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通用18篇)

时间:2023-11-20 09:34:54 作者:温柔雨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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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单位:盐边县共和乡人民政府。

项目主管单位牵头实施项目对该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经费》(盐财资预〔2020〕8号)文件下达经费2万元。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盐财资预〔2020〕9号)文件下达经费3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该资金由县财政局下达预算到盐边县共和乡人民政府进行核算。

资金支付范围:购买防疫物资、广告宣传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费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合理安排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考虑因素以疫情防控宣传为主。

1、项目主要内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防疫物资、广告宣传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3、该资金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由财政所草拟自评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再报单位负责人审阅后再报送财政局。我单位自评分数100分。

该资金通过县财政局下达到我单位后,在大平台申报计划,再由县财政局审核计划,最后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由我乡牵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制定购买计划,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采购。在人流量较大地方组织人员劝导疏散,规范佩戴口罩,制定横幅宣传展板等宣传新冠相关知识,提高群众防疫意识。

(二)项目管理情况。

此项目资金为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资金,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严格审核原始单据核实支出真实性,再通过大平台走支付程序。

(三)项目监管情况。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经费》(盐财资预〔2020〕8号)文件下达经费2万元,已于2020年使用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疫物资。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盐财资预〔2020〕9号)文件下达经费3万元,已于2020年使用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疫物资及广告宣传。

(二)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财政下达的预算资金额度,严格把控资金使用,不超支;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应及时,保障基本民生;有效控制新冠疫情传播渠道,减少减免疫情发生;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疫情防控意识水平;辖区内群众满意度较高。

(一)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达到预期社会效益,受益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的问题。

无问题。

(三)相关建议。

无建议。

中医药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1月19日,海阳市中医医院收到海阳市卫健局拨付0.5万元。

20xx年11月13日、14日、15日进行培训,经费中800元用于支付场地费、4200元用于支付9位专家劳务费并发放到个人。资金执行率100%,无截留、挪用独保费资金行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能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资金管理都能做到严格审批手续,公开透明。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3天共24个学时的培训,参加培训人数200人,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通过开展此次培训,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提高中医药在基层的可及性和可得性。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培训学员200人。

(2)质量指标。支付场地费800元。劳务费4200元。

(3)时效指标。我院20xx年12月底,已将场地费、劳务费发放完毕,资金发放及时。

(4)成本指标。场地费800元。劳务费42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无。

(2)社会效益。通过开展此次培训,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

(3)生态效益。无。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绩效自评结果拟在医院官网公开模块进行公开,并按要求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年初预算项目4个,项目预算资金1010万元,全年支出759.18万元,预算执行率75.17%。分别是: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177万元,全年支出43.27万元,预算执行率24.45%。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1万元,全年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0%。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23万元,全年支出416.14万元,预算执行率98.38%。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69万元,全年支出258.77万元,预算执行率70.13%。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进一步理顺红河。

州财政标准体系,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工作,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印发《红河州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红河州运转类项目及其标准》《20xx年财政工作手册》《红河州20xx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xx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强化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继续落实《红河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能力意识。保护和传承珠心算文化,培养和选拔珠心算选手,促进珠心算水平的提高。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州委组织部干部培训要求,举办一期财政干部培训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xx年监督。

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以下财政监督检查服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红河州财政局内部资金管理科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非税收入检查、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服务、财政部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检查、环保资金检查等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完成财政支出绩。

效评价项目投资评审委托业务、政府购买ppp咨询服务、预决算公开检查委托业务和20xx-20xx年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验收项目工作,为了进一步深化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逐步扩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规模和范围及项目评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xx年的基础上,完成以下信息化运行维护任务:

(2)完成财政一体化等系统维护、设备购置、电费支付等;

(3)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

(4)红河州预算单位会计信息集中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费、设备租赁费;

(5)资产系统数据对接开发项目;

(6)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政采云”电子卖场;

(7)隐性债务监测平台新模块开发及服务项目;

(8)红河州部门决算业务管理系统建设费、设备购置费、运维费。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

局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任务分解清单。

2.制定《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xx〕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xx〕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修订完善《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

3.各项目管理科室根据职责分工、管理流程,按各项目的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实施范围、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工作时间节点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4.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红河州财政局完成相关工作。

为确保部门工作目标与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性,在单位内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并全面正确实施,红河州财政局积极开展了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修订完善了《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

2.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项目进行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3.根据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优化,确保绩效目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4.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在第三方机构人员的指导下,由部门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专家评估小组,形成评估成果。

5.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目标,把绩效管理的目标分解落实到绩效监控中,提高个体绩效水平来改进部门整体的绩效水平。

6.在第三方机构指导下,结合部门实际情况,搭建起了本行业、本领域的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

7.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20xx年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整改,提高部门绩效水平。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共设22个绩效指标,完成13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9个,预算执行率24.45%,自评得分61.4分,自评等级为“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共设8个绩效指标,完成8个,预算执行率0.00%,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共设32个绩效指标,完成29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3个,预算执行率98.38%,自评得分92.93分,自评等级为“优”。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共设25个绩效指标,完成24个,未完成1个,预算执行率70.13%,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优”。

