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采购工作计划(优质18篇)

时间:2023-11-16 15:40:30 作者:文锋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优质18篇)

采购的过程包括需求分析、供应商选择、报价谈判、合同签订、货物验收等多个环节。接下来是一些采购管理的案例分析,希望能启发大家的思考。

年药品采购工作计划

本文目录。

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药品采购管理工作将面临一些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围绕总体工作思路,,本着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继续强化乡村一体化管理、县级医院管理以及督导检查,认真落实各项计划内容,圆满完成各项既定任务,促进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和全面提高。为使药品采购办公室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1、积极推行“县镇村一体化,医生进农家”模式,将县镇村卫生组织融为一体。实行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药品配送、统一公共卫生考核、统一新农合政策实施、统一业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月组织培训;药品配送的方法措施)。

2、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积极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通过整体托管、重组、联合办医、团队帮扶、城乡对口支援、区域协同医疗、组建医院管理集团、医疗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医院与**医院结对子,与外地医院建立帮扶关系、合作关系等等)。

1、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推动城乡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纵向流动的制度化、稳定化,加强县乡村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和协调,促进纵向管理的机制创新,使县级医院与城市大医院对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建立完善县乡村一体、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2、建立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的信息支持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统一管理、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网络平台,为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系统。从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就诊流程出发,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沟通,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及时沟通患者诊疗信息,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方便双向转诊。充分运用已经建成的远程会诊系统,开展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疑难重症会诊等服务,实现城市优质资源与县级医院的互补和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行患者诊疗信息“一卡通”和县、乡远程会诊,实现县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

1、确保药品采购安全。把好药品准入关。

2、严格依法依规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3、加强对辖区内医疗药品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

4、加强对基层机构的巡查,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重点督导。

1、制订年度计划,每半年和年底做好总结,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2、每月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本及相关台账记录本,对存在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

3、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检查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以及。

规章制度。

的落实情况。

4、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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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药品采购管理工作将面临一些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围绕总体工作思路,,本着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继续强化乡村一体化管理、县级医院管理以及督导检查,认真落实各项计划内容,圆满完成各项既定任务,促进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和全面提高。为使药品采购办公室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化乡村一体化管理。

1、积极推行“县镇村一体化,医生进农家”模式,将县镇村卫生组织融为一体。实行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药品配送、统一公共卫生考核、统一新农合政策实施、统一业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月组织培训;药品配送的方法措施)。

2、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积极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通过整体托管、重组、联合办医、团队帮扶、城乡对口支援、区域协同医疗、组建医院管理集团、医疗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医院与**医院结对子,与外地医院建立帮扶关系、合作关系等等)。

二、加强县级医院管理。

1、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推动城乡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纵向流动的制度化、稳定化,加强县乡村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和协调,促进纵向管理的机制创新,使县级医院与城市大医院对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建立完善县乡村一体、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2、建立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的信息支持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统一管理、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网络平台,为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系统。

从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就诊流程出发,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沟通,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及时沟通患者诊疗信息,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方便双向转诊。充分运用已经建成的远程会诊系统,开展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疑难重症会诊等服务,实现城市优质资源与县级医院的互补和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行患者诊疗信息“一卡通”和县、乡远程会诊,实现县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

1、确保药品采购安全。把好药品准入关。

2、严格依法依规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3、加强对辖区内医疗药品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

4、加强对基层机构的巡查,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重点督导。

四、加强科室管理工作。

1、制订年度计划,每半年和年底做好总结,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2、每月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本及相关台账记录本,对存在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

3、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检查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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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深化乡村一体化管理。

1、积极推行“县镇村一体化,医生进农家”模式,将县镇村卫生组织融为一体。实行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药品配送、统一公共卫生考核、统一新农合政策实施、统一业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月组织培训;药品配送的方法措施)。

2、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积极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通过整体托管、重组、联合办医、团队帮扶、城乡对口支援、区域协同医疗、组建医院管理集团、医疗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医院与**医院结对子,与外地医院建立帮扶关系、合作关系等等)。

二、加强县级医院管理。

1、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推动城乡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纵向流动的制度化、稳定化,加强县乡村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和协调,促进纵向管理的机制创新,使县级医院与城市大医院对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建立完善县乡村一体、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2、建立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的信息支持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统一管理、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网络平台,为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系统。从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就诊流程出发,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沟通,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及时沟通患者诊疗信息,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方便双向转诊。充分运用已经建成的远程会诊系统,开展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疑难重症会诊等服务,实现城市优质资源与县级医院的互补和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行患者诊疗信息“一卡通”和县、乡远程会诊,实现县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

1、确保药品采购安全。把好药品准入关。

2、严格依法依规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3、加强对辖区内医疗药品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

4、加强对基层机构的巡查,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重点督导。

四、加强科室管理工作。

1、制订年度计划,每半年和年底做好总结,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2、每月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本及相关台账记录本,对存在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

3、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检查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技能水平。

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计划

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本单位政治生态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自去年建局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服务群众、保障民生为核心目标,深入贯彻^v^^v^关于保障人民健康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履行医疗保障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障了全区医疗保障事业稳定向好的发展态势。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制度,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的首要责任。坚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遵循,通过签订责任书、查找廉政风险点、廉政谈话、警示教育、三会一课、党建工作日检查、主题党日活动、领导干部讲党课等方式,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形成了从严治党、以制建局的良好风尚。

