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策划(通用5篇)

时间:2023-09-25 02:12:30 作者:字海 图书馆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策划(通用5篇)

方案在各个领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避免盲目行动和无效努力。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图书馆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策划篇一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按照《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xx-20xx)》的要求,优化旅游服务环境,强化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质量意识,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树立旅游行业良好形象,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图书馆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策划篇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上来,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保证“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在总行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等相关工作。各单位是具体实施主体,要将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将活动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宣传报道,为“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突出重点,抓出成效。

各单位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抓出成效。同时要扎扎实实、深入持久地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以作风建设保障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图书馆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策划篇三

(一)动员布置阶段(5月)

总行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落实,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对照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序进度、工作责任和推进措施,根据礼仪培训要求,通过每日晨会和具体工作实践,坚持礼仪规范和文明用语规范,从基础做起,将刻意的礼仪动作及礼貌语言变为下意识的工作言行。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0月)

各支行、总行各部室要通过外学内比、内外结合,广泛征求单位职工、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找准在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扎实推进活动有序开展。

1、深入排查。各支行要强化内外部环境整治和形象排查,实现门牌标识、对外宣传及凭证使用规范化;对照活动内容及规范化要求,认真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要组织召开一次行风监督员会议,走访有关服务对象,了解本单位服务现状和存在问题,使查纠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2、自查自纠。各部室、各单位要对照各自活动计划和征求意见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自评,找准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整改。

3、组织检查。活动期间总行检查组将进行突击检查和重点抽查,检查以现场和非现场方式进行。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尤其是机关和外勤人员加大监控力度,实行现场督查、“神秘人”暗访、远程监控、96008和88880000多方联动,对发现问题加大处罚力度。

1、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材料内容包括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典型经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2、总行活动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评价,并与年终考评挂钩,对服务工作出色的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服务质量较差、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对在这次活动中排查出的综合服务质量较差的人员在11月份统一实行待岗培训,费用自理,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图书馆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策划篇四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三服务、两育人”的服务宗旨,按照“和谐、主动、热情、高效”的后勤工作方针,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在后勤工作中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把后勤服务工作做细、做精、做优,用良好的形象树立地位,用优质的服务打造品牌,用精细化管理提升师生满意度,努力建设领导满意、师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的高校后勤,以饱满的热情迎接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的召开,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图书馆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策划篇五

(一)组织开展旅游质量宣传活动。

1、开展“品质旅游、伴你远行”宣传活动。国家旅游局制定工作方案,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编印宣传资料,联合动员部署分时段集中开展媒体宣传。

国家旅游局监管司负责,综合司、信息中心、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游报社配合。各地旅游局(委)、协会参与。

2、组织举办“文明旅游、理性消费”进社区宣传活动周。确定把20xx年4月的第二周,作为全国“文明旅游、理性消费”进社区宣传活动周。组织各基层旅游局和旅游企业深入社区,就如何提防旅游低价陷阱、关注文明旅游与旅游安全,以及理性维权等,向消费者进行宣传。

国家旅游局监管司、综合司负责,信息中心、中国旅游报社配合。各地旅游局(委)、协会、旅游企业参与。

3、组织“旅游质量万里行”活动。以“旅游质量万里行”为主题,组织相关媒体开展旅游质量提升年系列宣传和报道,为质量年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国家旅游局监管司负责,综合司、中国旅游协会、信息中心、中国旅游报社配合。各地旅游局(委)、协会、旅游企业参与。

(二)定期发布旅游质量相关信息。

1、发布游客满意度状况信息。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

进一步调整完善全国游客满意度调查工作方案,扩大样本量和调查范围,增强调查结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信度,发布季度、半年和年度满意度调查报告,公布旅行社、饭店、景区、交通等服务领域和以城市为主的目的地游客满意度状况信息,引导、督促各行业、地区、城市围绕游客意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提升质量。

中国旅游研究院负责,国家旅游局监管司配合。

2、定期发布旅游投诉信息。各级旅游质量监督检查所定期向社会发布旅游投诉情况,促进旅游企业重视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引导旅游者选择有良好信誉的旅游企业提供服务。

