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自我鉴定 物资管理人员自我鉴定

时间:2023-08-08 16:08:05 作者:江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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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自我鉴定 物资管理人员自我鉴定篇一

(一)仓库收支存完成情景

上半年材料收入496.15万元,其中:非生产材料11.06万元,支出材料579.54万元,其中:非生产材料15.58万元。库存材料为438.8万元。结压物资为39.83万元。六月份收入107.31万元,支出155.82万元。四月、五月、六月炮采工区吨煤材料别为:69.33元、18.03元、26.49元,二季度炮采工区平均材料费为27.6元吨。

(二)井下现场方面:

根据公司标准化要求和贵容矿司【20xx】96号文件规定,上半年共考核35.27万元。其中六月份考核2.07万元。

(三)自制加工、修旧利废方面:

上半年全矿自制加工、修旧利废产值约为212.65万元,其中供应部自制加工、修旧利废产值约为68.45万元。

(四)井下炸药库实行专人管理,严格出入登记,保管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的发放、结存数量要交接清楚,并做到班清、日结,账、卡、物、票“四对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公司生产计划时间上有点脱节,采掘单位部分领导计划意识差,成本意识差,对材料计划的编制不按作业规程、不按定额、不按产量进尺,也不按作业规程施工,计划缺乏时效性、型号规格不清等现象时有发生。井下条件多变,经常有临时应急材料。生产上需要什么材料今日要,调度会要求明天就到,货到了又不领,造成新的积压,浪费了宝贵的资金。生产中的随意性给供应工作造成很多困扰,对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带来很多困难。新来采掘队伍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职工队伍不够稳定,给供应工作带来许多挑战。由于供应距离远、供货周期长,提议在贵州片区设立常用物资集散基地,以提高响应本事。

1、现场材料码放乱。

2、材料运输及使用过程中造成浪费

3、材料存放点少,构成各单位混放,混用,无法统一管理。

4、员工节俭意识不强造成浪费

1、将现场材料的摆放、管理死角纳入专项检查中,下大力气整顿、落实职责。

2、严格要求各生产单位的材料堆放整齐、妥善存放、挂牌管理、标识清楚、分类存放。对井下材料使用情景进行跟踪,逐步实行。

3、各生产单位在井下应设立专一材料场。

4、经过对单位党政主管、材料员的考核,要求单位主管来提高本单位职工的材料节俭意识。定额、限额领料制度。

5、nc系统是一项系统工程,从材料计划、采购比价、合同签订,都需要经过系统。由于物资编码不全,正在试运行。

1、严格按照20xx年96号文件执行标准,要求各生产单位的材料堆放整齐、妥善存放、挂牌管理、标识清楚、分类存放。要求各单位派专人对井下材料及料场进行跟踪维护,使井下质量标准化得到改善。

2、加强对金属支架、轨道、单体支柱、风水管路等大型材料的回收、修复、加工工作,进一步加强自制加工和修旧利废工作,使材料能够循环使用,减少生产成本的投入。

3、加强物资管理,做好材料预警、材料定额管理等日常工作。在满足安全生产的'同时,以降低材料成本为主要目标。

4、加强库存管理,合理安排物资品种和储备比例,提高存货周转率。抓好仓库物资到货记录、物资验收和物资的保管保养,实现仓库达标。

5、尽快完善nc系统,使仓库尽快走向信息化、正规化。

6、提高仓库人员业务本事及素质、为矿井生产供给更好的服务。

管理人员自我鉴定 物资管理人员自我鉴定篇二

1、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罚50元/次,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 研究处理。

2、对分管范围内由于中层干部违章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连带责任。一般事故罚50元/次,重伤事故罚100元/次,重大事故由矿 研究处理。并参与分管范围内的事故追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在现场发现的属自身分管范围内的各类不安全隐患不及时组织、安排落实处理的,如果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罚100元/次,重伤事故罚2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由矿 研究处理。

4、在现场发现的不属自身分管范围内的各类不安全隐患不及时向有关分管领导通报并督促落实处理而造成重伤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 研究处理。

