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模板5篇)

时间:2023-10-03 04:08:26 作者:紫衣梦 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模板5篇)

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一

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全面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xx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在全省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77%以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市、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逐级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要素保障,强化调度督查,推动工作落实。乡、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

2.深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要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安全风险,在节假日、赶集日、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和政策宣传。

3.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服务保障。鼓励学校采取配备专用校车、定制公交等措施,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4.严格监管运输企业。对客货运输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管控”,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严格监管货运安全。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公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

6.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全。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

7.严格监管检验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8.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深入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升中央隔离护栏防护能力,优化路口路段指路标志信息、标线渠化引导。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9.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类似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隐患消除到位。

10.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推动在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500个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路段,要全部完成改造措施。

11.积极提升公路安防能力。完成200座公路危桥改造和不少于4000公里公路安防设施建设。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2.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核查,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13.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以及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4.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建立健全“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15.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6.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

17.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牵头部门: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8.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排查治理,严查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行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19.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和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20.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雾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路线、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管制措施引导分流。

21.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

22.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进一步完善直升机快速救援机制,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牵头部门: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气象局,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23.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交通安全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24.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在全省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桥、易雾易凝冻等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器等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完善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大力推动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向农村道路延伸,全面提升公路防控体系整体防控水平。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气象局,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5.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大篷车、宣讲团等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通过恳谈会、坝坝会、摆展板、文艺演出、播放视频等形式,宣讲交通安全常识,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26.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常态化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重点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知识技能培训、警示教育等宣教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省精神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省长牵头的工作机制,充实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比照省级模式,进一步强化工作专班建设,扎实推进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部署要求,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地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平安贵州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倒查溯源、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二

道路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道路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

**副所长(主持工作)任组长,**书记、**、**副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运管所各股、室、队负责人、武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公交巴士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道路运输应急小组成员:**(小组总负责,电话:)、**(武夷交运公司经理,电话:)、**(汽车站站长,电话:)、**(公交巴士公司经理,电话:1)。

二、道路交通运输应急事件的处理程序:

1、我市境内发生重、特大道路、水路运输事故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时小组成员要在30分钟内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现场的施救和善后处理。

2、发生大量旅客滞留时,武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公交巴士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要立即调整车辆充实运力,对夜晚有旅客滞留时,客运站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的服务。运管所要严把参与紧急疏散任务的车辆技术状况关,要及时核发线路牌,确保滞留的旅客疏散及时、安全有序。

3、因天气原因造成道路阻塞的`,路政所要在30分钟内赶往现场,并立即组织公路养护人员疏通道路,尽可能将交通阻塞的时间缩短在3小时之内。

4、其他交通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加强联系和沟通,互相配合、协作,尽可能的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各成员单位在春运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小组成员电话要求24小时开通,以应对紧急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三

重庆市安监局接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市领导的批示,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局、市运管局、市交巡警总队,长寿区安监局、监察局、总工会为成员的沪渝高速重庆段“2.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邀请长寿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经过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琦振物流有限公司,注册地:重庆市长寿区桃源支路6号5栋1x9。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成立时间:20xx年9月22日。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等。该公司取得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照。法定代表人:黄文波。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

田xx,男,46岁;住址:重庆市长寿区渡口村13组127号;驾驶证号:510221196802170838;交通方式:渝bm2858号车驾驶人;准驾车型a2。

陈xx,男,40岁;住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向前村12组7号;驾驶证号:512925197402172818;交通方式:贵daf939号车驾驶人;准驾车型c1。

汪xx,男,37岁;住址:重庆市垫江县砚台镇大佛村6组;身份证号:512322197810096832;交通方式:渝b2k502号车驾驶人;准驾车型c1。

向xx,女,39岁;住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向前村12组7号;身份证号:522221197503081622;交通方式:贵daf939号车乘车人。

陈xx,男,19岁;住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向前村12组7号;身份证号:522221199511261614;交通方式:贵daf939号车乘车人。

陈xx,女,20岁;住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向前村12组7号;身份证号:522221199406221629;交通方式:贵daf939号车乘车人。

徐xx,男,36岁;住址:重庆市垫江县高峰镇建兴村6组9号;身份证号:512322197901195297;交通方式:渝b2k502号车乘车人。

(三)车辆基本情况

渝bm2858罐车,车主:重庆琦振物流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支路6号5栋1x9;登记日期:20xx年4月21日;保险单号:pdaa500100000122993(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

