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优秀17篇)

时间:2023-11-30 07:56:42 作者:JQ文豪

活动总结是对活动组织和协调能力的检验,同时也是对个人能力和成长的反思和总结。小编整理了一些精彩的活动总结案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上的参考。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20xx年消费维权年“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主题精神,围绕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市委、市政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要求,落实好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更好服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需要求,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市消费者协会突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以安排要早、声势要大、宣传要广、影响要深为要求,从2月18日开始拉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序幕。

一是开好动员会。分管领导召集并主持召开全局宣传动员会,动员各机构以消费维权民生实事为抓手积极参与和配合,开展好各活动区宣传工作。

二是开好培训会。组织55家“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动员及业务培训,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活动推广。

三是作好创建活动动员安排。组织55家“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企业负责人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创建活动工作动员和工作安排,发挥服务站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分析通报20xx年消费投诉热点、难点工作,开展市场专项综合检查。严厉查处网络消费、食品药品、质量违法、假冒商标、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五是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监督站的优势,做好“3·15”期间的宣传、义务维修服务活动。利用近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现场活动,为广大消费者开展送法律知识、送咨询服务、假冒伪劣商品展示、义务维修及消费体验教育引导活动。

六是利用宣传栏、广电网络开机画面、xx报刊专版,xx民情直通车采访报道投诉调解、专题访谈宣传消费年主题精神。

七是向消费者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维权知识》擦亮眼睛、远离陷阱)宣传册20000份。

八是“3·15”前夕开展20xx年第一批“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创建活动,对15家达标企业在“3·15”活动启动仪式上授牌表彰。

九是筹备“3·15”活动启动仪式,开展现场政策法规咨询服务、企业咨询服务及产品宣传展示、典型案例展板及真假商品鉴别展示、相关法律、法规有奖知识问答、现场受理并解答消费者投诉等服务工作。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自治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自治区工商局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本着新颖、深度、创新、节俭的原则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卓有成效,取得了圆满成功。

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赤峰市工商局、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满洲里市工商局、满洲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当地电视台围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制作了3?15消费维权特别节目,以具体的案例及生动的画面揭露了消费领域中发生的消费侵权事件及各种消费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凝聚了社会正能量,弘扬了社会正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年主题,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呼市工商局、呼市消费者协会在呼市万达广场举行了隆重的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新《消法》实施启动仪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会长、自治区工商局局长陈洁;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李振华等领导出席了活动。现场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有4000多人,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活动现场接受咨询130余人,接待消费者投诉25件。3q15当天,我区各盟市、旗县共设置了200多个分会场开展纪念活动。分会场均设置了维权绿色通道,联合质监、药监、农牧、卫生等部门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同时成立了维权小分队,根据消费者的现场投诉,进行调解维权。全区参与现场活动的消费者近25万人,共发放宣传材料110多万册(份),现场咨询人数65000多人次,受理投诉960多件,有效地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维权意识,震慑和教育了不法经营者,促进了和谐市场消费环境的建设。

据统计,3 15期间,全区发放宣传材料350万份,举办新《消法》知识培训75次,召开座谈会5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1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题节目380多期,在报刊开设专栏150多个,有效宣传了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共同重视、参与、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局面。

全区各级工商行政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努力发挥消费教育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农牧区活动,将新《消法》知识及科学消费知识带入基层。向基层广大消费者普及科学消费、生态消费、安全消费等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放心消费。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以新《消法》出台为契机,在3q15期间努力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曝光了各种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用好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开展了针对重点领域的专项维权活动。在民生反映比较突出的商品和服务领域,如食品、电信、快递、保险、旅游、供热等行业,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消费调查、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披露典型案例、点评格式条款等措施加强监督,努力在净化行业消费环境、维护行业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3q15期间,全区共查获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6大类 50多个品种,总价值1000余万元。这些活动成果的取得充分显示了全区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在消费维权工作中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假必打、有查必果的坚定决心,也向社会昭示了制假售假、违法经营必将为自身的行为付出代价,警示和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有利于消费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3?15期间,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继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据统计,全区共有2000多家企业在诚信承诺倡议书上签字,这充分展示了我区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良好消费环境,你我共同参与的庄严承诺,对于构建互无猜忌、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3?15活动的开展,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全面深入宣传了新《消法》的立法宗旨和条款内容,及时准确地向消费者提供了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有力地震慑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扩大了消费者协会在人们心目中的声誉和威望,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3月15日,消费者又迎来了自己的节日——消费者权益日。我局以“3·15”维护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郑质监发﹝20xx﹞15号),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和宣传载体,向社会推荐名优产品,大力开展“3·15”质量维权、质量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现将开展活动情况如下:

