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稳岗承诺书(通用18篇)

时间:2023-11-02 22:40:37 作者:紫薇儿 优秀稳岗承诺书(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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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稳岗返还承诺书

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蔓延,做到有效隔离、科学防治,为自己、家人、社会负责,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尽心尽力。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认真学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如实向单位(学校)报告本人及共同居住成员往返湖北、重庆等重点疫区的详细情况,前往其他地区或留居本市的动向情况,与重点或高发疫情地区返回人员接触情况,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情况,身体健康情况等信息。

三、坚决服从政府决策,若本人及共同居住成员是从重点疫区返回或与重点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经历,按要求自觉落实14天居家隔离观察。每天三次体温监测,做到“两不”(不外出、不接受外来的探视),注意个人卫生,保持房间通风,做到生活用品与其他人员分开,且用后消毒。

四、不聚餐、聚会,不串门,不聚集,不扎堆。严格遵照上级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遵照家庭——学校“两点一线”的'活动轨迹;督促共同居住成员做好卫生防护并减少外出。

五、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等症状,立即告知医务人员,在监护人员陪同下,佩戴口罩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保证所报信息的真实性,不瞒报、缓报、谎报、乱报,如有违反,愿自觉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党纪政纪处分。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本人和所在单位(学校)各留存一份。

 xxx。

20xx年xx月xx日。

稳岗返还承诺书

1.全面、如实向学校报告本人、孩子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旅居情况,积极配合学校进行信息摸排。

2.遵守开学返校前孩子不得离烟的'防控要求;孩子确需离烟须经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3.及时为孩子注册健康通行码。

4.如实填写《烟台市学校师生健康备档卡》,将孩子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身体状况如实上报,不让孩子带病到校。

5.按学校要求每天做好孩子上学前体温检测,配合学校做好孩子每日健康报告。

6.发现孩子在家有疑似症状,主动向班主任报告,及时送孩子到定点医院就诊。

7.加强对走读孩子的教育,确保“点对点”往返家庭与学校,不到人群聚集的地方,做好自我防护。

8.按照居家隔离标准严格自律并管理好走读孩子与共同生活的家人,不到人群聚集的地方,不参加聚会聚餐等社交活动,减少接触和传播风险。

9.要正确佩戴口罩,回家后及时按要求洗手消毒。给孩子树立一个好榜样,培养孩子良好卫生习惯。

10.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我们一定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孩子姓名:

家长签字:

20xx年5月18日。

申请稳岗返还承诺书

根据省、市、市运河集团及公司关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本人将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并承诺如下:

1、春节离杭期间,不前往有新增本土阳性病例的设区市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前往非出行审批地点外的区、县、市(县级市)逗留、游玩。

2、春节请假期间,不到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含有聚集性疫情省份人员参加的活动;

6、严格遵守外出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

再次承诺,本人如未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春节期间出行要求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规定主动如实报告个人信息以及瞒报、谎报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并由此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的`,本人愿意按照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等相关规定承担责任、接受处罚。

 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稳岗返还承诺书

为全力支持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本人及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百善公司一员在此郑重承诺:

1.做好个人和公共卫生防护。外出后、吃饭前清水洗手,注重家庭卫生,定时开窗通风,勤晒衣服和被褥等,创造干净整洁的居家环境。

2.尽量减少外出聚集。春节期间减少外出和各类聚会,确有需要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人流密集场所时,随时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做到相互保护。多以音频、视频等方式互送祝福。

3.不信谣,不传谣。要以身作则,不轻信未经证实的消息,不随意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如发现身边人有散布不当不实疫情消息时,要及时劝阻,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做好文明劝导和知识传播。主动劝导身边亲朋好友不参加或少参加聚会、聚餐活动,不集中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参加任何娱乐等其他聚集性活动,通过微信朋友圈积极转发抗击冠状病毒等科学防护知识,尽可能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5.开展好志愿服务。要配合开展排查防控工作,积极劝导周边武汉返乡人员主动与村、社区两委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帮助有需要的人群及时就医就诊。

6.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积极支持和参与防控工作,倡导群众严防严控,群防群控,众志成城,全力保障人民健康。

我承诺“防控疫情从我做起”!