5、对在现场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不盯在现场立即组织处理或当班未处理完不在现场向下一班带班领导交待清楚就离开的,罚10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矿 研究处理。

6、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的,罚款50元/次,造成事故的罚200元/次,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由矿 研究处理。

7、对业务部门和施工单位所反映的不安全隐患,必须认真对待,给予明确答复,采取相应措施组织落实处理,否则按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8、对自己在现场发现的“三违”现象及人员不制止,不处理的,罚款5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矿 研究处理。

9、不得为业务部门追究的安全事故责任者说情、打招呼,违者报矿 处理。

10、必须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办公会议,并对本身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作出详细的安排、部署,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元/次。

1、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罚30元/次,造成重伤事故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由矿研究处理。

2、对在现场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必须向施工单位现场跟班人员交待清楚,限期整改好,到期进行验收;同时向矿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施工单位。否则,罚款3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经理组织追查处理。

3、对在现场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必须盯在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否则,罚5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经理组织追查处理。

4、业务部门主管,因自己或下属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失误的,罚30元/次,对造成一般事故的罚50元/次,造成重伤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5、在井下发现“三违”现象及人员,要立即给予制止,提出处罚意见交安检站执行,并向违章者所在单位领导通报。否则,罚款3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经理组织追查处理。

6、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的.,罚50元/次;造成一般事故罚100元/次,造成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的降一级工资。

7、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检查工作不认真细致,走马观花,导致事故隐患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排除的,罚30元/次;造成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降一级工资。

8、业务部门追查事故时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罚款100元/次。

9、业务部门不派人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的,罚部门主管50元/次;指派的人员不听安排或无故不参加的,罚责任者50元/次。

10、每项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矿工程部组织有关部门按措施要求对该项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进行验收,符合规定的由工程部签发开工合格证方可开工。工程部不组织,罚100元/次;有关部门不派人参加的罚100元/人次;不符合开工条件而强行开工的罚同意开工者200元;造成事故的每次降一档工资。

11、政工部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组织培训或有关部门不参加的,对责任单位和主管罚100元。

1、严于职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如失职,不坚持原则,发现一次罚50元;由自身原因当月出现三次及以上者,降一级工资。

2、对业务部门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必须按要求安排落实处理。不落实处理的罚50元/次,造成一般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降一级工资。

3、深入井下及时查找自身所辖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如对自己辖区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视而不见,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降一级工资。

4、违章指挥或对工人违章作业、冒险蛮干不加制止,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必须坚持一工程一措施。措施的编制在安全上要有针对性,并做到字迹清晰、图文并茂;每份措施必须传达到所有施工人员并履行签字手续。没措施严禁安排开工。对未参加规程措施学习签字的职工,严禁安排参与施工。否则,对责任者罚50元/次,“规程、措施”签字依据,及时送一份到安检站,否则,每份罚20元,并限期送达。

6、对本单位的“三违”人员不得纵容、包庇,更不得干扰业务科室对“三违”人员的查处,必须积极协助业务科室对“三违”人员的追查,否则,罚责任者200元/次,并追究领导责任。

7、主管负责人和技术员必须参加矿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按要求及时组织整改,当班处理不完的,现场移交下一班处理,并把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到有关业务科室和矿分管领导,否则,罚责任者50元/次。

8、安排无证人员担任特殊岗位工作的罚50元/次。

9、负责人、书记对调入本区(队)实习期未满的工人必须签订师徒合同。不订的,罚负责人、书记各50元/人次;造成事故的,降一级工资。

管理人员自我鉴定 物资管理人员自我鉴定篇三

为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管理人员的职能,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问题。根据上级公司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安全员是公司级的管理人员,执行24小时现场轮流带班制度,随同职工共同下井、升井。

2、每班要有一名单位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在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带班作业(班组长要随同职工共同下井、升井)。

3、各单位要排出管理人员带班表,按时(每月18日前)报生产安全处和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4、带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在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巡回安全检查。严禁脱岗。