为使本次“3·15”活动得以有条不紊的开展,我局在2月伊始便开始着手制定今年“3·15”活动计划。计划的制定,充分结合了质监工作职能和中牟县区域经济特征,内容涵盖了质量、标准、计量、食品以及特种设备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全局十二个科室都从不同角度落实了具体的工作计划。

3月15日上午,为做好宣传咨询活动,在最繁华地段设立咨询服务台,派出了专业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3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维权服务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前来咨询。

一是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举报的信箱,接待消费者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发动全社会提供重大案件及其线索,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案源。

二是运用板报、条幅、宣传手册等法律法规宣传载体,向社会宣传维权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三是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设立现场举报投拆、检验速测等多种服务项目,突出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法律法规宣传。

四是让百姓了解计量、关注计量、从中得到实惠,我局组织人员零距离走进“青年路”社区、“东风路”社区、走进大街小巷,围绕老百姓普遍关注的“民用四表”、“医疗卫生在用计量器具”、“出租车计价器”、“食品定量包装”、“眼镜配制”进行宣传,为现场群众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咨询等,解答民生计量、食品安全等问题,设立宣传台,向社区群众宣传有关质量、计量知识,携带标准检测设备,免费为社区群众检定称量器具、血压计、检测眼镜。活动当天共免费为社区群众检测血压计46台、眼镜32副、换镜片11个,电子秤15台(件)、台秤12台(件),发放宣传材料1800多份,接受咨询150多人次。

此次活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全市营造了“质量兴县”的良好氛围,让百姓更好的了解到质量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

我局在做好质量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同时,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讲解、谈话了解、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督促了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3·15”已悄然远去,但我们的维权行动的步伐却没有停歇,我们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使命依然在肩。为此,我局将紧抓“3·15”契机,进一步开展各项工作,强化监管、热情服务,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企业的正当利益,提高了广大消费者及广大企业的质量法律意识,也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杭口镇小学组织学生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3月15日上午,杭口中小政教处组织升旗仪式,学生代表吕心雨作”学会诚信与维权”国旗下的讲话。随后,李梦霞主任带领少先队员到超市进行真假货品的对比,如何识别“三无”产品,过期产品,现场学习如何购物,引起了学生共鸣。学生也把自己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疑问当场提出来,政教处方春霞主任进行了指导,告诉同学们如何合理消费,文明消费。

同时全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班会,班主任们给学生讲解消费维权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教孩子如何辨别产品优劣,如何正确选购合格、放心的商品,并提出了“三个不”要求,即不多吃油炸膨化食品、不买无安全标志食品、不到无证无照摊点购买食品。

班会课上,同学们还结合学到的知识,绘制了图文并茂的手抄报,维权意识植入每个学生的心中。

活动的开展培养了学生科学的消费习惯和文明的消费方式,学校倡导学生把学到的消费维权知识传达给家长、邻居、亲朋好友,为营造和谐的消费市场环境尽一份责任。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国家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随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中学生的权益意识正在逐步增强。但就目前我校的情况而言,中学生的维权意识依然薄弱,许多学生甚至对此相当陌生。此次活动对于加强学校的权益建设,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手抄报:以班级为一组,每班制作3-5份手抄报,以拿起法律武器、树立权益意识为主题制作此次手抄报,3月14日交至团委统一评比。

让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此次活动,向学生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大家对消费者权益的意识,树立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威信。同时运用娱乐的形式让同学们在玩的时候学到有关消费者权益知识。能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对学生处理相关事情起到积极的作用。学生不会面对不公的消费待遇而觉得束手无策了。可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

经过评比,最终选出14份作品,并给予奖励。3月18日将优胜作品展出。

在这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中,同学们不仅在轻松的活动环境下初步了解了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而且增加了同学的团结和友谊。最主要的是这次活动不但增强了职专学子的维权意识,而且树立了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威信。相信这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对消费环境的公平、公正、诚信的建立一定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推动我校课堂教学发展,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按学期初工作计划安排,我校于12月14、15日开展了第三轮次课堂教学创新评优活活动,旨在倡导教师能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有效的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水平,提高教学效率,为大家提供一个相互启发、相互学习的平台。

本届课堂评优活动共有8名教师参赛,历时两天。在这次活动中,参赛的教师经过认真准备、精心设计,用活力与激情,知识与智慧在课堂上演绎出自已的风采,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但有的教师在驾驭课堂能力、教学技巧上与我校课堂教学要求还有还有一定差距。经过七位评委认真听课、打分,评选,最后评出了一等奖2人,二等奖4人,三等奖2人。下面对本次活动作如下小结:

一.取得成功之处

在参赛教师精心准备下,课堂表现很多精彩之处,这里选择较为突出的几点做以总结:

1.引课

众所周知,良好开始是成功一半,引课是教学过程是较为重要的环节,它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情绪、学习效果,所以每节课的引课都应精心设计,无论是借助一段精美的文字、一幅动人的图画、一个生动的故事还是一个活泼的游戏,都是很好的引课手段,课堂引入要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思维,而且要与所要学习的内容有密切关系,本次活动几位授课教师在这一环节都精心设计,各有千秋。

2.教学手段的多样化

在教学中对于知识的传授、目标的落实教师应合实际,用多种教学手段来完成。在本次活动中授课的8名教师均能在教学中突显学生的主体地位,做了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而且结合本学科特点,采用了符合自己学科特点的教学手段。

3.课堂结构严谨

参赛教师的课堂结构合理严谨, 从引课到知识传授、从目标落实到三点处理、从学生收获到习题检测,结构合理,环节紧凑,学生基本上是在学—-练—练—学中度过,教学环节间过渡处理较好。

4.板书设计

板书是一节课教师与学生思想碰撞的描绘,是教与学的轨迹,以任何一节课所不能缺少的,所以精心设计板书是每个教师每节课必须完成的工作,本次中参赛教师都能很好地进行了板书设计,让学生能够一目了然,知道本节课的学习轨迹,板书设计较为突出的同志有:崔大鹏、付少军等。

二.不足之处

成绩固然欣喜,但是我们也要正视存在的不足,在此次评优中表现出一些问题与不足,下面谈一谈这些在课堂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谈“突出重点、分散难点、解决疑点”。绝大部分教师能够找准重难点,可是有部分教师在教学中出现重点不突出,难点突破也存在问题。比如上课从复习引课开始、到建立知识结构、形成概念,学生应用,重点部分不够清晰;形成概念后没有进行强化理解,就急着应用,致使难点不能分散。

2.部分教师问题设计还不到位。问题要有针对性,要针对本节重、难点进行设计,主要是培养学生学习技能与学习习惯的,所以课上问题的设计要具有层次性、多样性,要有代表性,重点突出,不能随意性过大,也不能随意增加或降低难度,尤其是小组合作所要解决的问题,更要科学合理,精心设计,本次活动中个别教师只是较为随意地设计习题,导致课堂教学中效果不佳。在检测环节只是随意找到练习册中习题,没有进行精心选择。

3.教学语言、板书设计不够规范,合理。老师的教学语言应该是简洁、准确的,老师的板书应该是规范的,老师的这些教学行为无疑对学生具有示范作用,学生在考试中书写规范与否对他们的成绩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学校要求老师们要有规范的学科语言、认真“板演”解题过程。如果老师板书乱成一团麻,字迹不清,怎么要求学生作业清楚、试卷卷面整洁?希望老师们不要小看板书,努力使我们的板书规范化。因为我们都知道一个道理:“身教重于言教”。

三.教学建议

结合教学实际和本次活动中存在问题,特提出以下教学建议

2.教师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不能只关注几个或一部分学生,对学生所提出的问题要给予解决,可以延伸到课下完成,对学生所做出的回答无论对错,都要给予做出正确的引导与评价。.

3.问题的设置一定要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尤其是小组合作问题是设置一定要有价值。

5.教师要加强学生预习情况的检查,正确做出学情分析,检查有手段、有准备、有效果。

xx中心小学教务处

xx年12月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了全面提升公司品牌形象,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认真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按照分公司、xx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公司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布署,紧紧围绕“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的活动主题,以“简约、高效、专业、价值”为天安客服品牌,以客户反映、社会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公司放心、客户满意的消费环境,我中支从今年元月初就将20xx年“3。15”宣传活动安排纳入公司上半年工作重点之一,广泛宣传,为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意识保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2)全面发动,认真做好“3。15”宣传月活动。按照分公司、市行业协会通知精神,我公司将整个宣传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宣传,营造活动氛围。第二阶段各部门落实具体工作,倡导“优秀团队、优秀服务、优秀品质”的“三优”服务,设立总经理接待日以及宣传报导“3。15”期间的申诉受理。第三阶段做好宣传活动的总结工作。由于措施得力,安排详实,宣传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3。15活动期间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由公司领导负责亲自接待客户以展示公司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信心和决心。

五、认真做好客户的投诉、受理、调处工作。3。15期间是消费者投诉较集中的时间,为认真做好消费者的投诉受理工作,我公司在3月15日和3月15日安排专人进行值班,随时接受客户的投诉、咨询,并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在总、分公司以及行业协会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密切关注消费维权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展消费维权服务领域,努力践行“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展示我公司“规范经营、提升服务”的信心和决心,努力促进我公司在维护客户权益保护工作方面再上新台阶。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我区消费者协会根据中消协、省消协、市消协的部署和要求,于今年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纪念“3·15”活动是消协全年的重点工作,因此全区各分会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区消协为了搞好今年“3·15”活动,专门召开常务理事会及相关部门协调会,对全区纪念活动作出部署,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为增强活动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今年全区消协紧紧围绕社会化维权思路,联合各有关部门、各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活动。一是消协将活动安排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协会对“3·15”纪念活动高度关注,在开展纪念活动中,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职能部门协调会及有关行业协会、企业联络站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得到了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支持与协作。他们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和特点,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知识,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作了大量的深入细致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如各消协分会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大型宣传咨询现场会,工商局加大了宣传报道的力度。三是发挥好有关专家、“3·15”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农村(城乡结合部)“消费维权关注焦点”开展综合调查,把调查的结果作为工商等职能部门加强针对性监管,优化农村消费服务的依据。

