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加油站加油供油协议 加油站租赁协议书(优质5篇)

时间:2023-09-29 21:46:05 作者:LZ文人 2023年加油站加油供油协议 加油站租赁协议书(优质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加油站加油供油协议篇一

甲方(出租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加油站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加油站基本情况;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计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后,如续租应重新订立合同,新合同期限自本合同到期日开始计算)。

第三条:用途

加油站经营,成品油销售以及其他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合法经营合同和为经营而进行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加油站的年租金(不含水、电、取暖费) 万元,租金首期付款为两年租金加一年租金作为押金的方式。即租赁两年满后付第三年租金以此类推。合同鉴定后,一星期内支付定金 万元。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合法的租赁发票。

第五条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由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独立的电水计量设施。交接后的水电费由乙方交付,水电费基数以水电表记载的经双方核实并签字盖章认可后的数字为准。

甲方应当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项以及士地使用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因甲方出租加油站可能产生的土地合法化或者其他方面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当自行按照土地管理法律的要求办理相关登记备案、变更手续,并自行交纳有关费用和收益,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甲方向乙方承诺如下:

1.甲方如果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甲方保证依据中国法律具有出租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格,如出租该加油站的行为需要股东或董事会批准,甲方应确保已经得到股东或董事会的书面同意并保证该书面同意的真实性,该书面同意将作为合同的附件:甲方如果是自然人,应保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出租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的资格。如甲方有配偶,应当确保已取得其配偶关于同意出租该加油站的书面同意函,并将该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甲方对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享受完全的所有权,对于出租房屋占用范围内的'享受土地合法使用权。

3、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之上未设置抵押权、典权以及其他形式的物权。

4、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之上没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权利的。

5.如果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地使用权为甲方与其他人的共有财产,则甲方出租该不动产的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甲方保证该书面同意的真实性,并将该书面同意作为合同的附件。乙方向甲方交付价款,视为向该不动产所有的权利人交付价款。甲方保证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授权,由其代为受领价款。甲方保证该书面授权的真实性,并且将该书面授权作为合同附件。

6.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系合法建筑,已经获得相宜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卫生、市容、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如果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因甲方的原因而被罚款,甲方承担交付罚款的义务,并且有义务使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有关规定,免予以后被处罚。

7.甲方保证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并且符合加油站营业的安全要求。

8、对属于甲方所有的加油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优先承包权、优先购买权、优先合资合作等优先权力。租赁期间如甲方将加油站土地办理成商业出让用地,加油站具备出让条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加油站在租赁期间如遇政府要求拆迁,乙方对甲方拆迁后的加油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的租赁权、购买权。

9、甲方保证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符合城市规划建设,如不符合规定,甲方在出租加油站时不得隐瞒加油站拆迁情况。

第七条 加油站及附属设施的修缮

方所有。如在租赁期内遇到的政府拆迁则投资补偿额,归乙方所有。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按照合同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出租加油站的修缮义务或承担修缮费用。

3、除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外,甲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金,如果应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不得继续从事乙方经营项目雷同的经营活动。

5、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加油站经营管理所需要的各种正常手续,并转教乙方,具体证照清单见本合同第十条。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出租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完全的使用权。按照乙方规划与安排使用出租加油站。

2、乙方有权对出租加油站进行改造、重修、扩建,对该站的站容、站貌、设施、环境、等进行改造和维修;有权更换该站名称,乙方的该项权利必须证得甲方的同意。且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1)继续租赁加油站的,新增财产的产权无偿归甲方所有,但是不得因此而提高租金;

(2)新增财产的无偿权归甲方所有,由甲方折价允以补偿。

(3)由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有权在出租加油站内外设立自己的形象标识,有权以加油站的及其附属设施作为发布广告的载体。

5、乙方有权使用构成出租房屋主题的设施及附属设施。

6、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安排设立安全保卫设施。

7、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担承租加油站的权利。

8、在租赁期间或者租赁期满两年内,甲方转让出租加油站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购买权。

9、乙方应当向甲方如数按时交付租金,但依据本合同做出扣减的除外。

10、乙方在出租加油站内依法经营,不得进行非法活动。

11、租赁期间,不得自行完全拆除租赁加油站。

12、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健全防火、防盗措施。

13、水、电、煤气、暖气、电话、有线、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按规定承担。

第十条 加油站资产、证件的完善

1、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对该加油站所有资产登记填表,经乙方对所有财产进行验收,不符合加油站建设或设计规范的,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按照乙方要求进行整改,该站财产以双方签字确认登记表为准。

