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碾路机机租赁合同模板篇一
乙方:
充分协商同意后,特签订本合同:
签订时间:
第二条:租赁期限、地点、工作内容及单价
1、租赁期限:乙方机械到达甲方工地后,从甲方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租,至甲方下 达停租通知之日起停租。
2、使用地点: 涧东大桥
3、工作内容:桥面系及其它零星工程
4、租赁价格(以月租计):26000元/月,单价含税金。租赁费按月租结算时,必须依据项目部机械设备部发放的《行车命令本》为准,天对天为整月,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实际天数结算。乙方机械完好率每月必须达到90%以上,即乙方机械每月维修保养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天,正常情况下施工天数不低于27天,如达不到,甲方有权扣除相应天数租赁费。另外,每月因不可抗拒因素或项目部及业主原因造成长时间停工,5天以内甲方承担租金,超过天数则不予结算。操作手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故意拖延工作任务,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租赁费,情节严重者辞退操作手甚至该机械。
5、乙方必须承诺其提供的机械设备与合同上报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功率等相符,如不相符接受甲方任何处罚。
6、乙方应按国家规定的税收标准提供正式合法的完税发票。
7、进退场费:机械设备进退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进场交付前发生的一切事故由 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退场时离开现场即为交付,交付后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机械运行期间,甲方给乙方操作手发放《机械运行命令本》,此本由甲方施工 员填写,乙方操作手保存,月底交回甲方统计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乙方操作手不得 随便填写,否则扣除所填的工作天数租金。甲方施工员每天收工后填写当天工作记录, 若甲方施工员没有填写,乙方操作手可以拒绝第二天施工。
2、甲方只负责机械设备的主油,特油和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不能及 时维修,甲方有权维修,费用从包机费中扣除)。
3、乙方车辆的柴油耗费标准由项目部油料员按第一次到第四次加油所工作的时间 得出每小时平均耗油量,然后对四次的每小时耗油量再平均得出相对准确的每小时平 均油耗量,并由双方签字认可。命令本上的机械运行记录必须由施工员填写,要注明 工作地点、内容、工作时间,由总工作时间依据标准油耗推算出总油耗量,超出部分 从租赁费中扣除。
4、乙方操作手不得擅自离岗,如有事,须向机械部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如无 请假,按双倍扣除当天月租。
5、因工作需要,乙方必须保证24小时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停租机械,由此造成 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结算与付款
1、租赁费为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后甲方根据业主计量款的支付情况按比例向乙方 支付工程款。
2、乙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工资由 乙 方自行负责承担,甲方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能按时提供进场设备或提供的进场设备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六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操作手在施工期间,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当地的村规民约,如果乙 方人员与当地民众发生纠纷或因乙方操作人员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亡,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2、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操作手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 指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操作手误工引起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八条:本合同附件包括 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它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 六 份,甲方 五 份,乙方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碾路机机租赁合同模板篇二
使用方(乙方):
一、施工范围
使用挖掘机挖掘土方。
二、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分险系数的方式负责挖掘工作。
三、施工期限
施工时间以项目签单为准,甲方必须在施工期限内按乙方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如按时未完成施工任务,乙方将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承包费用
工程计费小挖掘机【60】型号为160元1小时,大挖掘机【210】型号为300元1小时。
五、付款方式:
每月____日对单,____日清单,下月____日之前付款。
六、权利和义务
1、甲方自行负责设备的保管、维修、保养、辅油及其相应费用。
2、甲方操作人员要必须按挖掘技术要求的进行挖掘操作。
七、安全责任
甲方应及时为操作人员购买相关保险,甲方必须按正确的操作方法进行施工,乙方概不负责。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代表人:
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户行及支行:
账号:
联系人电话:
乙方:
代表人:
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廖家沟绿化工程二标段 机械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价款(暂定):_______________
1、租赁设备概况及价格
二、租赁期间:_______________自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
1、 结算费用:以现场单据数量和单价核算结算单。
2、 付款方式:两年付清,第一年春节前付总货款的70%,余款第二年春节前付清,不计息,每次支付货款同时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点对点付款。以现金或转帐方式结算。
四.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出场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租期不足二日,则退场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设备进退场前一日内通知乙方。
五、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六 、承租方(甲方)的基本职责
1.负责施工期内机手食宿。
2.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
3.不得强迫机手违章作业。
七.出租方(乙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4.负责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 负责施工期间机械设备的用油及驾驶员工资.
