

(4)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调剂、内设机构负责人调剂,或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调剂的。

(5)驻在部门查处党员干部违背党纪政务案件情况。

(6)需要向派驻机构通报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7条派驻机构应当及时查阅、存档驻在部门的以下文件材料:

(1)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的文件。

(2)领导班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纪录。

(3)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重要制度规定、重要工作专项检查报告、年度预算和决算、审计部门对驻在单位和直属单位的审计报告。

(4)受理的信访举报及调查处理情况的文件材料。

(5)县管干部的任免职决定,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任免职决定。

(6)需要向派驻机构抄送和传阅的其他重要文件材料。

对驻在部门抄送和传阅的重要文件材料,派驻机构发现存在不。

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规党纪及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应当及时向驻在部门提出改进或纠正的意见建议。

第8条派驻机构工作期间有以下情形之1的,应当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

(1)发现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背纪和职务背法问题线索。

(2)对监督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

(3)其他应当报告的和县纪委监察委要求报告的情况。

第9条派驻机构请销假依照县纪委监察委办公室制定的有关规定履行。

第10条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负责派驻机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工作。

第101条县纪委监察委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派驻机构干部背纪背法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罚;涉嫌犯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102条对因监管不力致使派驻机构干部出现严重背纪背法问题,或因实行职责不及时、不到位致使驻在部门产生严重背纪背法问题或“塌方式”腐败的,实行“1案双查”,既追究背纪背法者责任,又追究派驻机构负责人责任。

第103条本制度由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104条本制度自201*年*月*日起试行。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

5、对联系单位制定和执行预算、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政府采购等情况进行监督,防止资金使用上违规违纪。

10、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有限公司。

2016年2月。

派驻纪检工作汇报如何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作用,这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加强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是派驻机构第一位也是最重要的职责,为确保监督到位、取得实效。以下是......

公务用车治理、公务接待、公务卡使用、财务基础工作、乱发钱物、专项资金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代农业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检查和粮食直补、家电下乡等惠民政策检查......

在综合监督单位联席会议上的讲话要点今天召开驻省商务厅纪检组综合监督单位联席会议,一方面是为了了解有关情况,落实省纪委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综合监督各项工作;另一方面,也是......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县级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确保其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建立并实行以下工作制度:

按照统一管理、分片联系的原则,结合原县级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片组划分,将县级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分成若干个片区,分别由一名县纪委分管领导负责联系。联系的主要内容为:

1.每年至少一次到派驻(出)机构开展调研,了解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情况,掌握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探讨研究推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指导总结工作中形成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成效。

2.每季度参加一次片区工作例会,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决定,传达中央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县纪委监察局的有关工作精神,听取各派驻(出)机构工作汇报,共同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部署安排有关工作。

3.每年与片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了解思想动态和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派驻(出)机构应就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加强与县纪委监察局及驻在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取得领导和指导。

1.各派驻(出)机构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单位)的工作实际,年初制定工作计划,书面报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专项工作方案及时报送。

2.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及时向驻在部门党委(党组)报告,同时报告县纪委监察局。

3.遇有重大问题、特殊情况,及时直接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

4.年底,各派驻(出)机构向县纪委监察局书面报告履行工作职责和驻在部门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5.一般业务事项直接与县纪委监察局有关室联系;重大事项应向县纪委联系常委报告,必要时按程序报县纪委正副书记批示;工作计划、专项工作方案、工作总结等报送县纪委办公室。

6.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一次公务外出3个工作日(离开本县)或一次请事假(年休假)5个工作日以上的,分别告知县纪委联系常委、县纪委干部管理室。

派驻(出)机构应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有效推进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工作。

1.信访举报。(1)规范工作,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登记、办理、反馈、保密、归档等方面的制度。(2)落实责任,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件阅批率要达到100%,对重要信访件要实行包案处理。(3)认真办理,对涉及县管干部的信访举报件及时上报县纪委信访室处理,对署实名的举报要优先办理并及时进行反馈沟通,对县纪委要求查处报结并反馈情况的要在规定时限内报告。(4)定期分析,派出纪工委每半年一次、派驻纪检组每年一次向县纪委信访室报送信访分析材料。(5)强化监督,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单位)党员干部的一般廉洁自律问题以及轻微违纪问题,在核查的基础上采取信访谈话、廉政提醒、发信访通知书等形式实施信访监督。

2.案件检查。(1)发现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以及其他重要情况或线索,直接向县纪委分管信访和案件检查的领导汇报;经县纪委监察局领导批准,可对反映驻在部门县管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并及时将核查报告报县纪委相关业务室送有关领导审核,需要立案调查的按规定程序办理。(2)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单位)中层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经过初核,认为构成违纪需要立案调查的,经县纪委监察局批准同意后立案查处。

