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治安的责任书(优秀18篇)

时间:2023-11-30 20:42:17 作者:梦幻泡

租赁行为与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通过租赁可以减少资源消耗和浪费,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租赁行业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需要提升服务质量和创新能力。

房屋租赁治安的责任书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市区暂住人口登记办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房屋出租人保证不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身份证件的承租人。

二、房屋出租人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房屋出租人应及时填写《暂住人口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出租人留存一份,上报派出所一份),保证在三日内上报当地派出所或警务室进行登记。

三、房屋出租人应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四、房屋出租人应按要求安装“河南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社会版”,保证将承租人的及泵信息在24小时内准确录入、上传。

五、房屋出租人应在出租房屋明显处张贴“民警承诺牌”保证在租住人员入住后告知其应旅行的责任和义务。

六、房屋停止租赁、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房屋出租人应保证在一周内及时到当地派出所或警务室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

七、“城中村”出租房屋应指定专人作为该出租房屋的房管员,专职做好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防范工作。

八、城中村房屋出租人,应按照“城中村”出租房屋旅馆式星级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各项安全防范设施,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避免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因防范设施不完善或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对承租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安全防范设施不完善或治安管理措施未落实的房屋,房屋人不得将该房屋用以开办旅馆或出租给承租人开办旅馆。否则,派出所将下达整改通知书,经通知仍未整改的,派出所将予以取缔。

十、房屋出租人应对承租开办旅馆的承租人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和培训。

十一、房屋出租人负责对承租人的现实表现进行监督管理,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保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十二、法律责任。

1、房屋出租人如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条至第八条的行为、经通知拒不改正的,依据《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房屋出租人如有违反责任书第十一条的行为,依据《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情节轻微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如有其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市区暂住人口登记办法》的行为,应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房屋出租人和村委会各执一份,派出所备案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村委会:

(加盖公章)。

派出所:

(加盖公章)。

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赁治安的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领导有关校园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不断将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深入开展下去,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积极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及时消除隐患,有针对性地、扎实地开展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二、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以下几点教育:

l、不得乱攀爬阳台、走廊的围墙、窗户、树木,不得拿一些尖利的器物、棍棒与他人开玩笑、打闹,以防出现意外。

2、要养成自我防范意识。要防火、防盗、防爆,不得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校。不得在教室或其他地方乱插或私自碰摸各种用室的电线、开关、捅头,以防触电。

3、要十分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要慎交友,以防被欺骗。

4、不得在节假日私自组织外出,以防发生意外。

5、不得进入三厅一室(营业性舞厅、录像厅、卡拉ok厅、游戏机室),不得进入营业性的茶楼洒馆,不得抽烟、赌博、酗酒,不得传看低级趣味的小说、图片等不良书刊。禁止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发生。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网络法制教育,防止不良文化的侵害,不进入营业性网吧。教育学生不做违法的事情,不做有损学校名誉的事情。

6、不与社会上有劣迹的闲散人员来往,更不能把这类人员带到学校里来,不得打架、打群架。有矛盾要找老师解决。

7、要十分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管是步行、骑自行车、乘机动车均要注意交通信号及来往行人车辆,要小心谨慎。

8、要十分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预防病从口入,不得暴食或吃不干净的水果、饭菜和“三无”产品。

9、严禁私自到河中游泳、戏水。

lo、教育学生注意外来人动态,提高警惕,及时报告。

三、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坚持不懈开展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把学生培养成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的好公民。

四、实行综治一票否决制。对综治工作成绩突出的班主任给予表彰和奖励,班级如有学生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本学年该班主任不得评优、评先。

校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日期:

房屋租赁治安的责任书

为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堵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门卫人员应加强以下管理:

一、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校门,严禁非教学人员,机动车辆随意进入学校。

二、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三、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进行登记,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拒不登记的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经班主任同意(签字或通知),门卫验证后方可放行且备档,否则如发生问题,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五、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带出的物品必须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后方可放行。

六、门卫人员必须按学校的要求做好节假日、双休日、防汛、上课期间的值班以及其它重大活动时的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或110、120、119等部门报告。

七、门卫人员非经校长(或主管领导)同意,严禁外来车辆、人员入泊学校或占用教室。

九、门卫人员要做好校门外环境卫生整治,做好门外学生家长及车辆疏散工作,确保师生出入校门通道的安全、畅通,协助管段民警做好校门通道及校园的治安工作。

十、门卫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的原则,如因门卫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发生的伤亡事故、财产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目标责任人和学校责任人各执一份。

