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秸秆禁烧工作汇报

时间:2023-08-02 05:39:26 作者:李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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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秸秆禁烧工作汇报篇一

一 、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充分认识抓好秸秆禁烧与

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夏季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过各村、各分工乡干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在露天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越来越少,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率越来越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工作网络健全。乡党委、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完善了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并实行保证金制度,与各村签订了责任书。乡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到各村及重点区域进行督导。各村切实增强责任主体意识,抽调精兵强将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将责任明确落实到人;乡分工督查人员尽心尽职,每天不间断到村、重点地块督查,并及时通报情况,形成了乡、村两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深入宣传发动,禁烧意识增强。通过转发市政府关于秸秆禁烧的通告,公布举报电报,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通过宣传,全乡广大群众的禁烧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明显增强,参与禁烧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三是坚持防范为先,监管效果明显。乡抽调派出所联防队员成立了机动扑火队,在往年易焚烧地块巡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各村也充分发动群众,把守田间地头,实施全天候监控。分工督查乡干配合村认真谋划秸秆禁烧方案和措施。四是广泛开辟渠道,综合利用有力。各村严控无粉碎装臵的收割机进田作业,有效提高了秸秆还田比例。大多数村及时组织向秸秆加工点运送,有效缓解了禁烧工作压力。

夏收秸秆禁烧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巡查发现火点仍然偏多。在市、乡各级巡查组的巡查中发现了多处火点,有的村尚存在连片着火的现象。二是各村之间不平衡。根据市、乡督查情况看,今年夏季,焚烧多集中在东片,西片要明显好于东片。个别村火点偏多,空气质量较差。三是存在乱抛现象,有的被抛到河里,有的堆在路边、田间地头,影响了近年来的村庄环境整治成果。

10月14日下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情况,动员打好攻坚战以保障全省空气质量。10月11日泰州市召开了全市秋季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会议,要求从本月20日起到下月20日,市、市(区)、乡镇和村四级秸秆禁烧现场巡查队伍,实行24小时不间断、网络化巡查,尽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因此,大家要充分认识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多着并举,严防死守,确保取得新的成效。

二、突出重点,把握难点,切实抓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探索和建立集约、循环、高效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一要营造氛围,铺天盖地抓宣传。抓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必须走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引导群众,这也是近几年的重要经验,必须继续坚持。各村要通过张贴通告,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巡回宣传等形式,广角度,多层次,大容量地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入了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禁烧期间,各村要利用广播等宣传工具,不间断传播贴近农民朋友的宣传信息,形成强烈的舆论攻势。同时,也加大对负面典型的曝光,必须点到人、说清处理后果,切实起到舆论监督和震慑作用。秋收即将开始,抓好秸秆禁烧的宣传引导工作已迫在眉睫,各村一定要做到舆论先行,及早安排,提前准备。

二要严防死守,强化责任抓禁烧。当前,秸秆禁烧工作的重中之重仍然是严防死守,各村要严密防控焚烧秸秆的第一把火、第一股烟。要充分发动群众,把守田间地头,实施全天候监控。乡分工到村的禁烧督查人员,在禁烧期间,要集中精力到村进行不间断巡查。每个村也要按区域大小成立机动巡查扑火队,实行24小时值班,一旦出现焚烧秸秆现象,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扑灭。

三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抓利用。一是抓好秸秆还田。抢抓省秸秆还田补贴政策机遇,鼓励、引导农民购买和使用秸秆还田机械,切实增加秸秆还田总量,提高农作物循秸秆综合利用率。二是抓好项目服务。今年,乡继续对秸秆收集运输实行补贴,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主动配合现有秸秆利用企业(东片送至、西片送到),加强组织协调,保障秸秆收集运输,扩大秸秆综合利用效益。三是抓好收集堆放。各村要因地制宜,建立临时集中堆放点,对暂时不能利用的秸秆要统一离田收储,集中堆放,严禁随意在田间、地头、路旁、桥边、沟渠乱堆乱放秸秆。

三、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切实提高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化程度