贵daf939号小型轿车,车主:陈xx;地址:铜仁市碧江区新华中路301号附5号;登记日期:20xx年11月11日;保险单号:12107993900054036692(平安保险公司)。

渝b2k502号轻仓栅式货车,车主:江xx;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56号附2号3x3;登记日期:20xx年09月02日;保险单号:65101080220140022151(太平财产保险)。

(四)道路和交通环境基本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沪渝高速公路1763km+700m,为单向通行的沥青砼路面,单向设有三条行车道,其中左侧车道宽3.75米、中间行车道宽3.75米、右侧车道宽3.75米。可行驶路面总宽11.25米,进出城方向设中央分隔带分隔,宽1.8米。进城方向小型车限速100km/h,大型车限速80km/h。出城方向,右侧车道与中间行驶道限速80km/h,左侧车道限速100km/h。事故发生时为夜间,雨,路面潮湿,进城方向为一般左弯、转弯半径450米、视线良好,刚过坡底进入上坡,事故地点位于江北区境内。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2月15日,重庆市琦振物流有限公司驾驶人田琪兵驾驶渝bm2858号罐车由长寿向重庆主城方向行驶。2时20分许当行经沪渝高速公路1763km+700m处时,车辆与中央分隔带护栏发生碰撞后冲入对向车道与沿公路出城方向行驶的由驾驶人陈xx驾驶的贵daf939号轿车和驾驶人汪xx驾驶的渝b2k502号小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渝bm2858号车驾驶人田琪兵、渝b2k502号车驾驶人汪xx、贵daf939号车驾驶人陈建军、乘车人陈xx和向xx等5人死亡,贵daf939号车乘车人陈xx和渝b2k502号车乘车人徐xx2人受伤,3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应急救援

事故发生后,重庆市琦振物流有限公司和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二大队启动了应急响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对事故路段展开车辆疏导和警戒、管制活动,及时通知120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工作。

本次事故造成田琪兵、汪飞、陈建军、陈饲源和向春仙5人死亡,陈怡、徐俊强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0万元。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驾驶人田xx驾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核载12.9吨,实载36.88吨)的机动车超速(时速89km/h,限速80km/h)行驶的行为,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间接原因主要为重庆市琦振物流有限公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为:

(3)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田琪兵超载超速行驶的事故隐患。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四

今年以来,交通质量安全监督站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为目标,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管力度。在交通体制改革的大气候下,于生存与发展的夹缝中率先在全市交通质量监管行业走向正轨,交通质量监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在我代表站领导班子就一年来履行工作职责、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创先争优等方面的情况报告如下:

交通质量安全监督站是交通体制改革中一个新成立的单位,也是改革中唯一一个“断奶”的单位,新组建的机构与原来交通规费征稽所在职能职责、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完全不同。成立之初,没有收费项目,三定方案未出台,领导班子不全,人员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从原来的“中央军”变为“地方部队”,大多产生一种失落感,单位启动面临重重困难。站长和支书到任后,积极与县有关部门协调,将人事工资关系、五险一金落实到位,缓解了干部的焦虑心态,使之以旺盛的精力投入到新的工作岗位。

新领导班子到位后,站党支部始终坚持把“团结、务实、创新、廉洁”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总要求。一是抓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新时期党的建设和交通发展脉络的认识,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发挥监督部门在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二是抓廉政建设。交通行业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人民群众对交通的需求是“畅、洁、绿、美、安、优”。一年来,站领导班子成员都能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同其他班子成员多交流思想,坚持重大事务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做到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增强政府监督公信力,树正气、敢碰硬,严格履行政府监督职责,用真心、使实劲,为建设各方排忧解难。强化自律意识,勤政意识、廉政意识,规范自身行为,对自己从严要求,坚决杜绝索、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努力发挥好表率作用,始终保持了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好形象。将“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落实在监督服务质量和水平上,需要我们牢固树立为民、惠民的理念,进一步锤炼党性。一年来,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三是抓监管。对107国道、碧一公路、渡改桥项目实行专人跟踪监管;对通村公路实行不定期巡查,对洋景、洞界等联网公路实行一旬一监。每个项目都建立了监管台帐,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四是抓安全落实。开展“安全百日无事故”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设置安全警示牌36块,确保施工人员和过路行人的安全。五是创先争优活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召开了动员大会,出台了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每个党员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作出了公开承诺,并接受领导和群众的评议和监督,针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在这次活动中,涌现出了一批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相对突出的先进个人,如我站技术人员黄红运同志被评为我县交通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党员标兵。