红河州财政局制定了《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xx〕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xx〕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印发《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办发〔20xx〕12号),对制度适时更新。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为项目的管理奠定了基础,保障项目正常开展。

(一)项目预算及自评工作不够精准,统筹协调不够,不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以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各项目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工作中,财政支出多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主项目时存在一定困难,并对后期的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部分项目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未完全按年初计划开展,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的完成,拉低了绩效评价得分。如:因受疫情客观因素的影响,取消了财政干部培训和珠算心算比赛,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相应绩效指标的完成。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预算管理,做好项目前期的调研决策工作。

(二)进一步调整充实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单位年度考评目标任务。

(三)加大对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的“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设备购置19.8万元”、“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维护费40万元”经财政部门批准调整为“红河州债务系统驻场运维服务经费10.8万元”、“20xx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核查工作委托业务费49万元”,同时更新了相应的绩效指标。

项目建设绩效自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公共厕所作为我县基础培套设施的一部分,是展示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其改造、新建更是重中之重,公厕提升改造能够确保提升公厕服务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规范科学的公共厕所服务体系。

(三)项目执行情况。

已完成39座公共厕所的提升改造工程。

(一)项目资金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中标资金为844.03万元,截至目前项目已支付资金800万元。

对公共厕所改造提升项目进行了验收,改造公厕均验收合格。进一步完善太和县基础设施,解决太和县城市环卫基础设施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改善和提升了公共厕所环境质量。

经研究为改造提升公厕项目自评为99分,对照《2020年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规定的评分等次为“优”。

一是城区主要路段、商业街等用地紧张,没有足够的'空间新建公厕;二是居民都不愿公厕距离自己住房或商铺过近,同时又不愿走远路上公厕,合理规划的同时满足居民的诉求较为麻烦。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市民群众,结合科技手段建立健全公厕地图,高标准要求公厕保洁质量。

项目建设绩效自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实施单位职能职责。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20xx年县城公厕日常管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南江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具体实施20xx年县城公厕日常管护项目,包括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20xx年8月4日向县财政局申报20xx年县城10座公厕及中河坝公园等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申报资金626400元,县财政局20xx年8月17日审批同意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南财采20xx0804114802);20xx年9月6日向县财政局申报20xx年县城25座公厕及黄金公园、城市公园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申报资金972000元,县财政局20xx年9月14日审批同意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南财采20xx0906113315);20xx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控制价259200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0〕11号)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其他市本级和县(市、区)级在3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纳入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即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实施,反之由业主自行组织采购。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委托四川世晨鸿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20xx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成交价238000元。

3.资金管理及支持条件、范围、方式。县住建局严格按内控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对20xx年县城公厕日常管护预算资金进行管理,确保项目专项资金安全使用。项目资金实行专职、专账“两专”管理,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安排专人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进行项目采购申报,同时建立内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4.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管护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内控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及月考核结果按月支付,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合规使用。管护单位凭月考核结果及合法的税票等资料进行报账,所有项目资金的支出,都由管护单位开具税务发票,县住建局审核人员根据报账凭据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后,通过对公转账方式支付。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申报、采购、日常管护、监督管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组织实施管理规范有序,项目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二)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该项目主要负责县城内由市政园林管理局管理的38座公厕日常清扫、保洁及完成公厕日常管理,达到无市民投诉、无媒体曝光、无上级通报为目标。

2.具体绩效目标。蹲位、小便器无污垢、无粪便,纸篓无长期沉积纸屑;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地板干净整洁;洗手盆、镜子无污迹、无灰尘;室内气味无异味或较轻;厕所内设施完好,损坏;室内苍蝇不超过3个,蚊子较少;室内墙壁或厕所隔板无小广告;每月出勤,特殊情况可以找人代替值班,开放时间无无故迟到早退;无市民投诉;态度和蔼,热情大方。

3.申报内容分析评价。通过每月日常考核,20xx年县城38座公厕日常管护3家管护企业均达合格标准,管护期间无市民投诉、无媒体曝光、无上级通报,完成了管护目标,社会评价及群众较满意。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xx年6月,县财政局(南财预〔20xx〕1号)下达20xx年县城公厕管护费1200000元。

20xx年8月4日,向县财政局申报20xx年县城10座公厕及中河坝公园等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申报资金626400元,县财政局20xx年8月17日审批同意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南财采20xx0804114802);20xx年9月6日向县财政局申报20xx年县城25座公厕及黄金公园、城市公园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申报资金972000元,县财政局20xx年9月14日审批同意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20xx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控制价259200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0〕11号)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其他市本级和县(市、区)级在3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纳入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即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实施,反之由业主自行组织采购。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委托四川世晨鸿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20xx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成交价238000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xx年南江县财政局(南财预〔20xx〕1号)下达20xx年县城公厕管护费1200000元。