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

门卫责任人签字:

日期:

房屋租赁治安的责任书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安部制定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出租人、承租人为履行治安义务,特向城关水陆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书。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一)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二)租赁。

(三)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

(四)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六)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违法行为的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租人(签名)xx年xx月xx日。

承租人(签名)xx年xx月xx日。

民警(签名)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赁治安的责任书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24号令,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

1、本规定所称的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

2、公安机关对租赁的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

3、城镇街道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治安保卫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租赁房屋的安全防范,法制宣传教育和治安管理工作。

4、出租的房屋,其建设、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

5、私有房屋出租,出租人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1、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6、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3、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

4、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5、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6、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2、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及承租人的,处以警告,

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罚款;。

8、被处罚人和单位对依照本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处罚决定的执行。

2、对出租单位、个人的出租房屋承租人员进行监督、检察、管理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3、及时受理各类违法犯罪案件,预防、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4、清查外来人员底数,并办理有关手续;5、对违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予以处罚。

出租人:

承租人:

责任区民警:

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赁治安的责任书

1、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史政领导干部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单位的工程,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责任制,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承包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各承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2、工程项目设立保卫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

3、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白天对外来人、进出车辆及特效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工棚、办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工作。

4、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细,掌握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留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负责人批准。

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资料内备查。

6、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设专库、专管,非经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都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严重后果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7、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

8、更衣室、财务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件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物品和打架斗殴。

9、锅炉房、变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安全。

10、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1、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责任人签字:

施工项目:

自开工xx年xx月xx日至竣工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租赁时间: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甲方)与房屋承租户(乙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做好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其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三合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楼道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走廊、通道畅通;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四、乙方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

五、乙方有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装修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八、乙方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在开业前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理消防批准文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开业许可证书等资料。

九、乙方或其家人,应当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报送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

十、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社安办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日期:xx年xx月xx日日期: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构建和谐平安的社区,保证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经营有序安全,根据安全、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书。

一、本安全责任书的时效为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起至乙方将房屋归还甲方之时为止。在该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1、甲方对承租的外来人员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到辖区派出所中报暂住登记,并根据暂住手续办理房屋租赁一切手续,要求承租人遵守与有关外来人口管理的规定,配合辖区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工作。

2、甲方要经常检查乙方租住人员及房屋的安全防火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督促乙方遵守消防规定,配置必需的消防设施。

1、乙方严禁在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私自乱接电线,私自改造水管等等,杜绝一切产生安全隐患的行为。

2、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并按消防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服从甲方物业管理,不得在楼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车辆、堆放物品。

3、乙方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功能,如需进行合理的装修,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退房时不得拆除已做装修,以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和安全。

4、乙方所租房屋必须进行合法经营,按规定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登记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5、乙方应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并有安全措施,所租房屋出现火灾,爆炸触电及任何安全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含给其他租户及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应负责其雇佣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相关从业规范教育,并配备相应的。

劳动安全用品、护具。乙方与雇员之间发生的劳务、工伤等纠纷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不得违反。

五、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西安市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补充。此安全责任书与所签租房协议书同等效力,相互补充。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责任书签订时间:年月日。

房屋租赁治安的责任书

为切实保证本所辖区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有效控制火险隐患滋生,预防火灾事故,减少火灾损失,保护公私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派出所与你单位签订20xx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

2、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4、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5、受理群众举报,依法查处辖区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1、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

3、制定本单位《防火公约》,落实各项防火、灭火措施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4、定期对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

5、组织本单位员工、居民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积极参与初起。

火灾扑救工作,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辖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派出所:(盖章)。

所长签字:

日期:

房屋租赁治安的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为确保派出所辖区内人员、资产的安全,杜绝火险和消防隐患,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派出所辖区内单位主要领导为该单位消防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辖区内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机制,带领全体职工共同参与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及条款。

三、辖区内单位要主动接受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顾桂派出所开展消防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辖区内单位对本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消防主管部门,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占用和损坏。

五、辖区内单位职工有义务参与消防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消防知识及逃生自救技能培训。

六、辖区单位内各种标示牌不得遮挡住消防疏散示意图、指示标志,保障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齐全完好。

七、辖区单位要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存有的火灾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八、辖区单位要履行国家所规定的有关防火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利、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发现有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火灾或存在火险隐患等情况,将按消防法追究其责任。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责任书双方各一份。

