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和条例学习体会(模板19篇)

时间:2023-11-29 15:25:37 作者:书香墨

学习体会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学习中的亮点和成功经验,激励自己在学习上更进一步。在下面的范文中,你可以找到一些关于学习体会的思考和经验总结。

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的纪律为脉络,删除了与法律重复的条款,将《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六大纪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的“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具体的纪律条文,开列了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突出了党纪特色,体现了 “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理念,真正实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言简意赅,高度概括,告诉广大党员要做什么、该做什么,是实事求是的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出台,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坏斗争具有重大意义。

区政协党组一定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实践,弛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坏斗争的丰富实践和成功经验,体现了以习xx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反对腐坏、建设廉洁政治的坚强决心,对于强化党的意识、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政协机关全体人员要深刻认识《准则》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把《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实到自己的一言一行当中,坚决做到知行合一、自觉践行。

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党员教师,积极响应学校党支部的号召,准时收看了市纪委法规室副主任王琴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访谈节目,并认真总结其中的精华,结合自身教育工作作出以下感悟。

《则准》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准则》如同灯塔,为我们指明方向;《条例》好比警报,提醒我们避开风险。不仅为我们指出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还明确了应该做什么、怎么做。

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更是一名年轻教师,要做到以下几点:

二是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教育工作上的表率。理想信念是灵魂,是动力、是方向。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作为教师,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念不动摇,为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奋斗不止,贡献自己的所有了力量,在所不辞。二是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自觉性上作表率。当下,多种思想、思潮混杂,多元的价值追求混乱了一些人的价值观,苦乐观、人生观、幸福观。我们作为人民教师,一定要在任何场合,无论是教师课堂,还是校园课外,都要以身作则,时时刻刻,事事处处传递正能量,宣传党的各想路线方针政策。

三是在加强业务及教育管理能力,做一名学生喜爱、家长满意的教师。作为学校是一个浇灌花蕊的地方,我们作为教师,必须时刻响应党的号召,传递党的声音,充分利用好这一阵地,把我们的学生教育成为国家,为党贡献自己所有力量的接班人,让我们的事业不断发展下去,让我们的国家不断富强起来。

四是在坚持从严治党,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上作表率。作为党员教师,要在教师当中,拥有宽广的襟怀,光明磊落,一身正气。就要严于律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起好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事事有痕迹,处处有成效。要时刻把学生的利益放在心上,要时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人,只有这样,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能安得下心,守得住身,静得了神,睡的安稳。

作为一名党员教师,一名年轻教师,一名体育教师,在本次学习《标准》、《条例》知识的同时,更要以此为契机,抓好自身建设,在思想上,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踏实工作的精神。在作风建设上,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关心学生疾苦,积极为学生排忧解难。在组织建设上,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围绕体育教学工作,发挥自己的力量,做好学校体育事业。

条例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难以避免的主题。在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我们都需要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被称为“条例准则”。在遵守的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遵守规定,更需要理解规定背后的道理,不断总结经验,才能形成自己的“心得体会”。下面我将简要谈一下我理解的“条例准则心得体会”的基本含义。

第二段:条例。

条例,重视的是“法”的意义,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而制定的规定。它们通常是较更为宏观、抽象的规定,是社会上方方面面行为的行为准则。条例具有公平、公正、明确、稳定等特点,能够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证公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条例也是保障社会规则的基石,缺失了它便应是有许多乱象,很难使人们有秩序地共处。

第三段:准则。

准则,强调的是“引导”的意义,是指对领域内动作的一种标准化、规范化地规定,具有明确性、规范性、完备性、可操作性等特点。准则按照各自的特点,从多个层面、自己的选项下进行规范,从而引导各种行为标准化。准则有助于强化行为标准化、代入有利对人们标准化习惯的理解,这样能够提高行动效率,保证作出质量的保证。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在遵守规定的同时总结出来的经验,是我们个人在实践中对规定的理性理解和客观感受,更是为了更好的框架理解、纵深分析而需要的理解来源。通过对条例准则的深入理解和自己的实践经验的总结,我们能够将个人的认知标准化;可以减少过多的试验,在实际操作中更容易作出决定和行动,也能够使人对于规则的理解更加透彻、深刻。

第五段:总结。

综上所述,“条例准则心得体会”是工作、学习、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我们只有深入理解各种规定,不断总结实践经验,才能真正地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做到遵守规定、明辨是非,作出高效、优质的工作,以及开展健康、幸福的生活。因此,我们应该时刻明确地铭记这些条例准则,并切实如实地遵守。

学准则学条例体会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特别是作为共产党员,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是规范和约束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近日,永武大队开展了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动员会,在会上对《党章》,《准则》和《条例》组织了学习,作为一名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感觉受益匪浅,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对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通过学习,是我认识到了一下几点。

党纪条规是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措施。

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朽的具体体现。

通过学习《党章》,《准则》和《条例》等党纪条规,我深深地感到,党纪条规既是准绳,又是“高压线”,只有敬重党纪条规并以此规范自己,才能使党员干部从制度上成为“不能腐朽”、从法律上“不敢腐朽”、从思想上“不愿腐朽”。

