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报告(精选5篇)

时间:2023-10-03 05:32:33 作者:FS文字使者 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报告(精选5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人大代表建议报告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现就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提出情况

截至本次常委会会议,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xxxx件。其中,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xxxx件,闭会期间提出xx件。

代表建议内容广泛,涉及城乡建设管理方面xxx件,社会发展方面xxx件,综合经济方面xxx件,法制建设方面xx件,综合党团方面xx件,行政管理方面xx件。代表建议反映问题的性质类型多样,其中具体事务类xxx件,一般性工作建议类xxx件,管理服务完善类xxx件,体制机制完善类xxx件,城市规划管理类xxx件,政策调整完善类xx件,工程建设类xx件,法规制定修改类xx件,工作作风改进类x件。

(二)交办和办理情况

按照建议办理条例规定,经认真分析,结合代表所提建议内容、反映问题性质和承办单位职能,市人大常委会将xxxx件建议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单独或牵头研究办理。其中,交市人大常委会机关xx件,市人民政府xxx件,市高级人民法院xx件,市人民检察院x件,本市其他机关和组织xx件。另外,还有xx件因涉及***单位职权,交有关单位研究参考或转全国人大xx团供代表提出建议时参考。

各承办单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将办理建议作为贯彻落实群众路线、转变作风、听取意见的重要抓手,认真办好每一件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截至本次常委会会议,除xx件因涉及***单位职权作为参考外,其他建议均依法按期办结。其中,吸纳代表建议,相关工作取得进展或列入工作计划的xxx件,占xx%;因受法规、政策、财力和物力等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吸纳代表建议,向代表说明解释的xxx件,占xx%。

建议办理答复后,我们征求了所有建议主提代表的意见,有xx件建议代表对办理情况提出了不同意见。总体上,代表对今年建议办理情况表示同意或理解。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分析研究

一是办前综合分析。大会闭幕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统筹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深入分析代表建议,形成了一个综合分析报告和六个专题分析报告。在此基础上,起草并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xx市人大常委会关于xxxx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年度办理、督办工作的具体意见和要求。二是办中深入研究。各承办系统和单位认真分析研究建议反映的问题,梳理办理工作重点难点。今年,各承办单位都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办理工作,为提高办理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办后认真总结。各承办系统和单位的综合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总结会的方式及时总结办理工作经验,部分单位还形成了总结报告在《人大信息》、《昨日市情》刊发交流,便于相互学习借鉴。常委会各工作机构,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走访代表与承办单位、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办理、督办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总结工作成效与不足,为进一步改进办理工作、提高督办实效提出意见建议。

