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立案工作汇报 立案信访工作总结(精选5篇)

时间:2023-09-10 02:50:33 作者:笔砚 最新立案工作汇报 立案信访工作总结(精选5篇)

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总结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立案工作汇报 立案信访工作总结篇一

信访工作,是社会动态的“晴雨表”和“风向标”,较其它业务工作而言,更有其特有的复杂性和极强的政策性。要做好信访工作,仅有真心和热情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通晓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必须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并懂得把握时机,正确运用行政、法律等有效资源。

“工欲善,必先利其器”。作为信访战线的一名新兵,初来乍到,我只能一切从头学起,充分利用工作闲暇,认真学习《信访条例》、国家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主动向局领导和同事请教。通过学习和求教,我对信访工作及其重要性的认识有了很大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也有了较大提升,因而在较短的时间内能较快地进入工作角色。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情就是火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不论是个体还是群体,大多是认为其权益受到侵害,请求政府为其主持公道,帮其解决问题,或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信访事项,主要集中在企业改制、优抚救济、劳动社保、土地征用、拆迁安置、涉法涉诉等等方面,除个别别有用心外,几乎每一件都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而且在现实生活中,确有部分信访事项是因为少数部门工作人员方法简单、作风不实、执行政策不到位造成的。

对此,作为一名信访工作者,尽管只是挂职锻炼,但我能深深感到信访工作不依法不行,对群众没有感情也不行,必须学会换位思考,要设身处地为百姓着想,特别是对那些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更要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2019年底,万安镇吴田村张与丈夫一起来到信访局,反映其母亲患有精神病,父亲患有严重的癫痫病,入赘上门的丈夫又是面部严重残疾,女儿尚在小学读书。她自己近期又因身体不适到市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先天性心房缺失,亟需转到上级医院手术治疗,仅医疗费就要10多万元。这使原本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高额的医疗费又在何处?每每说到伤心处,张禁不住声泪俱下。此情此景,实令人揪心,更令人关切。接访过程中,我们除了尽力安慰,同时还引导他们向妇联、民政等有关部门申请援助,并立刻着手办理,呈请分管领导批示,及时转办,以求尽快为其解决困难。

信访部门是反映社情民意的窗口,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信访工作者作为具体实施者,必须始终坚持做到当好党委政府的代言人,当好群众信访的代理人,当好社情民意的代表人。要做好信访工作,还必须始终坚持做到察民情、听民声、解民疑、释民惑、排民扰、解民难。具体而言,就是要坚持做到:针对群众反映的每一个诉求,要从法律和政策上认真负责地解释清楚,让群众听得明白,不能含糊其辞,更不能一推了之;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对过高无理要求的,要敢于亮明态度,并主动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还要坚持做到把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过程当作思想教育和政策法制宣传的过程,帮助群众了解实际情况,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各方面为解决问题所作的努力,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从而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来越感悟到信访工作这种桥梁和纽带作用,因而从日常接访劝访、转办交办,乃至实地调查,每一次、每一项具体工作,我都努力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绝不能因一己之过、一时疏忽而影响工作大局、影响党群关系、影响政府公信力。尤其是随着信访工作实践的日益增多,我多次参与了接待处理反映农业“六场”改制、原新光厂棚户区改造、官太移民安置点拆违等几件群体访、重复访事件。其间,我主动迎前,热情接待,积极协助领导和同事做好对上访群众的解疑释惑、疏导化解工作;同时注意维护好党和政府的尊严,维护好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力争为我县的和谐稳定发展贡献自己一份微薄之力。

县信访局上自局长、下至工作人员,包括司机、见习大学生,一共只有8人,任务之繁重,工作之辛苦,不言而喻;且无权无利,甘于清贫,更是令人敬佩!尤其是局领导对工作高度认真负责亲力亲为、其他同志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始终如一的崇高精神深深地感染了我,让我学到了很多 ——不仅仅是做事,更多的是做人!