化和多样化,并在学习教育中发挥好带头示范和组织引领作用,使党纪条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实效性。

权力位置属公、姓公,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是党的宗旨决定的。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无论是一些高级干部还是最基层的农村干部的腐朽案件中,犯案者无不是权力观错位异化,将公权力,当成自己的私有物品和特殊待遇,“姓公”的权力成了“姓私”“姓特”。

他们把权力当作了个人和小团体谋取私利的工具,进行交换、捞取私人利益。

最根本的原因是放弃了党性修养,放弃了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的改造。

这些人虽然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却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巨大损失。

因此,对各级党员干部来说权力的教育要加强,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都要对公共权力怀有敬重之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强化权力的公共属性,树立权力就是服务的意识,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同时,要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就是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充满热情,珍惜和敬重,不惜忘我地为之付出和奉献,从而产生一种荣誉感和成就感。

这次活动中,在学习党纪党规的同时,我还学习了勤廉典型先进事迹,特别是对照我国在建设和改革开放涌现出的一些典型人物和群体,从他们身上所展现的一心为公,两袖清风,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深深地感染着我们。

作为共产党员,既要干事干净,又要干净干事,牢记干净是为政之德,干事是履职之事,摒弃在位不为的思想,按照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奋发有为激情干事,爱岗敬业,踏实干事,心系大局,无私干事,形成心齐劲足,风正气顺,合力奋进的良好局面。

准则

准则和条例是在组织和管理中起到非常重要作用的规定。准则是一种行为上的规范或规则,它用于指导人们在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中的行为。条例则是一种法律规定,是对某个行业、机构或领域内工作的规范制度。准则和条例都是组织和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在我的工作和学习中,我学习了许多准则和条例,一些准则和条例的实践给我带来了许多启示,我愿意分享一些体会和心得。

第二段:公司准则对我工作的启示。

在公司工作时,公司制定的准则对我的工作和日常生活都有一定的影响。比如,公司要求我们每日按时打卡,不能迟到早退,并且每个员工都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品质。这些准则让我明白了工作中必须有规矩,必须严格遵守规定,这样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并且有良好的工作表现。

此外,公司的准则还要求我们相互尊重,团队协作,并且提供优质的服务。这使我意识到,在团队中,我们应该相互信任,尊重和支持彼此。如果没有这样的合作,我们的工作将会非常困难。这也是我得到了公司与同事的尊重和信任的原因。

第三段:条例对我工作的启示。

在工作领域,条例通常涉及到工作的规范和法律要求。例如,作为一名市场营销经理,我的工作内容包括开展市场调研、制定营销计划、推广产品等。在这个过程中,我需要遵守相关条例和法规。例如,对于促销活动,我必须遵守广告法律规定,并且必须确保产品描述真实准确,不虚假宣传。

此外,如果一家公司需要在海外市场开展业务,它必须遵守当地的条例和法规。在过去的几年中,我一直在东南亚的市场中工作,我必须遵守当地国家的规定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这让我学习到了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商业合作方式和当地法律法规的知识。

第四段:身体条例对我日常生活的影响。

除了工作中的条例外,生活中也有各种各样的条例对我们的生活和行为产生影响。例如,交通法规规定了行人、骑车人和驾车人之间的关系,还有食品安全法规,我们必须在饮食上遵守安全卫生要求,保障自己的健康。

在这方面,我意识到条例属于社会规范的一部分,此类行为上的规范可以控制我们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它使我们生活得更有规律和更加舒适。

第五段:结尾。

综上所述,准则和条例对于组织和管理是不可缺少的,可以指导我们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和生活目标。在我的工作和生活中,它们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善于遵守准则和条例,才能导致我们得到更好的发展。因此,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应当重视并遵守相关规定,以此为生活的指南,不断发展和进步。

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最近颁布的《党纪处分条例》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新的伟大工程,是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xx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城投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好党员,好干部。

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我通过认真参加单位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对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细致的学习,感受颇多。

一、学准则、学条例,使我进一步增强了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进一步增强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决心对照《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勤政,转变作风,提升素质,服务群众。

一是以《准则》为标杆,严于律己。通过认真研读,我觉得《廉政准则》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是一个“安全网”,只要我们排除私心杂念,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应该心存敬畏,心怀虔诚,认真学习贯彻。要逐条学习,牢记在心;案头常放,警钟常鸣,真正使贯彻《廉政准则》。

二是以《条例》为底线,防腐据变。党员领导干部要防腐拒变,必须在日常行为中严于律己,守住底线。一要戒贪欲,二要重小节,三要慎用权。

三是以廉建为契机,醒己律人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是我党对每一名党员的基本要求。要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以身作则,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是以思想为动力,勤政为民。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守住廉洁底线的同时,更应该在工作中有所作为,做出成绩。

二、通过学学守则、学条例,努力使自己的工作和思想有进步和提高。

一是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工作。

二是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但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却必须善于变化,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做具体的改革,调整,变化和创新。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

三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学风,以提高学习效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要善于把所学科学理论运用于现代化建设的新实践,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紧密结合监狱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新的实际情况。要把学习知识的提高作为竞争意识,自立意识增强的基础,积极面对和参与社会竞争。

