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学生管理制度(实用14篇)

时间:2023-11-08 22:49:30 作者:温柔雨 全日制学生管理制度(实用14篇)

规章制度的沟通与宣传非常重要,需要通过适当的渠道向所有人传达规定和要求。违反规章制度会带来相应的法律和道德责任,要时刻牢记并遵守相关规定。

学生管理制度

一、教师不得打骂学生,要尊重、爱护学生,为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尽心尽责。

二、所有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辅导中心负责。认真熟悉教材,认真做好学生的辅导工作。

三、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有事要离开向主管人员请假。

四、教师在工作中要积极配合,发挥整个团体的集体力量,更好地搞好辅导班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效果。

五、保证正常的秩序,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六、教师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整个辅导班期间任何教师都要随时注意学生的安全。

七、各辅导教师要积极主动地与学生和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学生,以便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八、每班教师定期与家长反应学生的学习情况,定期展示学生的作业。

九、每天清点学生人数,了解学生旷课的'原因,随时与家长联系。

十、所有教师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帮助,相互体谅,为共建和谐高效的教师团队而努力。

十一、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对个别学生针对性训练,确保每一个学生成绩都有进步,让家长满意。

十二、全面了解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进行针对性的补习,弥补孩子在校学习漏洞,以全面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

十三、维持班级秩序,拥有安静和谐学习环境,杜绝班级一团糟现象,给窗外经过家长展现良好学校形象。

1、了解学生当天作业情况,督促其保质保量完成,不允许出现作业没有完成放学回家情况。

2、对作业中的重点、难点予以辅导、解答。不允许出现作业中有错误未检查出来情况,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耐心解答使其明白。

3、检查各科作业完成的准确率,对于学生白天课堂上没有搞明白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做好复习与预习工作。

4、负责考前要点复习。定期测评检验阶段学习效果。

5、传授良好的学习方法,让学生爱学习、善于学习。

1.家长反映作业仅仅是对答案或者直接告诉学生答案,而没有解决疑难问题的,从该教师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次.

2.经过老师检查,没有发现和纠正学生作业中的错误,从该教师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次.

3.非特殊原因请假造成学科辅导教师空缺,从该教师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天。

4.辅导的学生家长多次反映某科老师优秀负责,学生成绩进步明显,给招生形成良好影响的,该教师当月工资中给予奖励200元。

5.学生每月学科测评,成绩进步明显的学科给予教师适当奖励,辅导效果不明显,成绩不进反退的给予所任学科老师罚款。

学生管理制度

根据ww区政府(福府办〔20xx〕77号文件)和ww区教育局(福教发〔20xx〕104号文件)文件精神,我校准备于20xx年10月开始举办学生午托班,为有需要的家庭解决孩子的午餐供应和午睡问题,为了规范管理,特制定《xx小学学生午托班管理制度》。

一、学生午托班由学校安全办和总务处主要负责管理,按照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进行收费和管理。

二、学校聘请专职生活老师负责学生午托班的日常管理,明确生活老师的岗位职责,规范管理。

三、学生的午餐供应由学校食堂承包,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标准和管理规范,总务处加强食堂管理,校医负责对学生食品的卫生监督。

四、班主任积极协助总务处加强对学生午托班的管理,重点做好学生的纪律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五、生活教师负责每天学生午餐与午睡场所的卫生保洁和定期消杀,保持良好的就餐和午睡环境。

六、严格执行学生考勤与请假制度。

1、学生午餐前与午睡前必须认真做好人数考勤,学生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家长书面请假或电话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并及时告知生活老师,生活老师做好登记。

2、学生中午有急事或生病需请假回家的,生活老师必须与家长联系确认,由家长亲自到学校接回。

七、生活老师负责午托班的日常管理,是学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要严格、规范管理,爱岗敬业,热爱和关心学生。

八、安全办和总务处定期对午托班进行卫生、消防、设施等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努力营造安全舒适的午托环境。

xx小学。

20xx年9月。

学生管理制度

一、各小学、幼儿园要对本辖区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对接送车辆的详细登记,特别是幼儿园的接送车,更要建立清楚的台帐。