2.资金到位:实际到位资金1200000元。

3.资金使用:20xx年县城38座公厕日常管护实际发生公厕管护费1619680元,下差公厕管护费419680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住建局严格按照内控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及市政园林管理局报送的.月考核结果按月支付,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合规使用。管护单位凭月考核结果及合法的税票等资料进行报账,所有项目资金的支出,都由管护单位开具税务发票,县住建局审核人员根据报帐凭据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后,通过对公转账方式支付。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申报、采购、日常管护、监督管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组织实施管理规范有序,项目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市政园林局安排1名副局长分管,并落实2人具体负责公厕日常管护工作。

为体现县城公厕日常管护企业之间有竞争、有对比,20xx年我局将县城公厕日常管护分成三段,委托四川宇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20xx年县城10座公厕及中河坝公园等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项目”,20xx年9月14日确定四川辰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431280元;委托四川祥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20xx年县城25座公厕及黄金公园、城市公园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20xx年10月21日确定南江聚贤建设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950400元;委托四川世晨鸿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20xx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20xx年11月15日确定南江县安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238000元。三段公厕管护合计成交金额1619680元。

根据政府采购结果,该项目分别由三家管护企业实施具体的日常管护业务。一是日常运行管理,由管护企业按公厕管理办法和标准实施具体管理工作。二是设施维修维护。由管护企业向市政园林局申报,市政园林局派人现场核实后,安排管护企业具体实施维修维护,维修维护结束后,市政园林局派人现场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

县市政园林局制定了公厕日常管理维护考核细则,明确了公厕管护制度、标准、考核、惩戒措施。

每月日常考核中,采取市政园林局邀请住建局分管副局长或市政园林局局长或副局长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对所管护公厕按考核表内容逐项打分,最终凭分数确定当月管护费用支付标准。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市政园林局对公厕管护实行严格考核、管理,具体为:

1.管护合同期内,月度考核合格等次达到90%以上,或年度考核全部为合格等次的,在下一轮次管护企业招标中,同等情况下,可优先确定中标。

2.对日常巡查或月度考核发现的问题,管护企业必须立说立改、限时整改,时限内未整改到位的可重复扣分。

3.将考核结果作为日常维护费核拨的依据:考核为合格的,全额拨付当月维护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低于90分),每低一分扣减当月维护费200元,最多扣减6000元;考核为不合格的,当月维护费扣减20%。

4.对于一年期管护合同,连续2个月或一年累计4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或一次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采购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对于三年期管护合同,合同期内连续2个月或一年累计4个月或合同期内累计6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或一次绩效考核不合格,采购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5.因考核不合格被解约的管护企业,三年内不接受其在南江进行的县城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投标活动。

(一)目标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经考核,20xx年完成了全部县城公共公厕日常管护任务。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20xx年度,县城公厕日常管护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公厕管护标准、考核细则。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已全面完成当年公厕日常管护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县城公厕日常管护主要目的是为市民和游客提供舒适的如厕环境,属于公益性项目,项目效益主要体现为社会效益。通过实施本项目,确保了县城市政公厕设施完好、清洁卫生,达到了便民利民的目的,得到市民和游客的充分肯定。

项目实施程序合法合规,县城公厕日常管护落实落细,达到了预期目标。项目资金支付符合相关规定,使用范围符合预算安排,会计核算规范。该项目实施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于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促进社会和谐,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具有现实意义。

(一)存在的问题。

20xx年至今,新建的公山镇安置房广场aaa旅游公厕、东榆大桥桥头滨河路aa旅游公厕、春场坝滨河中段aa旅游公厕3座旅游公厕及红塔公园公厕(含公园保洁、维护等)等4座公厕管护资金均未纳入财政预算,20xx年仍按照20xx年核定的1200000元预算标准下达资金,而实际发生额1619680元,造成当年下差公厕管护费419680元,形成了新的债务,如不及时有效化解,可能影响相关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和社会稳定。

(二)相关建议。

建议相关部门科学测算县城公厕日常管护经费,足额纳入财政经常性预算,确保公厕管护工作正常开展。

20xx年绩效评价,我局实施的相关项目未发现问题。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局关于20xx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任务计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办规字〔20xx〕22号)和《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xx〕2号)精神,我局积极做好20xx年度全省中央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自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省林业局下达我县林业局中央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共计2451.33万元,其中中央林业改革发展项目资金1299.35万元,地方转移支付资金763.8万元,中央林业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资金388.18万元,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见附表。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下达我县中央项目资金共计1687.53万元,地方转移支付资金763.8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生态恢复保护资金388.18万元,已发放337.57万元,资金执行率86.96%;改革发展资金1299.35万元,已发放1293.45万元,资金执行率99.5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资金和中央改革发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各项目资金使用科学合理,拨付及时;资金使用不存在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改革发展项目资金和生态保护项目资金年初总体目标基本完成,各项绩效指标基本达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天保工程区外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1.4685万亩,天保工程区外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6.4235万亩,天保工程区外国有林停伐产量0.4292万立方米,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7.1991万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26.1293万亩,新增退耕还林转国家公益林0.12万亩,造林面积5598亩,天保工程区外抚育面积0.78万亩,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面积0.4791万亩,湿地保护与恢复数量1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0.77万亩,林业贷款贴息的贷款额2647万元,上一轮完善退耕还林补助面积0.95万亩,国有林场场外造林640亩,天然林巡护设备购置11.39万元。