2、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应对该加油站经营应具备的各种资料、证件原件、附件等有关证照进行清点,证照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

乙方:

日期:

加油站加油供油协议篇二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承包。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承包给乙方经营。

二、承包期限为 年。

三、年租金为 万元整,在加油站正式开张时付清。

四、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提供加油站正常经营所需的各项证件,保证齐全有效,以及按时年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承担公路开口的占道费,房产营业税及土地使用的各项费税。

3、甲方保证加油站的水、电、路畅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4、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租赁的加油站出租或出售。

5、经营期间如遇新增办理加油站需要的证件及各部门收取的押金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承担租前债权债务。

2、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加油站设备的正常维修、维护,合同到期后将加油站设备完好地交与甲方。

3因经营需要,乙方对加油站进行改建,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工商、税务、计量、安监、检机及各种证件的,年审费用和各部门的培训和罚款等。

5、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将加油站抵押担保,如须转租要经过甲方同意。租赁期内由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6、租赁期内如因修路或者其它因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甲方应退还乙方未营业期间的租金或延长租期。

六、改建期间甲方应协助各部门手续审批。

七、如有一方违约,将赔偿对方违约而引起的相关费用。

八、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责任,如火灾或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

九、租赁期内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政策变化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经营时,该合同无条件终止,租赁期内的费用按终止日结算,多退少补。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加油站加油供油协议篇三

甲方:加油站法定代表人:

乙方:石油化工公司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20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加油站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加油站基本情况:

甲方所有的金*加油站坐落于山西省,具体情况为:

1、土地情况。占地面积为708.04平方米,土地所有权状况为:【集体】;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批准拔用企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太谷县任村乡东贾村;宗地编号为:;证件名称为“土地证”;证件号码为太集用第060号。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须提供土地所属方出具的“同意加油站租赁及所占用土地转租意见书”。

2、房屋情况。房屋共5间,150平方米;

3、该站共有加油机4台,加油枪4支;油罐100立方。

4、雨棚一个264平米,室内暖气设备一套,10千瓦发电机一台及配套设施一套。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计五年,从20年1月1日起,至20年12月30日止。

第三条用途加油站经营、成品油销售以及其他在乙方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和为经营而进行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该加油站的年租金为净5万元。

租金付款以下列方式执行:

按年度支付:每年租金一次性支付,支付时间:第一年租金在交付加油站前支付,以后年度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

支付方式:现金或支票甲方收到租金时,必须出具正规的租赁业发票。无租赁业发票的,乙方可拒付租金。

第五条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甲方保证现在正常运转的水电暖设施交付乙方使用,乙方使用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由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独立的供电水计量设施。

水电费由乙方交付,水电费的基数以水电表记载的经双方核实并签字盖章认可后的数字为准。

甲方应当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项由甲方自行支付。因甲方出租加油站可能产生的土地合法化涉及土地方面的或者其他方面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当自行按照土地管理法律的要求办理相关登记备案、变更手续,并自行交纳有关费用和收益,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甲方向乙方声明并承诺如下:

1、甲方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出租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的资格。出租该加油站的行为如果需要股东或董事会批准,已经得到股东或董事会的书面同意,甲方保证该书面同意的真实性,并将该书面同意作为合同的附件。

2、甲方对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对于出租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已经获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之上未设置抵押权、典权以及其他形式的物权。

4、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之上没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5、如果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为甲方与其他人的共有财产,则甲方出租该不动产的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甲方保证该书面同意的真实性,并将该书面同意作为合同的附件。乙方向甲方交付价款,视为向该不动产所有的权利人交付价款。甲方保证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授权,由其代为受领价款。甲方保证该书面授权的真实性,并且将该书面授权作为合同附件。

6、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系合法建筑,已经获得相应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卫生、市容、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如果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因甲方的原因而被罚款,甲方承担交付罚款的义务,并且有义务使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有关规定,免于以后被处罚。

7、甲方保证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并且符合加油站营业的安全要求。

第七条加油站及附属设施的修缮经双方协商,租赁期内,现有设备设施非磨损性毁坏的维修由甲方负担,经营过程中,磨损性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房屋、雨棚等建筑物非人为因素造成房屋裂缝、地基下陷由甲方负责,发生其它问题由乙方负责。

租赁期内,油罐、输油管道乙方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缮义务和费用承担按照下列第3种方式确定:

1、涉及出租加油站房屋主体结构、用电线路、上下水管道的维修保养以及出租加油站油罐、加油机、管线等主要经营设施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组织维修由甲方或乙方进行,从甲方交给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或乙方从应付甲方的租金扣减。

2、涉及出租加油站房屋主体结构、用电线路、上下水管道的维修保养以及出租加油站油罐、加油机、管线等主要经营设施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

3、其他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第一种方式执行。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按照合同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在本合同期满后,如无违反合同的情形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出租加油站的修缮义务或承担修缮费用。

4、除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外,甲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金,如果因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负责赔偿。

5、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甲方允许乙方不必征得甲方的同意即可对租赁加油站进行改造、重修、扩建,只要这种改造、重修、扩建是乙方经营管理的需要否则不可动工。

6、甲方允许乙方不必征得甲方的同意可以将承租加油站直接转租别人或承包给别人,但转租后甲方仍与乙方直接结算租赁费,不与转租人发生关系,由于转租发生的责任和刑事事故由乙方负责。

7、甲方不得继续从事与乙方经营项目雷同的经营活动。

8、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加油站经营管理所需要的各种正常手续,并应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具体证照清单见本合同第十条。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享有出租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完全的使用权。按照乙方规划与安排使用出租加油站。

2、乙方有无权对出租加油站进行改造、重修、扩建;乙方有权对出租加油站进行站容、站貌、设施、环境等进行改造和维修;有权更换该站名称,悬挂“中国*化+朝阳图案”的标识,乙方的该项权利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只要这种改造、重修、扩建是为了使加油站和附属设施适合经营管理的需要。

3、由于上述改造、重修、扩建而给出租加油站增加价值的,在出租期满后,按照下列第3种方法处理:

继续租赁加油站的,新增财产的产权无偿归甲方所有,但是不得因此而提高租金;

新增财产的产权无偿归甲方所有,由甲方折价予以补偿。

由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有权在出租加油站内外设立自己的形象标识,有权以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作为发布广告的载体。

5、乙方有权使用构成出租房屋主体的设施及附属设施。

6、乙方可依据自己的安排设立安全保卫设施。

7、乙方可以将承租加油站转租,转租不必征求甲方的同意,但是,转租期限到期日应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届满前。

8、租赁期满,乙方有优先承租加油站的权利。

9、在租赁期间或者租赁期满两年内,甲方转让出租加油站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10、乙方应当向甲方如数按时交付租金,但依据本合同做出扣减的除外。

11、乙方在出租加油站内依法经营,不得进行非法活动。

13、租赁期间,不得自行完全拆除租赁加油站。

14、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健全防火、防盗措施。租赁期间由于经营不善引起的火灾,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加油站的安全防范,刑事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5、水、电、煤气、暖气、电话、有线、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按规定自行承担。

16、乙方要在租赁期冬天下雪时,要对国家批准和公路两边进出口甲方硬化路面及罐区共计2160平米的积雪进行清理,否则由于积雪造成的损坏和在租赁期乙方的人为损坏完全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

第十条加油站资产、证件完善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对该加油站所有资产登记填表,经乙方对所有财产进行验收,不符合加油站建设或设计规范的,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按照乙方要求进行整改,该站财产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登记表为准。

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应对该加油站经营应具备的各种资料、证件原件、附件等有关证照进行清点,证照包括但不限于:

租赁加油站需备手续表

经甲乙双方对证照进行清点后,认为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60天内,对下列的证照进行完善,并将完善后的证照交付乙方,由此产生费用乙方不承担任何给付义务。

需要完善的证照清单:1、2、3、经双方协商,乙方委托甲方将下列证照变更至乙方名下,甲方协助办理,费用由甲乙方承担,该委托事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30天内无偿办理完毕。

需要委托甲方予以变更的手续有: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税务登记证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5、消防验收合格证6、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7、企业法人代码证第十一条加油站资产和证照的交接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双方对该加油站进行交接,交接包括财产交接和证照交接,交接中形成的《财产交接清单》和《交接纪要》等文件属于本合同的附件。

当甲方交付的加油站财产和证照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乙方有权拒绝支付其余款项,并且该拒付行为不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乙方随时有权要求其补齐,且该项权利属于不可抵消的乙方单方享有的独立的权利,无论合同各方是否有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水、电加油站交付后,甲方应保障为乙方提供加油站运营所需的水、电等全部配套设施,确保水、电的畅通使用;水源、电源应当接入国家供水、供电部门的统一网络。