二、学校要指定一名教师负责接送小学生、幼儿的车辆管理,督促有车单位或个人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并要求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掌握学生接送车辆的情况。

三、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客,以及对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套牌、报废车辆的查处,对逾期年检、车况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禁止其接送学生。

四、要把学生接送车的驾驶人作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求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驾驶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对经常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及时予以更换。

五、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途经路段的.监控管理,对严重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门。

学生管理制度

:包括课程表安排的课时以及早操,课间操、早、晚自习等。

1、请假未获准和超过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者)为旷课;

2、老师点名或开始讲课后进入课室者为迟到。

3、上课时未经任课老师允许而先行离开课室者为早退。

4、检查人员检查时学生不在现场可确定为旷课。

请假需书面手续,学生先到校办公室领取假条,分别找班主任、教务主任、校领导签字并交负责生活的老师,请假期满后应及时找生活老师销假,假条归入学籍档案。

1、全月出满勤,给予表扬并奖励学分,迟到、早退、旷课予以扣分。

2、上课时考勤由任课老师负责填写。

3、早操、课间操,早、晚自习由班主任负责填写。

4、每周六报校办公室统计备案。每月底连同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向家长通报。

5、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一次者予以警告,二次者向家长通报或请家长来校,三次者劝其退学。

学生管理制度

1、学生骑车必须经家长同意,在学校保卫科登记,办理入校牌照;保卫科根据学生家庭住址的路程远近决定是否发放牌照。

2、学生单车牌照一车一牌,凭牌入校,无牌单车一律不得入校。牌照不得转借他人,牌照遗失需及时补办。

3、学生单车存放需按规定缴纳单车存放及管理费用。

4、学生单车在校内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违反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作吊销牌照处理。

5、学生严禁在校内骑车、溜车,违者作吊销牌照处理。

6、单车管理人员必须严格管理,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7、学生单车存放时间:每日6:00—19:00。这段时间内单车在校内存放点丢失,经核实属管理人员责任的,管理人员应负责赔偿。

8、非正常放学时间,学生原则上不得取车,特殊情况需取车的必须通过管理员同意作好登记,凭牌取车。

9、学生单车不得在校内过夜,特殊情况需经管理人员同意,否则管理人员可作无主单车处理。

10、单车寄存必须落锁,无锁单车在校内丢失,责任自负。

学生管理制度

1.午休时间:中午12:00—2:10。

2.上午放学后,由各班的带班老师集中本班午托学生。要求学生排好队,由带班老师检查学生的到位情况,然后于11:30分把午托学生带到学生饭堂,组织学生有顺序进入饭厅,并指挥学生到指定的位置就座,学生就座后,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3.学生用餐期间由生活管理老师来管理,生活老师要做好学生用餐的管理工作,学生用餐时间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做到文明用餐。要求学生要珍惜粮食,不得浪费粮食。

4.学生用餐后,学生只能在宿舍的前面或附近玩耍,不能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能做危险游戏、不能互相追逐、打闹。在宿舍里不得互相追逐、不得在床上乱跳或用被子等物来打闹,不得乱接触电源、电线,不得擅自离开学校。若学生需请假的,务必有班主任准许的假条和由监护人向值班老师请假允许的情况下,学生方能离开学校。

5.午休开始,学生要洗手脚后,方能上床休息。午休时间学生不得讲话、看书、做游戏等,务必进行午睡。

6.值周领导每天对午托学生进行全程管理,午休期间检查各宿舍学生的午托管理情况。生活老师管理学生的午休工作,并做好午休情况记录。

7.午托结束以后,要求学生自觉清理周围的清洁卫生,保证地面整洁无杂物。学生要洗脸、刷牙,并整理好自己内务。

8.学生午托期间须遵守纪律,屡次违反纪律且教育不改者,学校有权拒绝其参与午间的托管。

早餐:8:00-8:25。

学生管理制度

近些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外出务工、经商的人们越来越多,使得他们的孩子留在家中,有的托付祖辈照看,有的托付亲戚朋友代管,让这些孩子成了“留守学生”。

我校“留守学生”由于缺乏父母的有效监护、家庭的亲情温暖和良好的家庭教育,他们的成长存在诸多问题,为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网络教育模式,弥补“留守学生”家庭教育的空白,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让“留守学生”的家长放心在外打工,特制定“留守学生”管理制度。