八、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现场施工员签量单.租赁机械收据.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九、争议的解决:劳动仲裁_____。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
二、租赁设备概况:包月不含破碎,用于改土工程,每月有效工作时间不超过240小时,且每月甲方有两天时间对挖机进行检修保养。设备名称:日立70一台,租赁金额(每月)小写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
三、设备的权属划分
1、本合同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对租赁设备只有租赁期间内的使用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或转租,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违约处理。
2、甲方将一台挖掘机型号(日立70)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
3、租赁期间租赁设备由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设备的丢失、扣押无法交还甲方,乙方需按甲方设备折旧价格支付甲方设备赔偿金。
四、租赁付款方式
本合同设备月租金为人民币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月租金在次月的日付清。乙方没有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清租金,甲方可以收回设备,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乙方不得随意改造甲方设备,如需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改造费用。
六、甲方的基本责任
1、甲方提供完好的设备交付于乙方施工场地。
2、甲方提供挖机驾驶员一名。
3、甲方承诺出租给乙方的设备属自己所有,合法有效,无他人主张权力,甲方承担购买设备相关的按揭费。
七、乙方的基本职责
1、设备维护保养由甲方负责,乙方提供使用油料必须是中石油柴油,甲方挖机驾驶员验收油票。
2、乙方租用期间造成甲方设备损坏不可复原或丢失,乙方按购机的年限折旧价额赔偿。
3、乙方租用甲方设备的期间内出现事故等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4、乙方负责挖机驾驶员食宿。
5、设备运行正常使用老化而至无法恢复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必须购买建安险。
八、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移按违约处理。
九、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如不再租赁,乙方退还给甲方的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十、违约赔偿: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每台违约金1800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注:违约金只能作为违约赔偿金不抵扣其它款项)。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合同履行地即旺苍县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租租方):
乙方(出借方):
为了确保挖机在租赁过程中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就挖机租赁有关事宜进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l、甲方承担挖机的柴油消耗和随机配备工作人员的食宿,以及设备的保管。
2、甲方提供作业任务,对于岩石部分应作出相应的爆破,严禁硬性作业。
3、甲方负责挖机作业全面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l、提供pc120挖机一台,工作人员壹名,确保车况正常,如因机械故障,月度内维修保养时间不得超除2天,若有超出甲方可按租金比例系数扣减乙方的实际误工租金(月度工时达到时免扣)。
2、乙方自理挖机的维修配件和付油开支,以及业务往返的差旅费用。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安全高效,自理施工过程中自身人为造成的安全责任。
三、租金标准
合同宗旨为月度租赁,即每月(三十天)挖机的基本租赁使用费为 17000 元整。
四、租赁费用的支付
挖机自进场之日起每月租赁时间达到30天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
五、安全责任及设备保管
1、甲方必须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正确指挥施工,如乙方觉得施工环境太差,工作难度太大,作业很不安全,可停止施工,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再施工。
2、属乙方挖机手责任,造成设备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责任人员必须听从安排,积极、主动配合甲方责任人员的指挥,优质高效完成每天的工作,并遵守甲方的作业时间和规章制度。
4、挖机在租赁中如出现被盗或人为破坏甲方负责赔偿。
六、综上所述,甲、乙双方互相遵守,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订日期: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式挖掘机_______台。
二、本设备仅限于在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施工。
三、甲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该设备配备操作手______人,食宿由乙方负责。
五、设备的租赁费按吨位(每吨_____元)计算,每月根据操作手的工作统计表,必须由乙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月底统一结算。
六、设备每次的进场和出场费用全部由_______方负担。
七、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承租方(乙方):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碾路机机租赁合同模板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租赁合同。
一、机械设备及厂房概况:
1、机械设备见附件设备清单
2、甲方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平面图见附件红线部分)。
3、该厂房内安装有供加工设备的动力装置及照明、供水设施。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仅作为机械加工厂房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厂房的用途。
3、本租赁机械设备仅限于在甲方指定的厂房内使用。
三、租用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及厂房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限内并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租赁期限及续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返交给甲方办理退租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15日内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五、租金计算机结算方式:
1、设备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16小时,确因工作所需应通知甲方。
2、租赁费计费方式: 年租金 元(人民币: 元整),(其中机械设备租金 元,厂房租金 元)
3、若租赁在合同期内提前结束,租金按以下结算:每月15日前退租的,交半月租金;15日后退租的,交正月租金。
4、租金在每年的 月 日以 形式交付给甲方。
六、设备租赁的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应做好日常维修、保养,保持设备良好,每月按照甲方有关规定进行保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2、在设备保修期(指新设备)发生故障,属于制造厂商责任的,由甲方通知厂商解决。
3、租赁过程中如乙方使用不当、管理不当造成的责任事故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七、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在移交设备时甲方应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使用。
2、甲方保证厂房及机器设备的合法性,保证乙方能正常经营。
(二)、乙方权利、义务:
1、租赁期间,设备在厂房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盗失、损坏由乙方赔偿(包括设备的一切零部件)
2、在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第三方损失。