(2)质量指标: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100%,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9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11%,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新造林面积合格率95%。

(3)时效指标: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天然林资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21.5元/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21.5元/亩,造林中央财政补助标准500元/亩(中央追加补助100元/亩)、林业贷款年贴息率3%。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63.1%(国有、集体退耕地落实不了退耕主体)。

(1)经济效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挽回经济损失0.0125亿元、

(2)社会效益:职工收入水平增幅5%,森林抚育带动就业160人,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人数110人,造林带动就业107人,湿地保护与恢复聘用临时管护50人,社会保险参保率95%。

(3)生态效益:减少水土流失取得一定效果,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4.08%,国家级公益林对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明显。

(4)可持续影响:国家级公益林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湿地项目区生态效益持续发挥显著生态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退耕农户和社会公众满意度95%,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98%,造林补助政策宣传满意度95%,湿地辖区及周边群众满意度9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满意度97%。

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63.1%,原因是国有、集体退耕地落实不了退耕主体。有个别项目实施缓慢,资金执行率不高,下一步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把资金发放到位。

绩效自评工作充分发挥中央项目资金效益促进林业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同时对项目资金申报起到引领作用。按相关要求,我局20xx年中央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及时向县财政局、市林业局上报。

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以谋划科学社会事业,以改善科普设施,提升科普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开展产学研项目对接,团结带领全县各级科协组织及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行“四服务一加强”工作职责,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xx-20xx-20xx年)》,创新基层科普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提升基层科普服务的覆盖面、实效性和获得感,增加科普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促进科普公平普惠,实现我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厚植公民科学素质基础。

(1)制作科普知识读本33000本。

(2)建立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与科普分中心。

(3)创建科普示范基地1个、建设科普宣教室1个。

(一)前期准备。

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组织成立了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职工为成员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对单位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针对在评价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二)组织实施。

绩效评价工作具体由分管副主席的xx海同志具体抓落实,单位财务人员收集相关资料,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检查财务会计记录,督促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三)分析评价。

结合项目上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对照项目实施情况,逐项对照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真实准确。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红财教发〔20xx〕64号),20xx年共拔入资金13万元,其中: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服务经费2万元、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经费10万元、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补助经费1万元。按照泸西县财政局要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经费10万元由县财政局直接划拨至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联合会,其余项目经费划拨至泸西县科协零余额账户。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服务2万元用于制作科普知识读本33000本。

(2)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补助1万元用于建立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与科普分中心。

(3)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10万元划拨至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联合会,用于创建科普示范基地1个、建设科普宣教室1个。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科普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项目实施单位承担资金使用和管理责任。科普资金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经局会议研究具体实施情况,指定公共设施管理科具体负责,同时按项目进度与财务科对接付款方式,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监督,事后有验收的原则落实好项目各项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划拨资金实施项目,控制好成本,节约投入,尽可能以较少的投入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完成质量。

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及工作要求实施完毕,项目实施基本实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从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来看,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项目都得到较好的实施,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指标任务。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泸西县科协科普宣传资料紧缺的问题,丰富了科普宣传活动的.内容,有利于公民科学素质的提升。有利于多方整合资源,推动我县科普事业向前发展。使绿色农产品生产技术得到进一步普及,发展绿色种养产业观念得到进一步巩固,辐射带动其它配套服务业协同发展,解决城乡劳动就业人口,逐步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从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最终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社会和谐的发展目标,为如期建成小康社会增光添彩。

从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来看,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项目都得到较好的实施。评价结果为优秀。

(一)对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首先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加强内部控制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审核、分析和使用等工作。

(二)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三)强化绩效目标跟踪分析,规范和改进项目管理。通过项目实施前、中、后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绩效目标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绩效工作机制;揭示项目建设中的问题,规范项目实施。

中医药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为做好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宜章县财政局关于做好县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暨宜财绩2022-46号文件精神,我院认真开展了20xx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宜章县中医医院始建于1952年,历经几代中医人的艰苦创业,现已发展成为全县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现有在职在岗职工473人,编制床位220张,实际开放病300张。内设临床专科17个、医技科室7个、辅助科室4个、职能管理科室19个。

医院拥有1.5t核磁共振、西门子16排螺旋ct、彩超、cr、dr及全自动生化检测仪等各种高精尖诊疗设备120余台,年末资产总值0.57亿元。为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口支援医院、郴州市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单位,广东省中医院联系单位,是郴州市市辖区职工医保、宜章县职工医保、宜章县城乡居民医保、工伤保险定点救治医院、宜章县人寿保险公司定点医疗单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xx年我院基本总支出为1140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772.3万元、卫生材料支出万元3018.1万元、药品支出2038万元、固定资产折旧369.4万元、提取医疗基金29.1万元和其他费用604.1万元、其他支出472.8万元、专项支出101.7万元。

