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 XX乡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实用5篇)

时间:2023-10-03 20:55:56 作者:雁落霞 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 XX乡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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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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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xx县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积极引导文明、安全祭祀,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五包责任制”,继续深入推进县直单位齐抓共管、全乡人民积极参与支持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确保全乡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力争清明期间实现零火灾。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3月16日至20日)

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xx乡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和《xx乡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见附件1),细化工作任务,准备宣传资料,添置、维修扑火装备等。

按照划定并上报的重点管理区,由全乡统筹确定村口、路口检查站点设置,严格落实巡查管控责任,严格按照《xx乡森林防灭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责任区域和各级网格工作职责,具体人员分片包村组、包山头和包坟墓场。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3月21日至4月5日)

2021年3月25日前,对各村和护林员排查上报的火险隐患,乡财政安排森林防灭火专项经费,组织人员对坟墓场周边的杂草彻底清理干净,对易引发火灾的区域开设防火隔离带。

在2021年3月30日前,乡森防办组织乡村干部和护林员在赶集日设点发放宣传单,深入所有村组、交通要道、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语,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和警示牌,倡导文明安全祭扫,广泛告知人民群众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及焚烧香纸蜡烛等祭祀物品;乡总校要组织开展“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

在2021年4月1日前,全体乡干部职工开展走访宣传,签订《森林防灭火承诺书》(见附件2)。3月31日前,全体乡干部职工利用调休时间或周末时间,分批次开展回原籍祭扫、走访宣传森林防灭火活动,并将走访回执交至乡森防办汇总上报(联系人:钟兴法13975585411)。3月31日前,按照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分片包组、护林员分组包户的方式,全乡建立对长期在家从事农事活动、60岁以上的农户,“一老一小”和痴呆傻特殊人群责任监管体系,实行一对一结合宣传和监管,将清明安全文明祭扫传达到每家每户。对外出务工等在外工作或居住的人员,采取微信、电话、短信等方式清明文明祭扫的相关政策告知到位;乡政府每天会通过短信、微信的形势发送近期天气和森林防火等级。

2021年3月31日前,组织全乡干部职工、村级护林员和村组干部举办一期森林防火专题培训。并按上级要求,做好清明特防期间扑火物资的预算和采购,确保乡级储备200人以上、村级储备30人以上的扑火物资,确保储备物质满足实战需要。

一是乡应急办牵头组织安监员联合迎春派出所、黄沙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加强对销售烟花爆竹、香纸蜡烛的商店及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并组织力量不定期进行突击整治。二是加强火源管控。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特别加强对散落在林区、林地边缘的零星坟头和中午前后等用火高峰时期等野外火源的监管,坚决禁止携带烟花爆竹、香纸蜡烛等易燃物品及火种进入林区。三是加强人员监管。4月2日—5日,全乡13个主要交通路口设置清明文明祭祀、森林防灭火政策宣传岗点,对进山祭扫人群,劝导、收缴火种和易燃物品,杜绝火源进山,对“一老一小”和痴呆傻特殊人群,进行宣传劝导和跟踪监管,清除火险隐患;乡政府准备20人以上的维稳劝导人员,同时每个村准备5名以上的劝导维稳人员。

(三)总结反馈阶段(2021年4月8日----12日)

各村支部(总支)要认真总结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12日前报乡森防办。

三、组织领导和人员分工分组

成立xx乡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指挥部,由乡党委书记张勇任政委,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肖圣敏任指挥长,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黄良洪任副指挥长,其他党政领导、黄沙林业站站长刘林、迎春派出所所长张志斌,乡党政办主任李立文、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钟文帅、林业专干钟兴法、各村委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会支书为成员。

(一)值班备勤组

组长:邓艳妮

副组长:李立文

成员:肖永涛吴婷

工作职责:乡村两级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工作岗位,随时掌握辖区内火情动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上报制度。