(二)扎实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以党建为引领,强化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主题教育读书班、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制度,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谈心谈话、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调查研究等活动,有力推动了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出台作风效能建设意见,实行党务政务公开,设立表扬榜和曝光台,不断强化对党员的管理教育。

(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开展廉政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广大党员廉政勤政意识。制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层层签订《责任书》,排查廉政风险点,落实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创新“六个一律”的举措(凡是党组会研究的事项、凡是形成会议纪要的事项、凡是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廉政谈话等情况、凡是每月开展工作情况、凡是涉及整改事项的整改情况、凡是重点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等一律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组报告),主动接受派驻监督。

(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执行《廉政准则》,带头推进全局工作作风的转变。严格按照《车辆管理使用办法》,严格规范日常公务出发用车管理,坚决杜绝违规用车;认真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严控会议数量,节约经费支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杜绝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

(五)严格执行“六项纪律”。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党章党纪和各项制度规定。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认真执行领导个人有关事项即时报告工作制度。认真学习《区纪委区监察委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印发了《十不准规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树立廉洁、节俭、文明的新风尚。

(六)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制发年度学习计划配档表,定期开展机关干部集体学习;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活动,党员主动亮身份、担责任,在人居环境整治、精准扶贫、疫情防控中,党员干部冲在一线,发挥了党员示范带动的作用;认真组织“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学习活动,定期督导通报(我局“学习强国”学习成绩列机关工委各单位第一位);组织党员开展双报到活动,到社区进行医保知识讲座、健康义诊、人口普查、疫情防控等主题党日活动,让党建工作深入人心。

(七)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医保防线。在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局党组坚持党建引领,主动作为,成立工作专班,健全组织体系,开辟绿色通道,为患者和疑似患者提供“四个无论、一个一律”的保障机制;向区内28家协议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资金3200万元,协调上级业务部门预拨医保资金1428万元,确保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药品储备等无资金压力。为支持复工复产,实施阶段性降低缴费比例,延缓缴费申报期,全年降费7000万元以上,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党员干部和志愿者深入一线开展防疫工作,协同东城社区做好人员查控、宣传引导等各项工作。我局疫情期间的“线上主题党日”,受到市局、省局、国家局的一致好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剖析。

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要求,面对全区干部群众的期待,我们深刻认识到,仍存在着较大差距和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是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党组对党建工作比较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党建工作,但全员重视参与度还不够,存在上热下温现象,有的党员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认识,有的党员党建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足,表现出被动应付,有的党员在理论学习上,满足于写读书笔记,缺乏深入研讨,缺乏在工作实践中锤炼党性,造成理论与实践联系不紧密的现象。党建工作的齐抓共建上仍有差距。比如:针对去年党建考核失分问题,今年以来,党组(党支部)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推动,对具体的工作要求做了培训,但仍然有部分同志置若罔闻,充耳不闻,有的主题党日活动不积极参加,特别是灯塔党建在线学习交流互动环节虽多次强调但仍有个别同志甚至个别领导干部从未发表过学习体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肠梗阻”现象和“推不动”现象。再如:党小组会议召开的扎实程度也远远不够,往往出现会议传达精神和学习比较多,但是深刻剖析思想、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很少,部分党员还不习惯“照镜子、正衣冠,红红脸,出出汗”,还远远达不到触及灵魂深处的效果。

二是“一岗双责”落实还不够到位。尽管局党组,对一岗双责反复强调部署,但仍然存在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现象,对分管领域的业务工作抓得紧,对党建工作用心不足、过问少,甚至是过度依靠党支部和党小组,在引领和督导方面发挥作用不够明显。比如:在党员遍访贫困户工作中有的领导干部没有发挥带动作用,没有尽到“一岗双责”的责任,而是成了党小组的随从、跟班或听之任之。在参加党小组召开的会议时,班子成员没有起到引领、自我剖析、自我批评,深挖不良思想根源的作用。而是存在以领导身份参加会议,成为特殊党员的情况,呈现出官僚主义作派。

(二)落实组织纪律方面。

一是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深度和系统性上还不够,有的党员面对当前出现的一些社会问题表现出政治定力不足、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甚至出现价值观混乱的现象;有的党员对自己党员身份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不够强,宗旨意识淡化,追求享乐多,艰苦奋斗少。有的党员思想消极,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生活和工作中回避矛盾,奉行实用主义,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有的党员关注个人得失多,考虑全局和关心群众少,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比如:我们的12345热线办理除一个月位居全区第二外,已经连续八个月满意度居全区第一,但是在12345热线市民反映中仍有个别同志因服务态度不好、不耐烦或者业务不熟练被投诉。虽然只是少数几起,但仍应引起高度重视。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

1、确保药品采购安全。把好药品准入关。

2、严格依法依规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3、加强对辖区内医疗药品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

4、加强对基层机构的巡查,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重点督导。

1、制订年度计划,每半年和年底做好总结,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2、每月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本及相关台账记录本,对存在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

3、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检查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技能水平。

药品采购办公室的工作计划

为了更好的促进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和全面提高。为采购办公室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办公室采购年度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化乡村一体化管理。

1、积极推行“县镇村一体化,医生进农家”模式,将县镇村卫生组织融为一体。实行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药品配送、统一公共卫生考核、统一新农合政策实施、统一业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月组织培训;药品配送的方法措施)。

2、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积极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通过整体托管、重组、联合办医、团队帮扶、城乡对口支援、区域协同医疗、组建医院管理集团、医疗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医院与**医院结对子,与**外地医院建立帮扶关系、合作关系等等)。

