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合同的季度结算 施工的合同合同(精选6篇)

时间:2023-09-24 07:18:05 作者:曼珠 年度合同的季度结算 施工的合同合同(精选6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年度合同的季度结算篇一

1.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落实。

(5)对于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2.《建筑工程合同》文件的组成:

(1)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本工程所适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的,并附有3个附件。

4.《通用条款》不能完全适用于各个具体工程,因此,配之以《专用条款》对其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5.重新检验(单选题)

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暂停施工

(1)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

(2)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

(3)意外事件造成导致的暂停施工

7.不可抗力所造成损失的承担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8.施工合同的解除

1)可以解除的情形

(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单选题)

2)解除合同的程序

3)合同解除后的善后处理

9.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4种方式:(多选题)

1)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支付违约金

3)采取补救措施

4) 继续履行

10.试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的条件和程序(简答题)

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落实。

(5)对于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订立施工合同的程序:

对于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都应通过招投标确定发包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当与招标人及时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年度合同的季度结算篇二

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为基本合同,仅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合同的变更、解释需要采取书面的形式,在双方的业务往来中,经双方共同确认之后,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可以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1双方签署本开口合同后,乙方在合同有效内无条件接受甲方供需计划,参照供需计划安排生产,制定相应交付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100%按期交付。

1.2供货计划的提出到交付过程相关规定详见《供货计划》。

1.3由甲方按交付期提前提货。

详见双方另立的《质量保证协议》。

3.1外委产品如需甲方提供模具、检具、夹具(以下统称“工装”)的,乙方需签订《外委产品的工装使用协议》,并到甲方工装、质量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详见附件。

3.2外委产品中无需男方提供“工装”的,乙方不必签订此协议。

3.3甲方提供的模具需由乙方支付保证金200万元。

4.1属买卖制外委产品

4.1.1定义:属买卖制外委产品是指:

a、工装、原材料或半成品需由甲方提供,且乙方需到甲方处按指定价格购买材料或半成品,制造完毕后,由乙方按合同价销售给甲方的外委产品。

b、甲方仅提供工装,乙方负责生产制造(含原材料采购),制造完毕后,乙方按合同价销售给甲方的外委产品。

c、甲方因无工艺设备或技术,需长期外委但产品路线属于甲方的产品,如,杆件、厚板料冲压等产品。

4.1.2外委产品的材料原则上由甲方提供,如属此规定的,其外委产品的原材料由乙方到甲方处购买。并承诺在甲方所购买的原材料必须用于生产甲方所外委的产品,不得挪作其他用。其原材料买卖价格按《外委产品价格合同》中核算的价格结算。乙方生产中产生的工艺废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处理,其废料价格及价值由双方约定并在《外委产品价格合同》中抵扣生产成本,其抵扣额由甲乙双方根据《武钢外购废钢价格表》提供的废料季度价格为基准进行协商,然后按月结算。

4.1.3外委产品的材料甲方规定由乙方自行采购的,其供货的产品的原材料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定义材料自行采购合格材料,生产中不得擅自更换材料,否则,需按ppap流程,重新提供文件。待文件确认后,方可更换。

4.1.4材料付款由乙方支付后提货。

4.2属非买卖制外委产品

4.2.1定义:属非买卖制外委产品是指:

a、甲方因设备或工装或物流等原因,临时提出的某工序进行外委,下一道工序仍需回到甲方继续加工的成品,如剪切;部分机加、冲压、焊接、粘接等工序的外委产品(特殊情况除外)。

4.2.2甲方因设备或工装问题,临时提出的某一工序外委的冲焊半成品,其材料或半成品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加工。乙方加工制造完毕后的成品直接返回到甲方指定地点。如有工序废料,则由乙方负责返回或按时价处理并抵扣其加工费用。

4.3乙方必须合同有关规定(4.1.2、4.1.3条款)进行采购材料,如有违反,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材料价值部分的10倍进行罚款,直至取消供应商资格。