 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稳岗返还承诺书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本人系职工身份证号码:,本人申请返岗,现承诺如下:

1、本人没有被诊断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本人没有与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4、本人过去14天没有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确诊病例累计超过500例的省份);

5、本人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

6、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7、本人到后将严格按照观察要求及时限,落实观察。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稳岗返还承诺书

为了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走读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强化走读学生安全责任意识,走读学生要遵守如下要求: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回家,中途不得逗留,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出入证进出校门,进入校门要检测体温。

2.所有走读生必须住宿在上报给学校的居住地,不得私自住宿在外。放学途中不扎堆、不聚集,不到人员密集场逗留。上学、放学途中戴好口罩,尽量避免触摸公共物品。

3.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注意搞好个人卫生,特别是在此期间要配合学校和居住地卫生部门搞好疾病预防,不在校外饮食摊点就餐,不参加其他人聚会。

4.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追逐打闹、并行。不乘坐无牌无证车,不骑摩托车上下学,如果家里有私家车则尽量用私家车接送学生。

5.学生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监护,督促子女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子女加强安全自护。走读学生的校外活动由家长负责,安全责任由家长承担。

若走读学生未遵守以上条款,所产生的后果,走读学生及家长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稳岗返还承诺书

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及直属单位:

为做好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及直属单位返岗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供排水工作安全稳定运行,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现通知如下:

一、做好返岗工作。从x月xx日开始,对从外地返庆的.,自行居家隔离14天,坚决不能外出,隔离期满后无症状方可安排上岗;有发热、咳嗽等感冒症状的也要居家隔离至痊愈后方可安排上班。同时以上情况要严格按时上报离岗人员信息。

二、落实防控措施。要安排专人负责,每日上班前对返岗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在岗人员一律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见面不握手,避免密切接触。要加强办公场所卫生环境清扫保洁,对本单位办公区域加密消杀,科学规范处置废弃口罩,营造清洁、卫生、安全的工作环境。

三、就餐出行安排。疫情防控期间,就餐采取分餐制,鼓励自带饭盒,轮流打饭,保持安全距离。鼓励步行上班,合理使用私家车,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尽量减少公务用车出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稳岗返还承诺书

本人承诺:

1、本人及家庭成员没有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

2、本人及家庭成员没有出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区;

3、本人申报与疫情有关的`信息属实,不存在缓报、瞒报、漏报;

4、如本人上述承诺不实,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企业稳岗承诺书

尊敬的领导:

本人在xx任出纳一职三年。一直认真做好自己岗位的本职工作。现因出纳岗位的特殊性,申请岗位津贴!

并感谢公司领导长期以来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

请批复。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年**月**日。

企业稳岗承诺书

尊敬的领导:

本人在任出纳一职三年。一直认真做好自己岗位的本职工作。现因出纳岗位的特殊性,申请岗位津贴!

并感谢公司领导长期以来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

请批复。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年**月**日。

企业稳岗承诺书

按照省人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的通知》(甘人社通〔〕103号)、《关于甘肃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甘人社通〔2015〕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武威市境内的各类企业均可申请享受补贴。

二、实施时间。

自1月1日起实施,按国家规定执行到底。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布置。9月10日前制订方案并召开部门协调会,明确部门职责。同时做好政策宣传,一是结合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召开县、区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培训会;二是在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

2、工作实施。20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月30日之前完成申报工作,2015年及之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原则上在次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相关部门根据程序审核拨付。

3、工作总结。县区人社局每年将稳岗位补贴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汇总后报省人社厅。相关补贴审核资料由人社部门分级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四、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4%);。

3、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上年度裁员率=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末参保人数)×100%。

上年度裁员人数以上年度参保减少人数为基数,扣除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正常减员情形。申报企业对本企业裁员率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五、补贴标准。

2015年补贴标准: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含2%)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裁员率在2%至3%(含3%)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裁员率在3%至4%(含4%)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裁员率高于4%的,不给予稳岗补贴。

以后年度补贴标准根据省上要求执行。

六、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须提交以下资料:

1、用人单位不裁员或少裁员承诺书;。

5、《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表》(附件1、2或3);。

6、《企业上年度离职人员花名册》(附件4);。

7、企业上年度失业金缴费凭据;。

8、首次申报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申报程序。

1、申请。中央、省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省人社厅、省社保局申请,市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市人社局、市就业局申请,县区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县区人社局、县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同一企业每年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次年申报上年度补贴,过期不予受理。

2、受理及审核。县区属企业经县区人社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复审。市属企业直接由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审核。

人社部门审核用工人数和裁员率,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人数和失业保险费缴纳情况。

审核结果在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送市财政局复核。

3、复核与拨付。市财政局在收到相关资料后进行复核。经复核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拨付到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开户银行。

八、工作措施。

1、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切实做好补贴审核、公示工作,并建立完善补贴发放台账,要切实把补贴资金用在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及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上,切实发挥政策稳定岗位、预防失业的作用。

2、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县、区人社局要按照“突出重点、总量控制、严格把握、动态监管”的原则,将稳岗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合理制定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受理、审核、公示等环节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补贴申报、拨付程序,加强监管,规范操作,确保基金有效使用和支付可持续。

3、跟踪监测,开展评估。市、县、区就业(社保)局要将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及时跟踪了解企业岗位变化动态,监测企业职工队伍稳定情况,适时开展政策效果评估。按时填报《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情况表》(附件5),并于每一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市属企业、本县、区上季度稳岗补贴发放情况报送市人社局。

各企业负责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材料,骗取、套取补贴,如有违反,将按有关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

1、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表;。

2、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核表(市属企业);。

3、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核表(县区企业);。

4、企业上年度离职人员花名册;。

5、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情况表。

下载:附件相关表格(附件1、2或附件1、3正反双面打印)。

拓展阅读:

广州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办法【2】。

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和作用,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5〕54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812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在本市参加了失业保险并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稳岗补贴政策适用于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所有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

二、申领条件。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裁员率”是指该企业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与年平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之比。其中:“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是指1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2至12月份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加上1月至12月份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年平均参保人数”是指1至12月份参保人数的平均值。

三、审核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本市企业于每年6月30日前向失业保险参保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上一年的稳岗补贴申请,提供《广州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附件1)。

2014年符合条件的,可于206月30日前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给予补发。

(二)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企业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具体审核申报企业是否依法参加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审核企业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计算企业的裁员率是否满足发放条件。

(三)经审核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后,区社保经办机构在门户网站或服务大厅公示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自然日。

(四)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区社保经办机构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数据、办结审核业务,并将审核表进行归档。同时,区社保经办机构编制本区《广州市___区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汇总以用于发放。

四、资金管理。

(一)补贴标准。对符合上述实施范围和申领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自然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资金用途。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三)会计核算。稳岗补贴纳入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并凭相关资料和凭证在“其他促进就业支出”科目核算。

(四)划拨流程。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每年根据审核通过的本市稳定岗位补贴应发金额,一次性专项向市财政局提出用款申请计划,市财政局于5个工作日内核拨资金至市社保中心开设的基金支出户。市社保中心收到资金后,将稳岗补贴对应划拨至企业的银行账户。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一项重要政策。各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督促企业在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区相关部门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传媒、信息公开等多种方式加大社会宣传,让企业了解相关政策,以便符合条件企业及时进行申请领取。

六、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按《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5〕54号)的规定,当本市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不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时,本市停止发放稳岗补贴;当本市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重新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于次年恢复发放稳岗补贴。

企业稳岗承诺书

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和作用,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54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812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在本市参加了失业保险并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稳岗补贴政策适用于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所有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

二、申领条件。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裁员率”是指该企业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与年平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之比。其中:“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是指1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2至12月份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加上1月至12月份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年平均参保人数”是指1至12月份参保人数的平均值。

三、审核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本市企业于每年6月30日前向失业保险参保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上一年的稳岗补贴申请,提供《广州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见附件1)。

年符合条件的,可于6月30日前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给予补发。

(二)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企业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具体审核申报企业是否依法参加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审核企业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计算企业的裁员率是否满足发放条件。

(三)经审核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后,区社保经办机构在门户网站或服务大厅公示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自然日。

(四)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区社保经办机构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数据、办结审核业务,并将审核表进行归档。同时,区社保经办机构编制本区《广州市区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汇总以用于发放。