1、20xx年度预算基本情况。

我院属于差额拨款单位,20xx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的有人员经费104.7696万元,财政已全额拨付到位。

2、20xx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xx年度以支定收确认的总收入为104.7696万元,年度总支出为104.7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696万元,用于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经费支出使用比例为1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我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20xx年,我单位收到县财政拨款共388.298万元,其中:20xx年初预算基本支出104.7696万元、公立医院改革拨款(对取消药品加成专项补助)84.108万元、基本公卫项目4万元、省补中医药项目3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信息化及医疗保障经费、全员核酸检测经费、设备款等)63.56万元、20xx年下半年产筛补助0.324万元、20xx年人员基本预算补助105.4704万元,20xx年中医文化建设资金20万元、20xx年中药人才培养3万元、乡医本土化培训实习0.066万元等.

我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做到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不截留、挤占、挪用、不虚列支出财政专款补助资金,发挥了资金的最大效益。未使用完的专项资金,按规定进行结转,按上级工作安排,按进度用于次年的工作开展。以下是各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一)新冠疫情救治与防控工作常态化。

常态化开展新冠核酸检测。核酸实验室的建成及核酸检测配套设备的投入,由原先的须送上级检测,到现在在本院检测,并可以常态化开展发热门诊、新入院患者及陪护、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人员、医院中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新冠核酸检测。截至12月10日,累计发热门诊核酸检测8663人次,住院患者核酸检测9904人次,陪人核酸检测7013人次,医院高风险岗位核酸检测3887人次,中风险岗位核酸检测5719人次。

(二)强化提升中医药知识宣传能力和人才培养。

一是加强医院中医药知识宣传建设。落实门诊大厅中医药氛围的改造,加强中医药知识上墙宣传普及,发放宣传单8000份明显提升了中医药在群众中的接受度、推广度,中医诊疗的开展、中药的使用逐步增长。

二是狠抓卫生人才建设。20xx年专人外出培训学习中药知识5次后,组织全院药剂人员举行业务培训学习2次,临床医生培训学习2次。通过学、传、帮、带,全院药剂人员的中药管理能力得到了加强,提升整体中药人员认识中药、辨识中药能力,对临床医生用药的指导、监督作用效果很大;对临床医生的培训促进了中药的.应用推广。

1、年初预算的编制未细化到每个科室,医院属于业务型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采购、临时维修、培训学习等项目较多,因此对于追加的预算资金,没有进行预算分解,涉及追加预算资金的预算管理仅从总额进行控制。

2、人员经费补助年初预算未逐年增长。

1、科学执行绩效预算管理制度。

一是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财政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

二是推动相关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编制模式,把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

2、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财务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3、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地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1.我单位逐步建立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结果应用机制,采取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预算编制的应用,实行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2.我单位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绩效自评的相关信息,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项目建设绩效自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公安部、教育部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保障校园平安有序,根据衡阳市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20xx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祁东县人民政府深入推进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建设,迎接省人民政府、省教育厅对校园安防“三项”建设工作的实施情况检查,确保祁东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实现三个百分百工作目标,维护全县中小学生校园安全,20xx年为全县中小学校237所及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538人,在全县237所中小学校及在全县原有126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已安装一键式报警器基础上,本次对剩余未达标的191所学校按照去年统一采购办招标的价格,统一安装一键式报警器,配备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并为全县317所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支付一键式报警器电话座机费及校园电子视频监控光纤网线租赁费。

(二)项目主办单位简介

项目主办单位:祁东县教育局,是祁东县政府主管全县教育的职能部门。为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股、基础教育股、计财股等22个股室和考试中心、教育工会等2个二级机构,下辖从事基础教育和中职教育的中小学校合计291所,公民办幼儿园合计314个,20xx年12月末全县在职教职工7150人,离退休教师4752人。基础教育学校和中职教育学校在校学生128311人,在园幼儿28477人。全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总计85640.9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5472.9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68万元;全年支出总计:85640.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74971.1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080.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4.09万元,资本性支出6225万元,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为启动祁东县中小学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建设工作,20xx年度下达全县中小学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项目资金1157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由祁东县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主要项目资金分配如下:

1、校园一键应急报警器配备经费:81.3万元;主要用于在之前全县已经安装了一键式报警器的学校126所之后,为剩余191所学校(幼儿园)安装一键式报警器经费,本次主要为未安装一键式报警器的191所学校(幼儿园),按照去年统一采购办招标采购的价格(191所*4300元/所=821300元)预算,20xx年1月,项目主办单位:祁东县教育局启动“祁东县教育局校园一键式应急报警器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qdcg20xx064,采购方式:采取竞争性谈判,祁东县教育局校园一键式应急报警器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确认函(qcdg20xx)函064号,依法确认为:衡阳市金盾保安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合同金额:人民币813,388.00元。20xx年10月,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祁东县教育局组织验收小组对政府采购申报审批号qdcg20xx064中标的“衡阳市金盾保安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了验收,按照招标采购及投标响应文件,对投标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检查内容含货物、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及安装服务等,验收意见为:合格已交付使用。