四是牢记宗旨,勤政为民,加强纪律,切实改变作风不实的面貌。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贯彻党章的模范,必须坚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出表率,才能把本单位的好风气树立起来。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人格的锻炼和修养,在改造主观世界上下功夫,用党章指导自己,规范自己,把自己的一言一行同党和人民的利益联系起来,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不辜负党和人民的要求和期望,努力塑造干部的良好形象。

新准则条例体会

我通过认真参加单位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对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细致的学习,感受颇多。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进一步增强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决心对照《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勤政,转变作风,提升素质,服务群众。

通过认真研读,我觉得《廉政准则》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是一个“安全网”,只要我们排除私心杂念,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应该心存敬畏,心怀虔诚,认真学习贯彻。

要逐条学习,牢记在心;案头常放,警钟常鸣,真正使贯彻《廉政准则》。

党员领导干部要防腐拒变,必须在日常行为中严于律己,守住底线。

要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以身作则,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守住廉洁底线的同时,更应该在xx工作中有所作为,做出成绩。

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工作。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

但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却必须善于变化,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做具体的改革,调整,变化和创新。

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既。

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

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学风,以提高学习效果。

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要善于把所学科学理论运用于现代化建设的新实践,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紧密结合监狱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新的实际情况。

要把学习知识的提高作为竞争意识,自立意识增强的基础,积极面对和参与社会竞争。

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贯彻党章的模范,必须坚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出表率,才能把本单位的好风气树立起来。

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人格的锻炼和修养,在改造主观世界上下功夫,用党章指导自己,规范自己,把自己的一言一行同党和人民的利益联系起来,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不辜负党和人民的要求和期望,努力塑造干部的良好形象。

党员准则条例体会

通过学习《准则》和《条例》,站在纪检监察工作角度,就如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带头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谈三点认识。

《准则》、《条例》是监督的“单子”。

《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定了理想信念宗旨的“高线”。

《条例》采用“负面清单”的形式,明确告诫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对全体党员干部来说,需要更强的底线思维、敬畏意识;对于纪检监察工作来说,则指明了监督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重点人。

《准则》、《条例》是执纪的“尺子”。

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覆盖了党员8小时内外的工作和生活,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党纪严于国法的原则要求,对于破解“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固化局面意义重大。

两项法规为纪检监察部门提供了度量的尺子,有利于解决不敢、不愿、不能监督的问题。

《准则》、《条例》是问责的“鞭子”。

问责是为教育干部,挽救干部,打起来要疼,达到惩前毖后,挥鞭勒马,治病救人的目的。

《条例》明确了各种违纪行为相应的处分标准,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严格问责,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让违纪者付出代价。

强化责任 敢于担当

20xx年11月24日上午,县委组织部全体干部集体学习最新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大家认真学习两份文件与旧版的区别,深入理解党对党员和党组织提出的最新要求。

新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它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明确的道德和纪律红线。

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范围广、对党员和党组织要求严、内容删繁为简,为组织部门更好的履行管党治党职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覆盖范围广,重点突出。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拳反腐,打虎拍蝇,各级领导干部是重点,虽颇有成效,但也让不少普通党员产生了认知错觉,即从严治党只是针对领导干部而言。

然而,党员才是构成党的细胞和血液,每个党员个体的好坏最能影响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此次新出台的《准则》,首次对8600万名普通党员提出了具体的廉洁要求,要求每个党员都能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

这表明,廉洁要求从不分职业贵贱、职务高低,它是每个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

二是对党员和党组织要求严,针对性强。

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肩负着中国梦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需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也就要求党规党纪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

原《准则》和《条例》中有多多处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纪法不分、以法代纪的问题凸显,这就导致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没人管、难追责,比如不服从组织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随意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常常难认定、难处罚。

如果仅以法律要求约束党员行为,那就降低了党员标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无从体现。

新出台的《准则》和《条例》去除了与法律条文重复的70余条规定,并围绕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行细化,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为广大党员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 特别是补充了十八大以来新发现的拉帮结派、搞老乡会、妄议中央政策等问题,重点突出,针对性强,也为我们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是内容删繁为简,主旨鲜明。

与原《准则》中要求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不同,新出台的《准则》突出重点、删繁为简,将原来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只提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新《准则》的八条规范,要义明确、一目了然,既是对党员干部的硬性要求,更是我们党向人民群众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

《准则》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和根本宗旨,对党员自身品德和生活纪律的要求贯穿始终。

《准则》规范的主体,从过去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了'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体现出从严治党的要求。

此外,与以往文件使用了很多'禁止'不同,《准则》均使用正面表述的方式,格式工整,用词凝练,表达有力,主旨鲜明。

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作为一名党员,一名组工干部,我不仅要逐条逐项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无论在任何岗位上,都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还要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生活上做到'零侵蚀',对工作做到'零懈怠',对群众做到'零距离',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要做到这些,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准侧》和《条例》的学习,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此次新出台的两个党内法规与以往相比,改动幅度较大,纪律要求更严,是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有效经验的理论总结。

要使之真正成为每个党员的行为准则,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大学习力度,使《准则》和《条例》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员干部辅导班、领导干部辅导大讲堂、先锋微远平台等载体,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必修科目,并组织开展学习心得大讨论,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每名党员都能知条例、懂条例、守条例,真正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

二是增强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生活上做到'零侵蚀'.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落实到具体生活中。

党员干部必须强化守土有责、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态,以高度的责任感正确对待职位和权力,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常掂量自己肩负的使命之重大,常思量自己工作岗位的来之不易,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生活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兢兢业业,做到任何时候都不亏心、不自愧,生活上真正做到'零侵蚀'.