总之,在县信访局挂职锻炼四个月,我一直坚持把它当作一次学习、锻炼的机会,当作充实自己、发展自己的难得机会。事实证明这四个月我收获太多、且受益无穷。非常感谢组织上给我提供这样一次难得机会,同时也衷心感谢信访局领导及同志们对我的关心和帮助!(2019年4月)

各位领导:

现将我们全市法院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指正。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信访工作,使涉诉访案件得到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构建和谐社会,中院党组于2019年10月11日研究制定了《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规范信访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各主管副院长及立案庭庭长担任,监察室、信访办、赔偿办主任及各审判庭、执行局正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门机构——信访工作办公室,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市中院信访办与基层法院信访机构为上下级领导关系,接受省法院信访办,市人大信访办的监督指导,协调与市政府信访部门的关系。我们加强充实了信访办工作人员,任命了主任、副主任,现在信访办共计7人,并为信访办配置了一台新车,配备了一台针孔式摄像机,8支录音笔,为信访工作人员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工作条件。这样,使信访机构从和立案庭套在一起到完全独立,成为市法院的一个独立庭室。这在全省中级法院是第一家。

针对近年全国法院系统信访案件增多的情况,中院党组进一步明确:院党组书记、院长是法院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主抓、信访工作人员和各庭室长具体抓信访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两级法院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信访工作局面。院长、各庭长每周二必须到信访一线接待上访人,把苗头问题解决在初访;狠抓案件质量,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上访。在信访工作中,两级法院一直坚持一把手抓信访,重大案件亲自部署、亲自处理。2019年以来,市法院先后12次召开信访工作会议,主管副院长率领信访人员8次到基层院、人民法庭检查落实信访工作,逐一商讨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院长王树江同志每周二无特殊情况亲自接待处理信访案件,他对市政家属集体上访案、中央红集团改制职工集体上访案、肇州县丰乐供销二商店职工集体上访案、让胡路区丰泽园小区15户居民上访案、赵奎上访案等一大批重点涉诉案件进行了接待,均收到明显效果。

日常接待工作,每天信访办7人全天候接待,消化了一部分上访。有些上访人要求见院长或主管副院长,经信访办联系后,随时可以见到院长或主管副院长。每周二院长或副院长必须亲自接待上访人,各业务庭长、局长参加,完善和强化了周二院长接待日工作,使一些初访得以有效处理。同时中院在北京派1人常年驻京接访、劝返,他们与中院的信访办形成联动,及时沟通,及时处理信访问题。

对排查出的重点涉诉案件,我们确定院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四包为:包接待、包复查、包处理、包稳定。四定为:定人员、定时限、定措施、定目标。对社会影响大、处理难度大、涉案人数多、当事人情绪激烈的案件,班子成员集体接待,共同做息诉稳控工作。对现有的所有上访案件都明确了办案期限。2019年我们尚存的叔凤云、刘桂香、周云秀、张涵秋等38件上访案件,均明确落实了“四包四定”。如依淑芬上访案。依淑芬的儿子夏立彬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人耕种,并签有合同。后因在村委会挂帐844.27元义务工费引起纷争,夏立彬起诉,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重审,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土地返还给夏立彬耕种,另一方给他承包费1000元。法院又判决赔偿夏立彬的损失1750元。挂账的义务工费,乡政府不再收取。由于依淑芬不停地代儿子上访,法院考虑到她的实际困难,又给其困难补助2019元的上访差旅费。至此,应该说依淑芬的所有要求几乎都达到了,但她还是继续上访,索要补偿。对这种抱有侥幸心理的上访人,2019年中院及大同法院确定了“四包四定”,将其稳控在当地,避免了进京异常访的发生。

