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协会工作计划和目标(实用5篇)

时间:2023-09-21 13:20:18 作者:影墨 湿地保护协会工作计划和目标(实用5篇)

计划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一个前提。做好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才能使工作与学习更加有效的快速的完成。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湿地保护协会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一

20,我局营销工作在***电力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关怀支持下,按照年初工作会、职代会制定的“十一五”奋斗目标及公司确立的一个总目标、两个战略转移和营销十项重点工作、四个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管理、效益、创新”主题年活动,全面推进“大薛家湾供电区”建设。面对***电力体制的重大改革和电力市场的急剧变化,克服了因国家宏观调控致使高载能市场严重萎缩带来的市场压力;全体营销干部职工在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坚定信念,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战斗力,强大的凝聚力,出色的执行力,团结拼搏较好地完成了年营销各项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简要分析

(一)指标完成情况

1、售电量完成****万kwh,完成公司年计划****万kwh的;同比增长。

2、线损率完成,同比降低个百分点。

3、平均电价完成元/kkwh,同比提高元/kkwh,比公司下达的计划提高元/kkwh。

4、销售收入完成万元,同比增收万元

5、当年电费回收率完成100%,上缴率累计完成100%。

6、营业外收入全年完成160万元。

7、其它收入全年完成万元。

8、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万元。

(二)全年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售电量:全年完成亿kwh,增长。由于高载能电量比重占到全局电量的,其增长率只有,故与去年同期比较增长率较低。其他行业电量增长势头良好;其中:非普工业用电增长率高达,居民用电增长率,非居民、商业用电增长超过24%。

2、平均电价:全年完成元/kkwh,比去年同期增长元/kkwh。平均电价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17年6月份电价调整。二是8月份以后由于电价检查和高载能电石市场的恢复,取消电石企业低谷优惠电力,是平均电价提高的主要原因。

3、资金发行及回收情况:全年电费发行预计完成万元,同比增收万元。

——营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是公司的管理效益年,也是我局开展“安全、管理、效益、创新”主题活动年。我局按照公司2017年工作会及2017年公司营销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因高载能市场低迷、环保治理和地方政府限制高载能发展等诸多不利因素,局领导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全力以赴开展高载能负荷启动和电费回收工作,较好地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强化管理抓落实,体现严、细、实工作作风,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迈进。

湿地保护协会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二

1.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

农村水环境治理和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加强行政推动,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整治。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560条农村河道的疏浚整治。

工程估算总投资亿元,计划于2025年完成。

2.盛泽水系结构优化调整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溪河综合治理工程,疏浚千米,堤防达标,加固及新建挡墙,以及生态带建设;新建小牛荡闸、乌桥港闸等项目建设。

工程估算总投资亿元,计划于2025年完成。

(二)取用水管控项目

1.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通过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简化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降低制度^v^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本项目依据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和吴江高新区(盛泽镇)控制性详细规划,针对实际情况,通过科学评估规划实施的水资源条件,分析论证规划需水规模、水资源配置以及规划实施对其他行业用水、水资源等影响,综合评估规划实施水资源支撑条件以及规划目标、规模、布局、结构等规划要素的合理性,提出开发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目标,提出产业和项目准入的用水定额标准和水资源管理要求,以及其他规划优化调整以及规划实施有关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建议,为规划和水资源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实现落户该区域的各类项目共享区域评价成果。

项目估算投资120万元,计划于2025年完成。

2.水资源刚性约束“四定”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按照“以供定需”指导思想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紧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水资源需求,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以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和实现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为目标,合理安排各行业用水量,积极构建安全可靠、高效利用的供水体系,提高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程度,结合实际,制定中长期供水方案和保障措施,提高供水保障能力通过水资源的全面节约、有效保护、优化配置、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综合治理和科学管理,为吴江区发展与建设提供“放心水、平安水、高效水、生态水”,促进吴江区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项目估算投资72万元,计划于2022年完成。

3.取水口规范化建设工程

开展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是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重要抓手和具体举措,对促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和有效保护具有十分重要作用。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推进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水资〔2021〕3号)精神,按照“三规范、二精准、一清晰”的要求,完成924个自备水取水口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

工程估算总投资489万元,计划于2022年完成。

(三)水资源利用项目

1.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工程

根据吴江城区规划和生活污水工程规划等相关规划,吴江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升级提标及扩建等相关工作。

开展12座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共计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其中,运西片区扩建城南污水处理厂、扩容吴江污水处理厂(城北)、横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9万吨/日;运东片区扩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运东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汾湖片区新建汾湖高铁新城污水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盛泽镇片区扩建桥北污水处理厂、扩容南霄生活污水处理厂,并新建南部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桃源镇片区扩建桃源生活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震泽镇片区扩建震泽生活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七都片区扩建吴江七都生活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平望镇片区扩建平望生活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

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亿元,计划于2025年完成。

2.供水设施新建及改造工程

湿地保护协会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三

(十八)明确湿地监测评价主体。^v^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重要湿地的监测评价,制定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和监测、重要湿地评价、退化湿地评估等规程或标准,组织实施全国湿地资源调查,调查周期为10年。省级及以下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的监测评价。加强部门间湿地监测评价协调工作,统筹解决重大问题。(国家林业局牵头,^v^、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v^等参与)