5.1同一产品双方以《外委产品价格合同》形式确定价格且在约定有效其内作为结算价格,约定有效期内双方有变更要求的,再行谈判,重签《外委产品价格合同》,原价格合同自动失效。价格有效期内甲方若发现乙方的合同货物的价格高于国内市场价格或目标票价,或甲方应市场要求需下调配套件价格时,甲方可要求乙方且乙方有义务同步下降合同货物的价格。

5.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货物的成本分析清单,以显示货物的成本构成,供甲方参考。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价格是同期国内最低价,否则一经甲方发现,乙方除返还已供产品的差价外,还应支付违约金(已供货价值的30%)。

5.3“工装”由甲方提供,所有权在甲方。其运输费原则上由乙方负责。

5.4劳务加工费用按甲、乙双方商定的产品价格结算(产品价格合同附后)。在此合同框架内,甲乙双方可以以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的零件加工明细表来规定加工零件的品种、数量、价格等,零件加工明细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5加工费按月结算,乙方持甲方签收的产品入库验收单到甲方财务部按合同规定结算。发票必须在当月20日以前送甲方财务挂账。

5.6甲方在入库验收手续办理完毕且乙方已提交相关发票之日起的第四个月上旬(105天)后付款。但如甲乙双方未签订供货合同,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货款。

6.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有保密的义务。乙方按照甲方提供要求及技术资料、图纸所产品的配件,只能供甲方使用。乙方不能将配件或产品提供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职工及相关协作厂承担相应保密义务。

6.2如有泄密情况发生,一经查实,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有权就乙方泄露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乙方赔偿,并可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3甲方的公司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4本条之上述任何条款,在双方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后5年内有效。

7.1乙方应按照甲方建议及要求,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作为全面履行的一部分,质量保证体系包括使用可行的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和记录,以保证为甲方人急偎亲匠产品是合格的,甲方此进行检查考核。对于检查与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供货,直至乙方完全整改,达到甲方的要求为止;若整改连续2次不达标,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而无需对乙方的经济损失做出任何赔偿。

7.2乙方提供产品、服务、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及甲方制定的环境方针,本着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思想,努力使用环境得以改善。对已通过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的供应商,甲方将予以优先考虑,甲方有权不定期的对乙方的环境进行现场评价。

8.1甲方在经营困难时,可与乙方随时解除合同。

8.2乙方在每批供货产品的不合格率达到当批供货量的1%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3乙方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订单供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4乙方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实际价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8.5若甲方要解除合同,应在解除合同前壹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经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解除合同,乙方应归还甲方的技术信息资料及其他财产。

8.6乙方未通过甲方组织的年度供应商体系审核(参照ts16949:20xx)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7乙方同意:甲方经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之后,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8乙方从事不正当交易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9如乙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同意:乙方不得为供货份额、价格、结算等事项对甲方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社或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它形式的好处,否则不论数额大小,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按乙方当年已供货额(含当年已结算及未结算部分)的10-30%。对于此项违约金,甲方可以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10.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供需合同供货,如因此造成甲方工厂的停产或欠产,应承担全面赔偿责任。

10.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承担全面赔偿责任。

10.3如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当时有效的中国人民银行的延期付款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之有关的争议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解决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2.1甲方工作人员以甲方名义与乙方签订合同时,除非甲方书面进行有关的授权并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否则这些合同对甲方无任何约束力。乙方由此发生的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据此向甲方索赔。12.2对于本协议项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任何一项违约金,甲方均可在应付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12.3乙方若出现不能按本倾情供需合同和口头要货要求正常交货;或者出现设备、工装、质量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本公司产品停产时,必须及时将《外委单位重要信息报告单》以传真形式发到甲方,因信息延误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另外,甲方每季度对乙方的交付、供货产品质量等业绩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乙方评分业绩情况,甲方每季度或半年对乙方供货额进行调整。