5、相关部门的人员要不定期的抽查带班作业情况。

6、做好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管理人员自我鉴定 物资管理人员自我鉴定篇四

为加强科室管理人员对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掌握,能够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有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科室正职管理人员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4次,带班下井不少于10次,其他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次数不少于18次。

1、掌握井下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针对井下现场的实际情况,加强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巡回检查力度,现场指挥安全生产。

2、检查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积极组织解决井下现场存在的挡手问题。

3、带班下井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停产撤人,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和治理。

4、井下发生事故后,带班管理人员要盯在现场,协助矿有关部门对事故的救援和处理。

1、各单位每旬要制定管理人员带班下井计划,矿调度根据计划严格落实管理人员带班情况。

2、带班管理人员要模范地执行带班下井考核的有关规定,不得以开会、公出等为借口回避带班下井。

4、建立健全科室管理人员带班上岗台帐,逐班记录;安监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将抽查结果通报并进行考核。

1、带班下井将作为考核干部业绩的重要内容,作为经济奖罚、评优、晋级、提拔的依据之一,对认真履行职责、防止事故的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对弄虚作假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2、带班上岗管理人员因公暂不能带班下井,本人当月超额或奖金按50%支付,但必须经分管矿长和生产矿长批示。

3、带班上岗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带班天数上岗(夜班带班天数不少于3天),缺一次,扣罚500元。

4、带班上岗的管理人员,必须与员工同下同上,未经生产调度和矿领导批准,不得提前出井,未经批准提前出井的,当月发现一次,扣罚300元;再次发现,扣罚500元;发现三次以上给予行政处分。

管理人员自我鉴定 物资管理人员自我鉴定篇五

1、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工作。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并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办公室负责监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奖罚。

2、必须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卫生部第23号令)的规定的周期和范围,对作业场所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1)要与依法取得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签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由委托单位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2)必须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包括民工)进行上岗前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3)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对在岗职工进行不定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4)工人因各种原因脱离原有害作业时必须进行离岗时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5)不得以常规体检代替职业健康检查。

3、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及时处理。

(1)对上岗前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不得因任何原因,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劳动。

(2)在岗期间定期健康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要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3)要对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健康检查结果表要实施告知和保密制度。

(1)健康检查结果要及时,如实地告知被检查者本人。

(2)健康检查结果要实施保密制度,不可将本人的检查情况随意泄漏给其他人员。

5、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应列入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中,纳入单位或项目成本中,实施专款专用。

(1)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由办公室每年制定费用计划。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中,实施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

(2)不得无故拖延、克扣、拒付有害作业人员(包括民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的相关费用。

6、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必须指定科室和专人妥善保管。

(1)健康监护档案为永久性保存的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2)职工健康监护档案不得随意外传。

(3)职工本人有借阅、复印其本人健康档案的权利,单位领导和档案保管人不得拒绝职工借阅、复印其本人档案。

7、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未成年工、孕妇、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管理人员自我鉴定 物资管理人员自我鉴定篇六

1、不断开拓,勇于创新;

2、勇于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新观念,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创新意识:

1、经营理念上的不断创新;

2、新产品的不断引进和开发;

3、不断开拓新市场;

4、不断开拓新领域。

第三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着重培养的优良品质:

1、爱心、责任心、使命感;

2、独立经营的态度;

3、谦虚谨慎的生活态度;

4、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

5、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第五条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根据市场新的变化不断调整经营策略,及时迎合迅速发展的市场需求。

1、确定研究主题,决定研究的目标;

2、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并对市场调查结果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

3、对竞争对手进行认真的分析调查;

4、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营销策略。

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七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是:

1、明确公司的基本战略目标和基本经营方针;

2、培训相应的管理和领导能力;

3、培训相应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第八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应坚持:

1、支持下属,理解下属,为下属的发展创造合理的空间;

2、合理安排,使下属有公平感;

3、真诚守信;

4、发布命令或进行指导时要善于思考。

第九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具备相关工作的知识技能;

2、熟练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巧;