关爱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心理咨询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办公室主任由甘仁伟同志兼任,心理咨询室设在法制副校长室,由张莹颖同志担任。

以法制副校长或政治老师上法制课,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制道德观念;通过开展青少年“法制课堂”、请退休老干部为学生讲革命传统故事,不断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以班级为载体,紧紧围绕“关爱、责任、诚实”等基础道德品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尤其特别重视让他们在社会实践中体验做人做事的道理。

建立“留守学生”专项档案。包括“留守学生”的姓名、性别、所在年级、户主姓名、家庭住址以及租住房屋地址、家庭情况、思想道德状况、学习状况、行为习惯、生活状况、身体发展和心理发展状况、他们父母的通讯地址、电话,以及当前监护人联系办法等,实行每月一次动态管理。

建立重点结对制度。实行“1+1”、“1+多”结对帮扶办法,校领导干部与留守学生结对,党员与留守学生结对,教师与留守学生结对,加强辅导,实行跟踪教育,要求到结对子“留守学生”家中了解情况,注意宣传用电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并做好每次的入户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同时在“留守学生”和“非留守学生”之间广泛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利用同辈群体在学生社会化中的重要功能,让“留守学生”融入到班级和团组织的大集体中来,使学生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建立家校联系制度。每月对每位“留守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联系一次(包括电话、书面),了解他们各方面的情况。

建立培训制度。针对“留守学生”的临时监护人——爷爷、奶奶,文化水平低、家教素质比较差的状况,学校通过定期举办家教培训班,与家长通信、电话联系、寄送资料或小报,对家长进行家教知识宣传,通报学生在校情况,从而提高家长及“留守学生”爷爷、奶奶的家教水平。

建立奖励制度。及时表彰奖励表现好、进步快的“留守学生”,树立榜样并鼓励他们不断追求上进。

建立“留守学生”与父母联系制度。要求外出打工的父母保持与学生子经常性的联系,并及时与学校沟通,了解学生的情况,尽量做到半个月能电话交流一次。同时,学校开通“留守学生专线”确保学生有特殊情况时在第一时间和家长取得联系,另外,还可以用书信的方式,对于学生的情感发展、心理健康加强帮助和指导。

建立教师与留守学生的联系制度。每月找留守生谈话每人二至三次;科任教师每月找所教的留守学生谈话至少每人一次。学校定期召开留守生座谈会,了解“留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解决留守生的生活、学习中的问题。

建立“留守生”在校学习期间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留守生”在校学习期间,当发现其生病,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立即送至医院就诊,严重的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

学校开设心理健康课,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室及配备必要的设施,配备兼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帮助指导“留守学生”解决各种困惑和疑难,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平时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对“留守学生”做到精心观察,及时掌握动态,加强对他们的心理疏导,给这部分学生以更多的“偏爱”。设立“倾诉信箱”、“校长信箱”等。

学校建立了留守学生、学校、家长(监护人)、政府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快乐成长。

学校积极研究了科学考核评估的办法,加强了对留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考评制度,定期对结对子教师进行了考评,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学校每期进行一次“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总结,定期召开会议了研讨会、座谈会、定期举行经验交流、不断探索方法,新措施,不断提高留守学生教育管理水平。

学生管理制度

一、午托班生活管理人员是我校教职工队伍的一部分,是午托学生中午吃饭、休息的管理者、组织者,午托班各位人员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责任重大,扎扎实实做好管理工作。

二、要以身作则,做到语言文明、衣着得体、举止大方,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表率。

三、虚心学习,掌握必要的《教育法》、《心理学》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

15)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

五、关心热爱学生,组织学生吃饭、休息时,要认真检查学生人数,防止学生出走,不打骂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遇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向总务处反映情况。

六、要关心调皮生,想方设法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转变学生的思想,培养他们良好的午餐、午休习惯。

七、学生午托休息室的设备都是学校公物,要保护,不准故意损坏。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八、要注意安全,不准让学生追逐打闹,离开学生午休室要关好门窗和电器设备。要学会使用消防设备,以应付意外事故。