秸秆禁烧作为一项季节性工作,突击性强,任务艰巨。各村要把推进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精心研究,狠抓关键,强力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要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落实。细化秸秆禁烧的组织网络,真正做到一级包一级,层层保落实。在督查指导和巡查工作上,各分工到村乡干要按照乡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重心下移,坐镇指导,真正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究。

2、加强督查,从严处罚。各村要落实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的工作措施,将禁烧网络延伸到全乡每一个角落,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灰必究。尤其要从严从重查处“第一把火”,坚决杜绝连片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各巡查组要特别针对“上半夜、阴雨前、收工时、栽种时”等过去秸秆焚烧高峰期,加大巡查频次,防范焚烧现象发生。同时突出重点地块,必须作为重点监控地段,重点督查,一旦发生禁烧失控,必须严肃追究相关村主要领导的责任。对焚烧秸秆的,要责令其立即停烧,并按照规定对焚烧人予以处罚;对恶意纵火,不听劝阻的焚烧人,要依法严查重处。决不姑息迁就;对暴力抗法,或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考核,严格奖惩。继续按照《英雄乡20xx年村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进行考核。上半年的秸秆禁烧考核结果已经出来,待秋季秸秆禁烧考核结束后,一并兑现。

同志们,秸秆禁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大家克服困难,迎难而上,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真抓实干,确保全面完成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各项目标任务。

乡镇秸秆禁烧工作汇报篇二

为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禁止燃烧秸秆,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乡镇秸秆禁烧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全乡广大村民:

一、禁烧范围。全乡境内均为禁烧区,实行全面禁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焚烧秸秆。

二、惩处办法。对擅自焚烧秸秆产生烟尘造成大气污染的,一经发现,不论过火面积大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由县环保部门牵头,乡政府配合一律一次性给予20xx元的处罚;对于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严肃处理;对于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恶劣影响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举报奖励。对提供焚烧废旧地膜、垃圾、芨芨草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300元;对于举报焚烧秸秆行为的,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500元;焚烧面积较大,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的,一次性奖励20xx元。

全乡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要学法守法,按照“谁种植谁负责”的原则,带头管好自家的田块地埂,争做秸秆禁烧的模范、秸秆还田的先锋、综合利用的标兵。全乡广大村民朋友们,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抵制秸秆焚烧,大力倡导秸秆禁烧,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生态乡村而做出新的积极的贡献!

焦家庄乡人民政府

年1月20日

一、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期从9月20日至10月30日。在此期间,实行全县范围内全面秸秆禁烧。

二、禁烧期间,所有单位和个人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树木落叶、田间杂草、垃圾、废塑料及其它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严禁将秸秆弃置于河湖、沟塘、水渠等水源地和路面。

三、禁烧期间,实行秸秆焚烧举报受理查处制度,公众发现焚烧秸秆行为时,可拨打12369环保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也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村举报。

四、禁烧期间,凡违反规定进行焚烧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实行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鼓励农民购买秸秆还田机具,成立农机作业合作社,从事收割、秸秆还田、耕作等联收联耕一条龙服务。

六、加强秸秆的综合利用,鼓励利用秸秆进行快速腐熟还田、免耕还田、秸秆发电、秸秆沼气、秸秆饲料、秸秆基料等途径利用、消化农作物秸秆。

七、对拒不接受或严重阻碍秸秆禁烧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寿县人民政府

20xx年9月20日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和杜绝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秸秆禁烧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积极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认清焚烧秸秆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危害,提高广大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

二、划定小清河以南,胶王路以北为我市今年的秸秆禁烧区,禁烧区以内的济青高速公路、滨博高速公路、309国道、205国道两侧各2公里内,各区县及市高新区城区周围5公里以内作为重点监控禁烧区。禁烧区内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三、济青高速公路两侧2公里内要严禁焚烧秸秆,沿线涉及的区县和高新区要层层签订禁烧责任制,落实好省市区县有关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

四、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烧毁树木,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做好今年秋季的秸秆禁烧工作。望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加强对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监督,广大群众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焚烧秸秆,努力营造空气清新的良好环境。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淄博市公安局