三是切实真抓敢管,工作上做到'零懈怠'.真正落实和执行《准则》、《条例》,做到严格对照,认真反思,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要拿出顶真碰硬的勇气和锐气,敢于开罚单、唱黑脸,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党员干部划出一条纪律高压线。

同时,对执行不力、监督不严的党组织,要实行倒查问责机制,倒逼各级党组织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在工作上真正做到'零懈怠'.

四是着力抓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在服务群众上做到'零距离'.以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为契机,继续抓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我们'两新'党工委要定期深入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社区(村)、屯开展 '面对面'沟通交流,将党建工作与党内交心谈心、党员与群众的日常走访相结合,让党组织与党员、与普通员工'面对面'沟通思想,从交谈中发现问题,通过拉家常的方式传递党的声音,介绍党的政策,于'润物细无声'中做好党建工作,增强了党组织在非公企业、社会组织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真正在服务群众上做到'零距离'.

以上这些,是我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准侧》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些体会,也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当之处,不到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条例和准则发言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 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 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 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 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

通过参加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组织科技处党员干部学习讨论使自己充分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是贯彻党要 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

《条例》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把我党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进行总结和提炼,转化成道德和纪律要求,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党要管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落实懂规矩守规矩的重要准绳。

法律在于执行,纪律在于遵守。

学习好、贯彻好《准则》和《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新修订的《条例》将党的纪律划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我们必须进一步学习深刻理解,不仅自己学更重要的是带领全处党员干部学深学透,真正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记廉洁自律规范和党的纪律底线。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 实质,做到学而思之,知而改之。

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明辨是非,夯实思想基础,转化学习成果,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目的在于以身作则, 全心全意做好各项工作,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

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作为处长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

科技处所有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

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各项制度要从心底里敬畏。

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

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由于本人学的不够透彻,还需进一步学习和领会,有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要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斗争,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将从严治党的丰富实践成果总结、提炼、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体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学习贯彻好《准则》和《条例》,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树立起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是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表现,是担当和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颁布实施两部党内法规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

要认真开展《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

《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

区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进行专题学习,给全区各级党组织带了头。

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万州经开区党组以及各地各部门党组织,要原原本本地学,逐条逐句地学,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要义。

要把两部党内法规纳入各地各部门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学习规划,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学习教育。

区委党校要把学习两部法规作为今明两年的重要学习内容,有计划地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培训。

要通过加强学习,使全区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按照厅党组的安排和要求,11月13日上午,办公室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通过原原本本地学习和深入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准则》4个必须、4个坚持、4个倡导,高度凝练,全面概括,坚持正面倡导,把依按照厅党组的安排和要求,11月13日上午,办公室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通过原原本本地学习和深入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准则》4个必须、4个坚持、4个倡导,高度凝练,全面概括,坚持正面倡导,把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围绕廉洁自律明确要求所有党员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准则》作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既有德法相济的"温度",更有标本兼治的"力度",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条例》紧紧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列出了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紧紧围绕当前党内出现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针砭时弊,对症下药,全面系统的从6个方面指出"哪些千万不能做"和"做了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等问题。

《条例》突出纪严于法的特点,删去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并对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一视同仁,总结、归纳、整合了违纪党员经常会犯的六大纪律:首当其冲是政治纪律,其次是组织纪律,第三是廉洁纪律,第四是群众纪律,第五是工作纪律,最后是生活纪律。

同时,以负责清单的形式列举出了一名党员干部不能逾越的底线,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性更强,对执纪者来讲更具操作性。

《准则》和《条例》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党纪处分条例》列出负面清单、重在立规。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结合本职岗位和工作实际,学深吃透两项法规的精神实质,对于做一个清清白白合格的党员意义重大。

首先,要认真学习,切实增强纪律观念。

两项法规条理清晰,内容充实丰富,要吃透精神必须下功夫深钻细研。

如果仅仅满足于通读了,学过了,一定是雨过地皮湿。

因此,一定要逐条去学,逐句来理解,切切实实把两项法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遵守的自觉性。

其次,要从我做起,重在模范遵守。

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是对一名党员最基本的要求。

模范遵守不仅要有认识上的到位,更要有行动上的身体力行;不是一时一处,而是时时处处,要自觉体现在日常言行中,渗透到工作过程上;既要抓好自身的学习,更要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同事一起学,形成学习准则条例的浓厚氛围。