在人大交办案件中,重复访、越级信访、进京信访、集体上访案件占有一定比例,且工作难度较大。对此我们采取各种方式迅速排查,党组成员采取“四包四定”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实践证明,依法妥善处理好当事人每一件来信来访案件,是法院信访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法院信访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到法院来信来访的当事人,有80%同时到人大来信来访。对这些来信来访,市人大在做好工作的同时,都逐件对法院作出了批示,交办函,转办函等。对人大交办的案件,院长亲自督办,做到在要求的时限内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对重点案件以“案件专报”形式回复。市中院还专门成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每年至少向人大代表发一次征求意见函,收集、整理后,逐一研究整改。两级法院还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信访再审案件庭审旁听,指导信访工作。几年来,全市法院处理人大内司委、信访办交办案件500余件。对人大信访部门交办的各类案件全部及时转到相关业务庭,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结果,对要求再审案件尽快复查、对符合再审条件的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尽快启动程序,交由审监庭及时审理,宣判后报处理结果,基本上做到尽快审理、及时上报结果。

我市两级法院都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内司委,信访办交办或函转案件,认真研究,确有问题的案件坚决再审,如内司委交办的李福根诈骗案,经过审查,原判确实存在问题,及时提起再审,并改判。上访人石金宝所反映的其与马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复查发现,该案一审办案人肇州县法院的王荣志和执行员王守成均不同程度存在违反程序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了记过及警告处分。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有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而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又是维护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们紧紧依靠人大的支持,密切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

就涉诉上访案件而言,不乏一些无理缠诉上访的,也有些人私欲膨胀,为一已之利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借上访来扩大影响,给司法机关施加压力。针对这类案件当事人,我们强化说服教育工作,要求接待人员热情、耐心接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可因态度问题引发新的矛盾;对违反国家法律及《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经说服教育无效的违法闹访者,本着惩处少数,教育多数的原则,收集证据,依法严肃处理,并选择典型案件,进行宣传,遏制违法上访现象发生。如曲淑霞上访一案,中院、省院和省委政法委均确定为无理上访,可她七、八年来经常背着一捆玉米秸上访,从我市到省,从省到京,几级法院、人大、政法委几乎都知道大庆有个上访的“苞米秸子”。为了解决她的生活困难,法院先后给了她近5万元。她也因闹访被拘留过几次。省法院为减少矛盾,把以前的判决全部撤销,再次发回萨尔图区法院重审,重审时萨区法院及中院均驳回其诉讼请求。曲淑霞继续上访、闹访,2019年4月12 日,省人大召开常委会期间,曲淑霞爬上省人大门口一棵大树上闹访,被哈尔滨市公安机关拘留15天。拘留期一满,第二天她又到省里上访。

经协调,公安机关准备对其实施劳动教养,她才有所收敛。但今年“两会” 又进京上访。对违法缠访、闹访的,建议市领导小组批准,采取惩治措施,现已拘留11人,劳教2人,判刑1人。我们对个别以上访为名,无理取闹,扰乱政府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抓住有利时机,依法打击惩戒,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如上访人关成福从1995年以来,多次上访,曾于1997年6 月在市法院副院长办公室拿出汽油自焚。近几年来,关成福又多次煽动串联他人上访,到北京毛主席纪念堂下跑哭棺,煽动他人到中组部聚集上访,多次发生违法缠访、闹访行为。针对关成福的违法行为,我院协调大庆市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劳动教养3年。对无理缠访,阻挠政府规划实施,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多次进京,以死相威胁的张宝珠劳动教养3年。对无理上访并登上中院办公大楼,扬言炸法院、杀法官,并以跳楼自杀恐吓、威胁法院的上访人王巨发判刑1年零6个月。2019年3月8日正值全国“两会”召开,我院将违法闹访的周云秀、张淑霞、依淑芬、刘波、孙晓芬、宋凤芝及王亚文从北京强制带回大庆,并协调公安机关对这7人实施行政拘留,2019年对无理闹访并以割腕自杀、跳楼自尽相威胁的上访人左春莲拘留了10天。以上措施有效地震慑了无理上访,遏制了缠访急剧增多的不良势头。