四、资金管理。

(一)补贴标准。对符合上述实施范围和申领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自然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资金用途。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三)会计核算。稳岗补贴纳入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并凭相关资料和凭证在“其他促进就业支出”科目核算。

(四)划拨流程。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每年根据审核通过的本市稳定岗位补贴应发金额,一次性专项向市财政局提出用款申请计划,市财政局于5个工作日内核拨资金至市社保中心开设的基金支出户。市社保中心收到资金后,将稳岗补贴对应划拨至企业的银行账户。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一项重要政策。各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督促企业在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区相关部门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传媒、信息公开等多种方式加大社会宣传,让企业了解相关政策,以便符合条件企业及时进行申请领取。

六、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按《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5〕54号)的规定,当本市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不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时,本市停止发放稳岗补贴;当本市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重新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于次年恢复发放稳岗补贴。

企业稳岗承诺书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对企业稳岗补贴政策进行调整,企业稳岗补贴范围由原来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企业(执行省里规定的50%的发放标准),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将发放标准由省确定的30%提高到40%)。

此外,申报流程也进一步简化。符合条件的企业于每年度5月底前,将稳岗补贴申请材料报送参保缴费地的县(市)区或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服务大厅29号窗口)。符合条件的企业于12月31日前申报。其中,未取得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的企业,上报材料时只报送稽核申请。

申请条件。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申报材料。

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所属类型、补贴项目、裁员人数和原因等);。

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属稽核部门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

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证明等。

济南市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申报稳岗补贴。

今天起,市社保局开始接收参保单位申报度稳岗补贴的有关材料。凡在济南市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且在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14%的企业均在该补贴发放范围,可在月底前向参保缴费所在县(市)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或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报送申请材料。

据了解,该补贴根据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规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发放。

发放稳岗补贴主旨是鼓励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施行时间为20至,本月开始申报的是年的稳岗补贴。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企业是否具备申领稳岗补贴资格,主要考核三大条件。一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二是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三是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裁员率等于上年度裁员人数除以上年末职工人数,裁员人数不包括非企业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低于本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014年末济南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14%)。

目前,市社保局已开始受理符合条件企业的稳岗补贴申请,有关企业只需在于12月31日前,向参保缴费地的县(市)区或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申请材料即可。市社保局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补贴金额,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送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所属类型、补贴项目、上年度期初期末职工人数、裁员人数和原因、稳定岗位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劳动合同签定履行情况,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和缴费情况等),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济南市社保局网站下载),稽核部门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未取得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的企业,上报材料时,只报送稽核申请,稽核后依规领取该证明),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证明等。

符合条件企业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上年度稳岗补贴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起至20,每年的1至5月为稳岗补贴申报期,市社保局将在每年稳岗补贴申报期内向广大企业发布申请信息。

[济南稳岗补贴]。

企业稳岗承诺书

社保登记证号。

单位性质。

组织机构代码。

行业类别。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人代表。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手机。

电子邮箱。

参保所在区县。

企业类型。

a()b()c()d()。

上年度。

裁员人数。

裁员率。

上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申请原因。

(企业基本情况、目前的经营状况、上年度职工增减变动具体情况等。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实施产业政策对本企业生产经营和就业岗位带来的主要影响、采取稳岗的措施等。如内容较多可附页填写)。

申请原因。

经办人(签章):。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

备注。

填表说明:。

1.单位性质:指企业的经济类型,分为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其他经济等类别。

2.行业类别: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为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类别。

包括a.实施兼并重组企业,指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并使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发生转移,包括实施兼并、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的企业。

b.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等相关规定,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淘汰过剩产能的企业。

c.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等规定,对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

d.其他企业。(如果一户企业同时涉及一项以上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只按其中一项填写。)。

4.上年度裁员人数:指因企业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时以社保系统、人力资源市场系统数据作为评估的参考依据。)。

5.裁员率:指企业上年度裁员人数占上年度参保人数的比例。

6.上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采用政府工作报告中公布的数据。

企业稳岗承诺书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5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81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并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

二、基本条件。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已在本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裁员率”是指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含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与年平均参保人数之比。

其中:“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是指1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2至12月份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加上1至12月份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

