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管理条例属于法规还是规章 地图管理条例心得体会(精选10篇)

时间:2023-09-28 18:34:51 作者:紫薇儿 2023年管理条例属于法规还是规章 地图管理条例心得体会(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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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条例属于法规还是规章篇一

地图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制定合理的地图管理条例,对于规范地图生产、使用、传播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地图工作从业者,在学习《地图管理条例》中,我深刻地体会到这一点。本文将从五个方面来谈我的心得体会。

第一,了解地图的基本定义。地图是一种以图形和标识符号形式表达地形、地貌、天气、交通、水文、地理位置等地理信息要素的文化、科学及工程产品。掌握地图的基本定义,有利于更好的理解和精准应用地图管理条例。

第二,加强地图生产管理。地图生产是地图工作的核心领域,生产的质量和准确度直接关系到地图使用的效果和评价。《地图管理条例》规定要加强地图生产质量的监督检查,防止虚假地图和侵权地图的制作和传播。在生产过程中应当对资料来源、精度等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提高地图的可信度和可用性。

第三,规范地图使用。地图的使用是地图管理的重要环节。《地图管理条例》规定,地图使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和隐私等个人权益,保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地图使用监管,建立相关的安全保密和隐私保护制度,应用地图不应违背社会和谐、个人尊严等准则。

第四,完善地图传播管理。地图作为一种文化产品,其传播对于文化的交流、资讯的传递和技术的应用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地图管理条例》规定,在地图传播中,要尊重知识产权、平等交流、公平竞争、保障隐私和个人权益。加强地图传播的监管和管理,建立相关的传播机制和行业规范。

第五,推进地图管理的现代化。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地图工作也应实现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发展。《地图管理条例》规定,要大力推进地图管理的现代化,加快数字地图、网络地图、移动地图等技术的应用,推动地图管理向数字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这一条目标不仅符合当前社会的科技发展趋势,也为地图工作未来的发展带来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综上所述,《地图管理条例》无论从地图生产到传播,涵盖了地图工作的各个环节,对于地图工作从业者而言,了解该法律法规,强化相关管理规范,才能更好地推动地图工作的健康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此为指南,努力创新,为地图事业发展尽一份力量。

管理条例属于法规还是规章篇二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搭乘校车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幼儿园校车管理条例。

一、本规定所称校车是指汉阳区学校、幼儿园(含民办教育机构)自购或租借的专门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

二、各校(园)要成立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园)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督促、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校车运行情况检查,并作好记载。

三、使用校车的学校(园)应当与区公安机关交通大队、教育局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应当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使用租借车辆的学校应当与出租、出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交通安全责任,管理制度《幼儿园校车管理条例》。

四、使用校车的学校(园)必须建立有关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应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台帐,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建立和落实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驾驶人员规范操作、文明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建立学生照管人员责任制度,确保每辆校车配备学生照管人员,负责维持乘车秩序,监督和纠正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校车出现超速、超载、乱停靠上下学生等情形;建立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局的监督检查。

五、校车必须按核定准载人数,乘坐校车,不得超载。严格遵守既定校车行驶路线图和停靠站点的。要求校车驾驶员要有准驾同类车型3年以上的驾龄。校车必须喷涂统一颜色, 必须有校车专用标识、标志上路行驶时,应按照规定正确使用校车专用标识、标志。

六、学生照管人员在乘车过程中维持学生乘车纪律,严禁学生干扰司机驾驶。清点上、下车的学生人数无误后,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知司机可以移动车辆。跟车学生照管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安全日志。

七、使用校车的学校不得租用证件不全、超载营运、不具有法定营运资质的车辆接送师生,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不得强迫校车驾驶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校车。

八、学校校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产品;

(二)依法办理了机动车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

(三)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四)符合国家规定的校车技术标准。

以租借的机动车作为校车还应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

九、驾驶员应服从调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出车前应认真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不疲劳驾车。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驾驶员不得饮酒驾驶校车。经常学习交通法规。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十、校车驾驶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