2、校园专职保安配备经费:1084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公办小学校237所(不含村小),按照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规定,全县公办学校、幼儿园共需配备专职保安538人,每年专职保安工资经费14,848,800元(538人*27600元/年/人=14848800元)预算,20xx年1月项目主办单位:祁东县教育局启动“祁东县中小学幼儿园配套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委托: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实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qdcg20xx07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祁东县中小学幼儿园配套保安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确认函(qcdg20xx)函076号,依法确认:祁东县智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合同金额:人民币10,839,400.00元。祁东县教育局组织验收小组对政府采购申报审批号qdcg20xx076中标的“祁东县智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意见为:合格已交付使用。

3、网络租赁费用经费:94.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317所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一键式报警器电话座机费及校园电子视频监控光纤网线租赁费,项目主办单位祁东县教育局启动项目:祁东县教育局校园电子视频监控光纤网线租赁费(与公安联网网线租赁费)按照每校(园)(317所*3000元/所=951000元)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qdcg20xx063;采购方式:采取竞争性磋商,祁东县教育局校园电子视频监控光纤网线租赁费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确认函(qcdg20xx)函063号,依法确认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合同金额:人民币948,000.00元。20xx年10月,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祁东县教育局组织验收小组对政府采购申报审批号qdcg20xx063中标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了验收,按照招标采购及投标响应文件,对投标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检查内容含货物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及安装服务等,验收意见为:合格已交付使用。

项目主办单位:祁东县教育局指定相关股室指派专职人员负责项目立项、申报、协调等工作,分别以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及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取衡阳市金盾保安科技有限公司为一键式应急报警器配备项目的供应商;祁东县智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校园专职保安配备项目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为网络租赁费用配备项目供应商,以上中标供应商均符合政府采购行为规范,20xx年度该项目预算资金1157万元全部按计划拨付并全部使用完毕,使用进度和范围等与申报计划相符,资金支出使用合理、合法、合规,该项目目前使用正常无闲置,财政拨付专项资金使用完毕。

三、

(一)评价的目的`及依据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绩{20xx}7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要求,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省市县各级党委和政府重点任务的要求;依照各级预算部门职责相关规定、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以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预算管理制度及办法、预算支出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预算支出的政策依据和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预算支出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为依托,结合本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合规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及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因素、预算资金的绩效情况、即实现的产出情况和取得的效益情况等为评价内容,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依据获得项目绩效评价判断。

(二)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有关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衡阳市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联合下发《20xx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祁东县人民政府深入推进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建设,确保祁东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实现三个百分百工作目标,该项目实施旨在加大安保经费保障投入,配齐配强专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保安员,20xx年内全县中小学校园保安员配备100%达标,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贯彻落实国家安防标准,进一步细化校园人防、物防和技防的“三防”达标工作。该项目的实施特别是对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健全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紧急报警等技防设施,有着非常的积极的作用。

(三)项目支出执行情况

20xx年下达中小学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项目资金1157万元,实际已到位资金1157万元,到位率100.00%,截止20xx年12月31日,项目主管单位已拨付资金1157万元,执行率100.00%,根据此次专项资金现场绩效评价和项目单位上报情况,20xx年祁东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安防建设项目支出:

1、校园一键应急报警器配备经费:81.3万元;

2、校园专职保安配备经费:1084万元/年,按10个月计算979.8万元;

3、网络租赁费用经费:94.8万元,项目合计1157万元,基本上按照项目计划和项目要求执行,资金支出基本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重大资金截留、挪用的现象。

(四)项目支出效益分析

根据衡阳市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联合下发《20xx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要求,祁东县人民政府深入推进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建设,确保祁东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实现三个百分百工作目标,维护全县中小学生校园安全,20xx年为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统一安装一键式报警器,配备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支付一键式报警器电话座机费及校园电子视频监控光纤网线租赁费等资金,祁东县教育局严格按照祁东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的要求,依照县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实施,分别以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及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取衡阳市金盾保安科技有限公司;祁东县智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为“三防”项目供应商,以上中标供应商均符合政府采购行为规范,20xx年校园“三防”项目全部竣工投入使用,确保了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该项目惠及全县7150名在职教职工和156788名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第三方机构相关人员随机抽取20所中小学学校,随机对60名师生进行了“三防”项目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为100%。

根据20xx年6月下发的《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的要求,祁东县财政局委托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6-8月,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项目组进行现场评价工作。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以下的方式:一是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询问,听取项目单位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通过审查政策文件、项目管理制度、合同、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项目收支明细账等资料,以了解项目具体情况;三是实地考察项目实施后现场,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数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分析,全面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为提出评价结论提供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和《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等文件规定,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项目实施主管单位祁东县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严格按照祁东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的要求,依照县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实施,高度重视过程管理,指定相关股室指派业务骨干专职负责项目立项、申报、协调、验收等工作,县财政局按时拨付财政预算资金到位,统筹协调加强过程管理,确保“三防”项目按质按量顺利完成,确保全县二十多万教职工和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人生及财产安全,对受惠中小学校的满意度调查中,师生普遍满意度较高。但也存在立项程序欠规范、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专项资金管理欠规范等问题。根据《20xx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得分87分,评价等级为“良”。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为100分,参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1、立项前期工作简化。建议:强化项目前期的论证、决策等工作规范。