12.4乙方供货后,乙方同意将正常供货3个月货款作为履约保证金。当乙方货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不足部分用履约保证金进行充抵。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从后续货款中优先补足。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时,履约保证金将用于支付乙方因质量问题或其他任何原因而应承担的违约或赔偿责任。对于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甲方将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18个月后退还乙方。

12.5本合同为年度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有效,有效期为当年度1月1日是起至12月31日止。

甲方:乙方:

法定委托人:法定委托人:

日期:日期:

年度合同的季度结算篇三

第一段:介绍合同审核的背景及重要性(200字)

合同审核是指对各种合同文件进行仔细审查、评估和验证的过程。在商业活动和法律行为中,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规范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为争议解决提供了依据。合同审核的目的是确保各项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避免可能引发的风险和争议。因此,进行合同审核是每个企业和组织都应重视和履行的重要职责。

第二段:阐述合同审核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300字)

合同审核涉及多个方面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完整性、格式规范性、合同条款的合法性、条款的明确性和可执行性等。在审核过程中,需要仔细核对合同中的各项信息,确保各方提供的内容与约定一致。同时,也要关注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公平性,特别是对于涉及法律规范和法律限制的部分,需要审慎评估和咨询法律专业意见。此外,还需要注意合同中使用的术语和表述的准确性,保证合同条款的清晰易懂和可执行性。

第三段:分享合同审核中的经验和技巧(300字)

在进行合同审核时,总结和积累经验是十分重要的。首先,要具备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和耐心,对合同文件进行逐条审核,并抽丝剥茧地寻找潜在的问题和风险。其次,要善于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常识,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深入理解,并评估其合理性和有效性。此外,善于与各方沟通和协调也是合同审核的关键,及时与当事人沟通交流,解决存在的疑惑和争议,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第四段:讲述合同审核的重要作用和意义(200字)

合同审核对于企业和组织来说至关重要。一方面,它能够帮助企业防范各种风险,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它能够建立和维护企业的信誉和声誉,提升企业形象和竞争力。合同审核还可以促进商业交易的顺利进行,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综上所述,合同审核在商业活动和法律行为中的作用和意义不可忽视。

第五段:总结合同审核的价值和必要性,并展望未来的发展(200字)

合同审核作为一项重要的职责和工作,对于企业和组织来说具有重要的价值和必要性。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和商业活动的复杂化,合同审核的重要性将越来越凸显。未来,合同审核应该注重技术和专业能力的提升,结合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手段,提高审核效率和准确性。同时,加强合同法的研究和制度建设,完善和规范合同审核的法律框架和方法,为企业和组织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和指导。

通过以上五个段落的内容,可以清晰、连贯地表达合同审核的背景、重要性、主要内容、经验和技巧,以及它的作用和意义。通过这篇文章,读者可以了解合同审核的基本知识和要点,同时也可以从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提高自己在合同审核工作中的能力和水平。

年度合同的季度结算篇四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卫

生许可证号码: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经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蛋类、禽类等食品。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蛋类、禽类等食品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要求的食品。

2、甲方需向乙方按时提供新鲜、优质的蛋类、禽类等食品

3、甲方向乙方提供蛋类、禽类等食品时要付有效票据(动物免疫证、发票或收据或签名的白条,并在票据上写明日期)。

4、甲方向乙方所售蛋类、禽类等食品保证质量达标,并在该食品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内不发生食品质量变异;否则,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乙方随时检查甲方提供蛋类、禽类食品的质量和价格,如达不到乙方规定,乙方有权随时暂停或终止合同。

6、此合同有效期为20______年2月15日至20______年6月30日。

甲方代表:(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代表:(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年度合同的季度结算篇五

第一段:引言(100字)