(二十)监测信息发布和应用。建立统一的湿地监测评价信息发布制度,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和渠道等。^v^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全国范围、跨区域、跨流域以及国家重要湿地监测评价信息。运用监测评价信息,为考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湿地保护责任情况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建立监测评价与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国家林业局牵头,^v^、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v^等参与)

七、完善湿地保护修复保障机制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湿地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施湿地保护科学决策,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形成湿地保护合力,确保实现湿地保护修复的目标任务。强化军地协调配合,共同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国家林业局牵头,^v^、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v^等参与)

(二十二)加快法制建设。抓紧研究制订系统的湿地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好水、土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督促指导有关省份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湿地保护与修复的地方法规。(国家林业局、^v^、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v^^v^、国家^v^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发挥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形成政府投资、社会融资、个人投入等多渠道投入机制。通过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加大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研究给予风险补偿。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率先在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重要湿地开展补偿试点。(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v^、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家^v^等参与)

(二十四)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加强湿地基础和应用科学研究,突出湿地与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水资源安全等关系研究。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技术示范,在湿地修复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建立湿地保护管理决策的科技支撑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国家林业局、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v^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方案》指出,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生存福祉。要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到2020年,全国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7亿亩,新增湿地面积300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严格湿地用途监管,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方案》明确了拟建立完善的一系列湿地保护修复制度。

湿地保护协会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四

全面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奋力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由卫生填埋向焚烧转型。到2023年,长江干支流涉及县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含水泥窑协同处理)占比不低于70%。到2025年,全州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含水泥窑协同处理)占比不低于80%。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按照“宜烧则烧、焚烧为主”的原则,加快推进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强力推进恩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22年底前建成投产;加快推进利川市、来凤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22年开工建设;巴东县生活垃圾实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建始县、宣恩县、咸丰县、鹤峰县城乡生活垃圾实行跨区域统筹焚烧处理。

(二)加强卫生填埋场建设管理。组织对填埋场进行全面排查,开展无害化处理等级评定工作,全面摸清生活垃圾填埋场剩余库容,合理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使用年限不足5年和超负荷运行的县市,按照实际需求实施升级扩容或新建应急垃圾填埋场。2023年以后,具备焚烧处理能力的县市原则上不再新建原生垃圾填埋场,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主要作为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应急保障设施使用。对需要进行封场的填埋场,要有序开展规范化封场整治和改造,加强填埋场渗滤液和残渣处置。

(三)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模式,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规范村级收集点,完善乡镇中转站,鼓励乡镇厨余(易腐)垃圾就地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专业化、市场化运作,完善以乡镇为主体、村庄负责的常态化保洁机制。对乡镇填埋场进行全面排查,开展“回头看”,简易填埋场一律关停,严防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后出现反弹。

(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按照住建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城〔2020〕93号)要求,按照“党政推动、全民参与、制度保障、示范引领”的原则,因地制宜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扎实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村创建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州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定期调度各县市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按职责细化工作举措,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各县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对现有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弱项进行摸查,研究确定设施建设需求,明确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各项目标责任。

(二)强化规划引领。各县市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超前谋划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布局。根据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规划选址工作。

(三)强化资金支持。州发改委、州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加大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利用现有绿色金融政策,创新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和国有企业参与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合理制定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加大征收力度。鼓励各地结合垃圾分类对居民用户生活垃圾实行差别化收费,探索开展计量收费,促进生活垃圾减量。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积极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通过专栏宣传、专题讲座等方式持续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引导居民形成垃圾分类习惯。提高公众参与度,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6

湿地保护协会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五

到2025年,全州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进一步提升科学施肥水平,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发展生态设施渔业,确保实现“十年禁捕”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农药减量。继续推进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以农业防治为基础,积极保护利用自然天敌,大力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生态调控等非化学防治技术,引领化学农药减量。推广高效低毒、环境友好型农药,推广适宜山区复杂地势地形作业的植保机械,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确保到2025年,全州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

(二)持续推进化肥减量。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抓好取土化验、田间试验、农户施肥调查、配方制定发布、数据开发等工作环节,提升科学施肥水平。推广畜禽粪肥就近还田、秸秆肥料化还田、绿肥翻压还田等有机肥替代化肥措施,指导农民科学选肥用肥。加大缓控释肥、作物专用配方肥等肥料新品种和示范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方式推广力度,推进施肥精准化、过程轻简化。力争到2025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全州化肥用量较2020年实现负增长。

(三)加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持续抓好中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和省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项目的实施,积极畅通种养结合路径,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探索实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分类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相关环保工作要求,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强化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污染防治,积极认真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的指导服务,确保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五)持续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州关于长江、清江流域禁捕退捕的部署安排和禁渔期制度,进一步压实主体、主管和属地三个责任。完善执法机制,充实执法力量,提升执法能力,加大打击力度,推动联合专项打击常态化,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地下产业链。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营造基层理解、群众支持、社会认同的良好氛围。确保到2025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定期调度各县市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农业农村绿色攻坚提升行动作为优先落实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工作专班,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各项工作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

(二)加大政策扶持。进一步整合现有涉及农业农村绿色攻坚提升行动主要任务方面的政策措施,统筹用好用活各项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州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协调当地财政投入,充分利用能促进农业农村绿色攻坚提升行动的政策措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宣传贯彻《^v^长江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和技术推广力度,大力普及减量控害、资源利用、水产健康养殖等知识,提高农民参与度,营造农业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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