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正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格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精选8篇)

时间:2023-09-09 18:44:35 作者:文轩 劳动局正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格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精选8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局正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格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篇一

、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5、《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6、《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7、《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动合同基本格式、内容(以下所列的合同形式、条款及其编排,仅供参考)

甲方名称 乙方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住 所 住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劳动局正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格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篇二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七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一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其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四十五条中明确。

第十三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四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五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期间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

第十七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八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七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九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四十四条其他违约责任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

乙方:(签名)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

劳动局正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格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篇三

乙方

文化程度

性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_月__日,其中试用期__个月。

本合同__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元。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

鉴证员(签章):_____

鉴证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局正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格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篇四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xx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自年月至年月日止,共五年。

第二条乙方享有的工作条件与办公设施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不受侵害、人体健康不受损伤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用品与设施条件。

3.甲方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包括参加各种行业研讨和培训会。

第三条乙方工作岗位、工作报酬和福利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甲方。以上岗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由甲方员工规章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予以规定。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专业特点、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可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甲方根据合同签署时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位,保证乙方的月均工作报酬不低于元人民币,并向乙方提供各种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若合同签署后,遇甲方工作需要,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则乙方具体的薪酬待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4.职工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节日、婚嫁等假期,具体标准见《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第四条工作纪律

1.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与人事调度。

2.乙方实行坐班制,正常工作时间必须在岗。迟到、早退、病假、事假等不在岗状况按照《公司考勤管理规定》计扣薪酬。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甲方与乙方严格按照本劳动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4.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程序见《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4)甲方频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工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为乙方缴纳各种保险和公积金,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解散、前算或宣告破产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合同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劳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经济补偿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2)乙方依据第六条6款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按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执行。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必须按合同约定标准结算欠发乙方的工作报酬。

4.若由于甲方岗位需要,甲方认为有必要对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项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针对此次培训的服务协议,并约定服务期限。若乙方违反约定,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参见《员工学习培训管理办法》。

5.在乙方履行合同期间,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辞职或擅自离职,乙方不得将从原岗位工作中获得的资料、技术信息或客户名单等商业秘密泄漏于与甲方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或其他有竞争关系的新雇主,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且乙方无权依据第七条1款要求甲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包括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而产生的争议),按xx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解释和执行。

2.甲方在制定、修改或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和绩效考核等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全体员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并且协商确定。甲方应当将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等决定公示或者告知乙方。

3.若遇实习或者试用,依据公司具体的实习协议或试用协议而定,若实习或试用者通过,则依据董事长签署的转正决议,签署本劳动合同,劳动期限从实习或试用算起。

4.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尚未涉及的,双方可以签署补充协议予以调整。

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劳动局正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格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篇五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七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一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其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四十五条中明确。

第十三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四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五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期间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

第十七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八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七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九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四十四条其他违约责任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

乙方:(签名)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

劳动局正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格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篇六

是这样的,不管是老职工还是新职工,只要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到劳动局确认,这个是必须的!而且会给你盖章,这样才算数,不然都不会承认的,这个你公司这样做是不对的。

你们说我可以自己拿着合同去劳动局盖章吗?

这个是可以的,可是你公司同意吗?这个才是问题的关键。

劳动合同只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边签字或许盖章即可收效,不必劳作局盖章也收效。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则劳动合同的建立需求以下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边依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清晰无误地表达其实在意思。

劳动合同收效应符合下列条件:

首先,当事人有必要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法令认可的资历和能力。依据我国劳东方法令的规则,劳动合同两边当事人一方的用人单位,有必要依照法令规则的程序注册挂号经审阅设立,才干获得合法的用工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劳动合同当事人另一方即劳动者,有必要年满16周岁,且须符合劳动法令对劳动者特殊条件的规则。假如当事人不具备法定的主体资历,那么劳动合同不能收效。

第二,意思表明实在。劳动合同法清晰规则了签定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即是“诚实信用”,这就请求当事人两边都有必要实在地表达自个的志愿而不能诈骗对方或许采纳办法使对方不能实在表达自个的志愿。假如有这么的状况发生,劳动合同不能收效且要承当相应的法令结果。

第三,不违反法令或社会公共利益。虽然劳动合同的内容,当事人两边都清晰无误地认可,可是,假如这些内容是不符合法令的规则,或许有些内容违背了社会公共道德或利益,那么,劳动合同也不能收效。

第四,劳动合同应当选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盖章。未签字或许非自己签字、没有本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也归于不能收效的。

只要双方都签字了法律上都承认,如果不放心可以到你们当地劳动仲裁科去鉴定一下。

不需要。

劳动局正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格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篇七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所在地址: 家庭地址: 现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c.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若乙方实际用工起始时间与本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以实际用工之日为本合同起始时间。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 。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的工时制度按以下( )项确定

a.标准工时工作制

b.不定时工作制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对执行本条a项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执行本条b项、c项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听取乙方本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甲方保证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调增(减)的月工资作为本合同的月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乙方工资支付形式为( )

1.银行代发2.现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货币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资、休假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社会保险

(一)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应享受的假期及相应待遇,按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均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有关规定。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

(四)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具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下同)的岗位(工种),甲方应当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和防护设施。

(五)乙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种)的,甲方应组织乙方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如实告知乙方检查情况,并为乙方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并及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二)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工伤职工、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八、约定事项

1.

2.

(二)其它事项的约定:

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本单位(或甲方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局正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格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篇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住 址: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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