(三)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

管理条例属于法规还是规章篇三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与社会经济的进步,地图成为人们获取空间信息、感知地理环境、解决问题、决策支持不可或缺的工具。为了加强地图管理,保障地图信息安全,推动地图产业发展,国家对地图制图、销售、使用等方面进行规范,制定发布了《地图管理条例》。在此背景下,笔者认为,地图管理条例的实施对于我们充分认识地图的重要性与地图信息服务的使命意义、规范做好地图信息管理、加强地图安全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以下是个人对《地图管理条例》的几点心得体会。

一、深入学习充分认识地图的重要性

地图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地图管理条例》强调了地图作为基础设施和公共资源的重要性,规定要加强地图的制图、更新、发布、传输、销售、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在笔者看来,地图是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工具,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要深刻认识地图的重要性,关注地图的实用价值、美学价值、文化价值和人文价值,培养和推动地图人才的培养和发展,提高地图制图、使用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地图产业的发展。

二、强化地图信息管理加强地图服务

《地图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地图信息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地图信息安全和权益。地图信息具有重要的价值和作用,需要加强立法和管理,规范地图制图、销售和使用。在笔者看来,加强地图信息管理和服务是提高地图信息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促进地图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实践中,要注重地图信息的保密和安全,加强对地图产品的审批和监管,规范地图产品的使用和传播,加强对地图生产和销售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三、恪守地图信息服务的使命和责任

地图作为公共资源和基础设施,其信息服务是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需要保障信息质量和服务水平。《地图管理条例》强调了地图信息服务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规定要注重服务质量和提高用户满意度。在笔者看来,地图信息服务的使命和责任是保障公共利益、服务公众需求、推动地图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在实践中,要加强市场调研,了解用户需求,加快地图产品更新和升级,争取政府支持和社会资助,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四、 支持地图产业创新发展

地图产业是新兴产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地图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地图产业的支持和引导,促进地图产业创新和发展。在笔者看来,地图产业创新和发展的关键是加强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地图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信息服务水平,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和就业机会。

五、 加强地图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

地图信息公开是加强地图管理和服务的必要条件,也是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的体现。《地图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地图信息的公开和监督管理,保障信息公开和用户权益。在笔者看来,地图信息监督管理的关键是加强权威机构的建设和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加强对地图生产和销售单位的监管和评估,建立和完善地图信息对外输出的安全管理和控制体系。

总之,作为地图信息服务行业的从业者,我们应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地图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加强自我约束、以客户为中心、降低关注“自我利益”,把消费者的满意作为评判标准,建立和完善自治和修炼制度,加强与同行合作和学习,把我们的地图产业发展成为公共信息服务并创造更多的财富和经济效益的行业。

管理条例属于法规还是规章篇四

地图是地理信息系统(GIS)中最基本的元素之一,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保证地图的准确性、规范性以及安全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定机构——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制定并实施了《地图管理条例》,此条例的正式实施对于保障国家的安全与利益,规范地图制作管理行为,促进地图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本文,我想表达我对地图管理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识到地图的重要性

《地图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地图的制作、发布和销售不得以不能反映客观实际情况或者破坏国家安全与利益为目的,这是对地图制作者与发布者的严格要求。通过了解该条例,我更加认识到地图作为一种重要的信息手段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们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都离不开地图,无论是出门旅游、找工作、买房子还是研究地理信息,地图都是必要的。同时,地图也是反映国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国防安全等方面的关键性工具。因此,准确、规范地制作、发布地图,维护地图的可信度和安全性也是至关重要的。

第三段:遵守规范有助于推动地图事业发展

条例对于私人测绘单位进行地图测量、分类情况划定和行政测绘单位合同事项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了行业的发展。条例的执行从多个方角度推进了地图事业的发展,增强了行业自由竞争的环境,也更有利于调动社会各界的热情积极地参与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并在社会中逐步形成“用科技、用地图”的思想。