2、未实施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建议:分项目建立明晰的绩效管理制度,绩效目标设立应针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全面反映项目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预期效益,按明细项目内容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利于对实施单位进行阶段目标考核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3、未制定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建议:按照行业质量规范的要求,针对具体项目制定相应的质量明细管理目标,将质量管理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可衡量的指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落实定期质量检查,确保项目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4、账务处理不太规范。建议: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要求,按项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5、部分支出依据不太规范。建议:制定项目预算管理制度,细化资金支出计划,加强对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检查力度。

6、存在没有通过财政直接或者授权支付款项的现象。建议: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7、部分合同执行不太严谨。建议: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及财务监控机制,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的规范性。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

  20xx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自我评分为100分,评价总体效果较好,项目自身有针对性的解决了各村出行难、生产用水难等的实际困难,绩效目标按期实现,按照各项政策要求,不断提高项目的绩效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

  1、有部分村(社区)资金报账相对滞后,报账不积极,导致资金滞留在乡财政所。

  2、部分村报账单据及项目资料不够完善,报账不规范。

  3、乡上管理人员缺乏,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1、加强对村上财务人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

  2、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工作,将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规范和加强“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估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奉化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评价工作方案,秉着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对20xx年度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经费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具体如下:

根据“消防安全品质提升”民生工程要求,20xx年度追加了“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总预算242万元,包括消防器材采购132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110万,用于我区已建成的30个社区微型消防站进行装备优化,提档升级,阳光、锦山、南溪和绿都社区新增设4个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全区人员集中、消防车道布局不合理、偏远的农村、老城区等人员集中的区域设立23个片区微型消防站,由属地街道直接管理,配备电动四轮消防巡逻车,随车携带消防水泵,水带、水枪、灭火器、对讲机等消防设施。

“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按计划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20xx年度完成消防器材招标采购,合同价131.3634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次货款39.409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将于20xx年1月完成。项目资金结转202.591万元。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党委结合现阶段消防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微型消防站最基本的要求是“有人、有器材、有战斗力”,主要目的是一旦发生火灾,微型消防站力量能够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快速处置或控制火灾蔓延,并组织人员疏散。项目建成后能有效稳定我区火灾形势、减少人员伤亡具有重要意义。

微型消防站弥补了我区消防队站不足。受城市集约化用地制约,近年来新建消防队(站)多数在建成区以外,布点不合理。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改善消防队接警出警速度,同时能有效补充我区消防救援力量,更好发挥消防救援作用。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

  1、前期准备。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xx〕26号)文件要求,一是召开委财务工作会议,成立了以委党组书记、主任刘低炉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杨爱凡为副组长,办公室、财务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从各科室和二级机构抽调3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明确各级职责。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xx〕8号)文件精神;相关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部门预算及决算报告、项目审计报告和验收报告等。三是由办公室、财务室、法规科等科室联合设计评价指标,确定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值。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通过审查账目、实地考察验证、座谈交流等方式,认真对照20xx年市发改委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市项目前期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打分,最后上报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再报送市财政局。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规划编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分析评价。

  我委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编制经费的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坚持“量入为出和专款专用”原则,主要用于全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市财政部门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专项资金,达到资金设立目的,产生了极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

  根据各村的项目实施方案,经镇项目办实地核实后,提交镇政府集体研究进行批复。乡财政所收到项目批复后将项目资金通过大平台申报转入村级资金账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根据《盐边县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盐边县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并结合乡政府对20xx年各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资金项目考评情况和各村具体情况,科学客观的对省、市、县下达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进行了资金的分配。大村且20xx年受灾较严重的分配4万-5万元;中小村且受灾相对比较严重的分配3万-4万元;小村且18年运行维护项目实施相对较差的分配3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乡有健全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

  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强化,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xx年农产品农残检测合格率99.6%,比20xx年农残检测合格率97.5%,同比提高2.1%;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有效证书为177个,认证面积和数量位居全省首位;在全省率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试点取得成效;“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通过20xx年度复检验收;获评“湖南省三品一标示范县”;创建“长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9个,全部通过验收。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春华镇和金井镇有创建方案、常年开展抽样检测、产业基础好、基地按“三品”标准组织生产、各类生产档案记录齐全、全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春华镇和金井镇为市级示范镇建设考核长沙县排名前二名,同时春华镇还是全县鲜食水果样板示范镇。

  2、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单位(长沙创嘉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42家农产品基地签定了农业投入品购销协议,销往基地所有农业投入品价格采取低于市场价格10%~20%统一配送至基地。20xx年农业投入品基地配送额为881830元。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按计划进度按时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项目单位(湖南中天凯顺农业连锁有限公司和长沙美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18家农药经销点全部完成追溯硬件安装并参加了操作培训,基本能熟悉软件操作。