“年平均参保人数”是指1至12月份参保人数的均值。

20**年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6%,20**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5%。

以后年度裁员率按汕头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末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适时调整。

三、申请材料。

申请书内容应清楚说明企业的生产情况、用工情况、参保情况和裁员情况等;。

(2)《汕头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上年度1-12月地税部门的社保费征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用工备案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企业应于每年6月30日前提出稳岗补贴申请。

20**、20**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9月30日前提出申请。

(二)信息校核。

每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填写《汕头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表》,备齐申请材料,并将《汕头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表》分别送至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信息校核。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分别对企业填写的《汕头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表》有关申报信息进行校核,加具审核意见。

(三)材料提交。

企业完成信息校核后,应按规定时间内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已校核的《汕头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表》及申请材料。

对材料不齐或有疑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要求企业补正。

材料不齐或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当次申请资格。

市直企业稳岗补贴申请由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受理。

区(县)企业的申请由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

(四)资格审核。

市、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管辖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稳岗补贴申请条件的企业给予批准,并核定企业稳岗补贴的金额。

(五)结果公示。

经审核批准确定的补贴企业及补贴金额,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结束后,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填写《汕头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核情况表》(见附件2)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

公示及上报工作原则上在每年8月底前完成。

(六)资金拨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全市补贴企业及补贴金额后,拟定稳岗补贴资金拨付计划,连同《汕头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资金拨付审批表》(见附件3)等送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定的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按照基金拨付程序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拨付的补贴资金后,及时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企业账户。

补贴资金拨付工作原则上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

五、补贴标准。

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六、资金管理。

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稳岗补贴纳入本市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并凭相关资料和凭证在“其他促进就业支出”科目核算。

七、实施期限。

稳岗补贴政策执行至12月31日。

范文: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办法【2】。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参保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30号)精神,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政策范围。

对以来,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采取技能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职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

补贴政策主要适用以下企业:

(一)实施兼并重组企业。

指按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规定,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并使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发生转移,包括实施兼并、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企业。

(二)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

指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41号)和省政府《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陕政发〔〕9号)等规定的化解产能过剩企业。

(三)淘汰落后产能企业。

指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陕西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我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淘办发〔2013〕3号)等规定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

(四)中小企业。

指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划分的企业。

(五)其他行业、企业。

指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

二、基本条件。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三、补贴项目、标准及期限。

(一)补贴项目及标准。

1、对符合稳岗补贴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每年可按照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项目支出。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稳岗补贴。

2、符合失业调控政策的企业,可继续按照安康市人社局、财政局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调控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发[2011]347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

3、同时符合稳岗政策和失业调控政策的企业,可同时申报稳岗补贴和调控补贴,但补贴总额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二)补贴期限。

稳岗补贴政策从20**年开始执行到20底结束,共7年。

四、工作流程。

稳岗补贴采取年度一次性申报、相关部门共同审核、按年度拨付的办法。

20**年符合条件的,可在7月底前一并提出申请。

此后,每年6月底前提出申请。

(一)资格认定。

申报享受补贴的企业填写《安康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批表》(附件1),向同级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等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依据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政策规定范围,对企业是否符合政策范围进行资格认定。

中省驻安企业、行业单位的资格认定由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二)申报资料。

经主管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携带以下资料到本企业失业保险参保对应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稳岗补贴。

1、安康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批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补贴职工花名册(含电子版);。

4、企业稳定岗位采取的具体措施;。

6、上年度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费凭证;。

7、开户银行名称、账号;。

8、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审核程序。

1、在县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的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资格认定后向县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补贴申请,县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补贴意见,经同级人社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由县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向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提交补贴资料审核后,再由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提交市人社行政部门审定。

2、在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的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资格认定后向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提出补贴申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审核并提出补贴意见后,提交市人社行政部门审定。

3、市人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对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提交的全市企业稳岗补贴资金进行联审,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的次日起,在市人社部门机关网站公示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财政部门根据确定的全市企业补贴数额向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拨付补贴总资金。

市本级企业由市社保中心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县区企业由市社保中心分别向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企业账户,列“其他费用-稳定岗位补贴”支出。

社保补贴采取先交后补的办法,由企业在正常缴费后,将稳岗补贴直接划入企业账户。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协调。