近年来,我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持续扩大,公路工程建设进入了新一轮加速发展期。我们以实施交通工程全过程监督为重点,坚持质量第一、安全发展理念,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优良作风,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政府监督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量大、技术含量高。近年来,我县的交通设施项目建设投资规模越来越高,技术难度日益增加。一年来我们开展了以107国道加铺工程,s213线改建工程,s212断板维修工程,青山界、马田洞危桥改建工程,x040线、马三线安保工程,洋景、洞界联网公路,以及61个项目的通村公路工程为重点的质量安全全面监督,监督覆盖率达100%,全年完成了3000万元公路工程监督总量。

(二)坚持质量安全监督依法查处。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是我们认真落实和强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坚持每年组织开展建设市场、质量与安全综合督查执法等活动,努力使各项法规制度落到实处,取得了积极成效。一年来,我们共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案件64起,有力地打击了工程建设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了交通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和谐的发展环境。今年9月查处了龙形市———柏林通村公路使用不合格河卵石,出现严重断板现象,我们立即下发了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全县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安全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未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全年保持全县在建工程“零死亡”事故,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质量安全工作是一个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工作。我们克服底子薄、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等诸多困难,立足本职,埋头苦干,法制、科技、队伍建设、机构建设等方面工作均走在全市交通质监系统前列。

交通工程建设是拉动内需,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作为一种高投资、高技术、高标准的复杂工作。我们从社会整体利益角度出发,转变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程度,逐步形成了特色鲜明的质监工作机制。

(一)坚持转变工作思路,提升服务能力。面对管理风险越来越高、监督强度越来越大和管理对象越来越复杂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强调树立大民生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一是本着为工程建设服务的态度,我们先后开展举办3期各类技术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工程管理人员达100余人次,有效地提高作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和操作技术水平。二是组织技术服务队伍,深入工程现场开展“送科技”专项行动,培训村组干部监管工程质量的技术,查找和解决工程建设中实际存在的问题。

(二)坚持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能力。一是安全监管机制不断深入。创立安全预警机制,对台风、洪水、高温、雷雨、大潮等灾害性天气进行重点布防;建立健全月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加强参建方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力度;建立健全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延伸安全管理网络,充分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为抓好安全工作提供强大合力。二是转变观念,以典型示范引路,提升工程标准化水平。我们开展质量创优抓典型、树榜样活动,选择高亭乡黄泥村永红司—野泥塘通村公路为创精品典型示范工程,通过在全县开展抓典型、树样板、创精品工作,推行精细化、标准化管理理念。三是坚持科技创新机制,提升监督管理科技含量。我们在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购买了弯沉仪、水平尺,租用了运输机、取芯机的机械设备。对公路路面的强度、厚度的监测更科学、更精准了。

为了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站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经常深入一线工地监管质量。

(一)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我们紧紧抓住引进、培养和使用三个环节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不断壮大干部队伍。建站以来,从没有技术人到拥有专业技术人员5人,造价师1人。队伍的学历结构和技术职务结构有了明显改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三是不断强化干部培养机制。作为涉改单位,我站面临单位职能改变,人员老化,缺少专业技术人员等一系列问题。但我站没有气馁,积极应对。作为专业监管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的部门,专业和业务是第一位的。于是我站将学习作为第一要务来抓,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活动,采取自学与培训相结合。先后从省市交通质监部门找来相关业务书籍,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解和培训。同时,安排相关人员赴省站学习1人次,市站学习9人次。不但从理论中学,也从实践中学,日常工作中,我站要求技术人员传帮带,一个技术人员带一到两个同事,现场指导,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以适应新的岗位要求。

(二)重视质监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党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质监队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创新,特别讲奉献,特别讲和谐”的质监精神,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明显好转,能力素质有明显提高。

今后,我们要按照交通“三个服务”的要求,深入研究监督服务的新领域、新动向,依托重大工程开拓发展思路。交通要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努力打造先行交通;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上,努力打造惠民交通;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上,努力打造绿色交通。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五