年九月十三日

乡镇秸秆禁烧工作汇报篇三

依据省、市、区秸秆禁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保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会议期间空气质量良好,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各项管控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构建预防为主、堵疏结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全域、全方位、全时段禁止秸秆焚烧,全力实现“零火点”的目标。

二、管控措施

(一)压实落靠包保责任

按照《青山镇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网格化管理方案》,镇内各相关部门要协同联动,形成合力。组织开展辖区内上下级督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各村要保障日夜值班和交接班无缝衔接,持续开展24小时巡查检查,确保巡查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要做好应急和灭火设施整备,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第一时间出动、第一时间灭火。

(二)保持高频现场巡查态势。

各包保领导干部要加强对所包村督察巡查力度,实现精细化管控,确保不因秸秆露天焚烧引发大气环境污染。同时要突出重点,紧盯重点区域、重点地块,对一些禁烧不力、屡出问题的区域要安排专人看守,发现火点及时扑灭。同时要注意化解基层矛盾,消除露天焚烧隐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镇级秸秆禁烧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燃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全力抓好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督导工作。各村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秸秆禁燃保障工作专班。

(二)强化监测预警

秸秆禁烧小组要提高信息预警效率,提升大数据推送信息的传递速度。充分发挥秸秆禁燃监控设备作用,应用专人实时关注镇域内村屯重点土地区域,如遇烟点、火点及时发布预警,启动联防联控,结合监控点位监测数据及参照物等信息立即锁定燃放位置,通知属地村屯巡逻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处理。

(三)强化宣传引导

依托各村微信群、传单、条幅,配合宣传车组织开展宣传引导行动;通过镇、村制作不同形式的宣传栏目报道禁烧的重要意义和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引导群众通过科学途径处理秸秆;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和社会舆论监督,形成村民重视环保、自主监督、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信息报送

各村对大数据推送的火点位置,扑灭后立即向镇秸秆禁烧小组报送情况报告,报告要详细记录火点扑灭情况,包括火点信息及扑灭的图片及文字记录。

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乡镇秸秆禁烧工作汇报

秸秆禁烧承诺书

街道 秸秆禁烧 工作汇报

秸秆禁烧工作汇报材料

乡镇秸秆禁烧工作汇报篇四

为了保护环境,提高空气质量,禁止燃烧秸秆,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乡镇秸秆禁烧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一、工作开展情况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都能及早谋划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及时召开动员会,传达全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责任包保体系,收缴包保责任金,建设秸秆收储站及秸秆临时堆放点,组建秸秆清运和应急处置队伍,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流动宣传车、张贴县政府《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县直各单位驻乡镇督导人员陆续到位,加强指导和工作协调、督促。

1.广泛宣传,大造氛围。杨小街镇每村悬挂6条横幅,出动宣传车24辆,各村明白纸、宣传横幅随处可见。单桥、陈集、杨桥、老集、长官、张新、迎仙、瓦店等乡镇,张贴大量宣传标语,印制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

2.加强信息报告和巡查。张营乡建立了信息报告制度,黄岭镇抽调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综合治理管理。土坡乡对收储站点加强检查,落实配套设施。滑集镇出动5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车及工作督查车,加大工作监督力度。

3.明确责任,严格管理。白庙、鲖城、庞营、关庙、范兴集、牛庄、谭棚、吕寨等乡镇,建立了三级网络管理制度,缴纳了保证金,制定了奖惩办法。

4.做好各项保障工作。艾亭镇动员村干部的私家车都作为禁烧宣传车。庙岔镇并购买52顶帐篷,与13000户农民签订了禁烧承诺书,预拨禁烧经费5.6万元。经开区拿出5万元,补贴企业购置玉米收割机和秸秆粉碎机。国能临泉生物电厂培训60名秸秆收储经纪人,厂领导并深入到部分收储站点作业务指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乡镇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方案不细致,措施不具体,个别乡镇盲目乐观,低估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难度,存在观望、侥幸心理。

2.宣传发动不全面。部分村宣传横幅、宣传标语数量偏少,流动宣传车开展宣传次数较少,《一封信》张贴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