二、加强县级医院管理。

1、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推动城乡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纵向流动的制度化、稳定化,加强县乡村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和协调,促进纵向管理的机制创新,使县级医院与城市大医院对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建立完善县乡村一体、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2、建立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的信息支持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统一管理、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网络平台,为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系统。从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就诊流程出发,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沟通,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及时沟通患者诊疗信息,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方便双向转诊。充分运用已经建成的远程会诊系统,开展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疑难重症会诊等服务,实现城市优质资源与县级医院的互补和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行患者诊疗信息“一卡通”和县、乡远程会诊,实现县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

2、严格依法依规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3、加强对辖区内医疗药品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

4、加强对基层机构的巡查,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重点督导。

1、制订年度计划,每半年和年底做好总结,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2、每月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本及相关台账记录本,对存在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

3、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检查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技能水平。

1、完善制度,狠抓落实。20xx上半年完成公司各项制度的修订、整理、汇总工作,并在实际执行中不断完善。

2、把人才管理看作战略支持,抓好《20xx年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的落实工作。20xx年第一季度完成《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的前期沟通、磋商,达成共识,通知下发各部门。第二三季度着手对后选人进入考核,本年度争取将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制度化。

3、“以人为本,尊严至上”,加强员工关系管理。

加强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每半年度进行一次劳动合同普查工作,避免漏签、延期现象,同时对问题员工及时解决。

认真落实社会统筹保险工作:将办理养老、医疗统筹保险工作与季度考核工作紧密结合,把这项福利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一种措施,并进行详细建帐。

每季度组织一次员工活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丰富员工文化生活,提高员工凝聚力。认真落实各项福利措施:20xx年福利措施制度化,狠抓落实。

规划好员工的职业生涯:以工程部为例,尝试对转正员工进行分级,拓宽员工晋升渠道。一季度开始准备,二季度实施。

保持与公司每一位员工的沟通交流:通过员工活动、生日活动、转正谈话等正式与非正式沟通,与每位员工保持交流,了解员工所思所想。

二、完成招聘工作,提高招聘质量。

1、招聘与筛选工作:拓宽招聘渠道,广开思路,配合公司业务发展,完成招聘任务。

2、录用与评估工作:在录用方面加强对应聘后选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包括证件验审,背景调查等,确保为公司录用合格人才。

3、试用期:与试用期员工每月谈话一次,随时向主管了解新员工的工作情况及适应性。对主管以上级别的试用期员工转正采用评制,即当事人述职,各部门负责人提问,公司领导评审。(根据现有的工作情况和人员不足的的情况下,需要和其它工作相应调整)。

三、调整、规范培训工作。

1、加强新员工入职培训:修订《新员工培训手册》20xx上半年完成。进一步提高新员工入职培训效果,指导用人部门派专人协助完成新员工的职前培训。如带领新员工参观熟悉部门,把新员介绍给部门同事及主要人员,解释部门工作内容等,指导、协助部门组织联谊活动,培养新老员工之间的亲切感受,加强团结合作,相互协助精神。

2、各部门业务培训工作加强落实:逐渐加大各部门负责人培训责任,每季度初与各部门负责人沟通,明确各部门培训需求,根据培训需求指导、协助各部门落实各项培训。每季度对各部门培训工作进行一次评估。

3、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在岗培训:对有发展潜力的员工指定专人进行“帮带培训”。

4、尝试编写符合公司相关部门工作特点的培训教材,逐渐形成具公司特色的培训体系。

5、鼓励员工自学:倡导人人学习、人人追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三、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评估工作。

1、加强部门考核,加大直接主管考核力度。将各部门每月的绩效考核工作交各部门负责人完成,报行政人事部汇总后与当月工资挂钩。

2、考核结果与奖罚挂钩的力度加大,优胜劣汰,奖勤罚懒。

3、建立绩效评估投诉制度。

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计划

为提高广大人群对预防艾滋病,^v^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v^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的减少因艾滋病、^v^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我院严格按照《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落实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v^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京卫老年妇幼﹝20xx﹞27号)目标完成情况,积极开展了一系列自查工作,现汇报如下:

经检查20xx年有5名乙肝感染的孕产妇漏报,现已及时补报。

我院严格按照卫生局对预防艾滋病、^v^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培训要求,派出院内相关科室骨干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20xx年共派出2人参加区级培训,20xx年3月派2人参加市级培训。并召开全科预防艾滋病、^v^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人员培训学习。

1.为所有孕产妇提供检测与咨询服务,并加大宣传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来拓宽宣传渠道,根据不同人群进行有目的有重点的宣传。一是发放宣传资料,二是开展孕妇学校宣传,三是开展主题宣传。通过宣传,孕产妇对艾滋病、^v^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使预防艾滋病、^v^、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能够积极落实门诊就诊孕产妇“先建册、后建档”工作,及急诊临产孕产妇三病快速检测工作。我院检验科已配备三病快速检测试剂,并且能够在30分钟内回报检验结果。

2.能够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规范的综合干预服务检查。

20xx年全年乙肝阳性个案15例,^v^艾滋阳性个案0例。对检测发现乙肝小三阳的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并将感染孕产妇纳入高危管理及专人负责,定期产检,检测肝功能,胎儿出生后行主被动免疫。对于乙肝大三阳患者或hbv-dna高患者建议转右安医院治疗,对于^v^艾滋感染者直接转至佑安医院接受治疗。若急诊发现^v^艾滋感染产妇向上级部门汇报,同时给予苄星青霉素治疗。