通过学习,切实把党员廉洁的德立起来,把遵纪的规树起来,对廉洁的德向而往之,对负面清单的内容避而远之。

不论何时不论何地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

在新形势下,面对种种诱惑,必须做到警钟长鸣,自觉用党纪党规来照视自己,时时处处做到慎独、慎微、慎欲,才能防微杜渐,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做一名真正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前不久,党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认真学习,我对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强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等问题,取得了很大成效。中央这次修订《准则》和《条例》,是在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准则》内容有八条,前四条是针对普通党员提出的,要求每一名党员都要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后四条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准则》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的重要基础性规定,是对党章有关规定的具体化。《条例》围绕党纪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的修订,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让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要认真系统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影响和诱惑,守住纪律和法律底线。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党性锻炼,努力做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在路线原则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风险挑战中经得起考验。要强化组织观念,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决定,接受组织安排,自觉维护组织的权威性。

二是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用权的问题。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履职过程中,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权由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权力观,工作中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和规则制度办事,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确保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三是要严以律己,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八项规定,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要着力培养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珍重自己的人格、名誉和形象,稳住心神,把住操守,耐住寂寞,经受住各种诱惑,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和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坚持从小事做起,从衣食住行做起,勤俭节约,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铺张浪费,始终保持党一贯倡导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要学深悟透,率先知纪。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学习宣传,让纪检干部真正理解和掌握两个党规,推动全市上下关注两个党规,知晓其内容,为贯彻两个党规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以学习的成效引领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升执纪监督问责能力。

要认真履责,推动守纪。《准则》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强调他律,重在立规。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准则》和《条例》落实方面负监督责任。要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两个党规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决不开口子、留口子,决不放松要求,在制度面前没有例外,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解决问题,坚决维护两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崇廉尚洁、遵纪守法成为自觉。

要落实要求,严格执纪。两个党规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区分了纪律和法律,把视角面向全体党员。长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做好工作,准确理解两个党规的具体要求,切实提升执纪理念、转变执纪方式、强化执纪担当,从“查违法”转向“盯违纪”,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坚守“六大纪律”,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案件审理、案情通报等各个方面都要体现《准则》、《条例》的规定和精神。要深刻理解、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违纪即查,使纪律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准则

随着时代的发展,党内思想作风建设也日益重要。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中共中央颁布了《准则条例》,作为党内纪律的最高法规,要求全体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笔者认为,《准则条例》需要我们深刻理解和贯彻落实,在党的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准则条例》在党的建设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是全党党员和干部必须遵守的法规。它在加强党内纪律和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具有关键性的作用,是整个党的建设的基础和保障。认识到《准则条例》的重要性,对于我们党员来说具有深刻的意义。

第二段:《准则条例》对党员的要求。

《准则条例》对全体党员提出了严格要求,包括要严格遵守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组织安排,恪尽职守、勤政廉洁等,同时还提出了对党员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纪律处分。这些要求对于我们党员来说是关键性的,要求我们在各自的工作中保持纪律和规矩,严格遵守党的各项规定,努力做到“四讲四有”。

《准则条例》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当前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一个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正确的思想是非常关键的。《准则条例》提出了要求,要求全体党员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作风和思想,严禁抄袭、造假、欺瞒、虚伪等不良行为。这将有助于防止腐败和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全党的思想作风建设。

贯彻落实《准则条例》需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思想上的认识问题,要求全体党员必须充分认识到《准则条例》的重要性和严格性。二是行动上的贯彻问题,要求全体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严格落实《准则条例》的要求,通过实际行动来维护党的形象和声誉。三是党组织的监督问题,加强对党员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纪律处分制度,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

第五段:结论。

《准则条例》是全党的最高法规,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性文件。贯彻落实《准则条例》是我们党员和干部的共同责任,需要我们切实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和严格性。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我们能够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更好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条例

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在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

作为一名党员,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自己学习的认识谈一些体会。

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突出了新条例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

将普通党员纳入廉洁从政准则,很有必要。

一直以来,总有些人以为我又不是大领导,只是全国八千多万党员中小小的一个,哪里会管到我?这种侥幸心理和“小官巨腐”的产生不能说没有关系:中纪委网站文章显示,2015年1至8月份,北京市纪委共查处“小官贪腐”290人, 涉案金额3.23亿元。

“小官”身份与巨额贪数字之间的强烈反差,为百姓痛恨。

另外,“准则”一词是指行为或道德所遵循的标准、原则,有一定的示范和标杆意义。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覆盖全体党员干部,也是向全党明确了是非荣辱,明确划定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有助于形成自觉自律、不想腐的氛围。

如果普通党员有一天当上领导,其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也将更加牢固。

《条例》的修订把握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删除了79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避免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情况;另一方面也使得纪委和司法部门的工作更加泾渭分明,避免了工作上重复交叉、纪委成为党内公检法等问题的出现。

正是因此,原先十大类纪律中与法律重复的贪*贿赂、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违反财经纪律、渎职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类别被取消,重新被归纳为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类。

这虽然在数量上少于原来的十大类纪律,但却完全做到了纪律姓‘纪’,其制度成色有了质的飞跃。

但是,删除国法已有规定的内容,并不是说这些行为就不再是违纪,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党章规定,党员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义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是违纪行为。