二、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

在今年纪念“3·15”活动中,全区各消协分会普遍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通过各种会议大讲年主题,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年主题,使“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组织开展消费服务状况调查。

为了贯彻中消协“消费与民生”年活动主题的精神,全面了解我区各个服务行业消费服务的现状,区消协于2月10日至2月28日对商场超区、餐饮、医疗、物业、电、水、煤气、公交、家政、中介、房地产销售、装饰装修、摄影冲印、家电修理、美容化妆、洗烫业、宾馆等服务行业的消费服务开展了一次较大规模的社会调查。调查采用问卷式,共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来自机关单位、商业领域、学校、企业和农村的消费者作为主要调查对象,问卷回收率达到95%。从调查情况来看,此次调查结果比较客观可信,本次调查时间短、行业多、范围广、要求严,调查可操作性强,调查人员无法有偏见,调查对象大多是对服务行业比较熟悉的机关和商业企业人员,相对客观公正;其次调查结果基本符合我区服务行业实际情况。同时对调查结果专门召开新闻通报会向各个服务行业协会和主管部门进行通报,让他们了解情况,加大监管力度。调查结果还以报告形式上报省消协、区政府,并在他们的网站上刊登。此外,科技工业园区对当地情况分别组织开展了农村(城乡结合部)消费服务状况、食品消费服务调查活动。

(二)召开“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座谈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区消协在“3·15”期间连续召开了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直属联络站工作人员座谈会,会上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听取与会人员对当前消费服务的意见。区消协围绕“消费与民生”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就如何更好地宣传消法、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了畅谈,各分会也分别召开座谈会宣讲“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探讨如何结合年主题搞好“3·15”纪念活动。区消协在与各分会会长、联络站长进行座谈时,介绍“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及全年消协工作的重点,布置“3·15”期间活动任务,探讨如何进一步改善当前消费服务,维护消费者权益。这些座谈会的召开对宣传贯彻年主题起到了推进作用。

(三)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3月15日前后,全区消协上下联动,在当地主要城镇、街道、社区开展了“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把“3·15”活动推向了高潮。3月15日当天,区消协会与其他区局会同,在步行街广场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解答消费者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区政府有关部门、部分行业协会、服务企业及新闻媒体共7个单位4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区工商局的领导都亲自参加了活动。我们在活动现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宣传暨农村消费服务调查,将现场气氛推向了高潮。此外,各消协分会结合“3·15”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重视发挥基层消费维权组织的作用,大力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向基层延伸。据统计,本次“3·15”活动全区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3个,参加工作人员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400余人次。

三、积极开展区场监督检查活动,加大消费维权的力度

全区消协普遍以“3·15”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抓住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与有关执法部门配合,广泛开展了对商场超市的监督检查。期间,全区共开展商场超市监督检查20家次。在“3·15”期间还公布了当前八大消费投诉热点,提醒消费者增强自身消费维权意识。此外,针对“3·15”前后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情况,全区各级消协都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受理消费者投诉力度,确保消费者投诉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更深入人心,广大消费者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倡导规范经营,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工作总结

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20xx年3月14日,济南市消费者协会联合济南市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食药局等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召开纪念济南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维权发布会。同时邀请济南市新闻界、企业界和消费者代表参加,公布了十大消费热点。

二是召开座谈会。20xx年3月10日在工商局6楼会议室召开部分驻济大型服务类企业座谈会。

三是开展各类讲座。2月,为提高消协系统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济南市消协组织新招入人员进行了培训。3月5-7日,市消协副秘书长甄涛到济南市大型服务企业进行授课。3月27日,举办了全市消协系统工作人员新《消法》培训班。

四是开展知识竞赛。《济南市消费者协会在3·15前期组织了“安利”杯学习新消法知识竞赛。

五是在3月15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申诉举报受理活动。按照上级消协总体部署,在自身开展活动的同时,统一部署各县(市)、区消协3·15期间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制作宣传展板21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7万份,;通过电视、广播和报纸发表宣传稿件20余篇。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已经到来了,市工商局全面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筹备工作:

市工商局定于3月15日组织全市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级消委会,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在全市范围设置1个主会场和12个分会场,协同联动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受理疑难问题咨询、消费投诉和举报案件,引导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绿色消费理念,同时倡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和注重产品服务质量,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中逐步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

召开信息通报会,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全市消委会系统投诉热点。大部分投诉热点均集中在生活服务领域。互联网服务断网、退货需承担高昂运费、共享单车的押金未退问题、“校园贷”等问题成为热点。

通过制定落实12345工单办理细则、加强工单办理督办反馈、及时更新知识库、加强与12345热线中心沟通交流等措施,全力提高工单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着力创新机制加强消费纠纷调解。通过积极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加强消费投诉异常情况跟踪监测、统筹协调推进群体性消费投诉处理等方式,着力提高对新类型、群体性消费纠纷调解处理效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今年“3.15”活动期间,中江县工商局联手县消委、县消委成员单位,紧扣“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先后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紧贴消费群体的维权宣传与现场受理活动,吸引了无数消费者积极参与,并营建了和谐、健康、有序的消费氛围。

在分管副县长钟旭东的安排和指导下,县工商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3.15”活动方案进行研究和讨论,并最终确定了主题“消费与民生”的“3·15”宣传纪念活动实施方案。3月10日,县政府办公室主持召开了消委成员单位会议,专门就“3·15”宣传活动进行具体安排和部署。3月14日,县工商局召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将“3·15”宣传活动安排布置到人头。

3月5日—25日,县工商局在全县各主要场镇、重点村社巡回开展了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内容的'宣传活动。大量的图片展示与生动形象的解说,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消费知识有奖竞答等形式受到当地群众的热捧。

3月10日,县工商局领导、县消委会负责人走进广电局开设的《行风热线》栏目,就消费者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及焦点问题进行解答回复,通过互动交流,很好地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滤布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绿色消费。

县工商局、县消委以动漫形式在当地电视台发布了突出年主题“消费与民生”的维权公益广告。县广播局专门制作了4期专题节目,从3月15日开始在中江县电视台连续播放一周,突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

为了更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消费需求,全面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中江县工商局和县消委在老年人主要集聚的河边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了广泛的社会消费问卷调查;为方便群众投诉,中江县工商局还与中江移动、电信公司一道开通了手机短信投诉,使消费投诉更快捷迅速,更方便及时。在县工商局和县消委的带动下,一些企业纷纷摆摊设点,设置产品展销专柜,开展情系3.15爱心回馈活动。阳光盛源、美好家园等大型超市郑重,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质量,并特别推出优厚的超低价特卖活动。阳光盛源超市还专门聘请超市监督员并举行授权仪式。

3月15日当天,65家中江县消委成员单位215人聚集在县城伍城十字路口,设置消费者咨询、投诉站点,大势宣传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产品防伪知识,现场接受消费权益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发放宣传资料、展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南、消费警示等展板;在县城干道,县工商局、县消委联合举办的有奖知识问答,吸引了数百群众驻足参与。据统计,3月15日当天,仅工商部门发放的宣传资料就多达3万余份。现场受理消费咨询、投诉12件,处理完结3件。当天,各乡镇同时开展了农资打假、农资抽检、农资产品赠送村社等行动。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自治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自治区工商局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本着新颖、深度、创新、节俭的原则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卓有成效,取得了圆满成功。

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赤峰市工商局、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满洲里市工商局、满洲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当地电视台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制作了315消费维权特别节目,以具体的案例及生动的画面揭露了消费领域中发生的消费侵权事件及各种消费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凝聚了社会正能量,弘扬了社会正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年主题,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呼市工商局、呼市消费者协会在呼市万达广场举行了隆重的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新《消法》实施启动仪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会长、自治区工商局局长陈洁;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李振华等领导出席了活动。现场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有4000多人,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活动现场接受咨询130余人,接待消费者投诉25件。315当天,我区各盟市、旗县共设置了200多个分会场开展纪念活动。分会场均设置了维权绿色通道,联合质监、药监、农牧、卫生等部门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同时成立了维权小分队,根据消费者的现场投诉,进行调解维权。全区参与现场活动的消费者近25万人,共发放宣传材料110多万册(份),现场咨询人数65000多人次,受理投诉960多件,有效地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维权意识,震慑和教育了不法经营者,促进了和谐市场消费环境的建设。

据统计,315期间,全区发放宣传材料350万份,举办新《消法》知识培训75次,召开座谈会5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1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题节目380多期,在报刊开设专栏150多个,有效宣传了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共同重视、参与、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局面。