(二)依法认真推进办理工作

一是各承办系统和单位高度重视。市长xx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建议办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扩大局级领导牵头办件范围,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广泛听取意见,凝聚社会共识,推动政府各项工作。针对代表建议高度关注的交通问题,xx市长要求市交通委进一步梳理,纳入工作计划,提请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办理工作,承办建议均由院领导牵头办理,并当面答复代表。二是进一步明确办理要求。市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对有条件解决的具体问题,要尽快解决;对合理的政策性意见与建议,要尽量吸纳;难度较大、需要时限较长的问题,要列入工作计划,明确办理时限,创造条件逐步落实;暂时难以解决或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当明确答复代表并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对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发挥其对政府决策的参考作用。三是强化沟通交流。“一府两院”高度重视与代表沟通交流,建立“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工作机制,采取座谈、调研、电话、微信等方式,同代表深入沟通协商。市政府各承办单位坚持安排处级干部、熟悉情况的干部同代表沟通,办理难度大的建议上升为局级领导沟通。据统计,今年共有xxx件建议由局级领导同代表当面沟通。有些单位建立了同代表经常性、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将建议办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邀请代表参与重大决策、重要制度制定。四是加强系统内部督查。市政府办公厅联合相关部门,以问题为导向,对办理工作进行督导指导,协调解决办理难点。x月至x月,市政府办公厅对本系统单位建议答复意见进行集中审核,对答复意见内容、格式及公开属性等逐项复核,开展检查通报,并作为年底绩效考核依据,促进答复意见质量提升。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开展重点督办。年初,市人大各专委会结合今年立法监督工作安排,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重要民生关切、代表集中关注问题确定了xx类xxx件重点督办建议。常委会领导、专委会领导带队,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调研等形式开展督办工作。二是推进统筹督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会同市政府办公厅,深入走访市交通委、规划自然资源委、住房城乡建设委等xx家单位,了解办理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指导意见;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各专委会开展监督检查和各承办系统开展内部督查的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困难;积极搭建沟通平台,协同相关专委会、市政府办公厅对代表集中反映的问题、持续多年反映的问题,督促承办单位与代表深入沟通,增进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了解;办理答复后,逐一征求代表意见,就xx件代表对办理工作提出不同意见的建议,协调承办单位严格复查,给代表诚恳明确答复。三是公开建议及答复意见。根据《xx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其办理情况公开工作意见》的要求,对xxxx件代表建议原文进行了公开,占代表提出建议总数的xx%;对xxx件建议答复意见进行了公开,占公开建议总数的xx%。公开建议及其答复意见,既有利于建议提出质量与办理实效的提升,也有利于加强代表、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四)聚焦代表建议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将代表持续两年或三年以上提出的xx件建议作为今年建议工作的重点,逐条分析,提出督办意见。对此,市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xx同志批示:“对代表建议要认真办理,尤其要关注代表多年反映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同志明确要求加强分析研判,搞好调查研究,加大督办力度。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认真落实领导批示,系统梳理建议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三见面”的沟通机制,加强与代表、承办单位和专委会沟通,及时掌握办理动态,协调解决办理中的困难与问题。充分发挥专委会与对口单位联系密切、工作情况熟悉的优势,研究问题症结,在此基础上逐件提出办理工作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与市政府办公厅联合走访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逐件指导督促。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代表建议持续反映的问题得到了有效推动解决,其中,xx件建议办理取得了进展,xx件因受法规、政策、财力和物力等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吸纳,已向代表作了深入沟通和解释。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代表提出建议是反映人民群众意愿,汇集人民群众智慧,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关于“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全面贯彻市委第五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和站位,加强统筹协调,为代表提出建议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对办理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努力提升建议工作水平。明年,拟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推动建议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提出质量

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式提高政务型服务保障水平,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充分的信息保障,搭建沟通平台为代表提出建议提供针对性、个性化的服务保障。研究拟定建议提出工作指导意见,汇编代表建议案例,服务代表在提出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建议时有的放矢、提高质量。进一步发挥各区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建议形成中的作用,组织好视察、调研及联系原选区选民等活动,确保代表建议具有良好调研论证和群众基础。

(二)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进一步加强办前综合分析,全面梳理代表建议反映的问题及类别,为有针对性地办理建议奠定基础。加强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各承办系统和单位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完善办理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办理工作队伍建设,努力做到“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注重同代表沟通交流,切实把与代表沟通作为密切国家机关同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方式,作为开展调研、共同探讨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提高沟通的针对性,提升与代表见面沟通的比例,建立常态化的沟通联系机制。以办理结果为导向,抓好跟踪落实,努力兑现答复承诺,及时向代表通报办理进展情况。

(三)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督办实效

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与“一府两院”等机关组织的信息沟通,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档案,及时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与专委会协同配合,充分发挥专委会专业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督办工作水平。建立健全代表参与建议督办的工作机制,拓展代表参与的深度与广度。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xxxx年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

xxxx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承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xx件。其中,单办、主办xx件,会办xx件,与去年相比有所增加。按照《xx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规定,常委会机关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密切联系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务求工作实效,圆满完成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

一、建立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xxxx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常委会办公厅、代表联络室结合市人大机关工作特点制定《关于办理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具体安排,为建议办理提供有力保障。x月x日,常委会办公厅组织召开机关代表建议交办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安排,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黄强同志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承办部门严格按照建议交办会提出的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督办,相关处室具体承办的组织形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水平。

二、加强沟通,密切联系代表

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市人大机关把与代表充分沟通作为办理建议的第一要求。在办理前,充分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意向和需求。办理中,与代表细致协商办理情况初步意见,及时沟通办理工作进展情况。xx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创新市人大工作机制”的建议,对代表活动的组织形式提出工作建议,常委会办公厅协同代表联络室,认真分析建议内容,主动与代表联系,就法律法规规定的代表议事程序和代表组织形式,向代表作了解释说明,并且介绍了常委会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方式方法等情况。在办理xx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市社区养犬行为”的建议时,常委会内司办组织召开市委宣传部、常委会法制办公室、社会建设委工作机构、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参加的养犬管理工作座谈会,了解本市贯彻落实《xx市养犬管理规定》的有关情况及修法需求,认真听取代表意见,提出具体办理方案,完成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