4、努力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高尚人格。

第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计划能力

(1)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

(2)掌握相关事实;

(3)以科学规范的方式从事调查;

(4)拟定实葬方案。

2、组织能为

(1)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

(2)分析并决定职务内容;

(3)设置机构,制订组织图表;

(4)选任下属人员。

3、控制能力

(1)执行制订的客观标准和规范;

(2)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第十一条中层管理人员应采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口头指示

(1)条理清楚,切合主题,思想明确;

(2)确定实行的时间、期限、场所等;

(3)保证传达明确性;

(4)明确注意事项;

(5)回答问题有耐心。

2、书面指示

(1)明确标明目标,逐条例举;

(2)明确要注意的问题;

(3)必要时用口头命令补充;

(4)检查命令的执行程度。

第十二条中层管理人员贯彻指示的要求:

1、整理指示相关内容;

2、严格遵循贯彻程序;

3、确认下属已彻底理解指示;

4、使下属乐于接受指示,并改进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

1、乐于接受批评和建议;

2、善于合作;

3、不越权行事;

4、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第十四条中层管理人员接见下属的要求如下:

1、选择适当的场所,以亲切的态度使下属放松;

2、涉及私人问题时确保为下属保密;

3、留心倾听,适当询问,使下属无所不谈;

4、应注意不要轻易承诺。

第十五条中层管理人员为维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应注意:

1、认识到人是有差异的,尊重下属的人格;

2、把握工作人员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对待下属,不偏不倚;

5、妥善解决下属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中层管理人员配置人力时应注意:

3、有效地实施训练,增强下属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中层管理人员对待下属时应注意:

1、不要对下属抱有成见和偏见。

2、不以个人偏好衡量别人。

3、冷静观察实际工作情况,不要使下属产生受人监视的感觉。

4、利用日常的接触、面谈、调查,多从侧面了解下属;严守下属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条中层管理人员发挥下属积极性应注意:

1、适时对员工加以称赞,即使是细微行为也不要忽视;同时不可以忽视默默无闻、踏实肯干的下属。

2、授予下属权责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时尽可能以商量的口气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励下属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诚心接受,尊重下属的意见。

4、鼓励并尊重下属的研究、发明,培养其创造性。

5、使下属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自己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产生荣誉心。

第十九条中层管理人员批评下属时应注意:

1、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要冷静,避免冲动;

2、在适当的场所,最好是无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

3、适可而止,不可无端地讽刺,一味指责;

4、不要拐弯抹角,要举出事实;

5、寓激励于批评中。

第二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培养后备人选时应注意:

1、考察后备人选的判断力;

2、考察后备人选的独立行动能力;

3、培养后备雄的协调、沟通勤,

4、培养后备人选的分析能力;

5、提高代理人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基层管理人员

1、和上级的关系—辅助上级;

2、和下级的关系—指挥监督下属;

3、横向关系—与各部门同事互助协作。

第二十二条基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责任有:

1、按预定工作进度、程序组织生产;

2、保证产品的质量;

3、降低生产成本。

1、向新员工解释公司有关政策、传授工作技术,指导新员工工作;

2、培训下属使其有晋升机会;

3、培训后补人员;

4、其他教育培训职责。

第二十四条基层管理人员处理人际关系应注意:

1、对下关系:进行家庭调查;举行聚会、郊游;为下属排忧解难。

2、对上关系:反映员工意见,听取上级要求,报告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3、横向关系:与其他部门的同事通力合作。

4、积极开展对外活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形成良好的公共关系。

第二十五条基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有:

1、领导能力及管理能力;

2、组织协调能力;

3、丰富的想象能力,敏锐的观察力;

4、丰富的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种类:

1、后备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2、培训发展计划;

3、再培训计划;

4、调职、晋升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考核管理基层人员教育培训应注意:

1、出勤率;

2、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产品的质量;

4、原材料的节约情况;

5、加班费用的控制。

第二十八条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须授予基层管理人员合理的权力,并且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

附则

第二十九条凡公司管理人员(含高层、中层、基层)的教育培训均按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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