值班戒备期限:2021年4月1日-4月5日

人员安排:坚持每天有一名党政领导带班,值班备勤人员不少于2人,确保应急处置正常开展。

(二)火源管控组

组长:肖圣敏

副组长:黄良洪陈艳刘建华张世锦

黄章军王小华邓艳妮

成员:县直单位抽调下派人员,全体乡干部、村干部

工作职责:加强对进山人员的火源管理,在设置的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点发放鲜花、树苗;收缴火种、烟花爆竹、香纸蜡烛等易燃物品;宣传安全文明祭扫,劝阻祭祀扫墓人员不携带任何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物品上山。

设置森林防火临时站点期限:2020年4月2日-4月5日(每天7:30-17:00为重点防护时段)。

(三)火情处置和督查组

组长:黄良洪

副组长:李立文钟兴法

工作职责:督查各站点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组织半专业森林防火队伍负责本辖区森林火情火灾的处置;乡森林防火专业队伍(乡年轻男干部职工、村护林员)负责全乡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处置。

(四)涉火案件调查侦破组

主要由上级森林公安做好涉火案件的侦破工作,乡村两级全力协助提供各种线索,切实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森林火灾案件,要快侦快破,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肇事者。

(五)维稳组

组长:刘建华

副组长:钟文帅各村支书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各设卡站点清查工作的秩序,处置应急突发事件。

四、工作要求

各村委会和乡直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深化做好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形成乡党委书记、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切实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全乡及各村委会要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凝聚森林防火合力,认真履职,严格按照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各村委会保持高度警觉,全面进入战备状态,适时集结,超前布防,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迅速组织人员快速出动,集中力量速战速决,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组织没有扑火经验人员参战,确保安全有序。

清明节期间乡全体干部职工、村支两委全体干部、各村护林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全乡森林防火工作人员严格坚守工作岗位。凡因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森林火灾,或因工作失职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亲属有违规野外用火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受到连带追责处理。

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篇二

清明节期间祭祖扫墓、春耕生产、踏青春游等林区人为活动和野外用火增多,极易发生森林火灾。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决胜阶段,为防止各类风险交织叠加,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国家、省和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理念,统筹做好清明期间疫情应对和森林火灾防控扑救各项工作,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服务保障全县疫情防控大局。

(一)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层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村(居)委会及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南》,各村(居)委会一线森林防灭火责任制要落实到位,任务要分解到位。镇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森林火灾预防职责,深入开展防火巡查、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和森林火情早期处理工作;安委会要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及时组织协调森林火灾扑救;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切实认真履行责任;各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要落实清明节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

(二)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各村(居)委会及单位要采取广播、电视、报刊、手机信息、宣传车、横幅、海报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倡导文明、简约祭祀新风尚,疫情时期减少返乡祭祖活动,切实强化全民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意识。各进出林区路口、林区道路两侧要增设防火宣传标牌,各林区内墓地进出沿途要刷写森林防火标语,教育和警示入林区扫墓人员禁止用火,宣传车辆要深入林区村组、田间地头以及墓地集中区和涉林景区(点)往返巡查广播。要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入机关、企业、学校、林区、社区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控。一是要排查火灾隐患。各村(居)委会及单位要织密防线,切实加强森林火灾风险区(点)的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制度,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二是要包山头地块。各村(居)委会要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或临时聘请人员,划定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每一处林地。积极劝导祭祀聚集活动,确保辖区人员不聚集、疫情不反弹、防火有保障。护林员除了要管护好自己负责的林地外,森林经营单位、个人做好包山头的工作,切实做到每个有坟墓的林区、山头都要有人看守。要将管护人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不定期检查护林员护林情况,保证清明节期间每个护林员在岗在位。三是要设卡布点检查。各村(居)委会及单位要在林区、风景区等门口路口设临时防火检查岗立检查牌,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林,同时做好外来人员测温登记工作,引导进入林区的车辆有序行使和停放。四是要加强执法处罚。要协助上级开展进山执法行动,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巡逻取证和强化执法,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厉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保持野外违规用火高压打击态势。