三、加强调研,夯实工作基础

市人大机关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调查代表需求,认真研究办理意见,做好建议办理基础工作。在办理吴建国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乡镇(街道)人大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建议过程中,常委会人事室认真调研街乡人大组织建设情况,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与市委编办进行沟通。在答复代表时,向代表详细介绍全市xxx个人大街工委人员配备情况,充分听取代表建议。除了座谈会等常规的调研方式,市人大机关还结合议案办理等其他相关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和民意调查,全面了解情况。在办理杨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储存转运处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建议过程中,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结合办理“大力促进源头减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议案,由常委会领导带领调研组深入机关、学校、街道社区、生活垃圾转运站以及大件垃圾处置现场,实地督查调研强制分类实施、居民参与和垃圾分类收运情况。办公厅结合议案办理工作开展第三方民意调查,收集有效问卷xxxx份,形成民意调查报告,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奠定基础。

四、突出重点,增强工作实效

市人大机关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注意将办理工作与常委会重点工作相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办理工作实效。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在办理许泽玮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各区人大代表联络平台建设,鼓励代表所在单位建立联络平台”的建议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本市“家站”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现有工作平台的工作实效。常委会办公厅在办理陈红代表提出的“关于降低年龄标准允许xx市中学生旁听人大会议”的建议时,在继续做好有学校组织或监护人陪同的未成年中学生旁听常委会会议服务保障工作的基础上,与研究室密切配合,从x月份第十五次常委会会议开始,邀请部分首都高校师生和中学思政课教师观摩会议,截至xx月底共计xx人次。

人大代表建议报告篇二

第一条为了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分别向全国人大及其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执行代表职务,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一项重要工作。

认真研究处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负责答复,是有关机关、组织的法定职责。

第三条全国人大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会应当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会办事机构应当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提供服务。

第二章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代表应当主要围绕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对全国人大及其会、国务院及其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机关、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五条下列情况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

(一)涉及解决代表本人及其亲属个人问题的;

(二)代转人民群众来信的;

(三)属于学术探讨、产品推介的;

(四)没有实际内容的;

(五)其他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

第六条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意见。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一事一议,使用统一印制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并亲笔签名。

第三章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

第七条代表应当通过视察、专题调研和代表小组活动等,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了解全国和本行政区域内的重要情况和问题,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此基础上,认真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会,应当加强组织和协调工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供服务。

第八条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由代表一人提出,也可由代表联名提出联名提出的,领衔代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使参加联名的代表应当确认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能够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

第九条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大会秘书处受理。闭会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受理。

人大代表建议报告篇三

兴办公益事业,按政策规定每立方米收取预留造林更新费10元,共计15000元,现已返还里古白村委会。陆自美代表提出的《要求解决团结村委会老二寨小组过河难建造简易桥》(第9号建议),在省州对乡村驿道桥建设没有专款补助的情况下,县政府筹集资金给予了补助,解决了建造简易桥的问题。张帮云代表提出的《建议县政府解决县城几个大理石厂的石浆污染农田的问题》(第16号建议),县城内的大理石厂在县环保部门的督促下,修建了沉淀池,对生产中排出的污水进行处理,但由于打捞不及时,石浆污水外溢,流入农田,造成污染。县环保部门通过实地调查取证后,认为反映情况属实,督促厂方对受污染的农田进行了经济补偿,并加强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李国清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检测黄磷厂是否有粉尘污染》(第24号建议),1996年群众反映过黄磷厂粉尘污染一事,县农环站到实地摘取了植物标本到省农业环境监测中心检测,经过监测,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同年该厂请个旧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地区的大气环境作了监测,结果表明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2000年经州环境监测站对该厂排放的烟、粉尘进行监测,各项指标均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邹开德代表提出的《建议为白云乡2002年“普九”解决中学校舍设施的问题》(第51号建议),经县人民政府多次汇报,争取了国家第二期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土建经费885万元,省州将按年度项目计划于2005年前拨付完毕。县教委已对白云中学预安排70万元的扩建经费,待项目经费到位,便可动工。张学柱代表提出的《建议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治理整顿城区交通混乱》(第59号建议),县委、县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城区交通安全工作,