合同审理是法律界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保障公平交易和维护合同双方权益的关键环节。在我从业多年的实践中,我深感合同审理需要具备严谨细致的态度和深厚的法律知识。在合同审理的过程中,我不仅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更深刻领悟到了合同精神的重要性。

第二段:认真审查合同条款(250字)

合同审理中,我的第一步是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查。我会逐条逐款仔细研读,确保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得到公平的保护。我发现,一个完善的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具有弹性,以适应合同双方的实际情况。同时,我也会注意合同条款之间的一致性和连贯性,避免出现矛盾或模糊不清的表述,保障合同的有效执行。

第三段:注重细节把握关键点(250字)

在合同审理中,我注重把握关键点,特别是细节问题。例如,在涉及价格和付款方式的合同中,我会仔细核对金额是否准确、支付期限是否合理,并关注是否有惩罚性条款等。此外,在合同涉及到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等敏感内容的情况下,我会密切关注保密条款的设定,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通过注重细节,我在审理合同中避免了很多潜在的纠纷和风险。

第四段:灵活运用法律知识(300字)

在合同审理的过程中,灵活运用法律知识是非常重要的。我在接触各类合同案件时,会全面了解适用的法律法规,并学会合理解释和运用。有时合同中可能存在一些模糊的表述或情况,此时我会根据实际情况,运用法律理论和判断力来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我也会关注最新的法律动态和司法解释,使自己的审理能力与时俱进。灵活运用法律知识,既可以保护当事人权益,又可以维护法律的公正和稳定。

第五段:总结(300字)

通过多年的合同审理工作,我体会到合同审理需要严谨的态度、细致的心思和深厚的法律知识。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注重细节把握关键点,灵活运用法律知识,都是成功完成合同审理的关键。当当事人满意地签署合同,或者当我帮助当事人解决合同纠纷时,我会感到满足和自豪。同时,我也意识到合同审理工作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总结,与时俱进。只有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才能更好地履行合同审理员的职责,为公平交易和法治社会的建设做出贡献。

结尾(50字):

合同审理是一项具有挑战性和责任感的工作,它需要审理员具备严谨的态度、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和快速决策的能力。通过多年的实践和学习,我相信我会继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合同审理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年度合同的季度结算篇六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1994)标准格式

________年__月__日

________(签署地)

__________(被救助船舶所有人名称)(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的__________号船舶(船旗国:__________船籍港:__________的船长(或船舶所有人)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号船舶、船上货物、运费、燃料、物料和其他财产的所有人(下称"被救助方")同__________(救助方名称)(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的代表_____________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救助方应以应有的谨慎救助__________号船舶及/或船上货物、运费、燃料、物料和其他财产,并将它们送到__________或以后商定的其它地点,如果没有上述约定或商定地点,可送往任一安全地点。

当获救的船舶及/或其它财产已被送到前款规定的地点时,被救助方应及时接受救助方提出的合理的移交要求;如未及时接受,被救助方应对非属救助方过失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二条 被救助方应与救助方通力合作,包括获得准许进入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地点;免费提供救助方合理使用船上的机器、装置、设备、锚、锚链、物料和其他属具,但救助方不应无故损坏、抛弃或牺牲上述物件或其他被救财产。

第三条 救助方有义务在合理需要的情况下,寻求其他救助方援助。

被救助方或船长合理要求其他救助方参与救助作业时,救助方应接受此种要求,但要求不合理的,原救助方的救助报酬金额不受影响。

第四条 在救助作业过程中,救助方和被救助方、船长均有义务以应有的谨慎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

第五条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外,救助方对本合同规定的救助标的进行救助,取得效果(包括取得部分效果)的,有权获得救助报酬;未取得效果的,无权获得救助报酬。

第六条 在救助作业中救助人命的救助方,对获救人员不得请求酬金,但是有权从救助船舶或其他财产、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的救助方获得的救助款项中,获得合理的份额。

第七条 确定救助报酬,应体现对救助作业的鼓励,并综合考虑下列各项因素:

(一)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价值;

(二)救助方在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方面的技能和努力;

(三)救助方的救助成效;

(四)危险的性质和程度;

(五)救助方在救助船舶、其他财产和人命方面的技能和努力;

(六)救助方所用的时间、支出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七)救助方或者救助设备所冒的责任风险和其他风险;

(八)救助方提供救助服务的及时性;

(九)用于救助作业的船舶和其他设各的可用性和使用情况;

(十)救助设备的备用状况、效能和设备的价值。救助报酬金额不得超过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价值。

第八条 由于救助方的过失致使救助作业成为必需或更加困难的,或者救助方有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的,应当取消或减少向救助方支付的救助款项。

第九条 对构成环境污染损害危险的船舶或船上货物进行的救助,救助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所获得的救助报酬,少于依照本条规定可以得到的特别补偿的,救助方有权依照本条规定,从船舶所有人处获得相当于救助费用的特别补偿。

救助方进行前款规定的救助,取得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效果的,船舶所有人依照前款规定应向救助方支付的特别补偿,可以另行增加,增加的数额可以达到救助费用的百分三十。如果根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组成的仲裁庭认为适当,并且考虑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各项因素,可以裁决进一步增加特别补偿,但在任何情况下,增加部分的总数额不得超过救助费用的百分之一百。

本条所称救助费用,是指救助方在救助作业中直接支付的合理费用和实际使用的救助设备、投入救助人员的合理费用。确定救助费用应当考虑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第(八)、(九)、(十)项规定的各项因素。

在任何情况下,本条规定的全部特别补偿,只有超过救助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能够获得的救助报酬时,方可支付,支付金额为特别补偿超过救助报酬的差额部分。

由干救助方的过失未能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的,可以全部或部分地剥夺救助方获得特别补偿的权利。

第十条 为了保全救助方应得的救助报酬,在救助作业结束后,被救助方应根据救助方的要求,在十四个银行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满意的担保。

船舶所有人及其雇佣人、代理人应在获救的货物交还前,尽力使货物所有人对其应承担的救助报酬提供满意的担保。

在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提供担保以前,未经救助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获救船舶和其他财产从救助作业完成后最初抵达的港口或地点移走。如果救助方有理由认为被救助方将要违反或企图违反本款规定,有权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上述担保金额应包括利息和进行仲裁可能发生的合理费用在内。

第十一条 在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可能适用的.情况下,船舶所有人应根据救助方的合理要求提供满意的担保。

第十二条 如果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被救助方或船长没有明确和合理制止,救助方对遇险的船舶及/或船上货物、运费、燃料、物料和其他财产已提供了本合同所指的全部或部分救助服务,本合同的规定应适用于这种服务。

第十三条 本合同是由船长或船舶所有人代表船舶、船上货物、运费、燃料、物料和其他财产的所有人签订的,各所有人应各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救助报酬金额应由获救船舶和其他获救财产的各所有人,按照船舶和其他财产各自的获救价值占全部获救价值的比例承担。

第十四条 参加同一救助作业的各救助方的救助报酬及/或特别补偿,根据第七、八、九条的规定由各方协商确定。

第十五条 救助方和被救助方之间以及签订本合同的各救助方及/或各被救助方相互间根据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下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仲裁委员会依照该会仲裁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依据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组成的仲裁庭,有权根据救助方的请求,在合理条件下,作出中间裁决或部分裁决,要求被救助方向救助方先行支付适当的金额。被救助方根据仲裁庭上述裁决先行支付的金额,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应作相应扣减。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对所有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除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和根据本合同进行的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七条 本合同前言中所列名称、地址、传真号、电传号和邮政编码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仲裁委员会和对方。否则,一切按该地址邮寄的信件、文件等及按该号码传送的传真和电传,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认为已经过合理的时间即视为已经送达。

签字:

代表救助方:代表被救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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