(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是扑火预案准备。各村(居)委会及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分级启动应急预案,依法科学有序开展工作。二是扑火队伍准备。镇、村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要处于待命状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发生森林火灾时,各单位的领导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三是物资保障准备。各单位要在清明节前补充充足扑救物资,为护林员制作“护林员”袖章和采购二号工具。护林员巡查时要配带“护林员”袖章和带上二号工具,及时对扫墓违规用火进行处置。

(五)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清明节假期,实行“双值班带班”制度,各村(居)、单位负责同志必须各有一人在岗带班。规范火情报告,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全面掌握动态,确保信息畅通,不得迟报、瞒报,做到应急处置安全、有序、高效。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村(居)委会及单位要认真吸取四川凉山和佛山高明森林火灾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发动,切实抓出实效。

(三)强化问责考核。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把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不到位、部门监管走形式、有法不执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篇三

__镇林地面积69627亩,占土地面积131949亩的41.7,有林地面积54989亩,占林地面积的80.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扑救难度大的灾害性事故,对森林资源安全、林区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建设都有重大影响。为使森林防火的工作落到实处,尽最大努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并及时有效地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

2、森林防火实行责会制。包站领导、站长、包村干部、村(居)支部书记、主任、护林员是各站、各村森林防火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部门应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扑救、预防工作,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3、“专群结合”,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各部门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火灾扑救的“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二、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站、各村和护林员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到各自然村挨家挨户反复宣传,不留死角,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同时,完善乡规民约,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站、村要组织干部、护林员进行巡山,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镇林场要对林区划分防火区、修建防火路,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时期,要增加巡山次数,在森林防火的危险地段、旅游景区、林区路上要派人严看严守,同时认真做好儿童和疯、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3、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各部门及包站、干部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4、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状的落实情况。

5、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火队伍和设施建设,镇成立巡火队,于火险期对各村野外用火进行查禁,督促各村做好森林防火各项预防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林火扑灭的培训,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森林火情的处置

1、凡发生森林火情、森林火灾,各站、村一方面要及时报告,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镇村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镇应急灭火队应立即赶到现场扑救。

2、防火办、党政办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立即向镇主要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及包站领导报告。

3、镇政府、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干群扑救,同时做好上报工作,需要时成立扑救火灾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4、重大火灾,火场跨乡、镇行政界限,火场距国有林场、重点镇办林场二公里以内,明火燃烧5小时以上尚未扑灭,受害面积超过500亩,或造成人员伤亡等的森林火场,请求县政府帮助协调处理扑救,并在县森防指领导指挥下迅速扑灭。

5、要认真做好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的森林防火值班制,并有领导带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6、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写出书面调查处理报告,并向镇政府报告,重大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协助县森防指调查处理。

(二)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

1、本着专群结合的原则,梯次做好准备。镇政府和镇直单位工作人员由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调动;村干部和村民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调动;护林员由林业站负责调动;民兵预备役由镇人武部负责调动;公安干部、边防武警战士由公安派出所、边防工作站负责调动,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投入扑救。同时扑火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妇女、儿童、老人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2、赶火场指挥扑救人员,需配带必要的指挥通讯设备,保证随时联络,镇政府电话传真机全天候开机,保证随时与县防火办和火场前线指挥保持联系。

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篇四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从源头上清除火灾隐患,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生态安全,根据省、市、县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和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理念,强化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生态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深化宣传教育,从严管控野外违规用火,积极稳妥处置突发险情,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从严管控全镇林业用地及林缘300米范围,清明祭扫人员点香点烟、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等祭祀用火行为;春耕生产群众焚烧秸秆、烧甘蔗叶等农事用火行为;踏青春游等人员野炊烧烤、林区吸烟等随意用火行为。

(一)部署阶段。3月20日-4月2日,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要完成动员部署,特别是宣传教育氛围营造、进山火种检查、坟头墓地看护以及督查巡查、驻村督导、应急处置等重点防范措施和人员要全部落实到位。

