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拆除工作报告

时间:2023-08-01 13:30:47 作者:李Y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户外广告拆除工作报告篇一

一、在本市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建筑物、构筑物禁止设置户外烟草广告。

二、本通告所称户外烟草广告,是指通过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橱窗、灯箱、各类站亭、招牌、招贴、挂旗、遮阳伞、空飘、交通工具等媒介设置的户外烟草广告。

三、在本通告发布之前经批准设置的户外烟草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在1999年8月31日前自行拆除。

四、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烟草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自本通告颁布之日起10内自行拆除。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逾期不拆除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市容环卫、综合执法队伍等部门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广告发布者承担。

六、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年月日

户外广告拆除工作报告篇二

一、报到程序:

1、缴纳全额学费的老生家长持《报到程序单》或缴费发票到班主任处报名。

2、新生参照《实验幼儿园新生入园需知》准备好《报到程序单》、《幼儿保健手册》、《幼儿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等资料,统一到幼儿园新生报到处办理报到手续。

二、温馨提示:

1、为节省您开学报到时间,请老生家长在开学前三天按时将学费打到交费卡上,避免开学当日车辆拥堵、排队等候等带来的不便,真诚希望得到您的配合!

2、幼儿园报到截止时间为8月16日17:00,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请提前与班主任老师请假,并在规定时间及时办理入学手续。

3、请提前对孩子做好返园前的积极引导与鼓励工作,帮助幼儿快乐返园,以便更快适应新学期集体生活。新生家长请与班级老师密切联系,关注孩子参与集体生活、学习的状况,携手做好家园共育工作。

天气炎热,返校途中请您注意防暑及交通安全。新学期,新面貌,期望在您的支持与配合下,家园携手共育,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长沙实验学校

x年8月10日

户外广告拆除工作报告篇三

一、拆除范围

城区范围内。

二、拆除类型

广告塔、桥体广告等各类违章户外广告设施。

三、拆除方法和时限

(一)自拆阶段(20xx年4月22日—5月1日)

由户外广告设施产权单位和广告经营单位,按照要求自行拆除。

(二)助拆阶段(20xx年5月2日—5月31日)

凡逾期未拆除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协助拆除。

四、各产权单位和广告经营单位要自觉维护省会城市市容形象,主动配合拆除违章户外广告工作。

五、对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年4月xx日

户外广告拆除工作报告篇四

一、为避免人流过度拥挤,10月24日17时至10月25日18时,禁止全市各单位组织集体登白云山。

二、10月24日17时至10月26日7时,除执行任务的车辆外,其他车辆禁止上白云山。上山执行任务的车辆应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和规定地点停放。

三、重阳节期间,上白云山的游客只允许攀登摩星岭、山顶广场,其他山峰不得攀登,并要按指定的路线登山游览。禁止攀爬无路可走的山坡;要遵守秩序,不要争先恐后;不要在人多拥挤狭窄的地方聚集;不得滞留在道路两旁和进出口;要看管好携带的儿童和财物。

四、游客要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互让互爱;要讲究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便溺或乱丢果皮杂物;要爱护公物,不得损毁公共设施,不得攀折树木或践踏花草。

五、严禁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品上山;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氢气球、香烛、灯笼、荧光棒、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登山。

六、严禁登山时追逐打闹、起哄、滋事、斗殴;不得进行封建迷信活动。

七、除白云山管理局辖内的商店和摊档可在核定的场内营业外,其他商贩一律不得进入风景区和上山路口摆卖。一经发现,即予取缔。营业的商店和摊档要切实保证食品卫生和质量,搞好周边环境卫生。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提高物价和收费标准。

八、提高警惕,严防山火和各种破坏、捣乱事件发生。发现破坏捣乱者,应立即向公安执勤人员报告,或将其交由公安执勤人员处理。如发生意外事故,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xx年10月23日

户外广告拆除工作报告篇五

一、实施机动车禁停路段

行村镇s202驻地段(邮政储蓄银行至行村粮所)和育行线(镇政府门前至医院路口),客运车辆请停放在昌阳街指定区域内。

二、对违法停车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由公安部门实施电子拍摄或拖移机动车,实施现场或非现场处罚。对人行道内违法停车的,将由公安部门实施电子拍摄或拖移机动车,数据上传到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理。

三、正式实施禁停的时间

自通告之日起至20xx年11月6日,行村镇人民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宣传、提示。从11月7日起,对仍违法停车的将由交警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海阳市行村镇人民政府

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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