全区各级工商行政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努力发挥消费教育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农牧区活动,将新《消法》知识及科学消费知识带入基层。向基层广大消费者普及科学消费、生态消费、安全消费等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放心消费。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以新《消法》出台为契机,在315期间努力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曝光了各种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用好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开展了针对重点领域的专项维权活动。在民生反映比较突出的商品和服务领域,如食品、电信、快递、保险、旅游、供热等行业,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消费调查、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披露典型案例、点评格式条款等措施加强监督,努力在净化行业消费环境、维护行业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315期间,全区共查获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6大类50多个品种,总价值1000余万元。这些活动成果的取得充分显示了全区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在消费维权工作中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假必打、有查必果的坚定决心,也向社会昭示了制假售假、违法经营必将为自身的行为付出代价,警示和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有利于消费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315期间,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继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据统计,全区共有2000多家企业在诚信承诺倡议书上签字,这充分展示了我区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良好消费环境,你我共同参与的庄严承诺,对于构建互无猜忌、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315活动的开展,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全面深入宣传了新《消法》的立法宗旨和条款内容,及时准确地向消费者提供了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有力地震慑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扩大了消费者协会在人们心目中的声誉和威望,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了全面提升公司品牌形象,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认真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按照分公司、漯河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公司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布署,紧紧围绕“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的活动主题,以“简约、高效、专业、价值”为天安客服品牌,以客户反映、社会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公司放心、客户满意的消费环境,我中支从今年元月初就将20xx年“3.15”宣传活动安排纳入公司上半年工作重点之一,广泛宣传,为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意识保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2)全面发动,认真做好“3.15”宣传月活动。按照分公司、市行业协会通知精神,我公司将整个宣传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宣传,营造活动氛围。第二阶段各部门落实具体工作,倡导“优秀团队、优秀服务、优秀品质”的“三优”服务,设立总经理接待日以及宣传报导“3.15”期间的申诉受理。第三阶段做好宣传活动的总结工作。由于措施得力,安排详实,宣传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3.15活动期间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由公司领导负责亲自接待客户以展示公司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信心和决心。

三、深入开展“客户至上、诚信为本;严守时效、品质优先;关爱客户、贴心理赔;沟通便捷、彰显个性、专业服务”的宣传教育活动。

3.15期间是消费者投诉较集中的时间,为认真做好消费者的投诉受理工作,我公司在3月15日和3月15日安排专人进行值班,随时接受客户的投诉、咨询,并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在总、分公司以及行业协会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密切关注消费维权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展消费维权服务领域,努力践行“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展示我公司“规范经营、提升服务”的信心和决心,努力促进我公司在维护客户权益保护工作方面再上新台阶。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现在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人们面多越来越多的生活压力,因此使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来维持生活,如诈骗,假买假卖等。而当今大学生却少一定的生活经验,上当受骗也是难免的。面对如此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的我们,要懂得利用法律的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力就变的越来越重要,作为在校的大学生懂得利用法律的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力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这次活动对于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我们希望借助此次活动的举办,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3月15日,早上8点,在中区图书馆门口摆放相应的宣传板报,拉“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者和谐”横幅。以引起大家对本次活动的注意。并摆放桌椅,为活动做准备。

2)8点20分开始分配相应的发协会员在现场收点,现场为学生们解答有关权益方面的问题。

3)9点半对同学们发放3·15调查问卷,帮助解答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同学们对《消费者权益法》的认识。

4)活动当天上午10点开始让同学们在签名幅上签名,从而得到深刻认识。

5)中午12点40,全体成员合影留念,并宣布活动结束。

总体来说,我们这次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主题的活动,各个阶段的活动都十分成功,成功的原因我们总结为以下几点:

1、准备较充分。

2、密切配合。

多方面的积极协助和努力,是活动得以完成的保证。如在活动中我们需要用到摄像设备问题就是由学生会,读书协会人员帮助和安排的,桌椅是学生处租借的。

3、分工具体安排合理。

在活动没有开始之前,领队就已经将工具、劳动任务合理分配,同时也注意到宣传组织及工作时间的协调。事后,同学们普遍反映良好。

4、活动全面深入。

从初期活动内容的确定到联系相关部门,宣传组织同学进行分工,一直到校内工作的全面开展及高质量的完成,后期总结讨论,充分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并且升华了理论,提高了同学们的思想认识。

1、活动虽然小,却含义深远,反响良好,充分让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2、这次活动紧扣着提高大学生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3、这次活动紧紧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口号,在校内外开展的一系列有实效性的活动,并进展顺利,影响广泛,取得了圆满的成功,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4、这次活动我们以最小的费用高质量的完成了具有实践意义的团日活动。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3月15日这天,消费者又迎来了自己的节日-消费者权益日。我局以"3.15"维护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按照《关于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和宣传载体,向社会推荐名优产品,大力开展"3.15"质量维权、质量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现将开展活动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到位。