  4、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湖南回龙湖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3个项目实施单位均获得“三品”认证或三品企业基地;近年来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近年来国省市检和县级例行监测均合格;开展农残自检或送检;生产档案记录齐全;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有自有品牌或包装标识。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5、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对长沙金明蔬菜专业合作社等17个农产品基地自检达到200批次以上的予以奖励。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

  (一)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或调整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见附表1)。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项目基本性质:常年项目。

  2、项目用途:项目实施后能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安全的农产品进入市场,加快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

  3、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涉及局市场信息科、春华镇和金井镇。

  二是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涉及局法规科和全县镇街。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涉及局法规科、黄花、春华、高桥、路口等镇。

  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涉及局市场信息科和全县镇街。

  五是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涉及局市场信息科和全县镇街。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

  我委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单位目前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项目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

  树立全局思维和底线思维,按照项目谋划提前,项目前期提前,项目调度提前,项目开工提前“四个提前”思路,统筹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项目资金未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结余万元9.18万元,执行率为97.38%,执行情况较好,其他专项资金明细项目核算不足,由于全市重点项目数量较多,账面没有细化到单个项目。

  二是项目管理制度有欠缺,资金分配不均匀。我市重大项目前期经费使用没有制定具体的分配依据,在项目的选定上单纯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主管部门的调查了解给予部分重点项目支持。一些规模较小的重点建设项目未获前期经费支持。

  三是绩效评价的指标设定有待细化。由于重点项目数量多,规模不一,单一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会影响对项目评价的全面性和重点性。

  (三)建议。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加大财政集中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企业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应经常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突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对全市重点项目施工现场均实行挂图作战,统一设立项目施工标志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告示牌、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

修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17〕5号)文件精神进行年度化肥储备工作。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由市供销社提出储备确定品种及数量,由市财政局审核储备资金来源上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承储企业以政府采购方式确定。

为增强我市农资化肥市场调控能力,切实做好淡储旺供,保障农业生产应急需要,促进农业增产增收。2021年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从2020年10月开始至2021年3月结束,为期6个月。储备期间月平均储备量为4500吨(其中:尿素2200吨、复合肥2300吨)。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17〕5号)第五条完善农资供应保障体系中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化肥商业储备制度”。市供销社严格按照2018年由市供销社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乐山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化肥淡季储备。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资金计划是50万,全年预算39.1万元,资金到位39.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2021年化肥淡季储备项目资金已全额支付,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淡储化肥所需资金由存储企业自筹,由市财政给予利息补贴。淡储化肥利息补贴,由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市场行情、淡储化肥资金占用情况、银行半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和合理运杂费用测算,承储企业包干使用。

2.资金拨付。储备期满后,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储备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待中介机构审计认定承储企业完成化肥淡季储备任务后,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核拨项目资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由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向市政府提交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有关事项的请示,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供销社按照《乐山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中介机构,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承储企业。储备期满后,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储备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待中介机构审计认定承储企业完成化肥淡季储备任务后,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核拨项目资金。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度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从2020年10月—2021年3月为储备期,储备期间月平均储备量为4500吨(其中:尿素2200吨、复合肥2300吨)。

(二)项目效益情况。

化肥淡季储备主要是围绕全市保障春耕用肥供应,在农业生产上出现遇有重大灾情和化肥供应紧缺,价格异常波动,可调配到市内指定区域销售。截至目前,全市每年化肥市场稳定,未发生一起因没有化肥供应不上而影响农业生产的事件发生。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的化肥储备为春耕肥储备,储备期为上年10月至次年3月。若在7、8月遇到洪灾、冰雹等突发自然灾害时,政府需调运化肥,则没有化肥可以调运。主要因为现没有开展淡季储备期外的化肥储备。

当前,化肥价格涨幅相当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5月下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中,尿素3184.5元/吨,复合肥3991.7元/吨,去年同期价格分别为2454.3元/吨和2512.5元/吨,分别涨价730.2元/吨和1497.2元/吨,涨幅分别达到29.8%和59.6%。由于价格上涨,储备成本相应增加。

(二)相关建议。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同市财政商议措施,力争解决化肥储备空档期的问题。

二是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防止出现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投机倒把问题。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

  (一)项目决策情况。

  此项目决策立项目标合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规范,为村民提供绿色生态、优美有序的生存环境,为响应全县绿化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项目过程情况。

  1、健全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提高了办事效率,确保了项目质量。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按流程进行,做到了有条不紊。

  3、项目资金审核符合流程,会计核算规范,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财务处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工程完工率达标。平涉公路两侧和309国道窑则段绿化工程全部完成,实现工程完工率100%,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二、绿化节点覆盖率达标。绿化节点覆盖率达到94%,保障了工程质量。

  (四)项目效益情况。

  受益群体满意度达标。全乡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真正改善了人居环境,使群众更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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