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无法正常使用水、电而导致该站无法正常经营,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该情况持续超过15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补租赁时间、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租赁期满后事宜1、租赁期满后,加油站的不动产归甲方所有;动产部分属乙方投资的归乙方所有,其余部分归甲方所有。

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经营,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签转让加油站经营权合同;如乙方不愿继续经营,应将加油站移交给甲方,并保证其连续性。

3、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不再继续租赁加油站且甲方没有违反合同情形,乙方应当在加油站交回甲方后10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

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不再继续租赁时,乙方有权拆除“中国*化+朝阳图案”标识。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下列行为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加油站财产和证照;或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加油站。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交付租金。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证照的完善、变更、代办义务,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加油站的。

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作出虚假声明或未履行承诺。

5、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办理土地合法化手续,影响加油站正常经营的。

6、双方违反合同其他规定的。

违约救济措施:

1、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

2、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根本违约,造成另一方履行合同对自己重大不利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

4、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赔偿因此而受到的实际损失。

5、双方特殊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10000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0元。

第十五条保密义务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和合同任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非公开的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只能由本合同各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和合同任一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未经合同双方或提供方的书面同意,合同各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本合同一方披露合同内容或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但披露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

第十六条事前事项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因该加油站与其他法人、自然人发生的一切未尽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接管该加油站后,由于甲方事前原因致使该加油站无法正常经营,甲方对此负有排除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补租赁时间、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1个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6个月,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5.因地震、战争、洪水、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免除违约责任。甲方按照实际租赁加油站的时间收取乙方租赁费,多收部分,由甲方退回乙方。

6.经营期间,如遇国家规划、拆迁、政府征收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乙双方应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政府拆迁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经营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减去乙方的实际租赁期限,退还乙方剩余年限的租赁费。

第十八条协助义务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遇到需要使用加油站邻近马路、场地时,甲方应给予及时协助帮助处理好相邻关系。

第十九条通知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第二十条争议解决方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在调解和仲裁、诉讼过程中,双方应保证本合同正常履行。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由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双方应按本合同书全部条款所约定的事项完整全面地履行合同。

3.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应当以书面方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4.如果本合同书需延长,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5.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四份。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加油站加油供油协议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 加油站承包给乙方,经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一、 承包加油站的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五年,自2012年 月 日起至2017年 月 日止。五年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二、 承包金的付款方式

加油站一年承包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付款方式一年一付,依此类推。

三、 移交方式和投资权属

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将加油站经营权交给乙方经营,并共同签署加油站《固定资产交接清单》。合同期满后,甲方原有的资产归甲方所有,乙方新增的资产归乙方所有(以清单为准)。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承包期间,加油站的经营管理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另,乙方在甲方的同意下有权把加油站转让给第三者。

2、 乙方必须在合同期限内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资产,合同期满后如数交还,如有损坏必须修好(除正常老化以外)。

3、 如果由于甲方债务或因证件不齐等问题,造成加油站暂时不能正常经营,甲方应按延误天数赔偿损失(每日 元)。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剩余的承包金,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并赔偿损失。

4、 在承包期限,加油站的一切设施的保养、维护有乙方承担。乙方如果需要对加油站进行大的改造变动,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后,乙方可进行。

5、 在承包期间,因公路拓宽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加油站不能正常经营,甲方应退还乙方在未营业期间的承包金或延长承包期间。乙方在承包期间周边治安由甲方协助帮忙。

6、 在承包期间,甲方不能转让或出售加油站。若甲方转让或出售加油站,甲方无条件退还未经营期间承包金,同时向乙方支付五万元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7、 在承包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包,乙方必须保证设备齐全,机械正常运转,设施完好的情况下,以清单为准交还给甲方。

8、 在承包期间,如乙方应承担国税、地税、质检机检费用,甲方承担其他一切手续费用。

9、

在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依法经营。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乙方经营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能正常经营,保证加油站各种有关证件齐全,以及年检一切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税务方面的问题。

2、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理顺有关部门的关系和周边环境,以便加油站正常经营。

3、 在乙方经营期间,加油站的土地租赁费以及公路开口费由甲方负责,如国家政策强制更换加油机由甲方承担。

4、 在承包期间,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否则,应向乙方退还当年全部承包款,支付违约金五万元,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 违约责任

自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不得违约,如果甲方违约,应首先退给乙方未经营期间的承包金,支付违约金五万元整,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如乙方违约,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五万元整。

七、 免费条件

由于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由甲方退还乙方未经营的承包金。

八、 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履行而发生争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附则