3、设备租赁期内,发生各类机械事故,乙方均应即时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4、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设备厂房。如乙方因管理及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如不能修复应予以甲方经济赔偿。
5、接受甲方设备管理和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即时处理。
7、乙方应保证厂房所属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墙面灯具、照明线路等)的完整,损坏应即时更换或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厂房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出售、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将厂房(含附属设施及土地)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些争议,甲、以双方应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有关条款有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设备所在地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解决,发生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本租赁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作出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至设备完全交还甲方并结算完租金后,本合同自动废止。
附:机器设备清单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碾路机机租赁合同模板篇四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平等地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真诚合作、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
二、机械名称:挖掘机 。
三、工程内容:
四、租赁方式:按工作小时租赁。
五、租赁单价:每小时 元,大写 。
六、结算方式:按甲方确认的实际工作时间结算,结算管理须有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加盖工地项目章生效,缺其中一项,不能结算。工程完成后付清。
七、甲方责任:
1、负责机械施工现场指挥调度。
2、负责机械工作时间计量。
3、若乙方机械人员不服从甲方指挥,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八、乙方责任:
1、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施工现场指挥人员的安排,按时上下班,对不听从甲方指挥的机械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2、严格按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他人随便操作机械,如有违反后果自负,租用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负责挖掘机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每月累计维修时间不超过48小时,机械看管,机械进入工地后的损坏,机件及油料的丢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油料供应和油料费用。
4、在机械施工中,乙方应自行了解熟悉工作环境,由操作失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如地下管线、空中线路等)。
5、乙方提供与租赁费用等额的税票,满足甲方单位财务制度要求。
6、乙方负责机械进出场费用。
7、乙方负责其机械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
8、乙方配合甲方搞好工作计量工作。
9、乙方负责机械保养,配备足够机械操作人员,满足工地24小时连续施工的要求。
10、乙方自行协调地方关系。
11、乙方负责机械操作员生活费和被褥。
九、其他约定:
1、乙方机械操作人员不配合甲方指挥,若有殴打辱骂甲方人员、业主、监理的现象,每次,甲方罚乙方人民币伍仟元,结算时从其机械费中扣除。
2、乙方机械连续维修时间超过2小时,乙方及时调整机械,以便施工,其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扣除当天的工程款。
3、若由乙方机械原因造成停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机械的停放由甲方根据施工需要统一安排。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认可签证的其他文件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结算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碾路机机租赁合同模板篇五
住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一、租赁物位置、数量与范围
甲方将位于 厂房(见厂房租赁合同)、机械设备、工具(见机械设备及工具清单)以及使用场地(具体位置及范围见附件平面图)和通道(三通一平方案)整体出租给乙方作独立自主经营生产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物及机关证书等文件交付乙方使用。
三、押金、租金及结付方式
1、押金: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交甲方承包押金 万元(不计利息),合同到期时,如机械设备完好,能继续正常生产,则押金一次性退还。如合同到期时,机械设备不能正常生产,则由乙方负责维修好,否则按实际情况扣减押金。
2、租金:乙方向甲方每月一次性交租金 万元。
3、结付方式:租金结付方式是每月一号交足租金才能允许本月生产。
4、租赁期间的电费、水费、维修费、上交环保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依法生产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甲方将出租给乙方的机械设备及大小型工具造出清单,一式二份,双方在清单上签字确认有效,双方各执一份。租赁期满后,乙方据清单租赁物如数交还给甲方并保证每台设备正常运转。
3、甲方所有固定资产和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乙方只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4、在租赁期间乙方负责租赁特维修,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在租赁期内乙方拥有独立自主经营、生产、销售的权利。
6、在租赁期内乙方拥有厂房、机械设备、场地及三通一平的使用权。
7、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按时交纳租金等的义务。
8、在租赁期满后对遗失登记在册物件,乙方有赔偿的义务。
9、在租赁期内,乙方因生产等添加的物品归乙方所有,但是不可拆除部分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对原机械设备的所有权。
2、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3、甲方有处理周边矛盾纠纷的义务,因遗留问题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生产、停产七天以上,甲方按违约条款赔偿给乙方。
4、甲方有保护和维护乙方正常安全生产经营的义务。
5、租赁设备遗失,甲方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五、债权债务界定
租赁前与租赁物有关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租赁期内因租赁物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整(上级部门或本地人不予以生产,可以终止合同)。
2、在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未按清单如数还清各种工具,乙方应赔偿损失工具给甲方。
七、特别约定
1、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机械设备和厂房损坏或其它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地人不予以生产)造成停业停产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再付押金。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机械设备自然性腐坏,乙方不负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碾路机机租赁合同模板篇六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身份证件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电话:
通讯地址:
第1条定义
(1)“项目”是指位于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甲方确定的为准)。
(2)“租用面积”是指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用于本合同项下计算商铺租金的实测面积,是商铺的“套内建筑面积”。