3.包保组督查指导不到位。个别县直驻点包保人员尚未到位督促指导,有的包保人员在乡镇工作未能深入一线开展工作,流于形式。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确保《一封信》张贴到每户门前,要利用宣传标语、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意义、要求,达到家喻户晓,广泛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坚决杜绝出现焚烧秸秆现象。

(二)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

1.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要根据秋季农作物种植结构和综合利用途径,因地制宜,重点抓好秸秆粉碎深耕还田、集中收储转运、资金补贴和综合利用等关键环节。要认真吸取午季经验教训,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如天气因素、农机数量、功率以及运输机械等,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2.大力推广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和青贮技术。对购置玉米联合收割机、秸秆粉碎机和建立秸秆青贮池的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实行玉米联合收割作业并给予资金补贴。重点要在玉米秸秆粉碎还田上下功夫,做好玉米收割的同时进行粉碎还田-旋耕-播种-震压等技术环节。

3.做好秸秆“四离一集中”。继续完善收储体系建设,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对已收割地块迅速进行清运,确保做到收割一块,清运一块,消除焚烧秸秆隐患。每个自然村至少划定一个满足临时收储需要的收储点,确保做到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沟、离林和集中收储)。

(三)进一步强化包保责任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充分认识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严峻形势,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要充分估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秋季禁烧力度不减,成效更大。要建立领导包点制度、督查巡查制度、责任金制度、有奖举报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实行联防联控,实施禁烧责任网格化管理,确保田块禁烧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大对焚烧秸秆行为的查出打击力度,既要“禁火”,也要“禁烟”,严格落实 “黑斑”、“黑烟”倒查制度。

国庆节期间,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县8个督查组将开展第二轮督查,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也要加强督查巡查工作,加强联防联控,确保实现秋季秸秆禁烧目标。

年9月30日

目前,我镇秸秆禁烧处于关键时期,面对秸秆禁烧带来的巨大压力,镇督查、巡查组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范围,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昼夜不间断督查和巡查,不留死角。

一、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1、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根据农业部门统计,今年我镇共种植水稻面积4.2万亩,目前杂交水稻收割已基本结束,但还有大量田间粳稻还未收割。前期收割杂交水稻产生的还未收储及还田的秸秆,以及田间堆放的大量玉米秸秆,给秋季秸秆禁烧防控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容易引发大面积秸秆焚烧。经镇督查巡查组巡查,我镇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村(社区)甚至连续发生多起秸秆焚烧现象,有的着火面积较大。区督查组也多次在我镇发现火点。

2、村(社区)思想松懈。由于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已持续将近一个月,部分村(社区)出现疲态,思想松懈。经镇督查组巡查发现,部分村(社区)到现在为止还未配备巡查车上路巡查,未安排专人重点区域和路段巡查,甚至出现区、镇督查组发现了火点,村(社区)还未发现,且行动迟缓,漫不经心,秸秆禁烧防控工作十分被动。目前正值水稻收割高峰,产生的秸秆越来越多,且天气以晴好为主,是禁烧压力最大、防控力度最强的时候,秋季禁烧工作能不能做好,关键在于当前的防控工作。

3、安全隐患。目前,我镇正在进行水稻收割,经巡查组巡查发现,产生的秸秆大量堆放在道路两边和田埂上,隐患极大。大量堆积的秸秆一旦燃烧起来,将难以控制,大量正在收割和未收割的水稻也是重大隐患。

二、对于省、市督查力度加大,我们将采取的措施

18日起,省环保厅派两组媒体记者将对我区禁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请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深入田间地头,切实做好白天、夜间禁烧巡查工作,确保巡查人员在岗在位,发现火情,迅速扑灭,焚烧痕迹及时清理,确保全市第一把火不发生在我区,确保不发现卫星火点、省市巡查点及媒体爆光点。