2001年6月28日

县政府下发了《关于整顿城区交通和市场秩序的通知》(屏政发〔2001〕48号),成立了城区交通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了客运车辆停放地点,加强了对城区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的管理。同时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专门增招了4名城区交通协管员,并以公安为主,组建了城区交通秩序执法队,有效改善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张永庭等2位代表提出的《请求帮助解决新现乡村公路遗留问题》(第3号建议),昆河公路改道后,原穿越新现集镇的过境公路,因交接手续不清,致使该段公路一直无单位管养,经县交通局的努力,已纳入xx县地方公路养护范围,同时县地方公路段已与新现乡政府达成协议,该路段交由新现乡政府负责管养,地方段每年补助乡政府养护资金2400元。另外,坐斗公路系村委会公路,每公里有8000元的补助资金,经县政府及县交通部门的努力,已于2002年2月竣工通车。王秀华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金厂河桥》(第14号建议),金厂河桥属人白公路配套工程,县财政已借出5万元专款投入工程建设。经过努力,金厂河桥已于2001年9月竣工通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排查无牌无证机动车,查出一批被盗抢的机动车和595辆无牌、无证、无照车辆,并对无牌无证机动车辆采取“先纳入、后管理,先管理、后规范,先规范、后完善”的办法进行管理。李家春代表提出的《建议县人民医院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第53号建议),2000年,县医院针对全院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问题,在全院开展了行风建设工作。通过开展行风建设,使医务人员增强了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有了明显改变。医疗技术水平方面,县卫生局适时选送县医院、乡卫生院医务人员到省州医院进行业务培训,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李春荣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安排解决湾塘乡有线电视联省、州网络》(第55号建议),原计划纳入全州光纤网建设第一期工程的滴水、新现、白河、湾塘四个乡有线电视网络,由于经费未能落实,在第一期建设工程中未能与州同步实施。根据湾塘乡的实际,计划在第二期光纤网建设工程中予以考虑。侯有兴代表提出的《要求县政府考虑将平田老鹰坡几户农户异地搬迁》(第60号建议),目前,我县特困群众大都居住在基本丧失生存条件的深山区和石山区,自国家实施异地扶贫开发以来,县委、县政府对异地搬迁工作非常重视,已规划将这部分特困人口转移到县境内低海拔地区的马卫、热水、五家、卡口片区实施异地移民开发,现已规划的开发区内,已以“公司+农户”的模式进行小规模异地移民。此外,我县编制上报的6000人异地扶贫开发项目已经省政府批准,待派专人对平田老鹰坡农户搬迁进行调查后,可纳入总体规划一并实施。罗福应代表提出的《白云乡农村基金会存款取不到的问题》(第28号建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的`通知精神,我县农村合作基金会于

2000年3月3日

统一关门停业,由县基金会清理小组对全县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县政府于

2000年8月15日

下发了《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整顿情况的通告》,全县农村合作基金会于

2000年8月15日起

,按照《通告》规定,兑付股金和代管资金80%。白云基金会到

2001年7月28日

止,兑付股金44.81万元,未兑付4.64万元。未兑付股金和代管资金将按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清收农村合作基金会借款的紧急通知》(屏发〔2001〕30号)办理。王得强代表提出的《采取倾斜政策,加大新现河沿岸村寨沼气建设力度》(第30号建议),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对新现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于

2000年11月23日

出台了《关于新现河流域综合治理的决定》(屏发〔2000〕26号),提出了明确的治理目标和治理措施,对新现河沿岸村寨沼气建设给予了政策优惠。在资金扶持上,执行《决定》中提出的“建一口‘三配套’沼气池,县级补助350元”的政策,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水泥、灶具等,同时还安排人员给予技术上的指导。李平华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新华乡机关人畜饮水工程的问题》(第40号建议),为了解决新华乡机关的人畜饮水困难问题,县委、县政府已决定兴建余家旦水库,县水电部门已完成水库勘测和内业设计,目前已全面启动工程建设。张学柱等11位代表提出的《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保证旱涝保收》(第27号建议),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在我县农业发展中一直处于首要位置,政府每年都要投入大量资金加强建设。2001年初,县农业部门向省州上报了我县农田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地改良可行性报告,目前,省州已批了200万元资金,解决8000亩的旱作节水农业。深入木梯黑村民小组与村干部协商,但由于种种原因,协商未果。

