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辩论总结陈词 刑事辩论的总结陈词(大全6篇)

时间:2023-09-26 10:45:02 作者:雨中梧 2023年辩论总结陈词 刑事辩论的总结陈词(大全6篇)

总结的选材不能求全贪多、主次不分,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总结的目的,把那些既能显示本单位、本地区特点,又有一定普遍性的材料作为重点选用,写得详细、具体。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总结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辩论总结陈词篇一

首先,请允许我指出对方辩友存在的三个问题:

第一、对方辩友对谢某的主观意图避而不谈,屡屡逃避我方问题,是不是对方辩友自认理亏呢?对方辩友仅仅依照谢某“杀牛”的客观行为就将其定性为“故意毁坏财物”,明显是客观归罪,严重违反了我国刑法“主客观相一致”的定罪原则。

3,对方辩友只纠缠于谢某的第一次犯罪行为,对谢某的第二次犯罪行为视而不见,试图以偏概全,这完全是对方辩友自认理亏的表现。我们应该把谢某的两次行为统一起来分析。

我方认为,谢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谢某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主观上有非法占有奶牛的故意,并实施了秘密窃取奶牛的行为,侵害了奶牛所有者依法享有的所有权,满足盗窃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应当定为盗窃罪。至于盗牛之后的杀牛、剥皮、取肉的行为,只是谢某对盗窃所得财物的处置行为,是“事后不可罚行为”。

我方认为,谢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要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主观上必须有毁坏公私财物的故意。本案中,谢某与奶牛场无冤无仇,没有理由故意去毁坏奶牛。如果谢某只是单纯为了毁坏奶牛,就不会将奶牛牵出奶牛场才宰杀,就不会取走牛肉,,况且,辩题也已经明确说明谢某是为了吃到新鲜牛肉才想占有奶牛、获得牛肉。

可见,谢某主观上没有毁坏奶牛的故意,明显不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谢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最后,我要提请各位注意,谢某的两次行为只能定一个罪名。这也与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对盗窃罪的规定一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盗窃案件的解释》的规定,对于一年以内的盗窃行为,只要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的,就应该统一定为盗窃罪。本案中,谢某的两次盗窃行为发生在一年以内,第二次盗窃价值7000余元的奶牛的行为,毫无疑问,构成盗窃罪,因此应该把谢某的两次盗窃行为统一定为盗窃罪。

尊敬评委,对方辩友,现场的朋友们,培根在《论司法》中说过:“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不平的举动只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却破坏了水源。”

因此,只有正确定罪,才能公正的裁判;只有公正的裁判,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只有将谢某的行为定为盗窃罪,才是公正的裁判,才能真正维护法律的尊严。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完毕,由被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言,并针对原告的发言进行答辩。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在被告发言完毕后,其诉讼代理人对被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发言和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原、被告发言、答辩后,法庭应当让第三人发言或者答辩,让他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以及原、被告的发言、答辩,提出自己的意见。第三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

经过上述法庭辩论顺序后,审判员应当让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就本案的问题互相向对方发问,辩驳对方的主张并阐述自己的意见。审判人员在当事人互相辩论时,应当使辩论集中在案件必须解决的问题上,必要时,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启发、引导,审判人员必须公平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当事人不得滥用辩论权利,无理狡辩,互相争吵,甚至哄闹滋事。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时,都有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因此,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以充分保证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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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总结陈词篇二

辩论赛作为一种语言艺术,有着悠久的历史,其作用也不言而喻。古时墨子曾说:“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世纪,明同异之处,察明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其意为,辩论的作用在于划清人们有关是非的界限,探察世道治乱的标准,判断事物同异的根据,权衡利弊得失,解决人们思想上存在的疑惑。辩论可以让人辩是明非,坚持真理,锻炼思维能力,增长聪明才智,增进人与人的了解,促进相互沟通。通过辩论,人们可以更好了解对方的立场和观点,求同存异,达到更高层次上的心理沟通。

我系以丰富校园生活,加强我系学风建设,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增强集体荣誉感为最终目标,开展了为期近一个月的辩论赛。

在比赛的筹划阶段,学习部周密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秘书团为此积极的申请场地,桌椅,音响设备,邀请评委嘉宾。在比赛前夕,宣传海报张贴于三栋教学楼大厅,食堂前及广播响彻校园。

“金华杯”辩论赛总决赛于12月07日一栋大厅落下帷幕,激烈的角逐,精彩的对峙将战火点到最极至。台上的辩手唇枪舌战,台下的观众亦热血沸腾,给本届“金华杯”辩论赛划上圆满的句号。

酒管七班勇夺桂冠,旅管二班位居第二,旅管三班取得第三名,杨丽、蒋绍广、赵璐、李娜同学被评为最佳辩手;酒管的陈宇、旅管的陈影、景区的余波、餐管的张良等11位同学被评为优秀辩手。最后05级酒管餐管辅导员陈郡霞老师对于本次辩论赛做了精彩而详细的点评。此次辩论赛活动得到了同学们的一致好评,同学们也都积极地参与了近来,使得辩论赛增色不少。最后我们祝贺管理系“金华杯”辩论赛取得圆满成功,也期待更多类似优秀学生活动的举办。