(3)“交付状态及附属设施”是指与商铺相关的供电、供水、电讯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线等设施。有关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交房标准》。
2.1承租商铺位于 ,商铺的具体位置及范围见本合同附件1。
2.2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为平方米(暂测),最终确定的租用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准。
2.3本合同所述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各项费用的依据,最终以实测租用面积进行结算。在甲方确定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之前,乙方应当按照第2.2条所述面积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在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结算此前已缴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4承租商铺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标准》中列明。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二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承租商铺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承租商铺的验收依据。
广告位、配套设施……
3.1双方确认,乙方承租商铺须用于商业经营活动。
3.2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承租商铺的用途。
3.3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使用、允许或默许承租商铺用作任何非法、违背公序良俗、损害项目整体商誉的用途。
3.4乙方在开业经营前应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经营本合同第3.1条所述营业事项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并应保证在租赁经营期间,上述证照均持续有效。
3.5甲方承诺并保证,承租商铺符合甲方的租赁用途,不会因商铺的经营性质等原因不能办理经营餐饮业务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等情形。
承租商铺通过消防部门的相关验收,能够用于乙方经营餐饮店。
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
4.1商铺租赁期限为15年,自交付日开始计算。双方暂定商铺的交付日为年月日,从交付日起至年月日为装修免租期。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届满。如交付日因故迟延,双方同意租赁期及免租期自动相应顺延。
4.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装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装修产生的相关费用。
5.1乙方应以下列标准计算租金金额,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铺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推广费。
5.2乙方应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预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应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预付。本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届满以后,每应付款月日之前(含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下期的租金。
5.3支付方式:
乙方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汇款或转账。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号:
5.5乙方汇入每笔租金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5.6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税费。
6.1物业管理费
(1)双方约定,作为商铺的承租人,乙方应当自交付日(年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缴纳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按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计算,计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每月累计元人民币。装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装修期届满后按正常标准缴纳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2)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月预付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业管理费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缴纳,其后各期物业管理费应于上月【25】日之前(含当日)预付。首期物业管理费和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均以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日物业管理费计算。
(3)租赁期间内,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关规定,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调整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执行。
(4)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汇款或转账。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5)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6.2推广费、能源费等其他费用
(1)乙方应于免租期届满后按月向甲方交纳承租商铺的推广费,用于为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广、促销活动以及广告费等的费用支出。推广费按商铺租用面积计算,缴纳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该项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不单独缴纳。
(2)自承租商铺交付日起,乙方还应当承担并支付其使用的水、电、燃气、通讯、宽带费、非正常营业时间空调供应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本款所述费用的支付方式、标准和时间,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书面通知或相关规定为准。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为由延付各项费用。
(3)双方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或延迟缴纳前款所述费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费用导致政府或相关供应单位中断或停止对项目的相关能源供应,则因此而导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7.1租赁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署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相当于乙方承租商铺【叁】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其中个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赁保证金时,必须将个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给“出租人”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将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6.1(4)款)。
(1)在租赁期内,如因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基本租金和或物业管理费调整导致实际基本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数额变化的,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或甲方应支退相应数额,以保证该保证金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段都相当于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向甲方支付了租赁意向金/预付款的,则该意向金/预付款等额在本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的一部分。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