9月14日

,县经贸委又到滴水乡就此纠纷问题与乡领导交换意见,由乡人大帮助协调,至今仍未有结果。此问题在意见难以统一的情况下,建议双方通过司法程序,由法院裁决。,县政府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县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及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邓小礼、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子庭、县政协副主席万元书在会上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和发言,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办理要求,指出对建议办理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并细化和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结合我县正在开展的“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摆正位置,端正态度,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深入踏实的工作作风,认真研究和解决代表们反映的情况及提出的要求,使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健全制度,明确责任

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完善,办理代表建议越来越得到政府领导及承办部门的重视,自觉地把办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办作为县政府的综合职能部门,专门安排分管文秘工作的副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批办,督办科具体抓督促检查落实。各承办单位建立了“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挂帅,职能科室具体承办,办公室督促协调”的责任制。政府的一些部门在“交办会”结束后,随即召开会议,认真传达领会县长的讲话精神,对承办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要求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办好每件建议,不仅要思想认识到位,而且具体工作上也要到位,要把办理建议工作与xx县的“十五”规划工作结合起来,对能办理的要及时答复办理,该列入计划、规划的要列入计划、规划,因条件限制不能办到的,要做好解释工作,保证了交政府办理的68件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理完毕。

(三)改进方法、注重实效

认真办好每一件建议,是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具体体现。各承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尽力按照建议反映和提出的事项及要求,根据政策规定和现有条件,实事求是地给予办理和作出答复。凡是应该解决而且有条件解决的就给予尽快解决;对目前解决暂时有困难的,认真研究,列入工作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需要上级部门解决的问题,承办部门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请示,争取落实解决;对一些受目前条件限制、不符合政策规定、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耐心细致、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解释清楚,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四)严格要求,提高质量

在去年的建议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面商在前,答复在后,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电话、书信联系等方法,广泛与代表进行联系、沟通和协商,认真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要求和意见,受到代表的普遍欢迎。19个部门所办理的建议面商率达100%。通过面商,为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员与代表直接对话提供了机会,代表与承办部门人员能更深入、更直接地探讨问题,陈述意见,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同时也密切了政府机关及承办人员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五)加大督促,认真总结

去年,在办理代表建议期间,恰逢县级各部门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为保证办理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县政府办公室与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密切配合,加强对整个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并采取了电话催办等措施,使各承办部门圆满完成了建议办理工作。建议办理工作结束后,各承办部门对本部门办理工作作了认真总结,凡是办理2件以上的部门,大都写出了书面总结,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及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年的办理工作作出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办理过程中的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促进了建议办理工作。

三、今后工作意见

总结我县政府系统近几年来,特别是2001年度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工作,认识在不断深化,工作在不断进步,质量在不断提高,效果在不断体现,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管理体系。然而,与形势发展的要求和代表们的期望,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办理过程中对一些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深入调查研究不够;二是有的答复过于原则、简单和空泛,缺乏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三是对一些需要请示上级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还做得不够积极主动;四是有一些建议涉及资金问题,因我县财力有限,一时无法解决。针对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办理方法,使办理工作不断办出新的水平和新的成效,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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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报告篇四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沈阳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现向和平区人大常委会,作我院办理和平区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和意见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建议办理情况

和平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共收到区人大转来的代表建议6件,现已办结4件、办复2件。