1、 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2、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乙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协商,凭诚信、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订下如下条款,条款内容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意将临沂市 承包给乙方改造经营,承包期为壹拾伍年整(即自2012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因加油站建设时间较长,各方面的设施及设备老化,造成加油站的经营无法正常运转,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由乙方自行出资对该加油站进行翻新改造。

三、在改造期间内,甲方负责提供改造加油站的一切合法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确保加油站能够顺利完成,如因手续问题导致停工或其它问题,由此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改造加油站期间,站内建设的一切方案由乙方自行决定执行。甲方可建议,但不得干涉。

五、经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甲方自愿将 加油站,于每年壹拾伍万元整的租金承包给乙方。

六、承包金的支付方法:在施工改造期三个月内不计承包金,承包期限为十五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付给甲方当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包金壹拾伍万元整。次年承包金于 年 月 日之前付清,剩下的年限均于此类推。期满后乙方所建的(棚、加油机、油罐等)不动产归甲方所有。

七、乙方接收加油站时,甲方需将加油站经营的所需证件,如:营业执照、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化学危险品营业许可证、消防验收、代码证等证件提供给乙方使用,如因证件不全而导致乙方无法经营的,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经营期对所有证件的年检,甲方无条件配合,所有年检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在乙方经营期间以及所需交纳的各项税费、水电费由乙方交纳。如因道路修改,拓宽等造成加油站无法经营,此期间内不计承包费。

九、在乙方经营期间,乙方有自主经营权,自负盈亏,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在经营期间,乙方享有在壹拾伍年内的自主经营转让权,同时需保证甲方的承包费不受损失。如到时不付清租金,甲方有权让乙方无条件自愿离开加油站,经营权归甲方所有。

十、乙方经营期间,甲方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自己承担,乙方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 加油站作为抵押、贷款,不得在乙方经营期间内将该加油站以任何方式出让给第三方。如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必须按乙方对该站投资费用的三倍赔偿给乙方。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制成,未尽事宜,可补充。经营期间如有违法行为以及触犯法律应由乙方完全负责。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加油站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发展,甲方同意将座落在************的***加油站承包给乙方改造经营事宜达成条约如下:

一、承包期限为 年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油罐 只,面积 立方米,单匹加油枪 台,及附属建筑与设备。

三、承包经营期间该加油站发省的一切费用(含各种税、费、维护和保养、证照年检及其他相关检测费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承包甲方加油站后,销售油种由乙方自主经营,油品严格按照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发生油品质量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消费者投诉举报等问题时,所产生的相关责任问题由乙方全部承担;严重危害加油站以及甲方声誉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有付诸法律追究的权利。当发生此类问题是,乙方在接受相关部门惩罚的同时,支付甲方一年的承包费用 元,为违约惩罚,甲乙双方停止租赁合作关系。

共 6 页

五、乙方自承包之日起,水费、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每月10日前由双方共同抄表,每月15日之前乙方需交清水电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停水、停电。甲方不承担因停水停电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原加油站的`一切设施及部件有乙方可以进行拆除改造和处理,施工方案需得到甲方的认可和符合国家对于加油站安全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签订改造许可授权后方可施工,新改造的加油站全部投资由乙方承担,未得到甲方认可私自进行的施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执行。

六、乙方不得将加油站转让给其他人承包经营,也不得将加油站相关物品或执照以及其他所有权或使用权用作任何抵押,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以甲方无涉,乙方应及时办理各项检测和证照的年审,因乙方原因导致加油站被有关部门强制停业整顿。勒令停业或查封,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经营权,已收取的承包费用也不予退还。

七、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共同到场,量出油罐实际存油量,甲方将所有存油按照当日市场价格卖给乙方,同时办理交接,对甲方交接给乙方的物品进行造册登记,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双方各留存一份,甲方将加油站经营权正式给乙方承包经营。

何事故和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承担热河连带责任)。

九、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时,双方代表共同到场,量出油罐实际存油量,乙方将所有存油按照当日市场价卖给甲方,但总量不得超过 年 月 日甲方卖给乙方的数量,如有超出部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办理交接。承包经营期满后,如承包初期登记的物品损坏或不能使用,乙方需按照承包期满交接日时的市场价格赔偿(指购买新的该物品的价格,而不是指使用后的折旧估价),乙方在承包期间新购置的物品,如甲方需要留用,则按照承包期满交接日的实际估价付给乙方费用,如甲方不需留用,乙方需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承包款每10个月交一次(提前2个月乙方交付下一年度租金),如双方未在协定的日期内履行协议,则按违约处理,违约方需按全部承包费的10%支付违约金并终止协议。