国家旅游局监管司负责,信息中心、中国旅游报社配合。各地旅游局(委)、质监所参与。

(三)开展促进旅游重点领域服务质量提升活动。

国家旅游局监管司负责,综合司、中国旅游协会配合。各地旅游局(委)、协会、各旅行社参与。

2、提升旅游饭店服务质量。大力贯彻实施新版饭店星级标准,进一步提高星级饭店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星级饭店评定和复核工作,完善星级饭店的退出机制和星评工作的监督机制,切实维护星级标准的权威性,保证星级饭店的整体水平。组织举办全国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提高旅游饭店员工的服务技能水平。开展“中国饭店金星奖”评选活动,提升旅游饭店品牌影响力。

大赛由国家旅游局监管司负责,人事司、中国旅游协会配合;星级标准的宣贯和星评工作的监督由监管司负责,中国旅游协会配合;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复核、“中国饭店金星奖”评选由中国旅游协会负责。各地旅游局(委)、协会、各旅游饭店参与。

3、提升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加强旅游景区标准化管理,加大对a级景区的评定与复核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标准的权威性。完善旅游景区解说系统,改善旅游厕所状况,提高旅游景区的软硬件水平。继续开展a级景区创建及文明景区评选活动。务质量。

导游培训、考试考核、“名导进课堂”和导游表彰工作由国家旅游局人事司负责,监管司配合;导游体制改革由国家旅游局政法司负责,监管司、人事司配合;导游大赛、导游网和ic卡由国家旅游局监管司负责,人事司、信息中心配合。各地旅游局(委)、各旅行社、导游服务中心和导游员参与。

(四)组织开展旅游质量专项检查。

1、开展旅游服务质量专项治理活动。针对“一日游”、强迫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旅游合同、旅游广告等游客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和赴台旅游、出境旅游等重点市场,部署、指导、支持重点地区、城市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治理,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违规、损害旅游者权益和旅游业声誉的旅行社,强化企业守法诚信经营、规范优质服务等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国家旅游局监管司负责,监察局、港澳台司配合。各地旅游局(委)参与。

2、组织开展旅游服务质量交叉检查活动。制定旅游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建立由专业检查员和社会相关人员组成的队伍,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对旅行社、饭店、景区服务质量的跨区域交叉检查行动。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并对外发布检查结果。

旅行社、饭店由国家旅游局监管司负责,景区由规划财务司负责,监察局、中国旅游协会配合。各地旅游局(委)、各旅游企业参与。

3、开展对星级饭店的暗访检查活动。全国集中相关专家,分组对五星级饭店开展暗访检查,各地开展对一至四星级饭店的检查,对于不达标的饭店严格按照星级标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国家旅游局监管司负责,监察局、中国旅游协会配合。各地旅游局(委)、协会、各星级饭店参与。

(五)努力抓好旅游质量保障基础建设工作。

1、开展旅游目的地创建活动。总结城市创优、强县创建、旅游小城镇建设等工作经验,会同世界旅游组织发布标准并开展优秀旅游目的地认定工作,促进旅游目的地进一步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负责,监管司、政法司、中国旅游协会配合。各地旅游局(委)参与。

2、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活动。开展旅游标准化示范省、示范市、示范县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突出抓好旅游标准的宣贯、推广工作,继续抓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研制、修订,引导、支持地方、企业制定、实施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常规工作,切实发挥标准的规范、指导作用,不断增强标准意识、规范意识,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提供基础和保证。国家旅游局监管司负责,规划财务司、中国旅游协会配合。各地旅游局(委)、协会参与。旅行社、饭店由国家旅游局监管司负责,景区由规划财务司负责,政法司、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游研究院配合。各地旅游局(委)、有关旅游企业参与。

4、加强旅游企业培训工作。制定实施旅游岗位培训标准和旅游职业经理人标准,大力推进旅游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按照旅游企业岗位分类对从业人员的能力要求,选择部分旅游企业开展旅游人才开发试点,积极探索旅游企业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与薪酬制度相衔接的旅游人才开发机制,提升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国家旅游局人事司负责,监管司、中国旅游协会配合。各地旅游局(委)、协会、各旅游企业参与。

5、加强旅游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实施《旅游者安全保障办法》,宣贯《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旅游预案和应急演练评比”,开展“出境旅游安全宣传周”和“旅游保险宣传月”活动,增强安全意识,保障旅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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