市人大领导,市人大内司委、信访办对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既依法监督,又大力支持,并给予及时指导,使法院的信访工作一步一个台阶,出现了较好局面。一些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解决在萌芽状态;有的集体群访案件没有出市在当地就地解决;有的当事人上访有理,案件办得确有问题的得到纠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有些案件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但当事人不理解而上访,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当事人息诉服判,缓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对个别无理上访、缠访、闹访的当事人,经多次教育无效后,我们也采取了果断措施,防止了事态扩大,教育了当事人。这样,我市法院涉诉信访急剧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的遏制,信访工作秩序得到维护。

在2019年—2019年集中处理涉访案件以来,经答疑解惑、立案复查、启动再审,基本做到了新访随收随结,125件重点上访老户已经停访、息诉87件,仅余38件,涉诉信访工作初步扭转了被动局面。

2019年—2019年,仅中院信访办就接待来访群众1200余人(次),处理人民来信26件次,复查、立案再审各类申诉案件825件,处理市委政法委交办案件12件,市人大信访办、内务司法委员会交办案件504件,基本做到四个百分之百。

对我市法院的信访工作,上级领导给予充分肯定。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我院主管副院长带领14名信访工作人员进京接访,就地解决了一大批信访案件,没有发生一起闹访或异常访,更没有发生“告洋状”的现象,省法院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好评,并专门为大庆中院的信访工作发了两期简报,通报表扬。但是,我们深深地知道,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少差距,还存在“漏洞”和“死角”,法院“信访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上访量高的势头下降幅度不大。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下功夫解决。我们决心借这次会议的东风,虚心向兄弟单位学习,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和改进涉诉信访工作,把我市法院的信访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立案工作汇报 立案信访工作总结篇二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控申为民办实事”百件积案化解攻坚行动10件典型案例。其中,有的案件为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重点督办案件,包括江苏黄某信访案、湖南雷某英、刘某雄、孙某庆、孙某楠信访案等;有的案件为院领导包案办理,包括重庆全某信访案等。

因难而积,高位推动促化解

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是贯彻落实^v^法治思想的具体举措,也是新时代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和谐稳定的一项重点工作。

最高检领导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高度重视,明确要求“要做好随即的督办,用好典型示范、引领,促进落实”“结合确定的‘包案’具体情况,认真负责组织好确为十分不易的个案化解工作”。

2020年9月,最高检部署了为期3年的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对2015年6月30日至2020年6月30日各级检察机关登记受理、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重复信访的控告、申诉案件进行集中治理。

“积案,因难而积,既然是积案,肯定是难以化解的,这也是老百姓反复到检察机关信访的主要原因,但我们不能因为这件事情难办就不办了,遇到困难绕道走,这就违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据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最高检在工作初期印发《关于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又在广州召开了专项工作推进会,明确了落实检察长包案、公开听证等治理重复信访的“十大措施”。针对治理过程中办结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研究制定了信访积案办结“九条标准”,推动了专项工作的开展。

各地检察机关针对案件实际情况,分别采取释法说理、司法救助、检察听证、内外合力、依法纠错等方式,多措并举开展清理工作。江西省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信访案中,与法院共同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最终促使信访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撤回对该案的全部异议和申诉;吉林省检察机关在办理刘某某信访案时,积极联系协调当地有关部门为信访人解决实际困难,信访人表示坚决不上访,要依靠检察机关实现自己的诉求。

记者了解到,在专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对于原处理决定明显错误的,检察机关勇于担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在办理葛某某信访案中,对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依法提出抗诉,促使案件发回重审;江苏、广西检察机关分别对一起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信访案进行自我纠正,撤销不起诉决定,重新作出提起公诉决定;山东省检察机关针对一起民事判决案件提出抗诉,山东省高级法院再审采纳抗诉意见,为信访人挽回200余万元经济损失。

攻坚克难,做好“后半篇文章”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检察机关针对案件实际情况多措并举,成效初显。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检察机关16656件重复信访案件已办结16050件,办结率达;绝大部分省份的办结率在90%以上。其中,河北、山西、江西、广东、重庆、云南、兵团已全部办结,提前完成工作任务。已办结的案件中,息诉罢访的有5000余件,导入其他程序的有6000余件,依法终结的有4000余件,一大批老百姓“急难愁盼”的诉求和问题得到了解决,重复信访率持续下降。