2021年1月24日,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星光立交桥底附近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小汽车先后与9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600万元。事故发生后,公安部副部长刘钊,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小东,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周成方等领导同志分别作出批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2021年1月25日,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局、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以及经开区管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南宁市白沙大道“1·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以及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1月24日下午13时许,广西祺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祺翔公司)员工杨文贵驾驶一辆无号牌碧玉青色东风风行t5evo小客车从白沙大道55号广西集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大公司)驶出,沿白沙大道南侧辅路往亭江立交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白沙大道53号希尔顿欢朋酒店前路段时,车辆碰撞一台由颜明敏驾驶并搭载薛文婷在前方行驶的南宁8ap15(绿色号牌)电动自行车,之后驾车持续加速,连续违反路口交通信号灯控制,至星光立交桥底广西福利院前路段时,车辆再次连续碰撞8辆电动自行车,事故造成4人当场死亡,6人受伤(其中有2名受伤人员分别于1月26日、2月8日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有关规定,道路运输事故7日后死亡人员不列入统计范围),以及10辆车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应急处置情况。

1月24日13时18分,南宁市交警支队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控制肇事驾驶人、协助医疗部门抢救伤员,并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工作。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周成方,南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邱明宏,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南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荣茂,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张宇等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接报后先后赶到现场指导善后处置工作。事故受伤人员得到迅速及时有效救治,事故现场于1月24日下午17时10分处理完毕,道路交通恢复正常。

(一)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无号牌东风风行t5evo车,为集大公司待售车辆,未申领临时号牌,车身颜色为碧玉青色,车型为suv,车架号为lwxa14af1mz354066,车辆制造企业为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合格证编号为wdr03p0mz354066,合格证发证日期为2021年01月15日。

经查,该车系集大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从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运回待售。

(二)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杨文贵,男,31岁,住址为广西桂平市中沙镇上国村上村屯22号,祺翔公司员工。2015年1月29日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类,发证机关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有效期至2021年1月29日。事故发生后,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3月19日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杨文贵。

经查,杨文贵及亲属无犯罪记录。驾驶证状态在2017年6月2日有一条违章未处理。1月24日10时许到公司上班,12时许接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杰荣微信通知,要求其从位于亭江路的白沙汽车主题公园内的公司开一辆已经卖给客户的风行t5ev0小型suv车到位于白沙大道55号的集大公司换回一辆碧玉青色东风风行t5evo小客车回白沙汽车主题公园内公司展示。12时28分许,杨文贵到达集大公司,13时17分驾驶涉事车辆从集大公司出发,出门后右转弯进入白沙大道辅道往东行驶,随后发生事故。

(三)事故道路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希尔顿欢朋酒店前路段辅道和45号广西社会福利院前路段辅道,白沙大道为东西走向,往东为白沙亭江立交桥方向,往西为白沙友谊立交桥方向,沥青路面,当天晴天,路面干燥,能见度好,事故现场位于白沙大道南侧辅道内,有监控视频摄像。事故路段白沙大道53号希尔顿欢朋酒店前限速40km/h,白沙星光立交桥东南方向红绿灯东侧限速30km/h。道路标志设置完好。

(四)事故单位情况。

1.广西祺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1月1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赖莲,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为南宁市青秀区长福路16号广西绿色建筑示范小区7号楼802号,实际经营场所为江南区亭江路59号综合楼一层b101号,持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汽车美容,汽车维修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房屋租赁,汽车租赁……销售汽车、二手汽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祺翔公司现有员工7人,其中韦杰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赖莲负责车贷金融对接和财务工作,黄子樑负责新车资源调配、采购,陈聪负责广告排版工作,马小凤负责已销售车辆的资料收集,翁值茂和杨文贵负责到4s店调车、上牌业务。

2019年9月祺翔公司开始与广西锐思零创科技有限公司合作,2020年11月租用广西锐思零创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南区亭江路59号的场地办公,代理广西锐思零创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销售业务,销售多个品牌汽车。广西锐思零创科技有限公司为祺翔公司提供购车客源,向其出租办公室并提供展厅展示销售新车。祺翔公司根据广西锐思零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客源与客户对接,收集客户信息并为客户办理购车贷款、购置税、保险、上牌交车。销售利润按协商比例分成。

2.广西集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4年12月2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权龙芸,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南宁市白沙大道55号a幢4-5号门面,持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汽车美容用品……机动车修理与维护(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