(二)严管阶段。4月3日-7日,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要按照网格化巡查和定点责任看护工作制度以及既定工作部署,全力抓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综合保障各项工作,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林区安全稳定。

(三)总结阶段。4月8日-9日,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总结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成效,对存在问题要强化措施,及时整改;有效做法要深入挖掘,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工作总结于4月9日前报送到镇森防指办公室。

一要认真抓好宣传教育。要加大文明祭祀、林区禁火舆论引导;林区村(社区)和有林单位要派出宣传人员或宣传车辆,深入林区村组、田间地头以及墓地集中区和涉林景区(点)往返巡回广播《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湛江市禁火令》《徐闻县加强林业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森林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广大群众违规用火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教育部门要组织中小学开展“森林防火安全一堂课”教育活动;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播放禁火法规、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对进山入林人员面对面教育劝诫,全力营造浓厚宣传教育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森林防灭火意识。

二要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整治。林区村(社区)和有林单位要深入林地排查森林火险隐患,并对排查到的森林火险隐患进行造册登记,对林木下落的干枯枝叶和林边可燃易燃垃圾以及其它隐患组织力量清除干净。

三要认真抓好野外用火管理。一是全镇干线公路和林区村口、路口、沟口各类检查站卡要落实精干力量,通过层层盘查过往车辆和人员,杜绝携带火种及易燃祭品进山入林。二是全体巡山护林人员要全时段、网格化地密切监控林区,特别是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坟头墓地集中区的人为活动和野外用火,确保隐患早处置,火情早报告。三是严格执行“人盯人、人盯坟”的管控机制,拉长战线、延长时间,严看死守,特别要盯紧看死返乡祭扫人员和林区孤坟、散坟、老坟,确保不出问题。四是村级扑火力量要靠前布防,对重点站卡和火情多发区域实行重点管控、巡查。五是派出所要强化执法,从严处罚,形成震慑,保持野外违规用火高压打击态势。

四要认真抓好应急准备。一是镇应急办要加强天气情况的转发,遇有非常天气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二是镇、村两级森林消防队伍要齐装满员、高度戒备,并结合本地区林情火情特点靠前布防或分区巡查。三是遇有火情发生,当地主要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按照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快速调集优势扑救力量,在确保人员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前提下,将火情扑灭在初发阶段。四是扑火救灾要统一指挥、明确责任、令行禁止,严禁违反《森林火灾扑救技术规程》,组织扑火队伍在危险地形、危险时段和危险火环境下扑火作业,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要认真抓好督导检查。清明节期间,镇领导、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多批次地深入基层组织和一线岗位,督导检查工作部署、责任落实、宣传造势、火源管控、应急备战等情况。要重点查、反复查,加大督导力度和密度,推动森林防灭火措施和责任有效落实。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将全过程跟进督导整改落实。对涉嫌失职渎职造成森林火灾发生的有关人员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清明节期间,林区人为活动增多,野外用火隐患严重,历来森林火情火灾多发。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工作,率先垂范督导检查,发生火情要亲临现场组织扑火救灾,高位推动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落实。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坚决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统领,压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基层组织管护责任制和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制,特别要管好一线巡查检查和巡山看护人员,既要把每个坟头墓地、山头地块、村口路口的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更要加强督导检查,防范履职不严出现工作漏洞。

三要强化值班值守。清明节期间,镇、村两级主要领导要坚守防区,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调度;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值带班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位值守,确保政令畅通。发生火情要严格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上报的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信息。此外,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务必于3月21日前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值班表上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篇五

