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设备租赁合同优秀

时间:2023-08-27 16:06:37 作者:WJ王杰 供热设备租赁合同优秀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供热设备租赁合同优秀篇一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委托标的:(此处为合同款或代理费)

2、转让底价:人民币 元(下称委托标的总额)。

3、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委托事项的完成:乙方依据甲方委托的事项,在买受人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确认书、付清款项,即为完成委托事项。

5、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甲方承诺

甲方委托乙方出让项目的股权权属明晰,无任何瑕疵,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可予转让,甲方拥有无可争议的处分权,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对本合同标的所涉及的一切资产状况债权、债务、人员安置等问题均按确认后的资产转让协议处理。

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再与第三方订立同一标的转让的委托合同,否则有次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费用:乙方按甲方委托标的成交总额的 %,收取差旅费等费用。

2、支付方式:甲方在委托合同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预付 万元前期费用,余款在甲方与买受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时一并付清。

第四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有权随时了解委托标的转让活动的进展情况,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材料;

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5、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交易佣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7、甲方应积极地协助买受人依法办理变更、过户手续,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产权不能实现转移,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权限要求和期限完成委托事项。

3、对甲方提供的相关材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否则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

1、除因不可抗力事由外,提前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应按委托标的总额的 %向另一方支付赔偿金。

2、若甲方提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已支付给乙方的委托费用乙方不予退还;若是乙方提前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委托费用。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标的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变更、登记等相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向甲方、买受人各自承担。

2、甲方委托股权转让业务成交后,应由甲方与买受人签订相应合同,并严格履行,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与买受人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供热设备租赁合同优秀篇二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恪守。

一、承租设备情况概述

1、出租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

2、规格、型号: 中联5610;

3、数量:壹台,使用高度:110m;

5、租赁时间:约20个月。

6、计费起止日期:塔机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运转后2天内,双方应共同验收,验收之日为设备启租日,若因乙方原因延迟验收,则视为启租开始;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设备停止使用,且满足拆除条件之日为设备租赁费终止日;中途不能报停,直至工程完工;春节期间优惠15天。

二、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进出场费按元/台总包干(含检测费、安装拆卸费、进出场运输费)。其中塔吊到位检测合格后付款 120xx.00 元,塔吊到顶后付 8000.00 元,拆除后付 6000.00 元。

2、塔吊租赁费按月计算,其月租费为/月(此价为不含税价)。不足壹个月按日历天数计算 510.00 元/天。

3、付款方式:塔机按月办理结算单。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如未能按期付款,每迟延一天则按月租金0.3%标准加收迟延履行金,超过10天未支付租赁费甲方有权停止设备使用。停机期间,正常收取费用(含设备租金、人员工资、食宿费用),且甲方不承担乙方因停机而造成的损失,拆除费用从定金中扣除(协商付款除外);乙方退租之日,双方必须结清全部费用,逾期乙方未付清费用,甲方有权将设备停留在施工现场,不予折机,设备停留时间和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挪动、拆迁甲方的设备。

三、甲方责任

1、塔机地脚螺栓购制、预埋、附墙的购制、预埋由甲方负责;基础制作、附着距离超过4m的增加费用、道路、场地不符合安拆条件的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须提供准确的塔机相关资料,保证塔机零部件在租赁期内整个使用过程中完好;塔机安装后负责报验检测合格。操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乙方的合理指挥。

3、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顶升加节和日常维保工作。

4、保证塔机能正常运转使用,每月累计维修不得超过72小时,设备完好使用率在90%以上。

5、负责塔吊安拆方案编制工作及向乙方提供安拆方案、安装资质、合格证、基础图。

四、乙方责任

1、负责配合甲方塔吊安装前的申报工作,并准备好基础隐蔽资料(经项目部、监理部盖章认可)。

2、乙方作业人员不准违章操作和指挥,如不听劝告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任何人员不得操作甲方设备。

3、负责甲方进出场的条件,如设备电源至塔机底座,照明,道路平整畅通等及所耗电费。

4、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及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报检;由于建设方的图纸变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20吨吊车正常装拆塔机,所超出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5、塔吊使用及停机时间,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塔机及各附件的保卫工作。

6、乙方应负责附墙时搭设防护架及上塔吊的安全通道。

7、顶升、附墙、维修保养应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时间。

8、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保管好设备,如有毁损或灭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9、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所租赁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附件或配件;不得擅自转移使用地点或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设备作为自家财产进行抵押,违反此款规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设备,乙方所交定金不退且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10、乙方应提前7天提出书面报停,报停后如因乙方未结清所有费用或不能满足拆除条件,甲方不予受理报停,费用照算。

五、安全责任

1、设备使用期间,乙方负责监督操作人员按章操作,坚决禁止违章操作;由于乙方人员监督不到位以及违章指挥作业或指挥失误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因甲方设备质量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六、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未安地脚螺栓或30天内未安装塔吊,要按月租支付租金,并承担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未安装之前的租金费用。

七、争议的解决:有关合同执行中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维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概由违约方承担。

