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川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 度乡人民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时间:2023-09-01 05:35:34 作者:江sx

近年来,随着农村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供水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为确保广大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和生活质量,武川县人民政府积极响应,制定了一份全面的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方案。该方案旨在从源头、输送、处理、供水等环节全面把控,确保供水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通过科学的管理和应急措施的制定,我们将坚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广大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农村供水安全是武川县人民政府始终关注的重点事项,我们将付出更多的努力,为农村居民打造一个安全、方便、可靠的供水环境。

武川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 度乡人民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实行政务公开,让人民了解政府的工作,参与政府的决策,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完全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乡人大对乡政府实行监督的重要载体。我们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不能局限于一朝一夕,要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必须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乡先后多次召开了乡村两级干部会议,对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督促和部署。并根据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的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

乡党委、政府明确要求政务公开工作要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我们将公开栏等设在群众便于阅览的地方。另外,我们还采用广播、会议、简报等形式将有关政务予以公布。凡涉及组织人事工作的,在乡党委会、乡村两级干部会议上公开;涉及经济管理工作的,逐级向群众公开;涉及农经的热点、焦点问题,直接公开到户、到人。乡党委、政府还明确要求政务公开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还要注意随时更新。

二、突出重点,明确形式,规范程序,不断深化政务公开

在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我们讲求实效,根据我乡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在公开内容上,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的热点问题。

在公开形式上,通过公开栏、会议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务公开。

在公开程序上,我们首先对机关、村(居)、各有关部门所有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整理,列出清单,然后对整理结果进行汇总审核,最后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请相关部门对照清单全面进行公布。对重要的政务活动,一律要求民主议事在前,决策公布在后,必要时召开人代会,广泛征求并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对涉及到各类财务收支的,一律审计理财在前,核实公布在后。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注重创新思路,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政务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把政务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三是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通过这“三个结合”,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1、促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通过政务公开,充分发扬民主,让群众及时了解当前乡村两级的各项政务活动,提高了干部群众参与政务的积极性,提高了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规范了政府机关的权力运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政务公开,“政府采购制”“行政审批制”“执法公示制”等得到了更好落实,有效地规范了政府机关的权力运行,不公正、不公平现象逐渐减少,非生产性开支大幅度降低,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形象,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

武川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 度乡人民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篇二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

1、依法生育的权利;

2、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

3、获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信息和教育的权利;

4、获得避孕节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的权利;

5、获得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服务的权利;

7、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其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害的权利;

8、公民有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1、公民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2、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3、公民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依法规范生育行为的义务;

4、公民有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的义务;

5、公民有协助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武川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 度乡人民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篇三

党务政务公开栏

总体规划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以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速培育发展人力资源市场,稳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促进机制;逐步建立起政策统一、覆盖面广、社会化程度高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深化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强化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加快国外智力引进,加大劳动执法力度,依法行政,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

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潍坊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总体方案;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推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拟订全市引进国外专家、智力的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军队退役、转业士兵(官)进事业单位的考录安置工作;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服务标准

(一)劳动就业与工资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填写《招用职工登记表》,符合条件的,随到随办。职工流动时,应先领取《职工流动表》,按要求填写盖章后办理流动手续。

2、每年向用人单位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3、按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0)74号文件规定,企业职工每月最低工资标准:760元。

4、对农村劳动力、失业人员和创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择业和创业技能。

5、提供日常职介服务,为失业人员办理档案托管、代缴社会保险金、转移档案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随到随办。

办理单位: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7211216

办理单位:劳动关系和就业促进科联系电话:7195375

(二)社会保险

1、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38%,职工按个人工资总额的3%缴纳;企业单位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0%由单位缴纳,职工按个人工资总额的8%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按规定计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支付养老金。办理养老保险登记、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随到随办。

2、失业保险。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个人按1%缴纳,记入单位台帐,对参保失业职工按规定支付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

担2%、单位负担7%);住院医疗费用和慢性病门诊按规定定期报销;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5%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只享受住院医疗费用。每个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含大额医疗保险24万元)。离休人员的医疗费用单独管理,符合规定的予以报销。

4、工伤保险。参加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0.5-2%的缴费比例由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比例按企业类别确定),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照职工上实得收入(最低不得低于上本市社平工资的60%)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不缴费。

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政府补贴110元,未成年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20元;属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纳10元。一般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200元;属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纳20元。老年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140元;属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纳20元。未成年人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定期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

7、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农村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按规定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目前暂按22元/月执行)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资金积累额除以139)两部分组成。

办理单位: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联系电话:7216155

(三)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按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办理。

办理单位:工伤保险科联系电话:7195807

(四)办理退休和遗属补助认定

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正常退休和遗属补助认定每月办理一次;特殊工种符合条件退休,因病退休、退职,按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办理,原则上特殊工种退休每月办理一次,因病退休、退职适当集中办理。