参赛选手能力的提高:辩论赛是对辩论者能力和水平的全方位考察。在辩论的过程中,辩论者要想在唇枪舌战,激烈对抗的辩论中征服战胜对手,所要具备的知识与能力是多方面的,为了这个目的,他们在台上充分展示自己,能力也在不知不觉中提高。

首先,思维能力得到提高。如果没有对事物的真知灼见,就不会有惊人妙语。如果没有如泉思绪,就不可能口若悬河。思维的深刻性、论证性和敏捷性都得到了提高。最开始的语无伦次、前后矛盾少了,哑口无言没了;妙语连珠,以巧制胜多了,滔滔不绝者比比皆是。在赛前准备时看问题更深刻了,不再停留在很肤浅的表面,也学会了多角度思考问。

第三,知识结构更完备。俗语说“台下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为了台上精彩的几分钟,他们在课余下足了工夫:自己认真搜集资料,参阅同学提供的资料,根据辩题整理和组织材料,撰写辩词等。

第四,应变能力加强。蒋绍广同学在复赛中运用道具说明自己的观点,将自方的劣势化为优势从而反败为胜,成了同学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辩论总结陈词篇三

很高兴与对方辩友进行这场友谊辩论赛,下方请允许我代表正方进行总结陈词。

首先,由我进一步阐述我方的论点,我方并不否认外界的要求会对我们产生一些影响,但它只能作为一个产考,它并不能最终决定我们的意志,因为一个人,无论他身在何处,他永远能倾听到的是他内心的声音。在开篇立论时我方一辩就给声音下了一个明确的标准,人要忠于内心的声音,那里的声音指的是“有利于社会发展要求的,不违背道德底线的,与社会达成共性的原则、信念和意识。”

如果一个人想主宰自我的人生,就务必听从自我内心的信念与原则,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自我的想法,一件事情,都有自我的思路和观点,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不正确,因此遇到事情,不要因为别人的话而改变自我的想法。爱因斯坦说:“一个人对社会的价值首先取决于他的感情、思想和行动。”

在辩论过程中我方透过超多的事例、道理,例如:屈原为了内心的高洁品质自投汨罗江、钱学森不顾美国的强行要求毅然回国、布鲁渃为了真理失去生命,从古代到现代,从国内到国外,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向大家证明了我方的观点,阐述了我方的观点——人要忠于内心的声音。

因此每个人都应有正确的原则,坚定的信念作为自我的精神支柱,不畏艰难困苦,奋勇渐进。

纵观整场辩论赛,我方一不留意攥住了对方辩友的9大问题,但由于时间有限,下方我就只列举其中较为严重的5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定义的问题:对方辩友在辩论过程中将忠于能够的误解为参考

2、偷换概念:没有把握这场辩论赛的重心

3、以偏概全:对方以偏概全实在是盲人摸象,一叶障目

4、恶意逃避:对方反复对xx避而不谈,屡屡逃避我方问题,是不是对方自认理亏呢?

5、断章取义

6、颠倒主体

战国时期的孟子曾说过一句话“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如果一旦你不能坚持自我的意见,不敢坚持自我的想法,太过于在意外在的想法和要求,结果只会在众人的意见面前迷失了自我,不明白自我是谁。

应对忠于外在要求所造成的种种弊端,如果对方同学还能告诉大家人要忠于外在要求的话,我只能用斯迈尔斯的一句话来与对方共勉:一个没有原则和意志的人就像一艘没有舵和罗盘的船一般,他会不断随着风的变化而被迫改变自我前进的方向。

辩论总结陈词篇四

12月28日,_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机关工作总结表彰会。会议对20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工作目标,表彰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卢上需强调,在新的一年里,市中院要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实施我市四大发展战略,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高院提出的“执行年”、市委提出的“创新年”活动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加快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全面实现“两个建成”宏伟目标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_有主持。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专职委员和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卢上需院长对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过去一年里,_市中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以五大发展理念统领法院工作,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年”活动为契机,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狠抓执法办案,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进步。截止12月25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282件,结案3095件,结案率94.3%,审限内结案率99.67%。法官人均结案数54.29件,结案率全区排名第1名,比全区法院结案率平均值81.61%高,整体案件质量、效率进一步提升。

卢上需院长指出,过去一年里,市中院在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好的经验。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建设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二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勇于担当;三是发扬“事不避难,难也不难”的钉钉子精神;以创新为动力,完善协同共享的体制机制;四是坚持证据裁判标准,严格依法裁判,提高司法公信力。

同时,卢上需院长还对20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一带一路重要门户港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二是勇于担当,创新审判团队的运行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三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推进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改革,努力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四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创新教育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法院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五是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

会上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表彰了5个先进集体,30名先进法官和先进个人。

辩论总结陈词篇五

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以及在座的各位同学:

大家好!很高兴与对方辩友进行这场友谊辩论赛,下面请允许我代表正方进行总结陈词。

首先,由我进一步阐述我方的论点,我方并不否认外界的要求会对我们产生一些影响,但它只能作为一个产考,它并不能最终决定我们的意志,因为一个人,无论他身在何处,他永远能倾听到的是他内心的声音。在开篇立论时我方一辩就给声音下了一个明确的标准,天下有道则现,无道则隐,这里的声音指的是有利于社会发展要求的,不违背道德底线的,与社会达成共性的原则、信念和意识。这时候我们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积极入世,而政治昏暗、社会民不聊生的时候,一个人更多的是倾听他内心的声音,为最底层的老百姓做事,而不是爬到高位为虎作伥、为民所耻。

在辩论过程中我方通过大量的事例、道理,例如: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东晋竹林七贤不肯出仕、段祺瑞坚拒日本威逼利诱,不肯出山,晚节可嘉,从古代到现代,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向大家证明了我方的观点,阐述了我方的观点天下有道则现,无道则隐。

因此不论是在太平盛世还是乱世,每个人都应有正确的原则,坚定的信念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柱,不畏艰难困苦,奋勇渐进。

纵观整场辩论赛,我方一不小心攥住了对方辩友的9大问题,但由于时间有限,下面我就只列举其中较为严重的5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定义的问题:对方辩友在辩论过程中将忠于可以的误解为参考

2,偷换概念:没有把握这场辩论赛的重心

3,以偏概全:对方以偏概全实在是盲人摸象,一叶障目

孔子说,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是随着政治社会的不断变化而发生变化的,这种观念在两千多年的发展中已经深入中国人的心,这已经成为了中国的一种文化特质。

面对忠于外在要求所造成的种种弊端,如果对方同学还能告诉大家人要忠于外在要求的话,我只能用斯迈尔斯的一句话来与对方共勉:一个没有原则和意志的人就像一艘没有舵和罗盘的船一般,他会不断随着风的变化而被迫改变自己前进的方向。

辩论总结陈词篇六

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们,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晚上好!

我方的观点是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首先我要感谢对方辩友在这场辩论赛中的激情澎湃,但我也想奉劝对方辩友一句:有理不在声音高啊。

对方辩友虽然慷慨激昂振振有辞,但却丝毫不能掩饰其逻辑之模糊不清,其立论之苍白无力。

不知大家有没有发现,其实刚才一连串的争议都源于对方辩友在展开话题时的`几个关键错误。

下面,请各位和我一起,把对方辩友今天的偏颇之处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吧。

第一,李代桃僵。

我方一辩在立论中已充分论述过小节与细节的巨大区别。

但对方辩友仍一直任意地将细节的影响嫁接到小节之上。

依对方辩友“小节可转化为细节,小节的价值等同于细节”的逻辑,那么我到想请问对方辩友,我们知道碳和钻石的化学成分相同,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难道我们就说黑乎乎碳和璀璨的钻石的价值相同吗?那对不起了对方辩友,我买得起一公斤的碳,可惜我连一克拉的钻石也买不起呀!

第二,错误理解“拘”字定义。

刚才我方二辩已经提出,”拘小节”的“拘”的意思是“拘泥”,很明显拘并不等于重视。

“拘”是被动词,而重视是主动词。

对方辩友把主动词和被动词混为一谈,看来对方辩友显然是对“拘”字的定义造诣不深啊!

第三,偏离辩题。

我方三辩早已说明现在我们是在谈成大事者,而不是如何成大事。

而对方辩友却对此滔滔不绝,但只可惜前提提错了。

而对方辩友的立论明显偏离了辩题,在概念上又举棋不定。

同时又无法举出可证明您方观点成立的例子,甚至还在指不出我方论点有任何不合理的情况下,胡乱给我方扣帽子,可真是机关算尽,却又掷地无声啊!

华丽的言辞代替不了理性的思考,诗意的浪漫无助于情理的升华。

下面就由我来总结我方观点吧:

首先,提倡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并非好高骛远,而是让人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从整体的高度把握事情。

其次,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是人类本身的限制所决定。

最后,不拘小节能为想成大事者提供开拓思路,另辟蹊径的机会,意味着成大事者要与时俱进,不拘泥于固有的模式。

试想,如果刘备拘于小节,送还荆州,哪里有三分天下的汉室西蜀?如果太宗拘于小节,严惩魏征,哪里有贞观之治的政治清明?如果李白拘于小节,郁郁而终,哪里有笑傲五侯的诗酒风流!相反,樊哙不拘小节,闻帐救主,得封列侯;司马迁不拘小节,忍辱著书,名垂千古……正反两方面的例子都言之凿凿地向我们阐述这样一个颠簸不破的真理: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那么,最后,我将送大家一幅对联来结束我方陈词:

上联:成大事,创伟业,注重每个细节

下联:露锋芒,扬国威,不拘所有小节

横批: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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