(4)双方同意,甲方有权不以租赁保证金抵作租赁期间内任何时间乙方所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用、违约金、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有关欠款及延迟履行违约金。
(5)如甲方选择使用租赁保证金以冲抵乙方前述应付款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租赁保证金补足,使其达到本条约定的金额。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冲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除补足租赁保证金外,还应支付租赁保证金不足冲抵部分的欠款。
(6)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间届满后双方未能就续租达成协议或双方在租赁期间内协商解除本合同的,则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还承租商铺、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及履行完毕其他合同义务之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8.1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预定交付日为年月日,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权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赁期和免租期相应顺延。
8.2承租商铺交付日前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入驻手续,进行承租商铺的交接,交付日乙方应当派员参加。
8.3甲乙双方按以上8.2条约定当场交接的,应于交接当日在甲方物业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铺交接单》上签字,以示承租商铺交接完毕。
8.4乙方在办理商铺的交接手续时须按照约定足额交清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导致免租期的顺延。
8.5双方确认:该商铺交付时为毛坯房。乙方对此已充分知悉,在验收交接时不持任何异议。如在交接时或进场后发现商铺设施根据实际经营使用的需要而须调整的,不影响商铺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的申请,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并具备可行性的情况下将配合乙方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8.6双方确认:若在该商铺交付时,该商铺交付条件基本具备,而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结束而导致的缺陷或瑕疵的,并不影响商铺的交付。甲方应在交付后立即进行必要的修复。
9.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及其他有关装修的规章制度进行装修。
9.2乙方应在免租期内进行商铺的装修。
9.3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装修设计文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按照法律规定装修设计文件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则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6乙方在承租商铺装饰装修期间如有与甲方的承包商进行的与承租商铺相关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双方均应当给予配合和协助。
10.1商铺初步确定的开业时间为年月日,乙方应按照确定的前述开业日对外营业。
10.2乙方应在取得全部必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和批准文件),完成承租商铺的装修和必要的准备工作后,经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准后,正式对外营业(包括试营业)。未经甲方或管理公司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开业。如乙方已经完成了开业准备,具备开业条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认为乙方的开业符合项目的整体运营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开业。
11.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消费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1.3乙方所租商铺应当全年营业,节假日不停业。每天的营业时间和空调供应时间为上午点分至晚上点分。同时,甲方有权按季节变化或项目运营实际需要更改或延长营业时间及空调供应时间。乙方因自身经营需要,其营业时间与上述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不一致的,须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并自行承担因此增加的空调费等各项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于本条约定的营业时间内暂停营业或变更营业时间。
11.4乙方所陈列或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权或获得充分授权之商品名称、商标、肖像、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权利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1.5租赁期间内,乙方须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组织的统一或相关的推广活动,以保证项目的对外统一的风格和良好声誉。乙方同意将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品牌(包括商标及其图形、文字)合理用作项目或甲方举办之其他推广活动之用。
11.6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在承租商铺及项目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叫卖、兜售、招徕、播放过大音量的宣传口号、音乐及做出其他影响其他商户之利益或项目运营秩序之行为。
11.7乙方举办大型开业活动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广、促销、庆祝、联谊、慈善等各类型活动,活动方案及活动时间经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审批。
11.8乙方自行保管该承租商铺内以及其他被许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库房、仓库、储物间内的所有财物。无论是否设置保安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甲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保安和保管责任。
11.9乙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保证该商铺营业标志、橱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状态。为项目整体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许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电路。
11.10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项目内适当的公共地方张贴管理规则及其他规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构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对乙方的有效通知。
12.1甲方应保证在租期内该商铺及交付时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12.2在商铺使用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甲方对扩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承租商铺的房屋结构、外墙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并应保持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可使用状态(自然损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对前述各项设备、设施等造成损毁,则乙方负责承担有关的维修和更新费用。
12.4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保养承租商铺内自行装修、改动、装饰、添置部分以及商铺窗户、玻璃门、店面橱窗或玻璃幕墙,自行负责损毁发生的更换费用。