1、加强巡查防控力度。

各村(社区)务必咬紧牙关,坚持不懈,严防死守,绝不能有半点松懈、半点马虎,各村(社区)要安排巡逻车辆和人手加大巡查力度,实行昼夜不间断巡查,不留死角,不留空档。要强化田间地头的巡查防控力度,排查重点地块,对可能焚烧秸秆的重点区域,要重点跟踪和巡查,安排专人蹲点看管,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对于发现火点的,及时扑灭,及时清理焚烧痕迹,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

从即日起,各村(社区)如被镇督查组发现一次秸秆焚烧,将双倍扣除秸秆禁烧风险保证金;连续两次被镇督查组发现秸秆焚烧,将扣除一半秸秆禁烧风险保证金;被镇督查组连续三次发现秸秆焚烧,将全部扣除秸秆焚烧保证金;火面积较大(10亩以上),扣除全部秸秆禁烧保证金并立即全镇通报,严厉问责;如被区督查组发现一次秸秆焚烧,即按“全镇第一把火”处理,扣除全部秸秆焚烧保证金,并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严厉问责。

2、严把农机作业关。

各村(社区)要明确要求进行收割作业的收割机必须安装切碎装置,方可进行收割作业,坚决从源头控制秸秆焚烧。

3、要强化对焚烧者的处理。

对于不听劝告、故意焚烧的人员,村(社区)要立即通知派出所,派出所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焚烧人员依法从严处理,并通过抓典型案例威慑认识不到位的人员,充分体现党委、政府严惩焚烧者的决心。

4、加大秸秆集中清运力度。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引导、帮助农户集中堆放秸秆,迅速组织力量,完成道路两旁、路边沟渠、田间地头、田埂上下、村头树下堆积秸秆的清理、清运和集中处理工作,妥善收贮,彻底消除隐患。对秸秆未及时清理而造成秸秆焚烧现象的,要从重追究责任。

年月日

一、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继续贯彻执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禁烧责任具体落实到市县政府和乡镇政府,并由市县政府具体组织,乡镇政府具体落实。

各地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明确职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环保部门要继续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农业部门要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努力扩大综合利用规模,尽快解决剩余秸秆出路问题;交通、铁道、民航部门要积极配合,参与禁烧执法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快秸秆综合利用和农业结构调整步伐

进一步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积极研究、开发、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特别要重视秸秆剩余量较大、焚烧现象严重的大中城市郊区、高速公路、铁路沿线和机场周边地区的综合利用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地开展并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秸秆青贮、氨化、堆沤、快速腐熟、加工、保护性耕作、能源转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技术。同时,各地要以禁烧为契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在重点禁烧区,指导和鼓励农民种植秸秆量相对较少的农作物品种或者种植带穗青贮作物,大力发展畜牧业,扩大经济作物和间作套种面积。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在全社会范围内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及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提高农民秸秆禁烧的法律意识,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真正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特别是在重点区域要进行反复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对秸秆焚烧严重的地区予以曝光。

四、强化执法监督力度

强化秸秆禁烧现场执法检查,防止大气污染,确保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重点交通干线的安全和高压输电线路的正常运行。对违法焚烧秸秆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今年“三夏”、“三秋”农时季节,国家环保总局、农业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地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予以通报。

年四月二十九日

乡镇秸秆禁烧工作汇报篇五

一、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期从9月20日至10月30日。在此期间,实行全县范围内全面秸秆禁烧。

二、禁烧期间,所有单位和个人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树木落叶、田间杂草、垃圾、废塑料及其它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严禁将秸秆弃置于河湖、沟塘、水渠等水源地和路面。

三、禁烧期间,实行秸秆焚烧举报受理查处制度,公众发现焚烧秸秆行为时,可拨打12369环保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也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村举报。

四、禁烧期间,凡违反规定进行焚烧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实行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鼓励农民购买秸秆还田机具,成立农机作业合作社,从事收割、秸秆还田、耕作等联收联耕一条龙服务。

六、加强秸秆的综合利用,鼓励利用秸秆进行快速腐熟还田、免耕还田、秸秆发电、秸秆沼气、秸秆饲料、秸秆基料等途径利用、消化农作物秸秆。

七、对拒不接受或严重阻碍秸秆禁烧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寿县人民政府

20xx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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