办理单位:社会保险科联系电话:7219675

办理单位:工资福利科联系电话:7118078

(五)职业能力建设

1、评审工人技师、高级技师,每年组织一次,评审条件、程序向社会公开,评审合格后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2、申请开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单位或个人,按《民办教育法促进》规定,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30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3个月内做出决定;申请正式设立高级民办学校的,6个月内做出决定。

3、职业技能鉴定随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条件、鉴定工作程序向社会公开,对鉴定合格人员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办理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电话:7112020

(六)劳动关系协调

1、劳动监察受理群众举报,符合立案的从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结案,特别复杂的案件延长30个工作日。

15个工作日。争议案件裁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信访实行周一至周五全天接访,对来信来访、政策咨询,能立即办理的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尽快给予答复。

办理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7216333

办理单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电话:7222126

(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按照上级要求,对申请人填写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个人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按规定时间上报各系列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评审,经考试和评审合格后,办理任职资格证书。

办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7210871

(八)考试录用

按要求编制招生简章或招生计划并及时发布,对报考人员填写的《考试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及相关有效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为符合条件的办理报名手续,汇总整理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制作准考证,并安排好考场和考试前的准备工作,组织好笔试和面试考试,对考试成绩予以公示,对入围者组织好考核、政审和体检工作,对考录合格者予以安排工作。

办理单位: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7211558

办理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7211558

办理单位:高校毕业生就业科联系电话:7123768

(九)工资福利

按规定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各项津补贴的调整审核工作;随时办理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及调入调出人员的工资手续;按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工资进行审批。

办理单位:工资福利科联系电话:7118078

(十)毕业报到

毕业生在网上报到后,须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无户口迁移证者带原家庭户口薄)、1张2寸近期彩照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大厅书面报到登记,并填写《毕业生求职登记表》。根据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我市实际需要向各类用人单位推荐安置毕业生,并根据事业单位需求和毕业生报到情况,组织事业单位考录毕业生工作,为推荐和考录毕业生办理就业、聘用合同鉴证和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办理单位:高校毕业生就业科联系电话:7123768

工作人员守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秉公办事,依法行政,廉洁勤政。

3、坚持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牢记自己是人民公仆,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反对奢侈浪费,自觉做到自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模范执行各项廉政规定。

5、高效文明办公,对工作极端负责,求真务实,作风严谨,仪表端正,着装整洁,挂牌上岗,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

监督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督。

武川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 度乡人民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篇四

组长

专干

成员

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业务

一、职业介绍

二、用工登记、劳务派遣、人事代理

三、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置

四、零就业家庭人员扶持

五、职业培训 就业培训

六、创业服务(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

七、就业失业登记、困难人员认定

八、城镇居民社保、医保

九、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灵活性参保、社保补贴、生存认证)

十、劳动维权

十一、完成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布置的其他工作

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三、负责办理本社区失业人员求职登记和用人单位用工登记,向求职者提供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开展职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工作。

四、负责采集本辖区内就业岗位信息,分析本社区人力资源需求状况,并负责将信息及时传送到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

五、为企业退休人员办理相关养老保险待遇手续;做好退休人员生活事务帮扶工作,对特殊困难家庭退休人员实行重点扶助。

六、掌握了解本辖区居民参加居民医保情况,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定期入户走访。

七、劳动力资源管理1.负责本辖区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发放《就·失业证》;接转并保管下岗失业人员的档案资料,建立失业人员基础情况档案和再就业情况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

八、职业介绍 做好求职登记和空岗登记,为辖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个性化、跟踪式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劳务派遣服务。

九、职业培训 根据用工需求,在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指导下,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各种类型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满后,做好劳动组织向劳服企业转制的申报手续。2.做好辖区内就业特困人员的调查、摸底和动态管理工作,并利用辖区内的公益性就业岗位,实现就业特困人员的安置。3.在区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以及特困人员的再就业。4.为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审核、推荐手续及贷款后的管理工作。

十一、社会保险1.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对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增减情况进 行登记管理。2.对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进行职业指导, 对初次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况进行公示。3.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的工作衔接。4.在区劳动保障部门的统筹安排下,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个人缴费窗口工作。

十二、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 1.建立健全辖区内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2.掌握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情况。3.为有特殊困难的退休人员直接送发养老金。门引导社会力量为辖区内的退休人员提供各项社会化服务。

十三、劳动监察与仲裁1.负责接待来访、政策咨询,宣传、贯彻劳动法律、法规;2.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3.指导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协调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4.指导当事人正确使用仲裁文书,监督其按规定程序参加仲裁活动;5.公正、及时调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经调解不成的争议,提交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四、按时做好各种劳动保障统计报表工作

十五、完成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布置的其他工作

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五、建立劳动力资源库、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精确掌握求职人员的年龄构成、文化层次、技术特长、择业意向等基本情况。