十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使用从事加油站经营业务的一切合法有效手续,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成品油经营批准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消防许可证、安全合格证书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由乙方以甲方名义直接向税务部门申领。

2、甲方协助乙方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保证加油站正常营业和正常性经营所需的供水供电。

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后,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行管理,单独核算,自负盈亏。

2、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安全生产和经营。并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责好整个加油站安全工作。

3、乙方在承包期不得以该加油站名义借贷,不得用加油站的资产作低押或担保。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将加油站转承包,财产转借。

4、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若安监、消防、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检查时,乙方在所查中涉及到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抵触和触犯,由相关部门按相关条例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时,所有一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

5、乙方在承包期间,水费、电费、税金、治安费、各种检测费、安全评估费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债权债务的处理

1、在乙方承包该加油站前的债权债务及遗留的经济问题、民事责任全部由甲方享有的承担连带责任,与乙方无关。

2、乙方在承包期间的债权债务及民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退还乙方已交付的所有费用,并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万元。

2、如乙方违约,乙方出资改造,装潢的全部设备等以及押金归甲方所有。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因合同在履行中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几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拥有的位于 从事汽油、柴油、润滑油批发零售业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加油站的合同期限为2016年日止,年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有限承包经营权。

二、承包费付款方式,乙方首次支付甲方四年承包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四年承包费壹佰贰拾万圆。

三、移交方式和投资权属:

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将加油站经营权交给乙方经营,并且签署加油站(固定资产交接清单)合同期满后,甲方后有的资产归甲方所有,乙方新增的资产项为生产所需,并经甲方同意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如因价格等不能达成一致,乙方应恢复原貌。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包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承包经营。

2、如果由于甲方站务或国证件齐备问题,造成加油站不能正常经营,甲方应承担协调相关部门,使乙方能正常生产经营,因甲方原因延误正常经营,应按延误天数由甲方将承包费时间向后延续所误天数。

3、在承包期间,因公路拓宽、政府征地等原因,造成加油站不能正常经营,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生改变,致使乙方无法经营,甲方退还剩余期间承包费。

4、在承包期间,若甲方转让或出售加油站,甲方无条件退还未经营期间的承包费,建设加油站费用 一百五十万元(建设营业厅、铺建地面、加油机、建设油罐区、装修费用与购买设施等费用),同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经营期间,甲方保证加油站的各项有关证件齐全。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部门的关系和周边环境,使加油站正常经营,费油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合法办理并取得了加油站的立项、规划、建设、经营资质及审批文件以及各项资产的购置,建设以及加油站工商和税务等级及年审所需的法律手续和文件,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对乙方经营管理加油站构成影响的法律障碍和因素。

4、甲方不以任何方式实行任何构成或足以构成干扰乙

方经营、管理和使用加油站的行为。

六、违约责任:

自本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违约,如果甲方违约,应首先退给乙方未经营期间的承包费及建站费用150万元,支付违约金万元整,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如乙方违约,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双方协议而擅自行动的均为违约,违约方式支付违约金 万元。

七、因重大自然灾害不可抗拒的,致使本合同无法旅行,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的承包费一半。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履行期间而发生争议,协议不成的,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所有双方签字的补充式附件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加油站加油供油协议篇五

甲方:,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福建省市,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省市县乡(镇)村号,公民身份号码: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有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

工商登记号码:

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河南省市县加油站。

负责人: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算,截止20xx年月日,甲方投资人民币元,乙方投资人民币元,于年月日全部投资到位,甲方占有合伙企业的股份的50%,乙方占有合伙企业的股份的50%,;加油站实行自负盈亏,按股分成。

三、在合伙经营期内,双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加油站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方继续作为加油站的法定负责人,负责加油站的经营事宜,甲方拥有监督权,合伙经营期间,原工商登记的事项如需变更要经双方共同认可方可进行。合伙企业的所有财务账簿每月至少向全体合伙人公开核查一次;经合伙人请求,也可以随时核查加油站的所有财务账簿。

四、合伙经营期间,加油站的经营利润和亏损按所占股份的比例享有和负担。

五、加油站的分红每年(或每季,二者可选择其一)进行一次,如利润用于追加投资,双方另行制定补充协议。

六、如一方转让股份,要首先争取另一方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否则,转让无效。

七、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任何一方的合伙人不得私下处置合伙企业的财产。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年月日

乙方:(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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