删除与国法相重复的内容后,如何追究党员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的党纪责任,《党纪处分条例》区别五种不同情况,用专门条款分别作出了规定,以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

新修订的《条例》,划定红线,强调追责 ,明确6类负面清单。

对于底线,大家这两年一定不陌生,不管是老虎还是苍蝇,他们的落马与被拍无不都是因为触犯了底线。

要说原因,倒不是因为他们不怕查,而是在其看来,现行党纪党规还存在一些模糊地带,即使犯了事儿也可以搪塞过去。

现在不一样了。

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并在分则各章中按照同类相近和从重到轻的原则进行排序。

纪律的重要性得到突出。

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订还开列了负面清单。

也就是说,以后哪些事不能干,非常明确标示出来,非常具体,可以对号入座,使违纪者不能再心存侥幸。

底线之上是高线,这个高线就是《准则》。

旧版的《准则》针对廉洁从政行为分八个方面规定了52个不准。

52个,多吗?好像不多,但还真不好记。

与之相比,新修订的《准则》只有8句话281个字,犹如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旨在告诉广大党员要做什么、该做什么,而不再是不准做什么。

正如王岐山所说,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党员也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以德治党。

而这一道德高线也并非脱离实际、高不可攀,而是一个实事求是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自己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今后,我将以《准则》、《条例》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优秀的基层共产党员。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来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

与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主题宗旨更明,为组织部门更好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提供了重要遵循。

xx县委组织部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于11月24日迅速召开专题学习会,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精神。

作为一名组工干部,通过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我感觉肩上责任重大,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所谓真学,就是要坚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

要对《准则》和《条例》原文从头到尾,一字一句地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切实增强贯彻《准则》和《条例》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对照检查,把自己摆进去,真正让《准则》和《条例》精神入脑,做到真悟。

自觉坚持“四个必须”,严守“八条规范”,真正用《准则》和《条例》精神规范自己的言行,坚守纪律底线。

所谓真用,就是要做到联系组工干部具体工作实际、学以致用,把《准则》和《条例》精神具体运用到基层党建和组织工作中去。

要善于运用《准则》和《条例》精神去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和组织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认真落实从严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务实创新,提升基层党建和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

条例

随着生活、工作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人们需要公正、合理、条理化的规则与准则来指导自己的行为。条例、准则一直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存在,是我们社会活动的基石,无论在哪个领域,其作用都是不容忽视的。本文旨在通过具体案例,探讨条例准则的作用与意义,以及笔者的个人体会。

先从条例入手,条例是一种法规形式,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自主制定的规章制度。条例凭借其权威性与约束力,能够大大有效地改善和规范人们的行为。例如交通规则条例,其明文规定了人民群众在驾驶车辆时应遵守的基本规则和标准,如遵守交通信号、礼让行人、不超速、不酒驾等等,有了它们的存在,大大的提高了行人和车辆的交通安全。又比如近年来各地加强了“禁烟令”的实施,不论是政府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还是公共场所均被禁止吸烟。这种制度的实施使人们将禁烟看作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同时也培养了人们自觉的健康意识。因此,条例不仅是社会管理和监督的基本手段,而且也是提高群众素质、促进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

众所周知,准则是指在特定领域或行业中规定的一些基本、共同的行为原则,常被运用于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地方政府以及一些非营利组织中。准则的作用之一就是树立企业形象,规范企业行为,维护企业品牌,进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以建筑领域为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联排别墅的需求也逐渐增多。在国内联排别墅建造领域,书写着准则要求建筑公司必须确保房屋质量,保证施工标准规范、达到验收要求、并在提供售前、售后保障的基础上,树立公司品牌形象。通过这种标准的制定与执行,消费者们在购买时也能够根据准则标准来选购,保证了他们的利益。

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同样应当从条例、准则中受益。条例可以起到公序良俗的约束作用,防止一些人因为不了解法律规定而犯罪。而准则则可以指导我们做正确的事情。我们可以利用它来要求自己做到规范、诚信、负责任,这样能培养自己的良好品质。例如,在职场中遵守企业准则,就会让我们更加严谨、高效、专业,同时也会拥有一个更好的职业形象。在生活中遵循城市生活文明指引,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尊重别人的生活,更能提高我们的生活品质。只有遵循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才能够取得别人的尊重,同时,我们的人格中也会呈现出越来越好的品质。

然而,条例、准则不能仅仅靠制定就可以生效,更需要普及宣传。政府、媒体、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都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对条例和准则进行宣传解释。同样的,在学校教育中,也需要加强礼仪、文明等守则的教育。这种教育不仅是普及宣传条例和准则,也会让学生了解到协作、分工、担当的重要性,进而培养社会价值观,树立奉献、诚信、责任等正确的价值观,从而最后促进社会进步。

总而言之,条例、准则是我们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作为组织规范、行为标准对我们生活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们要学会理解并遵守这些条例准则,同时也要理解这些规则制定的意义、目的,以及它对我们社会发展之大局的积极贡献。只有在我们做好了个人的遵守之后,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美好。