12.5乙方不得对承租商铺包括阳台、露台(如有)及其设施设备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不合理的缩短承租商铺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使用期限的行为。
12.6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货物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乙方蒙受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12.7如在租赁期间内,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商铺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和执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担。
13.1乙方在承租商铺内以及项目内的公共部位和与承租商铺相连接的区域、部位或设施设备设置招牌、广告等任何文字、标记、标示或告示,应当事先将招牌、广告的设置方案报甲方审批,并在获得甲方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设置。如需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13.2上述乙方自行设置的广告、招牌的报批、安装、更换、清洁、维护、保养、拆除以及照明电费均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乙方还应当承担因该广告的设置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13.3对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设置的招牌、广告,或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予以维修或更换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拆除的,则甲方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墙面等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超过【7】日,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后暂停承租商铺的水、电、电话等公共设施的供应和物业管理服务,直至拖欠款项及其违约金全部清偿为止。
14.2甲方保证享有本合同项下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甲方完全有权向乙方出租该商铺。
14.3甲方应当对商铺的主体结构部分、空调设备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适租状态。
14.6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乙方办理经营、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工商注册、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及其他成都市地方政府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所需证明文件,但是,相关手续及因办理报批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5.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5.2租赁期间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对于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制度。
15.3乙方应当保持承租商铺的外观整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商铺所在的楼宇结构及商铺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墙、橱窗及玻璃等)的外观。
15.4租赁期限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将业务承包给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期限内使用或占用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条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双方未就续租达成一致,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6个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90天(若双方在此之前未就续租达成一致)的期间内,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商铺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向客户展示该商铺以及对该商铺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等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1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将商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但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并将该商铺已出租给乙方的事实披露给受让人,并保证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权利。
16.2乙方承诺放弃其在租赁期间对承租商铺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乙方的该项承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销。
16.3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甲方可向任何银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铺及其相关权益,但该抵押不应影响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根据本合同的条件和条款占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铺的权利。
16.4在甲方将承租商铺向第三方转让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该第三方的要求办理相应租约关系转移手续。
17.1在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未按8.2条约定办理商铺交接手续超过【90】日的;
(6)未按9.1条约定进行装修的;
(7)未按10.1条约定期限进行开业的;
(8)乙方未取得政府相关批准进行经营活动或违反11.3条约定,擅自中断、停止经营超过【5】日的。
(9)未按13.1条约定设置招牌、广告的;
(10)违反15.4条约定擅自转租、分租的;
(11)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限期内又未纠正,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12)乙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原因开始清算时。
17.2在甲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预定交付日仍无法进场超过【180】日的;
(3)甲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理由开始清算时。
17.3本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2)双方就本合同终止协商一致。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不可抗力后,已无实际履行的可能的,则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17.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处理方法
(1)双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乙方应无条件地按第17.5条规定将承租商铺返还给甲方,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结清各项相关费用。
17.5承租商铺的返还
(1)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后【3】日内,乙方应当将承租商铺交还甲方。
(2)乙方在交还承租商铺前,应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给予修复,并承担费用,未能修复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交还日前的本合同项下所有欠付款项均应予结清。
(3)乙方对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而添加设施、设备的,除甲方书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还承租商铺时应自担费用将其拆除并恢复到承租商铺交付时的原状,拆除时应确保不损坏承租商铺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结构。在拆除时对承租商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书面同意保留的,该添加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