“虽然专项工作实现了的结案率,但我们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一些案件虽然信访终结,但信访矛盾依然没有化解;个别案件出现‘回流’现象,信访人仍然不服,继续申诉;治理后期都是‘骨头案’‘钉子案’,化解难度更大。”徐向春表示。

那么,接下来,全国检察机关将如何持续发力、攻坚克难,全力做好专项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在徐向春看来,首先,面对治理难度大的“骨头案”“钉子案”,需要各级检察院领导进一步加大包案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做好释法说理、帮扶救助、公开听证、沟通协调等工作。其次,最高检和各省级检察院将对相对落后的单位开展针对性地专人专案督导检查,对未办结的案件要逐案听取汇报、逐案研究治理措施。第三,要按照“需听证、尽听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检察听证、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第四,要总结专项工作治理中发现的检察履职工作不到位或者法律监督职能不充分导致信访人长期信访的原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积案的发生。

在集中治理重复信访过程中举行检察听证,意义何在?“主要是把办案、释放说理工作晒在听证员、当事人和其他参加人的‘聚光灯’下,既要对案件作出依法处理,更要化解矛盾纠纷,同时还要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最大限度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据介绍,最高检率先垂范,院领导亲自包案,共举办了5场检察听证,听证的案件均是在事实认定或者法律适用上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申诉案件,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常态化

将心比心,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以心换心,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

“我们常说,信访积案是‘老大难’问题,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积案,可以调动各方资源,合力解决问题。为此,我们在专项工作中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常态化,也就是说,首次到基层院申诉的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徐向春告诉记者,检察机关对于检察长、副检察长、专委等领导干部的接访包案是有明确要求的。

根据《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要求,人民检察院实行检察长和业务部门负责人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制度,接待的时间、地点要向社会公布。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和业务部门的负责人接待时间每年应当不少于12次,每次不少于半天,省级检察院检察长根据需要和具体情况也要不定期安排接访、包案。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重庆全某申诉案由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包案办理;海南栾某城信访案由海南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常世界,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成、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检察长^v^联合包案。

“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积案,可以调动各方资源,合力解决问题。为此,我们在专项工作中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常态化。”徐向春进一步解释,也就是说,首次到基层院申诉的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

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全面推开领导干部包案制度,建立了各级院领导带头办理信访案件、领办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机制。对首次信访的案件,责任单位院领导全部包案办理;对最高检交办的重复信访案件,省级院院领导全部包案办理。

数据显示,2021年以来,全国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共包案办理信访案件23178件,已办结16263件,办结率为,办结后的信访人未再向上级检察机关信访。最高检领导以上率下,包案办理22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目前已全部办结。

立案工作汇报 立案信访工作总结篇三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因委托人诉____有限公司_____纠纷一案,现委托人特委托_____代为立案。

委托期限:自签章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章):

受委托人:

20xx年3月1日

立案工作汇报 立案信访工作总结篇四

一是勤于学习,增进沟通。为迅速进入“第一*”主角,熟悉工作环境,履好职尽好责,我坚持了扑下身子从实践中学、放下架子从群众中学、静下心来跟身边的同志、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学,做到多交流、勤沟通,迅速提升自身“第一*”适应本事和履职本事。

二是勤于调研,熟悉村情。入村伊始,我始终坚持做到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农户、深入群众展开调研,针对农村工作实际,拟定调研课题,进行认真的梳理、归纳和总结,构成邱家村稳定发展工作思路。

三是结合实际,制订规划。经过5、6两过多月的潜心调研和悉心收集、归纳和总结,我与村“两委”成员一齐,制定了邱家村三年发展规划,并聘请县规划局、城建局专家进行了总体设计,提出了三年内“修通主路、整治农田、整修河港、扮靓村庄、发展产业、建强阵地”的目标,力求着力将邱家村建设成为全乡、全县脱贫致富示范村。