第四段:地图管理条例的执行增强了地图信息可信度和安全性

地图信息的安全可信度,关乎国家在资源管理、国土安全等诸多军政、经济建设方向的决策。因此,《地图管理条例》规定了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地图进行监管并进行整顿,同时也明确了对于泄露重点、专业等不良行为的打击力度。这样做有利于增加地图的安全性,防止不法分子使用地图信息从而威胁社会安全和国家安全。

第五段:结论

在整个写作过程中,我进一步认识到地图管理条例的重要性,并且明白了地图作为一项重要的技术和服务,任何领域都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地图作为一个涉及“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领域,我们需要保持严谨,应该逐行执行地位高度,健全各项措施,强化对地图从业者的培训和教育,并注重规范化和信息安全等方面改善和人身安全保护,以达到国家对地图管理的长期管理目标。

管理条例属于法规还是规章篇五

殡葬管理条例目的是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那么,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1997年7月11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四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六条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殡葬设施管理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十一条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第十二条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的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实行规范化的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第三章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

第十三条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第十四条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第四章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管理

第十六条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第十七条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第五章罚则

第十八条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一条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

国务院令

第628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2012年11月9日

修改决定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对现行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

一、修改5件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

(二)将《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修改为:“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本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管理条例属于法规还是规章篇六

目前无锡已有备案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约有350个,约占全市小区的1/3。一些运作不规范的业主委会屡屡出现“违规”行为,比如业委会成员自己带头不交物业费,享受各种“特权”;业委会成员以学习的名义去外地旅游等。

《条例》首次对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业委会人选的条件、职责、罢免、换届选择等各个环节和流程进行了逐一规定,具体细化了业主委员会的任职条件和要求,并首次将个人诚信纳入业主委员会任职条件之中。

《条例》第14条对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作了新的规定,明确了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3个月前,应当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按规定成立换届改选小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明确了自换届改选小组产生至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期间,业主委员会不得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定:(一)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二)管理规约规定情形以外的物业维修、更新、改造等重大事项;(三)其他重大事项。

为解决当前一些业主委员会账目不公开、收支不透明、工作经费不公示等主要问题。《条例》第16条对业主委员会换届时的工作经费和经营性收益等情况进行审核作了明确规定,审核时可以邀请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进行核查,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

将物业服务企业建立诚信档案写进条例

业主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的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也要履行相当的职责。首先《条例》31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服务标准、电梯运行维护费、公共能耗费等在内的信息,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其次,针对当前1000多个小区中,物业公司项目经理随意调整所引发的小区不稳定现状,《条例》规范了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服务经营,明确规定了失信行为及处罚措施,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服务,也弥补了我市去年以来实行物业管理诚信体系的法律依据。

今后,物业服务企业的诚信档案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

提出小区停车位 应合理租售

一面是小区地下车库停放的车辆寥寥可数,一面是小区道路上、绿化带上车辆乱停,停车难一直是物业管理的一大难题。《条例》明确了,“建设单位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车位、车库的情况;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优先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业主要求承租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期满后可以优先续租”,并进一步强调,“车位、车库不得单独转让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

《条例》还明确,“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当期业主停车需求,按照比例划出可供租售的车位、车库,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小区整体交付前,只能向每户业主出售一个车位、车库。”也就是说,即便拥有两辆车以上的家庭,理论上只能买到一个停车位。小区整体交付之后,在确保未销售房屋每户一个车位、车库的情形下,剩余车位、车库可按照规定出售。目前,无锡也在起草有关小区停车位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细化操作程序。

将墙面渗水纳入应急维修项目中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钱,用这笔钱,必须符合两个“三分之二”条件,即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程序繁琐。这在一些空置率比较高的小区,根本不现实。