武川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 度乡人民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篇五

一、政务公开制

(1)决策公开。主要包括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办理、重要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以及行政审批事项等。

(2)办事公开。包括部门、单位、股室、人员的职责、办事依据、程序、时限、过程和结果,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处理途径等。

(3)财政收支公开,人事、廉政公开。

3.政务公开公示的原则: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有关规定,又要公开具体内容、标准和承办部门;既要公开办事程序,又要公开办事结果;既要公开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公开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凡是与群众直接相关的事项,只要不违反保密要求,不影响稳定的,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开公示。

4.公开公示的形式: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制作政务公开指南或便民手册、明白纸,设立专线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台;通过县残联信息网等进行公开。

二、岗位责任制

(一)理事长工作职责

1.丰县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实行理事长负责制。

孙清华:副理事长,分管社会保障、残疾人就业及培训; 史志广:副理事长,分管信访、法规教育、社区服务、文体活动。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使残联工作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3.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爱岗敬业教育。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4.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全县残疾人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6.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福利、社会服务、基础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7.加强机关党建、效能建设、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承担理事会、办公会等有关会议组织安排及会务工作。2.负责机关秘书、简报、机要、档案、保密、接待、财务和后勤等工作。3.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法规。

4.指导全县残联的组织建设,协助管理镇残联领导班子,负责残联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5.组织落实残联干部职工福利和社会保障。6.负责信访和《残疾人证》的审批工作。

7.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网络,加强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9.协同有关部门指导、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和“全国助残日”等活动。

10.拟定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残疾人事业的统计工作。编制资金计划,管理事业(基建)经费。

11.负责县残联机关的外事、外联工作。

(三)康复部工作职责 1.制定全县残疾人康复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2.负责防盲治盲、儿麻后遗症矫治手术、低视力康复、双拼盲文推广等组织协调工作。3.承担精神病、学龄前聋儿、低智力儿童等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工作。4.负责残疾预防和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5.指导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站的业务工作。6.承担上级交办的残疾人康复工作。

(四)教育劳动就业服务所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残疾人的劳动就业工作,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坚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宗旨和方向,维护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益;依法对未达安置比例的单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职能,严格按照财政和审计部门的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研究、拟订残疾人就业规划,参与有关残疾人就业法规的制定工作。

3.协同县教委,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残疾人各类教育及职业技术培训工作。4.协同县教委搞好残疾人子女及残疾人学生济困助学基金申报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采取结对帮扶、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等有效形式,做好农村残疾人的扶贫工作。6.协同民政等部门推进城乡特困、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7.协调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待业调查、就业登记、能力评估、职业培训和就业介绍、咨询、指导等工作。

8.组织和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或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并主动协调工商等有关部门在选择项目、申办营业执照等方面给予优先、优质、优惠服务。

9.及时了解残疾人就业状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就业的政策、规定,减少残疾职工下岗;督促企业落实下岗残疾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10.指导县残疾人劳动服务(福利)企业的业务工作。

11.协同劳动等部门做好盲人按摩人员的培养、培训和推荐就业工作。

三、服务承诺

1.提高政策透明度。凡涉及残疾人享受的照顾扶持和有关政策的调整情况,将通过正当的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布。2.坚持政务公开。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残疾人劳动就业、特困残疾人有关费用的减免等向社会定期公开、遵守社会公认标准和政策规定。

3.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机关工作制度,按章办事,文明办公,办公室工作人员8小时内不脱岗,8小时外不推卸,外出有去向。

4.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推行“三个一”制度,即一句知心话、一杯热心水、一条暖心凳。开展“宾客式”服务。

5.深入基层办实事。深入基层了解残疾人的疾苦,面向残疾人搞好各项服务、协调工作。

四、挂牌上岗制度

1.按照全体人员的身份、职责、分工实行挂牌上岗。

2.实行挂牌制度总的要求是:单位所有正式工作人员上岗时,应佩戴标有部门名称、本人职务及姓名、编号和贴有照片的身份牌(或称胸牌)。

3.胸牌要统一制作,必须做到整齐划

一、以有利于振奋精神,规范管理。4.工作人员下班后可以不再佩戴身份牌。

5.对所配发的身份牌等证件,不准借给他人,更不准送人或变卖。

五、首问责任制

1.群众或残疾人来县残联咨询或办理残疾人有关事务时,第一个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2.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或残疾人询问的问题,都要热情回答与接待,并负有为其服务不可推卸的责任。3.属首问责任人所在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向当事人一次性解释清楚办理的有关事项,落实“不二次”制度;不属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要告知来办事的群众或残疾人到所承办的单位或个人;业务不明确或承办单位不清楚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帮助落实承办单位。

