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合同(优质5篇)

时间:2023-09-24 07:18:51 作者:薇儿 天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合同(优质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天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合同篇一

卖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___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

住址(工作单位)______ 住址(工作单位)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合同篇二

在二手房买卖中,每遇房上涨或下跌,都会出现卖方或买方违约的情况。诉至法院,有地方法院判决合同有效,双方继续履行合同;而有的法院则判决违约一方承担违经责任,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一、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怎么办

(一)要求继续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对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如没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但有下列情况的不适用继续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解除合同,适用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将不被视为定金。

3、赔偿损失,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1)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也没有法定违约金可以适用的,如果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则违约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数额可由双方商定,或由仲裁机构裁决和法院判决。

(2)虽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者法定违约金,但违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对于不足部分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赔偿的金额应相当于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本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超过违约一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

二、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咋办

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对于确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

(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

(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

2、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最后,守约方损失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能预见的因房屋价值涨跌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双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

三、律师看法

作为长期关注二手房交易的崔新江律师认为,遇到这种情况,守约一方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最好选择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而不要选择合同的继续履行。理由是:

一般情况下,业主都是以银行贷款按揭形式从开发商手中购房,之后按月供款还贷。在购房时间不长,银行贷款未还完情况下,房产都抵押给了银行。所以,在进行二手房交易过种中,业主要赎楼,买家要申请过户及申请银行贷款等。在办理这些事项时,很多情况下是需要原业主的配合。如果原业主不配合,买家根本完不成二手交易过户的全部程序。

不但如此,在原业主不配合赎楼的情况下,买家就得自行出钱赎楼或找担保公司赎楼。如果原业主另有债务,极有可能被债权人申请查封。或者原业主真接另找买家,把房屋过户他人,使买家落空。二手房交易中手续繁琐,风险随时可能发生,加之在办理交易中不可能每个原业主不配合的事情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不建议买家选择合同的继续履行。

律师提示:为了防止业主在房价上涨时毁约或买家在房价下跌时退房,建议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约定较高的定金或违约金,增加违约成本,违约成本大于或等于房价上涨或下跌的价值时,可避免一方违约情况的发生。

定金只要不超过房价的20%,就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天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买卖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乙方决定购买甲方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商品房位于 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甲方未办理,办清后交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 。属砖混结构。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共 室 厅 卫。

第三条 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依法随之移给乙方。

第四条 商品房售价总额为:人民币   (小写:   )元整。

第五条 乙方在签合同之日一次支付 元购房款给甲方。甲方交出房产证和土地使用分割证;甲方在10天内搬出并交钥匙给乙方;余下的  (小写: 元)购房款,等到房屋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后当天付清,如果乙方不按时交付购房款,每日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 的违约金。

第六条 在乙方将 元购房款交给甲方后,甲方交出房产证、土地分割使用证和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准入证,甲方须在10天内搬出并交钥匙给乙方,否则从乙方付清房款之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 %的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需要把该商品房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时,甲方一定携带有关商品房登记过户所需的证件、资料、票据等到县房管所将商品房办理产权登记过户给乙方。否则违约方每日向未违约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 %的违约金。

第八条 该商品房登记过户又乙方负责,甲方协助(甲方在办理土地使用证到甲方名下所需支付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所需税费、契税、评估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商品房无法登记过户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甲方应当立即退还所收全部房款,如果甲方不按时退款,乙方有权自确定不能登记过户之日起要求甲方每日支付乙方相当于总房价 %的违约金。

第九条 该商品房所有权转让后,甲方承诺不拖欠任何管理费用、水费、电费等。并承诺其它任何第三方不会对乙方所购的商品房及该房屋相关设备、设施等提出任何权利要求,不会要求乙方支付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以外其他任何价款才能使乙方达到取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设施、设备的目的。如发生此情况,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乙方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甲方应自该事件发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 %的违约金,直到甲方将上述妨碍乙方利益的事项消除。

第十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相互遵守协议,如有一方违约将赔偿违约金叁万元。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任何一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在修改处签名摁手印认可,否则作修改无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3页,一式3份,甲、乙双方及房产管理机关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天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合同篇四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座落于 县人民路南 排沙渠小区独院,建筑面积280平方米;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乙方在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甲方收到定金后,中途不得借故中止售房,否则加倍赔偿定金,乙方未能如期签订购房合同、付清房款,则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三条该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第四条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本契约一式两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天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合同篇五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概况

甲方愿将自有座落于 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售卖给乙方。该房屋性质属于 。

该房屋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在签订本协议前,双方已经现场确认,均无异议。

第二条 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2.1 甲方向乙方出售本合同第一条项下之房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币种下同) 元(大写: )。

2.2 经双方协商一致,房屋价款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定金 元(大写: ),该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除了定金之外的房款分期支付,于 年 月 日支付款项 元(大写: );于 年 月 日支付尾款 元(大写: )。

第三条 房屋的交付

3.1 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交付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3.2 甲方在交付房屋时,应将附随的税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由乙方确认。

第四条 房屋过户登记

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税费承担

5.1 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 方负担。

5.3 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保证

6.1 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不存在继承、离婚、合伙等与共有权有关的任何纠纷,如因共有权纠纷使房屋被异议登记、冻结过户、查封等导致无法过户,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并且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6.2 如果该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甲方保证房屋的承租人不会因行使房屋优先购买权而发生纠纷,如因该权利发生纠纷,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并且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6.3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有义务将落在房屋内的全部户口迁出,保证在乙方及其亲属办理户口迁入前,该房屋上没有任何人的户口。否则,按照本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内容执行。

6.4 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不存在抵押,如因此而造成的无法过户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并且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本合同第一条项下之房屋,应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到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7.2 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给付房价款义务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向甲方加付 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7.3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迁出户口,则应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7.4 本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对于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合同无法履行时,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的均应在遭受不可抗力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可抗力持续达到三十日的,任一方有权经通知对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协议中止、终止的,双方均不须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8.2 本合同所陈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的、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房产所在地法院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其他约定: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10.5 本协议一方延迟或未能行使本协议下的权力、权利或救济不应作为对任何该等权力、权利或救济的弃权。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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