(4)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将恢复至交付时原状的承租商铺交还甲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基本租金【2】倍的违约金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同时,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采取换锁、对承租商铺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控制人员从承租商铺进出、阻止乙方继续开业经营或自行将商铺恢复原状等强制措施。甲方亦有权选择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将商铺恢复至交付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乙方向甲方交还承租商铺的同时,或乙方已经实际撤离承租商铺之后,乙方在承租商铺内遗留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乙方放弃了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包括作为垃圾予以处理等等),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迟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用、租赁保证金的;
(2)迟延办理商铺交接手续的;
(3)迟延开业经营的。
18.5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诺、保证、确认的,则甲方有权通知其改正,乙方应当改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6)因政府及公共事业机构施工造成的影响;
(7)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规、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规则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坏或伤亡。
在任何上述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应支付之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减除或停止支付。
19.2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项目所在地发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发生的火灾、爆炸以及战争、社会动乱或动荡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19.3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因这种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此种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一方延迟履行义务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该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19.4如遇不可抗力,各方应立即与对方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后果减至最低限度。
20.1乙方应当于其开业(含试营业)后的1个月内自费就该商铺内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人身伤亡按照甲方认可的保险种类和保险金额自费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并应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单之复印件。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保单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条规定购买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险之前,甲方对该商铺在此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坏、灭失和对第三方的责任,一概不负责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发生时,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承租商铺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1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本合同所述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电传、专人手递等方式。
22.2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3以传真方式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传真的发送报告单为发送凭证;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发送凭证。以邮寄方式发出的,以发出后第7日为收悉日,以邮局的邮件发送记录为发送凭证。
22.4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5一方向另一方发送之涉及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的主张、放弃或变更等重要事宜时,必须采用书面通知。该等书面通知文件须有发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亲笔签字或加盖公章(授权签字人签字时应向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23.1甲方有权让任何人或任何组织根据甲方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在该项目的公共区域及其任何部分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
23.2甲方有权在该项目商业部分的公共区域内安装一个扩音系统及播放、转播和广播或允许任何其他人播音、转播或广播音乐及公告等。
23.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其自主决定对该项目商业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随时进行变更,但甲方应在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新名称后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无须就该项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变更而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24.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所有的口头及书面陈述、协议、承诺或保证。
24.2本合同的签订、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4.3本合同某一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4.4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影响该等权利或补救权,或被视为对其的放弃,或妨碍其在其后任何时候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而且单一或部分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妨碍对该等权利或补救权的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妨碍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权。
24.5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和乙方可以对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通过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约定之外,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24.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4.8本合同用中文书写,共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时签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内容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则以中文文本为准。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
附件一:承租商铺的平面图
附件二:
交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