四是进取工作,发挥作用。上半年,我组织村“两委”干部,进取把乡党委、*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在邱家村率先村推进、落实,如“绿满孝昌、美丽乡村”建设、社保征缴、项目建设、计划生育等江作推进中,邱家村不仅仅率先完成“规定动作”,并且自选动作也完成得亮点纷呈,受到乡党委*的充分肯定。

五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借助党建活动载体,凝聚发展合力。半年来,我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兑现承诺,引导村“两委”干部认真开展“三项教育活动”中,坚持高标杆定位,高标准落实,完善和健全了村各类管理制度,规范了“三会一课”制度,修订了村级班子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强化了村民主决策制度,促进了班子团结,增强了组织的战斗力。上半年,1名预备党员顺利转正,壮大和优化了村党组织。经过党建工作龙头引领,半年来,全村新农保、新农合、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各项工作都顺利开展,件件都走在了全乡前列,让群众对村“两委”班子有了理解、信认和支持上的转变,村班子新形象日渐构成,整体战斗力明显增强。

六是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加大村调解委员会、驻村干部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力度,组织人员调解,加大法律法规宣传,让大家思想逐步转换。结合维护稳定工作,现坚持每周研究稳定制度,确定工作重点,逐项解决存在的问题。坚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取化解矛盾,充分调动各方面的进取性,维护了村级稳定,增进了社会和谐。

总之,在县委组织部和乡党委、*和村“两委”的大力支持帮忙下,上半年各项工作取得了必须成效。但与上级组织和邱家村群众的期望相比,与发展的形势和任务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团结全村群众,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增强组织和群众观念,遵守党的章程和党纪党规,事事处处严格要求自我,为邱家村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富民强村做出应有贡。

立案工作汇报 立案信访工作总结篇五

代理人:

请求事项:

请求xx县人民检察院对xx县水务局“玩忽职守、、行政不作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立案查处,对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责成被申请单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单位xx县水务局是xx河xx段河道的行政主管部门。近年来,被申请单位在河道监管上,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行政不作为,对每户非法采砂经营者每年收取20xx元所谓的管理费,不颁发采砂许可证,也没有查询是否有采矿许可证,放纵非法采砂经营者随意采砂,使xx河xx段河道险象环生,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给附近居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造成极坏的影响,无法保证采砂经营者所雇员工的生命安全,留下了巨大隐患,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

申请人xx的丈夫xx被非法采砂者xx雇佣,在xx县老哈河孤山子村段河道为其采砂。20xx年4月6日,被害人xx正常工作,现场作业的只有xxxx、xxxx和xxxx三人,下午18时左右,xx指使被害人由河东岸涉水到河西岸,向下游挪动采砂船,被害人到西岸挪完船返回东岸时,掉入xx20xx年8、9月份抽砂时留下的3-4米深的大坑里,溺水身亡。被害人xx被xx雇佣上工仅七天半时间,工作地点是在岸上,不熟悉采砂船水中作业的现场情况,雇主也没有进行安全培训或告知注意事项,所以惨遭不幸。如果被申请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对河道实施有效监管,而不是,为了一已私利,只收费不管理,就不会发生xx惨死的悲剧。被害人xx的死亡与被申请人玩忽职守、行政不作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发生事故后,被害人xx的亲属多次找到县水务局要求其处理此次事故,对非法采砂者进行有效的监管和处理,但他们却推卸责任:“雇主xx无证采砂,属非法采砂,与水务局没关系,我们管不了。”致使被害人.xx已死去三十天多了,还陈尸现场;可与此同时,非法采砂者虽无证经营,但因已交县水务局20xx元所谓的管理费,得到水务局的默许,而有恃无恐,在被害人xx陈尸附近,还在继续非法采砂。对水务局这种“、行政不作为”的行为,申请人十分气愤,为了给被害人xx讨回一个公道,告慰被害人xx冤死的灵魂,为了维护附近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为此,特提出申请,请求xx县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河道主管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河道监理人员玩忽职守,,拘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对xx县水务局“、行政不作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专立案查处,对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责成被申请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及第5款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的规定,请求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日期:

相关范文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