省条例中提到的6种应急维修项目是: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公共护(围)栏破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楼体单侧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及房屋安全的其他情形。《条例》在省条例基础上,增加了墙面渗水或其他危及安全的事项。

为了解决维修资金利息使用,避免每次使用时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表决,从而影响维修资金利息使用效率,《条例》明确规定了可以一次授权多次使用的约定,即通过业主大会对维修资金利息使用授权,在日常使用中不必再召开业主大会,简化了程序,方便了维修资金利息的使用。

明确规定旧住宅小区与拆迁安置房的管理

《条例》明确了经整治改造的旧住宅小区有条件的应实行物业管理,业主应当承担相应的物业管理费。

面对我市大量的拆迁安置房小区,《条例》也规定了应当参照商品房小区物业管理,对小区的管理主体、前期服务合同、服务收费制度、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作出了规定,从而为今后我市拆迁安置房逐步向市场化物业管理过渡打下基础。

管理条例属于法规还是规章篇七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现代社会的进步,现金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更好地规范现金流动,保障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不少地方都出台了相应的现金管理条例。我在参加实习工作期间有幸亲身体验到这些条例的实施与管理,深切感受到其对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意义。在实践中,我认识到现金管理条例对于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与运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并从中获得了一些有益的心得体会。

首先,现金管理条例帮助规范企事业单位的财务运作。现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现金的接收、使用和支付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和标准,使财务工作变得更加有序和规范。在我实习的单位,通过严格落实现金管理条例,明确了每个岗位的责任,规定了操作的权限和流程,从而减少了内部操作中出现的错误和漏洞,有效保障了现金的安全和流动。这进一步提高了单位内部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为企事业单位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其次,现金管理条例能够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并提升资金利用效率。现金管理条例强调了对现金流动和使用情况的监控和检查,包括对现金的存储、结算和清算等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在实习过程中,我亲眼见证了对现金流动的严格监管,不仅保证了资金的安全,还有效防范了财务风险的产生。同时,条例规定了现金利用的审核和申请程序,使得企事业单位的现金利用更加合理和高效。这不仅使得企事业单位的战略规划更加科学合理,还提高了资金的利用效率。

再次,现金管理条例有助于建立诚信经营的企业形象。现金管理条例要求企事业单位必须坚持诚信经营,不得进行虚假记账和各种形式的非法操作。通过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单位不仅需要对内严格遵守规定,还需要对外认真履行承诺,保持良好的信誉。在我的实习经历中,我所在的单位对待现金管理十分重视,将财务操作纳入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中。这种激励机制有效地约束了员工的行为,进一步提升了单位的整体效益。

最后,现金管理条例能够促进财务数据的规范和标准化。现金管理条例要求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及时和完整。通过条例的实施,单位需要对现金流动和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归档,使得财务数据更加规范和标准化。这不仅使得财务数据的处理更加简便高效,也提高了数据的可靠性和可比性,为单位的决策者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

总之,现金管理条例在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与运作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它帮助规范了企事业单位的财务运作,有效防范了财务风险并提升了资金利用效率,建立了诚信经营的企业形象,并促进了财务数据的规范和标准化。我的实习经历让我深刻认识到了现金管理条例的重要意义,也让我在财务管理方面有了更多的经验和体会。我相信,只有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现金管理条例,才能更好地保障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安全和发展。

管理条例属于法规还是规章篇八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问题,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驾驶员的职责及安全行车规定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4、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车,不违章驾车。

5、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8、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9、接送学生前20分钟,司机应提前做好准备,随时等候出车。

10、司机要服从园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1、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

12、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再向管理部门报告。

二、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三、跟车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跟车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上车,负责安排幼儿入座上车维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车的准备工作。上车时,跟车教师清点幼儿人数,让幼儿站队上车,没有教师带领的幼儿不能上车。接幼儿来园时跟车教师要下车接幼儿上车,安排好幼儿的座位。车到园后,幼儿下车,跟车教师与本班教师交接,清点本趟车上各班幼儿人数。