八、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均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供热设备租赁合同优秀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以严守合同、信誉至上为准则,经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下列表中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的租赁物资租赁给乙方使用,其租赁数量以甲方收、发货明细表实数为准,租金计算以收、发货明细表或出库单、花码单签收时间为起止时间。

1、所租物资须按每米钢管配一套扣件进行配套。

2、赔偿费如不执行上表单价,结算时钢管可按重庆新生机电有限公司(即二监狱)销售价赔偿,损坏扣件按市场价赔偿,运费、下车费则按实际结算。

第二条 乙方所租上表物资,须向甲方提供盖有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或担保书)、受托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租赁物数量的多少向甲方缴纳押金 元(大写: )。押金不得中途抵扣租金,不计利息,办理结算时在完清各项手续后方能退还。

第三条 租赁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乙方当时单个工程结束时间。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30天)计算,一个月及其以上的按实际天数计算,法定节假日除春节三天不计租金外,其余照计。

第四条 乙方每月底必须向甲方以转账或现金方式付清当月全部租金,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的各种物资,原租金、赔偿费、上下车费,乙方应按实支付。

第五条 乙方对甲方出库的物资应进行当场检查验收,凡不符质量标准的物资应当场拒收,否则,由此而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或其它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均属违约,违约方应按租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2、乙方应在每月底前按时支付租金,反之则从次月起每天按应付租金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赔偿约定

1、乙方不得私自转借、转租甲方物资,一经发现,其租金按原租金五倍赔偿。

2、租赁物资如有丢失或损坏(如钢管压扁、断裂、孔洞、反翘变形、扣件破裂、缺损以及改变原样物资规格、尺寸等)应按本合同第一条表列物资约定赔偿价格赔偿或按归还当时的市场价赔偿。

3、租赁物资送还时,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第一条表列金额向甲方赔偿一次性维修费(如除锈、清污、机油、防锈漆、人工费及原材料费等)。

4、乙方未还清所租物资前,不论使用与否,均视为在租,不能中断租金,须续算至还清甲方物资或照价全额赔偿其短少数量后为止。

第八条 乙方提货或返还物资时,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自提或交还,其上、下车搬运费按每吨钢管 元,扣件 元,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其它: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共2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更改之处需经双方签章认可,否则无效。本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直至诉讼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供热设备租赁合同优秀篇四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设备用途

1、工程地点:生态城项目部工地现场。

2、用途:根据施工现场作业要求。

第二条:租赁机械的名称、规格

1、日立—5型挖掘机一台。

2、进场时间:20 年 3月11日。

第三条:机械操作人员

乙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并保证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要求,操作人员工资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安排操作人员的住宿,操作人员可在甲方员工食堂就餐,就餐费用按照甲方职工标准收取。

第四条:租赁期限

自20 年3月11日至甲方施工现场挖掘机工作内容结束,具体时间由甲方按照施工进度情况确定,期满后合同终止。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按玖拾元/小时计算(燃油费甲方承担、其他费用乙方自理)。

2、甲方承担单程拖运费肆佰元整。

3、租赁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调整。

4、机械租赁费每月30日结算一次,每次支付当月发生租赁费的60%,余额在机械退场后一个月后结清,乙方每次收到租赁费时提供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可拒绝付款。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安排乙方完成工作内容,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租赁协议并扣除已发生的租赁费的50%作为违约金。

2、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机械操作规程和甲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若因乙方违规操作发生事故,乙方应承担事故后果及损失,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协议。

3、甲方授权现场专管人员进行机械工作时间登记,甲乙双方必须每天核对机械使用时间,经双方签确认的工作时间作为计算租赁费的依据。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机械设备,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坏、丢失以及司机操作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负责机械租赁期间的日常保养工作,使其保持良好状态以保证甲方正常施工,保养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办理机械及司机的一切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必须无偿提供进程设备的安全检验证明及操作人员的操作资格证据。

5、乙方需授权专人在施工现场进行机械施工质量跟踪,记录工作时间,每天与甲方核对。

6、乙方操作人员不得谎报机械工作时间,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扣除当月机械租赁费并可单方解除本租赁协议。

第八条:其他事项

1、乙方驾驶员须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调度指挥,对于不服从甲方指挥的,甲方有权进行每次100—200元以上的罚款。

2、乙方不及时履行机械设备的修缮义务,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甲方可拒绝支付租赁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3、乙方向甲方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合法证据和有效联系方式。

承 租 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联系方式: 联 系 方 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热设备租赁合同优秀篇五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在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甲方向已方承租设备特签定此合同。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g320湘潭绕城线一期及白云路工程

三、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甲方仅在租赁期内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租期自20_年9月5号至工程完工止。

2、设备租赁费按小时计算:300元/小时,油料由已方自负。租赁费每月一结,结算后一个星期内结清。

五、 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

1、设备在租赁期间由甲方使用,已方应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使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维修保养如需甲方协助,甲方应尽量配合。

2、设备操作机手每天24小时值班。

六、已方的义务

1、为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及设备合格证等资料。

2、配备一名具备操作证的操作手(工资由已方自负)。

3、进入甲方工地后,已方机手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如不服从,甲方有权责令其改正或清除退场。