1、李雅萍代表针对我院审结的和平区北站街道办事处与沈阳正大房屋开发公司回迁安置纠纷一案,提出的“要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尽快解决居委会办公用房”的建议。此案经我院和民初字第2073号判决:要求沈阳正大房屋开发公司在原动迁范围内安置居委会办公用房二处,总建筑面积39.5平方米,设施齐备并一次性给付原告北站街道办事处补偿四万三千八百元,判决于11月20日生效。李雅萍代表建议要求我院加大执行力度,尽快解决居委会办公用房问题,我院对此建议非常重视,派专人对这一情况做了调查,并及时与代表沟通解释。具体情况如下:对于该判决的执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21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李雅萍代表所反映的案件双方当事人为法人,其申请执行的期限为6个月,即北站办事处应当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来我院申请执行,该案方可进入执行程序。按法律规定民事案件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权掌握在当事人手中,现因北站办事处超过申请执行期限未来我院申请执行,已丧失了通过司法机关解决问题,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只能通过双方协商等方式促使对方履行判决。

2、张道立代表提出“关于李康英诉砂山街道办事处仓储保管合同纠纷案申请再审”的建议。我院对此建议非常重视,经调查具体情况是:我院对李康英诉砂山街道办事处仓储保管合同纠纷案判决后,李康英于20初申请执行生效的判决,要求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道办事处给付欠款。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因砂山街道办事处经济能力有限,自当年5月起,每月给付一部分欠款(3000、5000元不等)。到2000年10月,砂山街道办事处以原判决认定欠款数额不公为由向我院申诉要求再审。

和平区砂山街道办事处提出的再审申诉未能进入再审程序的理由:一是我院于2000年10月10日向二审法院作了书面再审请示,6月6日二审法院作出(2000)沈经监字第91号函,答复为“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推翻原判决,不宜提出再审,应维持原判”。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不予受理。三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对经终审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或者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请再审或申诉案件,一般不予受理。

因此我院无法启动再审程序。但考虑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经我院审判人员的耐心调解工作,此案至2月,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康英放弃一部分赔偿金,余款由被执行人一次性付清。双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

人大代表建议报告篇五

第十条代表向全国人大及其会提出的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代表对政府及其部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和国务院办公厅共同交办,具体协调工作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

代表对地方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会交由有关省级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代表对全国人大机关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分别交由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处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或统一做出答复。

第十一条代表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应当进行整理和研究,提出分析报告,拟定各项建议、批评和意见由谁承办的计划。经全国人大会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后,及时召开交办会议,会同国务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和其他有关机关、组织具体落实。

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应当及时交办。交由政府及其部门研究处理的,同时抄送国务院办公厅。

第十二条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应当在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拟重点处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会同国务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和其他有关机关、组织共同研究后确定,交由有关机关、组织重点研究处理。

第十三条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研究处理的,由有关单位会同处理。对会同处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时应当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有主办单位会同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处理。

第十四条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及时研究。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七日内,向交办机构说明情况,由交办机构重新确定承办单位并交办。

第五章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承办

第十五条承办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处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制度,实行主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严格处理程序,努力提高处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第十六条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进行分析,拟定处理工作方案;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的主要问题或者同类问题,应统一研究处理措施。

对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交办的需重点处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或者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单位应当作为重点,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研究处理。

第十七条承办单位研究处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过程中,应当加强与提出相关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对重点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邀请相关代表参与研究。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国家秘密的,承办单位应当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主办单位应当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协办单位应当在收到代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处理意见告主办单位,由主办统一答复代表。主办单位答复代表时,应当向代表说明相关协办单位的处理意见。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分别处理的,各有关承办单位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处理,并分别答复代表。国务院有关部门因意见不一致,需要上级进行综合协调的,国务院办公厅应当进行协调。

第十九条承办单位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将处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结果答复代表:

(一)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尽快解决并明确答复代表;

(三)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充分说明原因。

第二十条对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单位应当在闭会之日起三个月内,至迟不超过六个月,予以答复。

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单位应当在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至迟不超过六个月,予以答复。

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代表可以通过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向承办单位了解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情况。

第二十一条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应当按照统一格式行文,由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发,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分别答复每位代表,或者商领衔代表同意后请领衔代表转复其他代表。

第二十二条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将具体意见及时告知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由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再作研究,承办单位应当在三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

第二十三条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应当同时抄送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

承办单位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结后,应当及时向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综合报告办理情况。

第六章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检查督促

第二十四条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应当加强与承办单位和相关代表的联系,督促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应当加强对政府及其部门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

第二十五条对确定需要重点处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跟踪督办,会同有关承办单位切实抓出成效。

第二十六条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每年向全国人大会报告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情况,并将报告印发下次全国人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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