为使本次"3.15"活动得以有条不紊的开展,我局在2月伊始便开始着手制定今年"3.15"活动计划。计划的制定,充分结合了质监工作职能和中牟县区域经济特征,内容涵盖了质量、标准、计量、食品以及特种设备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全局十二个科室都从不同角度落实了具体的工作计划。

二、积极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3月15日上午,为做好宣传咨询活动,在最繁华地段设立咨询服务台,派出了专业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3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维权服务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前来咨询。

1、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举报信箱,接待消费者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发动全社会提供重大案件及其线索,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案源。

2、运用板报、条幅、宣传手册等法律法规宣传载体,向社会宣传维权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3、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设立现场举报投拆、检验速测等多种服务项目,突出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法律法规宣传。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根据省工商局和省消保委的安排和部署,xx市工商局、辖区市场监管局、全市消保委组织上下联动,立足职能,协调社会各界力量,围绕中消协“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积极开展各项活动,成果显著。

为顺利开展好今年的“3·15”活动,市工商局、市消保委自元月份就开始酝酿、筹备,在多方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今年的14项活动内容,并列出了详细的活动计划表,最终拟定了我市《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批准同意了《方案》内容,并成立了以xx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倪学文、市工商局局长xx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

3月3日,市消保委组织召开了纪念活动分工协调会,会上,对各部门的分工做了具体详细地部署,为整个活动的顺利推进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活动期间,我市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维权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维权的大氛围。

(一)市工商局、市消保委组织开展广场宣传活动。

3月15日上午,由市工商局、市消保委主办的我市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广场宣传纪念活动,在市合百商厦门前广场隆重举行。市委常委、副市长xx,市人大副主任崔玉奇,市政协副主席等领导亲临活动现场巡视指导,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xx,副局长王健康,调研员朱兴进陪同。他们来到每个宣传台前,询问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了解咨询、投诉情况。

活动现场,共有30多家单位参与宣传,阵容强大,气氛热烈。其中,市工商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交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建委、市司法局、市银监局12家行政执法单位来到了活动现场,他们分别制作了宣传展牌,发放了大量的宣传材料,并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等。市工商局、市食药局、市烟草专卖局等单位还通过实物展示方式手把手、面对面教给广大消费者如何识别真假商品。

供电、供气、移动、联通、电信、安广网络等大型公共服务企业和一些诚信企业也积极参与宣传,他们主动向社会承诺,打造诚信服务理念。人民医院开展了义诊活动,市保险行业协会和一些保险公司也参加了当天的宣传。xx学院的大学生志愿者、消费维权志愿者和党员志愿者等,帮忙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维权知识。xx众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志愿者,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消费者解答了维权难题。

上午的合百广场宣传点,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册,接受消费者咨询70余人次,市消保委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10起。

(二)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市工商局组织开展多项活动。一是提高网络监管水平。市工商局举办了全市网络市场监管业务培训班,对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管局长、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市场监管所从事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近40人进行了培训。二是提升网络消费维权效能。市工商局对我市首家第三方交易平台“xx商城”网站(xx铜草花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实地调研,引导企业建立我市首个第三方交易平台消费维权服务站。三是做好投诉处理工作。迅速做好央视“3·15”晚会12315热线投诉举报工作,加强值班和执法备勤,成立应急小分队,落实专人做好央视“3·15”晚会现场转办的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3月14日、15日两天,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投诉和咨询140件,其中,投诉34件,解答消费者咨询106件,受理的投诉均在第一时间分转到各基层单位,限时办理。

“3·15”期间,市消保委联合县、区消保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情况”的消费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400份,调查活动结束后,将形成书面评议报告,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一是走进企业开展消费教育活动。“3·15”期间,市工商局、消保委走进xx红星美凯龙、合百商厦等企业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解读年主题,传授消费知识。二是通过手机短信在全市范围内发布“3·15”公益短信。

(五)县、区联动,效果显著。

各县、区按照市工商局、市消保委统一部署,实现上下整体联动,纷纷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

xx县活动现场,各单位围绕法规宣传、咨询服务、商品识辨等方面,为群众解疑答惑200余次,并发放宣传资料上万份。县市场监管局及8个基层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执法车辆11辆,随机抽查、检查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电商和特种设备经营单位约200余户。检查中发现未亮照经营4户,不能提供有效检验报告商品1件,现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县领导、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城区部分超市、药店进行了检查。

xx区设立了三个会场,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600余份,解答咨询100余人次,同时,走进xx国际汽车城,宣传推广《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还开展了对生产、销售、服务领域的商品(包括食品)和服务方面的检查活动,重点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无照经营等专项整治,提升维权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xx区市场局除在区文化广场设置主会场外,还分别在xx设立分会场。整个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等资料共计800余份,接受来人咨询60余人次,现场受理投诉8起。