4、已方机手在施工现场,不服从施工人员安排擅自违章操作,由已方承担责任。

5、在施工场内由机手操作失误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已方全部负责。

七、甲方的义务

1、负责提供已方机手的食宿,免费提供床位和住宿场地,餐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不得强迫已方机手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租赁期间,设备在工地停放安全由甲方负责,如发生丢失、毁损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核定价格赔偿,赔偿期限在丢失、损坏当日起三十天内。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十、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供热设备租赁合同优秀篇六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使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所列的租赁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并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的原则下对该租赁拥有使用权。由甲方为租赁配备操作手,操作手的食宿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三条、签定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期间不得以履约保证金抵作租赁费,租赁期满后,扣除应付租赁毁损赔偿金及其他费用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第四条、租赁期限及租赁费的计算、支付方式及时间:

1、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限________个月或_______天,租赁费合计:_______________。乙方须保证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9个小时,若超过9个小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每小时80元的额外费用。租赁期限届满以合同约定期限为准,乙方不得以工作时间不足为抗辩事由。

2、租赁费以现金形式支付或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3、乙方按月支付租赁费,支付时间为每月______号。

4、租赁要求:在扬州城区施工的至少5天起租,在扬州城区以外施工的至少10天起租。

第五条、租赁期满后对租赁的处理:

1、租赁期满后,乙方将租赁完好交给甲方并办理退租手续;

2、若需续租,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重新签定《租赁租赁合同》;

第六条、租赁租赁的交货和验收:

1、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并向甲方支付首期租赁费及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办理租赁租赁提货手续,租赁在甲方住所地交货,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延迟交货,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提货时应对租赁规格型号、牌号商标、数量、整机状态等进行验收,如有异议,验收时当场提出并拒收;如未提出,视为对租赁无异议。

第七条、租赁租赁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甲方保证租赁交付使用前油箱处于满油状态,乙方于租赁期满归还租赁时须同样保证油箱处于满油状态,如未处于满油状态,甲方有权对于燃油差额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租赁租赁期间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地点范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对租赁妥善保管、保养、维护,使租赁保持良好状态,租赁期间的日常燃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如恰逢每250小时的到位保养,若租赁时间工作时间超过50小时(含50小时)不足100小时(含100小时)的,乙方承担80%的租赁维修保养费用,若租赁时间超过100小时(不含100小时)的,乙方承担全部的租赁维修保养费用。

4、租赁在租赁期间损毁、灭失或部件损失、丢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租赁发生对第三人侵权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6、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更换租赁租赁的使用地点,应提前1天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转移租赁租赁使用地点,如甲方擅自更换使用地点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第八条、租赁的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的承担: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运输或乙方自行运输至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地点,因租赁期满、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乙方违约租赁运回甲方住所地所发生的费用全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租赁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租赁损毁和灭失的风险,毁损赔偿金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损毁赔偿金的,乙方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赔偿责任。

(3)当租赁毁损至无法修理或灭失时,乙方按该租赁的原价值全额赔偿,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全部租赁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转移、出租、转让、抵押、抵偿债务、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所租赁的租赁,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租赁的维修及保养不影响租赁费的正常支付。

3、在租赁期间,若乙方迟延或拒绝支付租赁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中途变更或单方面解除合同、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在不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随时采取停机措施或将属甲方所有的租赁拖回,乙方因此遭受的误工费及其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拖回租赁后,仍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租赁期内的全部租赁费及违约金(每天按全部租赁费的千分之六计算),同时甲方主张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方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首期租赁费用及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供热设备租赁合同优秀篇七

出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商定,关于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租赁服务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地点:

二、服务内容:详见乙方提供的附件《项目及价格清单》。

三、服务方式:乙方按照《项目及价格清单》提供器材安装、调试、使用及其它服务项目。

四、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合同价款:本次租赁项目总造价为元人民币(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如有增减设备或制作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元人民币)的预付款项,服务结束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七、甲方工作

2、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项;

3、保证现场器材的安全。

八、乙方工作

1、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所用器材的运输、安装、调试及使用。具体项目内容详见《项目及价格清单》(即附件)。

2、提供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协调及支持。

3、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安装与拆卸。

九、维护方式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器材,若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器材损坏由甲方负责赔偿(或支付维修费),若损坏的器材已无法修复,甲方要按乙方购进此器材的价格全款向乙方赔偿。

(1) 甲方人员在非乙方人员授权情况下私自操作而导致的器材损坏。

(2) 设备因欠佳的环境而导致的故障,如过高的输入电压等。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器材与《现场布置及所用设备项目及价格清单》不符或未达到本合同对设备、器材的质量要求,由乙方免费更换,如对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2、如因客户原因,甲方须更改此次活动的时间、地点,须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原因取消此次活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款项50%的经济补偿;如因不可抗力或非人为因素造成本次活动不能进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甲方须支付乙方已发生费用。

3、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安装和调试清单所列器材,致使甲方活动未能正常进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损失程度,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十一、争议

本合同履行双方发生争议时,应积极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十二、其它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列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乙 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电 话:电 话:

签字日期:年 月 日签字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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