3.信息管理。

每季度向妇幼保健机构上报“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20xx年全年分娩数据核查三病共有5例错漏报情况,已及时补报,月-4月19日乙肝上报2例。

1、预防艾滋病、^v^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在全院还存有认识不足、宣传不够、工作不力的情况。

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计划

我院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及《贵阳市乡镇(村)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xx区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按区卫生局要求,在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20xx年下达的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努力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面实现医改内容,大力提高xx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在全院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将全年工作汇报如下:

为加快我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有序规范开展,xx卫生院成立xx区xx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召开12期次工作会议,研究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开展医疗业务的革约村卫生室和凯坝村卫生室均全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贵州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工作的通知》,我院成立了xx卫生院关于xx乡药物在贵州省药物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的领导小组,并要求全乡所有药品均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

20xx年我乡共投入元采购药物,基本满足我乡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1、卫生院到20xx年12月11日,共诊治病人6054人次,优抚减免208人次,住院25人次。

2、卫生院门诊业务收入情况。

20xx年1月至11月门诊总收入152158元,其中药品,治疗、诊查收入,利润.

1、购进情况。

卫生院全年购进药物187种,其中基药164种,非基药23种,非基药购进种类所占比例,基药购进种类所占比例。20xx年1月至20xx年11月购进药品总金额元,其中基药元,非基药元。基药购进所占比例,非基药购进所占比例。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约元,占所有采购药品比例为:种药品中有165种药物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其中22种属贵州省增补目录药品。

2、销售情况。

20xx年7月1日起卫生院所有药品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制度。全年销售药品元,其中基药元,非基药元,基药销售所占比例,非基药销售所占比例。

3、xx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使用情况。

(1)自查督导。

卫生院全年进行了12次医疗基本药物自查督导,对各村卫生室,xx卫生院药房、库房、实行了每月一次基本药物管理自查督导。全年督导检查门诊病历360份,住院病历25人份,处方360份,门诊日志560人次,病人举报、投诉本12次。全年对全员职工进行了12次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知识培训,对98人次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

(2)病历、处方。

卫生院按《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规范》进行管理,全年抽查门诊病历360份,住院病历25人份,门诊病历合格率78%,住院病历合格率56%。抽查处方360人份,合格率78%。全年门诊2联以上抗生素处方比例,门诊输液治疗比例,激素处方比例.(3)药品自查督导管理情况进行了每月一次督导管理,每季度一次基本药物领导小组抽查督导管理。卫生院和下辖2个卫生室均实行每月药房自查制度和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管理领导小组每月督查制度,全年督查12次,未发现过期药品及无效药品,药物划价20xx年7月1日起均实行了零差率销售制度。

1、群众反馈卫生院药品可选择品种少不能满足病人就医需求;

4、卫生院未开展b超、化验、心电图、x射线等辅助科室(由设备无相关科室人员),不能最大限度满足门诊医疗业务诊治病人的需求,基本药物制度开展不顺利。

1、加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提高宣传,加强卫生院药品储备,改善群众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认识,最大限度改善群众就医环境。

3、加强医德医风工作,严格奖惩制度,不断提高全院职工业务素质和认识,改善群众就医环境。

4、争取乡党委、政府支持,在平山、牛皮箐两个边远村卫生室开展诊疗业务工作,满足群众就近就医的需求。

5、积极向上级争取编制,增强卫生院实力,实行业务素质考评制度,不断提高卫生院医疗质量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卫生院的评价,做到一方医院保一方百姓平安工作。

6、开展辅助科室,提高卫生院诊疗业务能力。

xx区xx卫生院。

20xx年12月11日。

药品采购办公室的工作计划

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药品采购管理工作将面临一些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围绕总体工作思路,,本着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继续强化乡村一体化管理、县级医院管理以及督导检查,认真落实各项计划内容,圆满完成各项既定任务,促进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和全面提高。为使药品采购办公室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化乡村一体化管理。

1、积极推行“县镇村一体化,医生进农家”模式,将县镇村卫生组织融为一体。实行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药品配送、统一公共卫生考核、统一新农合政策实施、统一业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月组织培训;药品配送的方法措施)。

2、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积极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通过整体托管、重组、联合办医、团队帮扶、城乡对口支援、区域协同医疗、组建医院管理集团、医疗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医院与**医院结对子,与**外地医院建立帮扶关系、合作关系等等)。

二、加强县级医院管理。

1、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推动城乡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纵向流动的制度化、稳定化,加强县乡村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和协调,促进纵向管理的机制创新,使县级医院与城市大医院对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建立完善县乡村一体、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从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就诊流程出发,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沟通,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及时沟通患者诊疗信息,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方便双向转诊。充分运用已经建成的远程会诊系统,开展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疑难重症会诊等服务,实现城市优质资源与县级医院的互补和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行患者诊疗信息“一卡通”和县、乡远程会诊,实现县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

2、严格依法依规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3、加强对辖区内医疗药品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

4、加强对基层机构的巡查,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重点督导。

1、制订年度计划,每半年和年底做好总结,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2、每月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本及相关台账记录本,对存在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

3、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检查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技能水平。

20第一学期保健工作计划。

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计划

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国梦”,以创建国家、自治区及市级文明单位为抓手,大力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为民服务能力和干部职工队伍素质,积极打造创新、廉洁、效率、法治型机关,展示文明、和谐、团结的良好形象,推进医疗保障工作实现新跨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贯彻^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v^^v^视察广西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四史”教育,扎实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v^同志为核心的^v^保持高度一致。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市医保中心。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党支部。