顾桂派出所负责人:

辖区单位负责人:

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赁治安的责任书

为了加强租赁屋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强化基础工作,提高治安管理水平,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两好的治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租赁屋治安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本责任书所称的租赁屋是指旅馆业以外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于他人的房屋。

第二条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

第三条私房出租,出租方必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向所在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出租的,出租人必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单位介绍信,到当地派出所申请登记。

1、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2、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或者让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后,方可租赁。

3、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居住的安全。

6、房屋停止出租,因刚到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1、必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2、租赁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3、将承租房屋再转让他人的,应当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备案。

4、发现承租人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5、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有毒等危险物品。

6、集体承租或单位承租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7、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六条、公安机关将定期或不定时的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必须限期整改。

第七条、检查时,公安人员应当出示证件,依法办事,礼貌待人,维护出租方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予以处罚。

1、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出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2、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何法有效证件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罚款。

3、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4、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5、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出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

出租人:

承租人:

磁窑堡派出所责任区民警:

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1、房屋租赁双方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并同时签订本安全责任书。本责任书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房主为(电话:,手机:),安全负责人为(电话:,手机:);租赁人为(电话:,手机:),安全负责人为(电话:,手机:),都应对租赁房屋的安全生产负责。

3、房主应随时检查房屋的使用情况,有无安全和火灾隐患,若因房主监管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房主应承担相应责任。

4、租赁人使用房屋前,应检查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租赁人有权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责任外,租赁人承担所有安全责任。

5、承租期内,租赁人应保持房屋及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违规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房主应对房屋的安全检查负责,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督促和指导租赁人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租赁人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房主应随时检查租赁人是否在承租屋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加大房屋的负载,是否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一经发现、应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责任由房主和租赁人共同承担。

7、租赁人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房主提出方案,经批准同意后,租赁人方可进行。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

8、租赁人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否则,租赁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房主应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若发现租赁人利用承租房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应当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老人民医院地块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房屋拆除安全无事故,甲乙双方特签订如下安全施工责任书:

一、安全管理目标。

乙方承包县城区老人民医院地块房屋拆除工程,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并确保房屋拆除施工当中达到无人员伤亡事故,重伤、死亡率为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管理法规,督促乙方在拆除施工之前,将房屋拆除安全施工组织方案和措施报县住建局安监站审查备案,并按照安监站的要求办理施工人员及周边行人的人身意外伤害投保等安全保障手续。

2、委托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对房屋拆除全过程进行安全施工管理监督,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确保房屋拆除安全无事故。

3、甲方有权不定期的到现场检查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日记台帐,督促乙方落实好安全员提出的整改意见。

4、甲方在房屋拆除施工之前,通知供电、供水、电信等相关部门做好所有线路的迁移工作,确保乙方房屋拆除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1、房屋拆除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已制定并审核通过的房屋拆除安全施工技术组织实施方案组织施工。

2、乙方除对所有拆除房屋的施工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外,还需对周边行人进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将保险单在房屋实施拆除前提交甲方和安监站备案。

3、乙方如约向甲方交纳贰拾万元的施工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在房屋拆除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交给甲方,在房屋拆除、残渣清理完毕验收合格视履约情况退还(不计息),无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下全额退还(不计息)。

4、房屋拆除现场,乙方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与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员相互衔接沟通,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

5、所有允许进入拆房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都必须佩戴安全帽,施工人员严禁穿拖鞋和酗酒后作业。

6、施工现场应设有警示标志,临街闹市区域公共通道,应设立安全防护设施,地面应设栏杆等隔离装置,在楼梯口、楼板边、通道口,阳台边作业,必须设立隔离栏杆和脚手架等防护措施。

7、房屋拆除承包人必须文明施工,房屋拆除现场要悬挂有关警告牌和警示标语;对过道行人和车辆要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和疏散;对粉尘和噪音要采取有效的控制办法,尽量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

8、签订房屋拆除承包合同后,所有房屋拆除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一切医疗费和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视事故情节轻重扣除乙方50%至100%的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

9、本责任书一式五份,甲方存档一份,甲方财务一分,乙方存档一分,送县住建局安监站备案一份,送受委托监理单位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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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租赁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房屋地址:

为确保乙方承租甲方房屋期间乙方人身、财产和甲方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管理,明确责任,甲方与房屋承租户(乙方),经商议,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家人和暂住亲属的安全宣传教育和指导,让每个人都掌握安全用电用火用水常识,正确安全操作和使用家用电器和燃气用具等,做好甲方房屋安全工作。