经查:集大公司为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授权一级经销商,销售东风柳汽授权的各类车型,主营东风风行牌汽车销售及汽车维修。集大公司为祺翔公司的供货商之一,双方未签订合同。祺翔公司支付集大公司1万元展示押金后,集大公司把车辆交给祺翔公司,双方签订《车辆交接书》;随后祺翔公司安排驾驶员将该型号车辆从集大公司停车场驾驶回广西锐思零创科技有限公司汽车展厅展示销售。

3.广西锐思零创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7月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陈雪梅,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为南宁市江南区亭江路59号综合楼一层b101号,持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保险代理业务、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新车销售、二手车经销、电子产品销售、电池销售、货币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五)其他有关情况。

1.小客车车辆检验情况。

经委托,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涉事车辆安全状况技术检测报告,结论为:1.小客车制动系统工作正常。2.小客车转向系统工作正常。3.小客车在白沙大道45号门前铺路发生事故时5.7秒内,车辆制动踏板未踩下,方向盘可转向,车辆处于加速状态。

经委托,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还通过视频资料对肇事车辆事发过程的行驶速度进行鉴定,计算该车三段时刻车速,第一段时刻为涉事车辆在希尔顿欢朋酒店前路段发生第一次碰撞前的车速,为61.0 ~ 69.3公里/小时;第二段时刻为涉事车辆通过白沙大道星光立交下西南路口时车速,为110.8 ~ 128.7公里/小时;第三段时刻为涉事车辆通过白沙大道星光立交下东南路口时,车速为122.1 ~ 145.6公里/小时。

2.杨文贵血液毒品含量、血液乙醇含量鉴定情况。

经广西正廉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司鉴〔2021〕毒鉴字第200号)鉴定,结论为:杨文贵血液中未检出乙醇。

3.杨文贵案发时精神状态及有无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情况。

经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南医司鉴〔2021〕精鉴字第047号鉴定,结论为:案发时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一)直接原因。

杨文贵驾驶未依法登记注册也未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行车过程中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超速行驶导致车辆发生第一次碰撞,之后,杨文贵随即驾车加速逃离现场,因其超速行驶,在行至白沙大道45号前路段又发生第二次碰撞。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南宁市白沙大道“1·24”道路交通事故为两起事故,第一起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第二起为刑事案件。分析如下:

1.杨文贵根据公司安排前往集大公司调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规定,在行驶过程中又违反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导致车辆碰撞在正前方行驶由颜明敏驾驶并搭载薛文婷的南宁8ap15(绿牌)电动自行车,此事故为生产安全一般事故(但该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的通知》(南府办函〔2019〕174号)有关规定,该起事故不属于调查范畴)。

2.第一起事故发生后,杨文贵驾车超速逃离现场(第一事故现场距离第二事故现场为572米,行驶时间长达13秒,在此期间杨文贵并未采取任何的制动措施,而是连续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超速行驶,在案发前5.7秒,其时速达122.1至145.6km/h),其明知其超速行驶会危害公共安全,仍在城市道路上超速行驶且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致5人死亡、3人受伤,此为第二起事故,杨文贵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3月19日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批准逮捕。该起事故为非生产安全事故。

(一)责任认定。

根据事故直接原因和性质,调查组认定南宁市白沙大道“1·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者已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事故为刑事案件而非生产安全事故,案件后续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调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虽然南宁市白沙大道“1·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非生产安全事故,但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中还是发现相关企业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1.祺翔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到位,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未在注册地址经营,转移到新的经营地址后未及时设立分支机构也未变更相关信息。未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

2.集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未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制订全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到位,制定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因疫情原因未如期开展;未能对经营场所外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有效进行预判,及时整改合作销售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未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

3.锐思公司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到位,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未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

(三)处理建议。

建议由行业管理部门对祺翔公司、集大公司和锐思公司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一)祺翔公司、集大公司和锐思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经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严格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确保安全生产经费投入。

(二)商务、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督促指导汽车销售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增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在动力。同时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管重罚。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车常识、紧急情况处置等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加强路面管控,加大对违法停车、疲劳驾驶、超速、超载、无牌照上路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酒驾、毒驾行为,同时要做好违法行为信息及时通报,完善违法行为公共查询系统。

(四)各级政府要吸取事故教训,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压实责任担当,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督促排查治理本地区重大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社会成员安全意识,防止和减少道路交通特别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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