4.办理事项不属残联系统各职能部门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必须给予耐心说明,并尽可能告知所承办的部门。

5.属电话反映情况或举报的,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事项登记在册,及时报有关领导阅示或转有关部门办理。

1.对来人办文、办事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2.来人到残联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办理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

3.来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一推了之。

4.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一次性告知的形式外,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存档备查。

七、ab岗工作制

1.某一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在岗时,应由相同或相似岗位的工作人员代行其职责,以保证工作连续性。2.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岗位的,须事先报分管领导同意。避免办事人到残联办事无人受理,防止工作停滞、拖延或中断。

3.工作人员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一天以上无法到岗的,应在离岗前向直接领导人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并做好交接手续,直接领导人应及时指定人员代行其职责。

4.主要领导不在岗时应指定一名副职代行其职责,副职不在岗时应由主要领导指定专人代行其职责。5.顶岗人员应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推诿、留置、拖延或不办。

八、办事限时制

1.对办文、办事实行限时服务制。

2.基层单位来人办事,符合规定的应当场给予办理;重要紧急工作或急件要立接立办,并在当天办结(理)和反馈;需要请示领导才能办理的,应及时请示领导并及时给予办理,不得积压;凡是领导批示或文件需办理的事项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各股室须按时限要求办结并反馈;需要延时的,应及时将延时理由、延时时间告诉来人。

3.对群众或残疾人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在一周内给予答复。对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在三日内转送、转交其他行政机关办理。

4.对各镇报送的《残疾人证》,只要手续齐全,应当30日内报送市残联审批盖章;手续不符要求的,应在当时告知报送的镇。

九、否定报备制

1.否定报备的概念:否定报备制是指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在按职责要求提供对外服务时,需依法否定不能办理的事项,同时必须备案的一种制度。

2.否定报备的范围:县残联各职能部门受理残疾人及其亲属在办理《残疾人证》、举报上访、特别要求等业务或服务中,依法不能办理的,均属否定报备的范围。

3.否定报备的程序:经办人员对申请办理的事项需予否定的,应填写《否定报备表》,并注明否定原因,及时报备。对申办的事项,股室领导没有否定权的,必须报理事会领导审批。

4.被否定对象的权力:对申办或服务事项被否定不服的,当事人(包括残疾人或其亲属)可向县残联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投诉。

5.否定报备的纪律:县残联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政,不得违法使用否定权,违者按“失职追究制”有关规定处理。

十、信访工作制度

1.本着为政府分忧,为残疾人解难的信访宗旨。

2.对来信来访要及时处理。完善登记、转办、催办、统计、报告、归档、总结等制度。

3.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对反映的问题,凡是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认真及时地给予解决,尽量满足所提出的合理要求。

4.对于要求虽然合理,但没有政策依据和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要做解释说明工作。

5.对信访中反映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或重要情况、事件苗头要做好的解工作并及时整理上报,提供领导决策。

6.理事长要定期阅处来信和接待来访,了解残疾人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现状。

十一、工作纪律

1.严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纪律,保证在上班时间内不脱岗、串岗、聊天、会长客、干私活、打私人电话等。

2.按照自己的职责范围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保证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3.认真负责、坚持原则、遇事不推诿、不拖拉,形成求实、务实、落实、高效的工作作风。4.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办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5.外出学习、出差、开会结束后,要及时上班。

6.树立良好的形象,对同志真诚相见,互助互爱;对来客热情接待;工作中虚心学习、相互协调,有意见多谈心、多交流、多作自我批评,形成团结和谐的良好气氛。

十二、责任追究制度

(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过错责任与处理处罚相适应的原则。

7.政务公开流于形式,承诺不兑现的;

8.应当公开的重点工作项目没有按要求公开,造成不良影响的; 9.投诉处理不及时,不向群众公开处理结果的。

4.擅自提出额外的办事条件和要求的;

5.对手续不齐的办事当事人不做具体说明,态度生硬的。

(四)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责任人,按以下办法追究责任:

3.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做出的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有主要领导和承办人承担主要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承担次要责任;但承办人或班子其他成员向主要领导说明了行为错误或提出了正确意见的,可减轻或免除责任。

4.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告诫或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5.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造成损失的,由上级主管监督部门或本办提出批评;对有关责任人报上级主管监督部门批准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6.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调查取证后报上级主管监督部门批准后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7.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效能考评制

1.自查考评制。县残联各股室对本股室的效能建设工作,采用自查自纠的考评方式,半年自评一次,及时纠正本股室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效能建设全面开展。

2.定期考评制。县残联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每半年对各股室的效能建设工作进行一次抽查考评。发现问题,当场纠正,并责成有关责任人立即整改,保证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3、综合考评制。年终由县残联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机关职能股室效能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获得综合考评第一名的股室授予“丰县残联效能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股室)”的称号;对效能差、问题多的单位或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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