二、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出租房屋内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正确安全使用房屋里的电器、家具、水暖等生活用具,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乙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的房屋及财产损失乙方要负责赔偿。

三、乙方不能在房屋里从事非法经营或色情等非法活动,如果利用出租房屋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在开业前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理消防批准文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开业许可证书等资料。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

四、乙方应该爱护和正确安全使用房屋里的电器、家具、水暖等生活用具,有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要负责修理。

五、乙方不得留宿除家人及亲属之外的其他人员,如有特别情况需要留宿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暂住超过三天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装修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八、甲方有权在乙方租赁的房屋期间每季度和乙方约定时间进行房屋对房屋用电用气用水进行安全巡视,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乙方应按照要求整改,保障乙方人身和双方的财产安全。

九、乙方或其家人,应当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报送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1、房屋租赁双方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并同时签订本安全责任书。本责任书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房主为(电话:,手机:),安全负责人为(电话:,手机:);租赁人为(电话:,手机:),安全负责人为(电话:,手机:),都应对租赁房屋的安全生产负责。

3、房主应随时检查房屋的使用情况,有无安全和火灾隐患,若因房主监管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房主应承担相应责任。

4、租赁人使用房屋前,应检查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租赁人有权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责任外,租赁人承担所有安全责任。

5、承租期内,租赁人应保持房屋及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违规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房主应对房屋的安全检查负责,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督促和指导租赁人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租赁人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房主应随时检查租赁人是否在承租屋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加大房屋的负载,是否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一经发现、应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责任由房主和租赁人共同承担。

7、租赁人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房主提出方案,经批准同意后,租赁人方可进行。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

8、租赁人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否则,租赁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房主应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若发现租赁人利用承租房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应当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房主:(盖章)___________租赁人:(盖章)__________。

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加强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管理条例》、《西双版纳州____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西双版纳州____年旅______业安全生产责任状》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2、甲方的保安部和相关部门有权经常对乙方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责任:

2、乙方必须确保承包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附件:出租区域消防器材清单)。

5、乙方必须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在走道、楼梯等出口部位堆放杂物;

7、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的用途,造成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遗失、损坏,按照原价赔偿。

三、违约责任。

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乙方违反消防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消防安全责任区:ktv、桑拿、商场经营区域、附楼一楼至二楼通道。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各执一份。

备注:

1、乙方每日凌晨2时以前,必须关闭或调小ktv音乐声音,以免影响酒店客人正常休息。

2、乙方要严格控制内部人员在承租区域内活动,严禁到酒店其它区域,影响酒店正常经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吐鲁番地区鄯善县消防大队对房屋租赁安全防火的规定,为加强租赁房的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1、房屋租赁双方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并同时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对租赁房的安全负责。防止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2、承租期内,乙方应保持房屋及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杜绝事故隐患。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违规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乙方若违反规定发生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因事故发生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3、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乙方须事前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

5、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6、本安全责任书是租赁合同的补充,是租赁合同不可分割部份。

7、本责任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字盖印生效。

甲方:乙方:

二〇一一年月日。

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吐鲁番地区鄯善县消防大队对房屋租赁安全防火的规定,为加强租赁房的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1、房屋租赁双方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并同时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对租赁房的安全负责。防止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2、承租期内,乙方应保持房屋及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杜绝事故隐患。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违规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乙方若违反规定发生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因事故发生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3、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乙方须事前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

5、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6、本安全责任书是租赁合同的补充,是租赁合同不可分割部份。

7、本责任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字盖印生效。

甲方: 乙方:

二〇一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地区**消防大队对房屋租赁安全防火的规定,为加强租赁房的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1、房屋租赁双方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并同时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对租赁房的安全负责。防止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2、承租期内,乙方应保持房屋及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杜绝事故隐患。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违规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乙方若违反规定发生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因事故发生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3、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乙方须事前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

5、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6、本安全责任书是租赁合同的补充,是租赁合同不可分割部份。

7、本责任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字盖印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各种安全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照《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物权法》、《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明确甲方为房屋(场地)出租单位,对乙方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乙方为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此甲、乙双方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租赁甲方生产(经营)用房,在经营中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各项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执法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甲方监管。