准则条例认识体会

20xx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本单位党支部积极组织学习了《准则》与《条例》,通过学习,我对党组织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比旧《准则》与旧《条例》,补充了不少时代发展中出现的新的问题的规范,更加完整与细化,是对现在党组织发展存在现实问题的直面迎击。

通过学习,我看到了党中央对党员队伍规范化治理的态度,对排除队伍中毒瘤的决心。

一直以来,我对于成为一名共产党员之后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存有疑惑,对于怎样的人可以入党,怎样的人该剔除出党的队伍感到不解。

入党之后,我见过不少克己奉公的优秀共产党员,也见识过自私自利虚荣虚伪的党内毒瘤。

一名的优秀的共产党员,他个人所得的荣誉,也像是为党组织赢得的荣誉,人们在夸赞他的同时,也会因为他是一名共产党员而对共产党产生好感。

一名党内毒瘤,所作所为危害他人,顶着共产党员的名号,会让人疑惑这是一个怎样腐朽的组织才会容下这等毒瘤。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组织的名声近几年在一些党内毒瘤的负面影响下,不断受到考验与冲击,去除党内的毒瘤迫在眉睫。

总书记上任之后,开展过大规模的反腐倡廉行动,但是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同样担心这阵反腐大风刮过就失去了踪影。

而今《准则》与《条例》的修改,更像是坚定反腐倡廉行动不放松的一个信号,让我对党组织的未来充满信心。

学习过程中看到的一些新出的规定总能让我联想到一些人。

近几年接触网络较多,网络的发展使得群众的表达渠道空前繁荣,一些党组织成员也在慢慢的活跃于网络中,也正是因为他们的活跃,暴露出自己身上的'问题。

或吃着体制的饭砸体制的锅,或公然与党组织新宣扬的文件对抗,或公然辱骂党内领袖,这些党员披着党的衣服,浑然一副混进组织内特务的嘴脸,在公开平台上言行放肆,让群众大跌眼镜,为我党招黑。

《条例》中明确了不少党员干部们言论上存在的新问题的规定,不知这些党员在学习之后能否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何等的愚蠢。

《准则》与《条例》中,有不少对党员个人行为的约束,有人问我,被这么多规定约束着你不觉得难受么。

而我觉得,正是因为有对党员的约束,能接受组织约束的人,才能称之为党员。

组织对党员的约束是对个人修养与政治修养的筛选,并没有随意限制个人自由,我一直觉得选择要不要入党是个人自由,当初自己主观上既然选择加入共产党,就应该是认同了这个组织的思想理念,认同了这个组织的规范才选择加入,在对新党员的加入这一条上,各地党组织应该更加认真的对待,而不是用考核标准去计算人头数量。

拉高了数量,拉低了质量,对一个组织来说并不是好事。

于我自身而言,我为自己是一个党员而自豪,在2008年入党之前,我学习了党章,被党章所描述的一个执政党正面光辉的形象所吸引。

党的文件是好的,是正面的,他所接纳的组织成员更应该是支持着他的思想的共同战线的战士,这样的组织才能统一思想共同前进。

我希望自己能一直忠党爱党下去,也希望我爱着的这个共产党能让每个入党的新党员们为这个组织感到骄傲,并且一直一直骄傲下去。

学习《准则》《条例》有感

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在由我与大家共同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今天的学习,限于时间关系,我不在这里做过于详细的解读,主要目的是把最新的变化和精神向大家传达。这两部党内法规是今年10月21日通过的,将于1月1日正式生效,被称为“史上最严党纪”,其内容,简要地说,就是“八条规范”、“六大纪律”.首先,让我们了解《廉洁自律准则》的内容。《廉洁自律准则》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那么修订后的《准则》主要有哪些变化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名称改了。过去叫《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现在叫《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我们可以发现,适用对象从过去的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了。名称的改变体现了我们从严治党的决心,因为党员应当具有比普通民众更高的觉悟,必须严以律己,起带头作用。二、内容精简了。修订后的《准则》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3部分,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加“八条规范”.请大家看大屏幕,首先是“四个必须”: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坚持根本宗旨,必须发扬优良作风,必须培养高尚情操。接下来是“八条规范”,这八条规范中,前四条是面向全体党员的,后四条则特别针对领导干部,对领导干部的要求高于普通党员。这八条的内容不多,我给大家读一读。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从这八条的内容中,大家可以找到这些关键词,它们分别是“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以及“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用时下最流行的话说,这些都是满满的正能量!新《准则》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而旧《准则》中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作为“负面清单”,移入同步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所以,我们下面要学习的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新《条例》的内容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3部分。第一部分,总则。在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中增加一项,即“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第二十条增加第二项,“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我们常常讲,纪法分离,它明显的表现就是第二十七至二十九条,是总则乃至整部条例的亮点,旧《条例》关于“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行为”所列条款,在修订后的《条例》中都删除了,全部整合到总则中,实现纪法分离,不再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而是在法律之前就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抓早抓小。这些增补的内容,突出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党纪“从严”.