3.案件审理。(1)按照案件审理工作条例规定做好案件审理工作。(2)积极开展案件公开审理,保障被调查处理人的权利,加强以案论纪教育。(3)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处分决定执行,确保执行到位。

4.宣传教育。(1)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党纪、正反典型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2)积极参加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组织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3)配合做好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有关工作。

5.执法效能。(1)围绕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改革举措的落实,每年选择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活动。(2)开展效能明查暗访活动,规范投诉处理,强化责任追究。(3)配合驻在部门做好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的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有关工作。

6.纠风治乱。(1)根据驻在部门实际,每年选择开展一次维护民生民利专项活动。(2)配合做好驻在部门牵头负责的纠风治乱专项工作。(3)配合驻在部门做好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的纠风治乱工作。

7.党风廉政建设。(1)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县级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切实强化监督制约。(2)配合驻在部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落实情况检查,严肃责任追究。(3)配合驻在部门推进重点领域的惩防体系建设。(4)配合驻在部门做好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的落实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工作。

8.调研信息。(1)积极向县纪委办公室报送纪检监察信息,向县纪委“水乡清风”网站投送稿件,加大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做法在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县纪委办公室及时刊发和上报各派驻(出)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2)派驻(出)机构要加强对反腐倡廉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每年至少撰写1篇专题调研报告。

建立县级派驻(出)机构创新工作申报制度,激励争创工作特色,形成工作亮点,创造性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县级派驻(出)机构创新工作的具体申报继续按照《嘉善县惩防体系创新工作项目化管理实施办法》(善纪发[2009]19号)中的相关规定操作。

1.创新工作申报条件。派驻(出)机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并产生较好的社会效果;有详细的活动记录和台帐资料。

2.项目申报方式。派驻(出)机构年初向县纪委监察局进行立项申报,年中落实项目进度监测,年末进行结题申报。

3.组织评审奖励。由县纪委评审小组在年底前对各结题项目的创新性、影响力、工作成效和推广价值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提交县纪委常委会审定。每年评定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予以表彰奖励。

派驻(出)机构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健全规范的内部议事制度。

1.下列事项应提交会议研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传达学习县纪委监察局工作部署,研究落实意见;通报驻在部门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处理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加强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其他需要研究决定的事项。

2.派驻(出)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有关情况。研究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应事先听取县纪委联系常委的意见,必要时按程序报县纪委正副书记批示。

3.会议由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主持,参加人员根据议事内容确定。设专人记录,记录必须做到准确、完整,并实行专簿管理。重要会议形成纪要。

上述制度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

2022年,驻卫生局纪检组、监察室以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和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察局,省卫生厅纪检组、监察室和市卫生局党组的工作安排,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扎实推进全市卫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为全市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现将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年初,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充分把握《中国xxx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出台这一时机,认真当好市卫生局党组的参谋和助手,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这一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2月5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对2022年卫生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具体的安排部署。之后,主动加强协调,及时印发通知,组织全市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廉政准则》。4月1日,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会,局班子成员、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意识。与此同时,认真按照《廉政准则》的标准和要求,制定印发了《市卫生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表》,将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反腐倡廉任务细化分解为6个方面46项,严格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卫生反腐倡廉建设。另外,为进一步营造驻在部门机关学习《廉政准则》的良好氛围,我们还组织开展了以“三加强五开展”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机关反腐倡廉中的教育、示范、熏陶和导向作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二)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效能建设各项工作。

(三)以治理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工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根据市政府《2022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2022年全市卫生纠风工作实施方案》,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行风问题,努力减轻人民群众的医药负担。一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治理。5月17日,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召开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双公示制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市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双公示制管理暂行办法》,对工程建设项目单位落实双公示制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强化社会监督,增强工程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发挥双公示制度的净化、规范、预防、警示和奖惩功能。二是开展“卫生行风大家评”活动。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市直及驻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市中心城区民营医疗机构等23个单位开展行风评议活动,通过多层面、宽视野、内外结合、民主评议等方式,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巩固和发展卫生行风建设成果。6月10日—12日,驻局监察室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四个检查组,开展了第一次检查评议。三是召开民营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工作座谈会。6月下旬,在市启明星眼科医院召开了行风建设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总结和推广民营医疗机构加强行风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切实提升市中心城区民营医疗机构行风建设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

(四)以受理群众利益诉求为抓手,深入推进卫生信访各项工作。

一直以来,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认真履职,强化监督工作,并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加大查处力度,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据统计,截止目前,2022年对市中医院、市妇保院等市直单位医疗设备采购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20件(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含电子邮件)和各级各部门转办件22件(次),其中已办结22件(次),办结率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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