(二)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和公益广告宣传图板。利用微信公众号、单位宣传屏幕、展板等进行广泛宣传展示。设计开展具有医保职业特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道德模范、时代楷模、身边好人和文明家庭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营造崇德向善、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市医保中心。

配合部门:党支部。

(三)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党建+文明创建”机制,形成以党建带创建、以创建促党建的良好局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制度化、常态化。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党支部。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医保中心。

(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引导干部职工践行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市医保中心。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工会。

(五)开展单位文化建设。打造学习型机关、支部、科室。认真开展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培训,打造学习型机关、支部、科室。结合“我们的节日”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组织开展“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培养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奋发有为的团队精神,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医保中心。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党支部、局工会。

(六)提供文明优质服务。健全完善服务规范、细化服务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制定员工守则。开展文明窗口、岗位、员工创建活动,培育职业精神。规范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牵头部门:医保中心。

配合部门:局工会。

(七)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单位管理制度、服务标准、规章流程等。工会组织健全,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有效,落实政务公开,保障干部职工合法权益。落实谈心谈话规章,有针对性的开展干部职工思想政治规章,关注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给予人文关怀,解决实际问题。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医保中心、局工会。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

(八)开展文明风尚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的的生活方式,建设节约型机关,开展文明餐桌行为,营造文明节俭的用餐氛围。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医保中心、局工会。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

(九)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促进家庭和睦。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医保中心、局工会。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

(十)加强诚信守法建设。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活动,制定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规章制度。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干部职工依法办事。开展好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医保中心。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

(十一)开展优化环境建设。优化单位环境卫生,开展绿色生活、无烟单位创建行动。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医保中心。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

(十二)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完善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创文明城市、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活动。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发挥单位优势助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医疗待遇保障科、医保中心。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党支部。

(十三)创新工作机制。领导班子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定期研究,督促指导。创建工作有规划、有制度、有队伍、有保障。组织开展具有医保特点的创建活动,多形式宣传展示创建工作内容,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医保中心。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党支部。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上旬)。制定出台创建活动方案,进行广泛宣传,认真发动,全面动员,营造氛围,确保全体干部职工人人皆知、个个参与、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促进创建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11月)。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创建标准,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认真抓好创建工作实施。在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狠抓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公民道德建设、岗位业务工作、单位规章制度和机关综合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

(三)迎接考评阶段(12月)。做好文明单位考评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做好迎接考评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药品采购办公室的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局在扬州市局党组和江都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盛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顺应机构改革的新形势,紧紧围绕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中心任务,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强化药品环节监管,更新监管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技术支撑,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快速有序推进,药品采购半年工作总结。回顾我局今年以来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综合协调,保障食品市场安全。

积极应对部门职能调整,振奋精神,理清思路,不等不靠,坚持一手抓综合协调,一手抓餐饮监管介入,保证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年初,组织召开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表彰典型,分析形势,部署全年目标任务,并与各镇、相关部门签订工作责任书,将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促成市政府继续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列入政府重点工作,按季度进行督查督办、跟踪问效,保证了食品安全整顿等工作的顺利推进;强化目标考核,集中组织走访各镇,开展了食品安全综合考评工作。

二是开展市场整顿。结合江都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20xx年全市食品安全整顿方案,明确整顿的重点区域、环节、对象和品种,要求各镇、各有关部门分解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责任。围绕各部门确定的整顿重点,发挥市食药安办组织协调作用,通过电话调查、上门走访、参与执法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督促相关单位按序时要求扎实推进。目前,农业投入品整顿、无证照食品生产企业整顿、农村食品整顿、校园食品整顿等一批整顿活动,正快速有序开展,成效较为明显。不断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先后组织开展了问题奶粉、地沟油、邵伯香肠生产小作坊、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等专项检查。在地沟油专项检查过程中,我局联合卫生部门,对全市餐饮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累计检查饭店、食堂705家,抽取检验食用油样品18份。

三是参与餐饮监管。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开展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参与新申领单位的现场审查和日常监管,累计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244份;联合卫生、教育等部门,对全市131家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开展检查,重点突出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具消毒保洁、卫生设施配备等情况的检查,累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0份,对4家不具资格的单位责令停止供应学生餐。

四是进行综合协调。发挥政府“抓手”作用,抓综合,抓调研,抓服务,增强部门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3月初,集中走访食安委主要成员部门和部分镇,开展专题调研,了解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全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监管的重点内容、工作要求及推进措施;正常食品安全例会制度,通过食安委季度例会和主要成员单位联络员月度例会,加强沟通,交流情况,安排计划,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继续加强农村家宴管理,截至目前,累计登记农村帮厨563人次,组织体检培训近千人次,10桌以上家宴备案登记1024桌次,未发生一起家宴食物中毒事故;协调做好世博期间供沪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供沪食品质量。4月份,我局还配合市纪委组织农林、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体走进江都电视台“政风热线”,以食品安全为主题,通过电视和电台直播的形式,接听咨询,解答问题,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文档为doc格式。

药品采购中的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v^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49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舟食药监稽[]8号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7、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消费者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不得夸大药品疗效,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的,要求至少一名药师在职在岗,要是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8、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时,

必须设非药品专售区域,将药品与非药品明显隔离销售,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非药品销售柜组应标志提醒,非药品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不得将非药品与药品放在一个区域内销售。