九、讲究个人卫生,替学生分发食物要洗手,保持午休室空气清新,环境卫生,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十、同事之间要团结合作,在分管好自己班级工作的同时,互相帮助,互相学习,有良好的集体观念。

十一、为了进一步做好午托管理工作,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家长考察日以及午托家长会。

附件:

午托班行事表。

注:值周行政不定期巡视。

xx小学学生午托班。

学生管理制度

住校生的教育管理是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学校成立了住校生管理工作小组,由校长室、教务处、政教处、后勤处和有关班主任组成,并由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负责。学生住校,原则上是非zz村的学生,并由学生自愿,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工作批准方可住校。住校生开学时应按规定方可住宿。住校期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住校资格:有传染病、有偷盗行为、多次外出不归、经常不参加晚自习、个人卫生差、喝酒吸烟、不服从班级管理等。住校生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寝室安全守则》、《卫生守则》、《爱护公物守则》、《夜自习守则》。

1、住校生按生活教师指定的寝室住宿,不得自行调房或调换床位。

2、每寝室选寝室长一人和副寝室长一人,负责管理室内用具,安排并督促值日生搞好室内外卫生,督促同学按时作息。

3、起床前、午休、熄灯后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在走廊内玩球、嬉耍打闹等。

4、晚自修后,男女生不到对方寝室。

5、不在外住宿,不留他人住宿,在外住宿须由家长书面请假并办好销假手续。

6、不抽烟不喝酒。

7、室内用品按规定摆放。

8、注意防盗,及时锁门、关窗,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9、注意防火,不点蜡烛,不擅自装卸电器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等小电器。

10、有违规者,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处理。

1、室外的公共财物,保持内外设施的.完好。

2、因使用不当损坏门窗等公物,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并作书面检查。

3、节约用水用电。

4、不准在寝室内或走廊上玩球等。

5、室内外的墙面不得破坏、涂画。

1、住校生一律参加周一至周五的晨读和周一至周四的晚自习,由辅导教师检查点名。

2、指定位置就座学习,不擅自调换座位。

3、认真学习,不浪费时间。

4、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自学,应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并经班主任同意签字,交辅导教师,无故不参加作旷课处理。

5、晚自习时间未经允许不准会客,请同学将学校规定告知亲友。

6、晚自习结束后立即回寝室,不逗留,及时关好门窗和灯。

7、搞好学习室卫生。

1、室内及包干区保持整洁,一天两扫,一周大扫,半月评一次文明寝室。

2、室内无异味。

3、生活用品、卫生工具放在指定的位置,垃圾要用袋装。

4、不准在寝室内吃饭。

5、包干区要求:。

(1)寝室无异臭、污垢,地面干燥。

(2)洗嗽池、水池要保持畅通,无堵塞。

(3)楼梯、走廊要潮拖,扶手无尘。

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由学院在籍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而自愿组成,由学院登记注册,以实现成员的共同志愿为目标,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应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院规院纪。

第四条学院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二)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学院笃实、求真、自强、开拓的办学宗旨,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和凝聚同学。

第五条我院学生社团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院团委具体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在院团委授权之下,负责我院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团成立,须经社团联合会审查同意,报院团委批准,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

第七条学生社团不具有法人资格。学生社团的成员应该是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学生社团的发起成立须具备以下条件:

(二)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且负责人应得到院团委的认可;

(三)有合法、合规、健全的社团章程;

(四)有至少一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明确本社团宗旨,有能力指导本社团活动。

第九条我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全称为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各学生专业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十条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下列文件:

(一)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

(二)学生社团章程草案;

(三)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和书面意见;

(四)须认真填写《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全称、学生社团类别;

(二)性质和宗旨;

(三)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组织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六)负责人的产生程序及职权;

(七)社团终止程序;

(八)章程的修改程序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二条社团发起人持申请书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学生社团联合会领取《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联合会收到本办法所列全部有效文件,报院团委批准后,并予以公告,社团方可成立。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将《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报院团委备案。

第十四条社团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得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联合会须提出不予以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十五条有以下情况不予批准社团成立:

(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

(二)院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受过院纪院规处分;