郊区、开发区也纷纷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郊区共设置了2个宣传点,其中,大通镇还组织了群众腰鼓队,为宣传活动助阵。活动现场热闹非凡,郊区市场监管局共制作宣传海报8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计1500余份,解答咨询100余人次。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印发各类宣传资料280份,接受群众咨询30人次。

“3·15”期间,市工商局、市消保委加强与xx电视台、广播电台、xx日报社等主流媒体的联系,开辟专栏,形成了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全面覆盖的舆论声势。

1、3月15日,在《xx晨刊》开辟专栏,发布投诉特点、典型案例和消费维权成果。

2、3月15日上午,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单位都派记者到现场进行采访,跟踪报道了“3·15”纪念活动情况。

3、3月15日上午,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xx带领市局消保科、企业注册局、市场规范管理局负责同志做客“行风热线”节目,接受听众的咨询和投诉。

4、3月10日下午,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文武带领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市场规范局、市消保委等部门负责人来到12345市长热线接听热线电话,现场受理了4件投诉。

5、市工商局、消保委多次接受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采访,宣传法律知识、就消费热点以案说法。据不完全统计,接受电视台采访3次、广播电台采访3次,与活动有关新闻报道情况刊登在“xx日报”等媒体10余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市消协:

持、诚信单位积极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现将我市消协开展3.15纪念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月活动,得到了**市工商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制定了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就是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为重点,提高广大消费者健康维权的意识,推动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向深广方向发展。

一是召开**市消费者协会六届一次理事会,通报了中消协20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理事会听取了**市消协20xx年度工作报告和20xx年度工作安排和315活动部署。**市政府副市长董景铎参加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号召全社会行动共同起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举办“移动杯”消费和谐演讲比赛活动。该局于3月13日联合宣传部、妇联、团委、消协、移动通信公司等单位,共同举办了“移动杯”消费和谐演讲比赛。经过初赛的选拔,共有来自15个党(共)委(总支)的15名选手参加了最后决赛。选手们围绕宣传“消费和谐”年主题,展开了入情入理、生动形象的演讲,来自卧龙乡党委的柴洪喜凭借《以诚信为本和谐消费共建美好家园》的精彩演讲夺得第一名。

三是开展消费和谐论坛活动。在**电视台开辟“消费和谐论坛”专栏节目,于3月7日至15日连续播出8期,先后邀请技术监督、卫生医疗、药监、畜牧、农委等领域专业人士,围绕广大消费者最关心的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肉食品检验检疫、保健品与药品疗效、医疗器械与保健品器材区别、选购农资产品、发生食物中毒的鉴定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讲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和宣传效果。

四是开展农资经营单位消费监督评议活动。针对农资消费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时有发生,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该局积极搭建监督平台,对农资经营单位进行监督评议。经向政府汇报,组成了由14个职能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并向各农资经营单位下发了评议方案,计划在3月至11月的时间内,展开对农资经营单位从主体资格、经营行为等6各方面的综合评议,届时将通过问卷测评、听证评议、日常监督记录等具体步骤确定农资经营单位的a、b、c、d档次,即守信经营单位、警示单位、失信单位和严重失信单位。并将对守信单位进行表彰,对严重失信单位予以曝光。

五是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组织各消协分会、理事单位共14家,在全市设立5处咨询服务活动服务站,集中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受理咨询投诉并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发放《消法》20xx份、宣传单2万份,现场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5件,咨询376件。营造了良好消保维权氛围。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在xx年3月15日,法学社举办了主题为“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活动。对于本次活动,特作以下总结:

xxxx法学社。

xx年3月15日。

xxxx南院、北院。

1、响应国家号召,促进绿色消费观念盛行,享受绿色生活。

2、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人们法律意识,依法维权。

3、响应依法治国理念,宣传法律,普及法律。

4、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5、提高社团、学院影响力,促进社团发展。

以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主题,在校内以分发传单,设立咨询,条幅联名签字等方式开展普法维权活动。

通过分发传单的方式使普法维权意识在南北院迅速传播开来,使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咨询活动开展秩序良好,有大量人前来咨询,这是本次活动得以成功的重要保障;同样通过条幅签名等方式,极大地调动了人们对315维权的热情,使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主题深入人心。

活动现场气氛很活跃,使各院同学对我们社团有了更深的了解,提高了法学社的名望以及政法学院的影响力,对社团的宣传起了重要作用。

传单制作上还有待加强,宣传单内容、形式较为单一;在场地安排上准备工作不是很充分;最后,由于自身专业知识有限,针对前来咨询的人员所提的问题还未能全部解决,这是一大遗憾,也是以后工作进一步提高的出发点。

这次活动从总体上看是成功的,感谢学院各领导对这次活动的支持,使各院同学对我们法学社更加了解;同时在对外交流上也起到了一定的宣传作用;同时也成功的让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极大提高了消费者自我维权的信心,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发展。真正实现了“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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