9、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违反规定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0、在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定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专项检查从20xx年8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开展。

1、准备部署阶段(8月23日-8月27日):根据市局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阶段(8月28日-10月26日):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3、检查总结阶段(10月27日-10月31日):对辖区内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将专项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查处的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市局稽查处。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全区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开展药品流通环节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用药安全。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分局成立以局长谢勇为组长,徐海虹副局长为副组长,汪勇良、邬海玉、徐亮、窦雁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区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检查的日常工作。

2、结合《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明确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要在全面掌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内涵基础上,认真梳理当前药品零售企业的突出问题,确定工作重点,检查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

3、抓住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要抓住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对零售企业人员资质、药品购进、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加大对非法渠道购药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查处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各类严重违规违法行为。

4、查处与规范并重。专项检查工作要与药品零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gsp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有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严格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予以查处。要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严重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和gsp规定的药品零售企业,教育并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gsp规定要求经营,从根源上解决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充分运用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手段,督促、指导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的规范化、制度化。

5、认真分析总结,提出对策思路。区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在专项检查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客观评评价本辖区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不足,并对检查中遇到的监管难点和重点要进行分析,提出对策思路。

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计划

2022年是党的^v^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起步之年。新的一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__、六中全会精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牢牢把握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加安全、更加便捷”的医保改革发展要求,贯彻落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贯彻落实《^v^中央、^v^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为主线,全面深化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医药服务供给、公共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改革,突出解决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突出推进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打击欺诈骗保,突出提升医疗保障和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v^胜利召开。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深刻领会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把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融入各项工作。坚持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模范机关创建为主线,聚焦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行动这一重点任务,强化思想引领力、提升基层组织力、增强作风纪律约束力,凝心聚力、狠抓落实,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二、严格落实惠民政策,巩固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成果。

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深入贯彻国家、省以及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措施,按照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部署,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做好专项资金的上解、结算等。做好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现有医保扶贫政策总体稳定;优化调整分类参保资助政策,坚持动态管理。及时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和即时帮扶人员参保工作,确保应保尽保。

三、健全完善待遇保障体系,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

按照《^v^中央^v^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意见》,结合全市**方案的要求,制定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按照国家、省统一要求,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目前每人每年不低于**元提高到不低于**元。提高居民医疗保险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待遇水平,“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到**。根据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需求,将更多符合条件的费用较高的慢性病病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适当提高门诊慢性病保障水平,不断完善全市门诊慢性病政策。按照省局统一安排,推进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和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健全普通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发展和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险,探索开展商业健康险。组织实施《**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强化与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协同建立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和救助机制,科学确定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和标准,增强医疗救助托底功能。巩固和完善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规范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障管理制度。

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配套制定完善监管流程,提升监管队伍依法执政水平,稳步推进行政执法试点。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执法案卷评查。健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健全医保违规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机制和打击欺诈骗保行刑衔接机制。充分利用省医保局**基金监管数字化平台,对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精准定位、精准打击。按照省医保局统一规范,建立医保信用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持续开展医保基金违规使用专项治理,开展全市循环交叉检查,加大“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年内实现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市级检查抽查占全市一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的**%。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医保基金违规使用专项治理情况。

五、深化医药服务价格改革,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行为。

六、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严格落实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按照省局要求,积极推进医保药品目录省增补品种第二批消化调处工作。规范做好高值药品管理工作,对单独管理的高值药品明确范围、支付标准和使用流程。全面做好门诊、规定病种总额预算工作,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及药店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良性机制,合理、有效地利用医药卫生资源。加推进医保诊疗项目准入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设施范围,配合省局制定统一的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基准目录。积极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付费试点,年底前实现drg实际付费工作。

七、加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

本文目录。

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药品采购管理工作将面临一些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围绕总体工作思路,,本着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继续强化乡村一体化管理、县级医院管理以及督导检查,认真落实各项计划内容,圆满完成各项既定任务,促进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和全面提高。为使药品采购办公室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1、积极推行“县镇村一体化,医生进农家”模式,将县镇村卫生组织融为一体。实行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药品配送、统一公共卫生考核、统一新农合政策实施、统一业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月组织培训;药品配送的方法措施)。

2、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积极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通过整体托管、重组、联合办医、团队帮扶、城乡对口支援、区域协同医疗、组建医院管理集团、医疗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医院与**医院结对子,与外地医院建立帮扶关系、合作关系等等)。

1、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推动城乡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纵向流动的制度化、稳定化,加强县乡村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和协调,促进纵向管理的机制创新,使县级医院与城市大医院对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建立完善县乡村一体、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2、建立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的信息支持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统一管理、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网络平台,为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系统。从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就诊流程出发,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沟通,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及时沟通患者诊疗信息,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方便双向转诊。充分运用已经建成的远程会诊系统,开展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疑难重症会诊等服务,实现城市优质资源与县级医院的互补和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行患者诊疗信息“一卡通”和县、乡远程会诊,实现县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

2、严格依法依规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3、加强对辖区内医疗药品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

4、加强对基层机构的巡查,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重点督导。

1、制订年度计划,每半年和年底做好总结,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2、每月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本及相关台账记录本,对存在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

3、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检查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以及。

规章制度。

的落实情况。

4、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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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深化乡村一体化管理。

1、积极推行“县镇村一体化,医生进农家”模式,将县镇村卫生组织融为一体。实行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药品配送、统一公共卫生考核、统一新农合政策实施、统一业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月组织培训;药品配送的方法措施)。