(四)申请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情况。

第十六条经院团委授权,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年度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的'财务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办法的问题进行监督和处理。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必须履行学年注册手续,每学年上学期的第一个月到院团委进行注册。逾期不登记注册的社团视为自动解散。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可以制作本社团的标志,会员卡等物品,社团的印章(不得刻制公章)应在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由学生社团统一刻制。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交流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院纪院规和其它有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要由院团委审查通过。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的网站(主页)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院纪院规和其它有关规定。学生社团建立网站(主页)须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报告和样本一份,经批准后方可发送到网站上。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须报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学生社团跨院进行交流活动,须经院团委批准。

第四章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联合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联合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社团的方针、发展规划;

(二)选举和增补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应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下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主席团下设办公室,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部门。

第二十五条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换届工作应在院团委指导下进行。

第五章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我院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学生所参加的社团数目不受限制,但只能在一个社团担任主要负责人。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七条社团会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院纪院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学院团委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二十九条社团会员应当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并交纳会费。

第三十条社团成员应当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主动关心本社团的各项工作,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六章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学生社团的活动要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校园文化建设,有利于服务青年的成长、成才,有利于服务社会的要求。

第三十二条学生社团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和院纪院规许可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无关的活动;各社团活动应自觉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及院团委的监督,服从学院工作的全局安排。

第三十三条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对社团有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独立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三十四条各社团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二周内和期末放假前一周内分别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第三十五条各社团举行活动前应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报告详细的活动方案,在活动时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社团活动安排应与学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相协调一致。

第三十七条学生社团要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定期反映学生思想动态,反应学生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八条各社团必须团结友善,不得以不正当行为进行竞争。

第七章学生社团的经费。

第四十条各社团可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收取一定会费,会费每年9月份注册和纳新时收取一次,最高不超过10元,老会员注册交费后继续保留会员资格。

第四十一条社团经费的使用须符合学院的财务规定;社团的公共财务是为社团服务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挪用。

第八章学生社团的考核与奖惩。

第四十二条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年对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表彰一批“优秀社团”。

第四十三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责令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院纪院规的;

(二)活动范围和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的;

(三)不遵守本办法规定和不接受社团联合会监督和指导的;

(四)财务出现重大差错和混乱的;

(五)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按规定定期注册的;

(六)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七)社团成员盗用社团名义进行活动的;

(八)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的;

(九)社团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

(十)背弃社团宗旨,从事与本社团宗旨不符的活动,造成一定影响、情节恶劣的。

第九章学生社团的变更及注销。

第四十四条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在7日内向院团委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五条学生社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解散时,可以自行解散,并报送院团委备案。

第四十六条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院团委将强令注销;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触犯院纪院规,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

(二)背离社团活动宗旨,影响极坏的;

(三)连续两个学期未进行正常活动的。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共青团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学生管理制度

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落细落小落实,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学校发展,进一步加强疫情溯源和精准防控,提高校园各门岗、卡点通行效率,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学校自20xx年4月8日起,在前期试运行基础上,严格实施核验健康码进出校园及校内防控卡点,具体通知如下:

一、因防疫工作需要或其它确需出行的教职工(含聘用人员),须出示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学校人事部出具的复工证明,通过微信扫描防控卡点的场所专用二维码并出示健康码通行凭证,同时配合执勤人员测量体温登记后,方可出入校门和通过校区之间卡点。

二、因防疫或复工复产需要及其它确需出行的居住在校内的教职工家属、居民及校内租住户,须出示由所在社区开具的出行证明以及本人的“健康码”,经执勤人员核验并测量体温登记后方可出入校门和通过校区之间卡点。

三、在校内承担后勤保障等工作任务的外来务工人员,须出示由校内对口管理单位开具的复工证明以及本人的“健康码”,经执勤人员核验并测量体温登记后方可出入校门和通过校区之间卡点。

四、因防疫或复工复产需要出行的驻校外单位职工,须出示本人所在单位开具的复工证明以及本人的“健康码”,经执勤人员核验并测量体温登记后方可出入校门和通过校区之间卡点。