为做好20__年度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现结合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的要求,以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构建森林防火长效机制为抓手,切实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提高防控森林草原火灾的综合能力,确保全乡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坚持“辖区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谁经营管理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最大限度地遏制森林火情火灾发生,减少森林火情、火灾次数和损失,在火情、火灾事故的扑救处置中要精心组织,科学扑救,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的要求,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安全责任制,形成“党政同责统揽全局、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干部职工踊跃担当、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抓好各自工作责任的分解落实,真正把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任务量化到单位,落实到人头。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相互沟通、通力配合的责任体系,使森林防火工作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防,项项有措施,全部有落实。

(二)采取多种措施,确保群防群控到位。严控野外用火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要因地制宜,因情设防,突出隐患排查整治和火源管控的“细、严、实、密、快”五字方针,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动员一切社会力量管理火源。一是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协同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共同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林业站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防治和早期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加强对全乡森林火灾扑救队伍的建设工作,开展防火专项演练,全面提高防控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乡供电所要加强对穿越林区输电线路的日常检修维护,严防断线、短路、脱瓶等故障引发林火;公路和交通单位要加强林区公路的管理,严防因清扫焚烧落叶、蒿草引发林火;民政办要落实好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返工作,防止该类人员在外过夜点火取暖引发火情;兽医站要落实好牛羊牧工、林区范围内养殖户森林防火安全监管责任;学校要抓好“五个一”活动的开展,把“小手拉大手”活动落到实处,达到“提高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各村要建立森林防火领导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森林防火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保证防火物资储备充足、人员到位,确保体系健全、防控严密、响应及时。二是要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防范,特别是加强对“七种人”和外出返乡流动人员的宣传教育,建立台账,明确监管人,监护人,确保监管对象清楚,监护措施到位。三是对重点地段实行重点防范。险情较重的地段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险情易发的村和林区主要路口,要长期设站设卡,逐一登记,坚决杜绝火种入山。四是护林员要全员上岗,全力以赴做好责任区的护林防火巡查宣传工作。五是各村、塔沟林场及十里派出所要认真排查、严厉打击采用高压电网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人员,严防伤人和引发森林火灾事故,要加大对野外用火的惩处力度,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营造防火高压态势。六是各包片、包村干部要严格落实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护林防火责任制的要求,要经常对所包片村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切实履行森林防火安全工作职责。七是塔沟林场要全力配合乡人民政府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尤其是在突发事件发生的情况下,要充分发挥行业专业优势,积极响应,全力配合完成扑火任务。八是涉林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防火教育,严禁带火种入山,在林区作业要设立醒目的防火警示牌,施工设备要按照规定安装防火装置,组建临时灭火队伍,配备必备的`灭火器材,确保应急所需,有输电线路的必须加强日常检修维护,严防断线、短路、脱瓶等故障引发林火。

(三)提高广度深度,确保宣传教育到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通过铺天盖地的宣传,切实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要发挥带头宣传作用。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员干部、护林员要佩戴森林防火红袖章;要经常通过入户走访等形式亲自向村内群众做宣传教育工作;要勇于同野外用火行为作斗争。让辖区群众时刻感受到“护林防火,全员在行动”的浓厚防火氛围。二是要发挥线下宣传与线上宣传的作用。一方面各村要在入山路口、各自然庄、重要交通沿线、重点林区、重点地段悬挂护林防火横幅,刷新刷写固定型、规范化防火标语,悬插防火旗,向农户发放宣传资料,与农户签订责任状、发放告知书,召开护林防火会议,利用村内大喇叭广播警示案例;林业站要充分利用防火宣传车辆加强巡查;护林员要充分发挥摩托车车载小喇叭作用,巡回宣传,充分发挥线下宣传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利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微信村民群等线上媒体,发挥线上媒体宣传便捷、高效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三是发挥节日宣传的作用。在加大平时宣传的同时,要充分利用清明节、十月初一、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以及利用农村集会、庙会等地方民俗节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地加大护林防火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林区群众护林防火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四是要发挥警示宣传的作用。对以往查处的典型案例,要通过广播、张贴检查等形式大张旗鼓进行宣传,对火灾肇事者,要进行曝光,以身说法,起到警示震慑作用。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到野外用火的严重后果,提升防火意识,克服侥幸心理,自觉做到不野外用火。