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是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一项重要政策,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本辖区企业类型、产业结构调整、经营管理规范和环保政策落实等情况;人社部门负责牵头、协调、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审查企业裁员、参保缴费及补贴金额审核(审查企业裁员、参保缴费及提出补贴意见,由市县区失业保险工作经办机构具体核实);市财政部门负责拨付补贴资金,并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管。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通力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工作。

(二)强化基金管理。

市人社部门要按照“突出重点、总量控制、严格把握、动态监管”的原则,将稳岗补贴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合理制定使用计划,加强监管,跟踪问效,简化手续,规范流程,确保基金安全。

对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行为的企业,撤销其享受补贴资格并收回拨付的补贴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加强跟踪监测。

市、县区失业保险工作经办机构要将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全部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及时掌握岗位变化动态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定期分析稳岗补贴政策效果,及时上报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财政部门要对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做好统计上报。

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将全市企业享受稳岗补贴资金拨付后,要做好稳岗补贴相关数据统计工作,于每年9月20前,按照《安康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表》(附件2)要求,据实填写有关内容报市人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后上报省人社厅。

企业稳岗承诺书

感谢政府为企业发放的稳岗补贴,我们将用好这笔资金,补助职工生活,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以便进一步留住人才,减少职工流失率。”近日,xx市安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获得了由重庆xx区就业局发放的33993元的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这笔钱是该公司2016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半。

企业发展,不裁员或少裁员,让职工有稳定的就业岗位,就可以获得稳岗补贴这一政策红包。笔者从xx区就业局了解到,“稳岗补贴”就是通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对企业给予补贴,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稳定就业岗位。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需要满足两大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申报年度末xx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据xx区就业局负责人介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今年企业缴纳失业保险的费率降了,现在又多了补贴,企业负担减轻了,职工就业也能更稳定。”xx市安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该公司不但裁员率为0%,而且新开发了20多个就业岗位,新进了8名员工。

“向企业发放稳岗补贴意义重大,对缓解企业经济压力和稳定职工队伍等起到了重要作用。”

据xx区就业局负责人介绍,今年,xx区共有267家企业获得政府发放的稳岗补贴,共计1534.58万元,稳定岗位3060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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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稳岗承诺书

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简称稳岗补贴)将于今年5月开始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时记得及时申报。

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由于度城镇登记失业率预计在4月下旬公布,因此20稳岗补贴申请时间为5月1日至7月31日。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时间申报,符合补报、稳岗补贴的企业可以与20度一并申报(必须注明补报年度),逾期不再受理。我市社保部门受理企业申请后,将分年度登记、造册,并按实际公布的各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标准进行审核,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分批次进行,原则上每月审核、公示一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及时发放待遇,力争全市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底稳岗补贴的审核和发放。

企业申报稳岗补贴应符合哪些条件?又该如何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保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二是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只要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我市所有企业均可申请稳岗补贴。达到申报条件的企业将按申请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每年申报时,企业提供《惠州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4份),到参保所在地社保部门提出申请,社保部门根据审定的补贴金额一次性拨付到企业账户。稳岗补贴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数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我市通过审批申请度稳岗补贴的企业共有1066家,共发放补贴5696万元,受惠职工人数达60多万人。

更多。

稳岗返还承诺书

在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公司前特此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承诺自愿返岗,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在公司期间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护意识,全程戴好口罩,不摘下、不漏口鼻。

二、本人声明身体健康无异常,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不居住在已经确诊病例小区范围内。

三、本人声明自当日进入公司前溯15天内,本人没有到过湖北、温州、淮安区等重点疫区,也没有与湖北、温州、淮安区等重点疫区人员和疑似、确诊病例患者的有接触史。

四、本人声明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人没有到过湖北、温州、淮安区等重点疫区,也没有与湖北、温州、淮安区等重点疫区人员和疑似、确诊病例患者的有接触史。

五、本人知道国家关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最高可处7年徒刑的规定,积极配合公司人员采取调查、防护隔离、消毒等疫情防控处置措施。

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证真实,绝无隐瞒。

本人接受并完全理解了以上规定并严格遵守;信守承诺,如果违反,自愿承担责任。

承诺人: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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