2、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积极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通过整体托管、重组、联合办医、团队帮扶、城乡对口支援、区域协同医疗、组建医院管理集团、医疗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医院与**医院结对子,与外地医院建立帮扶关系、合作关系等等)。

二、加强县级医院管理。

1、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推动城乡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纵向流动的制度化、稳定化,加强县乡村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和协调,促进纵向管理的机制创新,使县级医院与城市大医院对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建立完善县乡村一体、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2、建立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的信息支持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统一管理、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网络平台,为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系统。从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就诊流程出发,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沟通,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及时沟通患者诊疗信息,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方便双向转诊。充分运用已经建成的远程会诊系统,开展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疑难重症会诊等服务,实现城市优质资源与县级医院的互补和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行患者诊疗信息“一卡通”和县、乡远程会诊,实现县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

2、严格依法依规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3、加强对辖区内医疗药品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

4、加强对基层机构的巡查,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重点督导。

四、加强科室管理工作。

1、制订年度计划,每半年和年底做好总结,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2、每月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本及相关台账记录本,对存在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

3、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检查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技能水平。

返回目录。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xx]49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x食药监稽[xx]8号)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签名;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7、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消费者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不得夸大药品疗效,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的,要求至少一名药师在职在岗,要是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8、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时,必须设非药品专售区域,将药品与非药品明显隔离销售,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非药品销售柜组应标志提醒,非药品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迹清晰。不得将非药品与药品放在一个区域内销售。

9、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违反规定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0、在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定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专项检查从xx年7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开展。

1、准备部署阶段(7月23日-8月27日):根据市局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阶段(7月28日-10月26日):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3、检查总结阶段(8月27日-10月31日):对辖区内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将专项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查处的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市局稽查处。

药品采购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针对双方连续性药品购销关系,在相互支持、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双方认真参照《20xx年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竞价限价采购公告》文件内容及执行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二证一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委托销售人员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到当地药监部门办理的相关手续,乙方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包括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和被药监部门罚款,乙方必须全部负责。

2、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药品进购计划供货。非基本药物保证在收到甲方药品进购计划后的7天内供货,如不能供货品种需提前通知甲方;基本药物必须在所需时限内供货,如有不能供货品种,乙方将受到此批供货金额的2%的处罚。

3、原损药品最小包装在1.00元以上的和原损药品最小。

4、有效期药品在有效期前3-6个月前通知供货方,没有给予换货冲单的品种,在该药品有效期前10天,甲方自行做冲单处理,金额从付款中扣除。

5、乙方须适时向甲方提供质量、价格等药品来源的合法性等信息。以保证药品质量和临床用药的安全。

6、甲方在验收药品时,与实物不符的与供货方取得联系后,多的退回乙方,少的甲方直接按收到实物入库。

二、甲方责任:

1、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在进购药品时尽可能的进购中标药品。

2、甲方根据药品使用情况,向乙方提供药品计划,明确品名、规格、数量、厂家等。

三、交货方式:

由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所在地或托运到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价格:

基本药物品种和非基本药物品种均按20xx年省标执行价格。非中标药品以现行药品流通最低价格给医院供货。

五、供货范围:

六、结算方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省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按季度根据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从打入货款中扣减。

七、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期限为叁年。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对此合同无任何疑议,此合同期限顺延。如有政策性采购变动则终止合同。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主管局一份。

药品采购协议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药品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见附表《莱西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药品需求目录》。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供货价格和购销方式。

(一)供货价格:按乙方投标的药品价格执行(见附表),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乙方需提前已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不得以药品涨价为由而不给甲方供货。

(二)购销方式:甲方通过药品采购计划表或电话报单的形式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办理验货入库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四条质量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二)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三)乙方所供药品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随货同行及发票;进口药品应附上质量检验报告书。

(四)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有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甲方送货,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

第五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乙方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乙方须按甲方采购药品订单向甲方供应药品,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二)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三)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如果甲方或第三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即时封存该药品并由甲方或第三方在封条上当场签字确认后,由乙方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该药品导致的所有责任和检验费用,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合理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七条交货时间、地点。

(一)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订单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二)交货地点:湖南机床厂职工医院药库。

第八条结算方式、时间。

(一)结算时间。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90天进行结算。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合同期间,若乙方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相应药品的购销合同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标的适当调整。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年月日

药品采购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

通知书。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1.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采购清单(附件一),合计:品种为个,签约金额为元,大写,含增值税,税率:%。

2.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价格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及时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按中标供货价格同比例调整)。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

1.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2.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省医药招标采购网上的采购计划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乙方负责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并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1.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中标的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___/日内结清货款。

3.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

5.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标药品。

6.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7.乙方应对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1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8.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药品货款的50%;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报告。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合同履行期满10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止。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可选择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2./仲裁委员会解决纠纷。

1.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已达成完全的一致。

2.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

3.合同一方通信地址的变更,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规定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专人、速递或传真按本合同中注明的注册地址向对方发出。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速递在发送后第三天被视为送达;。

(3)传真方式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4.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谈判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意向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一律以合同为准。本合同与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

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药品采购合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王竹桥。

委托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为了依法保护医疗机构(甲方)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配送企业(乙方)的合法利益,规范购销双方行为,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四川省药品集中上网采购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购销方式。

甲方报送药品采购计划后,乙方严格按照计划数量、规格、生产企业等内容进行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时间付款。具体药品品种以甲方药品采购计划为准。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第三条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价格单等相关文件,首次签订合同时须附上述文件为附件。