(二)乙方应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各项具体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制定安全岗位责任制,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按照国家标准完善安全生产必备的`硬件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并掌握其使用方法,办理完毕各类资质许可和证照方可营业。

(三)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好安全值班、值宿,确保双方资产及货物的安全完好。

合格,才能使用,所需费用由乙方自理,水、电、气配置图交甲方备存。

(五)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在承租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乙方应妥善管理承租区域内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对过期、失效消防器材进行更换。

(七)乙方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不准乱拉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电炉和其它违禁电器,不准使用不符合标准的保险装置。停电后,可用电筒和停电宝,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八)禁止在柜台内、堆货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在营业场所需要安装火炉使用明火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不具备条件的,禁止使用)。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管理。火炉和炉筒与商品、柜台、电线、顶棚、房檐、门窗、墙壁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用耐火材料隔开。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商品和可燃物,不准靠近火源烘烤衣物和其它物品。

(九)乙方因经营需要配备的电工、锅炉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报甲方及相关部门备案。乙方必须制定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对危险源管控到位。乙方应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地方相关特种设备规定,定期对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检修,保证安全使用。

(十)乙方每天停止营业后,必须进行彻底检查,消除易燃物,处理好电源、火源、办妥交接-班,有关人员方可离去。

二、乙方在进行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做到以下安全要求:

(一)乙方在开工装修前应向消防主管机关申报,待批准并获得消防部门 2

批复的有关文件后方可施工。乙方要严格执行有关部门批准后的施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装修完成后,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方可营业。

(二)乙方负责其所承包装修区域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乙方负责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防火安全教育,并按照有关标准制定动火、用电、高空作业等装修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报甲方备案。

(三)乙方施工的堆料或垃圾不得阻挡消防设施,不得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并及时清理垃圾。

(四)施工中,凡因乙方未遵守消防法规而造成火险、火灾,乙方必须承担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五)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施工过程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或未按相关规定施工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

三、违约责任

乙方接受当地公安消防和甲方的检查、指导,严格执行消防法和有关规定。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责任书以上条款的约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乙方违反以上条款约定,或违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积极落实整改。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给甲方资产造成重大安全风险,甲方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租赁使用期内,因乙方违反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发生火灾和其它人身伤害事故及财产损失,乙方应负完全经济赔偿责任、民事、刑事责任。

四、附则

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经 3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年 月 4 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公的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管理的领导,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及租赁房屋的安全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公司的实际与租赁方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此责任书生效时间与承租合同一致。

一、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切实承担维护本租赁房屋的安全管理以及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

二、 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各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及时反馈安全工作信息,与公司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三、在租赁经营管理过程中,担赁房屋的承租人要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增强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做到管好人、看好门,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汇报公司,协调解决,为安全管理提供保障。

四、加强“四防”安全工作的预防,杜绝事故的民生,租赁房屋方必须自行购置2——4个灭火器放置于显眼可取之处,以备检查和应急之用。

五、加强用电的管理,租赁房屋内的电路必须规范化排放,

并根据用电大小,正确使用相适应的电线,严禁乱搭乱接,保险丝须采用相适应的熔断丝规范使用,如用其它不可熔化物件代替使用,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六、加强用火的管理,租赁房屋内严禁生火煮饭及使用各类电具、电取暖器,如有发生,了现一次罚款100元。

七、租赁房屋必须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平安,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租人全部负责。

八、本责任书一式叁份,出租人贰份,承租人一份。

出租房屋: 承租房屋: 责 任 人: 责 任 人:

年 月 日

为加强出租房屋的管理,提高房屋承租人的安全责任意识,根据公安消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书。

一,承租方在承租期内,要认真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书》中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条款内容,服从公安消防及出租方对安全工作所提出的要求,对所提出的不安全隐患等为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二,承租方在改造所承租的房屋时,改造方案要经出租方同意,符合安全防火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方可施工。承租方在装修改造房屋时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责任。

三,承租方对承租的房屋进行电路改造时,要有专业人员进行施工,并保证不符合施工规范和用电安全要求。

四,按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一定适量的消防器材,并按规定及时更换维修,保证其性能完好。

五,禁止在承租的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有毒的物品。其中餐饮业必须存放的燃气罐等要限量存放,保持室内通风,并有专人负责,下半时应关闭总开关。

六,每日下班,歇业或者工作人员离去时,应对室内所有电器,燃气等设备及安全情况进行查看,在确保无安全为题时方可离去。

七,承租方在安全管理方面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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