2、跟车教师要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始终和司机保持密切合作,协调一致,对家长、幼儿态度和蔼、细心周到,服务热情。

3、跟车教师在开车前后及时开关车窗,以保障车内空气流通,并根据气候变化为幼儿上下车做到及时增减衣服。押车教师要时刻提醒幼儿,幼儿不要将头手等身体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户不要打开的过大。

4、跟车教师保证各班联系单及幼儿园通知单,准时发给家长;并将幼儿服药准确地带回交到各班教师手中,保障幼儿及时服药。

5、跟车教师要掌握幼儿尤其新入园幼儿的乘车起始、终点,对家长提出的线路更换和正确建议高度重视并及时反映,以便更好地解决而服务于家长。

6、老师根据各车接送名单,接送幼儿的往返乘车并不准有幼儿漏上或错上车的事故出现。

8、送幼儿时车要靠边停,跟车教师要先看一下前后是否有车辆,确认无车辆时,教师要先下车后再让幼儿下车,同时教育幼儿下车后不要奔跑,等车走后再走。确保每个幼儿安全到家。

管理条例属于法规还是规章篇九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违者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除移交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3、市场内门市房必须配备合格的(4公斤以上、abc型干粉)灭火器。公共消防设施、器材除抢险救灾外,任何人不准损坏或动用;不得遮挡、圈占、埋压消防设施,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6、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如需修改或补充,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业户。

管理条例属于法规还是规章篇十

作为一名企业财务人员,对于现金管理的重要性有着深刻的理解。为了规范和提高现金管理水平,我参与了公司制定和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的过程。通过这一过程,我深刻体会到了现金管理条例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并获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首先,制定现金管理条例是为了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现金是企业运作的血液,也是最容易被损失的资产之一。通过制定严格的现金管理条例,可以确保资金的安全。例如,我们制定了严格的现金收付流程,明确规定了每一笔资金的申请、审批、核准和报销程序,防止现金流程中的内外部欺诈和失误。同时,公司明确规定了内部人员对现金的操作权限和职责,避免漏洞被利用,保证了资金的安全。

其次,现金管理条例对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盈利能力也有着很大的帮助。有效的现金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的闲置和浪费,提高了使用资金的效率。通过制定明确的资金使用审批制度,我们确保了每一笔资金的用途和价值。此外,制定了现金管理条例还可以明确资金的用途和方向,使公司的资金投资更加明确和有针对性,提高了盈利能力和投资回报率。

再次,现金管理条例的落实可以促进公司内部的沟通和协作。在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的过程中,不仅要求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加强协调与沟通,还明确规定了各个部门的责任和义务。通过与其他部门的密切合作,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公司的业务需求和预算计划,有针对性地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同时,现金管理条例的执行也规范了公司内部部门之间的关系,减少了资金使用不明确和不当的情况,增强了公司内部的和谐与协作。

另外,现金管理条例的制定还可以加强对外部财务风险的控制和应对。通过制定明确的现金管理条例,我们可以更好地把握市场和经济的变化,及时调整资金管理策略以应对外部的财务风险。例如,通过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和进行预算规划,我们可以对公司的资金流动和预算支出进行有效的控制,避免因市场波动而给公司带来的财务风险。同时,现金管理条例的制定也明确了风险管理的责任和机制,使公司在面临财务风险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最后,现金管理条例的执行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当前,我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全面了解并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确保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各个部门要增强现金管理的责任感,积极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确保现金管理的顺利进行。同时,财务部门应加强内部员工的培训和交流,提高员工对现金管理条例的理解和应用水平,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和专业素养,推动现金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

总之,现金管理条例的制定和执行为企业提供了一个规范的管理框架,可以有效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内部的沟通与协作,并加强对外部财务风险的控制和应对。在现实的工作中,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现金管理条例,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现金管理的水平,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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