(四)突出重点领域,确保隐患清除到位。结合安全生产“三年攻坚”“三大行动”“三大战役”,重点抓好“五清”隐患治理、穿越林区输电线路隐患治理及打击“电猫”非法捕猎野生动物三项行动。

1.开展“五清”专项行动。各村要迅速摸排,建好“五清”台账,全面摸清底数。在秋收之后组织专业力量立即动手,集中清理农林交错区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及林区道路两旁的秸秆、根茬、蒿草、枯枝、落叶,消除林地边缘可燃物隐患,形成一条安全闭合的防火隔离带,“五清”行动要倒排任务工期,确保10月底全部铺开,11月底前完成80%,12月底基本完成“五清”任务。包村包片干部要加强督查指导,督促所包村(片)高质量完成“五清”任务,并对所包区域“五清”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林业站负责“五清”工作的全面指导、督查、验收工作。农科站负责秸秆还田、秸秆青储、秸秆回收再利用的技术推广、项目协调、机械调配等工作。

2.开展穿越林区输电线路专项整治行动。各行业监管单位、供用电单位、各村要按照“三管三必管”的要求,逐级落实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煤层气、风电、光电、供电所等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措施,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责任单位扎实开展穿越林区输电线路的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因穿越林区输电线路故障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事故。乡供电所应当制定长效安全管理制度,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三清单一方案”(即: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对本单位管辖的供用电线路进行集中专项检修,逐杆逐线落实专业检修队伍,彻彻底底来一次隐患大排查、线路大检修专项行动。各村要加强辖区内自用电线路的日常巡检和维护,要建立常态化线路巡检制度,逐杆、逐线、逐瓶、逐台明确责任人,加强日常巡检。各供用电单位、各村要逐杆逐线落实专业检修队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线路巡查检查;对车辆、人员难以到达的区域,每两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巡查检查。切实按规定要求巡查检修,及时排查治理火险隐患,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

3.严厉打击“电猫”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行为。各村、林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使用“电猫”捕猎野生动物行为。及时发现、制止、报告“电猫”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行为,严防伤人和引发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消除森林火险隐患,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林场应迅速组织各管护站人员和所有护林员开展地毯式的摸排调查,发现偷猎行为和私藏相关设施设备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派出所要快速出警,严肃查处,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

(五)加强联防联治,确保协作合力到位。开展联防,就是要遵循“自防为主、积极联防、团结互助、保护森林”的护林联防方针,稳定边界林区生产秩序,加强毗邻关系,坚决克服画地为牢,各自为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狭隘思想,在护林防火上真正树立全乡一盘棋的思想。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按照“防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尽快通知对方,并积极组织扑救,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预案职责要求,服从统一调度,全力为森林火灾扑救搞好服务。同时要加强与临近乡镇的沟通联系,通过见面会、联防会等方式互通信息,相互印证,畅通联防联治渠道,提高联防联治能力,确保我乡及周边临乡森林防火万无一失。

(六)强化值班警戒,确保应急处置到位。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防火期要集中食宿,集中训练,始终保持高度戒备状态,确保扑火机具、车辆运输、队伍数量、后勤保障等扑火措施有保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护林员、瞭望台人员要坚守岗位,全天候巡查,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的现象发生。各村、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保持高度警觉,坚守岗位,应急值守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保持信息畅通,随时了解所辖区域防火情况。各包片、包村干部在特别重要时段一律驻村,全天候巡查,严禁脱岗、漏岗、作风漂浮、虚于应付等问题发生。一旦发生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__),并迅速亲临一线组织指挥扑救,严禁迟报漏报。同时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科学指挥安全扑救,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七)加强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进入森林防火期,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明工作纪律,深入下去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火灾要及时上报扑救,凡因失职、渎职、有令不行、推诿责任、没有及时掌握和报告情况,造成工作被动、延误战机等导致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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