第二部分,分则。分则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先是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并以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然后,结合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纳入党中央强调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

“六大纪律”里,政治纪律排在首位。新《条例》关于“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条文,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请看大屏幕,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二是组织纪律。包括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以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如第六十七、六十八条规定。我们重点看第六十八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这里很多人会误解,认为从此不能再参加同学朋友聚会了。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一是这条规定针对的仅是“党员领导干部”,体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高要求;二是必须违反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构成违纪的前提是违反了这个规定。该通知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不得担任这类组织、联谊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也不得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更不得有“结盟”“金兰结义”等行为。三是这里要强调组织参加的是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所谓的自发成立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注册。因此,党员包括领导干部在正常范围内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并不违反党的纪律,也就是说,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与组织参加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聚会活动不是一回事,只有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才有可能构成处分。

三是廉洁纪律。包括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等都要受到处分。如第八十一条规定:“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关于廉洁纪律,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这里也容易使人误解,那就是党员不能炒股。这种理解是不对的,不能炒股的前提是违反有关规定,这个规定就是《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主要有四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具体哪四类人,由于表述比较繁杂,我就不讲了,大家可以自己去看,概括地说就是在特定机构掌握内幕信息的人不能买卖股票。所以,只要不是上述人员,是可以买卖股票的。

四是群众纪律。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吃拿卡要、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条款。

五是工作纪律。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处分情形,分别是插手“工程项目、国有企业、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经济纠纷、以及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处分的前提条件是违反有关规定,这个规定是指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

六是生活纪律。原来关于“通奸”“包养情妇(夫)”的提法在新《条例》中被删除,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让纪律处分的面更宽更严。主要对“四风”问题和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

最后一部分,附则。“附则”部分明确了制定补充规定的权限,条例的解释机关,以及条例的施行时间和溯及力等内容。关于从旧兼从轻原则,我讲一讲。新《条例》生效前立案,生效后尚未结案的,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新《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新《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处理较轻的,依照新《条例》规定处理。

综上所述,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彰显了一种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强决心;树立了一条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道德高线;厘清了一份充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负面清单;传递了一个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的明确信号。以上就是我们要加强学习的全部内容,传达完毕。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应主要把握其中的“减”与“加”。

两部党内法规缩减了内容过繁、难以记住、难以践行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增加了对全体党员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减去了与国家法律有关的重复规定,增加了更多规矩和底线。这样的“减”与“加”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的原则要求,破解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固化局面,厚重了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基本底色。

对全体党员干部来说,贯彻两部党内法规,在思想上要减的就是麻木不仁、无所畏惧,要加的就是底线思维、敬畏意识;在行为上要减的就是“私”、“腐”、“奢”的恶劣习气,要加的是“公”、“廉”、“俭”的良好风尚。

而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推进两部法规的贯彻落实,要减的就是与主责工作无关的事项,加的是继续聚焦主业,把纪律挺在前面;要减的是不敢、不愿、不能监督的问题,要加的是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自我提升的坚持。

《准则

近年来,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历史性变革。《准则条例》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推进了新的步伐。文化大革命后,党内出现了一些违背党的基本理念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与信誉。而《准则条例》的推出,对于规范党员干部日常行为与实践,推动党的建设的健全性、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提升,进一步构建了一种廉政文化与社会风气。本文旨在围绕《准则条例》所提出的新的基本准则展开讨论,深刻探讨《准则条例》带给我们的启示与影响。

第二段: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准则条例》着重强调了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今天,中国的社会风气越来越开放、自由,越来越追求物质利益,而这种风气不利于公共利益的发展。只有党员干部能够率先垂范,要求自己做到先进,才能带动全社会的发展。《准则条例》不仅在理论上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同时对具体的行为进行了严格限制。党员干部要始终铭记自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宣传员、实践者,要做出更高标准的表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努力前进。

第三段:党员干部的核心价值观。

《准则条例》鲜明地突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一种和社会主义坚定的契合的价值观,对于党员干部的理念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现代化建设对于价值观的更新迭代是必须的,这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尤其重要。他们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工作中去,使自己成为一名具有高度道德修养的人,成为一名负责任、尽职的,给人们树立好榜样的人。同时,这也是极为重要的民族意识,“民族意识是主要是指作为民族成员所具有的与个体身份、个性、态度等相关的文化品位。

第四段:全面从严治党。

《准则条例》中“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原则是政治上的,而这也是极为重要的。有些党员干部往往是在政治上跟风,忽略了领导意见和党的基本准则,这往往是导致其道德滑坡的一个重要原因。全面从严治党的准则非常严明,要求全党、全体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对待违法乱纪的现象,确保党的领导权和执行权;同时,要保持党内的民主集中制度,使党内政治争论日益加剧。我们必须强化纪律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监督意识,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

第五段:结语。

《准则条例》标志着我们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要求党员干部尽快摆脱那些不利于党内整体形象与信誉的形式,要求步入新时代建设高水平党建的道路。正因如此,党员干部必须以党纪国法作为标准,始终做到党的先进性,保持高度警觉,共同为党的事业进一步发展而努力。同时,我们必须紧抓机遇,不遗余力的实施科学发展观,以党的代表委员大会、中央纪委委员为代表,使全党人民都有机会更好地承担责任,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以更高的标准去服从党,为全党带来巨大的帮助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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