第四条乙方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每批药品须按照《药品管理法》要求提供完整药品信息的随货同行。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医疗机构送货,否则医疗机构可拒绝收货或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退货。

第六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二、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上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交货时间、地点。

一、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通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5个工作日。

二、交货地点:攀枝花市铁路医院西药库房。

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

二、甲方可暂扣不超过乙方供货当期剩余库存价值的货款,作为风险质量保证金;。

三、乙方理解并同意当甲方对乙方当期应付账款余额较小时暂缓支付原则;。

四、双方终止合同关系,不再续订合同的,需将乙方供货使用完或退乙方后,没有质量及其他方面异议的情况下甲方方可与乙方结清全部货款。

第十条合同解除条件。

(一)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它上网品规的药品。乙方应对甲方购买替代药品时所超出的乙方供应价款部分的费用负责,并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三)如甲方未按阳光采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四)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者,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承担加收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以1000元计)或被终止合同,并按省药招办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接受处理等。

(二)误期赔偿。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误期赔偿的违约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法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5%,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者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采购合同项目约定,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已确定的乙方的上网品种,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故不完成上网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三)如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将承担以下责任: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定滞纳金但最高不超过药品价款的5%的违约金并按《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不可抗力违约的约定。

(一)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事项。

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药品价格原则上就低不就高,但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一)凡在上网目录中的药品,甲乙双方须按公布的上网价格通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二)甲乙双方都严格为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负有保密义务。

(三)甲乙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四)伴随服务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如果乙方对以上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五)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四条甲方、乙方在药品上网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六条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采购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药品供应商)。

《中选通知书》明确了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有效采购期内的药品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视为卖方对药品供货的品牌、价格及服务作出了承诺。

药品交付地点:_______采购周期,是指履行期间,即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实际交易的药品规格应与卖方通过集中采购资质审核后,进行有效报价的规格相一致。

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_______个月。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如发生上述纠纷造成甲方或采购方经济损失,卖方负有相应赔偿义务。

5.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卖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包装变型、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5.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每一个批次药品应附一份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买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在本采购期未能完成买卖双方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的采购量的,应延续采购直至完成。

买方验收无误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到货情况办理入库。如果超过三个工作日,甲方不主动进行入库到货确认,又未正式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的,即可视为已经到货确认。

结算时间为配送企业到货确认30日内,供应商与配送企业按照合同条款结算货款。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药品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应该是《中选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采购期内,卖方不能私自变更药品价款,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政策性降价且此价格低于合同约定价格以国家规定价格为准。

买方应保证将所有成交的药品全部通过成交供应商进行网上采购,同时,买方应保证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根据库存和医疗机构订货量及时向卖方订货;卖方应保证将所有成交的按照买方的要求及时发货,同时,按照卖方要求配送到位并进行相关伴随服务。

10.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2)卖方应对买方的质量查询、检查、医疗机构不良反应报告等做出及时应答;。

(3)其他卖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10.2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书面声明。

11.1按合同交付的药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与报价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11.2买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到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

量要求的,买方有权拒绝接受。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

11.3药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要求对方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11.4因药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一切损失或发生药品不良反应(adr),给买方、医疗机构或患者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全部承担。

买方将货物验收入库后原则上不得退货,如特殊原因确需退货的,应在验收入库后1个月之内进行退货。

13.1卖方应按照采购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到货并提供伴随服务。

13.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买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13.3如卖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按照拖延交货标的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可以终止合同。

14.1除本合同条款第12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出现第13.3条款情况按第13.3条款执行。

14.2卖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14.3药品买卖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14.4药品买卖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14.5卖方提供的药品中出现伪劣、假冒等质量问题的,须赔偿买方该药品实际发生额的3-5倍罚款及其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5.1买方须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选品种且完成约定的采购量。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非中选品种,不得采购其他替代品种。

15.2买方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价款。如买方未如期支付货款,每延误1天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万分之五,直至付款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可以终止合同。

15.3买方必须要求卖方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具发票,并如实记帐。

16.1买卖双方或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6.2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6.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买卖双方或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买方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8.1在一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另一方可在如下情形下,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一方在合同履行中被认定为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18.2药品买卖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8.3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合同结算条款的继续履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卖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因客观原因卖方无法独立履行合同,买方书面同意后,卖方可以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本合同条款在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合同生效。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参加此次药品集中采购的各方当事人。

药品采购协议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第一条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1、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采购清单(附件一),合计:品种为________种,签约金额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含增值税,税率:_____________________%。

2、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价格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及时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按中标供货价格同比例调整)。

第二条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

第三条药品有效期。

1、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_____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包装标准。

1、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2、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省医药招标采购网上的采购计划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______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______小时内送达。乙方负责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并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第六条验收。

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当日,双方现场进行数量和外观验收。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中标的药品品种;除本条第4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___日内结清货款。

3、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

5、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标药品。

6、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7、乙方应对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_____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8、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配送药品或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____日,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延支付____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_____%,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_____%;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_____%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报告。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本合同履行期满____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选择_________地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需要双方明确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已达成完全的一致。

2、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

3、合同一方通信地址的变更,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规定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专人、速递或传真按本合同中注明的注册地址向对方发出。

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速递在发送后第三天被视为送达;。

(3)传真方式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4、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____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同时,由甲方在____日内将补充协议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_____份备案。谈判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意向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一律以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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