五、为学校运送防疫、生活、科研及其它必要物资的送货人员及车辆,须出示由采购单位开具的证明或送货单以及本人的'“健康码”,经执勤人员核验并测量体温登记后方可出入校门和通过校区之间卡点。

六、出入校园的车辆,仍应严格执行之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人员和车辆流动管理的通知》要求,由指定校门出入。

师生员工和校内居民非必要尽量不出门,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团购的食品和快递频次,真正做到防微杜渐,领取外购物品时注意做好戴口罩等自我防护。

确需出行的师生员工和居民,必须按要求出具相关通行证明,主动扫码或出示“健康码”;出行时要严格遵循出行路线,不得在规定出行地点以外的地方逗留。

学校各门岗、卡点执勤人员要严格落实身份必问、信息必录、体温必测、口罩必戴的要求,若发现持黄码、红码的人员,应迅速核实情况并现场管控,同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不配合管控的,将报告公安处置。

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让每个学生能有较好的课间休息的时间与空间,懂得课间礼仪,特制定此管理细则。

一、下课后及时整理好上节课的学习用品,并准备好下节课的学习用品(课本、练习本、练习册、笔等)。

二、下课后,如需要喝水、上厕所等,要遵守秩序,排队等候。

三、值日生及时擦黑板、整理好粉笔盒,做好教室保洁工作。

四、课间可开展有益的小游戏,可以看书、下棋等,不在教室、走廊处追跑打闹,不大声喧哗;因休息时间不长,建议不到一楼架空层打兵乓球。

五、在走廊休息时,不乱敲墙壁、墙角,不拨弄走廊栏杆的不锈钢圈。

六、课间时间不串班,进老师办公室前先敲门报告,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如有需要借用办公室电话,需征求老师的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上下楼梯靠右走,相互礼让。下楼时不顺着扶手向下滑,不与他人争抢楼道。

八、铃声响后,迅速进入教室,班干部维持好秩序,进行课前诵读。

学校将组织值日教师每天检查,如一学期课间纪律被全校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的班级将不能参加期末各项集体荣誉类的评比。

学生管理制度

根据我校“学校教育要为学生一生发展奠基”的办学思想,为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健身,培养学生自治、自理、自立、自律的能力,增强劳动观念,培养劳动技能,保证学生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学生劳动制度。

1、劳动是教育大纲规定的,学生必修的课程之一,参加学校的劳动,完成老师交予的劳动任务是每个学生的职责和义务。每个学生必须明确劳动的意义,加强对劳动课程必要性的认识。

2、学生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和学校的规章进行,不重用湿布揩电器和电源插座,不得用身体任何部位接触电源,及可能带电的电器,不得爬到窗外擦玻璃。不得爬到栏杆、窗台上搞卫生,不得站在课桌上搞卫生,确有特殊需要,要征得老师同意,同时要在有切实安全的防护措施下才可进行,便亦要小心从事。

3、在劳动过程中,需要劳动工具的,则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工具的可靠性,并按规定,安全使用劳动工具,对劳动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4、在自己完成劳动任务时,不得影响它人的卫生与休息等,不得对他人造成损害。

5、在劳动过程中,出现不清楚的问题,必须及时询间有关教师。

6、对劳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说明,对已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7、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不能完成的劳动任务,学生有权向教师说明。教师在考虑学生的实际能力后,酌情减少其劳动量或减免其任务!

学生管理制度

我校从实际出发,针对我校留守学生多的特点,不断建立和健全留守学生的管理制度,为建立新型的和谐师生关系奠定基础,具体措施有:

(一)建立“留守学生”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各班建立每位留守学生的个人档案和联系卡,实行动态管理。

(二)建立关爱责任帮扶制度。对寄宿在校的留守学生,班主任及生活老师通过经常与他们交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对他们给予必要的帮助和引导;对非寄宿留守学生,班主任应定期家访,及时向代理监护人反馈孩子的情况,帮助其做好孩子的管护和教育工作。

(三)建立“谈心日”制度。定期召开留守学生会议,帮助他们理解父母外出务工的艰辛,感受老师、同学对他们的关心,增强师生间的亲切感和信任感。

(四)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要建立了“留守学生-学校-家长(监护人)-政府”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对重点留守学生实行了师生“一带一”包教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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